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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欣视界VOL.05

环保欣视界

PERIODICAL

主办单位:美欣达环境产业研究院

2020年9月刊

VOL.05

Contents

1

04-20

行业要闻
政策解读|生物质发电新政究竟“新”在哪里?
报废车新规如何促汽车消费与行业绿色发展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进入攻坚期 
国际视野
日韩为何能把垃圾焚烧厂建在家门口?
活动预告

免责声明:本期刊仅供内部学习参考,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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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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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招标信息

项目名称:江苏省宿迁市宿城新区生活垃圾“四分类”项目
项目内容:
宿迁市宿城区城市管理局拟定对宿城新区生活垃圾“四分类”项目进行服务采购,项目涵盖了宿迁市宿城新区38个小区、64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43826 户居民。内容包括垃圾四分类的宣传督导、智慧数据中心打造、宣教基地打造、厨余垃圾处置设备建设及运营服务、统管统运、可回收物与有害垃圾暂存点、信息化平台建设等。
项目预算:32820000.00元
服务期限:3年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09月22日 18: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 15:0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城市管理局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6日9:00
开标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中心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刘宗雷  0527-82591880
地址:武宣县武宣镇城北路230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大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北公寓9楼
联系方式: 0451-82291520
项目联系人:陈瑶瑶、于宗杰 
电话: 0527-81887668

招标信息

项目名称:省级以上开发区VOC站点建设及运维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
项目按照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VOC监测新建站点建设及站点运维招标工作。省级以上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的衔接工作,中标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及运维服务,在建设和运维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项目预算:196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9600000.00元
服务期限:设备验收合格后运维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14日9:00
开标时间: 2020年08月14日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宿迁市平安大道68号
联系方式:1377390887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万盛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富丽莱嘉苑底商2幢17号江苏万盛
联系方式:0527-84333668
项目联系人:赵军
电话: 1516291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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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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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中标信息

项目名称:马驹桥镇人民政府环卫保洁项目(中心镇片区)
项目内容:中心镇片区保洁,包含六环以北,京沪高速以西所有范围内的道路清理保洁、果皮箱清掏清洗、小广告清理、公厕保洁、停车场、公园、过街天桥、绿化带、公共区域、拆迁区域等全部保洁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服务。
中标价:5311299854.00元
合作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项目名称:云浮市云安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对垃圾进行消杀、压缩、清扫、冲洗压缩站及周边环境,清运压缩垃圾,负责厨余垃圾处理(微生物分解)和人工分拣分类生活垃圾;云安区垃圾分拣中心运行管理;对云安区个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压缩中转站)场内所有设备设置管理维护及维修。
中标单位: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13497699.96元
合作期:三年
项目名称:新会主城区环卫一体化和市场化作业项目
项目内容:中国江门市新会主城区部份区域的主干道及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并安排分类和运输到相关的处理厂或生活垃圾填埋场、公厕管护及粪便清掏处理、绿化养护等环卫业务。
中标单位:北控城市环境服务(中国)
总中标金额:1565000000.00元

中标信息

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小李屯整村拆除、垃圾清运消纳项目
项目内容:阳市洛龙区科技园街道办事处小李屯整村拆除、垃圾清运消纳项目,工程规模700000㎡,工程内容包括小李屯村现状区域内普通民宅、企业等地上附着物拆除、垃圾装车外运12KM、垃圾处理费缴纳、扬尘治理等;
总中标金额:31423000.00元
合作期:项目特许经营期三年(含建设期)
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1)城市道路清扫保洁;(2)小广告清理、果皮箱清掏和保洁;(3)城市绿地保洁;(4)12319、12345、环保督查交办案件的处理与保障;(5)环卫应急保障。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中标供应商:合肥净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和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
总中标金额:第一标:3121485.65元/年
            第二标:3230520.61元/年
            第三标:5192581.46元/年
            第四标:4234997.82元/年
合作期:服务期8年(3+2+3模式),过渡期1个月,试用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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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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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全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会议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召开

