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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运营E刊(2021年第10期)

广西运营E刊

倾力服务,高效运营

2021年第10期 总第22期
出品:广西分公司 运营管理中心

目录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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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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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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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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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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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案例

承保

10月份
处理长险保单6792
短险保单1.18万
打印保单1.5万
双录质检1858
处理人工核保件7700

截至10月31日
累计筛查高风险客户量221.58万人次
筛查出高风险客户1.94万人次
剔除高风险客户1.02万人次
广西客户风险管理系统累计止损金额3.1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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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调查

10月份
处理赔案2.43万
完成调查案件1977
保后核查解约82
完成保全批次生调4343

截至10月31日
保后核查累计减损6326.86万
理调累计减损4245.39万
保全批次生调估算整体止付金额总和330.4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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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数据承保前风险排查

截至10月31日
累计排查重疾险保单1.35万
排查出阳性件1162
止损件107
脱落撤销893
累计止损金额1128.31万
累计涉及保费31.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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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服务支持

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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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季度业务核保支持政策宣导

为助力2022年业务发展,做好2022年一季度核保支持,总公司下发了新产品核保政策。
对于非加强管控销售人员,且客户非高风险客户、非高风险职业(四类及以下)、无异常告知、无理赔记录、既往无拒保/延期/加费/特别约定,告知年收入满足保费和保额配比规则,可享受以下核保规则:

老客户核保支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老客户投保时的既往寿险、重疾险净风险保额执行清零减半政策。

产品核保支持政策
①“年金险+保障型”组合投保核保支持政策:投保指定年金类产品同一投保单10年及以上期交保费≥1万元的,同一被保险人同时或后续投保保障型产品时,提高其寿险或重疾险的免体检额度。
②疾病豁免类产品核保支持政策:提高疾病豁免类产品免体检额度。
③不计风险型产品核保支持政策:提高不计风险型产品免财务、免生存调查额度。
④国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21版,A款)等产品核保支持政策:被保险人既往投保的重疾风险保额加上本次投保≤300万,执行组内单独累计核保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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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季度业务核保支持政策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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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支持

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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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季度业务契约支持政策宣导

支持两种预约模式
①传统预约指定模式。直接通过国寿e店进行预约,主附险指定为2022年1月1日生效,短险、万能险保单正常生效。
②鑫单宝预约模式。已购买广发鑫单宝产品的客户,允许使用鑫单宝通过国寿e店进行预约(客户须在已购买鑫单宝的额度内投保。)
销售规则
本次预约生效日通过智能投保2.0投保。
预约模式下,短险、万能账户与其组合投保的主险及附加险均于投保后立即出单,实现一次保单打印、一次回执核销和一次电话回访。
本次预约投保继续支持跨生日投保。
其他内容参见《关于下发个险渠道2022年一季度业务承保特别支持的通知》(国寿人险企[2021]77号)。

政策解读

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银保监办发〔2020〕4号)文件精神,深化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分六个部分,共三十二条。主要内容如下:

(1)建立与赔付情况挂钩的产品定价调节机制,完善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通过完善精算制度、建立定价回溯与调整机制、规范费率浮动等,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一是强化意外险精算监管。完善意外险精算规定,明确意外险业务相关报告责任准备金、产品定价、现金价值计算等相关要求,对航意险等特殊险种,计提业务相关报告责任准备金要求采用更加审慎的方法。二是建立与赔付情况挂钩的费率调节机制。借鉴发达保险市场意外险监管经验,设定最低赔付率要求,对连续三年保费收入超过500万元且平均赔付率低于50%的短期意外险产品,要求保险公司及时调整费率,推动保险公司转变经营模式,保护消费者权益。三是完善意外险定价回溯制度。建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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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险价格定期回溯制度,要求保险公司每年对产品定价进行回溯,对精算假设与实际情况偏差过大的产品,应对出现偏差的原因进行解释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四是规范费率浮动行为。要求保险公司明确意外险费率浮动上下限、浮动依据等,强化对风险的量化分析,实现保险费率同被保险人风险的有效匹配,防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按产品披露意外险相关信息,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力度。对年度保费收入超过500万元的意外险产品,要求保险公司按产品披露保费收入、赔款金额、综合赔付率等相关信息,加大对意外险经营的外部监督。按照先个险后团险、先试点后全面的原则分阶段披露,分步推进意外险经营数据、合作机构、赔付率以及典型案例等相关信息披露,逐步扩展险种范围,细化数据维度。2023年首先披露个人意外险经营情况,以及按产品披露航空意外险、借款人意外险、旅行意外险、交通工具意外险等试点险种经营数据;2024年按产品披露所有年度保费收入超过500万元的个人意外险产品的经营数据以及团体意外险经营情况。

