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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金融支持企业纾困发展政策及产品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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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银保监分局

前言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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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行业特别是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重点行业企业都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和影响,市场主体普遍面临很大困难。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践行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加强对迪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等的金融支持,迪庆银保监分局梳理了党中央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银保监系统出台的系列金融纾困政策以及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纾困金融产品及服务,旨在进一步加强宣传金融纾困帮扶政策措施,宣介纾困金融产品服务,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确保金融纾困政策红利有效释放。

政策目录

♦政策要点
♦政策提要

综合性政策             
针对困难行业政策
针对特殊人群政策
减费让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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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做好接续融资安排
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持续提升服务效率
创新信贷服务模式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有效加强信贷管理
主动做好宣传引导
推动形成政策合力
加强政策督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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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产品简介

农发行迪庆州分行
工行迪庆分行
农行迪庆分行
中行迪庆州分行
建行迪庆州分行
邮储银行迪庆州支行
富滇银行香格里拉分行
香格里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德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维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香格里拉渝农商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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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简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分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中心支公司
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迪庆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中心支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中心支公司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迪庆支公司
泰康香格里拉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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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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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性政策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要优化贷款结构,投放更多更长期限贷款;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鼓励保险公司等发挥长期资金优势,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创新信贷服务模式。增加对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信用贷款的投放。鼓励银行机构优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银行机构针对受疫情影响的特定区域、特定客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专项纾困信贷产品,帮助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紧张等问题。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提高金融需求响应、审批、办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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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鼓励银行机构在受疫情影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幅度不超过3个百分点。
♦持续提升服务效率。着力保障疫情严重区域基础金融服务不间断。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落实贷款调查和评审的,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采取“容缺办理、事后补办”等方式,以实现快速审批、快速放款。加快保险理赔服务,做到应赔尽赔快赔。严格落实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政策,鼓励加大对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金融服务收费的优惠减免力度。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银行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阶段性调整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并进一步将授信尽职免责与不良贷款容忍度有机结合,畅通申诉异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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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积极发展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业务,丰富企业风险分散渠道。进一步提高营业中断险、财产损失险、雇主责任险、货物运输险等业务覆盖面。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范围,优化承保理赔条件、简化理赔手续,合理降低保险费率。鼓励银行机构同保险机构深化合作,发展保单融资业务。在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鼓励保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保单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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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金融服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64号)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努力实现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信贷余额持续稳步增长。2022年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确保个体工商户贷款增量扩面,继续实现涉农贷款持续增长、普惠型涉农贷款差异化增速目标。积极为符合条件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的新市民提供服务。
♦做好接续融资安排。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于延期的贷款,在延期过程中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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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37号
♦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供给: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继续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持续提高。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贷款户中首贷户的比重,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实现全年新增小型微型企业法人首贷户数量高于上年。在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的前提下,力争总体实现2022年银行业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能:完善多层次的小微企业信贷供给体系。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和贷款期限管理。巩固向小微企业让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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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助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持续做好对小微制造业企业的金融服务。强化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撑。多维度加强对小微外贸企业的金融服务。扩大对新市民、个体工商户等微观主体的金融覆盖。着力改善金融资源投放的区域均衡性。健全完善金融支持抗疫救灾长效机制。
♦做实服务小微企业的专业机制,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对标监管要求做实做细“敢贷愿贷”内部机制。多措并举满足小微企业非信贷金融需求。严格落实信贷融资收费和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切实加强风险管理和数据治理。
♦推动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积极参与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大数据金融产品开发。加强信用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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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35号)
♦确保涉农金融投入稳定增长。各银行机构要继续单列涉农和普惠型涉农信贷计划,努力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完成差异化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目标。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质效。努力完成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
♦优化涉农金融供给体制机制。
♦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金融支持。
♦优先保障粮食安全和乡村产业金融投入。
♦探索创新金融支持乡村建设有效方式。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
♦提高进城农民金融服务水平。
♦增强保险服务乡村振兴功能作用。
♦强化农村金融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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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对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借用支农再贷款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再贷款金额的1%给予财政贴息。
♦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更多更长期限贷款投放,争取保险公司等长期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综合交通、水利、物流、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激励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建立重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名单制度,及时推送各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制造业金融、普惠金融、“三农”金融等重点领域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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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
♦实施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贷款,继续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争取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人群的存续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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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66号)
♦缓解成本上涨压力: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加大“信易贷”“银税互动”等信息共享机制推广,深入推进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培育行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产品设计,探索发展金融咨询、专题培训等多样化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强化银政企合作,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三张清单”推送制度。
♦继续提升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和制造业贷款占比。加强“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外贸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
♦强化保险融资增信和风险保障功能。做好新市民创业就业金融服务。全力支持云南省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打造高质量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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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66号)
♦缓解成本上涨压力: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加大“信易贷”“银税互动”等信息共享机制推广,深入推进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培育行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产品设计,探索发展金融咨询、专题培训等多样化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强化银政企合作,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三张清单”推送制度。
♦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税务、金融、银保监、证监等部门直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机制,“一企一策”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鼓励银行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打造专属信贷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提供信用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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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云银保监办发〔2022〕90号)
♦力争全省2022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较2021年末有所上升,力争全省2022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旅、物流、餐饮等行业,切实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避免出现行业性的限贷、抽贷、断贷。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适当向运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倾斜。主动向小微企业宣讲我省文旅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中小企业首次贷款贴息等政策,及时向企业提供申报贴息所需信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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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云银保监办发〔2022〕96号)
♦确保金融资源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各银行机构要继续单列涉农和普惠型涉农信贷计划,努力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辖内农业发展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力争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完成普惠型涉农贷款差异化考核目标。辖内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各大型银行分支机构要确保全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贷款增速均高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总体看,要力争实现辖内88个脱贫地区各项贷款余额、农业保险保额持续增长,各脱贫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稳中有增,要力争实现辖内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均高于全国贷款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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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稳产保供。
♦大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助力高原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
♦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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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针对困难行业政策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40号)
♦加大资金支持: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适当向运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倾斜,主动跟进并有效满足其融资需求。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相关贷款的接续转换,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鼓励创新符合陆路、水路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
♦帮扶重点群体:对于因疫情影响货车司机偿还汽车贷款暂时存在困难的,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均应视情合理给予延期、展期或续贷安排。灵活调整货车司机个人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加强保险保障:鼓励针对货车司机、快递员等特殊岗位工作人群特点,开发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积极发展货物运输保险、道路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等财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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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服务效率: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灵活便捷服务。鼓励降低实际贷款利率,适当减少收费。根据实际提高出险理赔效率,适度延后货运汽车保险等保费缴纳时间。
♦加强人员服务保障:鼓励财险公司针对货车司机、快递从业人员等货运物流行业工作人员的特点,提供便捷实惠的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产品;优化货物运输保险、道路承运人责任保险供给。鼓励财险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服务疫情防控和货运物流保通保畅的医护人员,公安交警、志愿者等一线工作人员提供高精准、广覆盖的保险服务。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积极探索提供全流程线上服务,引导保险消费者线上办理投保、报案理赔、保单批改、信息维护等自主操作。运用生物科技、图像识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采取视频连线,远程认证等手段,探索推进非现场验标查勘,切实提升承保理赔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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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汽车保险相关工作支持疫情防控货运畅通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416号)
♦优化汽车保险服务:鼓励财险公司围绕汽车产业链不断延伸保险服务,积极为芯片制造、汽车生产、物流运输、售后维修等上下游行业提供保险服务。鼓励加大停驶营运车辆支持力度,主动面向疫情严重地区按要求停驶营运车辆快速开通保险延期服务,简化手续材料。鼓励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提高出险理赔效率,适度延后营运车辆保险等保费缴纳时间。依法做好交强险承保服务,做到应保尽保。大型财险公司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承保营运车辆商业保险,促进营运车辆实现原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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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调整营运车辆保险延期服务规则的通知(云银保监办便函〔2022〕140号)
♦调整内容:将因疫情停驶停运车辆申请保险延期每张保单累计总时长由120天调整为180天,并对符合保险延期的车辆不再设置申请次数限制和每次申请延期的最短时长限制。
♦适用对象:云南省内各财险公司承保的营运车辆(包含货运车辆和客运车辆)交强险、商业险保单。
♦工作要求:省保险行业协会要商各公司制定车险延期操作实务,统一业务操作标准。各财险公司要开通快捷申请通道,简化程序材料;并通过多种渠道向消费者公布车险延期办理条件、流程材料等;做好政策宣导,督促基层机构和从业人员有效落实相关要求;严禁在办理保险延期服务时附加其它条件,严禁以提高审核门槛、拖延办理时限等方式阻碍消费者办理车险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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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云银保监办发〔2022〕57号)
♦保持稳定高效的信贷供给:确保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贷款户数持续增长。优化信贷结构, 合理确定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建立常态化服务对接机制:为每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确定一家结对银行。相关银行机构要持续关注“结对”企业经营发展情况,根据企业需求,积极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稳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推广动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股权等新型抵质押融资业务。鼓励开发推广履约保证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研发设备的财产险、产品责任险、产品质量保证险、专利险等特色产品。深化银保合作,创新保单融资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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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产品政策咨询平台:在“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栏。鼓励银行机构发布信贷产品和优惠政策,并配置服务专员为企业解答疑问、协调上门服务。
♦用好用足相关扶持政策,加强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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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制造业金融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银保监办发〔2022〕95号)
♦聚焦重点领域: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将先进制造业打造成万亿级支柱产业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金融支持。支持以滇中地区为核心的创新驱动引领区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石化等产业,支持工业基础相对较好的地区发展有色金属及深加工、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等先进制造业。支持全省制造业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大技术改造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和服务型制造工程。
♦加大信贷投入:增加信贷资源配置,提高制造业贷款规模和比重,力争全省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合理确定融资期限,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力争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制造业贷款增速。

迪庆银保监分局

♦强化保险支持:各保险机构要向总公司加强汇报,争取保险资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产业基金。持续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结合实际完善费率调节机制,简化承保手续,提高保险理赔效率,提升制造业企业风险保障水平。
♦聚焦重点领域: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将先进制造业打造成万亿级支柱产业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金融支持。支持以滇中地区为核心的创新驱动引领区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石化等产业,支持工业基础相对较好的地区发展有色金属及深加工、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等先进制造业。支持全省制造业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大技术改造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和服务型制造工程。

