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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分类其他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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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劳天地

劳动用工电子期刊

法律事务部

2024年第03期 总第15期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伊劳天地》编辑部
主编:  撖宏伟
责编:  宋志金    张 宁    白振铎    谭娅婕    宁碧椿    张锁梅
版式设计: 张文辉   

法律事务部
发刊日期:2024年7月

在商业变革的浪潮中,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引擎,其背后的商业秘密如同航海罗盘,指引企业穿越竞争风暴。这些秘密不仅是竞争优势的基石,也是行业进步的催化剂。保护商业秘密、保持技术领先,对企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人才流动加剧下,商业秘密保护与劳动者择业自由间的平衡成为挑战。竞业限制制度作为法律手段,旨在防止泄露,维护市场公平,却也触及自由择业权,引发利益冲突。寻求两者间的最佳平衡点,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面对竞业限制的复杂性与敏感性,我们倡导共赢理念,通过精细管理与人性关怀,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例如合理设定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和补偿标准,确保既能有效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又不至于过分限制员工的职业发展,加强保密意识与职业道德的内部培训,让每一位员工都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守护者。
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唯有不断创新,企业方能立于不败之地。而创新离不开人才的支撑,更离不开良好的劳资关系作为保障。因此,本期劳动电子期刊,我们聚焦于“竞业限制”这一重要议题,我们期待通过本次对竞业限制议题的深入探讨,能够激发更多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劳动者权益保障以及企业持续发展的思考与实践。让我们携手并进,在保护与创新中寻求平衡,共同开创一个更加繁荣、和谐的商业未来。

卷首语

contents

目录

[本期推荐]

01  劳动资讯速递  05-13
02  热点追踪  14-20
03  以案说法  21-25
04  探索与争鸣  26-33
05  HR实务工具  34-37
06  经典转载  38-43

伊劳天地

总第十五期

01  劳动资讯速递

每一个步履不停的身影,都值得最好的回馈。——题记

  1. 中共中央:穩妥有有序推進激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
7月21日,中國政府網發布《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下稱《決定》)中,中央首次將“自願、彈性”列為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基本原則。《決定》在第46條健全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係中提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政策機製。按照自願、彈性原則,穩妥有序推進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
相關鏈接: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7/content_6963770.htm 
2.浙江:發布生育保險新政
7月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關於印發浙江省生育保險辦法的通知》。《通知》涵蓋五個主要方麵:一是參保政策,將靈活就業人員和領取失業金人員納入生育保險,享受相應待遇;二是基金管理,規定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和費率;三是待遇保障,統一生育保險待遇時間,確保生育醫療費用和津貼水平,實施直接結算;四是規範管理,明確醫保部門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職責,規範各方行為;五是明確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和未就業婦女享受生育醫療待遇的規定。
相關鏈接:https://www.zj.gov.cn/art/2024/7/1/art_1229017138_2523846.html

3. 北京:關於2024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
7月31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網站公布《關於2024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重點明確了2024住房公積金年度的具體時間、年度執行的繳存比例、年度月繳存基數上下限等內容。
相關鏈接:
https://gjj.beijing.gov.cn/web/zwgk61/2024zcwj/436433461/543368452/index.html
4. 上海:關於2024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
7月31日,上海住房公積金網站公布《關於2024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通知重點明確了繳存基數及其計算口徑、年度執行的繳存比例、年度月繳存基數上下限等內容。
相關鏈接:https://www.shgjj.com/html/zyxw/223090.html
5. 廣東:關於印發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互聯網+仲裁”在線庭審、異步審理、電子勞動合同爭議處理等三個規則的通知
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2024年第一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互聯網+仲裁”在線庭審、異步審理和電子勞動合同爭議處理三個業務規則,並於2024年7月22日印發試行。
相關鏈接:
http://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qtwj/gxxt/content/post_4464658.html

