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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季刊第五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4-09-26
148

国际结算季刊

专业·快捷·灵活

SPECIALIST·SPEED·SLIM

第05期
2024年9月

保函专刊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前言

FOREWORD

2023年,我行涉外保函迅速增长。涉外保函发生额同比增长23%,余额同比增长15%。其中,非融资性保函增长迅猛,实现连续三年突飞猛进。2023年全行开立船舶保函较2022年翻番,联合营销业绩显著;分离式保函开立100多亿元人民币,深受客户好评。2024年,保函业务量继续保持迅猛增长趋势,成为我行拓客、粘客的重要“敲门砖”。
2024年,国际业务守正笃行、难中求进,提出“一三一一”建设方案。针对11项重点工作中的“一带一路”建设,保函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强有力的信用支持。国际业务部成立保函业务跨团队联合小组,其中,贸融处统筹产品推动和分行考核激励,运营中心保函处审核保函文本、提供技术指导,境外银行处开拓海外指导,海外机构处协助策划品牌宣传/召开客户营销推动会,加大力度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通过涉外保函等一揽子产品,我行助力企业在“一带一路”行稳致远,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增长极体系,为打造领先的外汇服务银行持续贡献力量。

目录

contents

保函介绍

05

保函分类

常见保函介绍

涉外保函索赔的案例

尼日利亚保函特点及风险防控

06

案例分享

07

专题研究——“一带一路”区域保函研究

09

04

保函当事人

保函介绍

INTRODUCTION

保函是担保人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担保申请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证明,是担保人与受益人之间建立的担保人有条件地承担向受益人付款的合同。当申请人未能履行其所承诺的义务时,担保人负有向受益人赔偿的义务。
保函的目的是使商业合同的一方(保函受益人)获得一种保证,以消除其对商业合同的另一方(保函申请人)的履约意愿与履约能力的疑虑,从而保证基础交易的顺利完成。
保函往往由银行开立,以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作为履约保证,因此保函的信用好,灵活性强,易于为受益人接受,广泛应用于国际与国内贸易、对外承包工程、资金借贷及各种商务活动中。

保函当事人

申请人或委托人:向银行提出申请,要求银行出具保函的一方。一旦银行被索偿并对外付款后,申请人须向银行偿还其作出的支付。
被担保人:银行在保函中担保其会按约定履行合同项下有关义务的一方,一旦被担保人违约,银行将按照保函的规定向受益人作出赔付。被担保人可以是申请人,也可以是与申请人有关联关系的第三人。
受益人:接受保函,并有权按照保函规定的条款向担保银行提出索赔的一方。
担保人: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开立保函的银行。其责任是保证保函的被担保人履行有关合约,并在被担保人违约时,根据受益人提出的符合保函规定的索赔文件向受益人作出偿付。
通知行或转递行:受担保人的委托,将保函通知或转递给受益人的银行,通常为受益人所在地的银行。
转开行:根据担保人的要求,凭担保人的反担保向受益人开出保函的银行。

1.开立方式
电开保函:通过SWIFT加押电文的形式开立保函,通过受益人指定的银行通知给受益人。
信开保函:由保函申请人的银行直接出具纸质的保函面函,通过快递或申请人自己携带的方式交给保函受益人。
2.是否需第三方转开
直开保函:由担保行直接开给受益人的保函。业务结构如下:

申请人

担保行

受益人

申请保函开立

开出保函

交易合同

转开保函:反担保行开出反担保函给其他银行,委托其他银行向受益人开立保函,并对其他银行因按照反担保行委托而开出保函所产生的担保义务进行担保。业务结构如下:
3.是否有融资属性
非融资性保函:担保行为贸易或工程承包等经营活动中的非融资性行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函。如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维修保函、关税保函等。
融资性保函:担保行为被担保人的资金融通行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函。如借款保函(内保外债、内保外贷)、融资租赁保函、透支保函等。

