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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SSC月刊202410

其他分类其他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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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C月刊

HELLO哈啰

2024年10月

◆ 来自员工服务的咨讯

职能中心-员工服务中心:400-072-0026

目录

contents

◆ 实习生管理

◆ 开具《离职证明》是“权力”还是义务?

◆ 案例分享

◆ 人事机器人切换

◆ 使用社保卡遇到问题?

隐瞒七年内13份工作履历遭辞退,判决:辞退合法!

SSC月刊

202410

实习生日薪制,出勤时(上班一次、下班一次)使用钉钉打卡进行考勤,考勤为弹性打卡,时间设定早上9点-10点打卡对应下班时间18点-19点,除去中午午休的1个小时,每天工时还要满8小时。超过此时间段打卡均记为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迟到早退每超过2小时按照事假半天处理;如当天迟到早退满1小时按照事假半天计算。每人每月补卡次数为8次,忘记打卡的请在15个自然日内完成补卡操作且请在当月完成,逾期不再接受任何补卡申请。
除上海、杭州、武汉职场内实习生,外地实习生外勤打卡即可。如部门需要实习生线上办公或周末出勤,请邮件告知SSC-孙鹏飞(04171)。实习生休假一个月以上,建议办理离职后续再入职。

实习生管理

考勤管理:

海螺人事机器人是哈啰大前端团队开发的一套基于商用大模型(chatGPT、通义千问)和向量数据库(Milvus)实现的智能问答系统,基于人事相关的业务场景导入的语料文档信息,回答员工相应场景的问题。如在使用中有任何疑问可钉钉联系:孙鹏飞(04171),政委机器人暂时不做切换。

实习证明开具

实习期满2个月可以申请实习手册盖章或实习证明。
手机版申请流程:钉钉-哈啰-HR系统-开证明
电脑版申请流程:钉钉-工作台-HR系统-服务中心-开证明
实习手册盖章前请将内容填写完整,领导签字后:
上海/其他地区:请至莘庄中心1号楼6楼茶水间员工服务台进行办理
杭州:请至杭州11楼205工位-孙鹏飞处进行办理
实习证明会在实习生提交离职申请,审批流程到SSC后发放电子版到实习生邮箱和短信里。

实习生发放薪资同正式员工。

薪资发放

人事机器人切换为海螺人事机器人

如部门对实习生有特殊管理要求可钉钉联系孙鹏飞(0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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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径:钉钉-工作台-机器人-海螺人事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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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

使用社保卡遇到问题?

社保卡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如果忘记实体社保卡密码,持卡人应当到社保卡服务机构网点进行密码重置。
如果忘记社保卡银行账户密码,可以咨询对应社保卡服务银行进行密码找回或重置。
如果忘记电子社保卡密码,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APP中“忘记密码”进行密码找回或重置。

社保卡金融功能长时间未激活,后期还能激活吗?

可以激活。
根据金融监管的有关规定,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需要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前往卡面所标明的社保卡服务银行的柜台办理,同一银行的全国网点均可办理激活。

社保卡显示“封存”怎么办?

如果社保卡状态为封存,可到社保卡服务机构网点、社保卡服务银行网点或者通过社保卡“跨省通办”等线上服务渠道启用社保功能,金融功能需要到社保卡服务银行网点进行激活。

社保卡的银行账户显示被冻结怎么办?

社保卡银行账户显示被冻结时,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前往服务银行网点办理解冻。

跨省流动就业需要注销之前的社保卡吗?

持卡人跨省流动产生工作地、参保地等变化的,需确认持卡是否仍在享受原地的就业、社保(含医保)等政府公共服务的情况,如无此类情况,需注销此卡。

在两地各有一张社保卡,需注销吗?

如手中有两张社保卡,首先需确认卡的应用状态。对于状态为正常的社保卡,需要确认持卡享受当地就业、社保(含医保)等政府公共服务的情况,如无此类情况,需注销此卡。对于状态为不可用的社保卡(如挂失、注销等),需到服务银行网点对其银行账户进行临柜注销。忘记密码,不影响注销。

社保卡过期怎么办?到哪里换?

社保卡有效期满时,可前往社保卡服务银行网点或线上服务渠道申请换领。通常情况下,社保卡有效期即将到期前,各地人社部门和社保卡服务银行会通过短信、公告等方式进行提示。部分地区社保卡上已标注有效期限。持卡人可在社保卡有效期满前六十日申请换领,换领社保卡的流程与新申领相同。目前,实体社保卡过期不影响电子社保卡使用。

是否可以在任意地区补换社保卡?