萤烛末光,曾辉日月

6. 福建:多部門聯合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調解工作
7月4日,福建省人社廳網站發布《關於福建省人社廳勞動糾紛一站式調解工作的通知》。《通知》強調了新就業形態下勞動者維權的困難,並提出了建立一站式調解中心、規範調解流程、加強調解與仲裁訴訟的銜接、利用數字化手段推進線上線下融合調解等措施。
相關鏈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fxxgk/zfxxgkml/zyywgz/ldgx/202407/t20240704_6478761.htm
7. 福建人社廳等七部門:福建省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實施辦法
7月9日,福建省人社廳網站發布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七部門關於印發《福建省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相關鏈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fxxgk/zfxxgkml/flfggfxwj/gfxwj/202407/t20240709_6481219.htm
8.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內蒙古自治區失業保險實施辦法
7月5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官方微信發布《內蒙古自治區失業保險實施辦法》。《辦法》明確了失業保險的參保範圍、繳費基數、費率、待遇標準等,確保失業保險基金實行自治區級統籌。規定失業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並根據繳費年限確定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同時,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將免費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相關鏈接:
https://www.nmg.gov.cn/zwgk/zfxxgk/zc/gz/zzqrmzfgz/202407/t20240704_2537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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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十五期

9.吉林:發布優化生育醫療保障政策
7月4日,吉林省醫保局網站發布《關於優化生育醫療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新政策包括將輔助生殖醫療服務納入基本醫保支付範圍,提高產前檢查支付標準至100%;住院分娩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全額支付,強化助育相關醫療費用保障,並規範生育保險待遇享受條件。此外,明確生育醫療費用支付範圍,要求各級醫保部門完善協議管理和信息係統,確保政策順利實施。
相關鏈接:
http://ybj.jl.gov.cn/ybxw/snxw/202407/t20240704_8930170.html
10. 河北:出台《金融機構參與人社公共服務管理辦法》
7月9日,河北省人社廳網站發布《關於印發<金融機構參與人社公共服務管理辦法>的通知》。辦法明確,全省各級人社部門與金融機構的“社銀合作”開展人社領域惠企便民服務適用此辦法。社銀合作可通過線上線下兩種方式進行,推進網上服務與金融事項的互通互辦。
相關鏈接: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20519652444h6u&id=1
11. 安徽:發布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7月23日,安徽省人社廳發布《關於開展2024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的通告》。政策適用於在省內參保的各類企業及社會組織。申領條件包括:參加失業保險並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無嚴重違法失信記錄,且2023年裁員率符合規定標準。返還標準明確,大型企業可獲上年度失業保險費30%返還,中小微企業則為60%,其他組織參照執行。
相關鏈接:https://hrss.ah.gov.cn/zxzx/gsgg/80744143.html

凭栏梳望
景旧曾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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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十五期

12.天津人社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傷保險服務機構協議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7月3日,天津市人社局網站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傷保險服務機構協議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了工作目標、職責、評估和考核流程,以及監督管理措施。目標是通過評估擇優選擇服務能力強、質量高、價格合理的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確保工傷職工權益。市人社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實施協議管理工作。新增機構需經過公告、申請、評估、公示、測試驗收和簽訂協議等步驟。
相關鏈接:
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407/t20240703_6667593.html
13. 甘肅人社廳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統一和規範失業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
7月22日,甘肅省人社廳發布《關於進一步統一和規範失業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簡化了失業保險金申領流程,取消額外證明要求,確保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憑社保卡或身份證直接領取保險金。
相關鏈接:
https://rst.gansu.gov.cn/rst/c113672/202407/173954786.shtml
14. 雲南人社廳:雲南省就業援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7月23日,雲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就業援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實施細則》共6章32條。從就業援助對象類別的劃分,就業援助對象認定、退出條件的明確,就業援助工作的具體實施,就業援助工作的監管指導等4個方麵進行了規範和完善,解決各州(市)在開展就業困難人員援助工作中存在的堵點、難點,從省級層麵對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範圍進行統一。
相關鏈接:
https://hrss.yn.gov.cn/html/2024/7/23/59775.htm

   

