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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其他分类其他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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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二四年四月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三、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劳务协作活动服务补贴)
四、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零工市场、零工驿站)
五、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
六、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七、就业见习补贴
八、见习基地奖补
九、再就业援助基地补助
十、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十一、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十二、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十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十四、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十五、临时生活补助
十六、公益性招聘会补贴
十七、用工监测补贴
十八、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奖励
十九、在永设立劳务站补贴
二十、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服务补贴
二十一、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二十二、创业大赛补助和奖金
二十三、创业讲坛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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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二十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企业)奖补
二十五、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十六、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二十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二十八、求职创业补贴
二十九、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三十、家政服务机构培育补贴
三十一、体检补贴
三十二、人身意外保险补贴
三十三、首次来温就业路费补贴
三十四、社区家政服务点补贴
三十五、家政人员临时住宿补贴
三十六、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
三十七、技能提升补贴
三十八、职业技能培训补助
三十九、高技能人才培训班补助
四十、举办省、市级职业技能比赛经费补助
四十一、参加国家、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补助
四十二、永嘉县“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
四十三、大学生驿站住宿补贴
四十四、大学生实习生活补贴
四十五、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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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毕业5年内新来永嘉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按照专科、本科、硕士学历分别给予个人1万元、2万元、4万元的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每满6个月发放就业补贴25%。
(四)所需材料: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扫描件或拍照件一份。3.学历证明和学历认证扫描件或拍照件各一份。
(五)申报方式: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说明:全年办理。具体以永委人〔2022〕1号和温委人〔202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社会服务机构(村、社区、企业参照)。
(二)补贴条件:为政府提供各类就业创业服务项目、活动。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按照实际费用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助。
(四)所需材料: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五)申报方式:线下向人社部门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审核5个工作日,公示7个工作日)。

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企业。
(二)补贴条件:企业参加政府举办的跨省劳务协作公益性招聘会。
(三)补贴标准:根据路费和住宿费支出金额给予企业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路费和住宿费补贴标准参照《永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嘉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永财行〔2020〕243号)执行。
(四)所需材料: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住宿费发票。3.路费实名票据(乘坐飞机的需要提供行程单或“登机牌与发票”)。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该补贴申报,需跟公益性招聘会补贴申领一并开展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三、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劳务协作活动服务补贴)

(一)补贴对象:社会服务机构。
(二)补贴条件:为政府推进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零工驿站)信息网络建设,开展就业岗位直播,免费为企业和群众发布岗位和求职信息,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建设。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按照实际费用给予补助。
(四)所需材料: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五)申报方式:线下向人社部门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审核5个工作日,公示7个工作日)。

四、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零工市场、零工驿站)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用人单位(指村、社区、事业单位和其他经人社部门认定提供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或提供爱心岗位的企业)。
(二)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从事公益性岗位;2.企业提供爱心岗位吸纳我县与省外对口帮扶地区的脱贫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爱心岗位需符合省爱心岗位标准。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吸纳一名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需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从事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的,按照当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执行,给予用人单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即最低工资标准乘以从事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的月数。
每吸纳一名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从事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的,按照当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50%每月执行,给予用人单位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即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半乘以从事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的月数。

