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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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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6日

去做想做的事吧。趁阳光正好,趁微风不噪,趁繁花还未开至荼蘼,趁现在还年轻,还可以走很长很长的路,还能诉说很深很深的思念,趁世界还不那么拥挤,趁飞机还没有起飞,趁现在自己的双手还能拥抱彼此,趁我们还有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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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专刊》发刊词

给自己时间,不要焦急,一步一步来,一日一日过,请相信生命的韧性是惊人的,跟自己向上的心去合作,不要放弃对自己的爱护。
早安,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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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侦探编辑部

目录

编辑部| 超级侦探工作室    
编委会| 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编辑| 朱彤  白雪  郭上菲  侯姝含   
特邀顾问| 刘艳婧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
邮箱| chaojizhentan@123.com
联系电话|(0471)2662666
邮发代号| 12-11
邮编| 010066    
定价|46.46元

舆情专报

打工新鲜事

热点抢先看

娱乐茶话会

(一)

       近日,一条疑似“中国电科清明节强制加班怒怼领导”的相关微信聊天在网络上流传,并于4月5日引发全网关注。5日下午,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回应,称“上述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四川省总工会、成都市总工会和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也表态注意到新闻,将介入进行调查。 此事件在微博平台的相关话题热度都很高,#中电科称痛批加班员工非集团公司员工#、#中电科回应员工疑痛批领导安排加班#、#成都人社局回应疑中电科强制员工加班#等微博话题阅读量均过亿。 根据绿岛舆情监测系统平台监测到的数据显示,事件全网话题讨论量在4月4日18时至6日6时达到123138条,峰值出现在5日下午14-16时,也就是中电科集团进行回应之后。6日早6时的数据显示,有关中电科做出回应的话题已经成为最热,微博话题阅读量已突破10亿次,讨论超过8万条。截止目前,相关舆情仍在传播发酵之中。

“中电科”加班事件舆情专报

舆情分析师:白雪 朱彤 郭上菲 侯姝含

舆情概述

       4月4日晚,网络曝光“CETC成都事业部(413)”和“CETC-软件开发课(27)”两个微信群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显示,中国电科成都区软件开发事业部的软件开发员工陈某某对领导安排清明强制加班无法忍受,与领导争论,引起了同事共鸣,软件开发部门23人和硬件部门14人申请集体辞职。聊天截图中还显示,最近他们加班100多个小时,一个月基本每天早8点上班,工作到晚上11点,甚至是加班到凌晨一两点。 
       5日00:00达到该阶段峰值,每小时全网讨论数61条,该话题关注度呈上升趋势。 
       5日凌晨,疑似当事人陈志龙回应称,自己不想当网红和,志向和之前的生活一样默默无闻,他还告诉媒体,自己已办完离职手续,不愿意再去评论。

01 舆情潜伏期

02 舆情发酵期

       4月5日上午,新黄河记者致电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一位值班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从新闻媒体上关注到此事,但具体情况并不清楚,待相关工作人员核实清楚后,会有统一的回复。 
       4月5日13时,成都劳动监察部门回应:已注意到相关网络舆情,将进一步前往涉事公司了解情况,调查核实。这名工作人员称,清明节属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如若加班,需支付300%费用,如果网络截图所传“早8晚11”工作的情况属实,那么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每天8小时工作制,加班不超过3小时),那么该公司涉嫌违法,将对其依法处罚。
       4月5日14时20分,四川省总工会第一时间启动工作程序,积极跟进协调处置,认真核查情况,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上述网络曝光的情况,他们正与成都市总工会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若确实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将采取措施,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他们还将积极介入涉事企业,敦促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聆听职工心声,以和谐的劳动关系为底色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基于对当事人的保护,希望事件能够不要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化解矛盾才是破题关键。 
       该事件迅速引发舆论关注,4月5日下午3时,全网讨论数达到28968条。同时,“吾辈楷模”“整顿职场”“反职场PUA”等观点接连出现。该事件涉事企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即“中电科”)——作为央企和我国十大军工集团之一也登上热搜。

03 舆情高涨期

       4月5日15时14分,人民网报道称,中电科回应,网传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对于传播、扩散虚假不实信息的行为,集团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对此,舆论认为中电科没有响应舆论焦点,让外包公司“背锅”。值得注意的是,新华网官方微博转载人民网报道,并设置微博话题#中电科回应员工疑痛批领导安排加班#,阅读量达11.3亿(截至4月6日15时),讨论量达8.4万。央媒的报道导致舆情二次发酵并达到最高峰。

04 舆情波动期

       5日晚间至6日,有网民和自媒体推敲聊天记录中的人物头像、对话框格式、措辞用句等方面,认为该事件疑点较多,造谣的可能性较大,实则目的可能是为了攻击国企。但另一方面也有舆论指责舆情并没有翻转,这是中电科的公关手段。 
       6日早间,网络上开始流传一份疑似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月任免文件的截图,指向上述事件当事人的具体职务。该文件指出,任命当事人“陈某某”担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成都研究所商务部商务副经理”。 
同日午间,中电科工作人员接受采访表示,集团没有所谓的“成都研究所”和“杭州研究院”这两个机构。四川省总工会也回应称,网传事件并非发生在今年清明节前夕,而是发生于去年的事;网传的“因加班怼领导员工”不属于中国电科成都所员工,应是在外地某城市的人员。该时段讨论量达到1854条。 
       6日20时52分,凤凰网记者从中国电科成都多家单位获悉,网上有关“中国电科陈志龙'的信息,均为虚假信息。集团公司所有单位已经开展了多轮次排查,包括劳务派遣和协作人员,均无此人。网上出现的任免文件明显伪造。中国电科相关单位已报案。该时段讨论量最高为1432条,与午间相比有所降低。 
       4月7日20时37分,德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通报中电科加班怼领导聊天记录系捏造,涉事者陈某龙被行政拘留。21时至22时,讨论量大幅度上升,达到2356条。