(3)引导降低意外险佣金费用水平,进一步规范意外险市场秩序。针对以往部分意外险佣金畸高等乱象问题,要求各保险公司报备佣金费用率上限,对实际支付佣金费用率超出报备佣金费用率的公司,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引导保险公司合理支付佣金费用,降低产品价格,更好地让利于消费者。
(4)明确意外险经营管理的“负面清单”,强化监管问责力度。综合意外险市场销售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列明九类禁止性行为,包括强制搭售、捆绑销售等。与此同时,对负面清单中的行为,强化监管问责。

政策解读

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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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调整分支机构
重疾给付控制率管控规则 

为提升公司长期险业务承保质量,保持公司死亡重疾给付控制率及重疾给付控制率指标较好水平,对分支机构重疾给付控制率管控规则进行优化。
根据各二级分公司本季度重疾给付控制率、分支机构连续两个季度重疾给付控制率及分支机构重疾给付控制率改善情况,共三项指标,确定分支机构核保地区分类,具体调整规则如下: 

如果分支机构当季度重疾给付控制率较去年同期下降比例超过30%,则该分支机构的核保地区分类与其所属二级分公司的核保地区分类相同。
此次根据2021年二、三季度重疾给付控制率情况,维持7家分支机构的核保地区分类为五类地区,下调6家分支机构的核保地区分类至五类地区,上调13家五类地区分支机构为三类地区,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工作资讯

组织召开10月运营服务分析视频会

10月12日,区分公司召开2021年10月运营服务工作视频会,就1-9月各地市考核情况作通报点评并布置下阶段重点工作,同时宣导“e连智慧”工作提升项目。区分公司覃勇副总经理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各地市分公司分管领导、运营服务部经(副)理及各条线主管、各县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柜面)经理,以及区分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客户服务管理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部相关人员参与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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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四川久远银海软件公司沟通理赔直付项目

10月13日,区分公司副总经理覃勇赴四川久远银海软件公司,就广西保险行业利用医保大数据开展理赔直付服务进行了深入沟通,区分公司运营管理中心、科技部相关人员一同前往。

举办2021年全区系统初中级契约、核保人员培训班

10月12日-13日,区分公司举办2021年全区系统初中级契约、核保人员培训班,就本年度契约、核保条线重点工作及考核情况、新单专业技能、反洗钱等内容进行了现场培训。全区共42人参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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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运营条线岗位能力梳理沟通视频会

10月20日,区分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客户服务管理中心在广西分会场参加总公司召开的运营条线岗位能力梳理沟通视频会。 

赴自治区医保局沟通理赔直付项目

10月20日,区分公司总经理赵晓彤,副总经理覃勇、曾文峰携科技部、运营管理中心负责人拜会自治区医保局王忠平局长,就理赔直付项目进行沟通,双方就项目推进达成共识。

组织召开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学习讨论会

10月22日,区分公司运营管理中心组织召开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学习讨论会。区分公司副总经理覃勇,团体业务部、运营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参与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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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召开2022年一季度销售服务支持沟通会

10月27日,区分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召开2022年一季度销售服务支持沟通会,就契约及核保销售支持工作进行宣导,各二级分公司分管领导、运营服务部经(副)理、承保支持岗相关人员,以及区分公司运营管理中心临时负责人、各二级部经理参与会议。

会上,区分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就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通知》展开宣导;团体业务部针对《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进行解读与分析。
区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覃勇提出:一是要以积极的心态适应监管;二是要以新的标准来解读监管;三是公司短期险业务的发展要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四是运营条线的同志要以开放的心态做好运营工作,要把机关能力提升年工作与运管能力学习提升结合在一起,进一步加强学习能力和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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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案例

非合同所指意外伤害拒付案

案情介绍
被保险人李某,桂林市**木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3月26日为其投保我司《国寿团体工伤意外伤害保险》,保额48万元。2021年4月13日被保险人在工作期间晕倒,经抢救无效后身故,客户家属据此向我司递交资料申请理赔。

案件调查经过
1.调查人员排查桂林市、阳朔县各大医院未发现被保险人既往就诊记录。
2.调查人员走访桂林市**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经向知情人了解到,被保险人在该厂工作5年多,从事合板加工的工作,工作期间未因疾病住过院。出险当日被保险人在厂房里给木材批灰,在没有与人接触的情况下突然晕倒在地,呼之不应,工友立即将其送往雁山卫生院。

案件调查经过
3.调查人员前往桂林市雁山卫生院急诊科向当时接诊医生了解到:2021年4月13日,被保险人在木材加工厂务工时无诱因的情况下晕倒,工友将其送到医院时查体已无心跳、无呼吸,急诊科、综合科医护人员立即对其进行抢救,最终因抢救无效身故,医院诊断为“猝死原因待查”。

案件处置措施
经调查核实,被保险人出险原因为猝死,非保险责任范围,经与被保险人家属耐心沟通,最终案件拒付处理,减损金额48万元。

更多精彩,下期再会

出品:广西分公司 运营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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