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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五华区社会保险政策汇编(城镇职工篇)

其他分类其他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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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简介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参保证明打印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职工参保登记
社会保险费申报与变更
企业养老、工伤保险网厅业务 办理申报流程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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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备案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 申报
工伤康复申请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领
失业保险网厅业务办理须知及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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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待省平工资公布后,意向参保人可到万彩城市花园6栋二楼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
    政策执行时限:长期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五华区社保局核定科 63585849

受理人群

辖区内个体工商户

户口所在地为五华区的意向参保人群

拥有五华区居住证的意向参保人群

个人篇

(二)参保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打印

        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191号万彩城6幢4楼五华区社保局社会保险核定科416-1室或二楼办事大厅人社分中心窗口;二楼办事大厅自助区。
        
      政策执行时限:长期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五华区社保局核定科 63585969

二、参保证明打印方式

(一)在“昆明人社通”上下载参保证明,即可自助打印。

        在辖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死亡人员后,其家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三、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一)领取对象 

(二)申领流程

       家属携带相关材料于每月1-10号,到五华区社保局待遇发放科现场办理即可。

(三)家属申领所需材料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五华区待遇发放科:63585646

 1.死亡证明、火化证(县级以上允许土葬证明)收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相关关系证件的复印件(验原件) 或个人关系承诺书(社保提共);           3.领取人身份证和建设银行卡(折)双面复印1份在A4纸并写上联系电话。

       按属地化原则,经营地址在五华区辖区内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登记。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收)或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收);昆明市参统企业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表一)(一式二份)。
  办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191号万彩城6幢4楼五华区社保局社会保险核定科416-1室或二楼办事大厅人社分中心窗口。
  办理地点: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到五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申请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一、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一)事项简述

(二)办理方式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五华区社保局核定科:63585849

企业篇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 为职工依法参保是每一个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增减变动情况表》(一式两份);
2、《昆明市劳动合同登记名册》复印件(一份)。

二、职工参保登记

(一)事项简述 

(二)办理方式

       用人单位准备资料后,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或变更。
   

(三)办理时间

        每月1-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所需材料

政策咨询部门:五华区社保局核定科
地址:龙泉路191号万彩城服务大厅(或416-1).
电话:63585849

       五华区辖区内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每年年初,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社会保险费数额,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请企业及时、如实申报。

三、社会保险费申报与变更

(一)事项简述

(二)办理方式

      1、用人单位准备齐全资料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申报与变更。
       2、通过网厅办理(后附网厅办理流程)

(三)办理时间

       每年1-3月1-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注意事项

政策咨询部门:五华区社保局核定科
地址:龙泉路191号万彩城服务大厅(或416-1)
电话:63585849

企业职工养老、工伤保险网厅业务                 办理申报流程

单位参保网址:http://220.163.121.19:8090/uaa/labourlogin#/labourlogin

登录网址

新参保单位或原已参保单位进入登录界面后先下载用户操作手册,再点击注册,根据“网厅注册步骤”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

网厅注册申请

社会保险部门对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通知单位专管员

网厅注册审核

 1.企业职工养老、工伤保险参保申报
 2.企业职工养老、工伤保险停保申报 
 3.企业职工养老、工伤保险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4.参保单位、参保职工非敏感信息修改等业务

网厅业务办理

社会保险部门对提交业务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反馈,单位专管员通过网厅查询审核结果

申报业务审核

1.参保人员缴费明细查询                                  2.业务办理结果打印 
3.参保证明打印

查询、打印

政策咨询部门:五华区社保局核定科
地址:龙泉路191号万彩城服务大厅(或416-1).
电话:63585849

政策咨询部门:五华区社保局核定科
地址:龙泉路191号万彩城服务大厅(或416-1)
电话:63585849

         五华区辖区内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和个人,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打印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情况。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或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或单位要求查询打印的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一)事项简述 

(二)办理流程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或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或单位要求查询打印的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打印。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所需材料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五华区社保局核定科:63585849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统筹外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五华区,五华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统筹外地区。

五、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一)事项简述

(二)办理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材料:
劳动合同登记表(单位职工)或户口簿、身份证(灵活就业人员)。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请材料: 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省外跨统筹转入: 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五华区社保局核定科:63585849

        在辖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死亡人员后,其家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六、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一)领取对象 

(二)申领流程

       家属携带相关材料于每月1-10号,到五华区社保局待遇发放科现场办理即可。

(三)单位申领所需材料

       1.《昆明地区离退休、退职职工死亡登记表》(表三附二)一式二份);
       2.死亡证明、火化证(县级以上允许土葬的证明)收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双面复印件1份;
        4.《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红章(第一次经办或变更后提供)。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五华区待遇发放科:63585646

      请企业申领后及时将待遇转交职工家属。

(四)注意事项

七、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八十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昆明市正义路五华坊42号4楼406室
    电话:0871-63588946

五华区工伤认定经办部门: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你需要知道这些!