五、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

企业每吸纳一名对口帮扶地区脱贫人员从事爱心岗位的(就业3个月及以上),按照当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执行,给予企业公益性岗位(爱心岗位)补贴,即最低工资标准乘以从事爱心岗位的月数。
用人单位实际发放金额低于此标准的,按实际发放金额给予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按照《关于印发<永嘉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制度>的通知》(永人社〔2023〕2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申报方式:向县人力社保部门线下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用人单位(指村、社区、事业单位和其他经人社部门认定提供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或提供爱心岗位的企业)。
(二)补贴条件: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企业提供爱心岗位吸纳我县与省外对口帮扶地区的脱贫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三)补贴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之和。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按照《关于印发<永嘉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制度>的通知》(永人社〔2023〕2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申报方式:向辖区人力社保所线下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接收毕业2年以内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
(二)补贴条件:经人社部门审核成为见习基地,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为其缴纳人身安全类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其中市级见习基地补贴比例为70%,国家级和省级基地留用率达到50%的可提高至80%;人身安全类保险费(含工伤保险)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50元标准。
(四)所需材料: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盖章)。3.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清单、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财务记账凭证或者见习基本生活补助进账单或补助领款单复印件(盖章)。4.就业见习协议原件一份。5.保险单复印件(盖章)。6.见习人员指导管理凭证复印件(盖章)。7.见习训练月度考勤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申报方式: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七、就业见习补贴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申报对象:市级以上见习基地。
(二)补贴条件:经人社部门新认定为市级以上见习基地的单位。
(三)补贴标准:被评为市级见习基地的,给予2万元的补助,被评为省级、国家级的,分别再追加补助2万元。
(四)所需材料:见习基地奖补申请表原件一份。
(五)申报方式: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八、见习基地奖补

(一)补贴对象:再就业援助基地。
(二)补贴条件:经人社部门认定,其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方面作用明显的基地。
(三)补贴标准:每年按照每安置1名就业困难人员补贴3000元的标准给予基地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
(四)所需材料: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再就业援助基地工作情况总结。
(五)申报方式:向当地人社部门线下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九、再就业援助基地补助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企业。
(二)补贴条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享受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城乡低保特困家庭成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持证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大龄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被征地农民(失海失涂退渔人员)等人员中的生活困难人员。
(三)补贴标准:同期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企业实际缴纳部分之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证明一份(跨地区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
(五)申报方式: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十、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小微企业。
(二)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
2022年1月起,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其实际缴纳社保情况,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
(三)补贴期限:补贴期限1年。
(四)所需材料:1.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人员名册原件一份;3.招用毕业生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营业执照;5.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身份证;6.社保缴纳凭证一份;7.劳动合同原件一份;8.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一份。
(五)申报方式: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说明:全年受理,同一高校毕业生每年度仅允许申报一次。

十一、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城乡低保特困家庭成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持证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大龄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被征地农民等人员中的生活困难人员。对于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20万元以上的或家庭拥有非营运车辆的人员,不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二)补贴条件:从事灵活就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按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生活困难人员提供)。2.社会保障卡原件。3.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证明一份(跨地区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
(五)申报方式: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受理上年度1-12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受理后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办结。

十二、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从事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高校毕业生提供)。2.社会保障卡原件。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高校毕业生提供)。
(五)申报方式: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受理上年度1-12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受理后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办结。

十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二)补贴条件: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在补缴后申请。
在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已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等补贴的,不同时享受本补贴;企业申请享受本补贴后,上述其他补贴享受期未满的且仍符合申领条件的,可顺延至期满。
(四)所需材料:1.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3.劳务派遣企业需承诺与用工企业就社会保险补贴分配达成协议。
(五)申报方式: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女职工产假期间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参保辖区选择申报;或线下向参保辖区经办窗口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23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十四、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
(二)补贴条件:毕业两年内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低保和低保边缘户中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补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与培训补贴生活费不能同时享受。
(三)补贴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四)所需材料: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五)申报方式: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或“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贴”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十五、临时生活补助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高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补贴条件:受人社部门委托举办的现场公益性招聘会每场须提供工作岗位300个以上。
(三)补贴标准:按广告、场租、宣传资料、后勤保障等实际费用予以补贴(购买服务依据合同金额),每场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四)所需材料: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招聘会活动方案。3.公益性招聘会入场企业及岗位情况表。4.公益性招聘会进场求职达成意向人员名册。5.举办招聘会合同(协议)及发票。
(五)申报方式:跨省劳务协作公益性招聘会,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与跨省劳务协作活动服务补贴一并进行线上申报。其他公益性招聘会线下向人社部门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十六、公益性招聘会补贴

