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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法律资讯与监管动态-第94期

        法律资讯与监管动态

德恒金融证券合规及风险处置团队

SECURITIES LAW AND REGULATION

2024年2月19日

金融证券

第 94期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2月9日-2月16日)

一、法律资讯

1. 这项业务有新机遇!券商参与进展如何(02/10)

随着修订后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1月下旬落地,金融机构如何进一步参与“跨境理财”市场,备受市场瞩目。
此次《细则》一大修订亮点在于“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哪些机构将成为首批参与分羹的证券公司,备受期待。

2. 金融监管总局:保持房地产信贷整体稳定(02/13)

“房地产产业链条长、涉及面广,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影响,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也息息相关,金融业责无旁贷,必须大力支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1月25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指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现有的金融支持政策,继续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保持房地产信贷整体稳定,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对接了2700多个项目、审批贷款近400亿元……2月13日,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目前已有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股份制银行,上海银行等城商行相继发布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效的消息。

3. 四大行加速出手(02/13)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2月9日-2月16日)

2. 2024年“1号罚单”!证监会发布(02/10)

1. 证监会对上海思尔芯技术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02/09)

近日,证监会对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国微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尔芯或公司)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案系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二、监管动态

2月9日,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了长达1万余字的2024年“1号罚单”——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瑞华所”)被证监会罚没1783万元。瑞华所在审计康得新2015年至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时,违反相关执业准则的规定,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虽然瑞华所及责任人提出9条申辩理由,请求免于行政处罚,但被一一驳回。

3. 合计罚款750万元!奥联电子信披“夸大其实”,或遭投资者索赔(02/14)

春节前,奥联电子(300585.SZ)披露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这也意味着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有结果了。据披露,奥联电子曾高调跨界钙钛矿,造成股价大幅度起伏,其中公司对关键人物胥明军的描述,存在夸大,具有较大的误导性。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2月9日-2月16日)

4. 两券商高管,市场禁入(02/15)

近日,一批券商员工违规炒股集中被罚。证监会对于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的“零容忍”式惩处力度,凸显监管执法“长牙带刺”。其中,2家券商高层被爆出违规买卖股票案并被市场禁入。长城证券原副总裁韩飞因违规使用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并买卖股票,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罚一没一,罚没累计近1.2亿元。招商证券原总裁熊剑涛因违规炒股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5. 一券商连收三张罚单(02/15)

近日,深圳证监局对中山证券及其相关私募资管业务负责人分别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措施。在罚单中,深圳证监局表示,中山证券私募资管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关联交易管控机制不健全,关于关联方主体识别、交易系统监控、关联交易审批评估的相关机制不完善。二是在投资品种池建立与维护、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内部控制不严。三是对资管产品宣传、管理费率设置、信息公示的合规管理不足。四是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及私募资管有关业务制度不完善或未及时更新、未有效执行。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2月9日-2月16日)

CONTENTS

01

法律资讯

02

03

监管动态

关于我们

LEGISLATION

REGULATION

ABOUT US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1月26日-2月1日)

       法律资讯

LEGISLATION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2月9日-2月16日)

01

这项业务有新机遇!
券商参与进展如何?(02/10)

“跨境理财通”进展如何?
随着修订后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1月下旬落地,金融机构如何进一步参与“跨境理财”市场,备受市场瞩目。此次《细则》一大修订亮点在于“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哪些机构将成为首批参与分羹的证券公司,备受期待。券商中国记者采访了解到,深圳有多家证券公司已申报材料,目前等待监管审批结果;首批名单可能有6—7家。
已有券商报材料,为进一步释放试点政策红利,更加便利大湾区居民享受优质金融服务,今年1月下旬监管部门发布新修订的《细则》。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扩大了试点机构的范围,新增证券公司参与试点。深圳一家券商人士透露,参与“跨境理财通”的首批券商可能会有6—7家。