迪庆银保监分局

♦加大信贷投入:增强信贷余额稳定增长。 
♦优化金融服务:各银行机构要统筹运用信贷、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增强综合化、个性化服务能力。积极向制造业企业让利。要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的接续转换,对确有还款意愿和吸纳就业能力、存在临时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小微企业,统筹考虑展期、重组等手段,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方式。
♦加强精准对接。完善考核机制。创新金融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服务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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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的通知(云文旅联发〔2022〕4号)
♦扩大信贷投放:鼓励和引导银行金融机构针对文旅企业融资需求,创新推广随借随还、信用贷款、融资顾问、常态化融资对接等更多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加大对文旅企业续贷、首贷支持力度。
♦接续贷款延期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受困的文旅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于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金融机构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降低利率、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减轻信贷偿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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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综合融资成本:银行机构要合理确定中小微文旅企业贷款利率。鼓励银行机构对因疫情影响遇到困难的中小微文旅企业主动减免服务收费。
♦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对文旅企业2022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和省级其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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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云发改财金〔2022〕226号)
♦服务业普适性纾困扶持措施:其中扩大有效金融供给措施要求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和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具体为:
引导银行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持续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督促金融机构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对正常经营的服务业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提升金融机构风险定价能力,创新推广随借随贷、随借随还等信贷产品。督促指导金融机构按规定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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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的金融扶持纾困措施
(一)餐饮业: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扩大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在严格执行报备条款费率基础上根据风险水平适当降低保费,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餐饮企业的保障程度。
(二)零售业:实行零售企业名单制管理,对于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名单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三)旅游业: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建立健全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演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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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旅企业2022年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住宿、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总结推广红河州、玉溪市、昭通市等地区首贷服务中心做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展民宿贷、银税贷等产品业务,为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便捷有效的信贷支持。
(四)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创新符合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盘活车辆、船舶等资产。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五)民航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枢纽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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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银保监局关于启用“云南省综合运输交通金融帮扶项目服务”线上办理系统的通知(云交运输〔2022〕27号)
♦依托“滇运码”微信小程序上线“云南省综合运输交通金融帮扶项目服务”线上办理系统。
♦货车司机和道路货运企业线上申请办理偿还汽车贷款2022年内延期还本付息、展期或续贷业务,申请信息将及时精准推送给相应的商业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等,并及时反馈金融机构审批情况。全省广大货运企业可通过系统填写无还本续贷等金融需求,信息将及时精准推送给意向合作的金融机构。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尽快熟悉掌握“云南省综合运输交通金融帮扶项目服务”线上办理系统工作流程,主动进企入户提供政策宣传、系统推广和使用操作等服务,打通金融支持道路货运行业“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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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针对特殊人群政策

1.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受疫情影响客户按揭贷款纾困工作的通知(云银保监办便函〔2022〕111号)
♦将以下人员纳入政策覆盖范围,针对性做好按揭贷款纾困支持:一是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隔离观察人员。二是因封城封路等客观原因出现临时还款困难的客户。三是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四是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从业人员、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户等。五是其他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偿还按揭贷款的特殊困难群体。

迪庆银保监分局

♦合理利用各种纾困方式,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措施:一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各地疫情情况,一城一策明确延后期限。对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到期后可再申请延长。二是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可根据疫情影响情况,允许阶段性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疫情影响结束后恢复正常。三是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客户,相关贷款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四是其他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支持方式。
♦加强与客户沟通,主动做好舆情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做好政策传导,指导分支机构根据当地疫情情况为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纾困服务。通过网站、APP、网点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就变更后的还款情况向客户做好说明,详细展示还款计划安排,切实保障好客户知情权。对相关咨询和投诉信息及时做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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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云南省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指南
♦根据《云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任务的通知》(云就业〔2022〕1号),2022年全省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任务为:“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6万人以上。其中“贷免扶补”扶持3万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共扶持3万人(户),三项贷款发放总量不低于100亿元。
♦相关经办银行机构要结合《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及《云南银保监局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转发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云银保监发〔2022〕2号)要求,加强政策宣传、优化办理流程、按相关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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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减费让利

1.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 (银保监规〔2022〕2号)
♦压实机构主体责任: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服务价格实施统一归口管理,规范服务流程,优化系统控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分支机构的授权管理和行为管控,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此外,强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服务过程中要遵循适当和匹配原则,向客户推荐适当的服务,做到服务价格与实际服务内容相匹配。
♦规范定价要求与校准机制:明确比例定价、区间定价、协议定价、基于外部成本定价等不同定价方法应满足的条件。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定价校准机制,通过比较同质同类项目、跟踪跨期成本变化、评估实际执行价格水平等方式,确保服务价格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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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服务外包机构与合作方的管理:在聚焦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身服务的同时,关注金融业态发展和专业化分工带来的变化,强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主动管理意识。对于金融服务外包,要求在外包服务协议中列明价格条款,禁止外包服务提供商向客户收取与外包服务相关的费用。对于金融业务合作,要求了解合作机构服务内容和价格标准,在合作协议中约定价格信息披露要求,禁止合作机构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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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主动惠企利民: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减费让利政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适当减免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基础银行服务费用,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定价和服务优惠,合理确定专项资金扶助保障领域服务价格,适度减少账户管理及维护、低频低投入等服务项目收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分享银行业发展成果。
♦划出五条监管红线:针对市场调节领域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融资相关服务质价不符、定价区间过大、引入外部服务加价过高、重复收取费用等行为,提出了禁止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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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银保监会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8号 )
♦信贷环节:取消部分涉企收费,细化严禁贷存挂钩和严禁强制捆绑销售等现有规定,鼓励银行提前开展信贷审核。
♦助贷环节:要求银行明确自身收费事项,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管理,评估合作机构收费情况。实行“两个严禁”。
♦增信环节:要求银行合理引入增信安排,从银行独立承担、企业与银行共同承担、企业独立承担三个角度,对信贷融资相关费用承担主体和方式等提出要求。
♦考核环节:对银行资金定价管理、信用评级和拨备计提等影响融资成本因素提出要求,并要求绩效考核取消不当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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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
♦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鼓励商业银行在免收一个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不含不动户管理费,下同)和年费基础上,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降低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下同)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商业银行应按照不高于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实际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鼓励继续执行实际收费标准。人民银行指导清算机构对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单笔10万元以下的交易按照现行费率9折实行优惠。银行卡清算机构免收小微企业卡、单位结算卡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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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商业银行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
♦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银行卡清算机构协调成员机构,对标准类商户借记卡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9折优惠、封顶值维持不变,对优惠类商户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继续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7.8折优惠。收单机构应同步降低对商户的收单服务费,切实将发卡行、银行卡清算机构让利传导至商户。
♦上述措施中,票据业务降费期限为长期,其余降费措施优惠期限为3年;票据业务、银行卡刷卡降费对象为所有客户(商户),其余措施降费对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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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实施减费让利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有关工作的通知(云银保监办发〔2021〕121号)
♦规范融资服务收费行为: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一切违规收费。不得转嫁银行应承担费用。确保服务质价相符。充分披露服务价格信息。
♦着力控制融资综合成本:加强多段融资成本控制。规范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不得要求企业过度增信。
♦进一步向企业合理让利:鼓励减免合规收费。利率保持合理水平。政策性银行引导让利。银保、银担合作业务适度让利。
♦做好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强化监管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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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提要: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信贷余额稳步增长。银行机构满足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的合理、有效信贷需求,努力实现住宿、餐饮、零 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信贷余额持续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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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 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37号):银行保险机构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支持遇疫受灾地区和行业的小微企业 生产自救、纾困发展。
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40号):加大资金支持,各银行机构要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将普惠型小 微企业贷款适当向运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倾斜,主动跟进并有效满足其融资需求,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相关贷款的接续转换,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
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综合交通、水利、物流、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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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云银保监办发〔2022〕90号):帮助小微企业减负经困、恢复发展”,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适当向运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倾斜。主动向小微企业宣讲我省文旅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中小企业首次货款贴息等政策,及时向企业提供申报贴息所需信贷资料。
5.《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的通知》(云文旅联发〔2022〕4号):扩大信贷投放。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货款等政策工具运用力度。鼓励和引导银行金阻机构针对文旅企业融资需求, 创新推广随借随还、信用贷款、融资顾问、常态化融资对接等更多金融产品和服务, 持续加大对文旅企业续贷、首贷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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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云发改财金〔2022〕226号) :实行零售企业名单制管理,对于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应急保供、重点培育、 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名单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建立健全更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演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呈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枢纽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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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提要: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实施专门资源倾斜。银行机构要充分评估疫情影响,通过安排专项信贷额度、调整绩效考核、合理下放审批权限、实施优惠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式, 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行业的信贷资源倾斜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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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 37号):健全完善金融支持抗疫救灾长效机制。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灵活调配投放金融资源、协调服务的快速反应机制,在信贷融资、保险理赔、在线服务、 技术保障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要发挥金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播动作用, 积极参与做强地方特色行业产业, 发掘市场潜力, 助力小微企业成长壮大, 创造培育有效融资需求, 实现供需良性互动。向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合理扩大授信审批权限,适当简化分支机构评审评议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35号):优先向乡村振兴领域配置低成本资金。鼓励政策性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继续给予普患型涉农贷款不低于75BP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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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一一强化普惠金融服务。2022年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确保个体工商户贷款增量扩面,继续实现涉农贷款持续增长、普惠型涉农贷款差异化增速目标。银行机构要层层抓实小微企业、涉农信贷计划执行,向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进一步倾斜信贷资源,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停工停产期间应急性资金需求、复工复产提供信贷支持。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确保全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6万亿元。地方法人银行要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支小再贷款等政策。

