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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安全专刊

季度安全专刊

Quarterly security issue

规范操作    安全为先

2022年10月

第十期

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安全科主编

目录

CONTENTS

 >>>

第三季度安全工作简讯
第四季度重点安全工作
近期重点政策法规学习
历史上三季度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学习

01
02
03
04

安全简讯

1

实操培训简讯

       培训是提升员工技能的重要途径,学习是我们永葆青春的法宝。为进一步提升业务技能,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同时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工作要求,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于7月26日-8月1日特组织273名新员工进行实操培训。
       进行实操培训更有利于新员工了解化工企业现场操作环境,提前熟悉化工工艺原理,清楚化工企业的危害因素和可能造成的事故类型,有利于减轻新员工刚进入岗位时的莽撞、侥幸等不安全的心理因素,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
       为了保障培训效果,提高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实操培训期间每日评选表现优秀的员工发放奖品,并通报表扬。

培训精彩瞬间

01

       另外,公司每月组织员工进行两次事故警示教育培训,学习材料均通过信息化系统对员工进行发放。公司第三季度事故警示教育主要包括同类行业事故调查报告、生活中安全意识不足引发的事故、医药行业中安全意识不足引发的事故等。以同行业中发生的事故警示报告、视频教育员工,让员工深刻认知到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同时增加了生活中安全意识不足引发的事故教育视频,提高员工在生活中的安全意识,避免在生活因为安全意识不足中造成事故伤害。

表现优秀员工展示

图:503车间蔡丹丹

图:GB021项目组徐雨梦

图:502车间路家琨

图:708车间赵丽娟

图:701车间崔传龙

图:602车间张玉山

安全简讯

1

02

应急演练—盲演

       为切实加强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提升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检验“突发应急”情况下公司专职消防队员和志愿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2022年9月2日,公司在危化救援中心专家胡方才、队长李俊亭、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于克贵的观摩、评估下,组织进行了针对突发事故的“盲演 ”。

       公司安全总监康卫兵在接到事故通知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并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预案明确各应急小组职责,成立消防组、警戒组、环境检测组、抢险抢修组、洗消组等,各小组根据应急职责快速展开救援。

应急作战部署

安全简讯

1

03

       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于克贵、危化救援中心专家胡方才、危化救援中心队长李俊亭、总指挥康卫兵对应急演练进行了评估总结,此次盲演紧张有序,强化了专职消防队员的常态备战的思维,提高了应急处置意识,同时也检验了公司消防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对今后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抢险堵漏、灭火战斗

安全简讯

1

04

安全生产诊断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安发〔2022〕2号)的文件要求,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于2022年8月12日至14日开展2022年下半年安全生产诊断,主要对安全基础、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总图设计、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山东省“135号文”和“107号文”、可燃液体和液化烃及液化毒性气体汽车装卸设施等方面进行诊断。
       诊断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询问及座谈等方式开展,共查出问题82项,其中文件资料类问题21项,执行类问题28项,现场类问题33项,分别占26%、34%、40%。设计与总图10项,安全基础23项,工艺19项,设备19项,电仪11项,分别占比 12.2%、28%、23.1%、23.1%、13.4%。

       公司将吸取此次诊断问题的经验教训,以后在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管理、安全基础管理、工艺过程安全管理、设备维护管理、电气仪表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增强关注度,按期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改造进程。

安全简讯

1

05

工伤预防能力培训

       为了提高烧烫伤应急知识的掌握和应急能力,公司于9月8日邀请人民医院烧伤与创面修复科主任王坤博士进行工伤应急能力的培训,使员工意识到烧烫伤应急处置的必要性,提高员工烧烫伤应急处置能力,减轻事故造成的后果,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
       公司将形成管理常规,定期邀请医院的医生到公司进行工伤预防能力的培训,预防很关键,医生培训时将会展示大量生动真实的案例,且会用专业的知识给我们一些指导,同时,邀请培训医生对公司的应急物资进行评估,查缺补漏。

