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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企业创建手册

“三清”

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企业创建手册

总策划:李来源
主  编:李振海
编  写:刘  斌  王  涛

目录

1.序言                                         1
2.华电集团“三清”企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2
3.华电集团“三清”企业考核评价办法(试行)10
4.“三清”企业考核评价细则                 17
4.干部清正                                39
5.企业清廉                                43
6.政治清明                                46
7.“三清”企业创建工作六问                 51

序言

创建“三清”企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为深入推进创建工作,保证创建实效,隆德公司党委、纪委编制了《“三清”企业创建工作手册》,内容包含集团公司开展“三清”企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考核评价办法、评价细则及创建“六问”等内容,旨在通过本手册进一步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对“三清”企业创建工作的认识,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致力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走在前列,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走在前列,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走在前列,不断推动隆德公司党的建设水平、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构建“三清”隆德、魅力隆德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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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三清”企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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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组
关于开展“三清”企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公司党组研究决定,在公司系统开展以“干部清正、企业清廉、政治清明”(以下简称“三清”)为主要内容的“三清”企业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司党组、纪检监察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逐渐巩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站在新时代华电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公司党组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从严治企的新形势新任务,决定从今年起在公司系统开展“三清”企业创建工作。开展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是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于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一体推进“三不腐”,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清”企业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具有鲜明的整体性、关联性特征,必须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干部清正、企业清廉、政治清明是“三清”企业创建工作的三个基本要素和企业清廉、政治清明是“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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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企业创建工作的三个基本要素和具体目标,干部清正是基础,企业清廉是关键,政治清明是核心,三者缺一不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政治清明必须以干部清正、企业清廉为前提和基础;同时,只有建立健全政治清明的体制机制,才能培养和造就更多的清正干部,保持企业清廉。公司系统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三清”企业创建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总体要求、目标和创建主体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五个坚持、三个转变、六个一流”中长期发展思路和“2218”战略目标,把“干部清正、企业清廉、政治清明”的创建工作融入公司改革发展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细落实“两个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企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三清”企业,实现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走在前列,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走在前列,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走在前列。
       (三)创建主体
       创建“三清”企业的主体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基层企业,以及无下属企业的直属单位。
三、创建标准
       (一)干部清正
      干部清正指忠诚、干净、担当。要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的政治品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集团公司各项工作任务。要把干事干净作为基本的从业底线,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树德立行,形成自觉践行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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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要把敢于担当作为重要的职业素养,在困难面前敢闯敢试,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责任面前敢作敢为,切实做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
      (二)企业清廉
      企业清廉指依法治企、合规经营、有效监督。要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治理主体依法履职保障机制,构建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治企。要完善企业内控体系,扎紧扎牢制度“笼子”,规范决策程序,抓好流程控制,倡导合规诚信,做到合规经营。要筑牢业务监督、职能监督、执纪监督“三道防线”,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做到有效监督。
       (三)政治清明
       政治清明指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生活规范、选人用人公正、同志关系健康。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明政治纪律。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规范政治生活。要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握严格的政治标准,树立鲜明的政治导向,公正选人用人。要着力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纯洁化,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保持同志关系健康。
       四、创建管理
      (一)组织实施
      “三清”企业的创建工作由集团公司党组统一领导,各直属单位党委组织推动,创建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实施;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
      (二)考核评价
      通过“三清”企业创建,每年评选出一批“三清”企业,每3年评选出一批“三清”示范企业。集团公司制定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考评内容按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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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构架开展,即从“忠诚、干净、担当”三个维度评价干部清正;从“依法治企、合规经营、有效监督”三个维度评价企业清廉;从“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生活规范、选人用人公正、同志关系健康”四个维度评价政治清明。
      “三清”企业每年评选一次,按照“分级考评、统一命名”原则,基层企业的评选工作由直属单位组织考评,集团公司组织抽查(首次评选的“三清”企业由集团公司考评);无下属企业的直属单位的评选工作由集团公司组织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经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复核后,集团公司党组统一命名“三清”企业。
      “三清”示范企业每三年评选一次,按照“统一考评、统一命名”原则,连续三年获评“三清”企业、党建工作考评达到A级水平或考评优秀、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评达到优秀等级,同时在考评年度获评或保持集团公司文明单位标兵的创建企业(单位),可申报“三清”示范企业,由集团公司组织统一考评,根据考评结果,集团公司党组统一命名“三清”示范企业。
       创建“三清”企业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扎实推动、创建成效明显的直属单位,可申报“三清”企业创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每3年表彰一次。
      (三)动态管理
