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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科建管2022年第四期总第八十七期

2022年第四期总第八十七期
穗科建管

2022年季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SUIK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五华县高铁经济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总建筑面积: 238280平方米     总投资:5.7亿元

2022年第四期总第八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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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季刊

广州穗科建设管有限公司

SUIK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目录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广州穗科建设监理事务所)经中国科学院批准成立于1996年12月,经过20多年的辛勤耕耘、不懈努力,至今已发展成为专业配套、系统完善、结构合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具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环境能力监理评价甲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信AAA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丁级、具有国家商务部核定的中央政府援外项目监理资格等资质,2018年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单位、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批试点单位。
    企业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六大管理体系为保证,以强有力的高素质人才为基础,结合多年来在国内外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及技术咨询服务业务的丰富经验,有信心更有能力为业主提供一流的工程建设监理及技术咨询服务。
       公司员工现有 800 多人,其中高级职称 109 人,中级职称 290 人,初级职称 245 人,其中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08人,国家注册造价师 20 人,一级建造师 16 人,二级建造师10人、国家注册咨询师 10 人、信息系统监理师6人、高级BIM工程师5人、装配式工程师3人、国际菲迪克(FIDIC)咨询师5人,各专业配套技术人员可满足工程咨询、招标采购、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以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要求。

公司简介

穗科建管《季刊》

编辑委员会
主编
副主编
编委
编务
技术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1308
电话:020-38094584
传真:020-38094584
网址:www.gzsuike.com
E-mail:suike888@163.com

公司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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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烈祝贺公司股东大会胜利召开
2、穗科建管监理系统项目实施启动会成功举行
3、“共克时艰,携手向前”——穗科建管广州抗疫行动
纪实
4、连山穗科植物园十九年纪实之《丰收的开始》

党工团动态

5、穗科党支部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党支部大会暨“喜迎
二十大,跃进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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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    昊
缑    旭、刘晓云、刘晨曦
陈光远、白爱芳、李文笛
曾    冠、陈文佳

黄文峰
王力军

6、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装配式建
筑实施方案》(2022年版)等模板文件的通知
7、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
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5.0版)的 通知
8、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广州市工程
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检查情况的公示
9、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
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10、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
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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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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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公司股东大会胜利召开

      10月22日上午,我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在穗科建管广州总部隆重召开。本次大会的重要议题是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以及对新股东人选表决,大会由叶昊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股东出席了本次会议,分公司代表、员工代表等列席了股东大会。

      叶昊董事长首先作《第六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系统回顾了第六届董事会在党建为魂、战略实施、文化建设、管理优化等方面的努力,高度肯定了第六届董事会取得的成绩。
      随后,叶昊董事长宣读股东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人员名单。大会通过不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其中,董事会成员共7人,候补董事成员1名,分别是叶昊董事长、刘晓云、黄文峰、缑旭、张海帆、刘晨曦、陈光远,候补董事成员张泽钦。同时,经第六届股东大会表决产生了新的股东,分别为分公司代表王湘晖、洪伟英、黄国兴、李天兵;员工代表齐有芳、曾冠。

      第七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后,叶昊董事长随即对董事会成员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责权利,同时新任董事会成员踊跃发言,对股东的信任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承诺将一如既往、脚踏实地努力工作,积极主动承担责任,带领穗科全体员工奋进新征程,推动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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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04期              3

      10月26日,穗科建管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理系统项目实施启动会,会议由法定代表人缑旭主持。董事长叶昊、技术负责人黄文峰、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监理服务部人员等参加了会议。该项目由广东用友软件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到场参会。

      叶昊董事长感谢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以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并报告了《公司未来五年发展规划》,公司将围绕制订“求生存、补短板、夯平台、促转型”的战略方针促使公司未来五年在管理水平、业务发展、队伍建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未来五年发展规划》及其他决议等,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及新股东,形成了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举机制。为建立坚强领导团队,开拓穗科建管新征程,团结一致谋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穗科建管监理系统项目实施启动会成功举行

      会上,广东用友向参会人员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团队和项目实施方案。用友项目负责人表示,该系统建设将实现数据共享和资源整合,帮助穗科建管实现精细化管理,并依托移动应用、云计算等新技术,实现对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危大工程运营等移动化、智能化、可视化管理的需求,同时在管理与业务支撑基础上,向决策化转变,整合、发掘信息价值,为业务变革和领导决策提供支撑。该系统预计在2023年1月1日正式上线。

