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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分类其他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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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清风
廉洁经办

04

2024年第04期

主办:西安市碑林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党风廉政建设电子期刊

foreword

卷首语

栉风沐雨•砥砺前行

       廉者,政之本也。廉洁从政,秉公用权,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廉洁奉公树立新风,正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达到的五个具体目标之一。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纠治‘四风’,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以这次主题教育为契机,善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从思想根源和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百年大党必将如同参天大树,根深叶茂、生机勃发。
摘自《新华社》

《碑林清风  廉洁经办》 西安市碑林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办

contents

党建标题

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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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学习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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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社论评论

守好自己的“一口井”
守好自己的“一口井”
 始终保持劳动本色
 始终保持劳动本色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保持纪律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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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专题

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
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推进会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
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传达学习全省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
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传达学习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推进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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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推进会

来源:秦风网

        3月20日,全省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在西安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也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抓手,直接检验着我们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体现着新时代加强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落细落实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和责任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会议强调,要围绕构建“责任共同体”,不断坚持和完善纪委监委综合协调、职能部门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派驻机构全程监督、市县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紧夯实各方责任,不断凝聚专项整治强大工作合力。要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对着问题改,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领域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全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症下药,推动点上与面上问题、个别与共性问题、新问题与老问题一体整改,以一个个问题的整改解决惠民生暖民心,不断提升专项整治实效。要畅通举报渠道,精准处置线索,查处典型案件,强化通报曝光,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让群众感受到自己的事情有人管、自己的利益有人护。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政策策略,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最大限度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促进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坚持边查处、边完善、边教育,通过专项整治提升行业系统治理水平,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落地,以高质量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市(区)、县(市、区)纪委监委设分会场。

       4月10日,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推进会在西安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乎民心民愿、事关党性党风,是执政所需、现实所需、事业所需。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统一部署,聚焦乡村振兴、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黑除恶等方面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坚决有力纠风治乱,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议强调,要抓实问题线索处置,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建立专门台账,做好分类处置。要强力推进案件查办,坚持严的要求、严的氛围、严的举措,盯紧盯牢“关键少数”、关键环节,从严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实际问题。要抓住重点解决问题,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对着问题改,聚焦各领域整治重点问题,全面自查自纠,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因地制宜、靶向施治、边查边改,推动点上与面上问题、个别与共性问题、新问题与老问题一体整改,着力提升整治实效。要督促提升治理效能,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深化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健全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坚持严肃惩治与严格教育结合,推动集中整治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要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对待问题严肃认真,依规依纪依法,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最大限度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扎实开展督促指导,综合运用各种方式进行一对一督导,把问题找实、把症结找准、把根源找深,做好同向联动、同题共答,真正推动集中整治任务一贯到底。要加强领导、工作、力量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注重统筹融合,把集中整治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三个年”活动结合起来一体推进,确保取得群众可感可及的实际成效。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乡镇(街道)一级,各市(区)、县(市、区)纪委监委设分会场。

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群众身边腐败和
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

来源:秦风网

03/学习专题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指出,“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既彰显了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更是对亿万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神圣承诺。
       党的二十大以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聚焦、深化。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作出具体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明确要求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加大对腐败案件中发现的“村霸”“街霸”“矿霸”等的整治力度。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到党的十九大以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再到党的二十大以来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体现的正是我们党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上坚定不移、一以贯之的决心。

