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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风皖音

其他分类其他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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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风皖音

06

2023年第6期   总第16期
2023年10月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端正
笃行向上

目录

Contents

合规之声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太平养老举办2023年风险合规专项职工职业技能竞赛

04
07

法规之窗

金融监管总局就《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
答记者问

08

警言警语

团险业务的八类违规及案例

10

清廉之风

“一带一路”廉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16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重要讲话中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工作,分析金融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李强对做好金融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会议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金融系统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党中央把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同当代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努力把握新时代金融发展规律,持续推进我国金融事业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奋力开拓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强调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这些实践成果、理论成果来之不易。同时要清醒看到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有的还很突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金融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国之大者”,强使命担当,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04

合规之声

05

合规之声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金融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金融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战斗力为重要支撑,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不断开创新时代金融工作新局面。
会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要着力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和能源安全等。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要着力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疏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完善机构定位,支持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定位,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强化市场规则,打造规则统一、监管协同的金融市场,促进长期资本形成。健全法人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拓宽银行资本金补充渠道,做好产融风险隔离。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

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规范金融市场发行和交易行为,合理引导预期,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加强外汇市场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把握好权和责的关系,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把握好快和稳的关系,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把握时度效,扎实稳妥化解风险,坚决惩治违法犯罪和腐败行为,严防道德风险;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
      会议指出,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好中央金融委员会的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把关。发挥好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发挥好地方党委金融委员会和金融工委的作用,落实属地责任。要坚持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金融干部人才队伍。要在金融系统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金融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金融问题的重要创新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自觉贯彻落实。要完善金融宏观调控,准确把握货币信贷供需规律和新特点,加强货币供应总量和结构双重调节。加强优质金融服务,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服务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建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健全金融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监管责任落实和问责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着力做好当前金融领域重点工作,加大政策实施和工作推进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融资成本持续下降,活跃资本市场,更好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稳外贸稳外资,加强对新科技、新赛道、新市场的金融支持,加快培育新动能新优势。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金融系统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扎实做好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抓好会议精神宣传贯彻,加强金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06

合规之声

来源:中国政府网

太平养老举办2023年风险合规专项
                                          职工职业技能竞赛

为贯彻集团“央企情怀、客户至上、创新引领、价值导向”的总体要求,聚焦养老主业,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太平养老2023年风险合规专项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方案》,10至12月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风险合规专项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竞赛方案印发后,在全系统掀起了学习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制度、提升风险合规意识的热潮。
安徽分公司自上而下高度重视竞赛活动,在认真研读竞赛方案后,成立了知识竞赛答题追踪小组,16名内勤骨干员工每两人一组,分组追踪销售人员答题情况;随后又确定了以各部门合规兼岗为追踪主力的征文活动追踪组,保障竞赛初赛、复赛的参与率。
10月23日风险合规知识竞赛链接上线后,安徽分公司员工积极响应。至25日晚,总公司通报显示的安徽分公司参与率已超80%,至27日上午,安徽分公司已全员完成答题。
目前,安徽分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征文活动投稿,全力以赴参与本次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各项活动,切实通过本次竞赛提升员工合规意识。

07

合规之声

金融监管总局就《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监管要求,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08

法规之窗

一、《销售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保险销售行为直接影响保险消费者权益,近年来监管部门收到了大量因保险销售不规范导致的纠纷投诉。通过《销售办法》,明确谁能销售保险产品、怎么销售保险产品、保险机构和保险消费者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各自要履行哪些义务,从前端对保险销售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实现源头治理,更好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销售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销售办法》共6章,50条,分别是总则、保险销售前行为管理、保险销售中行为管理、保险销售后行为管理、监督管理、附则。
在总则部分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保险销售行为原则和分类,以及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需要承担的公众教育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等。第二、三、四章以保险销售的流程为主线,分别对保险销售前、保险销售中及保险销售后的行为规则作出了规定,其中第二章“保险销售前行为管理”主要规定保险销售业务范围、保险产品信息披露、保险营销宣传行为以及保险销售的技术准备、人员准备、渠道准备等;第三章“保险销售中行为管理”主要规定保险公司的告知义务、说明义务、询问义务、禁止强制搭售、禁止代签名等;第四章“保险销售后行为管理”主要规定基于保险合同订立而产生的保险公司附随义务。第五章明确相关监管要求,并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行政责任作出规定。附则是对本办法与其他监管制度的衔接、办法的解释和施行时间作出规定。

