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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衡一述|电子期刊2023年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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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衡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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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目 录

2022年11-12月、衡御正【一体两翼】业务部门典型案例

1、家兄妄图推翻先父母遗嘱,弟苦劝无力,无奈诉讼。衡御正成功为其赢得诉讼,还其父母心愿。
2、失独丧偶孤立无依,又遇先夫兄弟争产。衡御正成功为当事人赢得100%房屋产权。

1、为一起商事仲裁做代理,成功为委托企业取得千万元权益。
2、为上海医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世界百货投资(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公安分局、静安公安分局等上市公司和政府法律顾问单位持续提供优质服务。
3、为知名保险企业代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为保险公司直接减损40%。
4、王欢奂主任律师等作为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参与刑事案件专家听证。

1、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当事人做辩护,成功达成【不起诉】。
2、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当事人做辩护,成功降刑期10年。
3、为股东间纠纷做被诉代理人,成功避免股东巨额民事损失。
4、为某科技企业做代理人,24小时内成功抢救管辖权。
5、为股权投资款纠纷案件当事人做被诉代理人【完胜】成功避免项目经营人对投资人的大额赔偿责任。
6、为一大型企业代为提出刑事控告,历时1个月追回全部经济损失。

07

2023年01月刊

【一体】刑商部,30天连战6捷

【左翼】家事法律服务中心,集约精品

【右翼】常年法律顾问中心,稳健专业

一体两翼   刑商第一

CONTENTS
目录

03

我所商事部为股东间纠纷做被诉代理人,成功避免股东巨额民事损失。

衡御正案例(三)

04

我所商事部代理某科技企业,24小时内成功抢救管辖权。

衡御正案例(四)

02

我所刑事部团队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当事人做辩护,成功降刑期10年。

衡御正案例(二)

01

我所刑事部团队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当事人做辩护,成功达成不起诉。

衡御正案例(一)

05

我所商事部为股权投资款纠纷案件当事人做被诉代理人,完胜,成功避免项目经营人对投资人的大额赔偿责任。

衡御正案例(五)

06

为一大型企业代为提出刑事控告,历时1个月追回全部经济损失。

衡御正案例(六)

为上海医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世界百货投资(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公安分局、静安公安分局等上市公司和政府法律顾问单位持续提供优质服务。

11

衡御正案例(十)

08

失独寡妇孤立无依靠,又遇先夫兄弟争产。衡御正成功为当事人赢得100%房屋产权。

衡御正案例(八)

09

为一起商事仲裁做代理,成功为委托企业取得千万元权益。

衡御正案例(九)

12

为知名保险企业代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为保险公司直接减损40%。

衡御正案例(十一)

07

家兄妄图推翻先父母遗嘱,弟苦劝无力,无奈诉讼。衡御正成功为弟赢得诉讼,还其父母心愿。

衡御正案例(七)

王欢奂主任律师等作为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参与刑事案件专家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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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御正动态

客户第一 服务第一 效率第一

上海衡御正律师事务所在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刑事犯罪案件中为客户争取不 起 诉

2022年1月,本所合伙人邹尊豪律师代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作为辩护人建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发表不起诉辩护意见,得到司法机关采纳。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犯罪地位、销售金额、到案后的供述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为犯罪嫌疑人现场见证认罪认罚具结,并向检察机关提出“不起诉”的辩护意见。经控辩双方充分交流意见,并经司法机关认可,最终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

第 7 期

衡御正刑事部

第 7 期

第 7 期

张某某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近期,我所刑事部朱荣华律师团队成功办结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犯罪案件,使原本可能获刑十年以上的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合法利益,获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本案公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5100余万元,税额达718万余元。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被告人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案情,积极寻找有利点,一方面从繁杂的税务数据中发现疑点,降低涉案税额,另一方面发现本案在被告人到案的经过上存在争议,公安机关极有可能在未认定被告人是自首上存在错误。
通过律师不懈努力,最终成功说服检察机关及法院采纳律师观点,认定了被告人构成自首,并且对涉案税务重新进行审计鉴定,认定税额为590万余元,减少涉案税额128万余元,也为当事人退缴税额减轻了负担。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第 7 期