政策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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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37号)》: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继续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根据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特点改进信用评价和授信管理,确保2022年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户数持续增长。对依照《电子商务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无须申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 应比照个体工商户, 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金融支持。地方法人银行要坚守定位, 将服务小微企业作为自身改制化险、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 方向,用好年初出台的普惠小微货款增业j奖励、支小再货款等货币政策工具, 切实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着力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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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2022〕35号):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 各银行机构要继续单列涉农和普惠型涉农信贷计划, 努力实现同口径涉农费款余额持续增长,完成差异化普惠型涉农货款增速目标。 农业发展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力争实现营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货款平均培速。各银保监局要结合实际制定辖内法人银行机构昔志型涉农货款增速目标。
3.《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云银保监办发〔2022〕90号):着力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比。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将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改变我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现状,力争全省2022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货款占比较2021年末有所上升。各城市商业银行要在确保实现“两增”目标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年初制定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比提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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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 (云银保监办发〔2022〕  96号):各银行机构要继续单列涉农和普惠型涉农信货计划,努力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辖内农业发展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力争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货款平均增速。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完成普惠型涉农货款差异化考核目标。辖内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各大型银行分支机构要确保全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货款增速均高于本机构各项货款平均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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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 32号)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人民银行再货款支持,确保全年再贷款累计投放规模较2021年实现大幅增长。对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 更好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持续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 对借用支农贷款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再货款金额的1%给予财政贴息。 加大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制造业金融、普惠金融、 “三农”金融等重点领域的支持。
6.《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经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 42号)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使用,按照政策规定,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资金支持比列由1%提高至2%,激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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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考核力度,多措并举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持续实现增量、扩面、降价,对企业能贷尽贷、能缓尽缓、能降尽降。
7.《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云发改财金〔2022〕 226号) :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 2022年引导银行用好2021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资金, 加大再贴现使用力度, 优化再贷款限额管理,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 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持续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住宿、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 总结推广红河州、玉溪市、昭通市等地区首贷服务中心做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展民宿贷、银税贷等产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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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提要: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融资担保效能。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困难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金融机构尽快放贷, 不盲目压缩授信或收回贷款。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 鼓励省级再担保机构主动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扩大再担保业务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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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 37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及其合作担保机构有序开展总对总的”见贷即保“批量担保业务,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信货支持,合理分担贷款风险。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户贷款提供担保。
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 35号):更好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拓宽农村资产托质押物范围,注重发挥农业保险保单增信作用,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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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 (云政发〔2022〕 32号):支持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单户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货款业务规摸,扩大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贷款覆盖面。2022年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规模不低于200亿元,其中,单户500万元以下支小支农担保金额不低于50%。
4.《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迪政发〔2022〕48号):支持州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单户500万元以下的担保贷款业务规模,扩大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贷款覆盖面。2022年融资担保公司新增融资担保业务规模不低于1.9亿元,其中,单户500万元以下支小支农担保金额不低于50%。对2021年度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符合条件的贷款担保业务,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加强汇报对接,争取省级按照担保金额给予不超过1%的补贴,对支小支农担保、再担保业务发生代偿支出的,按照代偿支出的10%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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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经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2〕 42号):开展融资便利专项行动, 省财政加大融资担保补贴力度, 引导省信用融资担保公司、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从2022年6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支农贷款担保实行“零费率”;对其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施支小支农货款担保降费给予50%的财政补贴。
6.《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经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  66号)》: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免除对小微企业的反担保措施,创新落实促进就业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7.《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22〕40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货车司机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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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经困帮扶措施>的通知》(云文旅联发〔2022〕4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有贷款需求的文旅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文旅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文旅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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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做好创业担保贷款。银行机构要配合地方政府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积极为符合条件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的新市民提供服务,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提高创业主体融资效率。

政策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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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任务的通知》 (云就业〔2022〕1号) 2022年全省创业担保货款扶持创业工作任务为:“贷免扶补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6万人以上。其中“贷免扶补“扶持3万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共扶持3万人(户), 三项货款发放总量不低于100亿元。相关经办银行机构要结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发4〔2022〕号)《云南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转发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云银保监发〔2022〕2号) 要求,加强政策宣传、优化办理流程、按相关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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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接续融资安排--主动开展续贷服务。银行机构要加强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融资需求的跟踪分析,主动提前开展接续融资信贷评审,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积极给予续贷支持。

政策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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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37号):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主动跟进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正常类小微企业贷款积极给予支持。
2.《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经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道贷、续货、信用贷投放。
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经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 66号) :加大"信易贷"、“银税互动“等信息共享机制推广,深入推进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培育行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产品设计,探索发展金融咨询、专题培训等多样化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货、信用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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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接续融资安排一一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 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困难行业2022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倾斜,并适当放宽延期期限。办理延期时不得”一刀切"地强制要求增加增信分险措施。 延期贷款涉及政府性融资担保的,有关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给予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

政策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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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 通知》 (银保监办发  〔2022〕40号) :帮扶重点群体。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强化对货车司机群体的关怀和帮扶,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供便链有效的综合金融服务。对于因疫情影响货车司机 偿还汽车贷款暂时存在困难的,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均应视情合理给予延期、展期或续货安排。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 (云政发〔2022〕 32号):实施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努力做到应延尽延, 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加强与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对接, 争取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对延期货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井免收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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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经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2〕42号)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 鼓励金融机构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延期货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 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 不影响征信记录, 并免收罚息。
4.《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云银保监办发〔2022〕90号):帮 助小微企业减负经困、恢复发展。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旅、物流、各饮等行业,切实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避免出现行业性的限贷、抽贷、断贷。 对确有还款意愿和吸纳就业能力、暂遇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统筹考虑展期、重组等手段, 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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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 37号):对确有还款意愿和吸纳就业能力、存在临时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统筹考虑展期、重组等手段,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方式。
6.《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能~的通知》(云文旅联发〔2022〕4号):接续贷款延期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受困的文旅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得宣目抽贷、断贷、压贷。对于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的货款, 银行金融机构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 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 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 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降低利率、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减轻信贷偿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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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云发改财金〔2022〕 226号):咨促金融机构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对正常经营的服务业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续贷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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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接续融资安排--完善个贷还款安排。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政策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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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22〕 40号) :灵活调整货车司机个人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帮助其渡过难关。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样,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货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井免收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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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受疫情影响客户按揭货款纾困工作的通知》(云银保监办便函〔2022〕111号):将以下人员纳入政策覆盖范围,针对性做好按揭贷款纾困支持:一是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倩防控需隔离观察人员。二是因封城封路等客观原因出现临时还款困难的客户。三是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四是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从业人员、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户等。五是其他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偿还按据贷款的特殊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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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利用各种纾困方式,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措施:一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各地疫情情况, 一城一策明确延后期限。对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到期后可再申请延长。 二是灵活调整还款安排。 可根据疫情影响情况,允许阶段性调整还本付息安排, 疫情影响结束后恢复正常。三是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客户,相关贷款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 四是其他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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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接续融资安排一一提供便利还贷方式。对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连续性强、有经常性短期循环用信需求的企业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鼓励银行机构推广“随借随还”的贷款模式。

政策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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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37号):进一步推广“随借随还”模式。
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22〕44号) :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需求特点,创新专属金融产品。鼓励发展一次授信、随借随还、 一次使用“的小额信贷模式。
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云发改财金〔2022〕 226号) :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商务部门将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名录与金融机构实现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金融机构风险定价能力,创新推广随借随贷、随借随还等信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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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接续融资安排--用好地方纾困政策。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利用各级地方政府推出的纾困帮扶基金、风险补偿、财政贴息、财政奖补等政策安排,加大对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

政策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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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22〕 40号) :积极推动和协助地方政府通过风险准备金、 贴息等方式,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促进金融业务稳健发展。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 (云政发〔2022〕32号) :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 省融资担保公司、 省农业#资担保公司从2022年6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支农贷款担保实行“零费率”。支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并降低担保费, 省财政按降费的50%给予补贴。对2021年度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符合条件的贷款担保业务,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拒保费率不超过1%的,按照担保金额给予不超过1%。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借用支农再贷款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再贷款金额的1%给予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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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开展财政惠企专项行动, 在2022年初预算安排5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上, 再统筹财力增加安排5亿元,紧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优扶强, 促进大中小型企业融通发展。开展融资便利专项行动, 省财政加大融资担保补贴力度,引导省信用融资担保公司、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从2022年6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支农贷款担保实行“零费率”;对其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施支小支农贷款担保降费给予50%的财政补贴。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云政办发 〔2021〕66号) :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依法依规进行代偿。积极对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探索建立云南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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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的通知》 (云文旅联发〔2022〕 4号) :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对文旅企业2022年新培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 贴息利率不高于5%。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和省级其他货款贴息政策支持的,不再至复补助。
6.同时注意做好与《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22年中小企业首次货款利息补贴资金申报指南》等地方政策的衔接和运用,发挥好政策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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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提高行业不良容忍度。鼓励银行机构在受疫情影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住宿、 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幅度不超过3个百分点。

政策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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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49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在内部考核中明确区分不良贷款容忍度与贷款质量管理目标,准确向基层传达政策导向。
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20〕31号) :对普惠型涉农贷款和精准扶贫货敬不良率高于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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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37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推进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根据企业需求,针对互联网新业态、疫情防控要求等具体情况,改进开户流程, 设置与客户身份核实程度、账户风险等级相匹配的账户功能,相应地适当简化辅助证明文件材料要求,改善用户体验。对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合理扩大授信审批权限,适当简化分支机构评审评议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办〔2022〕40号) :提升服务效率。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灵活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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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升服务效率--适当减免服务收费。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政策,鼓励加大对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金融服务收费的优惠减免力度。

政策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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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37号):在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的前提下,力争总体实现2022年银行业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货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巩固向小微企业让利成果。 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保函和保证保险产品, 减轻企业保证金占款压力。 严格落实信贷融资收费和服务价格管理规定。严禁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银行保险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要了解第三方机构向小微企业收费情况, 评估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要求第三方机构将其所提供服务的资费标准向小微企业充分告知,并明确约定禁止第三方机构以银行名义向小微企业收取任何费用。要持续评估合作模式,及时终止与服务收费质价不符机构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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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 〔2022〕40号):鼓励银行机构在综合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和客户还款能力基础上,降低实际贷款利率,适当减少收费。
3.《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的通知》 (云文旅联发 〔2022〕4号):降低综合融资成本。银行机构要合理确定中小微文旅企业货款利率。鼓励银行机构对因疫情影响遇到困难的中小微文旅企业主动减免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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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云发改财金〔2022〕226号):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 落实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下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政策, 引导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督促指导金融机构按规定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台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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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升服务效率--加快保险理赔服务。保险机构要做好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保险服务,主动了解投保企业和客户损失情况,开辟绿色通道,提升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快赔。

政策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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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遥保畅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40号) :鼓动保险公司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提高出险理赔效率,适度延后货运汽车保险等保费缴纳时间。
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汽车保险相关工作支持疫情防控货运畅通的通知》 (银保监办便函〔2022〕416号) :鼓励财险公司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 提高出险理赔效率,适度延后营运车辆保险等保费缴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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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信贷服务模式--增加信用货款投放。银行机构要深入挖掘和有效利用涉企信用信息数据,增加对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信用贷款的投放。

