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普法海报_副本_副本_副本

其他分类其他2024-09-02
66

律见

股权转让新变化

参与管理权监督权经济收益权

律顾问:
新法强调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意思自治权利,明确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其他股东或以外的人转让,不再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如果想做些“人走股留”或其他特别约定的,还是要在章程中
依据: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六条

项宇伟 律师
北京观韬(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担任众多公司法律顾问
服务500+客户
电话:0577-88998201

All rights reserved

股权转让不再需要
征求其他股东同意
只需通知转让条件
以保障优先购买权

Copyright © 2024 陕西妙网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陕B2-20210327 | 陕ICP备13005001号 陕公网安备 61102302611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