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消防安全教育公益宣传册

其他分类其他2023-12-27
141

全民消防    生命至上

消防安全教育宣传

强/化/消/防/宣/传

普/及/消/防/知/识

为促进单位消防安全建设,切实提高全民自防自救和抵御火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支持消防的浓厚氛围。

浙江上水工贸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宣

目录

contents

火灾的基本知识

01

常用灭火方法和预防火灾的注意事项

02

常用火灾扑救方法

03

火灾应急救护知识

04

01.火灾的基本知识

为促进单位消防安全建设,切实提高全民自防自救和抵御火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支持消防的浓厚氛围。

火灾的分类

根据国家的标准GB496885《火灾分类》的规定火灾分为A、B、C、D四类

A 类火灾

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性质,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类型火灾。

B 类火灾

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灭火。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醚、醛、酮等水溶性液体及可熔化的沥青、石蜡、天然石油等火灾。

C类火灾

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及液化石油气等火灾。

D类火灾

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锂,锆,铝镁合金等火灾。 另外还有带电火灾 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火灾的特点

火灾的特点

1.易形成大面积燃烧。单层毗连式住宅或走廊式宿舍楼,以及棚户区居民火灾,往往一家失火,殃及四邻,形成大面积燃烧。
2.火灾蔓延迅速。高层住宅由于向空中发展,竖向空间、烟囱作用十分明显,竖向交通形成的电梯井、楼梯井,以及管道井、垃圾井等众多的“竖井”,在失火时会成为火势竖向蔓延的主要途径,而火灾竖向蔓延的速度比水平蔓延快4—5倍,因此,高层住宅发生火灾,如不及时控制,很容易蔓延发展成立体形大火。
3.财物损失严重。居民住宅面积有限.在有限的空间内,集中着大量的家用电器、各种家具和衣物.还有许多易燃装饰材料,一旦发生火灾,物资不易疏散,财物损失严重。
4.易造成人员伤亡。居民中的老、弱、病、残者及小孩常常是受害者。如果是住在高层住宅内,则人员更难以疏散。
5.扑救困难。居民住宅内可燃物集中,通风条件差,发生火灾时产生大量的烟雾给扑救工作带来困难。如是住在高层,灭火设施及器材受楼高的限制,扑救工作将更为复杂。

燃烧的基本条件

燃烧的三个基本条件为:
1、具备一定数量的可燃物。
2、有足够数量的氧化剂。
3、具备一定数量的点火源。
只有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相互作用,燃烧才会发生。
燃烧是一种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其反应过程极其复杂,游离基的链锁反应是燃烧反应的实质,光和热是燃烧过程中发生的物理现象。

1.可燃物

凡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它氧化剂起剧烈反映的物质,都可称为可燃物。
可燃物的种类繁多,按其物理状态,分为气体可燃物、液体可燃物和固体可燃物三种类别。如木材、纸张、汽油、乙炔、金属钠、钾等。

燃烧的基本条件

2.氧化剂(助氧剂)

凡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助燃物。如空气、氧、氯、溴氯酸钾、高锰酸钾、过氧化钠等等。

3.温度(着火源)

点火源是指供给可燃物与氧或助燃剂发生反应的能量来源。最常见的有明火焰、赤热体、火星和电火花

01.明火焰是最常见而且比较强的点火源,如一根火柴,一个烟头都会引起火灾;明火焰的温度约在700—2000之间,可以点燃任何可燃物质。
02.火星是在铁器与铁器或铁器与石头之间强力摩擦撞击时产生火花。火星的能量虽小,但温度很高约有1200℃,也能点燃如棉花、布匹、干草、糠类的易燃固体物质。
03.赤热体是指受到高温或电流因素作用,由于蓄热而具有较高温度的物体。如烧红了的铁块、金属设备等。赤热体点燃可燃物的速度主要取决于物质的性质和状态。
04.电火花是在两极间放电放出的火花或者是击穿产生的电弧光,这些火花能引起可燃气体、液体蒸气和固体物质着火,是一种较危险的着火源。

燃烧的充分条件

可燃物、氧化剂和点火源是构成燃烧的三个要素,缺一不可。这是指“质”的方面的条件——必要条件,但这还不够,还要有“量”的方面的条件——充分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如可燃物的数量不够,氧化剂不足,或点火源的能量不够大,燃烧也不能发生。因此,燃烧条件应做进一步明确的叙述。
(1)具备一定数量的可燃物。在一定条件下,可燃物若不具备足够的数量,就不会发生燃烧。例如在同样温度(20C)下,用明火瞬间接触汽油和煤油时,汽油会立刻燃烧起来,煤油则不会。这是因为汽油的蒸气量已经达到了燃烧所需浓度(数量),而煤油蒸气量没有达到燃烧所需浓度。虽有足够的空气(氧气)和着火源的作用,也不会发生燃烧。
(2)有足够数量的氧化剂。要使可燃物质燃烧,或使可燃物质不间断地燃烧,必须供给足够数量的空气(氧气),否则燃烧不能持续进行。实验证明,氧气在空气中的浓度降低到14%~18%时,一般的可燃物质就不能燃烧。
(3)点火源要达到一定的能量。要使可燃物发生燃烧,点火源必须具有足以将可燃物加热到能发生燃烧的温度(燃点或自燃点)。对不同的可燃物来说,这个温度不同,所需的最低点火能也不同。如一根火柴可点燃一张纸而不能点燃一 块木头;又如电、气焊火花可以将达到一定浓度的可燃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引燃爆炸,但却不能将木块、煤块引燃。
总之,要使可燃物发生燃烧,不仅要同时具有三个基本条件,而且每一条件都必须具有一定的“量”,并彼此相互作用,否则就不能发生燃烧。
一切防火与灭火措施的基本原理就是根据物质的特性和生产条件,阻止燃烧三要素同时存在、互相结合、互相作用。