       纪检监察工作是人心工作、群众工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群众最关切的现实需要、最反感的作风问题、最痛恨的腐败现象,严查“蝇贪蚁腐”,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成色更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的二十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长期性任务,发扬斗争精神,揪出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仅2023年1至11月,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处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7万起,批评教育和处理9.6万人;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2万个,批评教育和处理7.6万人。但也应该看到,基层“微腐败”并未绝迹,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有的冒领惠农资金补贴,有的截留群众养老保险金,还有的窗口单位干部存在“怕、慢、假、庸、散”等问题……因此,必须持续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的惩处力度,才能让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确保党的执政基础坚如磐石。
       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在哪儿,正风肃纪反腐的焦点就在哪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越是任务艰巨,就越是需要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纠治一切影响中央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关注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选准“切口”开展有针对性整治,推动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新征程上,“民心工程”范围更广、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更需要把监督做在日常、抓在经常。纪检监察机关要践行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监督力量下沉,着力破解基层监督难题,促进监督更好融入基层治理。过去一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化对基层监督工作的指导,研究起草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意见,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还推动全国1757个县对6.5万个村(社区)提级到县(区)纪委监委监督。新征程上,要继续坚定不移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健全基层监督网络,推动基层监督走深走实。同时,要针对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形成维护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的一年,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继续坚持下去,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持续加强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月1日,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传达学习全省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部署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国之大者”,是坚持人民至上、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2024年,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要结合实际情况,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领域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和责任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会议强调,专项整治工作是深化“三个年”活动、聚力“八个方面”等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更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的具体表现。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要把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解决群众最关切的现实需要、最反感的作风问题、最痛恨的腐败现象入手,以时不我待、积极作为、真抓实干的精神,高站位、高格局、高起点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细落实。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组织干部学习领会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实质,充分认识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抓紧抓实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发挥派驻监督作用,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要找准职能职责,落实主体责任。收到省纪委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后,及时要求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起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聚焦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违规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带头梳理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根源,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见效。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紧围绕专项整治任务,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将适时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精准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提醒教育;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严格执纪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月12日,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传达学习全省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部署推进会精神,部署落实整治养老社保领域,以及人社、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具体措施。
       会议指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乎民心民愿、事关党性党风,是执政所需、现实所需、事业所需。驻厅纪检监察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统一部署,聚焦乡村振兴、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黑除恶等方面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坚决有力纠风治乱,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议强调,要畅通举报渠道,全面起底问题线索,狠抓线索处置;强力推进办案,强化系统施治;深化以案促改促治,统筹抓好警示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实事求是,既惩治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又注重保护与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要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对待问题严肃认真,依规依纪依法,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最大限度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督促做好按期精准调度,成立督导检查组,扎实开展督促指导,综合运用各种方式进行一对一督导,把问题找实、把症结找准、把根源找深,做好同向联动、同题共答,真正推动集中整治任务一贯到底。要加强领导、工作、力量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注重统筹融合,把集中整治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三个年”活动结合起来一体推进,确保取得群众可感可及的实际成效。

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传达学习全省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部署推进会精神

来源:秦风网

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传达学习全省群众
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

来源:秦风网

02/社论评论

守好自己的“一口井”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俗话说,“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但对于为政者而言,这样的思想绝不可有。只有靠着“正俸”过日子,才能少出事、不出事。史料记载,朱元璋向地方派任官员时,将他们带到一口水井旁教导:“做清官,靠俸禄过日子,就像守着一口井。井水虽不满,但可养活一家老小。如果不满足,非要从外面取水灌入井内,满了就要加高井台,一旦台被水溢,就会殃及你的乌纱帽,甚至身家性命。”这一番话,被后人称为“一口井”哲理。为政者当以此为鉴,守好自己的“一口井”。
       《旧五代史·晋书》记载,高汉筠在襄州供职时,有吏私赠白金五百两。高汉筠说:你不是多剥削农民,就是多榨取了商贩,“吾有正俸,此何用焉!”遂将白金悉数上缴,并告诫该吏不可再为。高汉筠不贪不占,得以清白一生。清代《庸闲斋笔记》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叶桐山任河间通判期间,负责发送粮饷,到继任者来交接时,余资已累至三千金。按既往“惯例”,叶桐山可在离任时拿走这笔钱,归为己有,但他“悉置不问”。继任者得知此事后,派人拿着钱追至途中,“以成例请”。叶桐山拒绝道:“不受羡,即吾例也。”试想,倘若高汉筠、叶桐山等人贪恋金钱,就可能以权谋私,到头来就守不住自己那口“井”了。