安全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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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应知应会抽测

       为了积极响应潍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五条措施的通知》、《关于2022年度开展非煤矿山等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的通知》(潍滨应急发〔2022〕15号),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公司于7月份开始,由主要负责人李琦斌进行岗位员工应知应会抽测与“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学习题库抽测。

       应知应会抽测员工550人次,“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学习题库抽测员工707人次,考试未通过的人员将于11-12月份统一组织补考。
       公司应知应会抽测的组织进行,有利于公司测评员工对于岗位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公司将以抽测为契机,查缺补漏,针对抽测错漏较多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确保员工掌握。

安全简讯

1

07

       为持续提升基于风险的过程安全管理绩效,优化安全管理模式,培养专业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掌握风险分析的专业工具以提升工艺危害分析水平,强化事故纵深预防能力,实现公司安全发展,公司成立了过程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工作团队并聘用第三方机构助推公司过程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分别于8月9日、9月20日邀请潘国军老师,对公司车间主任、过程安全管理团队成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能部门专业人员开展过程安全管理培训、安全标准化要素培训。
       过程安全管理培训旨在提升公司过程安全管理人员的知识业务水平,公司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强过程安全管理团队建设,提升过程安全管理团队专业素养。

过程安全管理培训

        安全标准化要素培训具体培训内容有《安全目标管理》、《事件管理》、《合规性评价》、《安全责任制管理》等,通过培训,使得培训人员掌握安全目标的概念、制定、过程跟踪及考核;掌握事件概念、类型、分级以及调查;掌握合规性评价概念、意义、方法及报告编制与使用;掌握安全责任制的概念、法定要求、重要意义与考核。

安全简讯

1

08

第三季度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年产1000吨油分氢钠扩建项目
正在试生产中

医药中间体化工中间体项目硼酸三甲酯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试生产手续办理过程中

年产1000吨油分氢钠扩建项目-甲醇裂解制氢备用装置
正在试生产中

1000t/a乙基哌嗪项目、10000t/a29%甲醇钠溶液、30000t/a10%次氯酸钠溶液项目改扩建工程
正在试生产中

GB021年产1500吨环丙氨嗪项目
设立安全评价编制中 

60000t/a液体硼氢化钠、20000t/a硼酸三甲酯、30000t/a液体次氯酸钠项目扩建工程
试生产手续已办理

年产6000吨硼氢化钠与8500吨4-氯代丁酸甲酯及其89500吨相关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正在施工中

GB021年产4500吨兽药原料药项目
设计专篇审查中

3000t/a苯基噁唑啉、2000t/a氟苯尼考、300t/a甲砜霉素、500t/a环丙氨嗪项目洁净区新增离心机改造项目
正在试生产中

GB021锅炉改造项目
施工中

安全简讯

1

09

        根据《关于在化工企业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现场跟班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8月21日)、《化工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工作管理制度编制要点》文件要求,公司制定了《现场跟班干部跟班工作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现场跟班干部职责权限、跟班工作管理要求、跟班工作考核与奖惩,确保跟班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季度安全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一、《现场跟班干部跟班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文件要求,公司对《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特殊作业的术语定义、通用要求、各种特殊作业的管理要求、作业票审核审批流程、特殊作业考核标准作了修改,制度已从9月15日开始实施。

二、《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简讯

1

10

第三季度重点安全工作

1.安全科将各部门之前整理的《冬季安全管理注意事项》及新的管理要求发到部门安全负责人群,10月25日前完成;
2.各部门根据自己的特点及新的风险认识对部门的管理要求进行整理,于10月31日前发给安全科,安全科于11月5日前审核反馈给车间;
3.车间于11月15日前培训到各级人员(周例会、班组活动),做好记录,并按要求进行落实。

责任部门:安全科、各部门           完成时间:11月15日

冬季安全管理开展

1

各车间按照《电热带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电热带申报、安装、使用前检测、调试,日常的使用维护保养等。