三、《销售办法》将保险销售行为划分为销售前、销售中、
销售后三个阶段,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答:保险销售行为是保险公司为了实现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是具有时间跨度的连续性行为而非时点性行为。为使被监管对象能够更加清晰地把握保险销售行为管理的要求,《销售办法》将保险销售行为划分为保险销售前行为、保险销售中行为和保险销售后行为。
保险销售前行为是指保险公司及受其委托的保险中介机构、其他机构为订立保险合同创造环境、准备条件、招揽保险合同相对人的行为。保险销售中行为是指保

09

法规之窗

险公司及受其委托的保险中介机构、其他机构与特定相对人为订立保险合同就合同内容进行沟通、商谈,作出要约和承诺的行为。保险销售后行为是指保险公司及受其委托的保险中介机构、其他机构履行基于保险合同订立而产生的保单送达、回访、信息通知、档案管理等附随义务的行为。其中,保险销售前行为与保险销售中行为区分的关键点是:保险销售行为的相对人是否特定化,以及保险销售行为是否已进入就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沟通、商谈,作出要约和承诺的阶段。

答:《销售办法》从四个角度对保险产品适当性提出要求。一是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产品的复杂程度、保险费负担水平以及保单利益的风险高低等标准,对本机构的保险产品进行分类分级。二是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支持行业自律组织发挥平台优势推动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在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的销售能力分级框架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本机构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以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销售能力、诚信水平、品行状况等为主要标准,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并与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相衔接,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明确所属各等级保险销售人员可以销售的保险产品。三是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保险

四、《销售办法》建立了保险产品说明制度,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保险产品条款作为规定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需要包含法律规定的各项要素,内容较多、篇幅较长,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关心的与其经济利益直接相关的内容散见在条款各处,不易阅读了解。《销售办法》规定保险公司要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保险产品说明,重点突出保障范围、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条款、预期收益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便在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注意力有限的情况下,了解保险产品条款的核心内容;同时规定在投保人投保前,保险公司及受其委托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要向投保人提供保险产品说明。这一制度规定,主要是希望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提供更充分的正面信息支持。

五、消费者都希望买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销售办法》在
提高产品适当性方面是否有相关规定?

时,发现投保人不适合某款保险产品时,应当建议投保人终止投保。四是要求销售过程中,投保人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保存的形式,签署或者确认投保声明、投保提示书、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条款的说明等文件,以及监管规定的相关文书材料。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10

警言警语

团险业务的八类违规及案例

一、变更经备案的条款、费率

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中国保监会关于促进团体保险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14号)第二条

1.个险团做/团险个做
示例: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人寿山东分公司使用某意外伤害险产品承保团体保险243笔,涉及保费总计2138.34万元。但按照产品条款规定,该意外伤害险产品的承保方式为个人,公司在实际销售中使用该产品承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时任**人寿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原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人寿山东分公司罚款27万元;对张*警告并罚款4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鲁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9号
2.短险条款费率变更不规范
示例:2017年3月14日,**寿险镇江中支就承保某商务有限公司《任我行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向**寿险江苏分公司上报了《镇江中心支公司团体短期险业务上报表-核保作业表》,该表中“实际费率”栏填写为“5500元/人”。同日,**寿险江苏分公司对**寿险镇江中支拟承保的上述某商务有限公司《任我行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进行了审核批准。2017年3月16日,**寿险江苏分公司出具《江苏分公司团体保险业务审批单》,正式批复同意**寿险镇江中支办理该保险业务。经测算,上述业务承保时所使用的费率是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备费率的298.91%。刘*作为该笔业务的最终审批签字人,综合职务、岗位职责以及在上述业务中所起的实际作用,是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原江苏银保监局决定对**寿险江苏分公司处50万元罚款;对刘*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处罚决定书文号】苏银保监罚决字〔2020〕28号、30号
3.长险条款费率变更不规范
示例: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四川分公司承保的**借贷宝团体定期寿险、**借贷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款)、**附加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未执行经备案的条款、费率。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审核同意,深圳分公司和四川分公司通过与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签订《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借贷宝团体定期寿险保险合同批注》,深圳分公司通过与某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某咨询有限公司 **借贷宝团体定期寿险保险合同批注》的方式,将备案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率进行了一定的变更,并按变更后的条款、费率予以承保。涉及保单业务8笔,保费金额8181.03万元。团险部分管副总经理孙**、核保中心主管

警言警语

管李*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原山西银保监局决定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40万元;对孙**、李*警告,并各处罚款4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晋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

4.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即承保
示例:2017年3月17日,**浙江分公司承保了以陈某树为投保人、保单号为00340826000001的《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附加建筑工程意外医疗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保险费1000元。在办理上述保险的过程中,**浙江分公司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而进行承保。《**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中约定“……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而在实际投保过程中,**浙江分公司未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同意投保的书面证明,并在未取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承保。夏**,时任**浙江分公司临时负责人,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团险保险部、运营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为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原浙江保监局决定对**浙江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0万元;对夏**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浙保监罚〔2018〕14号

