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学楼东侧走来时,正是下午三四点的时候,我闭着眼睛向前走,即使闭着眼睛还是能感到阳光照在眼睛上的灼热与刺痛,又向前走了几步,灼热和刺痛消失了,整个人像是撞了墙一般,那种恐惧感让我的心咯噔一下跌入了深渊,我睁开眼。原来,是走到教学楼的阴影里了,光,消失了。
青雪说这次的考试我们考的不大好,如果按去年的分数线,我们班上没有几个能考上一本的。我坐下来,将刚刚接了水的杯子放在桌上,望着她。想问她我考的怎么样,可是又害怕结果差到让我接受不了。
“你看啊,我的成绩其实面上看还行,就是文综太差了,要是我文综再提提分,应该没啥问题。”耳后方传来议论声,是叶晴,我并不喜欢她。为什么呢?好像从前列过很多条理由,但最后还是不知道为什么讨厌她。
“你看,叶晴就是爱炫耀,还不知道这回又怎么作弊了呢!”青雪愤愤地看了她一眼,抱着我的胳膊说。
我坐在最靠近门口的位置,每天与世无争,对这样核心性质的消息并不多闻,我就附和的嗯了声。
“你好,请问你们班班长在么?”门口出现了一张可爱的圆脸,看起来是个高一的女孩,“我是,有什么事么?”我平淡的答道,然而心里又一次感叹到自己坐在这个位置果然是个前台接待。
“请统计你们班九月份在校住宿的学生名单,交班主任就可以了。”女生嗓音极甜,连眼睛里都是拼命压抑的激动,估计是没想到这么快就受到行政处老师的“重用”吧。“好的。”“谢谢!”还附赠了一个甜美的微笑。
“啧啧,你看,高一新生就是不一样,眼睛里都有光,不知道我们当年是不是也是这样。”青雪一边看着走了的女孩,一边微微摇头。
我将青雪推走,准备去办公室送名单,青雪忽然喊我,“阿白!记得看下成绩!”
“去死!我绝对不会去看的!”我往里面大吼了一声。
班级和他的办公室同层楼,他在办公室入门后右转的第二张桌子上。我看办公室里没有其他人就直接进了,一进去就看见他直着背坐在那翻看着什么。
他今天穿的是蓝白格子衬衫,说实话,他穿那样灰色白边的衬衫要好看。我看见他穿过T恤,那大概我看见他夏天唯一一次没有穿过衬衫。
那天晚上我们住校生在学校上晚自习,七点开始,看自习的老师一直没到。直到九点多的时候他来了。
他穿了一件灰色T恤,显得人年轻了十岁,和我们站在一起,也没有那么不同。我想他恐怕也是在家才会穿成这样吧。
我走到他桌子上,轻扣了两下桌面,他看我来,放下了手机。可惜太迟了,我还是看见屏幕上的内容,收件人那栏是老婆。
我将纸条递给他,同他说了那事。他眼睛盯着纸条好一会,说他也不知道这事。
“先放这吧,我待会问问。”他说完就将眸子移向了我,而我刚刚正在端详他,愣了一下说好。
我刚想抬腿走,他说等等。
“把这个地理试卷发下去,我下节课讲。”他又轻轻地说,“二卷做的不错,一卷需要更细心一点。”我接过试卷,嗯了一声,惶惶般走出办公室。
我想是我考的太差了吧,他都不忍责怪我了,他会不会失望了呢,我的地理从来没有考好过啊。
四月的时候,这边连着下了许多天的雨,整天都是在猜测要不要带伞,有没有下雨中度过,雨有时大的不能躲避,有时小的让人觉得打伞都显得做作。
没有料到气温会下降的厉害,宿舍就只剩一件粉色的外套,其实我并不喜欢。总觉得我不是穿这种颜色的姑娘。
那是个下午,外面下着小雨,我下午都是自习课,恰巧办公室里都没有老师,我便抱着书去了。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窗台上放了一盆吊兰。
我原来也养过吊兰。去买吊兰的时候老板说,吊兰安稳,能养的住。可是在我家阳台几个月后就死了。我是感到愧疚的,没有老老实实地好好浇水,还将它和玉树种在一起。再去老板的时候就和他说了这事,老板说,怎么能这样呢?就算再好养活也不能和别人放在一起啊。
原来,再卑贱,也有自己想要争取的东西,之于吊兰是水,是土壤。
那么之于我呢?