(一)补贴对象:企业经办人员。
(二)补贴条件:企业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用工监测。
(三)补贴标准:给予经办人员每月1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有开展用工监测的月份给予补贴,没有开展的月份不补贴)。
(四)所需材料: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五)申报方式:线下向辖区经办窗口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十七、用工监测补贴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社区、村。
(二)补贴条件:获得省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称号。
(三)补贴标准:1万元。
(四)所需材料: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五)申报方式:线下向辖区经办窗口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十八、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奖励

(一)补贴对象:在永劳务工作站。
(二)补贴条件:省外县级人民政府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永嘉设立劳务站。
(三)补贴标准:按上年末该地区人员(以身份证前6位为准)在永嘉参保工伤保险人数规模给予补贴,人数达5000人(含)的、达5000-10000人(含)的、10000人(不含)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4万、5万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四)所需材料: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由当地政府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对应劳务工作站的设立文件。
(五)申报方式:线下向人社部门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十九、在永设立劳务站补贴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企业。
(二)补贴条件:参与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重点群体(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帮扶服务。
(三)补贴标准:每帮扶一名重点群体人员,给予10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推荐重点群体就业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再给予提供服务的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成功介绍一名重点群体人员实现稳定就业3个月(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的,给予机构300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四)所需材料: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五)申报方式:线下向人社部门就业管理科室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二十、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服务补贴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补贴条件: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已享受政府场租补贴的创业园区或企业除外)。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实际租金20%的场租补贴,年补贴最高额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租赁合同、收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五)申报方式: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二十一、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人力社保部门参与举办的“奇思妙想浙江行”等各类创业大赛的承办单位。
(二)补贴条件:按要求成功举办大赛。
(三)补贴标准:对举办“奇思妙想浙江行”等各类创业大赛的承办单位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具体金额按照合同在限额内执行)。对获得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1.5万元、1万元、0.5万元的奖金(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四)所需材料: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大赛工作总结及开展活动的佐证材料。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说明:具体申报流程和说明事项将以文件通知的形式下发。

二十二、创业大赛补助和奖金

(一)补贴对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县级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运营主体。
(二)补贴条件:围绕创业主题开展创业讲坛活动,人力社保部门参与监督。
(三)补贴标准:按照每参加一人补贴200元的标准给予承办单位每场不超过5000元的补助。
(四)所需材料: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创业讲坛情况表原件;3.人员签到表。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二十三、创业讲坛补助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示范企业。
(二)补贴条件:经人力社保局确认的新建成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孵化示范企业(确认文件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另行制发)。涉及同一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按就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三)补贴标准:分别给予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示范企业10万元和5万元的奖补。当年奖补金额不高于该企业上年度的地方综合贡献。
(四)所需材料: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说明:具体申报流程和说明事项将以文件通知的形式下发。

二十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企业)奖补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补贴条件: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所需材料: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下同):①学生证和学信网认证的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毕业生提供)。②退役军人印证材料或证件。③残疾人证。④就业困难人员印证材料。⑤登记失业人员印证材料;4.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实体店需提供实体店照片,网店需提供店铺首页、店铺信息截图和店铺交易流水信息)。
(五)申报方式: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二十五、一次性创业补贴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补贴条件: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依法在所创办单位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四)所需材料:1.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下同):①学生证和学信网认证的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毕业生提供)。②退役军人印证材料或证件。③残疾人证。④就业困难人员印证材料。⑤登记失业人员印证材料。4.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实体店需提供实体店照片,网店需提供店铺首页、店铺信息截图和店铺交易流水信息)。
(五)申报方式: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二十六、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补贴条件: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3人就业的(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不包括本人)。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创办者每年2000元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五)申报方式: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二十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永嘉县职技校(含高职生)毕业年度的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低保家庭、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包括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扶贫部门认定的其他经济困难户)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3000元,一次性发放。
(四)申报方式: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具体申报流程、所需材料、申报时间等事项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56号)文件执行。