《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

相关法律法规:

示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支公司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违法行为。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该公司将团险渠道分管经理谢某某经办的学平险和农村小额保险等直销业务虚挂在边某某、李某某、李某、谢某某和尹某某等5名个人代理人名下,共计涉及业务61笔,保费261.84万元,套取佣金62.42万元。上述个人代理人将虚挂业务涉及的佣金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返还给谢某某,谢某某将佣金主要用于教育捐赠和走访客户等。时任**人寿本溪县支公司团险渠道分管经理谢**,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原辽宁银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对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辽银保监罚决〔2022〕4号

二、虚挂中介业务

示例:**人寿津分存在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2018年间,跨区域承保1年期团体保险业务保单314件。
原天津银保监局决定对**人寿津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津银保监罚决字〔2019〕63号 

三、跨区域经营团险业务

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九条

11

示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委托不具有合法资格的机构销售保险产品,涉及保费433.34万元。团体保险部经理程**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原厦门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八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程**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罚款。【处罚决定书文号】厦保监罚〔2016〕3号

四、委托不具备资质的机构销售

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五、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九)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1.团险倒签单
示例:**养老山西分公司承保某牧场有限公司团体保险,保费收入358800元,承保产品为**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等11款团体保险,承保日期为2021年2月24日。经查,该公司人为将该保单的生效日期定为2021年1月1日,导致某牧场有限公司相关人员通过理赔申请,合计获得理赔款17039.81元,均系相关人员在2021年1月1日至2月22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养老山西分公司自保团体保险,保费收入129988元,承保产品为**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等11款团体保险,承保日期为2021年6月9日。经查,该公司人为将该保单的生效日期定为2021年4月1日,导致该公司相关人员通过理赔申请,合计获得理赔款5899.08元,均系相关人员在2021年4月1日至6月8日发生的医疗费用。上述两项保险业务活动中,**养老山西分公司将保单生效日期确定在承保日期前,并赔付承保日期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共计22938.89元。时任**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保险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董*负有责任。
原山西银保监局决定对**养老山西分公司责令改正,处5万元罚款;对董*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处罚决定书文号】晋银保监罚决字〔2023〕7号、9号
2.借买保险退保后规避税费
示例:该公司存在利用保险业务为投保单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2005年-2012年,该公司在知晓投保单位的投保目的是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再退保规避相关税费情况下,为使相关业务人员完成绩效考核同时达成公司保费规模考核指标仍承保相关长期健康险业务,涉及长期健康险业务21笔,累计保费3304.49万元。如保单号为GP1002100244****的**县信用合作联社长期综合健康团体医疗保险业务,该公司同意原保险协议满一年后将保费及利息退还给**县信用合作联社。
原江苏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投保单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作出罚款二十万元并停止接受长期健康险新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苏保监罚〔2015〕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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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团险业务承保 / 保全 / 理赔不规范

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13

1. 承保已注销企业团体保险,记录不真实
示例:**养老天分存在承保已注销企业团体保险的违法行为。时任分公司总经理王**、时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丰**、时任分公司业务人员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原天津保监局决定对**养老天分处罚款10万元;对时任分公司总经理王**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对时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时任分公司业务人员张**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津保监罚〔2018〕9号
2. 客户资料不真实
示例:内蒙古保监局检查组抽查了**养老内蒙古分公司500张团体保险单,发现有7份保单的投保资料填写的投保单位联系电话实际为**养老内蒙古分公司业务员电话(明细见附件),时任运营服务部经理李**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养老内蒙古分公司上报的2016年个人医疗理赔数据中,未按中国保监会《关于报送2016年保险理赔案件数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准确提取数据字段,用业务系统“通知时间”替代了财务系统“赔款支付指令发出时间”,时任运营服务部经理李**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原内蒙古保监局决定对**养老内蒙古分公司处以责令改正,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李**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内保监罚〔2018〕2号
3. 保全业务不真实
示例:**人寿山东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的财务、业务资料的违法行为。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人寿山东分公司通过某航空服务公司销售保险期限为7天的“2015综合交通工具意外保险”保单707份,保单保险起期分布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保费收入合计19796元。在上述保单已过终止期的情况下,**人寿山东分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在业务系统中对上述707份保单进行集中退保,在财务系统“保费收入-趸缴”科目贷方记入“-19796元”,对保费进行冲销,影响了公司在一定期限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的“原保险保费收入”科目的数据真实性。时任**人寿山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张**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原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人寿山东分公司罚款10万元;对时任**人寿山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张**警告并罚款1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鲁银保监罚决字〔2020〕26号
4.团险理赔业务不真实
示例: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人寿河北分公司团险理赔业务部分数据不真