“报告!”门外传来一声。
我一转头却看见是他。
他走到我这边,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开口便是“张老师好。”
我不作答。他自顾自的坐在了我的对面。问我在干什么,我说看书。
“嗯,你地理书本知识最好再梳理一遍,图还要背。”
他那穿了一件休闲西装外套,里面是蓝白色条纹衬衫。和我说话的时候,脸上盈着笑容。
他还同我说了许多,问我以后想去哪,问我喜欢什么书,问我听老歌么,问我在寝室怎么样。
我说,我想去南方,我喜欢余华,余秋雨,我喜欢老歌啊,寝室不就那回事么。
他笑我也笑。
他问我笑什么,我说我不笑难道哭么?
他又笑了。
窗外的雨仍旧下着,淅淅沥沥的,三两成滴,成线。
那天,他眼睛里有光,一下就照亮了整个屋子。像是天上漏下来的,不可多求,不可再遇。
临近傍晚的时候,青雪偷偷和我说,她找到了成绩单了,在他的档案夹里。我当然知道啊,天天下了晚自习我路过办公室都会去帮他收拾桌子。
我只和青雪说我不看。
青雪又说让我陪她出校门买点东西。我说好。我和采月背着书包就去出去了。
路上经过他家在的那个小区的时候,青雪说“班主任会不会现在带着孩子出门呢?”我没搭话。
我不相信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我在这条从学校到他家不足五分钟的路上,等待过四百二十一次与他相遇的机会,甚至在教室看好他什么时候出办公室,算好时间,走在路上,考虑到他慢悠悠的脚步,我故意拖慢步伐,硬是将五分钟的路拉长到十五分钟,也不敢回头,怕回头看见他,将这偶遇的气氛毁灭,却也在不停的揣摩他现在走到哪了,我究竟时间有没有算错,有没有可能他在我前面。然而,最后的结果总是我一个人路过他所在的小区。
我并不相信我能够像青雪说的那样随意的遇见他。
但我想,小说大概也并不是从无根据,至少在遇到以后我会相信。
路过他小区的时候我往里瞄了一眼,“那不是班主任么?”青雪已经发现了。
我不得不承认,小说里的偶遇真的有的。
我拉着青雪的手停在那里,他在小区里,我在小区外,我们相距不过十米。远远的便看见他推着婴儿车,旁边站了一个女人。
不知怎么的,他转头了,我确信他看到我们了,但我看不清他的表情。青雪拉着我往里面走,好像很快我就站在了他的面前,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和一条棉质花色短裤。
他笑着问我,出来干什么的,我如实交代了接下来的事情。
他仍旧是笑着。
青雪拉着我鞠躬,对他旁边的那个女人说,“师母好。”
我并没有出声,一直看着他。
他脸上的笑容更深了。我扯了扯采月的袖子,示意她离开。
青雪似乎不愿意还想逗弄孩子,开口说话之时,我抢先开口,说了几句话便拉着青雪离开了。
走得挺远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
夕阳余晖落在他们身上,他的面容已经看不清,模糊的知道他们在说话。
说什么呢?或许他会和那个女人说“这是我班的学生,挺努力的,跟我关系挺好的。”
之类的吧。
青雪还是去看了成绩,并将我的成绩告诉了我,没有想象中那么差,也没有到达非常好的地步。离得老远的时候就看见叶晴跑过来,到我面前说“你英语二十九分是真的吧?如果是,那我这回就是第一了啊!”眼睛里有无法掩饰的笑意。
“在我们第一又怎么样,即使你考第一, 分数还是和阿白差不了几分,而且还是在阿白英语二十九的情况下。”青雪先开了口,我没有作声。叶晴看了一眼青雪就离开了。青雪和我一边走,一边说。无非是些叶晴怎么样怎么样的话。
“其实,她也不尽然是你说的那些,比如人长的漂亮啊,有上进心啊,数学也确实要比我们好啊。”我打断了她的话。
“停,你要是这么想,你刚刚怎么不说话,你怎么不跟做她朋友?”