保函分类

申请人

担保行

转开行

受益人

申请保函开立

开出反担保函

开出主保函

交易合同

常见保函介绍

1.投标保函:在以招标方式成交的工程建造或物资采购等项目中,银行应招标方的要求出具的、保证投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不撤标、不改标、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函的书面文件。倘若投标人日后违反以上条件,银行将向招标人赔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作为补偿。除BID GUARANTEE之外,投标保函亦可称作TENDER GUARANTEE、TENDER BOND、BID BOND或BID SECURITY等。
2.履约保函:担保银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开立给受益人的银行保证书,保证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否则,由银行向受益人支付保函中所规定的赔偿金。履约保函的适用范围很广泛,不仅用于一般的进出口贸易,而且还用于国际租赁、技术贸易、对外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等。除PERFORMANCE GUARANTEE之外,履约保函亦可称作PERFORMANCE BOND或PERFORMANCE SECURITY等。
3.预付款保函:担保银行应货物买卖、劳务合作、资金借贷或其他经济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开立的银行保证书,保证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否则由银行负责向受益人偿还已预付的款项和利息,但支付不超过保函的担保金额。除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之外,预付款保函亦可称作ADVANCE PAYMENT BOND或ADVANCE PAYMENT SECURITY等。
4.质量保函/维修保函:担保银行应工程承包方或供货方的申请,向业主或买方出具的保证申请人履行保修期或维修期内合同义务的书面文件。该保函广泛应用于工程承包项目中的承包方、物资采购项目中的供货方、船舶建造合同中的卖方。除QUALITY/MAINTENANCE GUARANTEE之外,质量/维修保函亦可称作QUALITY/MAINTENANCE BOND或QUALITY/MAINTENANCE SECURITY等。
5.付款保函:担保银行应进口方的要求向出口方出具的银行保证书,保证只要出口方按合同规定交运货物或技术引进方收到与合同规定相符的技术资料后,进口方或技术引进方一定履行部分或全部付款义务,否则由担保银行代为支付或承担赔付的责任。除PAYMENT GUARANTEE之外,付款保函亦可称作PAYMENT BOND或PAYMENT SECURITY等。
6.船舶预付款还款保函:主要用于向国外船东开立,保证如出口船舶合同因船厂原因无法履行时,先期支付的预付款能全额退款。除VESSEL REFUND GUARANTEE之外,船舶还款保函亦可称作VESSEL REFUND BOND或VESSEL REFUND SECURITY等。
7.转开保函:根据申请人委托,担保银行向受益人所在国的一家银行(转开行)开出反担保函,委托转开行向受益人开出保函并提交给受益人。

案例分享

CASE SHARE

涉外保函索赔的案例

一、案例描述:
2022年1月10日,A企业向B银行申请开立涉外履约保函,第一通知行为境内C银行,第二通知行为境外D银行,保函文本中规定保函效期为2024年1月30日,允许加押电电索,且保函适用URDG758。
2024年1月30日,B银行收到C银行应D银行指示转递的索赔报文,报文显示D银行的发报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索赔内容仅简单注明:我行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相符索赔,请立即赔付保函项下的金额。经审核,索赔存在如下不符点:(1)索赔未按保函规定注明“申请人A企业已在基础交易项下违约。”(2)索赔未按URDG758第15(A)条注明申请人A企业具体在哪些方面违约。
2024年2月5日,B银行按URDG758第24条的规定,向C银行发出拒付通知,并指示其尽快转递给D银行。
2024年2月7日,B银行又收到了一份新的索赔报文,B银行审核后发现,索赔存在如下不符点:(1)保函已过效期,晚交单;(2)索赔中有关基础交易项下的CUSTOMER名称与保函受益人名称不一致;(3)索赔引用的基础交易描述与保函文本所引用的不一致。
2024年2月8日,B银行再次按惯例规定发出拒付通知。
2024年2月22日,B银行再次收到索赔报文,并于当天发出拒付通知并同时告知受益人:因保函已于2024年1月30日失效,因此后续的任何索赔或索赔修改均会被拒付。
二、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受益人未能按照保函文本规定及惯例要求进行索赔,致使索赔存在不符点,加之第一通知行C银行在转递索赔报文的过程中耗时过长,导致受益人无法及时对不符索赔进行修改,最终受益人未获得赔付。