政策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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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 〔2022〕37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挖掘运用,若重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效率。 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货款余额中信用货款占比持续提高。
2.《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经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2〕42号) :开展融资便利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首贷、续货、信用贷投放。
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经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1〕66号) :加大“信易贷”、“银税互动“等信息共享机制推广,深入推进民营小微企业道贷培育行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产品设计,探索发展金融咨询、专题培训等多样化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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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信贷服务模式--优化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银行机构优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依法合规发展订单、存货、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业务,加强与核心企业的合作, 加大对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政策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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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 〔2022〕37号):银行保险机构要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基础上,依托核心企业,整合金融产品、客户、渠道等资源,综合运用交易数据、资金流和物流信息, 为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针对小微企业轻资产特点,积极推广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降低对不动产等传统抵押物的过度依赖。
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汽车保险相关工作支持疫情防控货运畅通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416号) :鼓励财险公司围绕汽车产业链不断延伸保险服务,积极为芯片制造、汽车生产、物流运输、售后维修等上下游行业提供保险服务, 保持良性互动,构建和谱共生的外部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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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 32号) :鼓励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以供应链融资和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2〕42号):开展融通发展专项行动, 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探索供应链金融新模式, 便利小微企业融资。
5.《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制造业金融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云银保监办发〔2022〕 95号) :各银行机构要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以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信息流、资金流、物资流为基础形成有效信用信息,为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票据、应收账款、仓单、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加大供应链上下游小微企业信用货款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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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信贷服务模式--大力发展数字金融。银行保险机构要强化科技赋能, 依法合规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开展流程和业务创新,积极发展线上金融,提高金融需求响应、审批、办理速度,为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政策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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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37号):依托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大数据金融产品开发应用。银行保险机构要把握好信用信息共享加快深化的有利时机, 强化自身数据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 充分利用内外部信息资源, 拓宽融资服务场景, 创新优化融资模式, 完善授信评审机制、 信用评价模型、业务流程和产品。扎实推进数字化转型, 建设数字化运营服务体系和金融服务生态,提升数据管理能力, 确保业务经营、产品研发、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自主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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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优化调整考核机制。银行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阶段性调整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在不良贷款容忍度范围内对相关信贷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考核不予扣分或适当减轻扣分。

政策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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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37号):对标监管要求做实做细“敢贷愿贷“内部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对照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指标和上年度评价结果,进一步深化完善普惠金融专业机制,不折不扣地落实机构建设、绩效考核、内部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授信尽职免责等要求,逐项查缺补漏,完善内部细则,明确执行流程,向分支机构特别是基层网点和员工及时、准确地传达政策导向。
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汽车保险相关工作支持疫情防控货运畅通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 416号):各财险公司要积极探索提供全流程线上服务, 引导保险消费者线上办理投保、报案理贴、保单批改、信息维护等自主操作。要积极运用生物科技、图像识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采取视频连线,远程认证等手段,探索推进非现场验标查勘,切实提升承保理赔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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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 37号):对标监管要求做实做细“敢贷愿贷“内部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对照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指标和上年度评价结果,进一步深化完善普惠金融专业机制,不折不扣地落实机构建设、绩效考核、内部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授信尽职免责等要求,逐项查缺补漏,完善内部细则,明确执行流程,向分支机构特别是基层网点和员工及时、准确地传达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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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将授信尽职免责与不良贷款容忍度有机结合, 畅通申诉异议渠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若分支机构相关业务在不良贷款容忍度范围内,相关分支机构负责人、业务部门和从业人员可减轻或免予追责。

政策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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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 〔2022〕32号):持续强化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健全容错安排和风险缓释机制,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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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增加保险产品供给。鼓励保险机构针对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特点,积极发展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业务,创新保险产品,丰富企业风险分散渠道。

政策提要:

迪庆银保监分局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22〕 40号) :加强保险保障。鼓励保险公司针对货车司机、快递员等特殊岗位工作人群特点,开发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积极发展货物运输保险、道路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等财险业务,为物流业提供风险保障。
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汽车保险相关工作支持疫情防控货运畅通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416号):鼓励财险公司针对货车司机、快递从业人员等货运物流行业工作人员的特点,提供便徒实惠的准主责任险、意外险等产品,鼓励财险公司优化货物运输保险、道路承运人责任保险供给, 主动为物流业提供风险保障。鼓励财险公司积极#行社会责任,为服务疫情防控和货运物流保通保畅的医护人员,公安交警、志愿者等一线工作人员提供高精准、广覆盖的保险服务。

迪庆银保监分局

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提高保险覆盖面。保险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营业中断险、 财产损失险、雇主责任险、货物运输险等业务覆盖面,为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期间的财产损失及营业中断利润损失等提供保险保障。

政策提要:

迪庆银保监分局

1.《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云发改财金〔2022〕 226号):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扩大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 在严格执行报备条款费率基础上根据风险水平适当降低保费,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餐饮企业的保隐程度。
2.《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云银保监办发〔2022〕90号):积极为外贸小微企业提供外汇避险产品,鼓励提供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服务。鼓励保险机构稳步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性信保业务,探索“政府+银行+保险”的保证保险服务模式,对优质小微企业给予费率优惠。强化对科创小微企业、外贸小微企业的风险保障,探索推出覆盖科技企业研发、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环节的保险产品,进一步优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赔条件,扩大承保覆盖面。

迪庆银保监分局

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一一鼓励延期收取保费。在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鼓励保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保单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费。

政策提要:

迪庆银保监分局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40号):鼓励保险公司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提高出险理赔效率,适度延后货运汽车保险等保费缴纳时间。
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汽车保险相关工作支持疫情防控货运畅通的通知》 (银保监办便函 〔2022〕416号) :鼓励财险公司加大停驶营运车辆支持力度,主动面向疫情严重地区按要求停驶营运车辆快速开通保险延期服务, 简化手续材料。鼓励财险公司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 提高出险理赔效率,适度延后营运车辆保险等保费缴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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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调整营运车辆保险延期服务规则的通知》 (云银保监办便函 〔2022〕140号) :我省将于2022年5月24日对营运车辆保险延期服务规则进行调整, 将因疫情停停运车辆申诗保险延期每张保单累计总时长由120天调整为180天,并对符合保险延期的车辆不再设置申请次数限制和每次申请延期的最短时长限制,适用对象为省内各财险公司承保的营运车辆(包含货运车辆和客运车辆)交强险、商业险保单。

迪庆银保监分局

有效加强信贷管理--管好贷款资金用途。银行机构要扎实做好贷款”三查”,加强资金用途审查和流向管理,防止贷款违规挪用。

政策提要:

迪庆银保监分局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 〔2022〕37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实货款“三查”,强化内控合规管理,严禁虚构小微企业贷款用途套利,防止信贷资金变相流入资本市场和政府融资平台等宏观政策调控领域。
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40号):维护资金安全。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并重,加强资金流向监测,防止资金违规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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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加强信贷管理--加强风险预警处置。银行机构要密切关注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加强资产质量监测,足额计提拨备,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前瞻性做好风险预警及化解处置预案。

政策提要:

迪庆银保监分局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37号):鼓励通过依法合规的核销、转让等方式,加大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处 置力度。

迪庆银保监分局

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宣传推广金融产品。银行保险机构要全面梳理支持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营业网点、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加大宣介力度,有效提升产品服务知晓度。

政策提要:

迪庆银保监分局

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 42号) :开展融资便利专项行动,广话宣传金融助企纾困惠民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
2.《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调整营运车辆保险延期服务规则的通知》 (云银保监办便函〔2022〕140号) :各财险公司要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司APP等渠道向消费者公布车险延期办理条件、流程材料等。要开通快捷申请通道,简化程序材料,对符合延期条件的要应延尽延快延, 切实提升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要做好风险提示和解释说明工作,准确告知消费者车险延期期间保险责任暂停等重要事项, 防范因提示告知不到位产生的投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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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受疫情影响客户按揭贷款纾困工作的通知》 (云银保监办便函〔2022〕111号):加强与客户沟通,主动做好與情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做好政策传导,指导分支机构根据当地疫情情况为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经困服务。通过网站、APP、网点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就变更后的还款情况向客户做好说明,详细展示还款计划安排,切实保障好客户知情权。对相关咨询和投诉信息及时做好处理。

迪庆银保监分局

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加强经验复制推广。相关行业协会要及时总结银行保险机构在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工作成效, 促进良好经验和创新成果复制推广。

政策提要:

迪庆银保监分局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策措施的意见》 (云政发〔2022〕32号) :综合评价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成效,对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大的金融机构和优秀金融创新项目进行表彰和宣传推广。

迪庆银保监分局

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加强经验复制推广。相关行业协会要及时总结银行保险机构在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工作成效, 促进良好经验和创新成果复制推广。

政策提要:

迪庆银保监分局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策措施的意见》 (云政发 〔2022〕32号) :综合评价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成效,对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大的金融机构和优秀金融创新项目进行表彰和宣传推广。

迪庆银保监分局

推动形成政策合力--增强政策协同效应。各级监管派出机构要加强与地方财政、发改、工信、交通、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方争取支持,形成政策合力。 促进对困难行业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精准对接,建立帮扶吸纳就业较多行业企业的专项纾困融资机制,推动完善配套风险补偿措施。 加强涉企涉农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地方建设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政策提要:

