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陕西航信微刊 锚定十四五 推动高质量发展

陕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陕西航信微刊

锚定十四五 推动高质量发展

2月

2023

目录

一、陕西航信召开党员干部工作规划座谈会
二、财税知识培训
三、学习身边榜样
四、2022年度劳动竞赛先进经验分享
五、销售快报

陕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召开党员干作规划座谈会

2023年1月30日,陕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召开党员干部工作规划座谈会,坚持问题导向,就新形势下“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进行工作规划,梳理工作目标。2023年工作规划:一是坚决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和航天信息党委的各项部署,坚定不移贯彻航天信息新战略,扎实推进公司转型升级进程。二是对现有客户资源与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实现对客户的分类分级及网格化管理。三是以原有大企业客户为基础,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挖掘新的项目信息,实现多次增值。四是以爱信诺企业服务平台为载体,围绕小微企业用户推出多种营销产品,利用产品+服务组合套餐深度拓展附加增值业务。五是智慧产业以智慧公安业务为核心,利用“智慧公安”项目的平台建设优势,向区县延伸和推广。

财税知识培训           客户运营中心整理
       ——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

1.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预计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请问能够享受什么减免税政策,又该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此,您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20万元,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并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2.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日,自行开具了4张免税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如果我公司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您符合上述规定,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开具的免税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后,纳税人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财税知识培训
      ——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

3.我是一位市民,2023年1月3日在办税服务厅代开2000元的发票,由于超过按次纳税500元的起征点,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税款,代开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我是否能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第四条规定,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因此,您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予以退还,您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代开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追回。
4.我是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5日,自行开具了1张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下游客户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尚未申报纳税。请问对于这笔销售收入,如果我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已开具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您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您已向购买方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予以作废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方可就此笔业务适用减征增值税政策。否则,需要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销售收入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财税知识培训
      ——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

5.我是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25万元。请问我是否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就部分业务放弃上述减免税政策,按照1%或者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2023年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用含税销售额换算销售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本公告发布后出台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根据上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未重复明确销售额的换算公式,比照上述公式原理,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财税知识培训
      ——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

7.我是A市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在B市和C市都有建筑项目,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额60万元,其中在B市的建筑项目销售额40万元,在C市的建筑项目销售额20万元,我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第九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你公司2023年一季度销售额60万元,超过了30万元,因此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在机构所在地A市可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建筑服务预缴地B市实现的销售额40万元,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在建筑服务预缴地C市实现的销售额20万元,无需预缴增值税。    
8.我是一位市民,有商铺用于出租,2023年4月一次性收取此前的12个月租金144万元,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您在2023年4月一次性收取的此前12个月租金144万元,平均每月租金收入为12万元。其中,2023年1月-3月的月租金超过10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但2022年4月-12月的月租金未超过当时15万元的免税月销售额标准,因而无需缴纳增值税。

财税知识培训
      ——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

9.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6日转让一间商铺,剔除转让商铺的销售额后,预计1月份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申报时应注意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你公司在办理1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填报界面,准确录入“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本期销售额。若扣除后的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将扣除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10.我公司为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额15万元,全部在1月4日开具发票,其中10万元开具免税发票,5万元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按规定可以适用3%减按1%征收率政策,请问应当如何办理1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对应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你公司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经开具的免税发票和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税销售额,按照上述要求填报。

财税知识培训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三者之间的区别

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个自然人想要独自创业,应该选择什么形式呢?是个体工商户,还是个人独资企业,或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这三者的区别。
 定义
(一)个体工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
(二)个人独资企业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具有法人资格。

财税知识培训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三者之间的区别

所得税缴纳
(一)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就其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根据是否达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标准,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4.优惠政策:
(1)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3)自2004年1月1日起,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知识培训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三者之间的区别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
(二)个人独资企业
1.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同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法》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3.优惠政策: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以下简称“四业”),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 养殖业 饲养业 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10〕96号)

财税知识培训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三者之间的区别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有别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3.当公司进行分红,如果投资方为自然人,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如果投资方为法人,取得的股息红利属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可以作为免税收入处理。
4.税收政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

学习身边榜样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优秀员工:
产品技术中心:兰伟
西安第二分公司:周峻辉
西安第三分公司:杜向东
西安第一分公司:王  鹏
陕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2022年度劳动竞赛先进班组:
(一)云托管云开票班组:西安第二分公司
(二)大客户推广班组:营销中心二组
陕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2022年度劳动竞赛先进个人:
(一)云托管云开票班组:
  西安第三分公司 杜向东
  西安第二分公司 程  亮
(二)大客户推广班组:
  营销中心 石  峰
  营销中心 展文雄

杜向东——西安第三分公司
    通过电话服务、面对面推荐等方式积极与客户沟通阐述云托管云开票的优势,在推广过程中不断地学习,不断优化推广流程,锤炼销售技巧,拓展推广渠道,并主动地与同事分享在推广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做到互帮互助,起到了“传帮带”的作用。2022年在云开票、云托管业务推广过程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较好地完成推广任务,同比增长92%。
程亮——西安第二分公司
    在工作中,凭借着自己的专业知识,不仅对产品出现的各类问题能做到及时处理,同时将相关要点能迅速提炼出来,并告知用户注意事项。2022年云托管和云开票的销售工作取得了杰出的成绩,扫码开票,清单导入,票无忧等软件也有较多的销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为公司云托管和云开票业务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石峰——营销中心
    维护、深挖老用户,了解老用户实际业务和信息化发展,引导、沟通税务信息化业务;将延长壳牌和中船重工档案馆纳入了陕西省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单位。签约并实施了步长制药有限公司的发票系统一、二期、中石油合资公司发票系统等项目。挖潜重点税源户,全年电话沟通用户数500多户,宣贯公司情况和税务信息化业务。
展文雄——营销中心
    加强团队建设,带领的两名员工全部完成了当年任务额度的60%以上。创新销售方式,帮助企业完成了财务共享系统、发票池建设项目、业务系统开票与手工登录开票的合并、发票升级融合改造项目。签订了陕西医药集团派昂医药开票系统双备方案、国网陕西省电力发票升级融合改造项目、中国电信陕西分公司发票维保项目、中国移动陕西分公司发票维保项目等项目。

2022年度劳动竞赛先进经验分享

销售快报

宝鸡市中医医院云化数据中心及网络安全系统建设项目
陕西延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销项发票项目
西安外国语学校批量开票项目 
西安西京初级中学批量开票项目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扫码开票项目
曲江池遗址公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扫码开票项目
北京恒泰丰餐饮有限公司西安南门店扫码开票项目 
郑州顶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扫码开票项目
陕西兴盛原置业有限公司批量Pro项目
西安新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费项目
西安亮丽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项管理XDBS服务费项目
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开票服务器服务费项目
陕西振彰食品有限公司销项管理DSM服务费项目
陕西文投大宗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销项管理XDBS服务费项目

陕西华氏医药有限公司销项管理XZDS服务费项目
陕西文投大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销项管理XDBS服务费项目
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费项目
西安亮丽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费(个人薪资申报)项目
西安市国际港务区金帝酒楼有限公司销项管理DSM服务费项目
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天鼎有限公司销项管理DSM服务费项目

销售快报

¤ 陕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95113
¤ 公司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志诚商务C座5层
¤ 公司网址 :http://sn.aision.com/

陕西航信微刊

Copyright © 2024 陕西妙网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陕B2-20210327 | 陕ICP备13005001号 陕公网安备 61102302611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