两大类再生资源如何再利用?新体系规划在路上

9月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会议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专项执法行动。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庄国泰出席并讲话。

垃圾分类新政审议通过 助力垃圾分类处理产业良性发展

“无废城市”试点进入攻坚期 “11+5”经验各具亮点

9月1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生活垃圾分类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都有着重要意义。
据公开数据显示,过去十年来我国垃圾分类处理相关的企业注册量不断增长,2010年的注册量是0.6万家,此后年注册量稳步增长,2019年的注册量为11.3万,同比增长52.7%。相比十年前,年注册量增长了18倍,可见垃圾分类市场受政策导向明显。

2020年9月12日至13日,生态环境部在浙江省绍兴市组织召开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进会。一方面,交流各试点城市和地区的工作进展,另一方面,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据悉,“11+5”试点取得积极进展,并初步总结凝练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和创新做法。目前,无废城市建设“11+5”试点已经全面进入攻坚期,强调积极统筹做好固体废物专项领域改革工作,谋篇布局“十四五”。
会上,专家认可了“11+5”试点在无废城市建设探索中取得的成果,认为“各地都找到了符合本地实际的‘无废城市’建设模式”。

再生资源已成为国家资源供给的重要来源,在新《固废法》实施的推动下,也将对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资料显示,再生资源分为金属类再生资源、非金属类再生资源和废旧电子电气机械设备三大类,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合金、无机非金属、塑料、橡胶、纤维、纸张等。由此可见,再生资源组成复杂、种类多,主要发布在生活领域和工业领域。
有数据表示,2020年,预计我国主要再生资源回收量将突破3.5亿吨。如此大体量的再生资源该如何进行规范处理?对此,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长曾提出,“我国再生资源行业需注重无害化、标准化、规范化和规模化建设,要积极推进绿色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重构再生资源供应链。”

源头减量只是一个环节 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在“多元共治 ”

2020年9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召开全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2020年以来,禁塑政策频频发布,为解开“越限越多”的塑料污染“死结”。据了解,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时隔半年左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吹响了新一轮塑料污染治理的进军号角。

环保监管持续趋严,危废板块景气加码,板块龙头起飞在即

9 月 9 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会议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贯彻落实“新固废法”,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专项执法行动。危废监管趋严加快危废实际需求显性化,进一步提升危废板块景气度,长期以来部门企业存在瞒报的现象,导致危废处理量远小于实际产生量,通常监管趋严当年危废量大幅升高,政策及督查影响显著,推动危废板块高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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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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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政策解读 | 生物质发电新政究竟“新”在哪里?

