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说明书
2024年版
【指南一】创新型中小企业
【指南二】“专新特新”中小企业
【指南三】首版软件和工业软件
【指南四】制造业单项冠军
【指南五】食盐追溯体系建设
【指南六】工业设计中心
【指南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指南八】工匠人才培育
【指南九】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
【指南十】质量标杆企业
【指南十一】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指南十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方向(12个方面)
制造业高端化
(二)支持产业链产业集群能力建设方向(3个方向)
制造业智能化
制造业绿色化
【指南一】生鲜乳加工增量
【指南二】生鲜乳喷粉
【指南三】特色产业集群
【指南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
【指南二】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指南一】节能技术改造
【指南二】节水技术改造
【指南三】综合利用项目
【指南一】创新型中小企业
一、基础条件
1.在自治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 《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工业企业和主导产品为为工业企业提供工业软件的中型、小型、微型软件企业。
2.企业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3.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评价标准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 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
或满足下列直通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2.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1.公告条件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方向(12个方面)
制造业高端化
【指南二】“专新特新”中小企业
二、认定条件
一、基础条件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方向(12个方面)
制造业高端化
1.在自治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工业企业和主导产品为为工业企业提供工业软件的中型、小型、微型软件企业。
2.企业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3.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 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直通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指南三】首版软件和工业软件
1.申报条件
二、工业软件
1.申报条件
2.支持方式
一、首版软件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方向(12个方面)
制造业高端化
(1)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企业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 发,其功能或性能有较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含该产品构成的功能模块、嵌入应用、二次开发及支持支撑服务等)。
(2)凡企业研制开发仅限于自用的软件产品,或用户单位委托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属于“首版次软件产品”。
(3)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起算时间以申请时问为准),与申报产品版本号相符。
(1)申报企业须为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的企业。
(2)工业软件研发要有企业正式批复的软件研发计划 书(包括软件功能、经费投入、研发时间及投入团队及人员情况)
(3)工业软件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与申报产品版本号相符。
(4)工业软件产品用途为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仓储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方向,且须用于对外服务或销售。
(5)软件产品研发投入包括:相关研发人员人工费用、软件开发配套软硬件投资、招投标、软件测试、专利申请等费用。
(6)产品取得软件著作权后销售到账额累计100万元以上。
(1)按自治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予以奖补。
【指南四】制造业单项冠军
二、申报条件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方向(12个方面)
制造业高端化
1.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
(一)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业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业企业;
(二)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方向的制造业企业;
(三)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专业发展指标。
(1)长期专注并深耕于制造业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至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的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市场竞争指标。
(1)申请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3位或者全球前5位。
(2)申请产品质量精良,生产技术或制造工艺较高,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3.自主创新指标。
(1)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
(2)拥有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
4.经营管理指标。
5.企业合规指标。
(1)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
(2)企业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指南五】食盐追溯体系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方向(12个方面)
制造业高端化
1.支持自治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开展食盐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提升我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数字化水平。
1.区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2.已建设食盐追溯系统并接入国家食盐追溯系统平台。
3.申报期内无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信用内蒙古”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4.企业需提供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 故的承诺书;如发现不实承诺,将被列入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黑名单,两年内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指南六】工业设计中心
二、申报条件
三、资金用途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方向(12个方面)
制造业高端化
1.国家级、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
1.我区注册地;申报企业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需是专门设立。
2.符合《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3.申报期内无失信记录。
所获得资金应当用于创新能力建设、智能化和绿色化转型升级等高质量发展方面,不得用于采购原材料、工资支出、偿还债务等与高质量发展无关方面;
【指南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方向(12个方面)
制造业高端化
1.重点支持医药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