有这三种情形之一,
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故意犯罪的

醉酒或者吸毒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可通过现场、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进行事故备案。通过电话、传真、网络报备的,及时补充提交《工伤事故备案表》纸质资料。

     依法在五华区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单位)应当及时向工伤保险业务经办部门备案。

八、工伤事故备案

(一)办理方式

(二)办理流程

       工伤事故备案表,一式两份。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签名,企业(单位)盖章。

(三)办理时间

    (一)企业(单位)工伤事故现场备案的,当场办结;
     (二)企业(单位)工伤事故通过电话、传真、网络报备的,及时补充提交对应《工伤事故备案表》纸质资料。收到《工伤事故备案表》纸质资料之日,现场办结。

(四)注意事项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五华区社保局工伤科  63585346

哪些情况应当办理工伤事故备案?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法在五华区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单位),职工发生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治疗终结后,依规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的待遇。

九、工伤医疗(康复)费用 申报

(一)事项简述

(二)办理材料

    首次医疗费用申报材料
     1.填写《昆明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审核表(表二)》,一式两份;
     2.《工伤认定申请表》及《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五华区社保局工伤科:63585346

    3.《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金授权委托书》(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签名按手印、企业或单位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一份;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住院发票原件、住院清单、出院小结(或者出院证、出院记录)原件各一份;
     6.门诊发票原件和证明发票内容的凭证一份(凭证包括双处方、辅助检查报告单、划价治疗单、划价检查单、门诊病历复印件等);
    7.第三人侵权的还需提供第三人经济补偿的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交通事故引起的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依法购买强制性保险获得的待遇明细凭证,复印件各一份。

  1.填写《昆明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审核表(表二)》,一式两份;
   2.《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金授权委托书》(职工签名按手印、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一份;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昆明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表二)》,原件一份;
门诊和住院治疗资料与第(一)项5、6条相同。

1.填写《昆明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审核表(表二)》,一式两份;
2.《认定工伤决定》复印件一份;
3.《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金授权委托书》(职工签名按手印、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一份;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昆明市工伤职工医疗转康复治疗申请表(表七)》原件一份;
6.《昆明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方案申请表(表八)》原件一份;
门诊和住院资料与(一)项5、6条相同。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五华区社保局工伤科:63585346

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申报材料

康复费用申报材料

       依法在五华区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单位),职工发生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依规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工伤职工经治疗伤(病)情相对稳定后,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治疗前提出康复治疗申请。

十、工伤康复申请

(一)事项简述 

(二)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及《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各一份;
   2、《昆明市工伤职工医疗转康复治疗申请表(表七)》,《昆明市工伤职工医疗转康复治疗申请表(表八)》一式两份。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五华区社保局工伤科:63585346

       企业(单位)填写《昆明市工伤职工医疗转康复治疗申请表(表七)》《昆明市工伤职工医疗转康复治疗申请表(表八)》,逐项签批。先由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提出康复治疗方案(包括康复的指征、评估、方案、时间等内容),由昆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复意见,再由工伤保险业务经办部门核准,后工伤职工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治疗。

(三)办理流程

     依法在五华区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单位),职工发生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5级至10级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依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十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领

(一)事项简述 

(二)办理材料

   1、填写《昆明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审核表(表二)》,一式两份;
   2、《关于因公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的通知》复印件一份;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五华区社保局工伤科:63585346

   3、《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金授权委托书》(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签名按手印、企业或单位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一份;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完整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失业保险篇

失业保险网厅业务办理须知及操作指南

一、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操作。
二、登录方式:
(推荐)方法一:在浏览器上输入地址:http://222.221.228.231
然后点击回车 

方法二:登录昆明就业服务网 http://jyj.km.orgcn 进入“服务之窗”,点击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三、企业操作人员通过手机号和验证码方式登录系统 

重要提示:进入系统后请先核对单位名称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停止后续所有业务,及时与授权街道办事处联系更正。

四、参保单位人员批量增加
步骤一:

批量参保表的信息录入及注意事项: 

      1.各字段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数据字段说明表”格式和内容要求进行录入;
      2. 参保日期必须和就业登记日期一致。如果就业登记日期超过现在时间 5 个月以上,系统申报时参保时间只能朝前 5 个月进行补收;
      3. 原则上,五华区辖区内已无农村户籍人员(均已改为居民户),除《户口册》上明确标注有“农户”字样的,农民工是否缴费栏可以选择“否”,其他(居民户)必须选择“是”。

步骤二:选择做好的批量参保表格

警告信息仅做提示,仍属于校验通过范围

步骤三:企业核对补收信息无误后就可以进行提交。 

五、参保单位人员批量减少
步骤一:

批量停保表的信息录入及注意事项:

1.退休和人员死亡的可以不做失业登记直接终止参保,但终止参保 原因必须准确。
2.其他员工停保的原因和日期必须与失业登记的原因和时间对应一 致,否则系统会报错;

步骤二:选择做好的批量参保表格

异常信息仅做提示,仍属于校验通过范围 

步骤三:企业核对退收信息无误后就可以进行提交。

特别提示:由于“参保单位人员增加”和“参保单位人员减少”功能还在完善,不建议使用。

六、单位缴费核定单打印 

七、缴费基数报盘数据导出

相关附件下载请在“昆明五华人社”微信公众号-办事指南-材料下载中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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