责任部门:安全科、各部门           完成时间:持续完成

电热带管理

2

重点工作

2

11

1.各车间年底时要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要求,逐项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整理检查的问题,当年12月25日完成;
2.各车间根据检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及隐患整改台账(安全科有自查报告模板,大家可以在此基础上修订或增加内容),次年1月5日前完成。

责任部门:安全科、各部门           完成时间:次年1月5日

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自评

3

1.安全科将根据天气情况,将公司总管上的消防水进行排水;
2.安全科提前通知各车间的排水时间,各车间按照要求进行消防管道排水工作;
3.安全科对一些易冻的室外消防栓拆开进行单独排水,并将消防泵房的消防泵及管道的阀门关闭;
4.各车间组织岗位员工对冬季消防泵开启及车间的消防管道开关进行培训,安全科对管理人员的冬季消防泵开启及车间的消防管道开关情况进行抽查(在应急值班时)。

责任部门:安全科、各部门           完成时间:11月20日

冬季消防管道排水

4

1.每年12月25日前根据安全标准化自评,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目标;
2.安全科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计划及目标进行审核,于次年1月5日前反馈,车间核实后打印签字,提交给安全科。

责任部门:安全科、各部门           完成时间:次年1月5日

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目标

5

重点工作

2

12

01

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节选)

文件编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
生效日期:2022.04.25

第三章   消防安全组织

 ▶

  第十五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确定1名单位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主管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离职的,应当在10日内确定新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在变更后的3日内报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第十六条 火灾高危单位设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的单位消防工作领导机构,每年定期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保证消防工作的队伍建设、日常管理、隐患整改、资金投入等事项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第十七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下列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专门的消防工作管理部门:
     占地面积超过20公顷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
  
  第十八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按照下列规定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一)统一管理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设施、器材、标志;
  (二)组织每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消防安全危险行为;

政策法规

3

13

  (三)每月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五)对新上岗员工及时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组织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
  (七)指导或者管理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工作;
  (八)单位授予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 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应当确定负责防火检查(巡查)、自动消防系统值班操作、消防设施(器材)检验与维修、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消防管理人员,其数量应当与火灾高危单位的经营规模和消防工作强度相适应。
  自动消防系统值班操作人员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 火灾高危单位建筑物由两家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各使用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共同确定、组建或者委托负责统一消防安全管理的机构;
  (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约定书;
  (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消防技术标准、当地消防安全规定以及消防安全统一管理机构的要求;
  (四)接受消防安全统一管理机构实施的防火检查(巡查)、消防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消防工作奖惩。

政策法规

3

14

  第二十一条 火灾高危单位组建的专职消防队,其专职消防员数量应当满足本单位火灾扑救需要。
  专职消防队应当组织经常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训练。单位组织综合性消防演练时,专职消防队应当参加。
  专职消防队应当接受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的指导,每年向辖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定期报告消防训练和演练情况。
  
  第二十二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组织员工参加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装备或者器材,并为志愿消防员参加灭火和应急疏散训练提供便利条件、安全保障和适当补贴。
  公共娱乐场所员工应当全员参加志愿消防队;其他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有不少于20℅的员工参加志愿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应当每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训练。单位组织综合性消防演练时,志愿消防员应当参加。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参加志愿消防队,参与组织消防演练和灭火、疏散任务。
  
  第二十三条 火灾高危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情况,应当通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如实地传送和报告相关消防工作信息。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现场需要,立即组织疏散人员、扑救火灾、防护救护等工作;消防队抵达现场后,应当按照火场指挥员的要求参加灭火救援。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04.25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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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关于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的通知(节选)

文件编号:鲁安办发〔2022〕20号
生效日期:2022.06.21

一、建立公告牌制度

       公告牌制度是推进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深入开展,保障企业“吹哨人”制度落地生根,鼓励企业员工吹响内部举报哨声号角,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约束的重要手段。各有关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政策,列明各级各有关部门举报受理渠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有关企业建立公告牌制度,强化宣传发动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二、制度具体要求