迪庆银保监分局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3〔2022〕7号):各级监管部门要与财政、发改、工信、税务等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打好政策“组合拳”。在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评选、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营商环境评价等方面主动作为,突出同向发力。各银保监局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有利于经济发展和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探察将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监管考核评价情况与政府评优奖励等挂钩的机制,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支持保障。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建立健全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粘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及主管部门的信息对接机制,精准获客,开发专属金融产品。积极参与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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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 〔2022〕 35号):各银保监局要积极推动辖内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加强部门间信用数据共享,健全农村信用体系。
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建立重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名单制度,及时推送各金融机构。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2〕 42号) :开展融资便利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融资对接和咨询辅导服务,健全重点企业名单制管理,提高融资便捷度、可及性、精准性。加力融资服务,建立健全“政银企保“衔接机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对重点经困企业及其融资需求实施清单制管理,指导金融机构精准加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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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6号):强化银政企合作,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三张清单“推送制度。建立税务、金融、银保监、证监等部门直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机制,“一企一策”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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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银保监局关于启用“云南省综合运输交通金融帮扶项目服务“线上办理系统的通知》 (云交运输〔2022〕27号):省交通运输厅会同云南银保监局依托“澳码”微信小程序开发了”云南省综合运输交通金融帮扶项目服务“线上办理系统。系统功能:货车司机和道路货运企业线上申请办理偿还汽车贷款2022年内延期还本付息、展期或续货业务, 申请信息将及时精准推送给柜应的商业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等,并及时反馈金融机构审批情况。全省广大货运企业可通过系统填写无还本续贷等金融需求,信息将及时精准推送给意向合作的金融机构。工作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尽快熟悉掌握“云南省综合运输交通金融帮扶项目服务“线上办理系统工作流程,主动进企入户提供政策宣传、系统推广和使用操作等服务,打通金融支持道路货运行业“最后一公里”。

迪庆银保监分局

加强政策督导落实--强化政策落实督导。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检查,通过通报、 约谈等方式,对相关机构落实政策不到位、 执行走偏等问题予以纠正,切实提升遇困行业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政策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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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 37号):加强督导检查和专项整治, 重点关注银行保险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落实、规范经营收费、统计数据质量等情况,严肃查处侵害小微企业权益和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40号):强化督促落实。各银保监局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因地制宜实施有针对性的细化措施,适时加强窗口指导和监管督导,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增强政策落实的主动性有效性,推动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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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产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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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迪庆州分行

农业小企业贷款
贷款对象: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且在农发行单户授信总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涉农企业法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符合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用途:农业小企业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小微企业从事符合农发行业务范围的研发、生产、加工、流通、服务、运营维护等经营活动的合理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新建、扩建、改造、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合理资金需求。
贷款期限:一年。
贷款额度:1000万元(含)以内。
贷款利率:按照农发行基础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对照同业适度优惠。
贷款方式: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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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条件:借款人除符合农发行基础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营业务突出。生产经营满一年(含)以上,主营业务涉农,且上年度或近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60%(含)及以上。
2.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及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在65%(含)以内;近三年不能连续两年亏损,销售收入不能连续两年下降且累计降幅超过50%(含)。但年度内销售收入同比增幅30%的授信限额1000万(含)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不受销售收入累计降幅的限制。
产品特点:
1.贷款对象为在农发行单户授信总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
2.符合农发行基础产品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循环流动资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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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规定:
1.农业小企业贷款可采用线上模式办理,对线上审批模式办理的小微企业贷款按总行有关规定执行。
2.授信限额1000万(含)以下小微企业的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授信限额1000-3000万(含)小微企业的为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
3.同一借款人不得同时使用小微企业基础产品贷款和其他基础产品贷款。
联系人信息:彭建军  1398872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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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行迪庆分行

1.经营快贷(税务贷)
贷款对象: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B级、M级的小微企业。
贷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需要。
贷款额度:最高300万。
贷款利率:以系统测算为准,大于等于LPR一年期贷款利率,最高贷款利率为5.2%。平均利率为4.13%。
贷款期限:单笔借据最长一年。
抵质押方式:信用、保证。
办理方式:个人贷款纯线上办理,法人贷款采取线上申请加线下核实模式。
产品特点和优势: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坚持便捷,整合,开放的理念,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依托不同业务场景,多维度取数,随借随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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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担快贷
贷款对象: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
贷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需要。
贷款额度:最高500万贷款利率:以系统测算为准,大于等于LPR一年期贷款利率,最高贷款利率为5.2%。平均利率为4.13%。
贷款期限:单笔借据最长期限可至1年
抵质押方式:信用。
办理方式:个人贷款纯线上办理,法人贷款采取线上申请加线下核实模式。
产品特点和优势: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坚持便捷,整合,开放的理念,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依托不同业务场景,多维度取数,随借随还。
联系人信息:苟小波  0887-822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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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行迪庆分行

1.抵押e贷
贷款对象:小微企业或企业主。
获贷条件:生产经营1年(含)以上;依法设立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在其他银行授信不超过3家,其未结清债项无不良余额。
贷款用途: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贷款额度:1000万以内。
参考年化利率:3.55%—4%。(以实际签约利率为准)
贷款期限:1-3年。
担保方式:抵押。
办理方式:线上申请。
产品特点:额度高期限长。抵押e贷整合多维数据,为企业智能匹配金融服务,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额度有效期长达10年。押品种类多样。可接受居住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等多种押品作为贷款抵押。审批智能快捷。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实现贷款自动审批,业务办理方便快捷。资金灵活使用。可通过农业银行掌银、网银提款还款,支持利随本清、分期还款等多种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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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e贷
贷款对象:小微企业或企业主。
获贷条件:企业生产经营2年以上,企业近12个月的全部销售收入大于20万元,企业最近一年纳税信用等级在M级(含)以上,企业近12个月企业纳税总额在1万元(含)以上,企业近两年诚信缴税,无税务部门认定的严重失信情形。
贷款用途:小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性流动资金需求。
贷款额度:100万以内。
参考年化利率:3.95%—4.2%。(以实际签约利率为准)
贷款期限:1年。
担保方式:信用。
办理方式:线上申请。

迪庆银保监分局

产品特点:经小微企业授权,农业银行运用大数据技术对企业纳税行为和经营状况进行分析,为符合条件的诚信纳税小微企业提供便捷的融资服务;无需抵押,信用放贷,采取信用方式发放贷款,无需企业提供质押担保;操作便捷,随需而贷,全流程在线办理,额度可循环使用,小微企业科随借随还。
3.微易贷
贷款对象:小微企业。
获贷条件:生产经营1年(含)以上;依法设立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在其他银行授信不超过3家,其未结清债项无不良余额。
贷款用途: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贷款额度:500万以内。
参考年化利率:3.7%—4%。(以实际签约利率为准)
贷款期限:1-3年。

迪庆银保监分局

担保方式:质押、抵押、担保、政府增信等。
办理方式:线下申请。
产品特点:资金运用灵活:贷款额度一次核定、循环使用。业务办理便捷:在线申贷、提款和还款,贷款使用方便快捷。担保方式多样:可采用房地产抵押、质押、保证担保以及政府增新等方式。节省融资费用:按日计息,随借随还,节省利息支出。
联系人信息:王志平  822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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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迪庆州分行

1.中银企E贷-信用贷适用于小微企业
产品简介:是我行借助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挖掘和分析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行内外数据信息,依托风控模型及策略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向小微企业(国家标准)提供的线上化服务信用贷款。
申报对象:国家标准小微企业,如相关政策调整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贷款利率: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年化利率最低至3.7%,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贷款额度:最高1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信用。
申请流程:企业及法人代表开通网银后在网上申请,审批通过后在线提还款、随借随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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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企E贷-银税贷适用于小微企业 
产品简介:是我行借助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小企业纳税信息为基础,整合行内外数据信息源,依托风控模型及策略对客户进综合评价,向小微企业(国家标准)提供的线上化服务信用贷款。
申报对象:国家标准小微企业,如相关政策调整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贷款利率: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年化利率最低至3.7%。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信用。
申请流程:企业及法人代表开通网银后在网上申请,审批通过后在线提还款、随借随还中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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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E贷-抵押贷适用于小微企业
产品简介:是我行借助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认可的房产作为主要担保方式,整合行内外数据信息资源,依托风控视型以我行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向小微企业(国家标准)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
申报对象:国家标准小微企业,如相关政策调整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贷款利率: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年化利率最低至3.35%。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住房抵押方式。
申请流程:企业及法人代表开通企业网银后在网上申请,审批通过后在线提还款、随情随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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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E抵贷适用于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
产品简介:是我行借助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我行认可的房产作为主要担保方式,整合行内外数据信息资源,依托风控模型及策略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向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
申报对象: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如相关政策调整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贷款利率: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年化利率最低至3.3%,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10年。
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住房、临街商铺公寓抵押方式。
申请流程:客户开通网银后在网上申请,审批通过后在线提还款、随借随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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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接力通宝适用于小微企业
产品简介:指针对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企业,经审批通过、落空地款条件后,允许企业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继续使用贷款资金。
申报对象:存量小微企业授信客户。
贷款利率:结合客户资质、风险缓释水平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对于优质客户可以给予优惠利率。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借款人新发放贷款期限,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需求,避免由于贷款期限与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不匹配增加其资金压力。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流动资金贷款未偿还的本金余额。抵押担保方式:信用、保证、抵押、质押,根据客户情况确定还款方式 。
办理流程: 存量客户向银行提出中银接力通宝申请,银行客户经理受理贷款申请,根据信贷业务相关流程进行尽责调查、贷款评审、贷款审批,贷款审批通过后进行贷款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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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续融通 适用于小微企业主、 个体工商户
产品简介:针对个人经营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其主动申请,银行提前按照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授信调查和审批,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本金,允许借款人继续使用该行贷款资金的产品。
申报对象:银行存量个人经营贷款中的个体商户.微小型企业主借款人。
贷款利率:结合客户资质、风险缓释水平合理确定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借款人款利率, 对于优质客户可以给予优惠利率。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借款人新发放贷款期限,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需求,避免由于贷款期限与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不匹配增加其资金压力,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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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原贷款未偿还的本金余额。对于用途为偿还循环额度下用款的业务,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原循环额度项下所有提款余额之和。
抵押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应符合个人经营贷款有关规定,担保条件应不弱于原贷款的风险缓释条件。
还款方式:根据借款人资金需求、生产经营模式、回款周期等,设计合理的还款方式,减轻借款人到期一次性还款压力。
办理流程:存量客户向银行提出中银续融通申请,由银行普惠金融客户经理受理贷款申请,银行根据个人经营贷款相关流程进行尽责调查、贷款评审、贷款审批,贷款审批通过后进行贷款投放。 
联系人信息:王飞  1398876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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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迪庆州分行