05 舆情消退期

讨论量在4月7日21时的峰值到23时的两小时中,讨论量仅有250条,自此以后关注度和讨论量渐至平缓,事件舆情持续处于衰退期。

(二)

01 媒体报道分析

通过数据搜集,人民网、中国青年网、光明网、中国新闻网等多家媒体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从以上媒体,我们抓取了20篇报道,从中发现,主流媒体对于“中电科强制员工加班事件”主要从四个角度进行了报道,中电科回应当事人非集团员工、警方通报事件调查结果、报道工会介入协助调查以及报道事件发展脉络,占整体报道的比重分别是 47.83%、21.44%、25.77%、1.02%。

媒体关注度分析

角度二:警方通报事件调查结果 占比21.44%

角度一:中电科回应当事人非集团员工 占比47.83%

角度三:报道工会介入协助调查 占比25.77%

角度四:报道事件发展脉络 占比1.02%

02 媒体评论分析

       对于“中电科”事件,目前共收集新华网、人民网、澎湃新闻等主流媒体发表的评论共14篇,由于各媒体自身定位不同,也受其他变量影响,媒体评论角度各有不同,主流媒体的观点主要集中在应改善加班制度、抵制造谣现象、完善劳动监察机制等4个方面,评论角度多维,在引起广泛共鸣的加班现象面前,主流媒体发挥专业素养,就事论事,还原事实,引导大众。

南方日报评论(正余弦):《员工痛批领导安排加班,真正的原因不只在“加班”》 
日期:4月5日 
节选:明着暗里挤占劳动者的正当休息权益,甚至瞄上了法定节假日,这样的“企业文化”该管管了。期待更多真相公布,也希望无论是“怒怼”还是“理直气和”,劳动者的权益都能得到更好保障。

北京晚报评论(贾亮):《中国电科员工因强制加班怒怼领导?长期被自愿加班必然导致积怨》(环球网、新浪新 闻等转载) 
日期:4月5日 
节选:关注事件本身,更要关注事件的成因,更要反思管理理念和内部机制上的问题。

人民网评(秦川):《陈某龙造谣被行拘,但加班痛点需直视》 
日期:4月7日 
节选:陈某龙用经不起推敲的聊天记录,调动了大众情绪,消费了公共情感,必将面临法律的惩处。但,加班痛点需直视,如何纾解工作压力,化解加班积弊,值得全社会进一步思考。

观点一:应改善加班制度,杜绝无谓加班

36%

36%

观点二:应尊重事实、谣言乱象需整治

新华网评论(李洁琼、王志艳):《自媒体造谣乱象,要“治”》(光明日报、中国青年网、凤凰网等媒体均进行转载) 
日期:4月8日 
节选:网络空间从来都不是无法无天的“江湖”,更不是来去自如的“造谣场”。想不负责任地搞事情,想不择手段地赚流量,打这样的如意算盘,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环球网评论(赵建东) :《以权威信息回应网传“中电科事件》
日期:4月6日 
节选:围绕这一事件不断出现各种新的信息,它们总体上仍然显得比较零散,难以拼凑出事情的完整面貌。在众说纷纭的情况下,尽快以权威、全面、公正的信息披露还原事情来龙去脉,回应公众关切十分必要。

澎湃新闻评论(方圆):《马上评|“员工因加班怼领导”谣言的教训是什么?》 
日期:4月8日 
节选:造谣和传谣都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的行为,严重的甚至涉嫌违法犯罪,不能因为某一现象在现实中大量存在,就以为可以借此无中生有、制造事端。对于普通网民,也需要提高网络信息的鉴别能力,不能轻易被谣言收割了“智商税”。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评(杨梦琪):《“加班遭反弹”竟是造假,警惕谣言导致的网络信任危机》
日期:4月8日
节选: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制造谎言之风绝决不可长。否则,大众的情绪被别有用心者被利用,遵纪守法的企业躺枪被骂,真正的正义反而可能得不到声张。

观点三:应维护劳动者的尊严和权益,完善劳动监察机制 

21%

法治日报评论(赵丽、胡淼):《病态“加班文化”怎么形成如何解 “清明节强制加班,员工怒怼领导”一事涉法问题解读》
日期:4月7日
节选:受访专家认为,病态的、畸形的“加班文化”侵害劳动者休息权和健康权,形成有其深刻的经济社会根源,与企业管理观念、工作流程设置、工作氛围等因素紧密相关。要通过进一步完善严格的劳动监察机制,强化执法力度,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和举报人保护机制,加大企业工会建设。

