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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纪监审工作信息(2024年第6期)

大连化物所监督与审计处

2024年5月10日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
纪 监 审 工 作 信 息

2024年第6期 总第66期

-党纪教育专刊-
(一)

党纪学习课堂

大连化物所监督与审计处

1.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哪些,影响期各多长?

大连化物所监督与审计处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2024年6月-7月,《纪监审信息》将作为党纪专刊,开设党纪学习课堂,帮助全所党员干部准确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敬请关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导学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共分为五类,分别为: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党纪学习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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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纪行为所获的利益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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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可区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这三者的区分如下:
       直接责任者: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主要领导责任者: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重要领导责任者: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应管的工作”,主要是指虽然没有明确分工由其主管,但按照法定职责范围应当由其负责、管辖的工作。“参与决定的工作”,主要是指那些应该由两人以上讨论决定的工作,或由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

      (1)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和经济损失赔偿,应当予以接收,并按照规定收缴或者返还有关单位、个人。
      (2)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党纪学习课堂

2.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如何区分?

党纪学习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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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行为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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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是严格规范党员言论,以严格的纪律处分规定保障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决策、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和国家领导人威信,维护英雄模范形象,坚决反对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4.政治纪律是什么,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
(3)不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
(4)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
(5)不坚定理想信念
(6)涉外活动中存在有政治问题的言行
(7)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
(8)违反政治规矩

党纪学习问答

党纪学习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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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织纪律是什么,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大连化物所监督与审计处

      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和搞迷信活动,与党员应当是唯物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的要求背道而驰。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已经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视情况采取要求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等组织处置。
      实践过程中,应把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与组织、参加一般的民俗、习俗活动,以及正常参加游览活动区分开来。不能把一些有着历史文化传统和民族、区域特色的民俗、习俗活动当成迷信活动。党员干部偶尔到一些寺庙、道观、教堂等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参观游览或参加活动仪式等,其目的仅仅是为了游览或工作,也不应认定为参加迷信活动。

6.关于党员信仰宗教、搞迷信活动的处分规定

党纪学习问答

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
(2)不落实组织决定
(3)不按规定说明和报告
(4)搞非组织活动
(5)违规选任干部
(6)违规谋取人事利益
(7)侵犯党员权利
(8)违规发展党员
(9)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

党纪学习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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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这些行为违反了出国(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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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这些情况,如果不按规定向组织说明和报告将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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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点未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是新修订的《条例》增写的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因私出国(境)需经组织批准的党员、干部,经批准后出现了需要改变路线、期限等超出批准范围的新情况新变化,应当及时向组织报告情况,这是对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要求。若未向组织报告而擅自改变行程或者超期未归,就是违反组织纪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条、八十一条,对不按规定向组织说明和报告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主要包括6类,其中第②、⑤条在研究所实际工作尤其容易发生,提醒大家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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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廉洁纪律是什么,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利
(2)实施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
(3)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4)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5)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
(6)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业行为拒不纠正
(7)假公济私     (8)挥霍公款
(9)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

10.违规谋取人事利益的相关处分规定

      组织人事工作涉及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关系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和稳定,事关人才评价机制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对违规谋取人事利益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种类和幅度进行了规定: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称号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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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从事这些营利活动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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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兼职,不利于秉公办事,使其可能利用职权或者工作之便,通过兼职化公为私、损公肥私,有些违规兼职取酬实质上成为权力寻租或权力变现的“过墙梯”。同时,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兼职,参与经营活动,也可能导致经济组织间的不平等竞争,扰乱经济秩序。

12.这样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将受处分

      有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大操大办子女婚礼、儿孙周岁宴、子女升学宴等事宜,故意扩散信息,主动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有的化整为零、分批次分地点设宴掩盖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的事实等。这些行为违背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初衷,腐蚀公权力,破坏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党员、干部应坚持文明、节俭、廉洁原则,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化风成俗、移风易俗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大操大办、违规操办甚至巧立名目、借机敛财等行为。

党纪学习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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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挥霍公款的情形和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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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4.党员干部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的负面清单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旨在堵住政商“旋转门”、期权式腐败等漏洞,强调党员干部离开岗位后,对其不能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要求仍然一以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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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6期 总第6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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