       坚持滚动创建、动态管理,按照“优进劣退、有进有出”的原则,对已获评“三清”企业、“三清”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在以后发现命名年度存在否决条件的,撤销该年度的荣誉。在考评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撤销荣誉称号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各单位将创建工作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干部选任挂钩,作为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创建“三清”企业的主体责任,把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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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单位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创建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抓具体、抓到底。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载体,大力推进实施,形成常态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协助党组织抓好创建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和日常督查,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发挥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精心策划、深入宣传、充分展示创建“三清”企业的进展动态、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强化党员、干部和职工对创建“三清”企业的思想认同,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责任考核
       强化“三清”企业创建成果运用,把“三清”企业创建评选与党建考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等结合起来,做到信息共用、成果共享。充分发挥创建考评工作的指挥棒作用,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单位评先评优和绩效奖惩的重要参考。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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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三清”企业考核
评价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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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三清”企业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大力推进干部清正、企业清廉、政治清明(以下简称“三清”)的“三清”企业创建工作,激发创建活力,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创建引领作用,根据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开展“三清”企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三清”企业、“三清”示范企业是能够在集团公司系统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示范作用的综合性政治荣誉。“三清”企业创建工作考核评价,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远程考评与现场考评相结合,通过考评命名一批“三清”企业、“三清”示范企业,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固本培元、弘扬正气。
      第三条 创建“三清”企业的主体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基层企业,以及无下属企业的直属单位。
“三清”企业的创建工作由集团公司党组统一领导,各直属单位党委组织推动,创建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实施;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 考评工作机构
      第五条 “三清”企业考评工作在集团公司“评先创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负责归口管理。
      第六条 集团公司“评先创优”领导小组负责“三清”企业考评工作的全面管理,审定集团公司“三清”企业创建工作考评办法、考评细则,统筹安排推进考评工作,研究解决考评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集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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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党组提出考核评定有关议案等。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负责起草修订相关考评办法、考评细则及有关文件,组织开展考评工作,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并提出考评意见,做好考评结果反馈及运用,对考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改进。
      直属单位按照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的要求负责基层企业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基层企业考评工作,组织实施考评并上报结果;负责推荐申报“三清”企业和“三清”示范企业。
第三章 考评内容
      第七条 考评内容按照“三三四”构架开展,即从“忠诚、干净、担当”三个维度评价干部清正;从“依法治企、合规经营、有效监督”三个维度评价企业清廉;从“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生活规范、选人用人公正、同志关系健康”四个维度评价政治清明。
       第八条 考评指标体系由现场考评指标300分、效果评价指标50分、创建工作成果及荣誉加分20分三部分构成。
      (一)现场考评满分300分,采取扣分制。按照现场检查考评细则规定分值进行扣减,扣完标准分为止。
      (二)效果评价满分50分,以创建工作满意度测评方式开展。
      (三)创建工作成果及荣誉加分满分20分,主要包括成果类、荣誉类和其他类三种加分事项。
       第九条 每年可根据形势任务变化调整“三清”企业创建工作考评细则。
第四章 考评条件
       第十条 “三清”企业评选条件:完成年度主要绩效目标,创建工作优秀即考评得分≥310分的创建企业(单位)。
       第十一条 “三清”示范企业评选条件:连续三年获评“三清”企业、党建工作考评达到优秀等次、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评达到优秀等级,同时在考评年度获评或保持集团公司文明单位标兵的创建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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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三清”企业创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创建“三清”企业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扎实推动、创建成效明显的直属单位。
第十三条 否决条件。考评年度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授予“三清”企业、“三清”示范企业,或撤销“三清”企业、“三清”示范企业。
(一)领导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
(二)管理人员(含领导人员)违纪违法被追究纪律和刑事责任的(创建单位自查发现移交或处理的轻处分除外)。
(三)非管理人员受到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
(四)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的。
(五)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造成500万元以上损失的。
(六)选人用人满意度测评低于90%的。
(七)发生5人及以上群体性信访事件,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十四条 管理人员发生5人及以上群体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所在企业2年内不得参加评选。
企业发生系统性腐败、3人及以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年内不得参加评选。
第五章 考评程序及表彰命名
第十五条 每年年底前,基层企业向直属单位、无下属企业的直属单位向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分别上报创建工作自评表和总结报告。
第十六条 “三清”企业评选:每年评选一次,按照“分级考评、统一命名”原则,基层企业的评选工作由直属单位组织考评,集团公司组织抽查(首次评选的“三清”企业由集团公司组织考评);无下属企业的直属单位的评选工作由集团公司组织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经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复核后,集团公司党组统一命名“三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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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三清”示范企业评选:每三年评选一次,按照“统一考评、统一命名”原则,由基层企业向直属单位申报,经直属单位审核后向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申报;无下属企业的直属单位直接向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申报。集团公司组织统一考评,根据考评结果,集团公司党组统一命名“三清”示范企业。
第十八条 “三清”企业创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创建成效明显的直属单位可向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申报“三清”企业创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每三年表彰一次。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十九条 坚持滚动创建、动态管理,按照“优进劣退、有进有出”的原则,对已获评“三清”企业、“三清”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在以后发现命名年度存在否决条件的,撤销该年度的荣誉。
坚持边创建边提升,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引领后进的要求,对已获评“三清”示范企业的,重在巩固提高、高位求进,打造示范品牌;对已获评“三清”企业的,重在对标示范、比学赶超,推动全面提升;对未评选上的企业,重在督促整改、补齐短板。
第二十条 各创建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三清”企业创建工作目标计划,使其成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共同任务和奋斗目标。对在推荐申报、考评复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集团公司将取消其申报“三清”企业、“三清”示范企业、“三清”企业创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一条 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各单位将创建工作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干部选任挂钩,作为重要依据。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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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三清”企业考核评价细则