衡御正刑事部

第 7 期

第 7 期

第 7 期

作为被诉股东的代理人,
为其减少了近百万元民事赔偿。

近期,闵行法院审结一起股东间纠纷,衡御正刑事部再次成功为当事人避免了巨额的民事损失。
在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迅速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并在庭审中向法院全面陈述了相关意见。最终,法院认为本案属于刑商交织的复杂案件,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故裁定驳回原告起诉。该案件目前进入公安机关的受案流程。

第 7 期

衡御正刑事部

高效急速助当事人化险为夷

近期本所商事部代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委托人在公告送达的最后一天才得知自己被起诉,当日下午才将案件委托至我所。
针对本案时间紧,急需解决公司提交应诉材料、准备证据的需求,部门内律师团队尽可能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并迅速作出研判,在当日邮政部门结束营业之前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以及相应的委托手续材料。仅在4天后,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就做出了管辖权异议成立并将本案将移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处理的裁定。
该处理结果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案件准备的时间,同时也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第 7 期

衡御正刑事部

第 7 期

第 7 期

第 7 期

      近日,浦东法院审结一起涉及三方的复杂民间借贷纠纷,本所代理的当事人作为被告,无需承担原告任何诉讼请求。
本案涉及被告、第三人系多年投资合作伙伴,原告系第三人财产管理人、实际出资人,被告就双方投资合作,要求第三人就投资份额出资,第三人告知原告向被告转账。而被告却留了个心眼,在转账时备注“借款”,在多年后向被告追讨所谓“借款”。
经过本所律师团队多方挖掘证据,翻查三方对账记录,核实公司出资银行流水记录,形成核心证据链条,同时通过严密的法律逻辑,形成具有逻辑优势的代理意见,取得法院信任。
最终,法院完全采信本所代理意见,通过判决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诉讼费用均由原告(败诉方)承担,直接为我方当事人避免百万经济损失。

投资合作有风险,合同证据需留存

第 7 期

衡御正商事部

第 7 期

客户第一 服务第一 效率第一

第 7 期

客户第一 服务第一 效率第一

为一大型企业代为提出刑事控告,历时1个月追回全部经济损失。

近期,我所徐晓天律师成功办结一起为大型企业代为提出刑事控告的案件。
作为该企业的法律顾问,在接受委托后,徐晓天律师迅速作出研判并开展相关工作,仅用三天就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当天即开具了受理通知书。最终,该案历时仅一个月办结,徐晓天律师作为该企业的诉讼代理人通过刑事控告的方式为客户追回了全部损失,做到了案结事了,高质高效的完成了委托工作,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企业的经济利益。

第 7 期

衡御正刑事部

第 7 期

第 7 期

第 7 期

衡御正家事法律中心

本所家事法律中心牵头,代理一起确认合同有效一案。
该案为典型家庭内部矛盾纠纷,对于父母留下的房产归属家庭成员内部发生争议,虽然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是我方代理人面临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有限、相关材料形成年代久远,且部分当事人已经过世、很多书面材料内容不清晰等多重困难。
经过律师团队多次内部会议讨论、对于可能产生的争议焦点进行梳理分析并查阅大量管辖法院的相关判例,我方代理人抽丝剥茧尽可能协助当事人还原事实、并在诉讼过程中与法院及时沟通调整诉讼请求。最终代理意见被法官全部采纳,确认当事人之间签署的协议有效,同时要求对方配合我方当事人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彻底解决了当事人多年的忧虑。

客户第一 服务第一 效率第一

家兄妄图推翻先父母遗嘱,弟苦劝无力,无奈诉讼。
衡御正成功为弟赢得诉讼,还其父母心愿

第 7 期

第 7 期

第 7 期

衡御正家事法律中心

失独丧偶孤立无依,又遇先夫兄弟争产。
衡御正成功为当事人赢得100%房屋产权。

第 7 期

第 7 期

衡御正家事法律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中心

本所作为单位入选《遗产管理人》库名录,取得遗产管理人资质

2023年1月,律所作为单位入选《遗产管理人》库名录,取得了遗产管理人资质。《民法典》1147条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体现了遗产管理人在家事法律事务管理上的重要地位。同月,为进一步推进遗产管理人制度建设,衡御正家族事务法律中心正式成立。中心拟为客户提供综合性事务,主要包括家族财富、遗产管理、家事涉外法律、不动产法律等各项家事服务。