来源/物质能观察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0〕142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生物质发电新政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应部分会员企业和金融投资机构要求,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和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趋势,就实施方案谈谈协会的理解与认识,供各方参考。
新政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细化《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有关要求,同时结合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对推进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的重要指示,三部委基于深入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乡有机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生物质发电(含农林生物质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下同)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经深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出台了该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总体思路
以收定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将是确定年度补贴规模和项目建设规模首要把握的原则。无论如何配置项目资源,“以收定补”这条红线不能跨越。
新老划段。为保持产业政策的连续稳定性,避免新政对2020年1月20日(“财建〔2020〕4号文”和“财建〔2020〕5号文”发布之日)之后已投运和在建项目的冲击,三部委以2021年1月1日为新老政策的分界点,同时也为已核准但未开工项目留出了一定的决策思考期。
标本兼治。实施方案既考虑到当前已建在建项目如何获取电价补贴,同时又为“十四五”期间行业如何发展指明了方向,给行业以明确预期。
多元利用。在大力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基础上,鼓励生物质能因地制宜,走多元化、非电、和高附加值利用路线。
市场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项目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政府在正确处理好城乡有机废弃物能源化利用过程中社会公共服务属性与商品属性间的关系基础上,市场能解决的问题均交由市场处理。
明确责任。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和《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20〕13号)精神,城乡各类废弃物的污染防治为地方事权。既然生物质能利用属地方事权,为明确其主体责任,“十四五”期间,国家将逐年加大地方政府分担生物质电价补贴比例,直至中央财政完全退出。
平稳有序。为避免产业发展“急刹车”和“一刀切”,新政采取循序渐进、逐步深入方式,始终把行业健康、平稳、有序发展放在首位考虑,给生物质发电企业更多的政策调整适应期。
今年新增项目补贴分配方案
补贴总额:2020年生物质发电新增项目中央年度补贴额度为15亿元。
申报条件。须纳入国家及省级有关规划;污染物排放达标;2020年1月20日(含)之后项目全部机组并网投运;若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在城市已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企业须自我信用承诺。对不诚信者将纳入国家征信体系,将影响企业的投融资和日常经营活动。
如何申报。各省按月组织企业申报(2020年8月底之前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一揽子申报)并负责初审;有关部门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对地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对信息不实项目,直接取消补贴资格。
排序规则。按项目全部机组并网时间(注意,排序并网时间以项目最后一台机组并网时间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先投先得,直至今年15亿补贴额度全部分配完毕。未纳入今年中央补贴规模的已并网项目,结转至次年继续按投运时间排序。
项目补贴额度测算。对于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将根据上一年度项目所属行业平均上网小时数和项目所在省份中央财政度电补贴强度等条件,测算项目所需补贴额度。对于垃圾焚烧发电,则根据项目年入厂垃圾处理量、吨垃圾补贴电量(280千瓦时)和所在省份中央财政度电补贴强度等条件,测算项目所需补贴额度。该额度仅用于项目所需补贴测算,不作为实际补贴资金发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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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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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释放潜能 汇聚行动合力
“十四五”生物质发电政策走向
竞争性配置项目资源。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和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和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2020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1日期间已投运、在建和已开工的合规项目将维持原有电价政策。
建立电价补贴分担机制。2020年已并网但未纳入当年补贴规模的项目和2021年起新并网且纳入补贴规模的项目,补贴资金将由中央与地方共担,按不同区域每年动态确定共担比例,且逐年减少中央财政分担比例,直至中央财政补贴完全退出。预计到“十四五”末期,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电价补贴将全部由地方承担。
鼓励生物质能多元化和高附加值利用。根据所在区域资源和能源市场需求,因地制宜选择生物质能利用方式,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电则电。继续严控农林生物质纯发电项目,大力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鼓励生物质能非电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
逐步推动生物质发电走向市场化。由于生物质发电兼具处理有机固废(改善环境)、提供清洁可再生能源和惠农富农等多重责任,如何通过市场化机制在有机固废“收集、储存、运输、处理、能源消纳”等环节补偿其社会和环保效益,分担“无害化、减量化、能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成本,探索一条适合生物质能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生物循环经济”模式,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政府和行业面临的共同课题。

固废产业观察|报废车新规如何促汽车消费与行业绿色发展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2020年第2号令,以下简称《细则》)已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细则》从资质认定和管理、回收拆解行为规范、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作出了明确、细致性的规定。《细则》是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71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的配套法规,为报废车回收利用行业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可操作性准绳,被业界形象的比喻为行业管理的“毛细血管”。
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中国必须壮大以新能源、绿色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为代表的新动能,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此,加快推动报废机动车全产业链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卫生环境安全,对于助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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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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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如何推动报废机动车行业绿色发展