三、案例启示:
1.根据ISDGP第83条:交单只能向担保人作出。根据URDG第14(A)条规定:向担保人交单应(1)在保函开立地点或保函中指明的其他地点;(2)在保函失效当日或之前。向通知行交单并不能视为完成交单,本案例中虽然受益人已于2024年1月15日向第二通知行提交了索赔单据,但担保行于2024年1月30日才收到索赔报文,因此2024年1月30日才应被视为索赔提交日。同时根据ISDGP第120条:提交新的索赔以更正首次索赔中的不符点,这并不会延长保函的有效期。由于2024年1月30日为保函到期日,在担保行拒付后,受益人后续提交的索赔均已过保函效期,此时受益人已丧失保函项下的索赔权。
作为受益人,在进行索偿时,一方面应严格按照保函条款和保函适用的惯例要求制作索赔单据,对于无法做到的部分,应在保函开立时进行修改或排除;另一方面还需充分考虑索赔单据传递或邮寄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以及如索赔存在不符点被拒付后重新提交索赔所需要的时间,预留充足的时间,确保自身的索赔权益得到保障。
2.作为转递行,一是应保证转递报文的及时性。虽然URDG758和ISDGP均未对银行间传递往来报文的时效性做详细规定,仅用“毫不延误”进行描述。但在本案例中,第一通知行在收到索赔报文后15天才将该报文转递给担保行,明显不符合“毫不延误”的要求,容易让转递行陷入不必要的纠纷中。二是要确保转递报文内容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作为转递行,其仅需将受益人的指示完整准确的传递给担保行,无权代替担保行判断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是否相符。本案例中,虽然我们无从知晓受益人提交给第二通知行的索赔内容,但第二通知行仅在报文中简单注明相符索赔,明显未完整准确地转递受益人的索赔,致使索赔不符而被担保行拒付。
3.作为担保行,应严格按照国际惯例的约定及保函条款的要求审核单据,避免因操作上的瑕疵,给银行自身带来风险。

专题研究

FEATURE ARTICLES

尼日利亚保函特点及风险防控

尼日利亚位于西非东南部,是非洲第一人口大国和第一大经济体,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巨大的基建市场潜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与尼日利亚合作带来了巨大机遇,尼日利亚作为中非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先行先试国家,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开展承包工程业务。银行保函在国际承包工程业务中具有广泛的应用,本文结合尼日利亚基础投资环境、保函文本特点等,就开往尼日利亚的保函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且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控建议。
一、尼日利亚概况
1.经济概况
近年来,尼日利亚经济受到贸易波动、通胀压力以及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增速有所减缓。2021年尼日利亚名义GDP总量为176.08万亿奈拉,经济增长率为3.6%。2022年尼日利亚名义GDP总量为202.37万亿奈拉,经济增长率下降至3.3%。2023年名义GDP总量为234.43万亿奈拉,经济增长速度进一步下滑至2.9%。2024年一季度,尼日利亚名义GDP为60.28万亿奈拉。
2.中尼经贸概况
中国是尼日利亚第二大贸易伙伴,同时,尼日利亚是中国在非洲的第二大出口市场。中国在中尼贸易中长期保持贸易顺差,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与尼日利亚双边货物进出口额为225.64亿美元,中国对尼日利亚出口商品总值为201.78亿美元,出口商品主要类别包括:机械设备、服装及车辆钢铁制品等;中国自尼日利亚进口商品总值为23.86亿美元,进口商品主要类别包括:矿产资源、动物毛皮及可可制品等。
3.外汇政策
尼日利亚法定货币是奈拉(Naira),中央银行是其外汇管理法规的主要执行者。2023年