15.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製的指導意見
8月1日,中國政府網發布《關於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製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要切實落實持居住證參保政策,推動外地戶籍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在常住地參加居民醫保。建立對居民醫保連續參保人員和零報銷人員的大病保險待遇激勵機製。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參保人員,之後每連續參保1年,可適當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
相關鏈接: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8/content_69657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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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十五期

16. 海南人社廳:海南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暫行辦法
8月16日,海南省人社廳發布《海南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停工留薪期自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連續計算,一般不超過12個月,具體依據《海南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針對身體不同部位或器官遭受的傷害類型確定。
相關鏈接:
https://hrss.hainan.gov.cn/hrss/gfxwj/202408/fb5e017656444cdb8b239e070756592e.shtml?ddtab=true
17. 浙江人社廳:浙江省勞務派遣管理工作指引
8月23日,浙江省人社廳網站發布《關於印發<浙江省勞務派遣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指引明確了勞務派遣單位的經營許可要求、監管服務、合法權益保障等方麵,強調了勞務派遣單位需具有2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並配備專業管理人員。
相關鏈接:
https://rsj.sx.gov.cn/art/2024/8/27/art_1229395829_1904944.html
18. 浙江人社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於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
8月1日,浙江省人社廳網站發布《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於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了延續實施階段性降費率政策、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延續實施技能提昇補貼、確保基金安全運行政策、加強組織領導等方麵的要求和精神,強調了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2025年12月31日(費款所屬期)。該指引自2024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相關鏈接:
http://rlsbt.zj.gov.cn/art/2024/8/29/art_1389544_58939358.html

19. 江蘇人社廳:關於做好2024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的通知
8月23日,江蘇省人社廳網站發布《關於做好2024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旨在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促進經濟穩定發展。一般企業需滿足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無曆史欠費等條件,即可享受返還政策。
相關鏈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8/23/art_77276_11332060.html
20. 廣東人社廳:關於我省勞務派遣單位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有關問題的通知
8月26日,廣東省人社廳網站發布《關於我省勞務派遣單位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有關問題的通知》,規範省內勞務派遣單位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相關鏈接:
https://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4482904.html

稼穑蓬勃
梦想熠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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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十五期

21.人社部、網信辦: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市場規範管理的通知
8月29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網信辦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市場規範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聚焦當前存在的虛假招聘、泄露求職者個人信息、就業歧視、違規收費等突出問題,針對性提出管理措施,切實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
相關鏈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8/content_6971235.htm
22.人民法院案例庫新增8件勞動爭議案件
8月20日,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網發布消息:據統計,目前人民法院案例庫現已收錄勞動爭議案例49件,有8件為近期新增案例。這8件案例主要涉及社會保險待遇、勞動關係認定、勞動關係解除的責任承擔、新業態用工、競業限製等多個方麵。其中,有3件案例都與新業態用工模式有關。
相關鏈接:http://rmfyalk.court.gov.cn

责编/白振铎

02  热点追踪

編者按:商業競爭很大程度上是人才的競爭,越來越多企業采用約定競業限製的方式防範人員流動帶來的商業秘密泄露,維護自身經濟利益和競爭優勢。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6篇勞動爭議典型案例,其中2篇都涉及到競業限製協議,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人民法院在裁量競業限製協議主體範圍及違約行為認定中的裁判觀點。
競業限製協議不能限製非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的自主擇業權
——某公司與李某競業限製糾紛案
【基本案情】
2017年1月10日,李某入職某公司從事推拿師工作,雙方簽訂員工保密協議,約定李某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從事同類產品或同類企業的相關服務,否則應當一次性向某公司支付不低於50000元的違約金。2017年11月,李某取得高級小兒推拿職業培訓師證書。2021年5月,李某從該公司離職,7月入職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藥房工作。某公司主張李某掌握該公司的客戶資料、產品報價方案、培訓課程等信息,屬於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向某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李某支付違反競業限製義務違約金50000元,某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未予支持。某公司不服,訴至人民法院。
【裁判結果】
審理法院認為,李某係某公司的推拿師及培訓師,不屬於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及高級技術人員。李某掌握的客戶資料是提供服務過程中必然接觸到的基本信息,例如客戶名稱、聯係方式等;李某接觸到的產品報價方案對服務的客戶公開,潛在的客戶經過諮詢即可獲得;某公司提供的培訓課程雖然為自己製作的課件,但課件內的知識多為行業內中醫小兒推拿的常識性內容。