二十八、求职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获奖项目落地企业。
(二)补贴条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等奖且其项目在永嘉县落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按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国家级一等奖的给予50万元)的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四)所需材料:1.优秀创业项目补贴申请表;2.优秀创业项目落地声明函原件;3.获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团队成员身份证;5.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证明);6.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五)办理说明:全年受理。需在符合条件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二十九、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永嘉县范围内的家政服务机构。
(二)补贴条件:支持开展家政试点工作,且在员工制经营模式、培训家政人员、持码上门服务、免费体检、社区网点建设等方面作出有益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按照永嘉县家政服务机构培育补贴赋分标准暨评价表达到60分以上。
(三)补贴标准:按照永嘉县家政服务机构培育补贴申领条件和永嘉县家政服务机构培育补贴赋分标准暨评价表赋分标准暨评价表对家政服务机构进行量化评分,根据分值确定补贴金额。试点期间仅能申请一次。补贴金额(万元)=(分值-60)×0.5
(四)所需材料:1.家政服务机构培育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永嘉县家政服务机构培育补贴赋分标准暨评价表。3.家政服务机构持码人员名册、工资表、培训人员名册原件各一份。4.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社保缴纳人员名册、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家政服务机构与家政员工签订)复印件。5.家政服务机构实习岗位证明原件一份。6.社区便民家政服务点(门店)相关验收证明。7.除上述材料外的相关台账和佐证材料(根据提供材料进行量化评分)。8.材料真实性声明。
(五)申报方式: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办理时间为30个工作日(含公示7天)。

三十、家政服务机构培育补贴

(一)补贴对象:为本县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免费体检的机构。
(二)补贴条件:家政服务人员需持有家政服务码且为绿码,体检结果为合格。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每人每年价值不超过200元的体检项目(200元以下按实际报销,超过200元部分自理)。
文件发布后,永嘉县原政策同时废止。
(四)所需材料:1.家政服务人员免费体检补助申领表。2.家政服务人员体检名册、身份证复印件。3.体检原始发票及复印件。4.当地体检具体政策及项目。5.体检补贴材料真实性声明。
(五)申报方式: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天)。

三十一、体检补贴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投保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
(二)补贴条件:为持有家政服务码且为绿码的家政服务人员缴纳人身意外险费用。
(三)补贴标准:每人每年补贴50元。
(四)所需材料:1.保险机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2.家政服务人员人身意外险补贴申领表。3.缴纳保险费用凭证一份。4.家政服务机构持码人员名册一份。5.材料真实性声明。
(五)申报方式: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天)。

三十二、人身意外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身份证前4位非3303开头的家政服务人员。
(二)补贴条件:本年度新持有家政服务码且为绿码的家政服务人员。
(三)补贴标准:按照户籍所在地提供300元(浙江省,温州地区除外)、500元(华东地区包括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上海市)、其他地区的800元首次来温就业路费补贴,户籍所在地以身份证首两位确定地区为依据,该补贴每位来温家政服务人员仅申领一次。
(四)所需材料:1.家政服务人员首次来温就业路费补贴申领表。2.永嘉县家政服务人员首次来温就业路费补贴人员名册。3.材料真实性声明。
(五)申报方式: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由家政服务机构汇总统一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天)。

三十三、首次来温就业路费补贴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验收合格的社区家政便民服务点。
(二)补贴条件:具体参照《永嘉县社区便民家政服务点建设方案(试行)》和《永嘉县社区便民家政服务点建设验收评价标准》。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在试点期间,每个便民服务点每年验收合格后发放3万元补贴。
文件发布后,永嘉县原政策同时废止。
(四)所需材料:1.社区家政便民服务点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社区家政便民服务点相关验收合格证明。3.社区家政服务点材料真实性声明。
(五)申报方式: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三十四、社区家政服务点补贴