青雪一下子松开了我的手,拉了拉书包带子就上楼了。只剩我,愣在原地,不知道该做什么。
前一刻钟还是美好的夕阳景象,此刻已经变成布满乌云的天空,青黑色的天空一下子又将心情拉低了。
虽然我不愿意承认,可我知道,我想念那个眼睛里有光的人。
终究是下雨了。
晚自习我坐在窗边,八点多的时候开始下雨了,越下越大。
没有老师来看晚自习,教室里的学生都稀稀疏疏三三两两的坐着。吹进屋里的风都是凉的,丝毫没有夏天的闷热感,看来,是真的入秋了。
前两天回家的时候妈妈还说往后一场雨,一场凉。
下晚自习的时候,青雪没有来找我,先走了。可能还没消气吧。
十点半的时候,雨就像一盆又一盆泼下来的一样,不留半点情面。我没带伞,在一楼等。
我也不知道在等什么,或许是在等雨小些,或许是在路过的熟人。凑着教学楼遗漏的光能看见雨线随风左右摇摆,怎么也没有直直的落下。
我从教室里拿了几本书,准备打算顶着跑个一两分钟到宿舍楼,顺便在想,还有没有干的衣服了。
拉紧书包带子,准备跑。却见一个人撑着打伞从雨里走来,然后发现,是青雪。
她把我手里的书放回教室,拉着我的胳膊钻进伞里,大步入了雨幕。
我们靠得很近,一句话也没有说。雨打在伞上的声音不断,显得突兀,可有又恰如其分的纷杂。
我们走的缓慢,光影里的水格外多情,泛着光,却如同虚幻,不就像那众人爱之恨之的情么?
青雪忽然开口,“成绩我看过了,你英语一卷是零分,应该是答题卡考号涂错了。按你平时的成绩算,还考的不错,至少在年级能排到名次,甩了叶晴好几十分。你也不必那么看不起自己。”
这样的话像是在凉凉秋夜里像一杯暖暖的茶,热了整个身体。
我嗯了一声,转头看了看教学楼,灯光还在,应该还有人困在里面,而雨,也不是那时我看的雨了。
地上的雨,也不再闪着光了。
而从那里走到这里只有几分钟。
有日,我在办公室帮他收拾东西,不想他进来了,我一时不知怎么说。他倒是一直对我笑。我问他笑什么。
他说,我不笑难道哭么?
我如同做贼的心情终于平复了。外面正是绵绵的雨。而他正在我身边对我笑。
眸子里是光,映入我生命里的光。
青雪问我,是不是快到他家女儿生日了,我说是。九月十八号就是一周岁了。他家女儿叫徐心存,他说是心存希望的意思,他极其瘦,爱笑,眼睛里有光。
[完]
来年某日,我会披上圣洁的婚纱,挽他之臂,你也会穿上周正的礼服,牵她之手,我们都会留在彼此最美好的年华里依旧扮演着最优秀的角色。
我们不谈开头不念结尾,慢慢陪我淌过旧时的故事,看阳光透过玻璃窗落进来,尽管尘埃飞舞,也请允许我让你做一次最优秀的主角,好吗?