       (一)制度适用范围。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及带储存经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行业(领域)企业,以及所有行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做到全覆盖。
       (二)公告牌内容。公告牌要以贯彻落实“吹哨人”制度的重奖激励和严格保护为核心,列明有奖举报受理渠道、重奖激励标准等事项。省政府安委办设计制作了有奖举报公告牌模板,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参照模板样式,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明确属地行业监管(主管)部门受理电话,制作相应的公告牌模板。推荐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公告牌模板中自行设置二维码,阅读时以扫码方式获取有奖举报的奖励办法、标准、“吹哨人”制度、典型案例、新闻宣传报道等内容。模板制作单位对二维码链接的内容可随时更新,不断完善。
       (三)张贴悬挂位置。各有关企业要在作业场所选取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等醒目位置设置公告牌。原则上,各有关企业的厂区门口、单位宣传栏、车间门口、员工集体宿舍、重大危险源处都要分别设置。其中,矿山企业必须在井口设置,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在场站设置,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项目工地设置。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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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关于严密防范地下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的若干措施(节选)

文件编号:鲁安发〔2022〕12号
生效日期:2022.07.06

       近年来,污水管网、窨井等地下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伤害和重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安全风险,确保作业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风险排查辨识

       1.开展有限空间排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有限空间权属单位对地下市政管网、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地下物料储存槽罐及废物废水池等易聚集有毒有害气体地下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
       2.全面开展风险辨识。权属单位要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全面风险辨识与评估,明确有限空间名称、位置、类型和危险因素等基本信息,根据危险因素种类、参数和特性,制定风险管控措施。2022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全部设置或更新标识牌。

二、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

       3.强化作业审批。作业前,权属单位或实施作业单位必须编制详实的作业方案,明确现场人员职责、安全措施、操作流程等,并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未经审核和批准的地下有限空间作业,一律不得实施。
       4.加强发包作业监管。
       5.强化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权属单位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从事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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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6.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基本要求。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配齐配全作业所需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严格落实作业安全技术规程,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7.严格执行市政公用工程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8.严格落实工贸行业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9.健全完善其他行业领域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涉及地下工程、检查井室、地坑、深基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化粪池等没有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尽快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制定工作。

四、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10.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进入地下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装备以及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鼓励采用外部控制或者机器人作业的技术改造措施。严禁不佩戴任何防护用品和装置的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11.加强高风险环境作业人员防护装备的配备。有限空间存在易燃易爆风险的,作业人员要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和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防爆工具;在垂直区域有限空间内作业应佩戴安全带并设置救生绳、救援三脚架;在排污管道、隧道、涵洞、电缆沟等因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内作业,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隔离式空气呼吸防护用品。

五、强化作业现场应急保障处置

       12.开展针对性实战演练。权属单位必须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或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具有季节性特点或者特殊规律的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在作业前开展一次针对性应急救援处置实战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效性。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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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生产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文件编号:鲁应急字〔2022〕124号
生效日期: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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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针对事故致因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缺陷,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和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及其全体从业人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判定为重点生产安全负面行为:

一、安全生产责任 

       1.主要负责人没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未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依法履行职责。
       3.各级负责人不能熟知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及其管控措施,也未告知全体从业人员。
       4.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没有严格落实安全包保责任。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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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风险管理

       6.未全面准确掌握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的所有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工艺危险性信息。
       7.未全面准确辨识评估所有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
       8.未制定并落实所有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安全风险漏管失控。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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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教育培训

        9.没有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也没有做到应知应会。
       10.没有建立和落实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也没有定期、适时组织对全体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
       11.没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晨会”制度,也没有常态化分析查找、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点。
       12.没有对进入生产厂区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风险教育告知,也没有落实相应的安全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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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艺安全操作

       13.超工艺控制指标进行操作。
       14.工艺控制指标与工艺文件不一致。
       15.精细化工生产装置未进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未确定风险等级、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16.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装备和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7.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装卸过程无人监护(自动化装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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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设备完好性管理