燃烧的充分条件

防火的基本措施

1.控制可燃物: 用难燃或不燃的材料代替易燃、可燃材料;用水泥或混凝土结构代替木结构;用防火涂料代替可燃材料,提高耐火极限;对散发可燃气体或蒸汽的场所加强通风换气,防止积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对装有易燃气体或可燃气体的容器关闭角阀,防止泄漏。
2.隔绝助燃物:  对使用生产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设备实行密闭操作,防止与空气接触形成可燃混合物;如:①存放遇水易燃易爆的化学仓库进行严密禁水(因为反应K+H2O=KOH+H2↑),一旦这类火灾着火,用干沙或干粉灭火剂或埋压,使燃烧物断绝氧气而窒息,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②炼油场的仓库,常用泡沫灭火系统隔绝空气防止冷却爆炸。
3.消除着火源: 火源是火灾的苗头,我们就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仓库、油库、加油站严禁任何火源,在爆炸危险的场所安装整体防爆电气设备等。
4.阻止火势蔓延: 为防止火势蔓延,在建筑分区之间要设防火通道、防火墙、防火安全门或留防“火”间距;在面积较大的场所划分防火分区,用卷帘门隔开,在可燃气体管道上安装阻火器;塑料管道易燃,一旦着火下层火舌会顺着管道蔓延到上层,所以在楼板下管道上设阻火圈。

根据燃烧的基本条件,一切防火措施都为了防止燃烧的三个条件同时结合在一起,所以防火措施也就从这几个方面考虑。

02.常用灭火方法和预防火灾的注意事项

为促进单位消防安全建设,切实提高全民自防自救和抵御火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支持消防的浓厚氛围。

常用灭火方法

化学抑制法

化学抑制法是指使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过程中去,使燃烧过程中产生游离基消失,而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离基,使燃烧反应因缺少游离基而停止。

冷却法

冷却法是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的物体上,以降低燃烧的温度于燃点之下,使燃烧停止。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物质上,使其不因火焰热辐射作用而形成新的火点。 冷却法是灭火的一种主要方法,常用水和二氧化碳作灭火剂冷却降温灭火。灭火剂在灭火过程中不参与燃烧过程中的化学反应,因此这种方法属于物理灭火方法。

窒息法

窒息法是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的灭火方法。具体方法包括:
用沙土、水泥、湿麻袋、湿棉被等不燃或难燃物质覆盖燃烧物;喷洒雾状水、干粉、泡沫等灭火剂覆盖燃烧物;
用水蒸气或氮气、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灌注发生火灾的容器、设备;密闭起火建筑、设备和孔洞;
把不燃的气体或不燃液体(如二氧化碳、氮气、四氯化碳等)喷洒到燃烧物区域内或燃烧物上。

常用灭火方法

隔离法

隔离法是将正在燃烧的物质和周围未燃烧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移开,中断可燃物质的供给,使燃烧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具体方法有:
把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品搬走;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管道的阀门,以减少和阻止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
设法阻拦流散的易燃、可燃液体;拆除与火源相毗连的易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势蔓延的空间地带。

预防火灾的注意事项

一、房间内防火注意事项

1、使用燃气时不要离家外出,用完后及时关闭。
2、选用合格的电器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
3、正确使用烫熨机、取暖器等,窗帘和其他可燃物远离电加热器。
4、定期对家中的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及灶具进行检查,保证阀门接头牢固、密封,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管路。
5、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6、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火柴,处理烟嘴、烟缸之前确定香烟已经熄灭。
7、加强对老人和儿童的监护,对独居老人要经常看望和陪伴。教育小孩不要玩火,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孩子们拿不到的地方。
8、严禁在家中放置、储存汽油、松香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在阳台、过道、屋顶堆放可燃杂物。
9、不在住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和电梯前室内停放电动自动车或为其充电。

预防火灾的注意事项

二、发生火灾时应注意的逃生事项

1、每个人要熟悉环境,暗记安全出口和通道位置,这样当发生火灾时,才不会走投无路。

2、当发生火灾时,如发现火势并不大,且尚未对人造成很大威胁时,周围也有相应可以灭火器材时,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将火情控制或扑灭,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地乱叫乱窜,置小火于不顾而酿成大灾。

