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见
资本公积金新规
参与管理权监督权经济收益权
律顾问:
2005年《公司法》规定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因为当时一些上市公司年底借助债务重组扩充资本公积金,再在年报前将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粉饰业绩。新法对此作出修改规定,允许资本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与此直接影响的是上市公司的分红制度。分红的前提是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亏损后可以进行分红,而一家能分红的公司才具有吸引力。
依据: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项宇伟 律师
北京观韬(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担任众多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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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
无法弥补公司亏损时
资本公积金可以用于
弥补公司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