已有券商报材料,为进一步释放试点政策红利,更加便利大湾区居民享受优质金融服务,今年1月下旬监管部门发布新修订的《细则》。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扩大了试点机构的范围,新增证券公司参与试点。深圳一家券商人士透露,参与“跨境理财通”的首批券商可能会有6—7家。券商中国记者多方了解到,深圳一家大型上市券商已为此申报相关材料。深圳一家以财富管理业务为亮点的大型券商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其公司也已报材料,目前在等待监管审批消息。一头部券商人士表示,如无意外,其公司应该在首批名单内。
根据《细则》要求,要想拿到“跨境理财通”的展业资格,需要满足多个条件。“硬门槛”为“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注册法人金融机构或设立分支机构”。
同时,要有完备的机制。如已建立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账户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具备从事“跨境理财通”业务及其风险管理需要的专业人员、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又如建立“跨境理财通”投资者权益保护及投诉纠纷解决相关机制。在技术方面,金融机构还要具有资金跨境流动额度控制和确保资金闭环汇划的技术条件,内地销售机构还需具备确保资金封闭管理的技术条件,能确保所销售“北向通”投资产品符合金融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此外,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

券商看好业务前景
“跨境理财通”业务自2021年试点以来备受市场关注,试点两年多以来,取得一定成效。
人民银行广东分行信息显示,截至2023年10月末,粤港澳大湾区参与“跨境理财通”个人投资者6.29万人,包括港澳投资者4.46万人,内地投资者1.83万人,涉及相关资金跨境汇划3.55万笔,金额86.58亿元。
一直以来,银行是参与“跨境理财通”的主力军。证券公司的加入,有望在开户、基金代销方面发挥其优势。
中金公司分析师表示,对于新晋名单内的证券公司而言,更丰富的产品谱系或有利于新增拓客。

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 因城施策进一步优化首付比例、贷款利率
“房地产产业链条长、涉及面广,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影响,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也息息相关,金融业责无旁贷,必须大力支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1月25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指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现有的金融支持政策,继续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保持房地产信贷整体稳定,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肖远企透露,近期,将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指导金融机构落实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要求;支持各地城市政府和住建部门,因城施策进一步优化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02

金融监管总局:
保持房地产信贷整体稳定(02/13)

继续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
肖远企介绍,截至目前,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余额分别是12.3万亿元和38.3万亿元。2023年分别发放开发贷款3万亿元,住房按揭贷款6.4万亿元,这两项加起来将近10万亿元。2023年末,银行购买房企债券余额4275亿元,比2022年增长了15%。此外,银行在2023年向房地产企业提供了并购贷款、存量展期贷款,合计超过1万亿元。
在保交楼方面,肖远企说:“我们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做好金融支持。截至2023年底,3500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绝大部分都已经投放到项目,商业银行还提供了相应的商业配套融资,确保‘保交楼’任务完成。”
肖远企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现有的金融支持政策,继续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保持房地产信贷整体稳定,满足合理融资需求,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和发挥金融力量。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03

四大行加速出手(02/13)

春节期间,银行在紧锣密鼓地推动房地产项目融资落地。
对接了2700多个项目、审批贷款近400亿元……2月13日,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目前已有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股份制银行,上海银行等城商行相继发布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效的消息。
业内专家向记者表示,伴随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将得到更为有效地满足,从而有效防范在建项目逾期交付,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进而能够缓解购房者疑虑,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对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四大行出手!加紧房地产项目融资落地
工、农、中、建四大行已经公布了房企“白名单”项目对接、支持房地产项目融资等最新工作进展。
2月13日,建设银行称,自1月底收到首批名单以来,建设银行已对接项目2000多个,已审批项目近百个,已审批待投放金额200多亿元。近日,建设银行北京、福建、安徽、河南等分行已实现对5个项目的投放,投放金额近30亿元。
2月12日,中国银行发文称,已推进超过110个项目的审批工作,合计金额约550亿元,其中,已审批完成项目共75个,合计金额近400亿元。中国银行表示,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建立后,中国银行已成立工作专班,从提供支持政策、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做好业务管理、建立专项统计监测等7个方面出台15条具体措施。
涉及具体落地措施,中国银行称,依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