1.云税贷
贷款对象: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
贷款用途:经营周转。
贷款额度:200万元。
贷款利率(现行):3.95%。
贷款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信用。
产品基本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已办理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银行信贷政策; (30企业在建设银行无有效评级、无授信额度、无信贷余额(低信用风险业务、小微快贷业务除外); (4)企业在其他银行授信不超过2家,企业及企业主在其他银行信贷余额不超过500万元; (5)经工商查询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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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关键条件:(1)企业成立且实际经营2年(含)以上(M级客户除外);(2)企业最近一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A、B、M级(个体工商户、建设银行代缴税客户除外);(3)企业近24个月诚信缴税 (M级客户除外),从贷款申请时点往前推算,纳税记录的时间跨度不少于24个月,且近24个月纳税次数不低于4次; (4)近12个月纳税总额(增值税+企业所得税)0.5万元(含)以上; (5)企业近半年至少有一次纳税。
2.收单云贷
贷款对象:我行POS收单的小微企业特约商户。
贷款用途:经营周转 。
贷款额度:最高200万
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3.95%。
担保方式: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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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关键条件:(1)工商注册成立满2年; (2)与建设银行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满1年; (3)企业近12个月POS收单交易笔数、交易额稳定; (4)在建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 (5)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结算收入大于0。
3.商户云贷
贷款对象:具有一定数量收单交易数据(含行内线上线下收单、网联数据等)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贷款用途:经营周转。
贷款额度:最高300万 。
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3.95%。
担保方式:信用。
产品关键条件:(1)成立且实际经营满1年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在建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 (3)具有真实、客观经营交易数据的商户实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4.首户快贷
贷款对象:(1)我行存量无贷户及信用卡客户;(2)纳税客户;(3)他行优质的贷记卡企业主客户。
贷款用途:经营周转。 
贷款额度:最高300万 。
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3.95%。
担保方式:信用。
产品关键条件:(1)企业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2)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必须成立1年(含)以上(3)企业及企业主在其他银行信贷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包括个人房贷及信用卡额度);(4)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人民币500万元;(5)贷款额度有效期最长1年(含)。

5.商叶云贷
贷款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拥有上述经营实体的小微企业主。
贷款用途:经营周转。
贷款额度: 最高200万。
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3.95%。
担保方式:信用。
产品关键条件:(1)依法经营,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3)与烟草公司保持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和交易记录,订烟记录不低于1年(含)。(4)持有当地烟草专卖局签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云电贷
贷款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拥有上述经营实体的小微企业主。
贷款用途:经营周转。
贷款额度: 最高200万。
贷款期限:2年。
贷款利率:3.95%。
担保方式:信用。
产品关键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银行信贷政策,且不属于“两高一剩”“十一小”、房地产行业;(2)企业成立2年(含)以上;(3)企业近12个月用电量环比下降幅度不超过30%;(4)企业近24个月无欠缴电费记录。

7.个体工商户经营快贷
贷款对象:具有真实、客观经营数据的个体工商户 。
贷款用途:经营周转。
贷款额度: 最高300万
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3.95%。
担保方式:信用。
产品关键条件:(1)企业成立满一年;(2)在建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善担贷
贷款对象:我行内外优质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
贷款用途:经营周转。
贷款额度: 最高500万元
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3.96%。
担保方式:政府性担保体系担保 。
产品关键条件:(1)企业成立且实际经营1年(含)以上;(2)符合风险排查系统(RSD)底线规则准入要求.

9.E政通
贷款对象:与政府部门有采购交易数据及合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
贷款用途:经营周转。
贷款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核定 。
贷款期限:1年 。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建设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担保方式:应收账款质押 。
产品关键条件:(1)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2)未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需具备在政府采购平台累计2次(含)以上真实有效的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记录;(4)不低于建设银行信用评级13级,或网络供应链信用评级e级。
10.善新贷
贷款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拥有上述经营实体的小微企业主。
贷款用途:经营周转。
贷款金额:最高300万元。

贷款利率:总行对贷款利率实行统一底线管理,各分行根据客户情况及风险特征实行差别化定价。
贷款期限:1-3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担保方式:质押、保证或信用方式 。
产品关键条件:(1)需成立1年以上,对于成立不满1年的需提供纳税记录或水、电、气费缴纳等可证明生产经营的记录或材料,或有建设银行商户半年以上收单记录;(2)依法经营,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4)在建设银行无有效评级及评级业务。
11.肉牛贷
贷款对象:经国家有权部门核准登记的达到一定饲养规模的肉牛养殖企业。包括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贷款用途:经营周转。
贷款额度: 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及建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1-3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建设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担保方式:“肉牛贷”采用肉牛活体抵押,当肉牛活体价值不足以覆盖贷款本息时,应补充落实其他担保方式。
产品关键条件:(1)拥有固定的、合法有效的、安全卫生的养殖场所,养殖场所剩余使用期限在3年(含)以上,养殖条件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2)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3)按要求向当地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4)按规定向环评审批部门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或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5)信用记录良好,借款人(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涉黑涉恶、参与民间高息借贷、高风险投机行为。

12.乡村农担贷
贷款对象:涉农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贷款用途:经营周转。
贷款金额: 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及建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1年 。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建设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担保方式:担保。
产品关键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依法从事农业经营,近两年无环保违法记录;
联系人信息:
和嘉素 0887-8222296,15096404018
浦洪铭 0887-8222296,13988774661

邮储银行迪庆州支行

1.农贷通小额贷款
贷款对象:普通农户、信用村信用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法人。
贷款用途:用于农户生产经营
最高期限: 信用或自然人保证2年、担保公司担保3年、抵质押5年。
贷款利率:5.00%
最高额度:信用或自然人保证30万、担保公司担保300万、抵押400万。
抵质押要求:信用/自然人保证/担保公司担保/抵质押。
产品特点: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村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大户、合作社用于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用途的贷款。

迪庆银保监分局

2.商贷通小额贷款
贷款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合作社、小微企业主。
贷款用途:用于商户生产经营。
最高期限: 信用2年、担保公司担保3年、抵质押5年。
贷款利率:5.20%
最高额度:信用100万、担保公司担保200万、抵押400万。
抵质押要求:信用/担保公司担保/抵质押。
产品特点: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支持民营及小微企业经营发展,解决民营及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难。贷款主要用于民营及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及固定资产投资。

迪庆银保监分局

3.小企业法人贷款
贷款对象:大、中、小型企业。
贷款用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
最高期限: 信用1年、担保公司担保2年、抵质押3年。
贷款利率:4.9%
最高额度:信用100万、担保公司担保300万、抵押2000万。
抵质押要求:信用/担保公司担保/抵质押。
产品特点: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支持民营及小微企业经营发展,解决民营及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难。贷款主要用于民营及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及固定资产投资。
联系人信息:和绍文  1592546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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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滇银行香格里拉分行

1.聚能贷
贷款对象:个人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主。
贷款用途:用于满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
贷款额度:最高叁拾万元整。
贷款利率:参考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LPR)进行浮动,利率最低可至3.85%,最高不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高利率,系统自主定价;贷款期限:业务贷款期限分为6月、12月、24月、36月、60月五种。
抵质押方式:信用。
办理方式:线上办理。
产品优势和特点:线上审批,0人工干预,放款速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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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云农贷
贷款对象:种植业主体、养殖业主体、农产品加工主体。业务范围为:在云南省从事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中药材、肉牛、咖啡8类农产品加工,在重庆市从事粮油、果蔬、畜禽、中药材、木竹、调味品、茶叶、蚕桑的农产品加工。
贷款用途:用于满足借款人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环节资金需求。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投入成本及销售收入情况综合确定,单户授信金额最高可达叁佰万元整;贷款利率:参照最近一期普惠金融业务指导定价执行。(一年期定价为4.5%,一至三年期定价为5%),有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最低可至3.99%。
贷款期限:授信额度及单笔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额度项下支用期限不超过授信到期日。
抵质押方式:5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为抵押担保或担保公司担保,50万元以下为信用(引入农担公司批量担保)。

迪庆银保监分局

产品优势和特点:该业务依托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优势,紧跟“一县一业”产业政策为农户、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以及其他农业经济组织解决融资问题。
办理方式:线上+线下结合。
3.聚业快贷
贷款对象:小微企业主、个人工商户有营业执照有房即可。
贷款用途:用于满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贷款额度:最高伍拾万元整。
贷款利率:参考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LPR)进行浮动,利率6%-8%,系统自主定价,符合“三新”市场主体可优惠至3.99%。
贷款期限:12月。
抵质押方式:信用。
办理方式:线上办理。
产品优势和特点:线上申请,线上审批,无需提交过多资料,调查时客户经理上传资料即可,放款速度快。

迪庆银保监分局

4.普惠小微贷款
贷款对象:单户10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农户等借款主体;贷款用途:用于满足公司或个人经营性资金需求。
贷款额度:最高壹仟万元整;贷款利率:参考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LPR)进行浮动,利率5.5%-6%,符合“三新”市场主体首次支用300万元以内一年期可优惠至3.99%;贷款期限:36月。
抵质押方式:抵押担保或担保公司担保;办理方式为线下办理。
产品优势和特点:授信期限不超过10年,额度项下支用不超过3年。还款方式:支用期限为1年的,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支用期限为3年的,可按季付息,分年还本;用途范围:流动资金贷款,是指企业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的本外币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是指小微企业主及个人工商户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
联系人信息:和江元 1398875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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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惠商快贷
贷款对象:在香格里拉市农村信用联社经营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含)至65(含)周岁之间,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自然人,小微企业主指小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
贷款用途: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项目投资、生产经营日常周转、临时和季节性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期限:“惠商快贷”贷款期限最长不超10年,其中个人生产经营周转用途的期限最长不超3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65,结合两类分类具体为:
(1)个人生产经营项目用途:期限根据客户资信、投资总额、投资回收期、借款人收入及支出特点等合理确定,与投资回收期相匹配,贷款期限小于项目有效使用年限。其中,贷款用于购买一手运营车辆的,贷款期限不超5年;贷款用于购买二手运营车辆的,贷款期限不超3年。