“干部清正”的考评项目有哪些呢?

忠诚、干净、担当。

“忠诚”的考评内容是什么?

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的政治品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集团公司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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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扣分条款是什么?

1.“四个意识”不强,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发生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行为,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对党中央阳奉阴违做两面人、搞两面派、搞“伪忠诚”的,本项不得分;
2.“四个自信”不坚定,理想信念滑坡,政治信仰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偏差,存在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真理信金钱等政治行为不端的,本项不得分;
3.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或落实上级各项工作任务上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被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按问题严重程度每起分别扣3分、5分、7分;
4.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处理的,每人次扣3分;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每人次扣5分;
5.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受到诫勉的每人扣1分;管理人员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每人扣3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每人扣5分。

“干净”的考评内容是什么?

把干事干净作为基本的从业底线,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树德立行,形成自觉践行法律法规的行为习惯。

它的扣分条款是什么?

1.不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违背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受影响程度每起分别扣1分、2分、3分;
2.发生《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员工刑事合规手册》所列情形的,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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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处分规定(试行)》等与本考评项相关的,受到诫勉的每人扣1分;管理人员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每人扣3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每人扣5分。

“担当”的考评内容是什么?

把敢于担当作为重要的职业素养,在困难面前敢闯敢试,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责任面前敢作敢为,切实做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

它的扣分条款是什么?

发生以下情形,被巡视巡察、审计、干部考核、检查考评等指出问题或受到处理的,按问题严重程度每次分别扣2分、3分、5分:
1.不想担当,工作责任心不强、主动性不高,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及时办理或办理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未妥善处理或不及时解决的;
2.不敢担当,回避问题和矛盾,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职工群众意见较大的;对企业深化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存在顾虑,畏首畏尾,不敢触及深层次矛盾问题的;不敢坚持原则,存在“老好人”现象,对错误行为不抵制、不批评,对企业放松管理,在管理、考核、问责方面“宽松软”的;
3.不能担当,对中央精神和上级重大战略部署学习不主动、不深入,能力素质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的;对企业在改革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研判不足,谋划不够,办法不多,对上级重点安排或督导的工作、困难复杂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打不开局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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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廉”的考评项目有哪些?