环球网评论(赵建东):《以权威信息回应网传“中电科事件”》
日期:4月6日 
节选:让劳动者更有保障、更有获得感和尊严感,是全社会接续奋斗的重要情绪动力。企业和员工实现双向理解,是集体与个人共同奋斗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如果某个企业的确出现了违反劳动法的做法,不管它在哪个城市,是不是今年清明假期发生的,监查部门都应当及时介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样地,如果有人捏造信息,甚至刻意散布谣言刺激公众,借机生事制造矛盾,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极目新闻评论(屈旌):《中电科员工疑痛批领导加班,这事千万别于与“打工人爽文”》 
日期:4月5日 
节选:反抗不合理的管理方式,为自己的合法权益鼓与呼,指出企业的管理弊病,不应该以一个员工破釜沉舟,砸烂饭碗为代价,这件事绝不能止于一篇“打工人”爽文,打工人的尊严与权益,应该由法治和文明来守护!

观点四:要正确维权,社交媒体不应成为唯一维权渠道

7%

红网评论(许芦琰):《陈某龙造谣背后:社交媒体不应成维权的唯一渠道》 
日期:4月10日 
节选:疏通社交媒体以外的劳动维权渠道,使劳动者敢于发声、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难题。劳动维权不能只依赖外部渠道的规范,也要建立内部渠道的支持。对于企业而言,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内部建议沟通传达通道。

(三)

自媒体关注度分析

       观点一: 落实劳动法决不能含糊,但是推动落实劳动法不需要陈某龙这样的弄虚作假来帮忙。陈某龙的行为无疑对互联网舆论场形成了扰乱,我们因此今后面对突出信息难免会更加困惑:它是真的还是假的?现在ChatGPT等人工智能工具纷纷问世,制造虚假信息越来越方便,我们必须坚决反对互联网空间被各种虚假信息充斥,从而变得像迷宫一样,大大增加我们接触真实信息的成本。

       观点二: 所有国有单位都应当努力执行好劳动法,即使做不了正面示范,也不应带破坏劳动法的头......在这当中,尊重劳动法不应是上限,而应是底线。 超长加班真的要不得,在有的地方,政府官员就宣扬自己的部门“5+2,白加黑”,并以此为荣,这也是要不得的。人不能被工具化,我们的社会要在努力奋斗和保障人们的休息这一基础人权之间实现平衡。

微博

        我对陈某龙的看法很简单,该惩罚,但绝不该是7年这种严到没边的惩罚。千万别觉得震慑是一种好事,任何杀一儆百对那个“一”都是不公平的。 有人不以为然,那我只能劝他好好想想,为什么当初周公子许小姐的时候,没有杀一儆百。 当然,律师的判断并非结局,我们只是杞人忧天的同时,希望陈某龙事件也能多产生一些好的思考而已。

头条

       由于网络上信息传播的便利,一条信手杜撰的谣言就可能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所以一定要严厉追究,严厉问责,使后来者不敢步其后尘。法律也罢,合同也罢,都不是只约束一方而放任另一方的。法律惩治造谣诽谤,当然也会制裁违法加班的行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司也不是法外之人。在法治社会里,每一个人都要遵循法律的约束!

        树立正确的企业文化,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 。    
       企业应树立以领导者的思想为核心的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加班文化。企业工会应在制定《考勤制度》《工资绩效制度》《企业》等企业规章制度时,应推动激励、高效工作,对于企业损害员工身体健康、恶意加班等行为的,应及时提出意见,监督企业改正,并代表企业员工进行合法维权。

公众号

       观点一: 追本溯源,“爽文”能够屡次三番地吸引读者、数张伪造的聊天记录能够引发如此声势浩大的讨论,在于幻想世界的确承载着现实生活中人们名为“不可能”的期待。现实生活中,“被自愿”已经成为目前加班的普遍状况,反映出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不平等状态。在目前不容乐观的就业形势面前,用人单位普遍处于强势地位,掌握着较大的话语权。面对违法用工行为,劳动者普遍选择得过且过、忍气吞声。

        观点二: 企业可以要求加班,但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尊重自愿原则。此外,关于“加班文化”的争论也理应回归法律框架之下,所谓声讨也应当转化为对于立法、执法、司法各个环节能够主动作为的期望

观点
网友观点抽取
比例
态度
造谣不是重点,应把重点聚焦在强制加班的社会现象,而不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1450是啥:造不造假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种非法加班、剥夺员工私人空间越来越严重越普遍。如果工会组织不管这些事,会引起公愤
16.66%
负面
@浪的冒泡:好家伙,转移大家反对加班的注意力,真的是不解决问题,首先解决掉提出问题的人
表达对加班的不满 (无意义的加班)
@评估之家:加班事件也得管管吧!当加班成为了一种常态,资本主义就会将其扭曲,再化为畸形的价值观,让员工理所应当地加班
10.21%
@酸橙子*2:所以继续压榨劳动力吧
不信任官方公告/媒体,认为这件事并非谣言 @阿说:问题是有评论说就是他们集团公司啊,而且他们自己人都在讨论这事,这如果假的,评论这些人到底是为什么呢?
12.84%
@我不带你好了:我不信
中电科的公关有推卸责任之嫌,回应模糊,官僚风浓重 @越翰就越深:这种公关也很符合传统国企的印象。
8.81%
劳动法在现实生活中没有有效落实 @半脑铁盒oO:违反劳动法的单位太多了
7.49%
@任逍遥8813:劳动法呢?请严格执行!

