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金融支持
科技创新政策汇编手册
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2022年8月
绿色
环保
清洁
经济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的决策部署,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持续优化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引领金融机构深化科技金融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增强金融对科技领域的支撑作用。为更好满足科技行业企业多样化,多层次融资需求,现收集整理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文件14份,供青海辖区各融资群体参考借鉴。
目录
contents
中国人民银行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的通知(整理)(银发〔2022〕104号)
01
青海省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整理)(西中支〔2022〕53号)
国家开发银行青海分行推进科技创新领域专项贷款指导意见(节选)
中国工商银行科创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2022年版)(工银办发〔2022〕206号)(节选)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文件(农发银发〔2022〕68号)(节选)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加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营销工作的指导意见(农银办发〔2021〕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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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开展服务“专精特新”企业“专优工程”的通知(建总函〔2022〕265号)
中国交通银行人民银行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业务操作细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融支持“专精特新”及科创企业发展行动方案(邮银发〔2022〕143号)
中信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科创e贷业务管理办法 (2021年)(信银规章〔2022〕278号)
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印发《中国民生银行科创型小微企业授信产品操作指引(2022年版)》的通知(民银办发〔2022〕301号)
中国光大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工作举措》的通知(光银办发)〔2022〕443号
华夏银行关于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工具加大科创领域贷款投放的通知(华银办发〔2022〕282号)
青海银行2022年度信贷投向指引(青银发〔2022〕18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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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的通知(整理)(银发〔2022〕104号)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人民银行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专项支持金融机构向科技创新企业发放贷款。
二、支持企业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企业。
三、优先支持企业
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企业、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国家关键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参与组建创新基地平台企业以及国家级科技园区内企业。
四、具体支持科技企业 分别按照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标准认定,并由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国家科技创新创业数据平台、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等渠道向金融机构推送。 五、额度:2000亿元 期限: 1年,可展期两次 利率:1.75% 质押品: 合格质押品 六、再贷款发放对象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等 21 家金融机构。 七、再贷款实施方式 科技创新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按季度发放,按照支持范围内且期限6个月及以上科技企业贷款本金的60%提供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支持。 自2022年4月1日,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向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人民银行申请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对于符合条件的贷款,人民银行提供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支持。
青海省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西中支〔2022〕53号)
一、《意见》指出要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供给。金融机构要聚焦青海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突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作用,以支持基础研究、产学研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型企业培育等领域为实施重点,打通创新链与金融链相互联系的通道,发挥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作用,为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助力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二、《意见》提出各金融机构要加强科技赋能。充分利用线上产品,通过大数据精准画像,充分利用“青信融”平台的信息归集、融资增信、政策支持、融资对接和融资评价等五方面优势,加强对科创领域的信贷资金支持。要通过内部制度优化、资金定价、绩效考核等优化授权管理,提高贷款审批的效率,建立与科创企业特点相适应的内部业务流程,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服务的便捷度。
三、《意见》要求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鼓励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等特点,在保持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更多信用贷款产品,探索开发创新满足科创型企业从种子期到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全生命周期多元化金融服务和融资需求。鼓励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开发符合技术贸易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能满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机构支持科技创新重点方向和重大项目。以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转制科研院所、重点科技创新型企业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推行“项目贷”等定制产品和服务。 四、《意见》明确各机构要加强保障措施机制。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严格依法合规经营。二是完善内部考核,将支持科创企业情况纳入机构年度重点考核评价。三是强化监测分析,建立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稳定联系人机制和数据定期交流机制,健全风险监测网络,强化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构建覆盖广、密度高的“三位一体”监测体系,为增强科技 创新领域金融供给,优化对科创企业金融服务提供信息支撑。四是及时总结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成功经验,发挥示范效应,以点带面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扎扎实实推进科技金融服务工作。