中国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经历的三个发展阶段

中国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经历了21世纪初的“起步发展”阶段、“十一五”“十二五”时期的“实践探索”阶段、近几年的“转型提升”阶段,在推动汽车更新换代、促进汽车产业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回顾中国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及拆解历程,大致可概况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起步发展。2001年,国务院发布《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2001年第307号令),也就是行业俗称的“307号令”。可以说,307号令的出台对于规范当时报废车拆解行业秩序、防止“拼装车”上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谈及307号令出台背景时,有业内人士曾表示,当时国家“拼装车”盛行,非法拆解、组装拼装车现象非常普遍,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业界甚至将当时的“拼装车”市场戏称为“中国二汽”。基于此,国家紧急出台307号令,为规范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第二个阶段,实践探索。“十一五”“十二五”期间,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汽车工业不断发展壮大,车辆更迭周期加快,老旧汽车淘汰率逐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管理行业形势也随之发生较大变化,2001年出台的307号令在严防严打“拼装车”上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体制机制不健全、报废车辆计价不合理、拆解利用方式不合时宜等问题也日趋显现出来。行业内关切的最大痛点聚焦在“五大总成”和收购价格上:307号令规定,拆解的“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必须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同时,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由此造成国内正规企业报废车回收率非常低,很多报废车游离于法律法规管理之外,流入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非法拆解拼装对于生态环境和交通安全产生威胁。为此,体制机制瓶颈亟待突破,管理制度亟待完善。

第三个阶段,转型提升。近年来,特别是2019年以来,中国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法规政策步入快车道。随着《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715号令)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已实施近20年的307号令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在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内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同时,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细则》则为加快行业跨越式发展注入一剂强心剂,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行业加速转型升级。

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进一步强化了中国坚定信念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绿色发展的战略定力,包括加强生态环保领域新基建,补足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发展新能源产业,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彻底摆脱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中“世界工厂”地位,让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绿色制造产业成为中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
从发展态势看,近年来,中国机动车回收数量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据商务部统计,2019年全国机动车回收数量为229.5万辆,同比增长15.3%,其中汽车195.1万辆,同比增长16.8%。市场规模如此巨大的机动车行业,在报废车行业新规的助推下,特别是新规突破了“五大总成”强制回炉冶炼和报废车价格“论斤卖”两大瓶颈,未来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行业绿色发展值得期待。
从管理创新看,新《办法》实现了“三放开、一收紧”,“三放开”,即:一是放开“五大总成”,允许再制造;二是放开企业资质总量控制,吸引优质企业进入,实现充分的市场化竞争;三是放开收购价格约束,不再严格规定报废车价格按废金属交易,而是交由市场主体协商,有望实现“一车一价”的精准回收新模式,机动车报废价格将更加合理;“一收紧”,即:收紧安全环保要求,坚持底线红线不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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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如何推动报废机动车行业绿色发展

从市场竞争看,新规出台前,国内具有报废企业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始终徘徊在600-700家,多数企业总体规模偏小、回收拆解技术水平不高,无法应对未来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原有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完善,很多拥有资质的企业将资质证书租借给其他企业,坐收佣金,导致行业不公平竞争;新规的出台,明确规定回收拆解企业不得出租、出借《资质认定书》,而且回收拆解企业分支机构不得拆解报废机动车。新规对资质认定采取了“有进有出”管理模式,优胜劣汰机制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从企业发展看,某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负责人曾表示,报废机动车拆解意义重大,关系到汽车尽早更新换代、减少环境污染、促进汽车消费等。新规的实施将促进拆解企业内部改革,最终报废车企业会“淘汰一批”“促进一批”,行业良性发展值得期待。
虽然新规受到业界普遍叫好,但未来行业绿色发展之路任重道远,包括增加具备再制造条件企业数量、完善再制造零部件质量认证体系、提高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装备水平等方面仍有待加强。期待在国家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动下,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行业在推动中国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新发展格局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进入攻坚期 首批阶段性成果出炉

我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已进入攻坚期。
目前,相关部门和“11+5”个试点城市及地区正抓紧提炼试点阶段性成果,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模式。
在今天(9月13日)上午召开的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进会上,“无废城市”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生态环境部固体司司长邱启文介绍,自2019年“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启动以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当前,试点工作正处于攻坚期。