迪庆银保监分局

(2)个人生产经营周转用途:期限根据客户资信、借款人收入及支出特点、经营周期等合理确定,最长不超3年。
贷款利率:短期按1年期LPR加210BP执行,中期按1年期LPR加250BP执行,长期按5年期以上LPR加200BP执行。(其中:本年度首贷户执行利率为:短期按1年期LPR加10BP执行,中期按1年期LPR加20BP执行,长期按5年期以上LPR加10BP执行)。
贷款额度:单户贷款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客户同时使用个人生产经营项目贷款及个人生产经营周转贷款的,应根据客户的用途,结合借款人的收入及新项目收益覆盖情况,控制在借款人能持续偿还各类贷款本息的能力内,即:个人生产经营周转贷款额度+个人生产经营项目贷款额度≤500万元;以信用方式办理的不超过50万元。
抵质押要求:以信用方式办理的最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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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微快贷
贷款对象:在香格里拉市农村信用联社经营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微企业法人,需要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 ( 注:小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并带动3 人(含:创业人者本人)以上人员就业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
贷款用途: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或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期限:
(1)固定资产类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期限应根据拟建项目情况、投资回收期限、借款人财务预测及贷款人融资金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项目建设期加上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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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资金类贷款:期限根据客户资信、收入及支出特点、经营周期等合理确定,授信期限最长3年,单笔借据最长期限1年。
贷款利率:短期按1年期LPR加120BP执行,中期按1年期LPR加140BP执行,长期按5年期以上LPR加100BP执行。(其中:本年度首贷户执行利率为:短期按1年期LPR加10BP执行,中期按1年期LPR加20BP执行,长期按5年期以上LPR加10BP执行)。
贷款额度:单户贷款最高贷款额度300万元;以信用方式办理的不超过50万元。
抵质押要求:以信用方式办理的最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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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是向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具备主体资格的创业者发放的用于支持个人创业的贷款,其贷款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产品特点:免抵押、免担保,以信用方式发放,单户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以内的标准,最高额度为1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
贷款对象:在香格里拉市辖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其经营实体已经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申请人无征信不良记录。

迪庆银保监分局

贷款条件:1.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2.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
贷款用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用于个人创办实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流动性资金周转。个人投资经营资金需要。不得用于生活消费、其他投资和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它领域。
联系人信息:尼玛泽仁  1398871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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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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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微贷记卡
贷款对象:主要面向资信良好、合规经营的收单商户发放,包括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小微个人商户,年龄在18-60岁之间。
贷款额度:小微企业卡最高授信额度与按日贷上限均为10万元。
产品利率:按贷记卡费率执行。
办理方式:线下。
产品特点及优势:用款灵活、实时放款、随借随还;可不定期参加云南农信贷记卡优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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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生产经营周转贷款
贷款对象:农户、个人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自然人。
贷款用途:生产经营、资金周转。
贷款额度:单户授信最高500万元。
贷款利率:按该社贷款利率定价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最长3年。
担保方式:信用、保证、抵质押。
办理方式:线下。
产品特点及优势:便捷、高效。
3.个人生产经营项目贷款
贷款对象:农户、个人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自然人。
贷款用途:生产经营项目投资。
贷款额度:单户授信最高500万元。
贷款利率:按该社贷款利率定价规定执行。
担保方式:信用、保证、抵质押。
办理方式:线下。
产品特点及优势:便捷、高效、期限长。

4.“贷免扶补”创业小额、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复原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自主创业农民等。
贷款用途:个人创业、小微企业扩大就业。
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
贷款利率:借款人本人承担LPR-150BP部分的利息,其余部分由财政贴息。
贷款期限:最长3年。
担保方式:信用。
办理方式:线下。
产品特点及优势:组织推荐、农信社审批、财政贴息、多方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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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惠农贷
贷款对象:农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小微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贷款用途:生产经营、资金周转。
贷款额度:最高授信5万元。
贷款利率: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根据借款人情况及用途等合理确定。
担保方式:信用。
办理方式:线下。
产品特点及优势:便捷、高效、还款方式灵活。
6.惠商贷
贷款对象: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小微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贷款额度:最高授信5万元。
贷款利率: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根据借款人情况及用途等合理确定。
担保方式:信用。
办理方式:线下。
产品特点及优势:便捷、高效、还款方式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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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葡萄贷
贷款对象:德钦县辖区发展葡萄相关产业的农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小微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贷款额度:最高授信5万元。
贷款利率: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根据借款人情况及用途等合理确定。
担保方式:信用。
办理方式:线下。
产品特点及优势:便捷、高效、还款方便。
联系人信息:黄建华 1398870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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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惠企贷” 
贷款对象: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
贷款用途: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项目建设。
贷款额度:最高可授信1100万元。
贷款利率:市场报价利率(LPR)+70 个BP
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3年内。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最长期限 5 年。
贷款方式: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其中:采用信用方式发放的,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必须 AA 级以上。
办理方式:线下。
产品优势和特点:一次授信、额度控制、循环使用、随借随还、利息低、担保方式多样,能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能为各类企业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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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惠小微“商户贷”
贷款对象:稳定合法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无重大不良记录、无欠税记录,营业执照年检正常。
贷款用途:生产经营周转及生产经营固定资产项目投入。
贷款额度:信用方式最高可授信50万元,抵押方式最高可授信500万元。
贷款利率:市场报价利率(LPR)+115 个BP。
贷款期限:最长授信期限5年。
贷款方式: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其中信用方式最高可贷50万元,其他方式最高可贷500万元)。
办理方式:线下。
产品优势和特点:授信额度高、期限灵活、利率低、担保方式多样化、放款速度快,有效解决了之前因户口和经营地不匹配等原因造成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迪庆银保监分局

3.“货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贷款对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人员)、复转军人、网络商户、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刑满释放人员。
贷款用途:个人创业、小微企业扩大就业。
贷款额度:最高额度20万元。
贷款利率:市场报价利率(LPR)+250BP,利率80%财政贴息,20%自己支付。
贷款期限:最长授信期限3年。
贷款方式:信用。
办理方式:线下。
产品优势和特点:组织推荐、信用社审批、财政贴息、多方共管,能全方面为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提供更加灵活的金融服务方式,也为广大客户增添贷款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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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药材贷”
贷款对象: 在维西县农村信用联社经营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 在18 周岁至 65 周岁之间,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农户、非农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自然人。
贷款用途:种植中药材资金周转或涉及药材种植的固定资产项目投入;中药材加工或购销等流通过程中的资金周转或固定资产项目投入。
贷款额度: 信用方式最高可授信50万元,抵押方式最高可授信500万元。
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按市场报价利率(LPR)+110个BP执行;5年期以上按市场报价利率(LPR)+105个BP执行。
贷款期限:最长期限10年。
贷款方式:信用、保证、抵押、质押。
办理方式:线下。
产品优势和特点:授信额度高、利率低、放款速度快,可随借随还、循环使用,大大降低了当地农户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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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微贷记卡
贷款对象:普惠型小微企业主。
贷款用途:流动资金周转。
贷款额度:最高可授信10万元。
贷款利率:利率低至4%。
贷款期限:最长期限1年。
担保方式:信用。
办理方式:线上。
产品优势和特点:办理方式“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利率优惠”;还款方式采用等额本金、等额本息还款,也可采取按月结息、分期还本或者到期还本的方式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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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小微客户“无还本续贷”
贷款对象:已有流动资金贷款但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
贷款用途:用于归还到期不能结清的贷款。
贷款额度:续贷金额应与未结清贷款金额相同。
贷款利率:无还本续贷利率按照新续贷期限相对应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档次及优惠政策执行。
贷款期限:结合小微客户的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续贷期限。
贷款方式:符合信用方式办理条件的,可以信用方式办理;以担保方式申请贷款的,须提供我社规定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且不得低于原贷款的担保条件。
办理方式:线下。
产品优势和特点:有力解决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有效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联系人信息:康玉芳  1398874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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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渝农商村镇银行

个人助业贷款
贷款对象:
(1) 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者、合伙人。
(2) 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在20%及以上股东(直系亲属持股可合并计算)。
(3) 从事其他合法经营活动,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资信状况较好的自然人。
贷款条件:
(1)年满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额度有效期限之和不超过65 周岁,并有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2)香格里拉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非香格里拉市户籍的,须在香格里拉市内持续经营两年以上或拥有自有房产。

迪庆银保监分局

贷款用途: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投资
贷款方式:抵押、质押、保证
贷款额度:最高500 万元,以自然人保证作为主要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 万元。
贷款利率:按本行利率定价执行
贷款期限:
(1)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期限最长10 年。
(2)用于流动资金的,不循环使用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 年;循环使用的,循环额度有效期最长10 年,循环额度项下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 年。
(3)用于一次性缴纳租金的,贷款期限最长5 年。
办理方式:线下
产品优势:用于流动资金的10年内可随借随还、循环支用,且额度100万元(含)以内的可以通过手机银行办理自助无还本续贷,方便快捷。
联系人信息:杨润宗 13988787623

迪庆州保险金融机构

保险产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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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分公司

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保险
适用对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从事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依法招用的农民工,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产品特点:
(1)代替保证金形式为企业减负。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发放。
(3)促进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联系人信息:夏学雷  1398877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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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中心支公司

1.服务业守护神
适用对象:服务业。
保障范围:
(1)营业中断损失项下,每日赔偿限额为300元,最大赔偿期为7天。
(2)火灾爆炸责任、场所摔伤责任和高处坠物责任项下,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均为5000元。 
产品特点:同一经营场所投保份数上限为三份,多保无效。同一经营场所投保两份或两份以上的,承保方案中各项责任保险金额/赔偿限额按投保份数累加;但无论投保多少份,保险人对同一经营场所的“营业中断”项下损失仅按一份赔偿限额承保(每日赔偿限额300元,最大赔偿期间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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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店家安心(餐饮类)
适用对象:餐饮类。
保障范围:
(1)因火灾、爆炸、水箱、水管爆裂、设施故障、顾客滑倒、玻璃破碎、盗抢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合理急救费用。
(2)场所内电梯因坠落、电梯运行过程中的突然故障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3)机动车停车场内发生的机动车辆损坏或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4)客户在经营场所范围内感染法定传染病。
雇主责任部分:
被保险人雇员特定条件下发生意外,导致残疾或死亡。
财产损失部分:
(1)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导致企业财产受损。
(2)存放于特定地址的现金因自然灾害或盗抢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3)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营业中断。
(4)营业场所发生盗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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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店家安心(非餐饮类)
适用对象:非餐饮类。
保障范围:(1)因火灾、爆炸、水箱、水管爆裂、设施故障、顾客滑倒、玻璃破碎、盗抢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合理急救费用。(2)场所内电梯因坠落、电梯运行过程中的突然故障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3)机动车停车场内发生的机动车辆损坏或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4)客户在经营场所范围内感染法定传染病。
雇主责任部分:被保险人雇员特定条件下发生意外,导致残疾或死亡。
财产损失部分:(1)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导致企业财产受损。(2)存放于特定地址的现金因自然灾害或盗抢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3)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营业中断。(4)营业场所发生盗抢等。
产品特点:本产品涵盖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财产基本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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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司乘无忧”B版
适用对象:本产品仅适用于核载座位数3座及以上的家庭自用车、非营业企业客车、非营业党政机关及事业团体客车、非营业个人客车(不包括摩托车、非机动车、农用运输车、客货两用车、货车、全挂、半挂汽车、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电瓶车)投保。
保障范围:本产品仅承保被保险人在驾乘机动车场景下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伤亡、医疗费用和住院津贴责任。被保险人非在驾驶或乘坐保单载明的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任何损害,本产品不承担保险责任。
产品特点:
(1)被保车辆在作为网约车行驶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
(2)同一台车在相同保险期内限投一份,多投无效,且保险人对多投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
(3)对被保险人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且属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每次扣除绝对免赔额RMB100元后,在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100%比例给付。