       历史上,很多为政者都信奉“一口井”哲理,秉持操守,不多取、不贪恋,得以青史留名。从公孙仪拒鱼、杨震拒金、包拯拒礼,到山涛悬丝、苏琼悬瓜、周新悬鹅等,这些清官廉吏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摒弃身外之物,拒绝不义之财,不取非分之礼,才能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守得住根本,从而避免走向歧途,丧失了为官者的本分。否则,看似贪了钱财、占了便宜,实则得不偿失、毁了自己。
  福建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苏树林被查处后这样忏悔道:“1994年,我刚当厂长的时候,我妈就跟我说,你当官了,要干干净净、清清白白,挣多少就吃多少,只吃槽子里的,不吃槽子外的。2014年的时候,她又跟我说起了那段话……正好20年,无言以对。”“吃槽子里的”,话虽然很朴素,但富有哲理,和“一口井”哲理具有同样的意义。对党员干部而言,靠着合法收入生活,不去贪恋自己那口井之外的“水”、那方槽之外的“食”, 就不会脱轨越界、脱纲离谱,就能坚守廉洁、干净干事,也能让自己过得安心、安业、安定。
  读史明理,以史资政。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历史老人”的忠告在不同时期会惊人的一致。无论是“一口井”哲理,还是“吃槽子里的”告诫,都给人以警醒、启迪和深思。每名党员干部都应认识到,只有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才不会公权私用、蝇营狗苟,才不用担惊受怕、遮遮掩掩,才不会沦为投机者“围猎”和驱使的对象。当下,党员干部践行党纪、强化党性、廉洁自律,不妨从“守好自己那口井”“坚决不吃槽子外的”做起。

 始终保持劳动本色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劳动,是共产党人保持政治本色的重要途径,是共产党人保持政治肌体健康的重要手段,也是共产党人发扬优良作风、自觉抵御‘四风’的重要保障。”劳动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在磨炼心志、提升人格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育人价值。如何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的育人价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始终保持劳动本色,防止因脱离群众而产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必须回答好的重要时代课题。
        劳动具有丰富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可以树德、增智、强体、育美,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容易实践,也是最有效的提升心性、完善人格的方法之一。有位教育家曾说过:“我们深信,只有通过汗水,有老茧和疲乏人的劳动,人的心灵才会变得敏感、温柔。通过劳动,人才具有用心灵去认识周围世界的能力。”人们通过劳动,不仅能够获得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可以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实现人之为人的自由本质。尤其是对于掌握公权力的领导干部而言,躬身参加劳动,意义更不一般。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让党员、干部参加生产劳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是锤炼作风、联系群众的重要法宝。从毛泽东带领战士和乡亲们挖“红井”,到大生产运动中老一辈革命家亲自动手开荒种菜、学习纺纱;从焦裕禄经常开襟解怀、卷起裤腿,和群众一起翻地、封沙丘、种泡桐、挖河渠,到自称“樵夫”的廖俊波“能在现场就不在会场”……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通过参加生产劳动极大地密切了干群关系,积累了鱼水深情。          同时,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在参加劳动中也得到了切实改进和加强。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劳动能改变人的思想。干部参加劳动,就不会变懒,就能以普通劳动者的身份去工作和斗争,与群众的关系就会更密切,对生产的领导就会更具体,实现领导与技术的结合,促进生产的迅速发展。干部有了劳动的习惯,就不会去贪污、浪费、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大力纠治“四风”,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反对高高在上、脱离劳动,提倡深入基层;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提倡勤俭节约、过紧日子。从实践来看,党员、干部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参加劳动,既能够有效防止因长期坐办公室而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官僚习气,也有助于克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形成真抓实干、诚实劳动、勤勉工作的良好风气。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征程,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宝贵的历史机遇和广阔的实践舞台。广大党员、干部当走出“书本”、走出办公室,与群众同劳动、同吃苦,将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勤劳的双手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通知》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明确要求“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引全党严明纪律规矩,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
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十年磨一剑,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取得丰硕成果、积累宝贵经验。同时也要清醒看到,管党治党还面临一些问题,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不容忽视,政治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等等。一些党员、干部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不深,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聚焦突出问题,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
  以严明纪律作保障,促进全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确立”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要准确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要压实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加强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学习、贯彻、遵守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心定则有恒,志坚方能不惑。定力是人们认识问题过程中的一种判断能力、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纪律定力,就是党员干部在面对风险考验、利益冲突、诱惑干扰时,能够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排除各种干扰、消除各种困惑,做到“风雨不动安如山”。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只有不断增强纪律定力,方能稳得住心神、经得住考验,不被乱花迷眼、不被浮云遮目。
  梳理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那些落马的干部往往是在诱惑、“围猎”面前没有定得住神、立得住脚,失去了应有的纪律定力。有的羡慕奢靡生活、出手阔绰,自甘堕落将手中权力变现;有的发现制度管理中的漏洞,不是想着查漏补缺,而是干起损公肥私的勾当;还有的面临退休或是自感升迁无望,就开始四处奔走谋后路。这些党员干部的共同特点,就是缺乏纪律定力,遇到事情、面对诱惑没有稳住阵脚,纪律底线失守,最终一步步走上不归路。
  保持纪律定力,是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具备的政治素质。转战陕北时,任弼时发现儿子接受了村干部送的玩具,随即严肃地让他归还;老红军黄开群公私分明,始终坚持“公私两个口袋要分清”;“草鞋书记”杨善洲一辈子克己奉公,他经常说,“我手中是有权,但它是党和人民的,它只能老老实实用来办公事,不能用来办私事”……许多优秀党员干部躬身垂范,用行动充分证明,越是风险考验多、利益冲突多、诱惑干扰多,越要坚守纪律规矩,保持纪律定力。
  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增强纪律定力,就是要增强自觉、战胜自己,将外在要求与内在约束有机结合。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到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保持纪律定力

