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报告
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工会
Trade Union of Sichuan Dao Rong Min Zhou Law Firm
工会工作报告
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工会委员会
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工会委员会于2010年11月29日经绵阳市总工会组织部绵工组[2010]52号文批准成立。在市、区、街道工会的监督及指导下发挥了律所与职工之间的桥梁作用,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工会组织的成立对于加强我所律师队伍建设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提高律师的主人翁责任感,促进本所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本所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的直接体现,标志着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人性化管理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工会主席:张鑫
工会副主席:樊大
经审委主任:程健
女工委主任:肖宝丽
宣传委员:罗梅
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程健、罗梅、仇虹
法律援助律师团:樊大、陈勇、侯习敏、李青
女职工委员会成员:杨艳、肖宝丽、陈小川、罗梅、仇虹
工会组织结构
律所介绍
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现有执业律师五十余名,其中,拥有博士学位三人,硕士及研究生学历二十余人,全部律师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事务所分别在北京、成都设立分所,业务辐射从四川扩展到了北京,并依托北京,业务逐步向全国各地扩展。事务所秉承“护法为民、勤勉尽责、诚信为本”的理念,发展成为一家规模化、专业化、高起点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是四川首家“民工维权中心”、“绵阳市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是绵阳市总工会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热心公益事业,常年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近几年法律援助和免费案件的数量都超过了全所受理案件的百分之二十。多年来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投诉、代理仲裁诉讼等法律服务1000余人次,为农民工追讨欠薪(含工伤赔偿)3000余万元,律所80余人次参加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法律讲座300余场次。2010年、2016年本所姚建律师、周波律师先后被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司法厅授予”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及“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姚建律师先进事迹
2010年,姚建同志获得了“五一劳动奖章”及“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光荣称号,这既是对姚建同志维护职工权益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所努力开展职工维权工作的鼓励和鞭策,我所在姚建律师的带领下,不断总结开展职工维权的工作经验,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推动职工维权各项工作。
在姚建律师的倡导下和组织下,在绵阳市司法局、市建设局、市劳动监察支队和《绵阳晚报》社的共同支持下,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四川首家民工维权中心,免费为民工提供维权咨询、代理投诉、代理仲裁、诉讼等法律服务,开通了民工维权免费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并由姚建律师每年固定提供不少于3万元的经费,用于民工维权办案工作经费和为民工垫付仲裁诉讼费用。维权中心成立以来,发放民工维权卡数千份,提供咨询数千次,举办民工维权讲座数十次,并代理了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民工维权案件,全国十余家媒体对维权中心的活动进行了多次报道。
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主任姚建律师,从事律师工作近三十年,积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热心社会公益,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努力实现律师的社会价值,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樊大律师先进事迹
樊大,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年开始律师执业,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民工维权中心主要成员律师,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樊大律师多年来以劳动人事法律为专业方向,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长期热心公益事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保护,为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樊大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通过免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值守民工维权热线、与有关部门研讨疑难案件、电话微信咨询解答等形式为职工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也借助律师业务从不同角度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无论何种形式的参与,樊大律师都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不损害用人单位利益,最大限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樊大律师先后参与了绵阳市停止公路收费后收费员分流和省交通厅高速公路执法机构执法辅助人员(协管员)清理。这些事务涉及时间跨度长,人员众多,情况复杂,难度极大,稍有不慎将带来严重的社会不良后果。樊大律师参与这些事务的处理后,对各方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对各单位准备实施的方案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完善措施和程序,确保实施单位依法依规推进。对员工提出的各种诉求,律师寻找法律依据和解决办法,对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引导各单位依法解决,如社保和公积金补缴、依法不能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继续维持关系、工伤遗留问题的处理等,对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内容,建议单位考虑多方因素对员工给予照顾和倾斜,表明单位协商处理的诚意和态度。正是由于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相应事务均顺利推进,未出现因决策失误导致不利后果。
周波律师先进事迹