示例:**人寿杭州市分公司分别承保杭州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及附加综合团体医疗保险,保单号分别为2012330103627700000179和2012330103627700000072。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在收到上述两张保单被保险人的理赔材料后,戴*(时任**人寿杭州市武林支公司业务员,另案处理)多次未及时递交理赔部门,最终造成17名被保险人理赔案件的核定时间超出《保险法》规定的30日期限,涉及理赔金额共计8954.19元。王*未及时排查上述违规问题,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方**对团体保险的理赔服务疏于管理,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原浙江保监局决定对**人寿杭州市分公司罚款20万元;对方**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对王*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浙保监罚〔2014〕6号   

七、不履行赔付义务

示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存在着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团险业务操作流程存在内控管理漏洞、团险核心业务系统管控失效;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协议执行不到位、投保合同不合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存在业务开展在前、协议签署在后问题;团险部门对于总、分公司的管理要求不予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对总公司未通过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方案进行承保;通过高额发放银保客户经理薪资套取费用。
原青岛银保监局决定警告并罚款二十七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

八、内控管理不完善 

实。严**时任**人寿河北分公司团险部经理、吴**时任英大人寿河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分别对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原河北保监局决定对**人寿河北分公司责令停止接受河北省辖区团体保险新业务3个月(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对严**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对吴**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冀保监罚〔2017〕1号

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五)项、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

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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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燕梳合规公众号

风险提示

制度学习要加强

销售行为要规范

业务数据要真实

内控管理要完善

筑  牢  一  道  防  线

警言警语

15

16

清廉之风

“一带一路”廉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10月18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专题论坛推出《“一带一路”廉洁建设高级原则》。该成果集中体现了与会各国共建廉洁丝绸之路的共同立场和主张,进一步凝聚起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共享廉洁发展成果、共商廉洁伙伴关系、共建廉洁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国际共识,标志着“一带一路”廉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带一路”廉洁建设,是中国深度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动实践,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东方智慧,有力推动全球反腐败治理向更加务实方向发展。十年前的金秋时节,习近平主席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大倡议,从此掀开中国与世界发展新的一页。2017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首次提出,要加强国际反腐合作,让“一带一路”成为廉洁之路。2019年4月,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分论坛期间,中国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工商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了《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呼吁各方携手共商、共建、共享廉洁丝绸之路,持续为“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成为引领廉洁丝绸之路建设的一面旗帜。

十年来,中国同“一带一路”合作伙伴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条约和相关双边条约为基础,就共商、共建、共享廉洁丝绸之路达成广泛共识,各方反腐共识与务实合作一体推进,政策协调和机制建设显著加强,政府监管和企业合规建设成效明显,“廉洁之路”逐渐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化为现实。在柬埔寨,

中国华电投资的柬埔寨额勒赛33.8万千瓦水电站,被称赞为“中国人民送来的珍贵礼物”;在巴基斯坦,中冶铜锌被当地政府誉为经济合作的典范和中巴两国人民交往的楷模……一系列丰硕成果充分证明,共享廉洁发展成果、共商廉洁伙伴关系、共建廉洁营商环境,赢得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认可与支持,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共同意愿与追求,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快速健康发展的价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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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之风

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都面临治理腐败和发展经济的重要任务,在反腐败务实合作领域有相同的关切。唯有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共同采取切实行动,才能真正让腐败分子无所遁形、无处藏身,为各国人民伸张正义,为各国发展扫清障碍。
携手共商、共建、共享廉洁丝绸之路,顺应各国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是实现“一带一路”走深走实、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要秉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共同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腐败,共建风清气正的廉洁丝绸之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落实《“一带一路”廉洁建设高级原则》,继续发挥《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引领作用,稳步推进廉洁丝绸之路机制化建设,不断深化廉洁丝绸之路建设合作。要加强境外廉洁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境外监管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构建“一带一路”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不断提升“走出去”企业廉洁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贡献企业廉洁合规的中国方案。围绕重点项目开展廉洁建设,总结推广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建设有益经验,稳步拓展“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廉洁建设合作试点,确保项目建设廉洁高效,惠及“一带一路”各国人民。
同心前行,路致远方。“一带一路”根植历史、指向未来,凝聚起国际社会共同有效应对危机与挑战的力量,为未来全球发展与繁荣开拓了一条机遇之路。我们坚信,各方携手践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深化互利共赢合作,必将推动廉洁丝绸之路迈上新台阶,让“一带一路”成为造福各国人民的合作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绿色之路、共赢之路和廉洁之路。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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