03/党建学习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来源:人民日报

 开栏的话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人民日报》今起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展现党纪学习教育的进展成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4月3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党纪学习教育准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连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通知》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来源:人民日报

  精心谋划部署,抓住学习重点
  北京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全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市委常委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工作安排》。实施方案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对原原本本学、加强警示教育、加强解读和培训、强化检视整改4项工作安排进行认真梳理,分解细化为9条具体措施。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参照中央和市级层面做法,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或党委(党组)会议,同步启动党纪学习教育。
  天津市委高度重视,严格对标对表,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全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出部署安排;召开工作培训会,就贯彻落实方案进行辅导,对12项重点任务逐项解读,并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市委要求,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或安排,细化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各基层党委指导所辖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对党纪学习教育作出安排,确保全覆盖。
  上海市委第一时间组织制定《上海市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全面对标对表,紧密联系上海实际,细化为集中学习研讨、组织专题学习、注重示范带动等10项具体举措;制定《上海市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表》,细化具体工作任务,逐项落实、逐一销号,形成工作闭环。市委常委会坚持走在前、作示范,明确把学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点,形成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开展警示教育等具体工作安排。
  重庆市委常委会举行会议,审议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市委常委会班子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突出以上率下,抓好以案促学,做好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不折不扣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一贯到底。重庆将《条例》辅导课程或教学内容纳入12期重庆市委党校(行政学院)、6期重庆红岩干部学院、133期区县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次,突出抓好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学习教育。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4月9日,中央纪委召开办公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4月19日,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就新修订的《条例》举行集体学习,释放了以上率下、整体发力,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做起,带动全系统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的强烈信号。
  4月9日,中央组织部召开部务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部署要求,审议部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对部机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中央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切实发挥领学带学促学作用,举办读书班,静下心来、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举办扩大学习报告会,邀请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作《条例》解读辅导,示范带动部机关各局级单位迅速行动,把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中央宣传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召开部务会会议,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中央宣传部结合实际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围绕原原本本学《条例》、加强警示教育、深化解读培训等3方面内容,明确12项重点任务;成立中央宣传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召开会议,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结合工委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委党纪学习教育精准有力、取得实效;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宣传交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工委党纪学习教育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来源:人民日报