依法治企、合规经营、有效监督

“依法治企”的考评内容是什么?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治理主体依法履职保障机制,构建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治企。

它的扣分条款是什么?

1.未贯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履行本企业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的,按落实不力程度分别扣2分、3分、5分;
2.未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依法治企要求,未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每项扣3分;
3.未建立健全法律纠纷案件处理工作机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自身违法违规决策引发纠纷案件;未按《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备案管理制度,按落实不力程度每发现一次分别扣2分、3分、5分;
4.经济合同、规章制度、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未达到100%,每发现一项扣1分;
5.制度体系不健全;制度建设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审核机制不完善;未组织开展制度立改废梳理工作,按落实不力程度每项分别扣1分、2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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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经营”的考评内容什么?

完善企业内控体系,扎紧扎牢制度“笼子”,规范决策程序,抓好流程控制,倡导合规诚信,做到合规经营。

它的扣分条款是什么?

1.违反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规定,按违规程度每起分别扣2分、3分、5分;

2.违反生产经营制度规定,如采购管理规定、燃料管理规定、招投标管理规定、销售管理规定、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技术改造管理规定、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合同管理规定等,被考核或通报的,按违规程度每起分别扣2分、3分、5分;
3.违反财税管理制度规定,如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税收管理规定、煤炭采购预付款管理规定、资金管理规定、资产管理规定、投资管理规定等,被考核或通报的,按违规程度每起分别扣2分、3分、5分。 

“有效监督”的考评内容是什么?

筑牢业务监督、职能监督、执纪监督“三道防线”,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做到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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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扣分条款什么?

1.业务部门未按照“业务谁主管、监督谁负责”的要求开展监督工作受到问责的,按问题严重程度每起分别扣2分、3分、5分;
2.职能部门职能监督缺位,造成本领域管理漏洞受到问责的,按问题严重程度每起分别扣2分、3分、5分;监督不力,应问责未问责的,按问题严重程度每起分别扣2分、3分、5分;
3.执纪部门未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监督不力,应问责未问责的,按问题严重程度每起分别扣2分、3分、5分;
4.组织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不力,关键领域、重要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存在缺失,按落实不力程度每项分别扣2分、3分、5分;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廉洁从业教育不扎实,按落实不力程度分别扣2分、3分、5分;

5.对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按落实不力程度每项分别扣2分、3分、5分;对自查自纠工作发生漏报的,每项扣2分,发生瞒报的,每项扣5分;
6.未认真落实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未按规定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按规定应该向职工公开的事项未进行公开,民主监督不到位,每项扣2分。

“干部清正”的考评项目有哪些?

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生活规范、选人用人公正、同志关系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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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纪律严明”的考评内容是什么?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明政治纪律。

它的扣分条款是什么?

1.落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深”要求不到位,被巡视巡察、检查考评等指出问题的,按问题严重程度每起分别扣2分、3分、5分;
2.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缺失,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按问题严重程度分别扣3分、5分、7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本项不得分;
3.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规定,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不及时请示汇报,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违规程度每起分别扣3分、5分、7分;
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党委会未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按期向上级单位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未建立意识形态动态分析制度等,按落实不力程度分别扣2分、3分、5分;
5.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七个有之”的,按问题严重程度每项扣3分、5分、7分;
6.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及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发布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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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活规范”考评内容是什么?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规范政治生活。

它的扣分条款是什么?

1.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意识淡薄,搞“一言堂”“家长制”,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的,按落实不力程度分别扣2分、3分、5分;
2.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理论学习针对性不强,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现象,学习记录弄虚作假,“学”“用”结合方面严重脱节的,按落实不力程度分别扣2分、3分、5分;
3.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质量不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刻、流于形式,存在一团和气、评功摆好、明哲保身倾向的,按问题严重程度分别扣2分、3分、5分;
4.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未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的,按落实不力程度分别扣2分、3分、5分;
5.“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意识淡化,被动应付,缺乏自觉性的,按落实不力程度分别扣2分、3分、5分;
6.侵害党员民主权利,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落实不到位,党员表达意见渠道不畅通,党务公开不彻底,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避重就轻的,按问题严重程度分别扣2分、3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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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公正”的考评内容是什么?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握严格的政治标准,树立鲜明的政治导向,公正选人用人。

它的扣分条款是什么?

