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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智创谷政策汇编

晋商故里•晋中

shanxijinzhong

山西晋中智创谷政策汇编

携手同行•共创未来

Join hands and create the future together

山西省晋中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建设智创谷 增强驱动力
奋力建设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智创谷”——规划建设核心区域面积66平方公里,以山西大学城入驻高校和山西农大、山西师大为依托,以综改区晋中开发区为支撑,以项目产业为驱动,积蓄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全力建设宜教、宜学、宜研、宜创、宜业、宜居“六位一体”山西创新高地和人才高地,打造极具活力、充满潜力、富有魅力的山西版“中关村”。

contents

优惠政策

人才引进类政策

04

科技创新类政策

08

数字经济类政策

11

民营经济类政策

13

招商引资类政策

15

营商环境类政策

22

 人才引进

       生活保障。高层次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配偶的工作原则上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安排。随迁子女可在市内自愿选择中小学就读,随迁配偶暂时未落实工作的,先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外籍高层次人才可一次性办理五年有效工作类居留证件,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享受预约办证、加急办证、代办证件等“绿色通道”服务。(市厅发〔2012〕29号《晋中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一次性资助。对成功引进且进驻晋中工作的下列优秀人才,在享受省级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按照如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国内外院士等层次的顶尖人才不少于300万元;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万人计划”入选者等高层次领军人才不少于200万元;山西省“百人计划”专家等层次的高端人才不少于100万元;市“551计划”高层次人才50万元。(市发〔2017〕22号《中共晋中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引进高层次人才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人才引进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补贴
     (1)补贴条件:2018年1月1日以后我市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特色食品、现代煤化工、玻璃器皿、玛钢铸造、现代农业、文化旅游行业的企业和市属高校、中小学、医院、科研院所、文化机构四类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符合《晋中市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所列专业等要求,在我市落户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
     (2)补贴标准。①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大学、“双一流”高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生、本科生,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3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时间为五年;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五年服务期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5-20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②毕业三年内的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每月12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时间为三年。

引进青年人才

 人才引进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补贴
     (2)补贴标准。③毕业三年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人给予3万元学费补贴。
(厅字〔2018〕29号《晋中市对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发放补贴办法》)     

引进青年人才

        定向选调生和博士生补贴。对省委组织部定向选调的优秀毕业生和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生,两年内发放每年2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厅字〔2018〕29号《晋中市对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发放补贴办法》)

 人才引进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院士工作站建站补助。对晋中市命名的专家(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建站补助,分三年补助到位。(市专家(院士)站领导组〔2018〕1号《晋中市专家(院士)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

人才载体奖励

             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建站补助。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给予20万元建站补助。(市发〔2017〕22号《中共晋中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站补助。对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20万元建站补助。(市发〔2017〕22号《中共晋中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经费补助。对市级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市发〔2017〕22号《中共晋中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科技创新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担保资金支持

        对企业实施的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高科技产业化项目给予科技创新担保贷款支持,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对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担保贷款,采取 “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支持。

研发投入奖励

       对全市研发费用投入排名前十的企业予以奖励。排名第一的企业,奖励50万元;排名第二和第三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其他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

       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奖励10万元。

成果转化奖励

科技创新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科技成果奖励

        对通过我市提名获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和企业技术创新奖的企业或个人,分别奖励25万元,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一、二、三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个人),分别奖励2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通过我市提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和山西赛区一、二等奖项目,分别奖励10万、5万和3万,对获得国家等级奖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5万元。

科技创新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平台建设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奖励5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奖励25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奖励1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奖励5万元。

创新服务奖励

      对在我市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补助,企业年度创新券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市科发〔2020〕8号《晋中市科技局、晋中市财政局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

数字经济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实行数据中心用电电价支持政策。对落地我市的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设定目标电价为 0.35 元/千瓦时;数据中心参与市场交易后,实缴电费超出目标电价部分给予20%的支持。

               鼓励数字经济重点企业落地。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在我市落户投资发展数字化产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落地企业正式运营后第1至3年,每年按照不超过实际纳税地方留成部分(含市县两级)的50%给予奖励,每次不超过200万元。

