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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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
宜兴市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政策
宜兴人社
目录
创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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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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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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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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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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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创业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
一次性扩岗补助
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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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篇
求职创业补贴
▋适用对象
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在宜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
▋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1500元/人。
▋咨询电话
0510-8798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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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篇
就业见习补贴
▋适用对象
见习人员: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毕业年度在校生,未实现初次就业的中专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毕业生及毕业年度在校生,未实现初次就业的16-24岁失业青年。
见习基地: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经我市认定的企业单位。
▋补贴标准
对参加就业见习的学员,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生活补贴,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学员生活补贴由基地先行支付,政府给予基地补贴。
对承担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按照接收就业见习实际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工作补贴。
▋咨询电话
0510-8798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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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篇
一次性扩岗补助
▋适用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
▋补贴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咨询电话
0510-8797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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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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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
在我市从事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咨询电话
0510-87983345
按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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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篇
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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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咨询电话
0510-8798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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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篇
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
招用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
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所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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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咨询电话
0510-8798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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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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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租金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创业失败社保补贴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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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篇
一次性创业补贴
▋适用对象
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宜首次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
▋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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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10-8795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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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篇
创业租金补贴
▋适用对象
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宜首次成功创业,租房营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
▋补贴标准
3年内每年据实给予上限为6000元的创业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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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10-8795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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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篇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适用对象
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宜首次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吸纳各类城乡劳动者就业的,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12个月(含)以上的。
▋补贴标准
3年内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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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10-8795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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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篇
创业失败社保补贴
▋适用对象
首次在宜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
▋补贴标准
按经营期间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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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10-8795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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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篇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适用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业的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贷款额度
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符合雇佣6人以上的创业项目,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一)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贴息标准
在执行规定利率范围前提下,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市级财政对金额在3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支持,超过30万元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的50%给予贴息(不分段计算),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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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10-8795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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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篇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适用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当年(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大学生等符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群体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贷款额度
每实际新招用1人最高可申请10万元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二)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贴息标准
在执行规定利率范围前提下,借款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市级财政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至LPR+50BP的部分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咨询电话
0510-8795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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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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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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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篇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自主选择具备职业培训资质且在宜兴市职业培训机构目录清单的培训机构参加社会化就业技能培训,取得政府补贴培训目录清单中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
▋补贴标准
按相应的补贴标准给予个人最高2000元/人职业培训补贴。对纳入宜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清单的,高级工补贴标准在补贴基准基础上按规定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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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10-8798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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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篇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
本市用工企业或列入本市职业培训机构目录清单内的培训机构组织企业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紧缺型高技能人才社会化培训并在我市申报考核,取得政府补贴培训目录清单中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
▋补贴标准
按相应补贴标准给予最高4300元/人职业培训补贴,对纳入当年宜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清单的,高级工及以上补贴标准在补贴基准基础上按规定上浮。
企业或参保职工个人申请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时,企业职工应符合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及以上(含建筑业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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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10-87966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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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篇
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适用对象
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参保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补贴标准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省培训补贴目录内的,按省培训补贴基准标准进行补贴;不在省培训补贴目录内的,统一按照省培训补贴基准中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项目的 C 类标准进行补贴。对纳入省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清单的,高级工补贴标准在补贴基准基础上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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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10-87983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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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篇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