国家开发银行青海分行推进科技创新领域专项贷款
指导意见(节选)
一、支持对象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及以上“单项冠军”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有科技创新引领带动作用的央企及下属子公司、关键核心攻关具有关键支撑作用的行业龙头企业或细分领域龙头企业;承担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成果转化任务的企业。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服务范围。重点服务于青海省“四地建设”重点项目、“揭榜挂帅”新型储能项目、重点实验室、专业领域技术研究中心或研发平台、云计算、大数据、高原生物育种、新型材料、新能源汽车整车或部件、清洁能源、资源循环利用、双碳战略等领域的基础、应用研究或研产一体化项目。
(二)倾斜支持政策。充分运用科技创新领域各类差异化政策,组建专门服务团队,因地制宜设计项目融资方案、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在授信条件、贷款期限、贷款规模、贷款定价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三、使用期限 视项目实际建设需求另行确定。
中国工商银行科创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工银办发〔2022〕206号(节选)
一、支持对象
科创企业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要熟悉科创企业成长周期各阶段金融服务需求,为客户提供从创业、成长到发展壮大全过程的综合金融服务。要加强对公和隔几条线以及分行和子公司之间的协同联动,结合不同的客户差异化服务需求,为客户定制个性化综合服务方案,提升科创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水平。 (二)坚持以创新为引领。要认真研究客串企业所在行业特点和个体成长规律,在我行产品创新基本框架内,结合特色场景加快科创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同时要注意依法合规,把控风险,构建安全的产品服务模式。 (三)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要按照市场化原则,统筹支持企业成长和商业可持续发展。注重对创新创业客户的培育,适度加大服务支持和资源投入;注重树立与客户共同成长理念,逐步丰富服务内容;注重全方位服务,调高我行综合收益。 三、使用期限 自2022年5月起实施。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文件
农发银发〔2022〕68号(节选)
一、支持对象
科技创新企业。支持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企业,具体支持的科技企业分别按照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标准认定,并由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国家科技创新创业数据平台、国家产融平台等渠道向金融机构推送。科技创新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按季度请领。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准确把握支持范围,实行名单制管理。根据总行推送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以及在国家产融合作平台查询的企业信息,聚焦“三农”重点支持领域和行业,对重点支持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对名单内客户进行动态监测,确定重点支持行业、重点支持客户和重点支持区域。
(二)深入推进营销对接。确立科技创新再贷款联系人机制,建立跨部门的营销服务团队,发挥省市县联动作用,对重点支持企业尽快对接,深入了解企业融资需求,摸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抢占营销先机,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做好融资融智,对存量客户做好续贷增贷服务,及时给予贷款支持。
(三)巩固政策成果用好已有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处于行业领军地位、综合实力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强的优质企业,用好用足已出台的支持种业振兴、农业科技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央企服务乡村振兴、普惠小微企业、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城市行高质量发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一系列差异化优惠政策。
(四)倾斜支持政策,一是保障信贷规模和资金供应。对支持科技创新有关贷款需求给予倾斜支持。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对支持科技创新的有关贷款,在客户准入、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等环节实行优先办理;三是拓宽抵质押担保范围。推进探索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四是积极探索创新融资模式。探索“股权+债权”方式,加大对一是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五是运用“线上+线下”协同支持科技创新。
三、使用期限 自2022年6月9日起实施。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加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营销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银办发〔2021〕521号
一、支持对象 专精特新企业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围绕企业生命周期提供综合服务。精准对接“小巨人”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二)积极运用投贷联动服务新模式。深化与各综合化经营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战略协同,多渠道提供“商行+投行”的跨市场服务。 (三)强化公私联动全面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公私联动,深挖“小巨人”企业的零售金融需求,进一步提高客户粘性。 (四)聚焦目标客户开展专项营销活动。进行客户集中拜访和产品推介,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创新产品落地,提高营销质量。 (五)强化政策资源支持保障力度。“小巨人”企业是我行科创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目标客群,用好用活我行政策制度,将信贷支持作为服务“小巨人”企业的主要抓手。 (六)持续丰富专属金融产品体系。一是推进增信类产品创新。二是加强特色产品迭代创新。三是加大“链捷贷”业务推广力度。 三、使用期限 2021年9月起实施。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开展服务“专精特新”企业
“专优工程”的通知
建总函〔2022〕265号
一、支持对象 专精特新企业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对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择优选取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入库中小企业,在办理评分卡业务及相关产品、一般授信项下流动资金贷款时,取消合作银行家数限制; (二)办理评分卡业务及相关产品适用“在他行存量信贷业务不超过1,000万元”的准入要求;取消系统对外资控股不能办理的限制; (三)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在符合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延长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调整“善新贷”最长贷款期限至三年,提高信贷服务效率。 三、使用期限 自2022年4月起。
中国交通银行关于细化人民银行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业务操作细则
一、支持对象
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企业、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关键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参与组建创新基地平台企业以及国家级科技园区内企业。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是优先办贷,加强授信政策引领支持。明确优先办贷政策,设立绿色审批通道,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相关信贷审查的支持力度,优先保障相关业务审批。 二是灵活使用配套资源激励。对于符合要求并通过人行专项再贷款资金申请审核的贷款业务,申请总行贷款FTP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使用期限 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融支持“专精特新”
