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以“案”话征信》之(四)

其他分类其他2019-06-13
1363

之(四)

卷首语

   为加强征信信息保护,做好新时代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促进金融机构强化征信合规管理,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制订了《以“案”话征信》系列专刊,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引导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在征信领域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以“案”话征信   之四

一、案例简介

案例七:
更新手机号码后未收到银行短信案

以“案”话征信   之四

      张某发现自己信用报告上有A银行报送了1笔信用卡逾期信息,显示其2018年3月的信用卡账单未及时偿还。张某向当地人民银行反映,A银行并未告知他该笔不良信息被报送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要求删除信用报告上不良记录。
      A银行称已经给张某办理信用卡时预留的159的号码发送过短信,告知其信用卡已经逾期还款,产生的不良记录将会显示在个人信用报告上。经调查,张某未能收到银行短信是因为其在2018年初更换号码,且没有通知银行自己的号码已更新。
      最终,人民银行认为A银行已经履行了相应义务,是张某自己的过错导致没能收到银行的短信,故没有支持张某的诉求。

二、案例剖析

3.《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因此,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负有准确、及时、完整地报送客户信贷信息的法定义务。

2.《征信业管理条例》

以“案”话征信   之四

第十五条规定,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1.《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案”话征信   之四

三、 案例启示

2.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银行在报送不良信息前虽然要履行事先告知的义务,但该义务是否履行并不影响不良信息的报送。

1.在日常生活中,要按照和银行所签合同如约偿还欠款,否则将会产生不良记录,影响自己的征信。个人若更新了联系方式,需要及时告知银行,否则,容易导致错失银行短信造成逾期还款而不自知的后果。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负有准确、及时、完整地报送客户信贷信息的法定义务,案例中,即使A银行没有发短信给张某,但因为张某逾期还款是事实,A银行所报信息准确,所以,人民银行不能支持张某删除不良信息的诉求。

一、案例简介

案例八:
离异后婚内共同债务逾期案

以“案”话征信   之四

     陈女士作为主借款人与前夫在2009年5月申请了一笔住房贷款;2014年12月,陈女士与其前夫协议离婚。协议约定,该住房归其前夫所有,该笔贷款由其前夫负责清偿。但自2016年4月以来,其前夫一直未按期还款,导致陈女士的个人征信产生了严重的不良记录。
     陈女士认为,房子已经分割给了前夫,贷款也应当由前夫承 担,前夫不按照还款,不应当导致自己个人征信被记录不良信息。陈女士向当地人民银行提起征信异议。经人民银行调查,在贷款关系存续期间,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变化或财产分割而自动导致借款人发生变化。贷款银行只能认定陈女士为合同的主借款人,而非她前夫,陈女士的征信不良记录不是因为银行系统或者工作人员过失导致的数据错误,故不能修改其征信记录。
     该银行在查看了离婚协议书之后,表示愿意帮助陈女士出具非恶意逾期证明,并建议陈女士正常归还贷款,保证自身征信良好,后续可向其前夫追偿还贷金额。陈女士表示理解和接受。

以“案”话征信   之四

二、案例剖析

  本案中,陈女士的前夫违反离婚协议的约定,导致陈女士个人征信产生了不良记录,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陈女士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向其主张赔偿。

2.《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1.《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案中,虽然离婚协议中约定,后续贷款由其前夫负责清偿,但陈女士并未告知贷款银行,贷款银行也未同意变更主借款人,所以陈女士对该笔贷款仍具有偿还义务。

以“案”话征信   之四

三、案例启示

      本案中所反映的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增多。金融机构要充分考虑到共同债务变更主债务人情况的发生,并充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如,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前对主借款人进行提示,贷后管理中如发现主借款人婚姻关系变化,要及时提醒;建立依据判决书、协议书等法律文件变更主借款人的机制。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不动产变动的特殊情况越来越多,当事人要及时做好不动产物权的变更登记。但由于抵押权的存在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变更,要特别重视债权成立、物权未转移情况下的个人信用风险,关爱自身信用记录。为避免前夫还款逾期造成对自身的信用记录有不良影响,陈女士可自己按约还款,再根据协议向前夫追偿。

       个人要关注信用记录

      银行有必要建立贷款合同变更衔接制度

Copyright © 2024 陕西妙网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陕B2-20210327 | 陕ICP备13005001号 陕公网安备 61102302611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