1.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导向性差、公信力弱,发生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突击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按问题严重程度分别扣3分、5分、7分;
2.出现“带病”提拔的,每人次扣5分;
3.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规定的,每起扣2分;
4.在招聘、录用、调配、考评晋升和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违反制度和程序规定的,每起扣2分;
5.未按照集团公司制度规定及时制定、修订选人用人制度的,扣2分。

“同志关系健康”的考评内容是什么?

着力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纯洁化,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保持同志关系健康。

它的扣分条款是什么?

1.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之间不团结的,扣5分;其他班子成员之间不团结的,扣3分;领导班子缺少凝聚力、战斗力,存在严重摩擦和内耗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受影响程度分别扣3分、5分、7分;
2.在党内搞宗派主义,培植个人势力,搞“小圈子”“小山头”,把同志关系异化为江湖关系的,按问题严重程度分别扣3分、5分、7分;
3.破坏党内民主平等,上级对下级独断专行、颐指气使,下级对上级吹吹拍拍、阿谀奉承,搞人身依附,把上下级关系异化为封建主仆关系的,按问题严重程度分别扣3分、5分、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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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加分项呢?

加分评价范围是什么?

各创建企业(单位)在开展“三清”企业创建工作中取得的重要成果及荣誉。

加分评价方式是什么?

“三清”企业创建成果及荣誉加分采用在现场考评实际得分基础上据实增加相应分值的方式,加分上限为20分,按照创建企业(单位)申报、考评审核的程序进行。

加分项的类别及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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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果类。积极开展“三清”企业创建工作,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企、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成效明显、具有较强推广应用价值的实践成果,本企业(单位)在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委(以下简称“国家级”)组织的会议上推广交流,每项加5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部级”)或集团公司组织的会议上推广交流,每项加3分。加强理论研究和探索,本企业(单位)形成具有较高价值的研究成果,在国家级刊物刊发,每项加3分;在省部级或集团公司刊物刊发,每项加2分。
2. 荣誉类。扎实推进“三清”企业创建工作,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企、队伍建设、企业文化、思想政治建设等方面,有计划、有部署、有实践、有成果,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受到表彰。本企业(单位)与“三清”企业创建有关工作荣获国家级荣誉,每项加5分;荣获省部级或集团公司荣誉,每项加3分。
3. 其他类。本企业(单位)在其他工作方面成效显著、作出突出贡献的,经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评审后,可适当加分,最多加5分。

加分的评价程序及要求是什么?

由创建企业(单位)填写《“三清”企业创建成果及荣誉加分申报表》(见附表),随自评表和自查报告一同上报,在现场考评时,由考评组对具体项目加分分值进行验证审定。
1. 加分项目仅限考评年度内取得的成果成效或获得的荣誉(以获得相关证书、文件或发布的日期为准),保持的荣誉只在获奖年度加分,在持续年度内不再重复加分。
2. 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报两个类别加分。同一主体在同一项目上获得多个加分事由,取其中的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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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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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做到警钟长鸣,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意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意识,才能从根本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是要常思贪欲之害。党员领导干部要明确成由廉来败由贪的道理,珍惜政治生命、珍惜家庭亲情、珍惜个人努力,始终保持一颗感恩之心,感恩组织的培养和家庭的支持,这既是廉洁勤政的需要,也是党性人格的体现。

如何做到干部清正?