(一)补贴对象:为入住家服驿站的家政服务人员支付住宿费用的家政服务机构。
(二)补贴条件:家政服务人员需持有家政服务码且为绿码(入住初期尚未取得绿码的,取得绿码后可申报)。家政服务机构为待岗期间的家政服务人员在温州家服云上备案,入住经人社部门选定的家服驿站。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按每人每天50元给予住宿补贴,每年累计住宿不超过10天。
(四)所需材料:1.家政人员临时住宿补贴申领表原件一份。2.家政服务人员临时住宿人员名册。3.支付住宿点费用的有效发票原件。4.材料真实性声明。
(五)申报方式: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天)。

三十五、家政人员临时住宿补贴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家政服务企业。
(二)补贴条件:实行员工制管理的在岗家政服务人员10人以上(即本企业缴纳社保且持有家政服务码10人以上,代发工资人数不计)。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按实际聘用的员工制家政人员给予企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之和的5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劳动合同(企业与家政服务员签订)。
(五)申报方式: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公示7个工作日)。

三十六、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
(二)补贴条件: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且不得同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报人员须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三)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给予个人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属于温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的,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原有标准上上浮50%。
(四)申报方式: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技能提升补贴”,按参保辖区选择申报;或线下向参保辖区经办窗口申报。
(五)所需材料:1.永嘉县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4.异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本地失业保险缴费不足36个月时需提供)。5.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代为申领时需提供)。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5个工作日)。

三十七、技能提升补贴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个人、企业、院校、定点培训机构
(二)补贴条件:1.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按要求在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录入培训计划(培训信息),由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2.培训主体组织学员参加技能培训合格或取得职业证书后申请补贴。3.培训工种符合当年度永嘉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4.补贴申报时间在培训结束之日起(或取得职业证书)一年内。
(三)补贴标准:按当年公布的温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执行,属于当年度温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的职业证书,补贴标准上浮30%。
(四)申报材料:1.《永嘉县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2.永嘉县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3.职业资格证书发证名册(或培训合格证书发证名册)。4.学籍、户籍(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对能依托信息共享或业务协同获得的个人及单位信息、资料的,直接审核,不再要求申请人报送纸质材料。
(五)申报方式: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三十八、职业技能培训补助

(一)补贴对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
(二)补贴条件:1.培训项目列入年度培训计划;2.赴市外知名院校培训的,每个项目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学员不超过50名,全脱产学习。3.在温举办的高研班,每个研修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学员不超过60名,全脱产学习;4.11月底前完成培训项目。
(三)补助标准:1.赴市外知名院校培训的,按照人均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给予承办单位每个培训班最高20万元的补助。2.在温举办的高研班,给予承办单位每个培训班最高10万元的补助。
(四)所需材料:1.培训项目评价表;2.永嘉县职业培训项目经费补贴人员名单;3.永嘉县职业培训项目培训成绩考核登记表;4.永嘉县职业培训项目培训考勤表;5.永嘉县职业培训项目培训成本核算表;6.永嘉县职业培训项目绩效评价报告;7.学员身份证、职业证书复印件;8.开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收款收据。
(五)申报方式: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三十九、高技能人才培训班补助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县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
(二)补贴条件:1.列入人社系统省、市级职业技能比赛计划;2.按要求成功举办职业技能比赛。
(三)补贴标准:1.举办省级一类大赛的,补助10万元;举办省级二类大赛的,补助8万元;2.举办市级大赛的,补助金额由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当年发文确定。
(四)所需材料:1.参赛人员花名册。2.往来款收据。
(五)申报方式: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四十、举办省、市级职业技能比赛经费补助