2月11日,农业银行表示,聚焦精准投放,主动与协调机制加强对接,对于协调机制推送的符合条件项目,简化流程,扩大授权,强化资源保障,建立绿色通道,提高项目运作效率,确保项目融资尽快落地。
截至目前,农业银行已累计对接协调机制项目2700余个,自1月26日金融监管总局专题会议以来,新审批项目超过10个,审批贷款近50亿元。贷款项目主体中,民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占比超过80%,项目类型以满足刚需和改善型需求住宅为主。
2月9日,工商银行表示,目前已在总、分行层面分别成立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专项工作小组”,加强统一领导,加快组织推动,加大项目对接,加紧融资落地。自1月30日各地推送项目清单以来,截至2月8日,工商银行已对接2000余个项目,并率先实现对多个城市多个项目的贷款投放,既包括国有房企,也包括民营房企,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合理融资需求。

监管动态

REGULATION

01

证监会对上海思尔芯技术欺诈发行违法行为
作出行政处罚(02/09)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证监会2月9日消息,近日,证监会对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国微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尔芯或公司)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案系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证监会决定:对思尔芯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董事长黄学良,时任思尔芯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Toshio Nakama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林铠鹏,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熊世坤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首席财务官黎雄应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监事会主席杨录处以100万元罚款。

02

2024年“1号罚单”!证监会发布(02/10)

2月9日,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了长达1万余字的2024年“1号罚单”——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瑞华所”)被证监会罚没1783万元。瑞华所在审计康得新2015年至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时,违反相关执业准则的规定,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虽然瑞华所及责任人提出9条申辩理由,请求免于行政处罚,但被一一驳回。证监会责令瑞华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594.34万元,并处以罚款1188.68万元。3名签字会计师均被给予警告,合计被处以26万元罚款。

03

合计罚款750万元!奥联电子信披“夸大其实”
,或遭投资者索赔(02/14)

春节前,奥联电子(300585.SZ)披露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这也意味着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有结果了。据披露,奥联电子曾高调跨界钙钛矿,造成股价大幅度起伏,其中公司对关键人物胥明军的描述,存在夸大,具有较大的误导性。事实上,胥明军的专业背景为军事指导自动化。在2020年5月之前,胥明军从未接触过钙钛矿项目。对此,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人等合计处罚750万元。

04

两券商高管,市场禁入(02/15)

近日,一批券商员工违规炒股集中被罚。证监会对于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的“零容忍”式惩处力度,凸显监管执法“长牙带刺”。
其中,2家券商高层被爆出违规买卖股票案并被市场禁入。长城证券原副总裁韩飞因违规使用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并买卖股票,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罚一没一,罚没累计近1.2亿元。招商证券原总裁熊剑涛因违规炒股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持续强化机构监管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是证券法的基本要求。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坚持系统思维、举一反三,持续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协同行业协会持续深入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依法从严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督促证券公司强化内部监测、自查自纠及问责机制,落实全员合规管理,实现对各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一体化垂直管理,各证监局将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完善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规则,督促机构健全投资申报、审查、监控、惩戒等内控制度,完善投资行为管理机制,进一步堵塞证券从业人员监管制度及执行中的漏洞。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对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对管控不力的机构从严问责,对违规人员强化立体化惩戒体系,构建“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加强违规行为的通报警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三是持续净化行业生态。坚持“两个结合”,深入开展行业文化建设综合治理,督促机构切实做到“不逾越底线、不唯利是图、不急功近利、不脱实向虚、不胡作非为”,坚持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完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基本规范和操守准则,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分类名单制度和执业声誉管理机制,加快形成从业人员管理“严”的氛围。

监管治理证券从业人员炒股为近期主要动作,从调查内容、处罚力度等角度均可看到监管从严治理的决心。以管窥豹,可见从热点的“虚假陈述”乃至“内幕交易”,逐步向细微的领域延伸监管,增加力度,证券合规逐步的复杂、深入,值得关注。

观点解读

05

一券商连收三张罚单(02/15)

