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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15起
3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4年2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当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15起,批评教育和处理906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591人,这是连续第126个月公布月报数据。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方面,2月共查处问题2339起,占当月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86.3%。2月查处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类问题,分别占当月查处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的49.1%、21.6%、12.5% 。
1.时讯快报
2024年2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15起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 洛阳:数字赋能为监督插上“智慧翅膀”
今日锐评丨严查隐形变异“四风”
2.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警钟 | 不遏贪欲祸身 不受监督自毁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四级调研员房志秀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3.廉洁文化
清风 | 以不贪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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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查处级别看,2月,全国共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起,地厅级领导干部问题55起,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问题630起,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6028起。其中,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占当月查处问题总数的89.8%。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安排部署,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现象,坚决纠治口号响落实差、搞本位主义、做表面文章等问题。紧盯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深入整治贪大求洋、任性决策、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等问题。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现象,持续纠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调研扎堆、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紧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现象,着力纠治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搞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等问题。要完善细化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惩戒机制,推动党员干部多在实效上用真功夫、少在形式上动歪脑筋。
重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拳”二字,是党中央对新征程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态度不变、力度不减的庄严宣示和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闻令而动,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重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横下一条心,迎难而上一抓到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对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拿出“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勇毅,与其作坚决、长期、彻底的斗争。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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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党中央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引领了党风政风之变,凝聚起党心民心。面对取得的巨大成绩,有一些人滋生了盲目乐观、歇歇脚松口气的思想。还有一些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分痛恨,但整改整治时又不敢用力、不动真章,或“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引发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地区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真正把自己摆进来、把职责摆进来,真正付诸于行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拿出坚定态度,知难而进,勇啃“硬骨头”,一步一步向前进,积小胜为大胜,推动党风政风持续转变。
重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在措施有力、行动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忌空喊口号,以形式主义反形式主义、以官僚主义治官僚主义,要动真碰硬、取得实效。有“惧”才有“戒”,必须抓典型案例强化震慑,以点带面推动整治。要聚焦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刀切”、层层加码,加重基层负担等突出问题,通过巡视巡察、明察暗访发现一批线索,紧盯舆情信息、群众举报梳理一批线索,推动职能部门移送一批线索,深入开展核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置,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通过查处通报一个典型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不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往往“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必须抓“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开展整治。要监督推动各部门找准本单位、本领域、本系统的几项突出问题,集中精力进行整治。坚持“以下看上”,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督促上级部门研究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形形色色,必须抓重点问题深化整治,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推进。要加强分析研判,对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集中精力开展攻坚战,查改并进、综合施治,坚决遏制不正之风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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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洛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创新监督方式,将现代信息技术的特点优势与各类监督工作场景有机融合,为监督插上“智慧”的翅膀,推动监督提质增效。