6月14日,尼日利亚央行发布通告称对外汇市场运营规则进行变革,包括取消多重汇率制度,实施统一汇率政策以及外汇汇率由市场力量决定等措施。尼央行宣布取消将外汇市场分割成不同窗口的做法,所有交易现在都将通过投资者和出口商窗口完成。汇率将由市场力量决定,尼央行已通知商业银行和交易商可以以市场决定的汇率出售外汇。
4.工程承包特点
受国内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方面能力的限制,尼日利亚承包工程市场大部分面向国际招标,采用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总承包模式。近些年开始逐渐尝试BOT(BUILD-OPERATE-TRANSFER)、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等模型的模式。
外国承包商在尼日利亚当地承包工程主要遵循《1990年劳工法》(LabourAct,1990)。尼日利亚要求外国承包商在当地注册公司,在项目所在州政府或联邦政府部门进行承包商注册,并要求每年更新。外国自然人需以公司名义承揽工程承包项目。尼日利亚工程建设项目执行多采用英国标准或世界通用标准。
5.法律特点及纠纷解决
尼日利亚法律受英国影响,实行普通法体系,司法遵循判例原则。此外,早期的习惯法也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解决商务纠纷主要通过法律诉讼程序,并可约定国际仲裁或异地仲裁。例如,尼日利亚油气领域投资纠纷一般通过伦敦国际仲裁法庭提起仲裁。此外,作为WTO成员国,其完全遵守WTO争端解决机制项下的各项程序。
二、尼日利亚保函文本特点
1.保函文本多适用URDG758
尼日利亚曾受英属殖民,其法律体系继承了伊斯兰法(ISLAMIC LAW)和英国法(ENGLISH LAW)精神。上述法律精神均不排斥独立性保函条款。
尼日利亚基建项目按资金来源可分为3类,包括他国政府对尼融资项目(例如:我国政府给予发展中国家政府援助的两优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出资项目和当地业主招标项目。第一类融资项目保函一般由提供融资的国内银行直接开立。第二类国际金融组织出资项目一般采用制式的招投标文本,大部分保函为适用国际惯例URDG758的标准化文本,此类保函为独立性见索即付保函。当地业主招标项目中,约80%的保函也参照国际通用做法适用惯例URDG758,另外20%保函中又有约40%参照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条款修改而来,其余保函一般为根据当地法规要求制定的条款,由于历史原因,此类保函多数适用英国法。

2.需由当地银行转开
为保护国内金融市场,限制准入门槛,尼日利亚金融监管部门一般要求保函需通过当地金融机构开立,比较普遍的操作模式为承包商所在国金融机构向当地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反担保函,当地银行(或保险公司)转开保函给受益人。目前,尼日利亚保函市场以银行为主导(市场占有率约为60%),但多数业主也接受当地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
三、基础交易风险
1.政府风险
尼日利亚政府机构复杂,办事程序不够透明、标准化低、随机性强,政府机构腐败较严重,办事效率低下,增加了企业投资项目的时间成本和相关风险。
2.基础设施落后
尼日利亚电力不足,通讯质量差,铁路运力不足,公路普遍年久失修,供水不足,一定程度增加了企业投资、运营成本。
3.社会治安不佳
尼日利亚安全形势一直比较严峻。2020年全球安全系数(Global Peace Index)排名中,尼日利亚排名147,长期被列为全球最不安全的国家之一。军力、警力配备不足、腐败问题严重,缺少现代化的侦破手段。此外,犯罪通常分子更倾向于无差别化犯罪,只要认为有利可图的人群都有可能成为其袭击对象。近年来,涉华绑架案有增多趋势,相关投资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风险增加。
4.汇率风险
尼日利亚外汇收入高度依赖石油。2015年之前,奈拉兑美元汇率相对稳定,保持在200:1左右。2016年由于石油价格低迷,奈拉出现大幅贬值,奈拉兑美元汇率升至300:1左右。2023年6月以来,尼日利亚中央银行放弃了货币挂钩,允许奈拉自由交易,自此以后奈拉的汇率持续下滑,截至2024年3月,奈拉兑美元汇率升至1300:1。
5.当地企业的信用风险
尼日利亚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其经济环境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这增加了当地企业的信用风险。例如,经济波动、货币贬值、政局不稳定以及法律和监管框架的不完善都可能对当地企业的信用状况产生负面影响。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透明度不足,评估当地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变得更加困难,进一步增加了在尼投资时的信用风险。