                扶持数字经济企业发展壮大。对在我市注册成立且总部设在我市的半导体、通信设备、人工智能、信息安全、传感器、计算机、光电、电子专用装备及关键电子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电子信息制造企业,每年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奖励,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数字经济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支持数字经济基础支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在我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市级工业互联网、工业云平台(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数字经济展示中心、产业园区(集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根据平台建设运营情况,按照每个平台初期建设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按照平台运营费用的30 %给予奖励,每个平台每年不超过50万元。获得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首购奖励。对首次采购或首次使用我市数字经济企业自主研发的、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各类信息系统解决方案,且采购费用达100万元(含)以上的本市企业,给予实际采购费用1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设立数字经济技术服务联盟。支持市内企业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及云服务商组成市级数字经济技术服务联盟,整合产学研平台资源,为我市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提供研发、合作、推广、培训等服务,给予联盟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市政发〔2020〕31号《关于印发晋中市加快新基建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十一条措施的通知》)

民营经济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支持转型升级。对世界五百强、国内五百强企业新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项目、新整合重组(控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现有企业,累计分别投资(投入)20亿元、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在当地新注册的独立法人主体企业1亿元、5000万元的产业扶持奖励,由市县两级政府各自负担。同时每年帮助50户企业申报省级技改资金。

       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到2000万元,用于担保公司注入、金融机构奖励、规范化管理以奖代补、财税筹划和产业集群培育等方面。

       每年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具有一定规模,对符合条件的民营电商企业优先支持。

       市政府设立1000万元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促进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民营经济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支持企业直接融资

       建立上市企业库,对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民营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同时推荐申报省级财政20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民营企业,市财政奖励100万元,并推荐申报省级财政奖励100万元。

(市发〔2018〕25号《关于印发晋中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五条的通知》)

        鼓励优质中小企业在山西省股份交易中心挂牌,凡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实现融资的企业,推荐申报省级财政20万                        元奖励。对当年入库中小企业完成股份制改                                造的,推荐申报省级财政奖励50万元。

       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支持设立各类基金,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投资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招商引资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新兴产兴

  新能源
汽车产业

现代物
产业

高端装备
制造产业

输入
文案

新材料
  产业

6

4

3

5

2

1

7

8

信创产业

现代煤化     工产业

现代食
品产业

医药产业

招商引资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类项目投资强度原则上亩均投资不低于200万元;其他工业类项目投资强度原则上亩均投资不低于350万元。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对于我市引进的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影响大,对相关联产业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经审定批准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投资强度标准执行。 

招商引资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新办商贸物流、金融、旅游、信息产业、科教文卫、健康养生等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自企业实现税收年度起,前两年按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总额区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第3年至第5年按区级留成部分的30%给予奖励,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自企业实现利润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前两年全额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第3年至第5年按50%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对引进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以及行业领军企业等到我市设立总部、地区总部、运营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或将上述机构注册在我市的总部性企业,自企业实现税收年度起,五年内按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总额区级留成部分的50%(与以上优惠政策不重复计算)奖励企业。

财税
政策

        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 -5亿、5 -10亿、10 -20亿、20亿以上的,自企业实现税收年度起,前两年分别按企业当年实际上缴增值税区级留成部分的40%、50%、60%、70%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第3年至第5年分别按当年区级留成部分的30%、40%、50%、60%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招商引资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可实施租让结合的出让方式。对符合国土资源部规定的行业目录的工业项目,可采取先出租后出让、租让结合的办法,减低企业土地取得成本。项目用地由国有公司按程序办理租赁用地手续,租赁期满后再出让给项目方,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

         工业项目可依据企业意愿实行弹性出让年限制度。由原来的50年,根据产业生命发展周期特点,可调整为三十年,土地价格按照相应的参数修正评估予以核减。投资强度的财政奖励扶持,也按相应参数予以调整。

       实行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工业项目出让金大于5000万元的,出让金可以采取分期缴纳,首付不低于50%,其余款项一年内缴清。
       增容扩建不增收土地价款。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土地
政策

        亩均投资强度达到35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价)的,自投产之日起2年内,按每亩350万元计算投资额度,给予每年7%的财政奖励扶持;亩均投资强度200万元至350万元(不含土地价)的,自投产之日起2年内,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价),给予每年6%的财政奖励扶持。

