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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合清风(2023年第6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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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纪检新闻月报

第六期

新闻头条

        6月16日,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讲话的一部分内容。
        6月5日,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傅奎6月5日在北京会见澳门廉政专员陈子劲,希望澳门与内地深化反腐败交流合作,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6月14日至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到云南调研。他强调,要持续抓好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把对“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深刻领悟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际成效。
        6月15日,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在京举行,强调要毫不放松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以深化拓展实际成果彰显主题教育成效。

执纪审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2023年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于6月2日、16日公开通报10起典型问题。
       6月10日,“百名红通人员”郭洁芳(女,1953年4月出生,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民警,涉嫌与他人共同受贿)回国投案。这是党的二十大以来首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也是开展“天网行动”以来第62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6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3年5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035起。
       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西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曲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近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雪峰,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吉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晓霈,中国人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贵州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建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典型案例

违纪违法事实

      艾勇,男,汉族,1984年5月生,雅安市天全县原小河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乡长。
      2018年5月,艾勇因贪污、赌博,畏罪潜逃;2023年1月,被缉捕归案,接受天全县监委监察调查。经查,艾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防汛、扶贫资金用于网络赌博并潜逃。
      2023年4月,艾勇因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典型案例

      我曾经有一份令大多数人羡慕的工作,有一个温暖幸福的家庭,可是这一切都被染上赌博恶习和对金钱的贪婪所打破。
      五年的外逃生涯,为了生存,我做过许多工作,搬运工、服务员、手工业者、仓管……一个人偷偷摸摸苟活着,在生存线上挣扎,日子很难,生不如死。最无助的时候,无声痛哭;最可怜的时候,几天没有吃东西;最绝望的时候,跳过河寻过死……浑浑噩噩像个鬼一样,躲在阴影里,日夜难安。
      我愧对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是组织培养让我成才,但我却没有以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违背党旗下的誓言,利用职务之便,违法贪污公款参与赌博,辜负了组织的信任、给组织抹了黑。事情发生后,没有充分信任组织,第一时间向组织交代,选择畏罪潜逃。我有罪,我愧对家人,自己曾经是父母的骄傲、妻子的希望、儿子的偶像、兄弟的榜样,如今却把一个好好的家弄得支离破碎,我对不起他们。
我很后悔,后悔做了不该做的事,一步步走向深渊,赔了自己,赔了家。但世上没有后悔药,但愿我的经历能给人以警醒,让像我一样的人迷途知返。

忏悔书节选

纪法小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这些违规兼职取酬行为不能有!

"陈总,我刚取得了工程师证书,你帮我打听打听挂靠在哪里合适。"
"老同学,我们公司刚起步,想请你担任公司技术顾问,报酬一定少不了你的。"
"原来管辖的几家公司找上我,说等退休后,要高薪聘请我去他们那边兼职当顾问,待遇很优厚呢。 "

党员干部办婚宴“温馨提醒”

"不该请的人不要请。"
"不该收的礼不要收。"
"不该用的资源不要用。"
"不该攀比的事不要比。"
"党员干部操办婚宴要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向组织报备。"

纪法小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老贾是某城建部门负责人,最近他所在的单位打算进行工程招标,消息传开后,就有一位“有心人”带着当地生产的高档茶叶上门了,希望他能在招标上帮帮忙:
"这些呀,都是本地的土特产,没什么大不了的,招标上尽力就行,不成的话就当交个朋友。"

这种“土特产”能收吗?

老板请吃家宴?违规吃请穿上马甲照样认识你!

“今天走的挺早呀”
“我一朋友,请我去他家吃饭”
“哪个朋友呀”
“就我那个做生意的朋友呀”

纪法小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出差途中改变行程借机旅游,如何认定?

       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搞起了隐形变异的公款旅游,比如“借壳游”“顺带游”“夹私游”,手段翻新,日益隐蔽,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公务差旅途中改变行程借机旅游,这种行为如何认定。
       典型案例:宋某是某市某区政府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2022年10月,经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由宋某带队,一行4人赴四川省考察政府融资平台建设。原计划从10月30日至11月3日,途经成都市、新津县、眉山市彭山区3地,再从成都返回。10月31日上午在新津县考察完后,宋某未按原定计划执行考察任务,决定跳过彭山区前往乐山市考察旧城改造、阿坝州理县考察羌寨特色小镇。10月31日下午在乐山市考察完后,宋某赴峨眉山市入住景区酒店;11月1日从峨眉山市赴理县;11月2日上午在理县米亚罗镇考察,下午返回成都时,中途停留入住都江堰市区酒店并在周边游玩;11月3日继续在都江堰市区游玩,下午前往成都市区考察停车场项目;11月4日返回。宋某某等人据实报销了住宿、差旅等费用,未报销景区门票等游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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