竞业限制协议中劳动者主体范围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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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十五期

接上頁
    此外,李某在公司工作期間通過培訓獲取的按摩推拿知識及技能也是該行業通用的專業知識及技能。某公司提供的證據僅能證明李某在日常工作中接觸到該公司的一般經營信息,而非核心經營信息。在正常履職期間僅接觸用人單位一般經營信息的勞動者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某公司主張李某屬於負有保密義務的競業限製人員,證據不足。審理法院判令駁回某公司要求李某支付競業限製違約金的訴訟請求。
   【典型意義】
    勞動合同法規定競業限製製度的主要目的在於保護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規製不正當競爭,而非限製人才在企業間的正常流動。

接上頁
    實踐中,競業限製條款存在適用主體泛化等濫用現象。部分用人單位不區分勞動者是否屬於掌握本單位商業秘密、與知識產權相關保密事項的人員,無差別地與勞動者簽訂競業限製協議,並約定高額違約金。勞動者往往囿於用人單位的優勢地位,無法拒絕簽訂競業限製協議。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離職後進入有競爭關係的新用人單位,原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承擔高額違約金,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本案中,人民法院認定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即使簽訂了競業限製協議,也無需承擔競業限製義務。審判實踐中,人民法院不僅要審理新用人單位與原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競爭關係,更要審理勞動者是否屬於應當承擔競業限製義務的人員,旗幟鮮明否定侵害勞動者自主擇業權的違法競業限製行為,暢通勞動力資源的社會性流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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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的配偶投資、經營與勞動者原用人單位存在競爭關係的企業屬於違反競業限製的行為
——張某與某體育公司勞動爭議案
【基本案情】
2018年7月31日,張某入職某體育公司,任教學研發中心總經理,負責教學教研管理。雙方簽訂競業限製協議,約定張某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及二年的競業限製期間,不得實施違反競業限製的相關行為,同時約定競業限製期間某體育公司向張某支付經濟補償,張某違約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前12個月張某自某體育公司及關聯公司取得收入的10倍。
張某於2021年7月31日離職,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34097.44元。某體育公司向張某支付了5個月的競業限製經濟補償。張某之妻於2021年12月變更為某公司的投資人(持有95%的股份),經營業務與某體育公司存在競爭關係。張某之妻設立的某公司的關聯公司為張某繳納社會保險。某體育公司認為張某違反競業限製約定,應返還競業經濟補償並承擔違約責任,向某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某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張某返還某體育公司競業經濟補償、支付違約金。張某不服,訴至人民法院,請求無需返還競業經濟補償及支付違約金。

【裁判結果】
審理法院認為,張某任教學研發中心總經理,負責管理工作,對某體育公司的經營管理有決策權,應按照競業限製協議等約定履行競業限製義務。張某之妻作為投資人的某公司,在經營業務上與某體育公司存在競爭關係,屬於競業限製單位。考慮到張某與配偶之間具有緊密的人身和財產關係,經濟利益上具有一致性,且其配偶的投資行為基本發生在張某從某體育公司離職後,故認定張某違反了競業限製約定。綜合考量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害、勞動者的主觀過錯程度、工資收入水平、職務、在職時間、違約期間、用人單位應支付的經濟補償數額以及當地的經濟水平等因素,法院酌定張某支付某體育公司違反競業限製違約金的數額,並判令返還競業限製經濟補償。
【典型意義】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主體的生存發展與勞動人才競爭密切相關,構成了既相互促進又相互製約的關係。用人單位預先通過競業限製約定等形式約束勞動者再就業的工作單位及就業方向,保護企業經濟利益和競爭優勢。本案中,作為高級管理人員的勞動者采取通過配偶實際經營競爭企業的方式實施競業限製行為,違反競業限製約定的方式更為隱蔽。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準確認定勞動者違反競業限製約定,判令其承擔違約責任,秉持適當懲戒與維持勞動者生存的標準合理確定違約金數額,最大限度發揮製度優勢,衡平勞動者自主擇業與市場公平競爭之間的關係,為構建公平、合理、有序的良性市場競爭環境提供了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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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建議】
應合理的確定簽署競業限製協議的人員範圍,避免競業限製協議無效或需支付過多的補償。
根據法律規定,競業限製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概念明確,較容易判定:關於高級管理人員,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進行判定,即“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關於高級技術人員,則可以參考勞動者的職稱、在用人單位擔任的職務以及工作內容、工資水平等進行綜合判定。但對於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並無明確的定義,一般以“商業秘密”為核心,即用人單位是否擁有商業秘密、勞動者是否存在接觸商業秘密的可能性。