观点
网友观点抽取
比例
态度
外包或者临时工不是加班的理由,要改善这种用工制度
@柴神:外包员工就不是人,就可以进行压榨
10.96% 
负面
@东篱栖迟:临时工,一切问题的背锅侠
工会并未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colada_vida:工会是公司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收会费,发点蛋糕卷券怎么会管这个?
1.80%
@宇智波尼古拉斯赵四:冷知识,我们国的工会真的就是个摆设,不服来辩
一定要抵制谣言、理性判断信息 @李胜利的跟班:必须让造谣者付出代价 7.22% 正面
@DS北风:强烈要求严惩造谣媒体责任!
支持官方公告,信任回应 @PeonyHan324:一群人响应辞职那里确实很假 10.90%
@Kiritoif:让子弹飞一会儿吧,那个聊天记录是有很多问题的,可能是ai生成的。
无明确态度 @毕甯淇_Catherine:哇,这个瓜好长哦 7.07% 中立
@聪某某:这演绎演绎就成了悬疑剧了
漠不关心 @C137宇宙的芦苇娘:这人是谁来着 6.04% 不关心

      有关微博话题讨论量共计150838条,按经验样本量抓取比例,选择1%,抽取了1508条评论作为总样本,然后按照不同消息评论量的不同按比例进行样本分析。
      以下将从网民特征分布、网民情感态度倾向分析、网民倾向性观点分析三个角度,对网民评论进行系统梳理。

网民关注度分析

(四)

在网友的男女比例上,男性网民占比较高,为60.6%,女性为49.4%。但总体上男女比例相差较小。

在网民地域分析过程中发现,北京市的网民对“中电科加班”事件关注度最高,占比为13.3%,广东、四川的网民占比均在6%左右,上海网民占比为5.1%,江苏网民占比4.5%,湖北、浙江、山东的网民占比均在3%左右。其余省份网民占比22.6%。

01 网民分布特征

       在评论的抽取中发现,对“中电科加班事件”持负面态度的网民数量最多,占比68.77%。持正面态度的网民占比18.12%,持中立态度的网民占比7.07%,对此事件不关心的网民占比6.04%。可见,在此事件中,网友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与“加班”相关的事件中。

02 网民情感态度倾向分析

04

       根据对网友评论的提取,可以发现,针对此事,网民的关注点仍是“加班”现象,包括过度加班、用工制度、工会职能、劳动法等问题。而对于事件本身的真假和事件当事人关注较少。

03 网民倾向性观点分析

(五)

舆情点评

在此次中电科舆情事件中,“陈志龙”在发布的聊天记录提到了高强度加班、官僚主义、关系户等近年来饱受争议的职场话题,引起大众的广泛共情,加剧了舆情。 
从中国电科的应对策略与手段来看,其第一时间回应舆情,发布声明进行事件澄清,同时进行责任切割,表明“陈志龙”非其公司员工。但在回应有效性、处理谣言式舆情等方面存在不当,这些问题导致事件出现了大量盲点,为后续谣言滋生、被动辟谣埋下了隐患。
同时,近些年有关高强度加班等职场负面新闻层出不穷,因此在回应初期便遭到了舆论的吐槽与不信任,再加之后续的回应内容缺乏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因此无法消除互联网上出现的种种疑问,反而被舆论质疑其是为了息事宁人而做出的敷衍应对,自身公信力也因此严重受损。

 1.舆情回应需兼顾及时性和针对性

风险研判
其虽然在第一时间进行舆情回应,但其避重就轻,没有明确显示出对于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反对态度,“追责声明”也略显急躁,不被网民接受。 
在事实未清的情况下,回应模糊,导致事件出现了大量盲点,为后续谣言滋生、被动辟谣埋下了隐患。
改进建议
(1)回应内容要对准舆情焦点和舆论痛点,直击“靶心”:不仅要在第一时间说,更要根据舆情态势和舆论风向知道说什么,怎么说。既要回应受众的关切,又要善于因势利导。
(2)精准解读事件原委:舆情回应方可以组织专业的解读团队和专家智库,研究媒体报道和网络传播特点,将容易引发歧义和误解的信息进行“再加工”,保证数据准确、措词严谨、逻辑合理、事实全面,做到有答必准。

    风险研判: 
    四川省总工会相关回应与后来的警方通报矛盾,更引起网民质疑,造成舆论环境混乱。 
    改进建议: 
   (1)逻辑严谨:官方的口径要注意逻辑的严密性,既顾及言论情绪,也要避免自身陷入被动,防止埋下隐患。 
   (2)责任分割:明确责任分割也是舆情回应统一口径的重要组成部分。互相“踢皮球”是最容易引发次生舆情的因素之一。