及科创企业发展行动方案
邮银发〔2022〕143号
一、支持对象 “专精特新”及科创型中小微企业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重点围绕以下领域“专精特新”及科创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的。符合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属于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产品的。属于国家和各省(区、市)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等领域,如战略新兴产业。 (二)目标客群:“专精特新”及科创企业主要指是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具备科学技术研究开发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具备较高成长性的创新群体。 三、使用期限 自2022年4月起实施。
中信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科创e贷业务管理办法
(信银规章〔2022〕278号)
一、支持对象
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以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供的专精特新企业名单为基础,结合征信、工商、司法等多维度数据,为科创型小微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支持。
(二)“科创e贷”纳入对科技型企业的综合服务方案中,以“科创e贷”作为切入点做好科创企业信贷市场基础服务,并以“四环”思维延伸做好IPO募集资金账户、投贷联动等综合服务,为客户成长和衔接资本市场做好培育工作,提高客户合作黏性,深度绑定客户,形成梯度布局。
(三)对新发生科技创新贷款补贴84BPs,补至营收及经济利润端,最长补三年。
三、使用期限
2022年5月21日起实施。
中国民生银行科创型小微企业授信产品操作指引
民银办发〔2022〕301号
一、支持对象
(1)北交所“专精特新”客群
(2)科创型小微企业
二、政策主要内容 在信贷研判基础上,从分考虑北交所“专精特新”客群生态圈内各级地方政府/科技产业园区的支持政策,借助政府、园区、担保机构、产业资本、中介机构等合作方的资源优势和专业判断,综合考虑企业基本面、经营能力、“专精特新”特征、成长预期、上市前景、再融资能力等因素,为企业提供的标准化信贷业务。
三、使用期限 自2021年12月21日起实施。
中国光大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服务高水平科技
自立自强工作举措》的通知
光银办发〔2022〕443号
一、支持对象
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开展对公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揭榜挂帅”活动,发动分行自主研发“科技贷”产品,根据地域特色、地区重点为当地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二)紧抓国家大力支持产业集群、科技园区发展等机遇,探索知识产权质押及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推动金融、科技与产业的有效创新融合,帮扶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创型企业跨越融资“断点”,加大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放力度。 (三)做好“信易贷”名单客户营销工作,为有信贷需求的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加快银税互动,实现省/市税局对接全覆盖,依托税务数据,不断创新银税互动业务模式,上线阳光e税贷产品,为诚信纳税的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四)鼓励结合科技企业发展阶段特点、金融需求和风险特征,采取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和利息还付方式。可根据科技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合理设计授信方案,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五)优化押品管理系统,运用互联网技术等提升知识产权质押业务办理效率。持续收集知识产权类质押物押品估值、抵质押率等相关信息,动态监控押品债权保障作用和风险缓释能力,探索优化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式,定期开展知识产权类质押物价值重估,优化知识产权押品动态管理。探索与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部门信息共享。 (六)在授信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支持高技术制造业,特别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对于重大授信项目,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等形式,优化审查审批流程,提升审查审批效率,积极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 (七)聚焦重点客户。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先进制造业集群企业等国家和地区重点科技企业,主动开展对接合作,对科技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用好信贷政策、优惠政策、激励政策,帮扶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的科技企业跨越发展。 三、使用期限 自2022年5月实施。
华夏银行关于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工具
加大科创领域贷款投放的通知
华银办发〔2022〕282号
一、支持对象
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企业,优先支持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企业、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关键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参与组建创新基地平台企业以及国家级科技园区内企业。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支持范围: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企业,优先支持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企业、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关键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参与组建创新基地平台企业以及国家级科技园区内企业。
(二)FTP定价及支持政策:在央行政策基础上,总行对获得科技创新再贷款的项目加大FTP定价优惠力度,即FTP优惠价格=科技创新再贷款优惠利率(1.75%)*70%+业务原有FTP价格*30%,其中业务原有FTP价格根据贷款业务期限、重定价方式等综合确定。科技创新贷款FTP定价优惠与总行现行其他FTP优惠政策不叠加使用。 原则上,FTP定价调整自放款之日起1年内有效,如业务期限不足一年,FTP优惠期限等同于业务期限。到期后可根据监管和业务情况进行展期,最长优惠时间不超过人行规定的再贷款展期期限。 三、使用期限
自2022年5月20日起实施。
青海银行2022年度信贷投向指引
青银发〔2022〕181 号
一、支持对象 科技创新型企业 二、政策主要内容 明确绿色金融整体信贷政策为积极介入,重点支持,优选产品,防范风险。积极服务省内重大战略部署,把握政策导向,抓牢国家关于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机遇,聚焦区域优势和重点产业,突出服务战略新兴、科技制造等实体产业发展,稳步将信贷资金投向省内重大项目。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以绿色低碳效益明显的产业链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核心,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三、使用期限 自2022年起实施。
结语
科技立则民族立,科技强则国家强。在当前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加强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对经济结构调整和实现科技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衔接,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为深入实施自主创新战略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