“码上监督”平台是驻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发的网上监督平台,为群众参与公权力监督、反映相关诉求提供了便捷渠道。该纪检监察组以“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为重点,将126个综合窗口的800多名工作人员和2346个事项纳入“智慧监督”范围,在市民之家办事大厅制作10块展板公开“亮码”,当群众在政务服务窗口办事时,如遇到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办事难、来回跑等情况,可通过手机扫码实现问题反映“一键直达”,由专人实时受理分办问题线索,问题办结率达100%。
“您扫描二维码反映的社保办理问题,我们正在协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结果出来后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近日,宜阳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协作区的工作人员在“码上监督”平台看到投诉信息后,立即与信访人进行连线接访。该县纪委监委在县市民服务中心显著位置设置“有问题‘码’上举报”二维码,对群众和企业通过“码”上监督平台反映的不担当、不作为、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等问题,逐条逐项限时对账销号。栾川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民政局研发“阳光栾川”微信小程序,推动214个行政村(社区)公开晾晒村级“三务”,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严防基层“微腐败”“乱作为”问题。
“智慧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瀍河区纪委监委积极打通各部门间信息数据壁垒,推动建立高效监督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机制,实现纪检监察机关与金融、税务、公安等部门信息规范快捷查询、共享,破解工程建设、项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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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资产资金等方面监督难题,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孟津区纪委监委创新“码上举报”方式,开通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举报平台,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运用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平台,打造“知检云”法律监督模型,办理各类案件58件,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建立“智慧监督”平台,打造“线上+线下”“智慧监督”矩阵,将学校安全保障、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及配套措施等重点工作纳入平台管理,对收到的预警信息进行逐一核实,压紧压实校园安全生产责任,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洛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以更高的标准、更优的路径在“智慧监督”上精准发力,用数字技术拓展监督手段,推动信息化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有效提升监督质效,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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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锐评丨严查隐形变异“四风”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了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新增的条款,释放出对穿着马甲的“四风”问题保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高压态势的鲜明信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持续深入整治,发生在干部群众眼皮底下的“四风”问题大幅减少,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但高压态势之下,一些作风顽疾改头换面、由明转暗,千方百计规避监督。无论是讲课费、课题费,还是咨询费、手续费,或是打着其他什么费用的名义,背后实质仍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就拿讲课费来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凭借扎实、专业的业务能力,受邀参加系统或者行业的培训、研讨、科研等活动,开展授课、咨询、指导,并在规定范围内领取合理的报酬,无可厚非。这既是开展工作的需要,也是对劳动的尊重。然而,现实中,一些企业或单位为达到牟利目的,往往假借学术会、科研协作等名义发放所谓“讲课费”等,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些行业约定俗成的“套路”。
从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看,有的讲课费并未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大大超出了限定金额;有的打着“讲课”的幌子,实际并未进行授课,而是假借“讲课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套取培训经费,用于赠送礼品礼金、搞利益输送。值得注意的是,“讲课费”的支付形式也日趋隐蔽。为了逃避监督,有的采取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支付,而且交易金额越来越小、次数越来越频繁,隐蔽性极强,不易被发现。
从“讲课费”等具体问题上抓起,常态化纠治老问题、新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要炼就一双“火眼金睛”,穿透表象看到问题本质,准确识别、严肃查处这类违规违纪行为。收到相关问题线索后,要判断讲课行为是否真实,结合调查情况判断是否亲身讲解、付出了真实的劳动,有无“光收钱不干活”的现象。其次,看讲课流程是否合规。讲课人是否向所在单位部门履行过报批手续,有无擅自外出讲课行为。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要重点关注是否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如实填写本人从事讲学、咨询等劳务所得情况等。再者,还要看讲课费标准是否合理。从讲课人资金来往、异常存现等细节入手,通过数据分析,揪出隐形变异的“尾巴”。
“讲课费”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产生,是思想观念偏差、制度约束不足、监督管理缺失等多重因素所致,必须抓住深层次因素,强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尤需提醒的是,各地在深化整治的同时,也要守住边界、尺度,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须知,之所以整治,是为了避免打着“讲课费”的旗号滋生“四风”问题,从而让讲课费回归正常、合理、合规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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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 | 不遏贪欲祸身 不受监督自毁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四级调研员房志秀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房志秀,女,1962年1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天津市冶金材料研究所会计;河北区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商业科副科长、财政科副科长、法制科科长;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科科长、副调研员、四级调研员。
2021年11月24日,天津市河北区纪委监委对房志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2022年6月,房志秀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10月,房志秀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如果人生能够重来,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后悔药,我一定选择摒杂念、祛贪欲、走正道,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掸去思想上的灰尘,房志秀方才恍然大悟,羞愧、悔恨、叹息,可惜时不再来、悔之晚矣。房志秀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集中在其长期工作并多年担任领导职务的财务领域,数额巨大、性质恶劣,教训深刻、令人警醒。