3、切勿返回屋内取回贵重物品,夜间发生火灾时,应先叫醒熟睡的人,不要只顾自己逃生,并且尽量大声喊叫,以提醒其他人逃生。

4、逃生途中应避免吸入过量烟气,最好能以湿毛巾掩口鼻呼吸,降低姿势,以减少吸入浓烟

03.常用火灾扑救方法

为促进单位消防安全建设,切实提高全民自防自救和抵御火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支持消防的浓厚氛围。

常见火灾扑救方法

★电器起火

电器起火应迅速拔下电源插头,切断电源,防止灭火时触电伤亡;用棉被、毛毯等不透气的物品将电器包裹起来,隔绝空气;用灭火器灭火,灭火时,灭火剂不应直接射向荧光屏等部位,防止热胀冷缩引起爆炸。

★家具、被褥等起火

家具、被褥等起火:一般用水灭火。用身边可盛水的物品如脸盆等向火焰上泼水,也可把水管接到水龙头上喷水灭火;同时把燃烧点附近的可燃物泼湿降温。但油类、电器着火不能用水灭火。

常见火灾扑救方法

★汽油煤气着火

迅速关掉阀门,立即用灭火器灭火。没有灭火器时,或用沙土扑救,或把毛毯浸湿,覆盖在着火物体上,但千万不能向其浇水,否则会使浮在水面上的油继续燃烧,并随着水到处蔓延,扩大燃烧面积,危及周围安全。

★油锅起火

油锅起火时应迅速关闭炉灶燃气阀门,直接盖上锅盖或用湿抹布覆盖,还可向锅内放人切好的蔬菜冷却灭火,将锅平稳端离炉火,冷却后才能打开锅盖,切勿向油锅倒水灭火。

04.火灾应急救护知识

为促进单位消防安全建设,切实提高全民自防自救和抵御火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支持消防的浓厚氛围。

火灾急救措施及步骤一:

(1)先控制,后消灭。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先控制火势,具备灭火条件时再展开全面进攻, 一举消灭。

(2)救人重于救火。灭火的目的是为了打开救人通道,使被困人员得到救援。

(4)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取用方便,资源丰富,但要注意水不能用于 扑救带电设备的火灾。

(3)先重点,后-般。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保护和抢救重要物资火势蔓延猛烈方面 和其他方面相比,控制火势蔓延的方面是重点。

(5)人员撤离火场途中被浓烟围困时,应采用低姿势行走或匍匐穿过浓烟,有条件时可用 湿毛巾等捂住嘴鼻,以便顺利撤出烟雾区;如无法进行逃生,可向外伸出衣物或抛出小物件, 发出救人信号引起注意。

(6)进行物资疏散时应将参加疏散的职工编成组,指定负责人首先疏散通道,其次疏散物资,疏散的物资应堆放在上风向的安全地带,不得堵塞通道,并要派人看护。

火灾自救措施及步骤

在火灾中,被困人员应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保持镇静,不要惊慌,不盲目地行动,选择正确的逃生方法。必须注意的是,火灾现场的温度是十分惊人的,而且烟雾会挡住你的视线.当处于火灾现场时,能见度非常低,甚至在你长期居住的房间里也搞不清楚窗户和门的位置,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保持镇静,不能惊慌。

01

发生火灾后,会产生浓烟,遇到浓烟时要马上停下来,千万不要试图从烟火里出来,在浓烟中采取低姿势爬行。火灾中产生的浓烟由于热空气上升的作用,大量的浓烟将漂浮在上层,因此在火灾中离地面30公分以下的地方还应该有空气,因此浓烟中尽量采取低姿势爬行,头部尽量贴近地面。

02

如果您被困火灾中,您应当利用周围一切可利用的条件逃生,可以利用消防电梯、室内楼梯进行逃生,普通电梯千万不能乘坐,因为普通电梯极易断电,没有防烟功效,火灾发生时被卡在空中的可能性极大.同时,也可以利用建筑物外墙的水管进行逃生。

03

如果是晚上听到报警,首先应该用手背去接触房门,试试房门是否已变热,如果是热的,门不能打开,否则烟和火就会冲进卧室;如果房门不热,火势可能还不大,通过正常的途径逃离房间是可能的。离开房间以后, 一定要随手关好身后的门,以防火势蔓延。

04

火灾自救措施及步骤

在浓烟中逃生,人体如果防护不当,容易将浓烟吸入人体,导致昏厥或窒息,同时眼睛也会因烟的刺激,导致刺痛而睁不开。此时,可以利用透明塑料袋,透明塑料袋不分大小都可利用,使用大型的塑料袋可将整个头罩住,并提供足量的空气供逃生之用,如果没有大型塑料袋,小的塑料袋也可以,虽然不能完全罩住头部,但也可以遮住口鼻部分,供给逃生需要的空气使用塑料袋时,一定要充分将其完全张开 ,但千万别用嘴吹开,因为吹进去的气体都是二氧化碳,效果适得其反。

05

Copyright © 2024 陕西妙网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陕B2-20210327 | 陕ICP备13005001号 陕公网安备 61102302611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