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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分类其他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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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台政策措施
1、《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 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 发展的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 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 国务院台办、 国家发展改革 委经商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科 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 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税务总 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林业局、旅游局、银监 会、证监会、保监会、文物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 出 台若干措施如下。
一、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 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
1.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的企业(以下简称“ 台资企业 ”) 参与“ 中国制造 2025 ”行动计划适用与大陆企业同等政策。 支持台商来大陆投资设立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 企业并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设计中心,相应享受税收、投资 等相关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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