持卡人可以在全国任意地区线上补换原发卡地的社保卡。异地居住人员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掌上12333APP等渠道,在线办理社保卡补换,享受线上提交申请,卡片邮寄到家的“跨省通办”服务。

补换社保卡后需要重新激活吗?

补换社保卡后,需要启用社保功能和激活金融功能后,才可使用对应功能。
启用社保功能,可到人社服务窗口或社保卡服务银行网点办理,也可通过电子社保卡APP及小程序、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掌上12333APP或本地社保卡线上服务渠道办理,具体可咨询当地12333电话服务热线。
激活金融功能,需要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前往卡面所标明的服务银行的柜台办理,同一银行的全国网点均可办理激活。

社保断缴后续缴,社保卡需要重新办理吗?

不需要。社保断缴不会直接导致社保卡注销和不能使用。社保卡有效期内,对已启用社保功能和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持卡人可以正常凭卡享受各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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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C月刊

202410

开具《离职证明》是“权力”还是义务?

2024年3月6日,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收到劳动者Q先生的投诉,反映Y公司未按规定向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崇明大队立即上门开展调查。经查,Q先生于2014年3月入职Y公司,从事统计员、销售、后勤工作,2024年1月8日离职。2024年1月25日,Y公司为其在网上办理退工手续。公司为Q先生开具了《离职证明》,并通过微信方式向Q先生发送了电子版离职证明,同时通过邮寄的方式向Q先生寄送出书面离职证明。但Q先生对《离职证明》中表述的 “本人提出辞职”的内容表示不认可,故拒绝接收该《离职证明》。执法人员同时查阅了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该证明已具备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基本要素。根据调查情况,执法人员认为该公司不存在未按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违法行为,向Q先生告知了调查结果,并建议其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综合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本案中,Y公司已向Q先生出具了符合法律规范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通过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的方式向Q先生送达了该证明。故该公司不存在未按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违法行为。如劳动者与公司因离职证明中表述的内容而产生的劳动争议,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是法律苛以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而绝不是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权力”,用人单位违反该义务,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情简介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单位认为网上办理了退工手续就不影响工人继续找下家工作,因此认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开不开无所谓。但办理退工手续与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不能混为一谈。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一是对于劳动者的失业待遇而言,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对劳动者自己处于失业状态的证明。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是职工失业后办理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依据。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对于劳动者再就业而言,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对已经终结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以及原劳动合同的证明,为其再就业提供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及《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7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入职新单位时,新单位将向劳动者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以排除产生双重用工等劳动纠纷。若原单位未按规定向劳动者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将有可能影响劳动者能否顺利地进入新单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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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C月刊

202410

隐瞒七年内13份工作履历遭辞退,判决:辞退合法!

“履历是我的,我只是少写了一部分,并没有对履历造假,这不能算是欺骗!”S女士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然而,她的辩解却忽略了一个事实:一个人的过往履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这个人对新环境、新事物的适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等,这些因素对于用人单位在了解新招聘人员时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大兴法院审理了一起由隐瞒工作履历应聘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

2022年4月,S女士在某网站应聘甲公司职位,所投简历写明:2015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仅有4段工作经历。2022年5月,S女士入职甲公司,同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入职后经甲公司查证,S女士在2015年毕业后的7年时间,曾在17家公司任职,且大多数均在试用期被辞退或离职。故甲公司于2022年6月7日以S女士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为由,在试用期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向S女士发送《辞退通知书》,6月8日S女士在《签收回执》上签字确认收到上述通知书。双方均认可S女士工作至2022年6月10日,双方于该日解除劳动关系。现S女士请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以及未能及时开具《离职证明》所导致的工资损失、社会保险费损失、住房公积金损失等。

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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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法官说法

根据本案相应证据,法院审理认为S女士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未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劳动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甲公司以此为由在试用期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妥。对S女士关于甲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因未开具《离职证明》导致工资损失14天,予以支持,超出期间不予支持;要求甲公司支付租金损失、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损失,于法无据,亦不予支持。S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诚实信用原则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劳动法领域的重要原则。劳动者在以往工作单位的工作起止时间以及工作经历是作为工作履历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当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但实践中,为获得优质的工作岗位,有许多劳动者对简历进行“美化包装”,甚至“工作经历造假”。用人单位可依据法律规定或单位相应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本案告诫劳动者,在建立或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当恪守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如实公布职位要求、待遇等内容,共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政委们:
我们为您提供了政委机器人来解答大家在工作中遇见的常见问题,这些问题涵盖了流程制度、系统操作、团建费查询、查阅往期月刊等,欢迎大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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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端:钉钉-哈啰-机器人-政委机器人
如大家有任何疑问、意见可钉钉联系-SSC孙鹏飞(0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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