招商引资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凡是落户我市的研发团队、研发的项目(产品)获得国家级、国际级专利证书,或者获得国家级、国际级发明奖励,并在我市示范推广的项目,经市招商引资领导组研究,并组织专家团队审定,一次性给予研发人(或团队)1000万元的专项奖励资金。

        内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金额每完成600万元人民币奖励3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奖励项目所属企业,每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金额达到投资总额一半以上的,可以先申请50%的投资规模奖励资金;待项目投资全部完成后,再申领剩余的奖励资金。

       对从市外将注册地变更至我市的上市公司,由政府一次性给予主板上市企业500万元,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300万元的奖励补助。对注册地在我市的上市公司成功并购重组或上市公司对我市企业成功并购重组的,由政府按照并购标的资产的0.5%给予费用补贴,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激励
政策

        外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金额每100万美元奖励3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奖励项目所属企业,从项目第一份批文日期起,2年内追加投资并实际出资的可合并计算,每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招商引资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激励
政策

        对企业高管和产业高科技人才的薪酬(在我市任职工作期间)的个人所得税,按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前两年给予100%的奖励,第3年至第5年给予50%的奖励。对我市引进的重点产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端技术人才可一事一议,给予安家补助、子女就学、家属就业、住房医疗保障等“一条龙”服务。

        凡引进项目投资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者给予资金奖励,具体按以下标准实施:引进项目完成投资5000万元至1亿元的,给予完成投资总额2‰资金奖励;引进项目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1.5‰给予资金奖励,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市政发〔2017〕46号附2《晋中市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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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商

       奖励标准:3亿元—10亿元,120-400(万元);10亿元以上,500-100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

       奖励条件:1.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和环保要求;
       2.项目引进资金系引入市外非财政性直接投资资金;
       3.引进项目要求: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符合统计部门入统标准)达到3亿元以上(含3亿元),且不低于全市开发区投资强度目标考核值;
       4.对于引进的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影响大,对相关联产业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例如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外资项目等,可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

      不予奖励:1.投资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投资额度、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和竣工时间等条款的项目;
       2.政府特许经营权项目;
      3.国家限制发展项目、10亿元以下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含捆绑项目中的商业性项目部分)不予奖励。

(市办发〔2020〕4号附3《晋中市市场化委托招商奖励办法(试行)》)

营商环境

        实施抵质押登记流程简便化、标准化,鼓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诚信纳税高科技企业、轻资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鼓励银行开展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订单、收费权、知识产权方式融资。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可持续、“保本微利”原则,建立差异化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 

       全面提升事项网办深度,推进各领域业务系统接入共享晋中10360政务服务网,按照网上办事四级深度标准,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对证照年审类事项实行“主动办、不见面”服务。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网全办好”。建设“政府+”网页信息体系,实施“承诺办+并联办+合作办+网上办”机制,以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的深度合作,提升政务服务品质。推行“零零一一”服务模式,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共享晋中10360政务服务网获得一站式、一岗办,零站式、零跑腿服务,并可以通过市场主体专属网页获得个性化、精准化、智能化服务。

营商环境

 (市政发〔2020〕25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的通知》)

       推行市场主体投资重点项目保障机制,加快产业项目落地。有关部门应根据市场主体要求,提前介入服务,对基本成熟的项目开展“预审批”服务,待取得用地之后,一次性出具正式批文。对1万平方米以下的市场主体投资产业类项目,实施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实现5个环节24个工作日完成全过程审批服务。
      对投资项目服务事项进行整合,实行“一包办”。立项审批一表申请,政府服务和中介服务一书通知,承诺事项一书签订,施工报建、水电气报装、工程招投标一表办理,关联审批一文批复,竣工验收一次办理。依托共享晋中10360政务服务网,对接有关审批平台,开展在线并联办理、并联公示、并联督办、并联出件,实现审批材料和时限、批复文件等同步减少。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营商环境

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山西晋中智创谷

(详见市审批发〔2022〕7号《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服务的通知》)

推行登记注册线上线下帮办+代办制

推行名称自主申报+负面清单+承诺制

推行经营范围自主申报+负面清单制

探索登记注册行政确认制

推行住所(经营场所)承诺+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制

探索餐饮企业场所告知公示制

探索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委托制+智能审批制

推行“个转企”升级顺延登记+许可告知承诺制

山西省晋中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绵纶北路3号政务中心5楼
电话:0354-2423230,243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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