你永远一副温文儒雅的样子,眼神里的宠溺让人不自觉下陷,无法自拔。妈妈说“穿了男孩的鞋子,长大了是要嫁给他的。”我从来都不记得有这回事,可是明明又在哪里发生过。我记得了,是在某个细雨飘摇的黄昏,我带着些许尴尬与脸红,赤脚踩在碎石伶仃的小路上,你眼眸里的温柔变成语气里的不容置疑,脱下自己沾满稀泥的人字拖,拦住我的去路,命令我穿上它。明明我在你面前向来爱逞强,那天也是着了魔,略带傲娇的穿上大大的人字拖,看你在一旁时不时疼得龇牙咧嘴,心里却是乐开了花。后来你还责怪我,怪我把你的拖鞋弄得脏死了,以至于它变丑了。
弄疼的脚,踩脏的鞋,故作恼意的责怪,我都觉得很温暖,像初长成的果子,有憧憬的希冀,方得以安心成熟。
青涩的枇杷挂满枝头,点缀了整个初夏,也映衬着你抬手折下它们一瞬间的美好。像是在灌篮,你轻松一跃折下小枝枇杷,又像是在投篮,随手丢进我怀里。我满脸嫌弃地推辞说不要,没成熟地果子不能吃。谁又规定是用来吃的?明明是你怕我无聊才摘来供我打发时间的,是我一时没想那么多,只想到了吃。你问过我,为什么你送的东西我不要,非得拒绝。现在,你能猜到原因吗?你还想问个明白吗?因为此生最怕辜负与亏欠。
我从没想过面对素来严厉的母亲,我也会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承认你的存在,像是客观又必然的存在。她的转弯抹角是在期待着我给予她一个否定的回答,却在坚定的“是”中失望而归。直到今日,在母亲面前我再也没那么铿锵有力的说过一句话,我甚至有点佩服那时勇敢的自己,也有点怀念。更值得庆幸的是那日的果敢换来母亲的宽恕,并没有平日里犯错之后的腥风血雨,我一直在想如果那天我撒了个谎骗了母亲呢?不,骗不过的。那日母亲的突然询问是缘于误接了你的电话,匆忙的挂断和稚嫩的男声逃不过聪明的她,毕竟她是我母亲,哪怕是母女两人的空间,也顾及我所谓的自尊,只是轻微的提醒却惹得我整夜辗转反侧,泪水更是止不住。
母亲说正是因为她有过不完美的情窦初开,长大后难免后悔,所以才会担心因为现在的年少无知造成以后的后悔。我不确定日后的我是否会语重心长的劝诫花季的少男少女,但我确定,四年的时间里我没有过一秒钟的后悔,至于来日方长,大概也没有后悔之说。
我一直认为我稚嫩年纪里的美好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你,当然,绝不仅仅只限于懵懂时日里难以开口的喜欢。
很久很久不曾见你,很久了。朋友问我昨夜梦中的你是个什么样子,我没有作过多回答,当作是我自私,连虚无缥缈的梦境都不愿意分享给亲近的朋友。昨夜的你,瘦了,礼服很合身,和婚纱很相衬,宣誓的样子很认真,很帅。你那副模样我也真真实实的触摸过。那时因着一场不得不出席的婚礼,威猛参加你的生日聚会,你哭丧着脸非赖着我索要礼物,可能是借着你寿星的运气,那日婚礼的捧花被我稀里糊涂夺得,便以此作为礼物赠予你。剧情总是不能乖乖按剧本走。你故作淡定的问我,是不是眼馋想结婚了,我笑着摇头,掩饰了心里一闪而过的妄想。后来捧花又回到我怀里,你一脸得意的说:“除了我,还有谁能带你回家?”我在意的,印象深刻的并不是这句,是你在我耳边的轻喃,你开心就是我开心,我开心就是你开心,所以我们都要开心。像极了小孩子幼是的霸道,也像极了老夫妇半世的默契。大概这就是你的回礼,也未曾料到从那以后,你的生日我再也不会出席,连祝福也只是零点时刻拜托清风和星光悄悄放进你的梦乡,回礼自然不必有所指望。现如今的梦里,我听着被说烂的台词经你许诺,刻于笑靥如花的她的心上,最普通的钻戒被重新赋予誓言与责任,终于,你年少的美好,成年的稳重,半世的幸福,我都有幸一一见得。大概我们都是上帝的宠儿,哪怕活在彼此的记忆里,也是最美丽的存在。
现在的我过得很好很开心,你呢,也要开心,不是吗?这句诺言也正巧适用于沦为陌生人的我们,至少我觉得是这样,你呢?
