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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手册——第8期

文档/电子书行业202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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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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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小型微利企业应满足什么条件?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如何
计算?............................................................................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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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企业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应如何扣除?...............................................14 

1.小型微利企业的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4 

3. 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之前多预缴的税款如
何处理?.........................................................................7

4. 制造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如何加计扣
除?................................................................................7

5. 哪些行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8

6.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
策?................................................................................9

7. 2021年10月申报期,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需准备哪些资料?.............................................................10

8. 如果企业在今年10月份申报期没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
除,以后还可以享受吗?................................................11

9. 最新的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是如何规定
的?..............................................................................12

1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在税务上应如何处理?............................................................15 

12.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的规定是什么?........16 

13.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如何计算?...............16 

14.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区分征收方式吗?.....17 

15.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申报表如何填写?.....18 

16.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如何享受?...............19 

17.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发布之前2021年已经缴纳的个税如何处理?.....................................................20 

18.个体工商户申请代开货运发票时,还预征个人所得税吗?...............................................................................21 

19.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1 

20.个人为单位提供担保获得的收入应该按照什么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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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个人在公司年会上获得的网络红包是否征收个人所得 税?..............................................................................23  

22.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4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 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1.小型微利企业的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政策时涉及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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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四、……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

2.小型微利企业应满足什么条件?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如何计算?

……

3.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之前多预缴的税款如何处理?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管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相关规定执行。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四、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4.制造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如何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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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批发和零售业。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一)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

1.烟草制造业。

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6.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5.哪些行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

2.住宿和餐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

六、……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文件规定:“一、关于2021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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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二)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公告第一条适用于2021年度……”

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文件规定:“一、关于2021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问题

8.如果企业在今年10月份申报期没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后还可以享受吗?

7.2021年10月申报期,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需准备哪些资料?

四、执行时间

……

四、执行时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文件规定:“一、关于2021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问题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

本公告第一条适用于2021年度……”

(一)……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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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第一条适用于2021年度……”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文件规定:“三、关于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的问题

9.最新的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是 如何规定的?

四、执行时间

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10%/(1-10%)

(二)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 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一)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企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6目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其中资本化项目发生的费用在形成无形资产的年度统一纳入计算:

‘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是指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1目至第5目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和‘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计算方法具体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文件的解读:

举例:假设某公司2021年度有A和B两个研发项目。项目A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为9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为12万元;项目B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为1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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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公告的计算方法

10.企业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应如何扣除?

扣除问

项目A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为10万元[90*10%/(1-10%)],按照孰小原则,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为10万元;项目B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为11.11万元[100*10%/(1-10%)],按照孰小原则,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为8万元。两个项目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合计为18万元。

两个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为21.11万元[(90 +100)*10%/(1-10%)],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为20万元(12+8),大于18万元,且仅需计算一次,减轻了工作量。

企业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人工费用等相关支出,凡纳入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具的公益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上述费用未纳入公益性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企业相关费用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四、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

(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公告明确的计算方法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相关费用的

……

1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在税务上应如何处理?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产购置发票的,以发票载明金 额为计税基础;不能提供资产购置发票的,可以凭购置资产的合同(协议)、资金支付证明、会计核算资料等记载金额,作为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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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定:“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

(二)企业核定征税期间投入使用的资产,改为查账 征税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摊销年限,扣除该资产投入使用年限后,就剩余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摊销额并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 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

……

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3.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如何计算?

……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

四、关于执行时间和其他事项

14.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区分征收方式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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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申报表如何填写?

事项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 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

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

……

四、关于执行时间和其他事项

16.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如何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 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

……

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

四、关于执行时间和其他事项

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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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发布之前2021年已经缴纳的个税如何处理?

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

四、关于执行时间和其他事项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 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二、房屋产权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三、关于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四、关于执行时间和其他事项

……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18.个体工商户申请代开货运发票时,还预征个人所得税吗?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四、关于执行时间和其他事项

……本公告第三条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19.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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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

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0.个人为单位提供担保获得的收入应该按照什么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

21.个人在公司年会上获得的网络红包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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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

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22.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

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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