责编/谭娅婕

03 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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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十五期

編者按,近年來,競業限製已成為許多公司的“標配”,相關訴訟案例也日漸高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製協議,勞動者離職後,利用原用人單位的資源開展相關業務需要承擔違約金嗎?勞動者違反競業限製條款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一起來看看今天的案例
【案件背景】
小陽是服裝公司A公司的業務經理,在職期間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書》,該合同除了約定工作時間、薪資待遇等,還對競業限製條款作了相關規定。雙方約定小陽在職期間,或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後兩年內不得到與A公司有競爭關係或經營類似業務的企業從事任何工作,若小陽違反競業限製條款約定,應承擔相當於小陽在A公司年工資總額5倍的違約金43萬元。

伊劳天地

总第十五期

接上頁
勞動合同期屆滿後,小陽從A公司離職,並向該公司出具了一份承諾書,承諾不利用A公司的業務資源及客戶信息開展除A公司之外的任何業務活動,如若違反願意承擔損失及法律責任。
離職後,小陽自己開辦服裝廠,並與A公司的業務客戶開展服裝定做、銷售業務,且並未如實向A公司報備,A公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仍每月向小陽發放競業限製協議中約定的經濟補償。A公司發現後,因雙方未能協商解決,A公司向甲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裁決,小陽應支付A公司因違反競業限製條款的違約金4.2萬元。
A公司不服裁決,遂向甲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結果】
甲法院經審理後認為,A公司與小陽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依法成立,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合法有效。小陽在從A公司辭職後兩年內,自行開辦服裝廠並與A公司的業務客戶進行服裝定做、銷售業務的事實存在,已違反雙方約定的競業限製條款,應承擔違約責任。
因雙方約定的小陽違約應支付的違約金過高,且A公司未能舉證證明因小陽違反競業限製造成的實際損失,對小陽調整相應的違約金予以支持,按小陽在A公司年工資總額兩倍判決其向A公司支付違約金17.2萬元。

【案件點評】
競業限製是指對原用人單位負有保密義務或者特定義務的勞動者,於離職後在約定的期限內,不得生產、自營或者為他人生產、經營與原用人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及業務,不得在與原用人單位具有競爭關係的用人單位任職。受到競業限製的員工多為掌握企業重要經濟成果的員工,如果不對該類員工的就業流動加以限製,很可能使企業辛苦建立起來的競爭優勢隨着部分員工的流失消失殆盡,打擊企業積極性,破壞正常的商業秩序和和諧的勞動關係。
對此,在簽訂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時,企業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約定競業限製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製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競業限製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製,給企業造成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實操建議】
1、重視競業限製及商業秘密保護的內部製度建設,在員工入職時及時與其簽訂競業限製協議,並在離職時通知其競業限製義務的具體內容。
2、製定規範的競業限製協議模板,協議中應當明確界定競業限製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競業公司的行業、地域範圍、時間範圍及禁止的行為類型(例如,禁止直接入職、禁止直接或通過第三方投資存在競爭關係的公司或向其提供相關服務等)及員工在競業期內的就業去向報告義務等。
3、注重取證工作,定期通過各渠道掌握核心員工的就業去向,在發現員工疑似存在違反競業限製義務的行為時,應當積極引入專業律師,協助固定證據及幫助維權。
4、在競業協議中明確約定員工的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約定要求員工返還競業限製補償金,及約定違約金金額條款(可以是定額、離職前年收入或競業期內競業限製補償金的若幹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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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十五期

