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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资讯信息第三期

第三期

泸州高铁站车站铭牌悬挂工作顺利完成 “泸州站”正式亮相!

    3月31日傍晚6:00,随着“站”字的最后一“丶”安装完毕,泸州市民期盼已久的“泸州站”终于“亮相”了。这也标志着泸州高铁站正式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铭牌”。
    除了安装站名牌,泸州高铁站的内外装修工程也在如火如荼地推进中。部分设备已进入调试阶段。屋面扫尾工程正加快推进。静态验收即将进行,4月底开始联调联试,通车的日子也越来越近。
    根据目前拟定的开行方案,川南城际铁路开通后,将开行泸州直达成都的班线,单程时长预计85分钟左右。此外,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川南城际公司正与成都铁路局积极向国铁集团申请,未来将开通泸州至绵阳、西安、北京以及泸州至重庆、贵阳、广州等地的专列。

确定八大合作方向 
泸荣两地签订协议促进城市管理

    近日,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与泸州市城管执法局签订了《泸·荣城市管理领域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旨在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构建“共谋合作、互利共赢、一体发展”的工作机制,促进泸州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省第二!
1至2月,泸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2.3%

  1至2月,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2.3%,增速较全市去年同期提高27个百分点,比重位居全省第二,实现全市“十四五”投资运行良好开局。
  今年以来,泸州狠抓政策落实,持续优化投资项目综合管理体系,奋力推动全市投资高质量发展。1至2月,泸州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纵深推进,全市基础设施投资保持较快增长,产业投资呈高速增长态势,全市制造业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
    目前泸州在库项目剩余投资工作量充足,已连续多月保持在2000亿元以上,3月底前泸州将集中开工重大项目77个、总投资278亿元、年度投资138亿元,投资增长后劲将进一步增强。

到2022年 泸州市将建成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近日,泸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泸州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到2022年,泸州市将建成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全市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0%,全市文化产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我市以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四川省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三创联动为契机,突出泸州“数字文旅新型消费体验区”“白酒工业旅游线上线下消费体验区”两大特色主攻方向,实施“十大行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川渝滇黔结合部文化旅游消费升级,建设区域性文旅消费中心城市。

第十六届酒博会20余项活动时间表出炉

    3月29日,中国酒业协会发布了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20余项活动的举办时间。本届酒博会活动将从4月3日起陆续开始,持续到4月12日左右。
    从本次公布的活动时间表来看,20余项活动中最先启动的是“酒城论剑·品酒争霸”第六届寻找民间好舌头大赛,时间为4月3日至4月4日;家有老酒——第二届寻找民间老酒鉴评活动将于4月5日举行。这两项活动将贯穿整个清明节假期。
    本届酒博会“重头戏”集中在4月8日至10日,包括主宾国开馆仪式、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开幕式、中国国际酒业发展论坛、中国绍兴黄酒馆开馆仪式等重要活动,也包括2020年度“青酌奖”酒类新品评选、最美酒瓶设计大赛、全国品酒师大赛及颁奖盛典。同时,4月8日至12日,线上直播及直播带货、酒博会分会场等活动也将举行。

总投资476.7亿!泸州92个项目集中开工

    3月29日,四川省举行2021年第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泸州设分会场。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林兴出席泸州分会场开工仪式并宣布项目开工。
    本次集中开工的92个项目,总投资476.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0.3亿元,包括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茜草片区市政道路(西区)工程、泸州国家高新区医药产业园项目、西南(泸州)建材产业园、赤水河流域污水管网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程等,涉及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城镇建设、生态环保、民生及社会事业方方面面。
    今年,泸州紧紧围绕早日建成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全力强化项目投资拉动,全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294个,总投资7167.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32.2亿元。

泸州市计划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3月24日,记者从泸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依托中央、省上下达泸州市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1600万元,泸州市计划在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和古蔺县,以肥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为重点方向,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泸州市人民政府启动2021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2021年3月23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泸市府地布〔2021〕19号),启动泸州市2021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第13、19、20村民小组,护国镇大雄村第3村民小组,共计2个乡镇2个村4个组,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项目用于泸州市2021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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