我一直都觉得,很多人的主角是满腹小心的喜欢与追逐,是爱而不得,我的主角是得而已失,是终将释怀的偏执与忘却。我说不出我是否爱你,爱这个字太大,包含的东西太多,像我这般年纪,一时半刻也无法参透几分,但一句我喜欢你,我还是有勇气言之,不,应该是我喜欢过你。
原谅每当谈及和你有关的事情,我还是语言慌乱甚至有点絮絮叨叨像个多年未经治疗的病人,言语能力也显得多有丧失,倘若有幸多年以后你无意见到这篇文章,也或许是你的孩子将这其中的故事念给你听,而你也正好还能记起这其中一点,不要惊讶也不要声张,请默默收下此刻我送给你的十八岁生日礼物。
生日快乐。
END
【二】
听说,梨花初开的时候,任何谎言都可以被原谅。
那么,我不爱你了。
——天使绝迹的城
“人们都说,人生那就是一场华丽的意外。真的,当你以为一切都不可能的时候,当每天的如期而至都成为习惯的时候,当那种相遇只如梨花初来的珍惜时……我,就在那里。”
[铃]
睁开眼睛,闹钟刚刚好响起,早上六点,我伸了个懒腰,打着呵欠走下楼,倒了一杯牛奶,打开冰箱,看了一眼食材。
「今天做三明治好了!」这样想着,我便捋起袖子开始忙活起来。
打开电视机,一边看着新闻,一边吃着早餐。
“据目击者所述,该起案件为恶性杀人案件,请附近的居民……”杀人犯?咬下一口三明治,心想这年头杀人犯也真是不容易,要是让我来做的话,才不会放走那个目击者。
收拾完碗筷,换好校服。
“我出门了。”拎起书包,哼着小曲朝学校走去。
“兰同学真是可爱呢。”
“是啊,真想和他交往呢。”
一进教室,就能听见这种如同乡下的早间喇叭一样的循环对话。我忍不住撇了撇嘴,却好似被对方发现了一样被狠狠的剜了一眼。
“兰君真是受欢迎呢。”我走到座位上坐下,不冷不热的讽刺身后的人,身后的人只是一笑。
“是吗?可是在我眼里,只有小铃才是最重要的哟。”兰的话让我缩了缩脑袋,说不出下文来。
我的名字叫做铃,中学一年级,成绩在中下等游离,但托了直升学校的福,入了这所不错的学校。而我身后那个总是笑的好似生长在隔离室的绿色无菌植物一样的家伙,叫做兰。年级前十,长相优秀,家中是小镇上有名的大户,镇长也得敬他们家三分。这样的身家在这样的小镇里,简直就是贵公子一样的人物。
而我和这样的贵公子,竟然是青梅竹马。
说起来,我应当有着令人觉得同情心高涨的身世。
父亲和母亲在车祸中过世,爷爷和奶奶也在大火中身亡,仿佛一切的不幸都算准了奔着我来,可又像躲开瘟疫一样,远远的绕开我。遭殃的人,全是身边的人。
上午的课总是听着就让人犯困,我坐在窗边,趴在课桌上,微风拂面,带着沁人心脾的花香催人入眠,眼睛睁不开,讲台上老师的话越来越远,眼前一片模糊。
「铃,千万不要和那孩子成为朋友。」
梦中的话,似成相识,仿佛谁和我说过一样,可是,很模糊,记不得了。
「那孩子」是谁?
从前我也是被人称为「那孩子」,甚至连名字都不愿被提起的存在。
……
“再贪睡的话,会变成牛哟。”兰推了推我的胳膊,我揉着眼,看着眼前的便当盒,不禁皱着眉,一边解开便当,一边狡辩。
“又没有吃过了再睡!”
兰一笑,就好像空气中开出了花一样,温度带着甜腻的气味陡然上升了好几度。
“真希望小铃可以依赖我一辈子呢。”
兰的话语就像带着力量,下了魔咒,让人眼花缭乱。
也好似预言一样,三年后,我们交往了。
春天是赏樱的季节,公园里坐满了人,早到的兰选了一个好位置,铺上野餐布,还顺便带上了赏花时的食物与饮料。兰在我眼中,简直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人。
兰带了一份三层的食盒,黑漆上有工匠绘出精致的红色梅花,看起来十分昂贵。
这是交往以后的第一次约会,为了应景,我还特意从衣柜中选了一套粉色的长裙,从六点起床,一直折腾到现在,可是一看见兰,一颗高悬的心就落了下来,面对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实在是让人提心吊胆不起来。我们一起从医院被抱出来,一起长大,认识十八年,几乎什么糟糕的样子都让他见过。我记得亲人刚过世那会儿,我还将鼻涕蹭在他的衣服上过,那时候的兰,只是安静的搂着我,时不时掏出手帕,给我拧鼻涕。
我停顿了一下,觉得自己好像想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因为太过糟糕,导致现在觉得很尴尬。
“很可爱哟。”兰拍了拍旁边的位置,示意我坐下。
啊啊啊,现在很不妙啊,我为什么会想起我把鼻涕蹭在他衣服上的事!