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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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做到防微杜渐,不断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清正廉洁,具体应做到以下三方面要求:一是勿以恶小而为之。小恶不止,必成大患。事务的发展都是从量的积累最终导致质的变化,小恶不注意,任期发展,就势必会酿成大祸,凡是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必定是能在细微处严格要求自己的人,而那些在小事上放松、在小节上放纵的人,必然走向堕落。所以,党员领导干部要时时慎始,事事慎微,惟有如此,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二是勿以廉小而不为。清正廉洁不是与生俱来的高尚品格,是靠后天不断地去学习、去实践、去积累而渐渐养成的优良作风。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在我们日常工作生活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善于从点滴的积累来实现党性修养的提升,要心怀廉洁之心,从小廉做起,从小节着手,将清正廉洁的思想真正贯穿于日常生活的每个细节之中,实现以小廉促大廉,以小节成大义。三是勿因名利而失大义。“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这是我国传统文化中修身养性的至高境界。党员领导干部受党的教育多年,身上应该要有那么一种精神,一种不追名逐利、不爱慕虚荣的精神,一种不迷恋金钱美色、不贪图安逸享受的精神。只有淡泊了名利,才会以民为志,只有清心内敛,才能心无旁骛。要始终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有不畏名利遮望眼的气势,要有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决心,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誓言过程中实现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大义。     
三是要做到遵纪守法,主动自觉地接受各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摆正个人和组织、个人和群众之间的关系,充分 保障监督机制的顺利运行,以对组织、对个人、对下属负责人的态度,不断培养自身严格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争当模范表率。首先,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和国家的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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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是维护国家体制正常运行的重 要保障。其次,要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明确监督是党组织对领导干部一种爱护,是对日常工作的一种规范。要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要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要自觉接受党内成员的监督。最后,要做履职尽责方面的表率。党员领导干部在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大对所属党员队伍的管理教育力度,既要以身作则、敢抓敢管,也要关心爱护、加强教育,引导所属党员官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着力营造党内风清气正、健康纯洁的内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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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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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廉该如何做呢?

清廉修身,正气兴业

清廉修身是工作规范,是道德规范。全体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按照勤政的要求干事成业,扎实工作,又要按照廉政的要求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风清气正是做人之道,是兴企之本,讲正气是必需的品格和气节。旨在体现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觉悟,守纪律讲规矩,以上率先,带领全体员工自觉地把自我的人生价值取向与企业的价值取向统一起来,聚合力而不散人心,顾大局而不搞小圈子,崇高尚而不随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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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为先,防范未然
坚持把教育为先、防范未然作为首要任务,认真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党纪和企业规章制度教育,夯实思想道德建设基础,提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通过针对性、系统性、持久性的教育活动和行之有效的教育制度,使全体员工始终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对企业高度负责的务实作风,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2.知荣知耻,以德铸魂
民以文化之,企以魂铸之。知荣知耻、以德铸魂是把思想道德建设的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有机统一起来,使全体员工正确判断行为得失、确定价值取向、做出道德选择,进一步培育良好操守。知荣知耻,就是心中有杆秤,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美、什么是丑。标准不能混淆,界限不能模糊,更不能颠倒。以德铸魂,就是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道德评价体系,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旗帜鲜明,态度明确,严守法纪,爱岗敬业,担当负责。
3.重责,慎权,淡利
权力是从事的工作岗位职责所赋予的支持力量。权力意味着责任、义务和奉献。重责,就是要在其岗谋其责,认真做好分内的工作,勇于承担相应的责任。慎权,就是正确地、谨慎地行使权力。夙夜在公,恪尽职守,使手中的权利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淡利,就是要宁静致远、淡泊名利,时刻把国家、企业、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领导干部的“职位”是为企业办事的岗位,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为职工办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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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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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政治清明呢?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官网:“政治清明”三维解读