近日,深圳证监局对中山证券及其相关私募资管业务负责人分别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措施。
记者梳理发现,关联交易、(类)通道业务是券商私募资管业务违规的“高发地”。业内人士表示,由于“要求新”,关联交易相关人员一旦核查不严,就容易踩到监管“红线”;较大的经济诱惑则是券商通道业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也让其成为监管重点关注的方向。
三张罚单指向私募资管业务违规
在罚单中,深圳证监局表示,中山证券私募资管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关联交易管控机制不健全,关于关联方主体识别、交易系统监控、关联交易审批评估的相关机制不完善。二是在投资品种池建立与维护、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内部控制不严。三是对资管产品宣传、管理费率设置、信息公示的合规管理不足。四是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及私募资管有关业务制度不完善或未及时更新、未有效执行。

鉴于监管对于资管产品关联交易违规行为的重拳出击,关联交易而引发的相关风险,是否会导致投资人以机构未充分履行信义义务、信披义务为由而向管理人索赔值得关注。

观点解读

关于我们

ABOUT US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合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刑法学博士,研究员,原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预防室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区律协副会长,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北京市律协行业规则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副秘书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为“控告申诉检察专家咨询库”专家。主要从事刑事诉讼以及刑事风控与合规业务,代理刑事案件几百起,其中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几十起,为多名原省(部)级领导、多家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提供刑事辩护、刑民(行)交叉以及刑事风控与合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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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陈雄飞  合伙人

我们由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的德恒专业律师团队联合组成,长期从事金融证券领域业务,专注于上市发行、并购重组、资产管理、投融资、合规治理、刑民交叉、争议解决等法律实务。我们关注金融证券领域的最新市场热点和前沿法律问题,致力于为金融证券领域的客户提供跨地域、多专业的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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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团队    

秦 韬    合伙人

现任德恒金融专委会执委(资管组主委),“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宝武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平安建投和平安资管的入库律师,蝉联2021年度和2022年度Legal 500推荐律师。从事律师执业超过18年,在金融证券、私募基金、投融资和并购、商事争议解决(特别是资管纠纷)等领域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张忠钢   合伙人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第一届、第二届管委会委员,德恒全国刑委会副主任。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首批特邀专家委员,上海市国资委金融证券领域委托推荐律师,上海市工商联(总商会)第一届律师志愿服务团成员。拥有17年国际国内诉讼仲裁经验,成功处理操控证券市场、内幕交易、上市公司业绩对赌、融资租赁、信用证融资、供应链贸易融资、银行贷款担保、基金投融资等重大金融证券案件。

 上海

核心团队    

德恒证券专委会执委,德恒深圳管理合伙人、业务发展委员会主任。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上市、改制、并购、重组。多次登榜IFLR(《国际金融法律评论》)、ALB 《亚洲法律杂志》等专业评级机构榜单。

唐永生  合伙人

安  健  合伙人

德恒深圳创始合伙人、德恒刑委会顾问、德恒深圳刑(行)民交叉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律协刑民交叉专委会顾问。自2002年执业以来,业务相关范围主要聚焦于涉及市场经济领域的刑事及刑民交叉法律服务。近年来法律服务领域逐渐延伸至证券金融资本市场的争议解决范畴,先后参与办理过多起具有较大影响的涉及证券金融资本市场的案件。对涉及证券资本市场的争议解决(包括刑事、行政、民事交叉法律事务、“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有比较丰富的实务经验,同时对相关的法律领域有比较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先后发表过多篇专业论文。

深圳

黄  磊  合伙人

德恒深圳合伙人,德恒深圳合规中心副主任、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专委会委员、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黄磊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合规、投融资、并购、资本市场及商事争议解决。从事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上市公司合规和基金合规工作。

陈  琦  合伙人

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外联部部长、西南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理事、德恒深圳青工委委员,拥有超10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业务聚焦于金融、证券争议解决领域,主要客户包括长城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金元证券、平安创投等金融证券领域知名机构,曾成功处理ABS、资管产品兑付系列争议解决、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企业控制权争夺系列纠纷等重大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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