       18.设备带病运转。
       19.安全附件未投用、未保持适用状态。
       20.用阀门代替盲板隔离。
       21.未建立设备预防性维护管理程序、未制订预防性维护计划或者未按计划实施。
       22.未经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未做好充分应急准备进行设备抢修。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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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自动控制管理

       23.随意消除报警信号、不及时有效处置报警信息。
       24.随意摘除、投用联锁系统。
       25.擅自改变报警、控制和联锁系统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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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作业安全

       26.未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未开展作业危害分析、未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27.签发作业票证未在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条件。
       28.作业审批手续不齐全、安全措施未全部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
       29.未对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30.特殊作业期间监护人离开作业现场。
       31.特殊作业期间视频监控未全过程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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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承包商管理

       32.未对承包商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3.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经培训的承包商人员进入生产厂区作业。
       34.未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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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变更管理

       35.变更管理漏管失控,未将总图、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仪表系统、公用工程、管理程序和制度、企业组织架构、生产组织方式、重要岗位的人员和职责、供应商、外部条件等方面发生的所有变化纳入变更管理。
       36.未开展变更风险评估、未制定落实管控措施、未履行变更管理审批程序实施变更。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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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质安全

       37.没有搬迁改造装置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
       38.没有通过全流程自动化、机械化、智能化改造与应用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操作人员,未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9.没有采用信息化技术推进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未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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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

       40.未严格落实试生产和开车、停车“十个严禁”(方案未制订,组织指挥和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参与人员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不落实,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特种设备未经依法检测检验合格,装置未经清洗、吹扫、置换、试验合格,现场施工未完成、场地未清理、道路不通畅,装置区域人员限制措施未实施、无关人员未撤离,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时原因未查明、隐患未消除,严禁试生产和开车、停车)。
       41.未定期开展各类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也未突出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和演练。
       42.未抓好异常事件的分析评估和经验反馈,也未加强事故事件管理。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09.26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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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三季度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学习

一、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分公司“7•26”常压装置泄漏着火事故

2007年7月14日,河南省洛阳市润方特油有限公司员工在清理储罐底部残渣时,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未对罐内气体进行分析检测,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直接进入储罐作业。救援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二、河南洛阳润方特油有限公司“7•14”中毒事故

2018年7月12日,四川省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42余万元。该公司原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吨5-硝基间苯二甲酸、300吨2-(3-磺酰基4-氯苯甲酰)苯甲酸等。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恒达科技公司在咪草烟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将无包装标识的氯酸钠当作丁酰胺,补充投入到R301釜中进行脱水操作。在搅拌状态下,丁酰胺-氯酸钠混合物形成具有迅速爆燃能力的爆炸体系,开启蒸汽加热后,在物料之间、物料与釜内附件和内壁相互撞击、摩擦下,引起釜内的丁酰胺-氯酸钠混合物发生化学爆炸,爆炸导致釜体解体;随釜体解体过程冲出的高温甲苯蒸气,迅速与外部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产生二次爆炸,同时引起车间现场存放的氯酸钠、甲苯与甲醇等物料殉爆殉燃和二车间、三车间着火燃烧,进一步扩大了事故后果,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四川省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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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6日,中石油庆阳石化公司常压装置渣油/原油换热器发生泄漏着火,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常压装置渣油/原油换热器外头盖排液口管塞在检修过程中装配错误,导致在高温高压下管塞脱落,约342℃-346℃的高温渣油(其自燃点为240℃)瞬间喷出,遇空气自燃,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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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日,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之江化工公司一高压反应釜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为:该企业涉及胺化反应,反应物料具有燃爆危险性,事故发生时冷却失效,且安全联锁装置被企业违规停用,大量反应热无法通过冷却介质移除,体系温度不断升高;反应产物对硝基苯胺在高温下易发生分解,导致体系温度、压力极速升高造成爆炸。