 2.回应主体之间应统一口径

 3.谣言式舆情,相关部门要引起重视并保持警惕

    风险研判: 
    有不少网民对官方表现出不信任的态度,进而形成了“恶意报复,为p图捏造”“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等衍生梗将社会矛盾编造成谣言。
    改进建议:
   (1)斩断谣言源头,直面社会矛盾:对谣言始作俑者进行打击的同时,要正视那些已经深入人心的社会矛盾问题,通过完善各类法规、监管措施,采取更多的方式方法来解决当前的社会矛盾问题,从而避免舆论再次因为共情共振的原因而加入其中助推舆情。 
   (2)主流媒体及时发声:主流媒体要及时对事件发展过程进行梳理,以事实、证据说话,击破谣言,引导舆论回归理性。 
   (3)网民要提高媒介素养:网民应理性判别事件真伪,不盲目相信网络上的信息,运用自己的理性思考发表见解,提出批评性意见。

到底有多少青年人失业

打工新鲜事

       就业乃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也是经济发展成果的最真实晴雨表,不能有效解决就业问题的GDP增长,都不能视为有效的增长。
主要结论:
1.2020年—2023年每年新增就业人数与应届毕业生数量之差分别为-249万、-220万、-449万、-582万,也就是说这些年累计有1500余万新毕业生当年没有找到工作,当然不排除相当部分经过一段延迟最终解决了就业问题。

白雪整理自:财经十一人

2.最近三年A股上市公司平均员工数减少了11.9%,去年企业注销率大致为10%,这意味着大致于10%的在职员工遇到裁员或失业困境,这部分青年人约2500万左右。
3.此外,疫情以来还有1400余万青年农民工因失业返乡,三年累计产生的青年(16-40岁)失业人员约5400万,当然其中相当部分以后又实现了再就业或灵活就业。
4.随着高考和研究生招生规模进一步增加,到2025年我国应届毕业生规模将比2022年进一步增加300万,总数达到近2000万,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总体讲,今后到2030年将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就业形势最严峻的时期,既要消化过去三年的失业存量,又要面对城镇就业需求达到历史最高峰的事实,就业矛盾比任何时候都突出。
5.当前就业难,主要直接原因是民营经济、数字经济和服务业遇到波折造成的,因此,改善市场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数字经济和服务业发展,仍是解决就业问题的唯一通道,离开发展民营经济、数字经济和服务业谈就业,目前是行不通的。
6.就业乃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也是经济发展成果的最真实晴雨表,不能有效解决就业问题的GDP增长,都不能视为有效的增长。‍

青年(16-40岁)实际失业人口推算

(历年新增就业人数增加情况和新增应届毕业生增长形势,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历年统计年鉴)

1. 到底有多少应届生毕业找不到工作?
       由于应届生没有工作经验,本来就处于就业弱势,加上他们没有经济基础,抗失业打击能力差,所以,应届毕业生就业难是所有就业问题中的

重中之重,是我国就业问题的“一号问题”。那么具体有多少应届生找不到工作呢?这个官方一直没有明确统计数据,经济学界也缺乏研究,不过我们可以根据每年中等以上教育毕业人数与新增就业岗位之差,来做一些推算。
       在经济统计上,新增就业人数=社会初次就业人员(主要是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海外归国留学生)+再就业安置人员-退休人员。根据历年统计,我国每年再就业人员的数量,基本与退休人员数量大致相同,二者都在550万左右,可以相抵消。所以,新增就业人员基本由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组成,我们可根据新增就业人数与全部应届毕业生之差来判定就业情况。

(历年研究生招生报考人数,数据来源:教育部)

       在2010年代就业形势宽松的时期,应届生喜欢到市场上择业,考研、考公和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增长缓慢,比如2005年至2016年考研人数每年平均只增加5万人,而2019年至2023年每年增加近37万人。其他考试报名人数增幅也是非常大,疫情三年来,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增加了121万(129万至250万),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人数增加264万(880万至1144万,部分阶段专科可以报考),省考人数也暴增到500万以上。这些都说明,最近几年就业市场的岗位缺口扩大了数百万,青年人不得不参与竞争激烈的各种选拔性考试,来寻找出路。

       近来在中国社交媒体上,“越南人打工‘不卷’逼疯中国老板”的话题冲上热搜,不少在越南投资置业的中国人或曾在越南工作过的中企负责人纷纷加入吐槽,甚至直言越南劳动力成本优势已消失。一时间,越南打工者似乎被贴上了“懒惰”的标签。然而现实的越南果真如此吗?《环球时报》记者近日赴越南多地走访观察工业区和中资企业后,得出了不一样的结论。

“越南人打工不卷逼疯中国老板”上热搜,越南年轻人真的懒惰吗?

白雪整理自环球网

       “越南的劳动力成本是比中国低了,可生产效率也低呀!”谈到越南员工,已在当地投资办厂20年的冯女士向记者大倒苦水。她在越南开办3家印刷厂,雇用越南员工近100人,总是为越南员工工作效率不高而苦恼。在她看来,一些社交媒体博主吐槽越南打工者到岗拖拉迟到,下班到点便齐刷刷离岗,即使有加班费也不留下的现象所言非虚。
       越南问题专家、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东盟研究院院长古小松6月2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国内员工相比,越南员工确实纪律性一般,存在迟到、早退现象,也不愿意加班。
       不过,也有中企负责人并不认同越南员工喜欢“偷懒”。在越南创业14年的安越红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立辉对记者表示,网上对越南打工者的评论存在偏颇,“我认为并不能说他们‘懒惰’,越南年轻人整体素质并不差,虽然工作技能弱一些,但学习能力很强。”
       王立辉的企业主要做市场销售,目前已在越南开设180多个门店,雇员1100多人,除公司高管,从店员到部门经理都是雇用越南人。在王立辉看来,企业为员工创造就业机会的同时,也必须关注员工的成长和工作体验,反过来员工也会更加珍惜这份工作。王立辉还告诉记者,之前的疫情期间,他的公司不仅不裁员,还保证发放薪水,被隔离在家的员工照样可以领到一半的工资。今年以来虽然面临经济下滑的重重压力,但企业1至5月总销售收入增长26%。