来源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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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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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2019年1月,我国启动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18个单位共同推动。
深圳、包头、铜陵、威海、重庆、绍兴、三亚、许昌、徐州、盘锦、西宁等11个试点城市,以及河北雄安新区(新区代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代表)、中新天津生态城(国际合作代表)、福建省光泽县(县级代表)、江西省瑞金市(县级市代表),共16个试点城市和地区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到2020年,将系统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模式。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咨询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介绍,我国每年固体废物产生量近100亿吨,且呈逐年增长态势。如此巨大的固体废物累积堆存量和年产生量,如不进行妥善处理和利用,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资源造成极大浪费。
杜祥琬说,“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推进会上,邱启文表示,“11+5”个试点城市和地区地理位置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不同,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也不尽相同,但通过试点,各地都找到了符合本地实际的“无废城市”建设模式。
绍兴市市长盛阅春介绍,绍兴市实施印染、化工产业集聚提升,统筹治废、治水、治气、治土的“大无废”智慧数字化系统建设;威海市副市长周永迪介绍,威海市聚焦“4+2”试点模式,突出海洋绿色发展、绿色旅游发展特色,探索“无废细胞”“无废航区”创建;盘锦市副市长米金套介绍,盘锦市打造了辽河油田“无废矿区”建设模式、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模式,以及城乡固废一体化、全过程、精细化的大环卫模式。
西宁市副市长吴志城也介绍,西宁市构建电解铝、有色金属冶炼两条循环产业链和高原特色生态牧场建设模式,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残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9%,并实现了回收残膜的全量利用。
在雄安新区,目前正在落实遗存处理全量化、增量废物全面规划、新区发展无废化建设模式。雄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傅首清介绍,雄安新区已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固废处置终端,目标是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资源利用率达到45%以上。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目前“无废城市”建设仍存在诸多难点和问题,包括固废基数大、政府当期有效财政投入难以覆盖多年环保欠账;固废处置市场竞争激烈,各类固废处置存在断点、碎片化和无处置的问题;固废管理和治理受行政区域的限制,不联不通,无法规模化和集约化;农村的面源污染面大量广;产业链的前后分割,整体治理效果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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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邻避”到“邻利” 日韩为何能把垃圾焚烧厂建在家门口?

推进会上,“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部际协调小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庄国泰表示,我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进展顺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下,试点城市把“无废城市”建设与推进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转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起来,也日益发挥出辐射、带动作用。
庄国泰表示,当前,“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应加快推进试点方案的落实,“绝不能把写的,当成做的”,提升监管能力,防范风险,重点推动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有机废物的处置能力,加快补齐短板。

来源/中国环境报

“垃圾围城”是国内外不少城市圈的“通病”。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迈上快车道,城市生活垃圾总量与日俱增,超负荷的垃圾处理量成为世界上很多一线城市面临的难题。那么,城市圈人口非常密集的日本和韩国近年来是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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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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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视野

垃圾焚烧厂3.0版本:从“邻避”到“邻利”再到“邻契”
由于相对安全、高效,对城市垃圾进行焚烧处理是世界上很多城市的选择。不论是在我国,还是日本或者韩国,安全防护距离以及与敏感点的位置关系一直是垃圾焚烧项目的争议热点。
近年来,在我国出现了一些像深圳盐田垃圾焚烧厂的网红垃圾厂。但纵观全国,能达到这样水平的焚烧厂数量极其有限。
但在日本,很多焚烧厂就建在城市中心,且数量十分可观。对此,记者了解到东京一些焚烧厂与学校和医院临近程度的一组数据。中央区焚烧厂距附近小学300米,北区焚烧厂距小学仅100米远,品川区焚烧厂距离一所中学和私立学校400米,中目黑区焚烧厂距一所小学和几座大使馆100米,附近还有一座综合性医院,多摩川区焚烧厂距离附近两个幼儿园仅有200米,世田谷区焚烧厂距附近高端住宅区很近,400米内就有两座学校和一座知名医院……
这个数字很惊人。不仅是距离之近,而且在数量上超乎想象。日本地方政府垃圾管理专家服部雄一郎表示:“日本公众之所以能接受焚烧厂建在家门口,是因为他们相信其安全性。因为在政府推行完全依赖焚烧的政策50多年后,日本民众大多已习惯了这种方式,所以公众对焚烧的主流态度是谨慎选址和尽量减轻其危害,而鲜有质疑焚烧本身的必要性。”