四、江西省九江市之江化工公司“7•2”爆炸事故

2016年7月13日,位于山东省郓城县黄集乡季垓村西的一家非法化工厂发生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79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在清理橡胶促进剂(TETD,四乙基硫代过氧化二碳酸二酰胺)残存湿料过程中,1名操作人员在未通风置换、未检测、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反应釜内违规作业;现场其他人员在未采取防护措施情况下,冒险进入反应釜施救,导致3人因二硫化碳中毒窒息死亡。

五、菏泽市郓城县非法化工厂“7•1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2015年8月31日,山东东营滨源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改性型胶粘新材料联产项目二胺车间混二硝基苯装置在投料试车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爆炸事故发生前,该企业先后两次组织投料试车,均因为硝化机温度波动大、运行不稳定而被迫停止。事故发生当天,企业负责人在上述异常情况原因未查明的情况下,再次强行组织试车,在出现同样问题停止试车后,车间负责人违章指挥操作人员向地面排放硝化再分离器内含有混二硝基苯的物料,导致起火并引发爆炸。由于后续装置还未完工,事故发生时有多个外来施工队伍在生产区内施工、住宿,造成事故伤亡扩大。

六、山东东营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31”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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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7日,浙江省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正在施工的顺酐装置发生作业人员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分包商的3名无证射线检测作业人员违章进入顺酐反应器进行焊缝探伤作业,因与反应器连接的氮气管道未安全隔绝,气相侧操作员误开氮气管道阀门,将氮气通入反应器中,导致3人窒息死亡。

七、浙江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8·7”中毒窒息事故

2020年9月28日,天门市岳口镇岳口工业园天门楚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42.5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楚天生物公司在使用压滤试验机对二硝基蒽醌滤料进行压滤作业时,滤料在压力作用下流动,与聚丙烯纤维滤布摩擦产生静电,能量积聚达到滤料的静电爆发临界值后,引发滤料起火分解,压滤试验机内温度和压力急剧升高,从而导致压滤试验机内的二硝基蒽醌爆炸。

八、湖北天门楚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28”爆炸事故

2020年9月14日,位于甘肃高台工业园区盐池工业园的张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发生较大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污水处理厂当班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将盐酸快速加入含有大量硫化物的6号废水池内进行中和,致使大量硫化氢气体短时间内快速溢出,且当班人员在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吸入高浓度的硫化氢等有毒混合气体,导致人员中毒。

九、甘肃张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9·14”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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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4日,抚顺顺特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火灾事故,事故造成5人死亡,两台储罐报废,50m3甲酸(三)甲酯产品燃尽,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顺特公司作业人员在罐顶违章进行电焊作业产生的火花引爆了作业罐顶采样孔外溢的甲酸(三)甲酯蒸气,并回火至罐内,造成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爆炸。

十、辽宁抚顺顺特化工有限公司“9·14”爆炸火灾事故

2017年9月24日16时40分左右,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硫酸中心熔硫工段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3.85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没有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证、没有通风置换、没有对槽内空气进行检测分析、没有采取任何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有关人员违章进入1#助滤槽内进行检修作业,在发现槽内有人窒息后,不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盲目进行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十一、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9·24”较大窒息事故

2014年9月23日,湖南省新晃县鲁湘钡业有限责任公司硝酸钡包装车间在检修雷蒙机的过程中发生爆燃事故,导致6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检修雷蒙机时,致底部变速箱顶盖崩掉,形成半月型开口,顶盖上及周围遗留的硝酸钡掉入变速箱机油内,导致具有强氧化性的硝酸钡与有机可燃物(机油)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检修人员违规用铁器敲打螺栓产生火花,引发爆燃。

十二、湖南鲁湘钡业“9·23”检修雷蒙机爆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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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安全专刊

Quarterly security issue

规范操作    安全为先

本期季度安全专刊编委会

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安全科主编

安 全 总 监:康卫兵
安全科科长:钟志军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贾文岩    吴    亮    王侨侨    马厚斌
                                王金璠     刘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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