“小铃?”
“不!没什么!刚才只是思绪被暗世界的使者带走了!真是危险呐!”
“呵呵。”
没有等到期盼的吐槽,我无力的坐了下来。我一直挺期待有个朋友,能够一起玩耍,一起上下学,能够聊昨天播放的动漫或者电视剧如何。
果然,有些事,兰是不行的。
兰打开食盒,粉嫩嫩的第一层让人食欲大开,拿起一块樱叶饼啃起来,一旁的兰还倒了一杯热牛奶给我。
果然赏樱就应该吃樱叶饼啊!这才是正道!
“说起来,兰君还记得和彦君吗?”
“啊,三年级转学的那个?”我点点头,兰掏出手帕为我擦干净嘴角残渣。不知道怎么,我觉得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令人费解的东西。
“可惜,和彦是个非常有魅力的人呢。”兰惋惜的话来的太过突然,吓的我差点被刚喝下去的牛奶呛到。
“是呢。”话虽如此,我却已经连和彦的长相都记不得了。
和彦君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人。成绩也好,运动也好,他在中等水准徘徊,可是他有一项特殊技能——招人喜欢!
对!就是招人喜欢!总是笑的十分爽朗的男生,走到哪里,女生也好,男生也罢,都十分愿意成为他的朋友,还有老师与家长们。
我对他的记忆,仅限于记得他曾经是我的朋友。
就算所有人让他离开我远一点,他还是成为了我的朋友。那应当是我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与朋友一起吃饭,斗嘴,打游戏,挣扎在及格线的生死边缘。
这样一个好朋友,某一天,悄声无息的转学了。
“好了,不如今天我带你逛逛公园吧,你也很久没有出来玩了吧?”兰收拾好食盒,站起身拉着我的手。
“好啊!”
现在的我,应当十分满足才是,我攥紧兰的手。兰看了看我,笑的开心。
看着兰的笑容,总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
[兰]
我喜欢的人的名字,叫做铃。
打了个呵欠,迷迷糊糊的睁开眼,早上4点50分,换上运动服,走出家中的大宅。
每天的晨跑从铃的楼下路过,总是忍不住想要上楼看一看她,想到这里,我攥了攥手上的备用钥匙,还是离开了。
回到家里,房子里一直很安静,祖父早已在花室等我。
我的家在小镇上算是有名的世家,所谓的有名,就是在花道上的名声。不过名声大噪的,也只有曾祖父与祖父。我的父亲,不值一提。
母亲总是十分严厉,祖父除了花道,对一切又漠不关心,比起这里,我更宁愿在学校同铃一起度过的时光。
虽然母亲很讨厌她。
说到底她也只是个普通又肤浅的女人。
说到和铃的相识,倒不如说真正见面,很早以前,据说我还是和铃从同一家医院抱出来的,生日也只是差了几天罢了。
见到铃的时候,她还只有四岁,花裙子上沾满泥土,两个对称的羊角辫也已经散了一个,而此刻她挡在我的面前,母亲冷着一张脸责备着刚才在大厦里走丢的我,铃就那么冲在我们中间,甚至大声叱责了母亲。
她就像个英雄一样。
也许从那一天起,我就无法自拔的迷恋上了她。
“我出门了。”换好校服,拎起书包走出家门,对着空荡无人的玄关说话。和路上几个来往的同学打了招呼,感觉自己脸上的笑容都要凝固了。纵使这样虚伪的笑容,还是有许多人喜欢。
教室里聒噪的声音让人觉得置身在垃圾处理厂一般,被苍蝇萦绕身旁的感受真是糟糕。直到铃走进教室,才感觉世界安静了许多。
“兰君真是受欢迎呢。”铃在我前面坐下,这样重复的话几乎听她从小学说到了国中,忍不住让人想笑。