20世纪90年代末,二恶英事件确实曾经使日本人民感到恐慌,但如今日本公众态度的转变,与垃圾焚烧厂在建设中技术升级、态度转变离不开。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史博士、北京零废弃发起人毛达告诉记者,“以前提到垃圾焚烧厂,人们多数会想到‘邻避’这个词,会有恐惧心理,但随着日本的焚烧厂装备来布袋除尘器、解决噪声和气味等问题,保证焚烧厂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得到了较好的改善。垃圾焚烧厂也不再让公众退避三舍,逐渐向‘邻利’转变。比如,给厂区附近的居民、社区补偿金和其他福利等,让公众觉得焚烧厂建在家门口是利大于弊的事情。”
但“邻利”并非长久之计。一旦人们开始接受焚烧厂选址在市中心区域,建立其与群众之间的信任将变得更加关键。“日本的焚烧厂乘胜追击,一方面充分公开信息,欢迎公众监督,另一方面引入第三方监管。因为焚烧厂单向的保证对公众来说是薄弱的,如果加上第三方监管,建立三方之间的契约,实现向‘邻契’过渡,才能真切地让公众感到即便焚烧厂建在学校、医院附近,依然是安心、可靠的。”毛达说。
类似的举措也在韩国实行。毛达团队今年初曾去韩国首尔的焚烧厂考察,发现一些焚烧厂确实离社区不远。毛达告诉记者,“尽管韩国将焚烧厂建在城区,但对焚烧厂的监管是很谨慎和细致的。“以首尔为例,焚烧厂的所有权归政府,经营权则属于中标的企业。但企业中标后,并不意味之后长达10年以上都享有经营权。政府对经营焚烧厂的企业三年一审核,相当于三年就经历一次‘摸底考‘。如果能通过达标排放,可以连 任;如果未能通过标准,即便更换经营方是相对耗时耗力的选择,但也会重新招标,找出能够达到环境标准的经营方。同时,这些信息是向大众公开的。所以,获得经营权的企业自然会尽力做好,完成环境目标,保住得来不易的‘金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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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三届国际固体废弃物峰会

第十三届上海国际水处理展览会

展会时间:   2020年11年26日-2020年11年27日 
展会地点:   南京
参展范围:无害化处置技术及资源化利用,互联网+ 危废产业发展,危废项目管理

2020中国国际危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高峰论坛(HWD Summit 2020),本届会议将以“未来已来,链接无废城市”为主题, 届时将邀请国内外 300+专家、企业代表、用户单位、科研院所等围绕危废市场趋势发展,无害化处置技术及资源化利用,互联网+ 危废产业发展,危废项目管理及运营等多个角度展开探讨。

展会时间:   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13日
展会地点:   上海浦江建工皇冠假日酒店
报名网址:http://www.iswms.org/

2020ACI国际固体废弃物峰会将与行业专家携手,聚焦生活垃圾焚烧、市政湿垃圾/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及危险废弃物处理等领域共同探讨固废管理趋势、梳理政策法规、研讨战略规划、分享优秀案例、剖析市场需求、开发新的解决方案和商业模式。希望通过本次峰会,搭建技术实战专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无缝衔接,及时传递并共商有效的固废管理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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