1.在我区注册的医药企业;
2.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
3.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且达到支持节点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指南八】工匠人才培育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方向(12个方面)
制造业高端化
1.2023年度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申报条件
1.已被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单位评选为2023年“大国工匠年度人物”或被自治区总工会等单位评选为2023年“北疆工匠”;
2.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
3.“大国工匠”或“北疆工匠”本人无失信行为,失信记录未修复的不得申报(以“信用中国”、“信用内蒙古”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指南九】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方向(12个方面)
制造业高端化
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新技术产业化应用指导目录》
1.自治区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创新成果转化项目于2023年1月以后建成投产;
二、申报条件
【指南十】质量标杆企业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方向(12个方面)
制造业高端化
1.2023年已被评为全国质量标杆企业
1.在自治区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
二、申报条件
【指南十一】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方向(12个方面)
制造业高端化
1.在自治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信企业,主导制定、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2.标准发布时间要求为2023年。
【指南十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方向(12个方面)
制造业高端化
1.国家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自治区新认定的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2.2023年度国家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3.自治区新认定的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1.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1)已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2)上年度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使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3)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
(4)申报企业(单位)无失信行为。
2.自治区制造业创新中心
(1)自治区工信厅新认定的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2)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
(3)申报企业(单位)无失信行为。
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1)已被工信化部认定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2)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
(3)申报企业(单位)无失信行为。
4.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1)自治区工信厅新认定的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2)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
(3)申报企业(单位)无失信行为。
【指南一】生鲜乳加工增量
二、申报资格
一、支持方向
(二)支持产业链产业集群能力建设方向(3个方向)
制造业高端化
1.有效利用产能进行生鲜乳加工的我区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
1.区内注册乳制品加工企业;
2.已取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
3.已认定为国家或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含子公司);
4.同一盟市区域内、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多家企业可指定一家牵头合并上报;
5.存在委托其他乳制品加工企业进行加工的,受委托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
(1)在自治区内注册经营的的乳制品加工企业;
(2)具备加工相应资质条件。
6.企业需提供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 事故的承诺书;如发现不实承诺,将被列入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黑名单,两年内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指南二】生鲜乳喷粉
一、支持方向
(二)支持产业链产业集群能力建设方向(3个方向)
制造业高端化
1.销售淡季及时收购生鲜乳进行喷粉的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
1.区内注册乳制品加工企业;
2.已取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
3.已认定为国家或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含子公司);
4.同一盟市区域内、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多家企业可指定一家牵头合并上报;
5.存在委托其他乳制品加工企业进行喷粉的,受委托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
(1)在自治区内注册经营的的乳制品加工企业;
(2)具备喷粉相应资质条件。
6.企业需提供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的承诺书;如发现不实承诺,将被列入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黑名单,两年内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二、申报资格
【指南三】特色产业集群
二、申报条件
一、支持方向
(二)支持产业链产业集群能力建设方向(3个方向)
制造业高端化
重点支持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1.集群主导产业为所在地的支柱或特色产业,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需聚焦细分领域,且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区乃至全国前列。重点支持主导产业属于自治区8大产业集群和16条重点产业链产业集群;
2.集群占地面积一般不超过100平方公里,近三年 产值均在15亿元以上,中小企业产值占集群总产值的60% 以上,主导产业产值占集群总产值的60%以上,集群主导产业产值近三年年均增速不低于5%;
3.拥有不少于1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或者2家以上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和高企;
4.集群产业链布局合理,关键环节配套能力较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供销一体化协同协作机制较完善,建立通用生产设备、物流、仓储、人力、设计共享机制,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强;
5.集群有较强的协同创新能力。近三年集群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不低于5%,或有效发明专利年均增长率不低于8%,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5个。积极参加主导产业的标准制修订工作。集群内建设有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或创新平台不少于2个;集群内研发人员占比不少于6%;
