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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2020年就业创业政策汇编(企业篇)

其他分类其他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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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昆政发〔2020〕4号)精神,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可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大型企业按50%给予补贴。对符合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金额。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补贴、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相关支出。

(一)普惠性企业稳岗返还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以工代训补贴
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补贴
吸纳重点群体税收政策
企业免费招聘服务
人力资源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创业载体减免服务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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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长期吸纳就业人数多的企业,重点关注受疫情较大的交通运输、酒店、餐饮、旅游、零售等行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社保经办机构独立作参保登记的参保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如有欠费,补缴欠费。

       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2020年度可以申请认定为暂时性困难企业。 返还标准按该企业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当地中间档次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再乘以6个月确定返还金额。
        
政策执行时限:疫情期间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五华区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63588129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无重大安全事故。

3.2019年以来出现连续6个月及以上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及以上,且税后利润较上年度同比下降10%以上。

4.不属于严重失信企业、各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僵尸企业。

(二)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政策执行时限:疫情期间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五华区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63588129

二、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2020年毕业生)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的,按5000元/人的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执行时限:疫情期间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五华区就业局就业管理科 63588349

       对小微企业、新业态企业和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企业、个人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部分的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执行时限:长期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五华区就业局就业管理科 63588349

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

(一)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

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

(二)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鼓励在昆明的企业和单位招用本科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对与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企业和单位,每招录一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用人企业和单位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
 
政策执行时限:长期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五华区人力资源中心  65189551

        营业执照登记地在五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除外),能够提供10个以上、有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能够为参加见习的人员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吸纳见习人员期满留用就业率不低于30%的单位,可申报就业见习基地。
        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参与见习期间,省级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100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将补贴标准提高到1500元/人/月。
        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
政策执行时限:长期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五华区人力资源中心 63631864

(三)岗位开发补贴

(四)就业见习

        1.企业职工; 2.就业重点群体(包括: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转岗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简称“八类人员”); 3.毕业年度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退休年龄但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等其他各类劳动者。 

       1.企业职工可以参加所在企业统一组织的培训,或者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2.就业重点群体报名方式: (1)就近到五华区任一街道、社区报名参加培训; (2)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3)关注“昆明五华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我要办事”,进入“我要培训”进行报名申请。

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一)培训对象: 

  (二)培训工种及标准

        根据开展培训工种不同,按标准申领300-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部分人群(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还可以申领每人每天80元生活和交通补贴(工种目录详见 “昆明五华人社”微信公众号)。

(三)一年可以培训几次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一年内可累计享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就业补助资金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四)怎样报名

政策执行时限:2020-2021年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五华区就业局培训科 63584826

        1.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 2.中小微企业新吸纳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 3.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4.支持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面向新吸纳农民工开展以工代训。

        用工方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总额20%,最高不超过1000 元。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从2020年1月起;企业新吸纳劳动者时间、停工停产时间的起点为2020年5 月12日起算起。

       企业需制定以工代训的培训方案,明确培训岗位、培训教师、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形式、考核方式等内容。

政策执行时限:2020年 12月31日 (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工代训可执行到2021年)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五华区就业局培训科  63584826

五、以工代训补贴培训 

可开展以工代训补贴的范围

补贴标准及时间节点

要求

Replacing training with work

        2020年,中小微企业新增吸纳三年内高校毕业生(2018至2020)、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的,从省级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中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吸纳20人以内(含20人)就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00元/人补助,吸纳20人以上30人以内(含30人)就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500元/人补助,吸纳30人以上40人以内(含40人)就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4000元/人补助,吸纳40人以上就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00元/人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六、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补贴

1. 中小微企业新增吸纳三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补助

      对税收归属五华区的非国有企业,当年吸纳安置昆明市户籍的城乡劳动者并与其签订1 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达到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企业经营者以下标准的奖励:
      1.凡吸纳安置10人以上(含10人)不足50人就业的, 按每人400元标准结奖励(其中吸纳五华区户籍劳动力按每人500元标准奖励); 

2.非国企就近就地安置劳动力奖励
>>>(昆明市及五华区政策)

六、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补贴

        2.吸纳安置50人以上(含50人)的,由昆明市政府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鼓励非国有企业就近就地吸纳安置劳动者就业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奖励。
政策执行时限:长期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五华区就业局就业管理科 63588349

        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人员就业的,在3年内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重点群体人员:指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执行时限:2019-2021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区税务局 、五华区就业局就业管理科 63588349

七、吸纳重点群体税收政策

八、企业免费招聘服务 

         经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成立的企业(或者组织机构)可至五华区就业局职介所或者通过邮件或传真(电子邮件:2160059368@qq.com传真:0871-63584779)方式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享受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就业局每月第一周星期三上午在五华区虹山北路7号五华区劳动就业创业服务超市举办“五华就业日”等主题招聘会,有需参加招聘会的企业需提前5天与就业局职介所联系,如需在五华区公共就业信息宣传栏、气象平台和昆明市公共招聘系统发布,请提前10个工作日联系,以便按序发布。
政策执行时限:长期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五华区就业局职介所 63584779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项目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稳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22号)文件精神,对由社会机构创办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认定、且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的创业载体,按照创业载体降低或减免场地租金等费用的50%, 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帮助创业载体稳定经营。
政策执行时限:疫情期间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五华区就业局就业管理科 63588349

九、人力资源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十、创业载体减免服务费用补贴

               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照新增一人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区人社局法规科 63588476

政策执行时限:2020年3月14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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