迪庆银保监分局

(4)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每日给付标准为100元,每次每人免赔3天,每次给付天数不超90天,累计给付天数不超180天。
(5)根据银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将按照以下规定给付:
不满10周岁,给付总额不超过RMB20万元。
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给付总额不超过RMB50万元。
(6)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请于48小时之内进行报案,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7)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已详细阅知本保险适用条款内容,并明确相关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范围。具体适用条款详见本保单附件。
联系人信息:苟志勇  13988780628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中心支公司

1.货物运输车辆停运损失补偿保险
保障内容:对于被保险人因运输工具停运所遭受的营运收入损失(误工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产品特点:(1)损失补偿:营运车辆因意外车辆损坏修理时,停运将带来收入损失。(据调查,全年约16%的货车司机遭受停运损失,平均收入损失约1966元)(2)解决痛点:综合考虑出险后的修理费用额度及实际停运所带来的损失,设计本产品。价格实惠,日均保费不足2元。
2.小微企业流量型团体意外险-如意保
保障内容: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住院津贴、交通工具责任等都可组合 。
产品特点:"灵活性高: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住院津贴、交通工具责任等都可组合 。应用场景多样,可从衣食住行方方面面开展。

迪庆银保监分局

3.药到家互联网问诊险
保障内容:“药到家”线上问诊医疗保险是一款为方便客户足不出户,小病可以在线问诊用药的医疗险产品,主要承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患常见疾病,在互联网线上问诊,医师开具用药方后,在线购药并送到家的保险责任。
产品特点:(1)省心:随时随地看病购:药在线问诊:不限次数+在线购药:无需垫付,直接抵扣+药品直赔:无需事后理赔+送药到家:020+快递配送。(2)贴心:全科医生7*24小时在线1V1服务。(3)暖心:覆盖常见疾病及意外,共计265种疾病,4000+药品,感冒、咳嗽、扁桃体炎、鼻炎、咽炎、消化不良、腹泻、烧烫伤等都在范围内。(4)限制少:无免赔额、无既往症限制、无社保和职业限制。

迪庆银保监分局

4.大地易企保
保障内容: 店铺财产、顾客安全、员工意外。
产品特点:(1)适用客群广:产品设计能覆盖绝大部分小微企业。(2)保障全面:满足大部分小微企业的保险需求,人财三者,价格优惠。(3)按需投保:客户按需投保,简便灵活,省心省事。
5.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保险-企业福
保障内容:
(1)财产基本险: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坠落;固定保额1万元;第一危险赔偿方式:保额范围内损失多少就赔多少(扣除免赔)。
(2)附加法定传染病营业中断条款(企业停工每天补偿):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被保险人营业场所内雇员被确诊患法定传染病或,政府主管部门命令该营业场所全部封闭或隔离。

迪庆银保监分局

产品特点:
(1)附加传染病营业中断无免赔期。
(2)不限行业。
(3)保额高,最高13.5万。赔偿期限长,最长可至30天。
(4)投保门槛低,保障范围广:家庭保额共享,保费最低每天不到5毛钱;三口之家可投保,投保时家庭人数不得少于3人每户家庭记录一位家庭成员的信息合格的被保险人范围为被保险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和父母),且投保时年龄在0-65岁(含),不包括子女的配偶,配偶的父母。1-6类职业均可投保。
联系人信息:董尔康  13988719426

迪庆银保监分局

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迪庆中心支公司

1.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
适用对象:企业。
保障内容:在保险期间内,因合同约定的情形导致投保人未按照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工资支付义务,给被保险人造成工资收入损失的,保险人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建筑行业管理部门的调查认定结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详见保险条款)
产品特点:释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利。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
适用对象:建筑工程企业。
保障内容:建筑工程企业中工程招投标、合同履约、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环节,用保险保单代替传统现金保证金履行合同责任。(详见保险条款)
产品特点:投保人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以及工程进展的具体情况选择部分投保或全部投保。
联系人信息:陶荣 15708876888

迪庆银保监分局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中心支公司

1.雇主安心保
适用对象:企业。
保障范围:保障员工死亡,伤残,医疗,误工,法律诉讼费,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产品特点:人员可以替换且无限制替换次数,一个雇员只能投一份。
2.店家保
适用对象:有店面的店主,比如理发店,便利店都可,适用于各行各业。
保障范围:保障家庭财产,店面财产,员工以及家人因出现意外或伤残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产品特点:店和家同保,经营无忧。
3.企财安心保
适用对象:住宿餐饮业,教育业,金融业,休闲娱乐业,居民服务业,房地产业。
保障范围:防范日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比如火灾爆炸,意外事故,盗窃等。
产品特点:投保便捷,保障充足,投保灵活。

迪庆银保监分局

3.营业中断保险
适用对象:企业。
保障内容:在保险期间内因物质损失保险合同主险条款所承保的风险造成营业所使用的物质财产遭受损失。(详见保险条款)
产品特点:覆盖范围广,保障范围广。
4.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适用对象:食品生产企业、团体。
保障内容: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保险合同列明的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详见保险条款)
产品特点:有效降低投保人经营风险 。
5.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适用对象:企业、团体。

迪庆银保监分局

保障内容: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其雇员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且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详见保险条款)
产品特点: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风险保障。
6.雇主责任保险 
适用对象:企业。
保障内容: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主雇用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因下列情形造成的伤残、死亡:(1)从事保险单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伤害;(2)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3)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伤害;(4)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详见保险条款)
产品特点:为企业提供经营风险保障。
联系人信息:周万仙 15925462535

迪庆银保监分局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中心支公司

人民普惠医疗保险
适用对象:迪庆州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职工和居民)均可投保,不限年龄及既往病症。
保障内容:(1)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或特殊门诊发生的属于本产品保障范围的医疗费用,经所属迪庆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险报销后,应由其个人自付的部分。意外医疗费用及就诊医院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2)承担既往症的当年医疗费用。200万(医保内100万、医保外100万)
产品特点:(1)首次实现基本医保与商业医保的直赔,不让老百姓为报销医疗费反复跑; (2)低起付线,使广大患者实实在在受益,让人民普惠落实到实处;(3)高报销比例,让老百姓看病少花钱; (4)高赔偿限额,年度赔偿限额高达200万元。有效预防老百姓因病返贫。 (5)保障全面,范围涵盖住院、门特诊。
联系人信息:彭映康  13988749555

迪庆银保监分局

1.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
适用对象:企业、团体。
保障内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合同约定情形的,导致投保人未按照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工资支付义务,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建筑行业管理部门的调查认定结论,给被保险人造成工资收入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最多以保险金额为限。(详见保险条款)
产品特点:有效缓解企业的经济压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适用对象:食品生产企业、团体。
保障内容: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保险合同列明的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中心支公司

迪庆银保监分局

产品特点:有效降低投保人经营风险。
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适用对象:企业、团体。
保障内容: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基雇员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且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产品特点: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风险保障。
联系人信息:吴卉容  139887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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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迪庆支公司

1.国寿鑫享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适用对象:所有身体健康者。
保障内容:(1)养老年金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或年领)固定期限十年(或十五年、二十年)月领(或年领) (2)失能护理保险金一次性领取固定期限十年(或十五年、二十年)月领(或年领) (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直接领取,也可将身故保险金转换为年金领取。
产品特点:除养老年金保险责任外,还同时提供身故保险金、失能护理保险金,并针对重疾、意外伤 残提供特殊退保功能.。
联系人信息:和泽珍  13988781757
2.云南国寿新市民保
适用对象:新市民。
保障内容:意外伤害保险责任5万元;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责任150元/天;猝死保险责任0.6万元;搭乘机动车意外身故/烧伤/伤残,10万元;搭乘飞机意外身故/烧伤/伤残,50万元;30种疾病2万元。
产品特点:保费惠民,意外保障范围较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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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投资。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偿债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担保等因素确定。除低风险业务(含理财产品质押)外,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 万元,以自然人保证作为主要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 万元。
联系人信息:王瑞  1331273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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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寿高原特定疾病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对象: 二十八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在高原地区工作或生活的人员,对口支援西藏干部和人才,以及以短期旅游未目的进入高原地区的身体健康者。
保障内容: 高原肺水肿、高原脑水肿两个特定疾病保险保障 。
产品特点:保障针对性强,解决高原高发特定疾病保障。
4.国寿康逸无忧预防接种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对象: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群众)
保障内容:接种疫苗后发生的有关反应造成的伤残、身故 。
产品特点:接种疫苗后发生的有关反应造成的伤残、身故 。
联系人信息:叶丽萍  1398875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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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迪庆香格里拉中心支公司

1.意外医疗类:贴心保PLUS
适用对象:所有人。
保障范围:意外身故,伤残 ,意外医疗。
最高赔偿金额:1万元。
2.新冠防疫类:防护"疫"2022
适用对象:所有人。
保障范围:航空意外身故/伤残,最高赔付金额20万元;火车意外身故/伤残,最高赔付金额12万元;意外住院津贴 ,最高赔付金额100元/天
;其他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其他交通工具:地铁轻轨列车、轮船、市内公共汽车及电车、长途公共汽车、旅行社客车机场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最高赔付金额10万元;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起的身故\伤残 ,最高赔付金额12万元;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住院津贴 ,最高赔付金额300元/天(最高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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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行保障类:出行保
适用对象:所有人。
保障范围:乘坐飞机意外,最高赔付金额50万元;乘坐火车意外,最高赔付金额20万元;驾驶私有汽车意外,最高赔付金额10万元。
联系人信息:李季 1398871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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