周波,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10年主动到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以来,坚持“热心公益、勇于奉献”的执业原则,全力服务职工和农民工,他近年办理职工和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事项总计100余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20余万元,为各类职工获得合法赔偿60余万元。 他主动承担要求在绵阳市惠民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值班,面对面的与农民工、各类职工及咨询群众进行沟通,耐心细致的为他们解答各类法律问题,积极引导他们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多起群体性信访事件。
法律援助事业本就是公益事业,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中,周波律师热爱公益事业,尽显法援大爱。
2015年6月,只有一只手的64岁孤寡老人周大爷来到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反映其为御营坝某自建房工地守大门的工资还有7900元拿不到,包工头和房主均拒绝向其支付,现要求援助中心帮他要回工钱。周大爷即是残疾人,又是作为五保户的孤寡老人,他的援助申请引起了绵阳法律援助中心领导的高度重视,依法受理该案指派周波律师承办本案。
承办律师将前期搜集的证据整理后向涪城区法院立案,考虑到周大爷经济困难,承办人主动为周大爷垫付了诉讼费,此后,还为周大爷在法院成功办理了公告费的免交手续。最终,经过办案法官和承办律师的共同努力,本案得以调解,周大爷前后共计拿到了4000多元的工资。本案虽然没有全额为周大爷追回工资,但是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拿回了4000多元的工资,周大爷对法律援助的工作是非常满意和感激的。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法律的尊严在于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的公平正义就体现在公民受侵害的合法权利得到有效救济。为及时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周波律师以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热忱诠释着自己的使命。
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职责
1、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2、接待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3、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初步审查法律援助申请。主要包括:(1)申请人的身份状况;(2)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3)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是否真实;(4)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4、了解和掌握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的法律援助需求信息,会同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主动为其提供无偿的法律帮助。
5、及时报送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和信息。
6、协助绵阳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相关事宜。
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一、援助对象和条件
1、经济特别困难的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
2、工会工作者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
3、工会组织为维护职工群体利益而受到严重侵害的;
4、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
二、援助的范围
1、劳动争议案件;
2、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
3、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
4、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
5、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三、援助的方式
1、法律咨询服务;
2、接受职工咨询、协助维权投诉;
3、代理参加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及诉讼;
4、代理参与非诉讼案件的调解;
5、代写法律文书;
6、代理参与因劳动争议引发的其他诉讼活动。
(一)因劳动争议引发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履行内容的纠纷,并由当事双方自愿调解,或相关部门指定调解且当事人自愿参加的,调解委员会应予以受理,并做好登记。
(二)一般劳动争议先由所在辖区或单位调解委员会受理,复杂疑难、跨地区、跨单位劳动争议由市调解委员会受理,或者由相关调解委员会共同受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 1、一方当事人已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2、经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已经生效的; 3、已经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调解解决的。 (四)对于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采取措施缓和当事人情绪,不得激化矛盾,并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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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群众维权
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援助及普法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律师通过参与陪同领导接访、律师值班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权益。律所始终热心关注弱势群体维权工作,在川内地区率先成立民工维权中心, 并先后设立了青少年、妇女、民营企业多个维权热线或服务中心,每年代理的免费案件占受理案件总额的15%以上。
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连续十余年被省、市评为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姚建、周波律师先后荣获“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党员律师王红梅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党员律师姚建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维护社会稳定优秀律师”。
发展历程
1994年,四川绵州律师事务所成立
2002年,四川绵州律师事务所成都分所成立
2003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7年,更名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
2008年,北京道融律师事务所成立
2008年,荣获“四川省律师行业抗震救灾先进集体”
2010年,被授予”四川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3年,被司法部表彰为“维护社会稳定优秀律师”
2013年,被授予”四川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7年,律所业务收入突破3000万元
社会荣誉
社会荣誉
社会荣誉
忠诚党的事业 竭诚服务职工
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 SICHUAN DAORONGMINZHOU LAW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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