精神“缺钙”,逐渐腐化变质
留置期间,房志秀在回忆自己的心路历程时,仍然记得1996年5月在得知自己加入党组织那一刻,情不自禁喜极而泣的场景,“在我的记忆中,那是神圣而光荣的时刻。”房志秀作为一名有专业知识的年轻干部,在组织的培养下,从河北区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到副科长、科长,逐渐成长为财务工作的行家里手。2008年被委以重任,调入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任财务科科长,快速成长为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然而她却辜负了组织的信任。
担任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科科长后,房志秀不仅不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反而私心愈发膨胀,逐渐到了不可抑制的地步,“总想着占公家一些便宜、多谋一些私利”。2011年1月,她第一次向公款伸出了黑手,通过虚列开支、虚假报销,按照正常支出金额的三分之一为自己夹带票据报销,“成功”套取公款1万元。“当时虽然也担心害怕、高度紧张,但是过了一段时间没有被人发现,内心深处贪污得逞的兴奋就占据了上风。”她忏悔道。此后,房志秀更是将自己和家人购物、餐饮、打车、汽车保养、加油、物业费等统统夹带报销、牟取私利。
精神上一旦松懈,思想上就会杂草丛生。房志秀逐渐腐化变质,固然是多重复杂因素相互交织、共同催化的结果,但其不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背离初心、理想信念失守,无疑是最根本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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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党性教育、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房志秀不但没有利用学习教育的机会“补钙”“壮骨”,反而觉得自己“工作已经很好、业务已经很熟,也就‘可以了’”,在参加单位理论学习和组织活动时人在心不在、雨过地皮湿。
在持续反腐高压态势下,房志秀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据统计,从2012年至2015年,房志秀每年夹带报销的次数、贪污的总额均以三倍左右的幅度逐年飙升。2018年,房志秀胆大妄为地继续贪污,当年单月贪污数额突破百万元的就有三个月,更有单月贪污数额高达171万余元。“看着那一笔笔账目、那一沓沓现金很有成就感,就像吸毒上瘾了一样,几天不报销些、不贪占些,就觉得难受……”其顶风违纪违法、利令智昏如此,令人震惊。
思想上跑冒滴漏、不求上进,人生中就会百病来袭、终致恶果。审查调查期间,房志秀审视内心,“答案也就不言而喻了,初心不在、信念不坚,不知来路、不明去向。这一切的一切,根本原因就在于我的理想信念蒙上了灰尘、思想灵魂感染了病毒。”丢失政治灵魂的房志秀被贪欲的“恶魔”掌控,走上了背离初心、丧失信念的不归路,终至锒铛入狱。
房志秀忏悔录(节选)
我对不起组织!参加工作以来,在党组织的培养下,我从一名普通干部成为一名中层领导干部,自己的每一点成长、每一点进步,都是组织关心关怀给予的。可是我却不思对党忠诚、为党分忧,反而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做个人谋私的工具,所作所为玷污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败坏了党风党纪,辜负了党组织对自己的培养和期望。我万分悔恨自己把组织的谆谆教诲当成耳旁风,不重视党纪国法学习,缺乏敬畏之心,没有把廉洁自律作为党性锻炼
和品行修养,不仅自毁长城,更是毁掉一生。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愿意为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真心地忏悔、负责。
我对不起单位!我长期在财务部门工作,为政府办管着“钱袋子”,这都是因为单位和领导对我的信任。在这个岗位上,我本应该更加严格自律、清廉自守,以此回报那份信任和期许。可是我呢?回报却是把公权当做私器,把公款当做私利!现在想想,我贪污的每一笔钱,不仅是给自己戴的镣铐、给自己盖的囚笼添砖加瓦,更是给单位带来了难以磨灭的伤害和耻辱,影响了群众对单位的看法和评价。如果人生能够重来,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后悔药,我一定选择摒杂念、祛贪欲、走正道,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为单位增光添彩,而不是抹黑出丑,可是一切都不可能重来。我万分羞愧、万分悔恨,我为给单位带来的伤害和耻辱,深深地忏悔、诚挚地致歉。
我不断回忆自己所做的一切,心中万分悔恨、百感交集、无地自容。落此下场,怪不得别人,都是咎由自取。写忏悔书是我人生的第一次,我誓言这也是我今生最后一次,如果有来生,也一定不会再让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之路!我沉痛地忏悔,我真诚地悔罪,感谢组织及时挽救了我,我愿意为自己的罪过接受任何惩罚。我一定用自己的余生诚挚地忏悔自己、改造自己,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努力争取再做一个有益于组织、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他人、有益于家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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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常伴】
廉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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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襄公十五年》记载,春秋时期,宋国有人得到了一块玉,把它献给子罕,子罕不肯接受。献玉者说:“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献玉者以璞玉为宝,而子罕以不贪为宝,同一个“宝”字,却彰显出截然不同的价值追求。这也启示我们,惟有以心若无物的心态对待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擦亮清正廉洁的为官底色,方能不被外物所绊,不为诱惑所动,防微杜渐守清廉。
古往今来,有不少清官廉吏以“不贪”为宝,视廉洁为首要。东汉羊续居官清廉,持节一生。任南阳太守时,将他人所送之鱼,悬于府宅大梁,用以谢绝馈赠,百姓交相称颂,敬誉为“悬鱼太守”。唐朝姚崇为官廉明,“耸廉勤之节,塞贪竞之门”,推崇廉洁勤政的气节,堵住贪腐拉拢的门道,成为以“不贪”为宝、廉慎为师之典范。清代著名书画家、文学家郑板桥在任山东范县、潍县县令期间,施政有方,两袖清风,辞官离任时,百姓倾城相送,令其甚为感动,遂画竹题诗以赠士民:“乌纱掷去不为官,囊橐萧萧两袖寒。写取一枝清瘦竹,秋风江上作渔竿。”无数前贤圣哲克勤克俭、廉洁自律,成为廉政典范。
时代在发展,世事有变迁,但清廉永远是为官从政的必备品格,更是我们共产党人执政为民的鲜明底色。革命烈士方志敏在《清贫》中写道:“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字里行间流露出革命者的节操和凛然正气。当年牺牲在重庆白公馆、渣滓洞的革命烈士,虽身陷绝境仍心系组织,秉持廉洁准则,向党组织提出史称“狱中八条”的建议,其中“防止领导成员腐化”和“重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经济、恋爱和生活作风问题”,至今读来仍令人警醒。
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清正廉洁是为官从政最起码的要求。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私欲作祟、利令智昏,淡忘了初心使命,在各种诱惑面前定不住心神、稳不住阵脚,在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
新征程上,我们仍将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和挑战,必须坚定政治方向,站稳人民立场,把牢思想“总开关”,常补“精神钙”,常思“贪欲害”,常紧“纪法弦”,不断增强明辨是非的洞察力、抵御诱惑的自制力、镜鉴过失的醒悟力,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与高尚品格,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以清廉有为的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大力弘扬廉政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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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王炜
编辑:张智勇
刊期-第五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