责编:宁碧椿

《競業限製協議》中約定了“報告義務”,如勞動者未履行報告義務的,用人單位是否可拒付競業限製經濟補償或直接認定勞動者違反競業限製義務。
企業對於負有競業限製義務的員工一般都會簽訂書麵的競業限製協議,在員工離職後也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競業限製。但對於如何能更好的讓競業限製協議起到應有的作用,大多數企業都會在競業限製協議中設定“報告義務”。即約定員工在競業限製期內應當按照約定時間書麵告知企業其現在的就業情況,如果員工不能在約定的或規定的時間內告知企業其就業情況的,視為該員工違反競業限製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04 探索与争鸣
——离职员工未按约定履行报告义务

實踐中,對於員工離職後未按照競業限製協議約定或規定履行報告義務,是否屬於違反競業限製義務,以及用人單位能否以此為由不支付競業限製經濟補償存在一定爭議。本文通過三個案例,幫助大家了解現行司法實踐中司法機關的觀點,並給出一些實際操作的建議。
【支持】觀點:員工未依約履行從業信息報告義務不僅構成違約,也違背了誠實信用基本原則。
【案例一:(2020)粵0305民初313號】
【基本案情】唐某2017年入職A公司,擔任某項技術研發工作,雙方簽訂了書麵《競業限製協議》,2019年3月唐某主動離職。離職時,A公司與唐某又簽訂了《競業限製通知書》,明確約定:唐某在其競業限製期限內,每月15日之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向A公司告知其就業及任職情況。若唐某未按時告知其就業及任職情況的,則A公司有權不予支付當月競業限製補償費。唐某離職後未向A公司報備就業情況,且經A公司調查發現唐某入職了與其存在競爭關係的B公司,A公司認為唐某已違反競業限製義務,提起仲裁要求唐某返還競業限製補償費,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生效裁判結果】唐某向A公司返還競業限製補償費,並支付競業限製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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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判理由】雙方訂立的競業限製協議中明確約定員工競業限製期內需按時告知其就業及任職情況,A公司為員工履行相關約定需支付相應競業限製補償金作為對價,從而使A公司享有獲取員工真實從業信息的權利,故及時、如實向A公司報告從業信息是員工應盡的義務。本案中,員工未按照約定予以告知,致使A公司無法掌握其實際就業情況及競業限製履行情況,員工未依約履行從業信息報告義務不僅構成違約,也違背了誠實信用基本原則。
競業限製協議與普通勞動合同不同,受競業限製的勞動者一般是企業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此類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再具有人格和組織上的從屬性,用人單位客觀上無法對勞動者的履約行為予以在場監管,主要依賴於勞動者的主動報告、信息披露及對協議的自覺履行。故勞動者應當秉持誠實信用及公平合理原則,保證用人單位的信息知情權、排除妨礙請求權的實現,以確保協議得以實質性履行。因此,競業限製協議的法律屬性決定受競業限製勞動者較一般勞動者負有更高的職業道德及履行義務要求。因此,本案員工對其自身履行競業限製協議情況應承擔合理的舉證義務。
唐某作為負有競業限製及保密義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在雙方約定的競業限製期限內,應嚴格遵守雙方約定。A公司已按約定及時足額發放了原告競業限製補償金,唐某違反約定及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未向被告履行就業信息報告義務,並存在頻繁進入競爭公司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釋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故本院認定唐某違反了競業限製協議,依法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向A公司返還已領取的競業限製補償金,並按競業限製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案例二:(2019)蘇05民終11478號】
【基本案情】董某於2018年入職K公司(崗位為銷售工程師),並簽訂競業限製協議。協議約定K公司應在競業限製期間內支付競業限製補償,同時員工有義務以合理細節按月向公司書麵彙報其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競業限製義務的情況。員工若未能正確履行前述競業限製報告義務,公司有權立即暫停支付競業限製補償。2018年雙方解除勞動合同,2019年K公司向董某發送通知書,明確即日起公司放棄對董某的競業限製要求,不再向董某支付競業限製補償金。董某認為其實際履行了競業限製協議,仲裁要求K公司支付競業限製補償金。
【生效裁判結果】K公司無需支付董某競業限製補償金。
【法院裁判理由】
根據雙方競業限製協議明確約定:“公司應在競業限製期間內支付競業限製補償,同時員工有義務以合理細節按月向公司書麵彙報其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競業限製義務的情況。員工若未能正確履行前述競業限製報告義務,公司有權立即暫停支付競業限製補償直至員工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完全糾正該等行為。如果員工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仍未能按要求完全糾正該等行為,則視員工已經實質性違反本合同項下競業限製義務”。該協議對勞動者履行競業限製義務是有要求的,當勞動者履行了協議約定的義務後才能享有K公司給付競業限製補償金的權利。
權利與義務是統一的,義務是享有權利的基礎。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董某主張K公司給付競業限製補償金,但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證實其全麵、恰當地履行了競業限製協議所約定的義務,且根據協議其已經實質性違反競業限製義務,故其主張K公司給付競業限製補償金的請求,缺乏事實依據,本院礙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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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中,并未规定劳动者具有报告义务,因而此义务属约定义务,并非法定义务。
上述两个案件中法院认为,依法生效的竞业限制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劳动者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报告义务,且根据“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给与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是以履行报告义务及竞业限制义务为前提的。