越南员工究竟“懒不懒”

       前不久刚刚赴越南开展中国产业转移越南情况调查的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金光讲席研究员范保群告诉记者,相比于争论越南打工者是否“懒惰”,中国在越企业更应该深入了解越南劳动力资源的构成及优势,了解越南年轻人的教育背景、价值观念、择业趋向、生活追求、消费兴趣等等,为越南员工量身定做一些企业管理制度和员工成长规划,进而激活他们热爱工作、诚心服务企业的内生动力。

越劳动力优势十分突出

       虽然对越南打工者的工作态度褒贬不一,但大多数在越中企负责人都承认,越南劳动力市场整体仍充满活力与吸引力。数据显示,目前越南人口的平均年龄为32.5岁,70%的人口都是劳动力人口,更重要的是,越南成年人识字率约为95%,劳动参与率在70%左右。这两个数据都距离中国的水平不远。
       相比之下,刚刚成为世界人口第一大国的印度,识字率约为73%,而劳动参与率只有52%左右。近10年来世界各大经济体之所以对越南劳动力“垂涎欲滴”,看中的就是越南的劳动力人口数量与质量。
       古小松告诉记者,相比东南亚其他国家,越南员工的素质是比较高的,这主要体现在较高的受教育程度上。此外,相对东南亚其他国家,越南员工工作效率较高。而且,由于越南与中国的文化相近,中企管理者与越南员工的沟通也相对容易一些。
       与此同时,越南劳动力成本的优势也远未消退。《环球时报》记者在走访期间发现,目前越南一般企业普通员工月薪约合3000元人民币,白领月收入约5000元至6000元人民币,高管约为1万元至1.5万元人民币之间。范保群告诉记者,当下越南劳动力充沛、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仍会持续很长时间。

首批AI克隆网红明星上线,不止是娱乐行业“躺赚”

热点抢先看

       花30元就可以和网红明星视频聊天了。
       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有创业公司上线了网红明星的“AI克隆人”,用户可以在App中付费与其进行交流,付费看虚拟人的朋友圈、拨打视频电话等。据称,其后台报名参加“AI克隆人”的“全网粉丝总总数已超过5亿”,但该商业模式是否可行,隐私安全如何保障等,也引发了舆论关注和担忧。

白雪整理自新京报

       复制分身以扩散影响力和变现,一直是娱乐偶像工业的目标之一。不管是线下的见面会、IP周边,还是线上的数字版作品、直播等,都是借助新的媒体技术,强化与粉丝的关联。
       因此,在虚拟人技术和AI复制技术双重接近成熟时,率先想到“AI克隆”的模式来增强影响力和增加变现渠道的,依然是泛娱乐行业。
       据测算,新上线的某网红“AI克隆人”产品,如果能产生1万个基础付费用户,那么等于该网红仅需提供一部分自己的语音、外貌等特征,就可以“躺赚72万元”。

商业模式何以“看似可行”

       实际上,这并非模式或者创意上的创新。一个月前,美国已经有女网红通过复刻一个AI版本的自己与粉丝们“谈恋爱”,据报道,该网红年收入可达到6000万美元。
       这种操作之所以能成为一个看似可行的商业模式,首要原因是“克隆人”的AI技术门槛大幅降低。本质上,只需要一个通用的面部和语音识别技术,接入一部分聊天大模型,再获得肖像权等隐私数据的使用许可,便可以凭空制造一个虚拟人,与粉丝完成基础互动。
       其次,情感、社交和偶像崇拜,是现代生活中最重要的精神性需求之一。比起商业效率的提升、AI作画写代码等应用领域,满足现代人尤其是都市生活

中最重要的精神性需求之一。比起商业效率的提升、AI作画写代码等应用领域,满足现代人尤其是都市生活中的精神孤独问题,也是AI技术会率先应用的场景。
       在这次“AI克隆人”概念引发关注之前,近年来,实际上早已出现了数字虚拟人的行业。

       例如,初音未来等虚拟偶像早已展示了新的数字技术对文娱行业的冲击,而在元宇宙等概念成为风口之后,借助AI技术实现的虚拟恋人等主打社交和精神陪伴的产品也蜂拥而至。
       2020年美国媒体曾做过调研,在全球范围内将一个“虚拟恋人”当做伴侣的人已经超过了1000万。可以猜想,三年后,这一数字应该早已有了大幅的增长。
       此次引发争议的“AI克隆人”,本质上依然属于数字虚拟人经济的一部分。唯一不同的是,这并非纯粹的“虚构”,而是将现实世界的形象和关系投射建构到了AI之中,现实偶像与现实的粉丝互动被AI复制到了虚拟空间之中,虚实之间的边界被进一步打破。