       监理部门负责人表示,一是该系统旨在从监理程序的符合性和及时性作为管理的出发点,通过建立在线化监管体系,注重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数字化规划提升,赋能管理在线化、可视化、智能化,实现重要事项动态提醒、信息追溯、数据统计、沉淀质量和安全档案等功能,有助于进一步提高部门管理效率和对监理项目的管控能力。二是监理服务部所有人员将全力配合好该系统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三是用友公司必须保证项目规划、蓝图设计、系统实现、上线应用、持续支持与验收等里程碑节点的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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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昊董事长表示,一是企业正处于传统管理模式向数字化转型的转折阶段,监理系统项目的建立,是企业迈向“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一步,未来将有效提升企业数字化管理水平,成为企业提质增效的手段和战略发展的支撑。二是系统建设必须结合监理项目实际,确保监理人员操作方便、快捷和“接地气”,同时也希望在将来能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数据整合的平台,共同打造建设项目生态圈。三是项目从建设到上线时间紧、任务重,用友公司要优化项目流程,建立“日、周、月”沟通机制,定期汇报项目建设进展,在保证系统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加快项目推进进度,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和按时交付。

“共克时艰,携手向前”——穗科建管广州抗疫行动
纪实

      当前,广州正面临抗疫三年以来最复杂、最严峻的新冠疫情形势。10月以来,为支持和响应广州市疫情防控工作,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科建管”)积极配合上级工作安排,穗科人不畏艰险,尽锐出战,毅然奔赴各个防疫现场。在这期间,公司领导们身先垂范,党员、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扛起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助力抗疫一线,同心同力齐抗疫,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家园。

      11月1日,穗科建管在天河区兴华街道商会的统一组织下,分别向兴华街道、海珠区抗疫一线捐赠抗疫物资,董事长叶昊和党支部书记陈光远代表公司参加了捐赠仪式,用实际行动诠释我们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企业担当

叶昊董事长、党支部书记陈光远参加捐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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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04期             7

      抗疫路上,我们一直都在。10月以来,穗科建管的党员、团员主动请缨,迎难而上,战斗的脚步从未停歇,期间分别参与了燕塘社区、华港社区、河水社区、侨源阁社区、燕侨大厦等核酸检测点和服务站的核酸扫码、场所码验码、信息录入、维持秩序、电话流调等工作。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共产党人初心永不忘,使命肩上扛。在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下,穗科党员、团员同样无惧风险,冲锋在前,勇于参与各类疫情防控志愿活动,践行初心使命,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贡献力量。

党员先锋

      疫情当前,人人有责。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旁观者的全民行动,没有谁是“局外人”,没有事是“身外事”。各项目监理部人员也积极响应号召,积极参与到这场抗疫行动中来,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战“疫”中,这些平凡的身影,是最美的身影,这些温情的瞬间,是最美的瞬间。现场监理人员在平凡的岗位上,用朴实的工作、平凡的付出,践行着责任与担当,在疫情防控一线传递温暖、贡献力量,生动诠释了我们企业“担当、奉献、正直、诚信”的价值观。

全员参与

公司党员同志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志愿工作

项目部监理人员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志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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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司叶顾问的倡导下,2022年10月9日,到连山穗科植物园对园区内植物及景点进行素材摄影。历经5天的素材采集,并在叶顾问精心指导下,对素材进行排版、编辑,最终顺利完成了连山穗科植物园建园十九年纪实《丰收的开始》宣传画册,并于2022年10月19日正式印刷出版。

连山穗科植物园十九年纪实《丰收的开始》

      连山穗科植物园建园十九年纪实是穗科人历时十八年来的造林和建设的成果,如今园区内已具规模,林木枝繁叶茂,花果四季飘香,更有小溪流水,曲径通幽,环境优越,气候宜人,它也是铸就了连山穗科植物园第一次全面丰收的开始,值得可喜可贺。这也是作为一个民营企业的成功典范,它将会给企业带来持续三十年的

NEW

正面

NEW

背面

丰收。

      此次,全面介绍建园十九年的成果,是一件意义非凡的事情,也真正领悟了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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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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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后,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前往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广州市越秀区恤孤院路)开展“喜迎二十大、跃进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踏寻红色遗迹,重温百年峥嵘岁月,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022年10月8日,穗科党支部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党支部大会暨“喜迎二十大,跃进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陈光远同志主持,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积极分子共13人参加。

穗科党支部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党支部大会暨“喜
迎二十大,跃进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

      会议上,由党支部书记陈光远同志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摘要内容。

     会议上,组织委员曾冠同志汇报2022年第三季度党支部主要工作情况及2022年第四季度支部工作计划。

      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内陈列展览分为“上下求索”、“凝聚共识”、“风起云涌”、“理想之光”等四个单元,生动展现了这次大会的历史背景、召开过程、重大成果和深远影响。一张张泛黄的文稿、黑白的照片、淳厚的油画,无不充满历史的厚重感,让党员同志们凝神驻足,从一个个党史故事和历史细节中感悟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更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忠诚担当履职,争当时代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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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装配式
建筑实施方案》(2022年版)等模板文件的通知