6.集群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高,数字化装备和系统应用广泛;“用云上平台”成效显著,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不低于8%,工业软件应用率稳步提升,实现集群企业重要生产数据联通;开展主导产业数字化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推进‘机器换人’,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
【指南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
二、工作要求
一、支持方向
制造业智能化
1.以盟市作为试点单位,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的重点产业链开展试点,2024年选择3-5个盟市,以后年度视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一)优选重点产业链。
试点盟市立足自身产业基础和优势特色,至少选择一条规模较大、企业集聚度高的产业链作为转型试点的重点方向,向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倾斜。
(二)确定改造企业。
试点盟市要在确定的重点产业链中,选择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企业作为数字化改造的重点对象,特别是要优先将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发展潜力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企业纳入改造范围,数字化改造企业数量不少于100户,实施期内产业链规上企业“应改尽改”、规下企业“愿改尽改”。
(三)优选服务商。
试点盟市结合产业链企业数字化改 造的共性特点和个性需求,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数字化 转型服务商,供企业自主选择。服务商应具有良好的行业知 识积累、数字化改造实施能力和较为完善的行业服务生态,有相关领域的成功案例且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
(四)强化政策保障。
试点盟市要完善工作机制,出台切实有效的配套支持政策,提升政策宣传、资源对接、评估诊断、平台支撑等公共服务能力,强化人才培训、金融支持、 安全保障等各领域支撑。加强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数字化转型支持力度。
三、 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
四、 组织实施
制造业智能化
(五)做好总结推广。
试点盟市要完善工作机制,出台切实有效的配套支持政策,提升政策宣传、资源对接、评估诊断、平台支撑等公共服务能力,强化人才培训、金融支持、 安全保障等各领域支撑。加强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数字化转型支持力度。
(一)资金使用。
试点盟市立足自身产业基础和优势特色,至少选择一条规模较大、企业集聚度高的产业链作为转型试点的重点方向,向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倾斜。
(二)绩效管理。
试点盟市应结合试点工作要求,确定绩效目标。盟市工信部门应当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分年度开展绩效自评。自治区工信部门组织开展 中期和期后绩效评价,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限期整改或收回专项资金。
(一)组织申报。
(二)专家评审。
(三)公示与批复。
【指南二】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制造业智能化
获得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申报内容包括国家批复文件和批复方案。
一、支持方向
【指南一】节能技术改造
二、申报条件
一、支持方向
制造业绿色化
1.重点支持冶金、化工、建材、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等重点用能行业实施用能设备优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改造、余热余压余气回收利用和大数据中心提升电源使用效率 (PUE 值)的节能技术改造。
1.企业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
2.改造主体和申报项目主体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和节能政策,企业正式生产运行1年以上;
2.改造主体和申报项目主体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和节能政策,企业正式生产运行1年以上;
4.传统制造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节能改造,预计年节能量在2000吨标准煤(含,当量值)以上,数据中心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节能改造,电源使用效率 (PUE 值)降低到1 .3;
5.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形成的节能量可监测、可核实;
6.要求项目在2022年1月1 日后到申报之日前建成投产;
7.鼓励企业多种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打捆申报;
8.项目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
9.优先支持各盟市节能技术改造企业清单内企业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指南二】节水技术改造
二、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制造业绿色化
1.重点支持钢铁、化工、有色金属、食品和发酵、纺织等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高盐废水结晶分盐、高温凝结水回收利用、循环冷却水零排放,膜法处理及回用等节水技术改造。
1.企业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
2.企业用水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和标准,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单位产品水耗达到国家或自治区相关行业用水定额要求;
3.申报项目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施,核准(备案)文件、节能审查批复文件资料齐全;
4.申报项目企业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了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符合《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要求,节水量可监测、可核实;
5.项目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年节水量在5万吨(含)以上,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6.要求项目在2022年1月1日后到申报之日前建成投产;
7.项目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
8.优先支持自治区认定的节水型企业申报和节能节水诊断提出的项目。
【指南三】综合利用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制造业绿色化
1.重点支持冶炼渣、电石渣、脱硫石膏、粉煤灰、煤矸石、化工渣、尾矿等工业固废生产绿建材、陶粒、工程骨料、微晶玻璃、超细化填料、提取有价金属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
2.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电叶片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1.企业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和综合利用政策;
3.项目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施,核准(备案)文件、节能审查批复、环评批复、土地规划手续、安全评估等文件资料齐备;
4.申报项目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产品符合《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2019年版)》或《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综合利用技术工艺设备条件要求,大宗工业固废、再生资源企业年综合利用量1万吨以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电叶片等再生资源年综合利用量5000 吨以上,废塑料、废纸年综合利用量在1000吨以上,有效带动相关行业创新、循环、低碳、绿色发展作用显著;
5.申报的项目应以利用自治区内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为主。具有完善的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形成的综合利用量可监测、可核实;
6.要求项目在2022年1月1日后到申报之日前建成投产;
7.项目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