“是吗?可是在我眼里,只有小铃才是最重要的哟。”听我这么一说,铃一副吃瘪的模样闭上了嘴。
不管被多少人夸耀,我努力的让自己成为第一,努力的让自己获得注目,只是希望小铃能在来到学校的时候和我说上一句话。
那是多么幸福的感觉。
上课铃声刚刚响起,前面的铃打了个呵欠,眼神迷离的望着窗户外面,昏昏欲睡的模样让人忍不住想伸出手戳一下她的脸。直到下课铃声响起她也没有醒来,我还是没有忍住,用手指戳了一下她的脸。
心脏骤然加速,‘咚咚咚咚’强力的挣扎着想要蹦出胸腔。
“唔哇——那个铃,是妖怪吧,肯定是施了什么咒法在兰同学的身上。”正在我处于戳脸蛋的兴奋中时,身后被这样扰人兴致的话打断了。
啊啊,真是的。好好的为什么要打搅别人的兴致呢。
我侧过头,斜视着那几个正在交头接耳的家伙,心中的激动全然消失不见。
恶心的蛆虫们。
她们似乎注意到我,迅速收起脸上的笑容,几个人脸上一片苍白。
“再贪睡的话,会变成牛哟。”我推了推正在熟睡的铃,今天午餐的米饭特意做成了熊猫的形状,好满足昨天铃说‘好想尝一尝电视里的熊猫便当啊!’的愿望。
“又没有吃过了再睡!”她不满的话,配上她打开便当时满足的笑容,也格外的可爱啊!
“真希望小铃可以依赖我一辈子呢。”
我笑起来,这些话无论说多少次也不会腻,看着她吃东西的样子,真希望每天都可以做出她想吃的食物。
很快,我们国中毕业了。
高中也在意料之中考进了一所中学,分配到了同一个教室。
早晨我站在镜子前面撩了撩额前的头发,收拾好书包朝家门外走去,手上还提着早晨新做的便当。
这么一想,心中又轻松许多。
是啊,差一点就忘了。
走到铃的楼下,站了会儿,就看见她匆忙的出门,在门口喊“我出门了”的样子也很可爱呢!
真想把铃给藏起来,藏哪好呢?花室?储物间?还是……
“想什么呢!”铃站在我的身边忽然大叫一声,打断了我的思考。
“我在想,铃今天也很可爱呢。”我笑着夸奖她,铃不好意思的笑着,并且推了我一把。
“兰君倒是嘴巴先坏起来了。”
看着她几乎不算抱怨的夸奖,我笑了起来。
“啊!糟糕!今天可是第一天上课,得快点了呢!”铃拉起我的手,匆匆忙忙的往学校的方向奔跑。我任由铃拉着我的手,回过头,忘了一眼这栋已经有点泛旧色的小洋房,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果然十年前我放的那把火是对的呢。
小铃,只能喜欢我。
向小铃告白是意料之中的顺利。
第一次约会,选在靠近郊区的公园,在春天,这里是个十分美丽的地方,四处种植满了樱花树,花瓣洒落下来,纷纷扬扬,让人移不开眼睛。
小铃穿了一条粉色长裙,就像樱花的精灵一样。
“很可爱哟。”我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示意她坐下,小铃的脸颊飘上两朵红霞,停顿了下,“小铃?”
“不!没什么!刚才只是思绪被暗世界的使者带走了!真是危险呐!”
“呵呵。”
我呵呵一笑,在脑海中思索着晚上回家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理解一下‘暗世界的使者’是什么。
毕竟是差些要带走我的小铃的家伙,不能饶恕。
打开食盒,小铃的表情一瞬间被喜悦代替,刚才的尴尬即刻消失无踪。
做她喜欢吃的樱饼是对的呢。
我为她倒上一杯牛奶,看着她吃东西的模样,怎么都觉得看不腻。
“说起来,兰君还记得和彦君吗?”