案件评析

【基本案情】2017年高某入職T公司社交與效果廣告部,雙方簽訂了《競業限製協議》,約定競業限製期限內,高某滿足競業限製各項約定且按時以電子郵件方式告知其就業及任職情況的前提下,T公司按月支付競業限製補償費,若未告知,則T有權不予支付當月競業限製補償費。2019年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後T公司向高某支付了6筆競業限製補償費。2020年T公司以高某通過任何方式告知其就業及任職情況,且入職有競爭關係的S公司違反競業限製義務為由,提起仲裁要求高某返還競業限製補償金,並支付違反競業限製義務的違約金。
【生效裁判結果】駁回T的訴訟請求K公司。

【不支持】观点

员工未依约履行从业信息报告义务,亦无其他证据证明员工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的主义务,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2020)沪0104民初14108号

【法院裁判理由】(一審法院)高某與T公司簽訂的《競業限製協議》約定高某承諾在競業限製期內告知T公司其就業等情況,高某實際未履行該告知義務,但T公司主張未按約告知即構成違反競業限製義務,缺乏法律依據,本院不予采信。
(二審法院)對於高某未在每月15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向T公司告知其就業及任職情況的行為,雖然該行為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製協議》的相關條款,但如前所述,高某並未違反競業限製義務,則T公司在已經自行支付的情況下,要求高某返還競業限製補償金的主張,本院難以支持。
【案件評析】在該案件中,法院雖然對於勞動者未履行“報告義務”的事實進行了認定,但並不認為勞動者未履行報告義務的,就等於違反競業限製義務。仍然從證據角度出發,認為用人單位並沒有舉證證明勞動者確實已存在違反競業限製義務的行為(即到其具有競爭關係的用人單位工作或開設與原用人單位具有競爭關係的企業等違反競業限製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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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述案例来看,审判实践中对于竞业限制协议中的“报告义务”还是存在不同观点的,但还是建议:
1、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员工的“报告义务”,做到“有备无患”。具体要对告知就业情况的范围、履行告知义务的时间周期进行明确的约定。
2、及时通知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在劳动者未按照约定履行告知义务的,及时向劳动者发送书面通知或《律师函》进行催告,要求劳动者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履行报告义务。
3、如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存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迹象时,应及时取证。