       B站上,无数孙燕姿的粉丝沉迷于“AI 孙燕姿”翻唱不同作品,本质上便是AI技术对孙燕姿的演唱技巧进行了低成本的拓展延伸,使得孙燕姿本人不需要

做出任何技巧的磨炼和公开的演出,同样可以满足不同粉丝的个性化需求。
     “AI 孙燕姿”走红之后,就可以预测的是,这一技术未来必然会在偶像以及泛娱乐领域被广泛尝试。偶像工业的商业模式精髓是为用户创造一个精神幻影,让粉丝在被制造的侧面之中发掘内心的投射,从而心甘情愿产生情感连接

“AI 孙燕姿”走红后的必然

       网红明星“AI克隆人”带来的击穿和打破,并不是技术创新,而是传统商业模式的“AI增强”,属于偶像数字化的一部分。
所谓偶像数字化,是创造现实偶像的虚拟投影,使得粉丝与偶像的互动开始变得更为立体和双向,进而大大拓宽了偶像工业之中的影响力和变现渠道。

▲“AI孙燕姿”翻唱了不少耳熟能详的歌曲。图/网络截图

继而进行付费。
        AI复制的技术加上迎合用户偏好进行回复的定制化能力,理论上可以使得偶像的影响力进一步沉入粉丝的个体精神世界之中。

道路尽头仍是未知之境

       这种虚实界限的打破,也带来了不少让人困惑的两难问题。例如,在复制成本大幅降低的情况下,如何维护现实人物的知识产权和隐私?
       正如孙燕姿很难将自己的嗓音和唱功作为知识产权去维护,也无法避免用户将其公开发行的作品作为训练数据源,随着AI技术的持续开源,偶像明星又如何保证粉丝们不会自己手动捏一个专属自己版本的“虚拟偶像”?
       从行业来看,这种虚拟侵入现实的设定,对当下的偶像工业是个好消息吗?传统的偶像明星工业制造出一个有影响力的明星人物花费不菲,但AI却使得复制偶像的成本趋近于零,从制造偶像到复制偶像中间,商业的付费墙应该如何设置?
        而对于社会发展来说,这同样预示着我们将面临一个更复杂的局面。
理论上,复制虚拟偶像只要在数据保护、内容审核等问题上不触碰法律红线,暂时仍然没有太多可以监管的理由和工具。但过度泛滥的虚拟偶像、数字人如果成为了人类精神互动社交的主要载体,我们的人际关系、精神世界都将面临巨大的不可知的改变。
这正是过去不少科幻作品所描摹和担忧的,AI克隆偶像的出现和普及,无疑是将人类的精神世界朝虚拟化方向再向前推了一步,而这道路的尽头将是什么样的未来,则真是未知之境了。

       在2022年11月29日发射升空的神舟十五号飞船已经在轨运行超过180天了,它的飞行任务已经接近尾声,即将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内返回地球。就在神舟十五号飞船即将返回地球之前,它迎来了一艘新的载人飞船,那就是神舟十六号飞船。在2023年5月30日,神舟十六号飞船顺利与中国空间站组合体实现交会对接,神舟十六号飞船的3名航天员也顺利进入到了中国空间站,与神舟十五号飞船的3名航天员实现了“太空会师”。

神舟十五号即将返回:要经受上千度灼烧,外部烧得“面目全非”

白雪整理自璀璨科学

       当前我们空间站再次住满6名航天员,他们将会进行为期5天的面对面工作交接,在完成交接后,神舟十五号飞船将会撤离中国空间站返回地球。在共同在轨工作生活的5天内,两个航天员乘组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完成,比如说需要交接空间站的日常维护性工作、不同类别物资的存放位置等。在撤离阶段,神舟十五号飞船的航天员还需要整理撤离前的垃圾和返回地面物资,同时设置飞船状态。

神舟十五号即将返回地球

       神舟十五号飞船任务的在轨时间为6个月,现在已经接近尾声,即将返回地球。在长达180多天时间内,神舟十五号飞船的航天员们完成了很多任务,比如说进行了4次出舱活动,创造了出舱次数最多等多项纪录,进行了多达8项人因工程技术研究、28项航天医学实验,以及38项空间科学实(试)验,涵盖了生命生态、材料科学、流体力学等,获取了宝贵的实验数据。
       按照计划,神舟十五号飞船将会在东风着陆场进行着陆,而在返回地球的过程中,飞船还会经历“惊心动魄”的一幕。女航天员王亚平之前在接受采访时就曾经谈到乘坐飞船返回地球时的感受,可以看到飞船外部被熊熊火焰包围着,惊心动魄。这是怎么回事?