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职工,重点面向新入职不满3年人员、转岗人员、新录用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根据培训期限,按规定给予企业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的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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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10-8798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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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篇
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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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针对在宜就读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包括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前2年内的在校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毕业前2年内的在校生)开展“创业意识培训(GYB)”。
(一)创业意识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
按我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和补贴标准目录》执行,给予承训院校相应培训补贴。
▋咨询电话
0510-8795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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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篇
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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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处于创业初期或已创业并具有培训需求毕业前两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在校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在校生自主选择我市通过资质备案的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创办你的企业(SYB)”“改善你的企业(IYB)”、“网络创业培训(网创)”等创业能力培训,取得相关合格证书的。
(二)创业能力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
按我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和补贴标准目录》执行,给予承训培训机构相应补贴。
▋咨询电话
0510-8795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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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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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补贴
实习补贴
生活补贴
落户补贴
租房补贴
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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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才篇
学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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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首次在宜就业创业、缴纳社保满12个月、符合我市产业需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受专业限制)。
▋补贴标准
毕业两年内,每年分别给予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1万元、硕士6000元、本科生5000元(“双一流”建设学科本科生6000元)、大专生3000元,全球排名前200强高校的海外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补贴额度按同等标准基础上浮50%(博士1.5万、硕士9000元、本科生7500元),连续享受3年。
▋咨询电话
0510-87981269
实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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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受邀在我市企业实习的普通高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我市接受学生实习并发放实习工资的企业,组织学生到我市企业实习的院校。
▋补贴标准
对实习1个月以上的市外普通高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一次性交通补贴和600元一次性食宿补贴(入住青年人才驿站的不再享受食宿补贴);
对我市接受学生实习并发放实习工资的企业,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和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工资补贴和岗位补贴,享受期限每年不超过6个月;
对组织学生到我市企业实习的院校,以一年内实习时间满3个月的人数为标准,组织学生20人及以上,按每人1000元给予院校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咨询电话
0510-8796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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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才篇
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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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在宜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补贴标准
毕业两年内、首次在宜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3年内每年分别给予博士3万元、硕士1万元、本科生5000元(“双一流”建设学科本科生1万元)、大专生2000元生活补贴,全球排名前200强高校的海外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补贴额度按同等标准基础上浮50%(博士4.5万、硕士1.5万、本科生7500元)。
▋咨询电话
0510-8798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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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才篇
落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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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档案户籍来宜且在宜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补贴标准
毕业两年内、首次在宜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分别给予博士2万元、硕士1.5万元、本科生1万元(“双一流”建设学科本科生1.5万元)、大专生3000元一次性落户补贴,全球排名前200强高校的海外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补贴额度按同等标准基础上浮50%(博士3万元、硕士2.25万元、本科生1.5万元)。
▋咨询电话
0510-8798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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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才篇
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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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来宜就业创业、在宜缴纳社保且在宜兴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包括个人所有及与他人共有)或所购商品房未正式交付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补贴标准
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每年给予博士2万元、硕士1万元、本科生7200元、大专生4800元;每年给予“双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博士3万元、硕士1.5万元、本科1万元;全球排名前200强高校的海外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补贴额度按同等标准基础上浮50%(每年给予博士3万元、硕士1.5万元、本科生1.08万元)。租房补贴发放不超过3年,或自购商品房合同标注交付日期后6个月,以先到为准。实际租房发生额低于补贴标准最高金额的,按实际额发放。
▋咨询电话
0510-8798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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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才篇
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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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来宜就业创业、在宜新购商品房、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补贴标准
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给予博士20万元、硕士10万元、本科生5万元、大专生3万元;给予“双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博士30万元、硕士20万元、本科10万元;全球排名前200强高校的海外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补贴额度按同等标准基础上浮50%(博士30万元、硕士15万元、本科生7.5万元)。
▋咨询电话
0510-87981269、8798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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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才篇
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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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补贴、实习补贴、生活补贴、落户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均不含劳务派遣人员、财政供养人员。
学费补贴、实习补贴、生活补贴适用于总投资30亿元以上且列入无锡市级以上重大产业项目计划、市属国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制造业(C类)全类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类)第65大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购房补贴中本科生、大专生适用于总投资30亿元以上且列入无锡市级以上重大产业项目计划、市属国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制造业(C类)全类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类)第65大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民办医院、民办学校(培训机构除外)须博士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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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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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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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保管指南
求职招聘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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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篇
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保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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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一般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就高校毕业生而言,档案材料一般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毕业前学习情况、入党或入团情况等方面的文字记载材料。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
1.什么是人事档案?
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中一般有高中学籍材料、高考报名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硕博学习相关材料、在校奖惩材料、党团材料等等。
2.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包含哪些内容?
(1)如果你已经就业: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由就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保管;到非公有制企业或社会组织就业的,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保管;
(2)如果你暂未就业:由原就读高校(一般保管两年)或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共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保管。
3.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放哪里保管?
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保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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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格落实省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5号)文件精神,目前按照“简化求职就业手续”要求,已全面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4.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否需要办理协议鉴证、报到手续?
我市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要求,取消档案收费和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
5.人事档案保管是否收取费用?
目前,江苏省已实现全省人才档案通查,省内各公共档案管理机构存放的人事档案均可通过APP及网络平台进行查询,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或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注册登录后即可进行档案查询。
6.如何查询人事档案保管地?
注意: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通信、专人转递或邮政特快转递等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或保管档案!
宜兴市档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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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于每周三下午,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市场(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89号)举办线下招聘会,可以通过登录“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无锡版块-宜兴)(https://www.js365job.com)、或者“苏心聘”微信小程序了解详情,联系电话:0510-87970920。
(一)线下招聘
除了参与线下招聘会之外,毕业生还能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从线上了解心仪岗位。
(二)线上招聘
(1)招聘网站。毕业生可以通过访问“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无锡版块-宜兴)
(https://www.js365job.com)
了解各类企业招聘信息和具体岗位。
(2)小程序。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苏心聘”小程序,在左上角修改所在位置,点击首页上方搜索框,搜索心仪的企业和岗位,也可以点击“找工作”、“找人才”、“招聘会查询”等服务模块,获取海量岗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