第一维:从中国传统政治价值取向看,“圣贤之德”应当是“政治清明”的重要基础                                        
在中国古代,“政治”主要指取得并执掌天下、管理并教化人民。关于“清明”,《诗经·大雅·大明》有“肆伐大商,会朝清明”;《岁时百问》有“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后汉书·班固传》有“固幸得生于清明之世”的话,可见“清明”指从美好时令引申出的一种安定祥和的社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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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社会状态主要来自于“君圣臣贤”、“官清吏廉”的“圣贤政治”,实质就是“德治”。“德治”主张由周公较早提出。周公将君德、臣德、官德、民德以“礼”的形式颁布施行,并身体力行,实现了几十年“刑罚不用”的清明之治。                                 
孔子继承和发扬了周公的“德政”思想,形成了更加完备的“德治”思想体系。他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儒家以君臣圣贤人格为价值目标的德治思想精华,经战国孟子、汉代董仲舒和宋代朱熹的进一步阐扬,绵延影响至今不绝。    
纵观中国历史,尧、舜、禹、周文王、汉文帝、唐太宗等,都是能践行君德的开明“圣君”,而“贤臣”更是不计其数。当“圣君”遇上“贤臣”,一个清明时代就应运而生。当然,历史上昏君奸臣比比皆是,理想中“垂拱而治”的清明之世往往是昙花一现。不过,“德”作为政治清明的重要基础,却是毋庸置疑的。
第二维:从世界政治现代化的发展方向看,“民主法治”应当是“政治清明”的重要元素                                           
民主政治最初产生于古希腊的城邦国家,按照这种政治制度,原则上公民都有权利决定和管理国家大事,通过选举担任各级政府官职。这种政治制度,为公民创造了广泛的参政机会,激发了公民的自由、开拓精神,推动了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推进了世界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民主政治”的核心是“法治”,强调平等、反对特权,注重公民权利的保障,反对政府滥用权力。17、18世纪新兴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从古代自然法学说中推衍出自然权利、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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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人民主权、限权政府、公民自由等概念,并将其固化成文件即宪法。随着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胜利,资产阶级用宪法这一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来实现民主形式的普通化,这样宪法的诞生也自然成为资产阶级实现社会法治化的一个标志。
    “民主法治”是世界政治现代化发展的必然方向。一方面,从政治构想、政治设计、政治谋划、政治指引、政治决策到政治执行、政治参与、政治监督、政治协商、政治改革等都建立在最大限度的民意基础上;另一方面,所有的政治活动包括民意的表达都框定在法律的范围内。这理应成为“政治清明”的重要元素。                                                      
    新中国的诞生正是顺应这一历史潮流的重要成果。我们正坚定地走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之路上。                                   
    第三维:从党的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看,“廉洁奉公”应当是“政治清明”的核心要义                              
    党的十八大特别指出要“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9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始终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廉洁政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有的甚至因贪污腐败滑向犯罪深渊,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受到严重挑战。因此,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要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从这个意义上来把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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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清明”的核心要义应当是“廉洁奉公”。
     所谓廉洁奉公,就是清清白白,干干净净,一心为公,无私奉献。廉洁奉公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新时期衡量和检验党的纯洁性最直接、最现实的标准。要做到廉洁奉公,必须首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地位观、政绩观;必须牢固树立权力来源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观点;必须严于律己,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必须高度警惕“四大危险”,经受住“四大考验”,坚决反对和惩治腐败。只有让廉洁奉公成为每一位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为官之基、从政之要,才能走向“政治清明”。
     综上,“政治清明”是一种明礼诚信、安定有序,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廉洁奉公、政通人和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状态。实现“政治清明”,高尚的道德是先导,广泛的民意是基础,健全的法制是保障,廉洁的作风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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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企业创建工作六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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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问

集团公司“三清”企业创建工作按照什么构架开展,具体内容是什么?

集团公司“三清”企业创建工作按照什么构架开展,具体内容是什么?

按照“三三四”构架开展,即从“忠诚、干净、担当”三个维度评价干部清正;从“依法治企、合规经营、有效监督”三个维度评价企业清廉;从“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生活规范、选人用人公正、同志关系健康”四个维度评价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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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问

集团公司开展“三清”企业创建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通过创建“三清”企业,实现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走在前列,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走在前列,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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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问

集团“三清”企业创建工作如何考评?

每年评选出一批“三清”企业,每3年评选出一批“三清”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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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问

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的政治品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集团公司各项工作任务;把干事干净作为基本的从业底线,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树德立行,形成自觉践行法律法规的行为习惯;把敢于担当作为重要的职业素养,在困难面前敢闯敢试,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责任面前敢作敢为,切实做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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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问

评价企业清廉“依法治企、合规经营、有效监督”三个维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治理主体依法履职保障机制,构建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治企;完善企业内控体系,扎紧扎牢制度“笼子”,规范决策程序,抓好流程控制,倡导合规诚信,做到合规经营;筑牢业务监督、职能监督、执纪监督“三道防线”,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做到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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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干部清正“忠诚、干净、担当”三个维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六问

评价政治清明“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生活规范、选人用人公正、同志关系健康”四个维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明政治纪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规范政治生活;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握严格的政治标准,树立鲜明的政治导向,公正选人用人;着力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纯洁化,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保持同志关系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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