四、风险防控建议
1.基础交易风险防控
(1)加强安全防范
尼日利亚的安全形势严峻,企业和个人须注意避免前往危险地区,并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2)防控汇率风险
2015年以来,奈拉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汇率潜在风险较大。投资者在和当地企业签订合同时,建议采用美元、人民币等币种进行结算。在合同中增加汇率保值条款,确定为固定汇率,或者汇率超过一定幅度范围的风险由业主承担或者双方分担。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使用金融衍生工具来对冲汇率风险,例如:利用期货、期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工具来锁定未来的汇率水平,从而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
在进行交易前,投资者应深入调查当地企业的详细情况,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和分析企业的信用历史、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情况等信息。投资者还可以通过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能够真实地了解当地企业状况,从而做出更加合理的投资决策,有效减少投资风险。
2.保函风险防控
(1)合理设置保函条款
保函的生效条件、失效条件、效期以及担保金额是保函的关键要素。在开立保函时,关键要素的设定通常需与合同规定的责任相匹配,投资者及担保行应审核保函要素的合理性,确保条款清晰明确,避免引起歧义。以下对工程项目中常见的几种保函进行分析:
预付款保函必须在承包商收到业主全部预付款之时才同时生效,而且担保金额以实际收到的预付款金额为限。预付款保函通常随着承包商合同的不断履行,担保金额按比例递减,保函金额递减为零时失效,同时还应约定具体的失效时间。
履约保函一般开立即生效,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如10%。最晚到期日通常是业主签发最终验收证书(FAC)之日或签发FAC后XX天,承包商及担保人开立保函时应根据合同中对FAC的规定,合理设置保函的效期。
质保金保函应该在工程尾款付清时方能生效。金额由双方协商而定,但不能超过工程尾款的金额,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或10%。质保金保函的失效应当以承包商的缺陷责任期满为界。

(2)明确保函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
建议在保函文本中,明确约定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适用于URDG758的保函在尼日利亚已被广泛接受,因此投资者在开立保函时,应尽量和当地业主争取约定保函适用URDG758。
保函中还建议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在实践中,仲裁因其相对效率高、保密性好等特点而受到青睐。因此,可以在保函中载明任何争议将提交给公信力较高的国际仲裁机构进行解决,这样有助于未来快速定位争议解决的途径。
(3)审慎选择保函转开行
由于开往尼日利亚的保函大多需要当地银行进行转开,保函申请人和担保行不可避免地面临当地银行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投资者和国内银行在选择当地转开行时,可以通过查看银行的年报、评级报告等公开信息来了解其资信状况,对该银行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历史履约情况等进行详细的资信评估。此外,还可以通过同行业内的合作伙伴和其他银行了解与当地转开行的合作经验,以此评估其专业性。实际操作中尽量选择中国国内银行在当地的分支机构,或国际上信誉良好的银行在当地的分支机构,或当地的大型银行,以减少业务摩擦或立场不同引发的困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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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怡婷.某尼日利亚铁路改造项目风险识别及评估分析[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6.
【3】袁相国.国际承包工程中常用银行保函总论[J].招标与投标,2016,(11):48-52.
【4】王建雄.尼日利亚EPC铁路工程风险管理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6.
【5】贺炬.浅议海外投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以投资尼日利亚为例[J].当代经济,2012,(14):80-81.
【6】李红燕,夏霖,王靖.中国商业银行跨境保函国别风险及防范[J].国际经济合作,2023,(04):46-53+92-93.
【7】中国贸促会:《企业对外投资国别(地区)营商环境指南-尼日利亚(2020)》
【8】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之《尼日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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