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见
股权转让新变化
参与管理权监督权经济收益权
律顾问:
新法强调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意思自治权利,明确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其他股东或以外的人转让,不再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如果想做些“人走股留”或其他特别约定的,还是要在章程中
依据: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六条
项宇伟 律师
北京观韬(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担任众多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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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不再需要
征求其他股东同意
只需通知转让条件
以保障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