        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黑龙江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省级领导干部率先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带头逐章逐条学习《条例》,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紧扣学习《条例》,浙江各地结合实际,深入谋划工作举措,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确保规定动作做全做实做到位。杭州市结合实际提出原原本本细学、阐释解读深学、分层培训助学、警示教育促学、联系实际践学等“五个学”具体安排;宁波市谋划提出“五对标五强化”工作安排,印发实施防范形式主义十二条举措和全面提升党纪学习教育质效“十二注重十二切忌”等工作指引,提升工作实效。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既要注重全面覆盖,又要突出对象特点,分级分类、因人施教。”福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让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省纪委监委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推出“秒懂纪法”“纪法微课”等专栏。福建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运用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筹拍警示教育片,汇编警示录、忏悔录,通过分类别分领域分层级开展警示教育,增强针对性与实效性,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山东省委常委会制定带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细化提出每月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具体要求等,为全省各级党组织作出示范。为加强政策指导,山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纪学习教育有关问题答复,就各级党员干部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予以明确答复,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有序推进。
  宁夏压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坚持“一把手”带头,用好违纪违法案例“活教材”,抓好分层分类《条例》解读和培训,确保党纪学习教育高质量推进、取得好效果;同时,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党校教师深入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条例》专题辅导。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条例》着眼加强对全体党员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管理,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划定不可触碰的底线。必须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原则和方针。
  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对党员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二大党章设置纪律专章,强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井冈山革命开始,毛泽东同志就一直强调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增强党的团结与统一的重要保证。我们党成为执政党以后,党中央明确提出“党要管党”的概念,对党员和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十四大党章首次将“从严治党”写入总纲。十六大党章首次把“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写入总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就指出:“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苏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并指出:“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要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严管就是厚爱,是对干部真正负责。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
  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用严管体现厚爱。”
  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
  一系列重要要求、重要部署,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从严管党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思路举措,为做实做细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们党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聚焦“关键少数”抓纪律,健全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管理规范,纪律建设取得重要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5年修订《条例》,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2018年修订《条例》,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将一些新型违纪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增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规定……一系列重要修改,进一步拧紧党纪螺栓、扎紧制度篱笆。
  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条例》。《条例》坚持严字当头,通篇贯彻严的基调,有针对性地细化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以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推动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
  ——压实责任、权责对等,坚持责任上全链条。
  从监督执纪实践看,有的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条例》在第一百三十条针对党员、干部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督促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规范用权。
  实践中,一些党员、干部责任心不强,“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仍有发生。《条例》在第一百三十条充实相关条款,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负责,在解决“旧账”中建立“新功”。
  ——抓早抓小、拓展延伸,落实管理上全周期。
  《条例》坚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精神,明确规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第一种形态中充实“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的内容,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
  从监督执纪实践看,有的党员退而不休搞贪腐,或者利用在职时形成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条例》不仅充实对在职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有关不廉洁行为的处分规定,而且完善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党员干部违规从业、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不因党员、干部离岗离职而降低对其的要求。

       互联网时代党员在全社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仅体现在线下,同样体现在线上,这本身也是坚持对党员进行全周期管理的现实要求。《条例》紧跟时代发展,回应现实需求,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
  ——紧抓关键、不留空白,推动对象上全覆盖。
  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显示,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问题在个别地方仍较突出。不光领导干部,在基层工作的党员、干部也时常发生上述问题。《条例》在第一百四十一条和第一百四十二条把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
  《条例》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在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充实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零七条完善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必须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让每名党员、干部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做到权责对等、失责必问,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要建立有利于干部敢抓敢管、有利于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的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及时了解所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抓早抓小,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各级纪委要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要让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深刻懂得,党员、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
  ——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一个显著特点是既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用严格教育、严明纪律管住大多数,同时又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
  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要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在教育上务求实效,在管理上从严从细,在监督上靠前发力。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约束党员、干部,使党永葆先锋队的政治本色。
  ——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分析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大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错到大错的过程。如果在刚发现问题时组织就及时拉一把,一些党员、干部也不至于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要落实《条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群众的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
  ——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条例》坚持实事求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坚持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和信任爱护干部相统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最大限度防止党员、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积极性。

      日前,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汉中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原主任夏彦成违规办理公租房等问题。夏彦成在任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主任期间,违规为他人分配、调换公租房59套,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合计115.49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安康市中心医院骨科医院原院长李家伟非法收受医疗耗材、药品供应商财物等问题。李家伟任市中心医院骨科医院骨四科主任、副院长、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骨科耗材、药品供应商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合计272.0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咸阳市兴平市政府原教育总督学李参顿违规收受财物等问题。李参顿任兴平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政府教育总督学期间,违规收受小学、幼儿园负责人等礼金2.5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开办学校、学籍转接、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3.8万元。李参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西安市长安区砲里街道西垇村村委会原主任党森民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015年至2020年,党森民任西垇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以收入不进账、虚假报账等方式,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占村集体资金108.17万元。在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补偿期间,与原出纳谢某勾结,将113.94万元补偿款非法据为己有。党森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宝鸡市眉县槐芽镇保安堡村党总支原书记史林怀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等问题。2013年,史林怀任保安堡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安排时任村会计伪造项目合同、竣工验收单,并虚开税务发票等资料,违规套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扶贫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村集体其他开支。史林怀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5起案例,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领域,是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集中整治作为政治任务、政治要求,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始终坚持以问题线索处置、查办案件引领推动集中整治,全面排查问题线索,积极拓展信访举报渠道,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下茬立势突破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摘选:秦风网

04/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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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灰吟》
                                  明·于谦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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