      各区(含空港经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散水节能中心,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装配式建筑建设水平,我局结合我市实际,总结了近年来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经验,组织编制了《广州市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模板》(2022年版,详见附件1)。同时,根据广州市地方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编制了《广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率计算书》(广州市标准参考格式)(详见附件2)。请各单位在装配式建筑预评价环节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径向我局反馈。
  专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市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模板(2022年版)
  2.广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率计算书(广州市标准参考格式)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4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5.0版)的
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精神,根据《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穗府〔2022〕1号)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式,结合相关工作运行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联合制定了《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5.0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点击下载浏览: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5.0版)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水务局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广州市档案局 广州市气象局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广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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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中,利用信息化标准化等先进技术推动转型升级,切实提升企业综合实力。
  附件:2022年广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检查情况一览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7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广州市工程
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检查情况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规范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检查的通知》(穗建筑〔2022〕293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48家(含外地驻穗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和48份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详见附件)。
  检查显示,我市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编制质量整体情况良好,受检企业能较好按照国家规范以及省市相关计价依据执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的成果文件计量不够规范
  部分企业成果文件存在清单的工程量数据不可溯源,措施项目的清单工程量未按照清单规范计算规则计算。
  (二)部分企业的成果文件计价不够规范
  部分企业成果文件存在清单漏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或组价不准确或不完整,同一规格型号的主要材料设备采用不同价格情况。
(三)个别企业成果文件签章和过程文件不够规范
  个别企业成果文件注册造价工程师仅加盖执业印章但未签名,缺少工作底稿和设计图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自查工作,加强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和计价规范规程的学习,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
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自2023年1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文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发布时间应提前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30日,发布的内容包括招标人(项目法人)、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合同估算金额、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等。我局以往相关规定与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文不一致的,按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文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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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督促指导;省负责自然资源、消防、人防、档案等专项验收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联动,共同实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明确的联合验收牵头部门(以下简称“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消防验收、人防验收、档案等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统一开展专项验收或者备案工作。牵头部门应当组织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制定统一的竣工联合验收办事指南,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按照“一家牵头、一窗受理、限时办结、集中反馈”的方式,联合完成相关竣工专业验收或者备案。
  第四条 各地应将联合验收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改革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综合服务窗口”),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模式,探索一套申报材料(含图纸)全过程网上流转,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具备所有法定验收条件后,统一申请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综合服务窗口或者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出联合验收申请,并且统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各地可以根据业务情况和信息化程度,实施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依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对需要在后期梳理形成的文件材料(如城市建设档案验收、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的部分材料等),可以实行容缺受理,由建设单位在申请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时提交书面承诺并按期限补齐。
    第七条 综合服务窗口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申请并收齐申报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试行)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民防空、档案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档案局  
2022年10月18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工作,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自然资源、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竣工联合验收。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将其他验收或者备案事项纳入竣工联合验收。
  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的竣工验收不适用本办法。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外的其他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的竣工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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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后,将申请人信息和材料同步送达至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预审并且告知预审结论,由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反馈至建设单位。预审结论包括受理、补正、不予受理。
       需要补正材料的,综合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补正期限,补正期限不计入受理时限。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审核意见。在补正期限内未能完成补正相关材料的,综合服务窗口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第八条 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申请受理后,牵头部门协调相关部门确定联合验收现场核验具体日期,并提前3个工作日将联合验收具体日期通知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和申请人。
  牵头部门具体组织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现场核验,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专项验收或者备案。现场核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快速整改完毕的,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指导建设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并确认。现场核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同时满足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条件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由建设单位书面承诺按照建设要求和国家标准进行整改后,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直接作出验收或者备案通过决定。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依法撤销通过验收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
  第九条 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所有专项验收或者备案都通过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即为通过。牵头部门会同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统一出具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连同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出具的结果文书一并由综合服务窗口发送给申请人或者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直接发送给申请人。
  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时限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时限不包括验收整改时间。
  第十条 联合验收中有部分专项验收或者备案不予通过的,牵头部门应汇总存在的问题,形成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交由综合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建

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后重新提出联合验收申请,原已审查通过并且未在整改后发生修改或者变更的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交。已验收或者备案通过的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如果能够确认工程整改后不影响首次验收或者备案结论的,可以不参加复验;需要参加复验的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由牵头部门组织,按照综合服务窗口通知的时间前往现场复验并且将验收或者备案结果文书送交牵头部门,牵头部门汇总后统一送达综合服务窗口,按照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发送给申请人。
  复验时限参照验收时限执行,不计入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时间。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前与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可以开展提前介入服务,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及结果文书,作为后续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或者形成政府固定资产的依据。
  第十三条 工程通过竣工联合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联合验收或者联合验收不通过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第十五条 本办法涉及各专项验收或者备案的内容由省负责专项验收的相关主管部门解释,其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解释。
  第十六条 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2年10月22日实施,有效期3年。2019年9月21日印发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规范〔2019〕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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