第 7 期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中心

上海衡御正律师事务所在一起商事仲裁案件中帮助客户取得全部支持,为客户挽回千万损失

近日,上海仲裁委做出裁决,对上海某国际物流公司(客户公司)及南京某服饰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做出终局裁定。根据上海仲裁委的裁定,客户公司可以争取到全额服务费用及相应损失(含律师费、保全费、仲裁费等)近一千万。
本所管委会副主席曹晓宇律师及合伙人邹尊豪、姜淏律师组成律师团队,经过1年的案件准备,花费超过100小时的律师工作时间,为客户公司进行严密的法律事实分析,并积极构建符合法律逻辑的完整证据链,精确计算客户损失,形成了扎实、高效的代理方案,为本案取得佳绩奠定基础。
案件难点在于,公司早期合作较为频繁,合作项目多且杂,双方之间就服务费用整体账目计算不清。在本所接手案件之前,客户公司始终在与对手公司“周旋”,希望能够确认整体服务费用,且客户公司缺乏双方合作证据,如继续纠缠,客户公司将损失全部服务费用。
在本所接手案件之后,律师团队立即根据客户公司现有材料进行分析研判,明确证据链环节中存在的不足,配合客户完成证据收集工作。同时,律师团队另辟蹊径,在客户公司与对手公司的微信沟通群内发现重大突破,抓住了对手公司认可整体服务金额的案件核心,最终上海仲裁委认同本所全部代理意见,做出裁决支持客户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包含服务费用及客户公司损失)。

第 7 期

第 7 期

第 7 期

2022年,本所继往开来同多家上市公司以及政府单位确立并维护良好顾问关系。
其中除了为常年顾问单位上海医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世界百货投资(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构建商事顾问团外,11月我所又正式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顾问合同,由多位专家律师组成团队为其提供服务。
此外,于11月和12月再次续聘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与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2023年度专项工作独家法律顾问。
2023年,衡御正律师事务所循序渐进按蓝图规划,扎实基础,拓展多线业务部门,发挥本所在公司商事治理、家事综合管理、刑商交织等领域的综合法律服务能力,为客户单位提供多维度、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中心

第 7 期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中心

本所代理三星财产保险,案件最重要的争议点在于,事故为两车分别与同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其中前车为中华联合承保,后车三星承保。对三星非常不利的是,交警出具了两张事故认定书,将其区分为两起事故,庭上中华联合提交了两辆机动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证明前车与原告仅是轻微碰擦,原告并未摔倒,因此第一起事故并未造成人伤,原告伤势与前车无关,据此,中华联合提出了人伤损失全部由后车承担。在无法提供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承办律师在辩论环节着力论证了两起事故在空间上的一致性和时间上的不可区分性,即虽是一前一后两起碰撞,但时间间隔极短,交警虽出具两张事故认定书,但是时间完全一致,前车碰撞后尚未倒地只是由于时间太短,后车立即就撞击了原告。该观点得到法官认可,并最终确定“原告车损人伤为同一起事故”,由两家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原本事故认定书上三星承保车辆为同等责任,承担60%责任比例,最终判决中将该车辆降为次责,仅承担30%责任比例。
案件判决后,中华联合对判决结果不服,立即提出了上诉。

第 7 期

受托三星财险,成功降损减半

第 7 期

第 7 期

第 7 期

2022年12月,王欢奂主任律师作为听证员受邀出席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听证会议。
受聘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是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年初发布的通知的表现,也是实现人民群众公平正义实现的一环。
会上,本所管理委员会(董事会)主席王欢奂主任律师全面了解案件并对案件发表个人意见与建议。

管委会(董事会)主席王欢奂律师
参与静安检察院刑事案件专家听证

第 7 期

上海衡御正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定路458号洪安大厦23楼
电话:021-62730311

衡御正秉承“高效”、“极致”、“专业”的理念,追求每一个个案办理的卓越效果,在细节上突破极致,在专业上精益求精,致力于为委托人提供专属、高效的顶尖法律服务,为每一个案件付出百分百的努力。

一体两翼   刑商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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