小铃忽然的话题打断了我观赏她进食的模样。
“啊,三年级转学的那个?”
为什么小铃要在吃饭的时候提那么倒胃口的家伙。
小铃点点头,我掏出手帕为她擦干净嘴角残渣。
“可惜,和彦是个非常有魅力的人呢。”想到那个家伙,不禁觉得有些惋惜小铃,怎么会记挂那样一个家伙。
“是呢。”
听着小铃的回答,我叹息一声。耳边仿佛穿过一声悲鸣,眼前又浮现起那天,那个和彦君鼻涕眼泪糊了一脸,指着我的鼻子大骂‘魔鬼!恶魔!’。净做一些没有修养的事。
不过是用美工刀划烂了他的左手而已。
他怎么能用那么肮脏的左手去搭我的小铃的肩膀呢。
啊对,事后还是母亲去收拾的烂摊子,金钱上的补偿,还有……啊,还有把他们赶出了镇子,赶走的时候,那家人慌不迭的就走了,我还送了和彦君呢,他左手被绷带紧包着,小脸早就变得蜡黄,看到我的时候,脸‘唰’的一下就变得惨白了呢。
真是,特别好笑。
“好了,不如今天我带你逛逛公园吧,你也很久没有出来玩了吧?”我收拾好食盒,站起身拉着铃的手。
“好啊!”
我攥紧小铃的手,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拉着她四处赏樱,心中的不满也平复了下来。
不管怎么样,小铃她现在是我的小铃。
大学开学前一周,我向母亲大人诉说了我的‘愿望’,看着她惨白的脸,我不难想到她那份庸俗的‘同情心’里,是觉得铃多么的可怜。
“兰……君。”母亲大人微微张口,声音在偌大的房间里犹如蚊蝇。
“是。”我笔直的跪坐在母亲面前,脸上带着微笑。
“那孩子……”
“是我的!”我的话语在向母亲宣告着主权,“您也是共犯哟。”
如果不是她当时顾念着名声,将纵火的事件压下来,又怎么会对小铃感到心虚愧疚。
后来的伤人,母亲就这样一件件掩盖,最终沦为了我的共犯。
如果小铃知道这一切,恐怕根本不需要她的“同情心”呢。
毕竟她的儿子在她的眼中,一直是个妖怪的存在。
[铃]
我和兰的恋情持续了七年。
虽然不太清楚别人是怎样,但是兰这个人可以说,他是全天下最好的男人。
求婚的那天,兰浑身上下都在哆嗦,一失他在电视台被采访的镇定,脸上的笑容僵硬的厉害。他颤抖着手从身后掏出一枚钻戒,那模样好笑极了。
“铃……”他一张口,声音比平时都尖锐了八个度,“愿,愿意和我,结,结婚吗?”
“我会给铃全天下最好的一切!”还不等我说话,他又急切的表白,还差些咬到自己的舌头。
“好哟。”我伸出手,看着兰为我戴上钻戒。
答应他的时候,我几乎要被自己的想法压垮掉。
他的家人并不喜欢我,像小镇上的其他人一样,觉得我是‘不该存在的人’,是害死自己家人的元凶。
可是结果出乎意料,兰家中的态度安静的出奇,默许了我们的一切。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笑出声来。看着手中的戒指,谁也没想到我们就那样安安静静的结婚了,在空荡的教堂里,钟声响彻,我和兰交换了戒指,他笑着说“我愿意。”
“怎么?发生了什么好事吗?”兰关上电视机,转脸看向玄关的我。
“是哟,神大人赐给我一个天底下最完美的兰呢。”我笑着抚摸上他的脸,脑海中浮现出因喝下迷药而躺在床上的爷爷奶奶的模样,大火中烟雾弥漫,我站在窗前,看着兰把火柴丢向燃着熊熊大火的房子,笑着满足离开的样子。
真是,笨拙的孩子。只是一场孩子气的大火,又怎么会轻易的烧死人呢?
看着他的模样,眼角余光瞥向无名指上的戒指,幸福的笑着。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