       我们都知道,地球是一个拥有浓密大气层的星球,而飞船为了能够环绕地球飞行而不会掉下来,飞船的速度需要相当快,达到或者接近地球的第一宇宙速度,也就是接近7.9公里每秒,相当于23.24马赫。当飞船返回地球时,不仅需要进行减速才能进入地球大气层,还需要以一个恰到好处的角度进入地球大气层。
       因为进入地球大气层的角度也非常关键,如果控制得不好,那飞船可能就没法返回地球,而是想打水漂那样在大气层边缘弹出去,可能会导致飞船降落到其他的地方,甚至可能没法顺利返回地球。

       即使飞船顺利进入地球大气层后,飞船还会面临很多问题。由于飞船速度相当快,而地球有浓密的大气层,避免不了空气阻力的问题,飞船高速闯入地球大气

层时,气动加热效应特别强烈,飞船外部的温度急剧上升到上千摄氏度。在这样的高温情况下,一般的材料会直接燃烧殆尽。之前我们看到很多货运飞船、火箭残骸再入地球大气层时都是直接燃烧殆尽,化为灰烬的。而载人飞船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需要将航天员安全带回地面,所以飞船肯定是不能被烧毁的。
      为了让航天员安全返回地球,载人飞船的设计和货运飞船是不同的。货运飞船的设计比较简单,一般都是只有推进舱、货物舱,而载人飞船则包括轨道舱、推进舱、返回舱,比货运飞船多一个返回舱。航天员在返回地球时,就是乘组返回舱返回地球的,而轨道舱、推进舱则留在外太空。为了保护航天员,返回舱经过特殊的设计、处理,比如说返回舱的外部涂有隔热材料、烧蚀材料,可以阻隔这些热量向返回舱内扩散。

       王亚平曾经提到,返回地球时,航天员透过飞船舷窗会看到飞船外部烧得通红,就像是被熊熊火焰包围着,感觉就和《西游记》中孙悟空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那样的场景,甚至还会听到烧得噼里啪啦响的声音。从飞船返回舱的照片中,我们就可以看到那是“黑不溜秋”、“面目全非”的样子,其实就是“燃烧”的结果。
       如果是一般人,看到自己被熊熊火焰“包围着”,估计早就被吓到了,但是航天员的心理素质相当高,经过了一系列的训练,就算乘坐飞船返回地球时是惊心动魄的过程,但是他们并没有感到害怕。
       随着飞船返回舱的高度不断下降,在下降到距离地面大约40-80公里时,飞船就会进入“黑障”区,会出现短暂的失联,地面指挥中心和飞船的联系会中断。当飞船高度继续下降时,就会飞出黑障区,这时候飞船的速度已经下降到比较低了,气动加热效应没有那么强烈了,“燃烧”的现象也结束了。随后飞船就会打开降落伞进一步降低速度,在飞船即将着陆地面的那瞬间,飞船反推发动机就会启动,让飞船返回舱稳稳地降落到着陆场。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

劳动法普及专栏

       劳动创造价值,劳动价值多少,主要由人们付出劳动的大小、多少决定。职场人的工作状态从来都标准不一,有人在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任务准时下班,有人需要在工作时间外加班才能勉强满足绩效考核。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后,中国领先的人力资源服务商“前程无忧”对当下职场人加班状况进行了调查和访谈,于前日发布《2023职场人五一假期调查》(以下简称《报告》),旨在了解当下职场人加班的“内卷”程度。《报告》主要调查结论:九成职场人需要加班,“隐形加班”成困扰。在这样的“内卷”背景下,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状况,从而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生理和精神健康。

娱乐茶话会

郭上菲整理自网络

劳动法关于加班有哪些法律规定?

01

1.《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加班每日不得超过1个小时,特殊原因下需要延长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劳动法》第四十二条:有几种情况加班时间不受(劳动法41条)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有哪些规定?

02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有哪些法律规定?

03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3.《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5.《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有哪些规定?

02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有哪些法律规定?

03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3.《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5.《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还能有啥病?

开个玩笑,这确实治不了,
但有些职业病,是能治的

如果有什么东西是打工人不看价格随便点,那就是

鼠标!!

       腕管综合症(CTS)俗称鼠标手,是一种可能导致手部疼痛、麻木、刺痛和无力的疾病。主要症状包括在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靠拇指侧感到疼痛,麻木和刺痛等,疼痛可能延伸到手臂。症状通常会逐渐加重,尤其在夜间感觉明显

       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使用键盘鼠标“指点天下”、麻将桌上摸牌出牌上演“大扫乾坤”、开车时方向盘上来回扭转调整行车……手指虽小,但却每天操劳着人们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忙碌的你是否也有半夜手麻醒来的经历?别再以为是手指跟你开的小玩笑啦,其实这是你的腕管在呼救!对此还有个专门的学名叫做腕管综合症。

       预防腕管综合症最重要的就是做到劳逸结合,避免过度使用手腕。办公族可以经常甩甩手、揉一揉手腕,放松手腕的肌肉,或者也可以佩戴合适的护具,换个好点的键盘,正确使用鼠标手势等,日常生活中适当放松休息。

       对于经常要用到手腕来活动的工作者,可以通过功能性的锻炼来让手腕得到及时的恢复,比如手腕保健操,通过手腕中立位,握拳、伸指、手腕背伸、前部旋后。每组3-5次,一天3组,减少正中神经受到压迫的概率。

与其内耗,不如发疯!

与其内耗,不如发疯!

        打工人寄语: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不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制度已经夺取了很多人宝贵的生命。诚然,这个时代追求效率和效益,但是,我们必须要注意到经济发展决不能以人民的性命为代价。无论是何种情况,必须要高度重视劳动者的健康情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在这个各行各业“内卷”的时代,劳动者们更应该端正自己的心态,劳动是光荣的,并不应该成为“牺牲健康”“巨大精神压力”的代名词。特别是国家和社会必须要切实重视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让我们的劳动者真正实现幸福的劳动生涯!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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