(一)补贴对象:组队参加国家、省级职业技能大赛的单位和个人。
(二)补贴条件:获得国家、省级人社系统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参赛权的单位和个人。
(三)补贴标准:餐旅费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出差标准给予资助并给予必要的赛前集训资助。
(四)所需材料:1.有关费用支出清单及发票。2.参赛人员花名册。3.往来款收据。
(五)申报方式: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四十一、参加国家、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补助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全职来永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二)补贴条件:1.新(首次)来永工作要求:须为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首次来永入职工作(以养老保险为首要判断标准,没有缴纳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不在永嘉的,以医疗保险为判断标准),具体由系统调用大数据认定。2.用人单位要求:(1)不包含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企业是指经营范围第一项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或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类别名称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代码为7010)的企业);(2)农村合作社、民办非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企业执行。(3)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注册地均需在永嘉县域范围内。3.年龄要求:须40周岁以下,判定方式为 “首次来永入职工作时间(默认为x年x月1日)-身份证出生年月日”≤40。4.毕业身份要求:国内应为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服务中心认证。

四十二、永嘉县“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

5.毕业学制要求:“全日制〞要求全脱产就读,以实际情況为准,毕业生证书载明类别、学信网查询结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等为辅助证明材料。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总额8万元,分四次发放,每次拨付金额为补贴总额的25%。人才享受政策期间,用人单位发生跨县(市、区)变化等情况的,按兑现时间节点确定隶属地。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
(四)所需材料:1.学历证书; 2.学位证书;3.国境外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申报方式:1.个人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reward.wenzhou.gov.cn),申请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搜索“510+”。2.手机端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温州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云”)点击“就业补贴”,按照提示填报。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隶属地由“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自动确定。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23个工作日(含公示1个工作日)。

人力社保惠民利企服务手册

(一)补贴对象: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
(二)补贴条件:毕业5年内来永求职或受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活动。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退房后60个工作日内申报,按每天120元每床位给予补贴,可享受最长住宿优惠服务天数为15天;每人只可申请1次,若住宿时间不满15天,则剩余天数作废处理,不可再次申请。
(四)所需材料:1.毕业证书(在校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者学生证)。2.入住驿站开具的实名住宿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为入住者姓名,包含入住时间、离店时间等内容)。3.求职面试证明(来永求职)或实习面试证明(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温州市大学生实习)。4.身份证。5.申请住宿补贴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五)申报方式: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23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四十三、大学生驿站住宿补贴

(一)补贴对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大学生(含国外留学生、港澳台大学生)。
(二)补贴条件:来永参加政府组织的实习活动,且实习期1个月及以上。
(三)补贴标准:给予实习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的实习生活补贴,以及在永期间综合商业保险费用或特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政府补助每人每年50元)。
(四)所需材料:1.实习生活补贴人员发放清单。 2.财务凭证(综合商业保险费票据等)。 3.大学生实习鉴定表。 注:国外留学生和港澳大学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 4.国内大学生提交大学生实习推荐表。注:国外留学生和港澳台大学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 5.实习生活补贴银行转账等佐证材料。 6.温州市大学生实习协议书。
(五)申报方式:企业先行垫付,每年4月、9月集中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向人社部门申报。

四十四、大学生实习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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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流程:1. 实习单位需登录温州人才网发布实习岗位;2. 实习单位需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reward.wenzhou.gov.cn)搜索“永嘉县实习人员备案”为实习人员进行备案;3. 实习单位按照人社部门通知的统一申报时间要求,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搜索“永嘉县大学生实习生活补贴”,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4. 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七)办理时限:23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一)补贴对象:1.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在校大学生及经认定带队人员。
(二)补贴条件:受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县内引才活动。
(三)补贴标准:按出发地为温州市内、浙江省内(除温州市外)、浙江省外地区分别给予个人100元、500元、1000元交通补贴。
(四)所需材料:1.身份证。 2.毕业证书或者学信网学历证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学籍证明(学信网下载)或者学生证(全日制高校在校大学生)。 4.盖学校公章的参会名单(引才活动带队人员)。 5.实名制交通票据含高速公路通行票据(来永求职者)。 6.面试证明。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该补贴申报,申请人需在引才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申报或者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
(六)办理时限:23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四十五、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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