律师建议

责编:张锁梅

实务工具

05
HR

竞业限制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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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1、作為用人單位,可以在保密協議裏約定競業限製條款,或者另行簽訂競業限製協議。
2、作為用人單位約定的競業限製條款應當明確且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強製性規定,如不得與非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簽訂競業限製協議;不得存在僅約定競業限製義務而未約定競業限製補償的情形;不得對競業限製期限作出超過2年的約定;及不得存在其他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情形。
3、作為用人單位應當對競業限製的範圍從限製地域和競爭對手2個方麵予以明確,但不應故意擴大前述範圍,過分限製勞動者的權利;合理約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標準(不得低於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及違約金(一般為經濟補償金的1-3倍)。
4、作為用人單位應當注意保存好自身已簽訂的相關保密協議/競業限製協議,應當及時的進行證據收集及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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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志金/人力资源部供稿

凉菜厨师跳槽被索赔10万?竞业限制不可滥用

06 经典转载

小劉是一名冷菜廚師,在一家酒店工作。一天,小劉突然發現自己被此前工作的餐飲公司告上了法庭。原來,小劉在該餐飲公司工作時,簽訂了競業限製協議,約定離職後不能再繼續從事類似的工作。得知小劉離職後繼續做廚師,公司要求小劉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那麼,小劉要賠償嗎?競業限製的本意是保護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防止商業秘密的泄露和不正當競爭。但在實踐中,個別用人單位不當擴大了競業限製條款的應用範圍。

竞业限制条款被滥用?
冷菜师傅也中招?

下麵就讓我們關注這樣一起最高人民法院不久前公布的案例,關注與勞動者權益息息相關的競業限製條款。
小劉是個冷菜廚師,從2014年開始長期在南京的某個餐飲公司工作。該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時候,餐飲公司提出小劉要同時簽訂一份保密及競業限製協議,為了能順利留在公司繼續工作,小劉就簽訂了這份協議。其中約定,小劉對公司負有保密義務和競業限製義務,如果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此後兩年內,小劉也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在任何方麵與該餐飲公司業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務。如果小劉不履行協議所規定的義務,那麼他因此取得的收益將歸公司所有,並且應當支付違約金5000-10000元。2022年5月,小劉從該公司離職。在離職以後,小劉先後在兩家酒店從事配菜、冷菜、廚師等工作。2023年4月,餐飲公司得知小劉繼續從事廚師工作以後,就向法院提起訴訟,其主張小劉離職之後繼續從事廚師工作,違反了競業限製義務,請求法院判令小劉支付違約金1萬元,並賠償損失91753元,總計超過10萬元。

(以上為基本事實,接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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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餐飲公司與小劉確實簽訂了競業限製協議。那麼,該競業限製協議是否有效呢?勞動合同法規定,競業限製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比較容易判定,小劉肯定不不屬於此類人員。那麼他屬於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嗎?
法院認為,判定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核心是該人員是否掌握了商業秘密,如果勞動者根本無秘可保,即使簽訂了競業限製協議,也不負有競業限製義務。在本案中,劉某就是一名普通的冷菜廚師,他所從事的拌黃瓜、水煮毛豆等菜品在現實生活中十分常見,幾乎沒有秘密性和專業性可言。而用人單位利用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這一法律兜底性的規定與作為普通廚師的小劉約定競業限製條款明顯不當,限製了小劉跳槽的權利,違反法律規定應屬無效。
最終,法院駁回了用人單位要求小劉支付違約金及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競業限製的本意是保護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防止商業秘密的泄露和不正當競爭。但在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擴大了競業限製的主體範圍,無差別的與普通勞動者簽訂競業限製協議,對勞動者的擇業權造成不當限製。應當注意到,在現實中,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具有主動權,有時會使勞動者被自願簽署競業限製協議,簽訂協議後,勞動者的離職再就業就受到一定限製,而用人單位對法定的競業限製補償金額的商談也占有主動權,所以競業限製對象不宜擴大。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 人民網

競業限製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製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製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製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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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不正当竞争

商业泄密

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

图示说明起航

无效

竞业限制协议

不当限制

违反法律规定

不得禁止“跳槽”的权利

责编/ 谭娅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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