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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作品我写的书2018-07-07
1744

或许是不知梦的缘故,
     流离之人追逐幻影。

不离不弃

目录

1

写在前面的话

2

二十一

3

流浪人间

4

最后的回忆

5

未得山间  沉醉乡野

芳龄永继

6

十里春风

7

白昼之月

8

影响力战役——迪伦与他的时代

9

最美的风景

第一次做出自己的杂志心里是激动万分的,从设计到写稿,这本杂志的一分一厘都是完完全全的“冼婷婷”风格。
杂志名为《空山》。唐朝韦应物《寄全椒山中居士》诗:“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明代高启的《梅花九首》诗其一:“一尊欲访罗浮客,落叶空山正掩门。”清朝的黄遵宪也有《岁暮怀人诗》之二:“十年冷署付蹉跎,归去空山卧薜萝。”“空山”一词之于我而言,是一种向往着的精神境界,是一种豁达的生活方式和处事态度。无论尘世间多少喧嚣与混浊,那座山始终在那里,静静包容着世间一切,山雾氤氲,路隐林深,山中湖心亭的那一座小庙的门前已落满枯叶,林中采药的居士为你留的那一扇门被风吹得一晃一晃。
《空山》收录的是我所撰写的八个作品,有文章、有诗歌、闲暇自娱所作,不求其他,只为博君一笑。

写在前面的话

因为《至爱梵高》,大家又在纪念他了,但我想,他如果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一定会被群嘲的吧,他身上的嘲点实在太多了:穷,不红,没房子,住乡下,去妓院,有梅毒,喜欢长篇大论地写信,感情过于充沛,喜欢交朋友。
尤其穷这一点,基本就是死罪了。
更重要的是,他画的是大部分人看不懂的“当代艺术”。
基本上,一百多年前的人怎么嘲笑他,现在的我们就会怎么嘲笑他。
世道其实从来没变过。

二十一

你想要我的耳朵吗
还是那颗卡在我脊柱里的子弹
不用怕我
我只是一团红色火焰
有时候也是金色的
我会用摘下的麦子给你写信
清晨或者日暮
你就会收到一朵带着露水的向日葵
又或者
你比较喜欢夜空里的激流
我可以带着你去收割城市上空的游魂
他们都是烟花
身后拖着长长的引线
当然
你也可以来我家做客
你一定要坐着四匹马的南瓜车
还要有满满的苦艾酒
你要提前告诉车夫
我就住在三十七岁的柜子里

姐姐,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

流浪人间

初读海子是在初一,彼时的我尚未开蒙,三观处于一种混沌的状态。而海子的诗歌宛若一束穿透云层的强光,让我得以窥见那光怪陆离的诗歌的殿堂。
在读海子的诗歌之前,我不是没有读过诗,但相对于海子的诗歌而言总感觉少了一点灵气。海子的诗歌就仿佛是上帝独独偏爱他而赋予他的一项与生俱来的本能。可以说,海子的诗歌完美地符合了我对于诗歌所有的幻想与要求。
“天空一无所有,为何给我安慰”、“该得到的尚未得到,该丧失的早已丧失”、“我的三次受难:流浪、爱情、生存”……这些诗句仿佛火花一般崩进了我的眼睛里,我的心里。是的,海子是孤独的。

春天,十个海子全都复活

长期在北京郊区的昌平县城离群索居,日子也过得郊寒岛瘦,穷且多病。当这块国土上的伪诗人们忙于给少男少女签名、讲课或者索性改行、下海之时,最后坚持着的诗人却远离尘嚣,躲在象牙塔里写诗,熬自己的心血点一盏灯。我无法猜测他是否考虑过向世俗作最后的谈判与讲和。
以前在书里读到,一次,海子恐怕孤独到极点了,开始怀念人群,怀念人间宴席的氛围,便拐进离住所最近的酒店,和老板商量:“我在这里给大家朗诵我的诗,能否给我酒喝?”长得屠夫般壮实的老板答复,既客气而又冷酷:“我可以给你酒喝,但你别在我这儿念诗。”诗,在人间似乎成了最多余的东西。

海子的诗歌总弥漫着一股浓厚的死亡崇拜,死亡成为了一种仪式,海子则是它最忠诚的教徒。西川评价海子:“这个渴望飞翔的人注定要死于大地。但是谁能肯定海子的死不是另一种飞翔,从而摆脱漫长的黑夜、根深蒂固的灵魂之苦,呼应黎明中弥赛亚洪亮的召唤?”加缪说过: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自杀。
海子追求死亡的原因是因为理想化的世界与现实严重不符,现实压垮了他。海子是位哲学诗人,对于精神世界的一味追求,最终导致了乌托邦的崩塌。现实已然成为了他精神的坟墓,自杀未免也是永生。在他的最后一首诗《春天,十个海子》中他这样写”在光明的景色中,嘲笑这一野蛮而悲伤的海子你这么长久的沉睡到底是为了什么’‘。他用自杀完成了最后的追问,完成最后的诗作,完成了最后的艺术。
海子从故乡的雨水和村庄出发,从南方的水泽、河流起步,走向走向北方的广阔草地与青藏高原,又从精神文化上走向人类文明的源头,最后直抵太阳。

这瞬息的光景   最亲密的距离
穿过时间的缝隙   走过曲折手臂
做个梦给你   做个梦给你

最后的回忆

—————

——————

电话那头回答道:“你不是问我,经过这段时间跟你的相处,觉得你怎么样么?”
我应道:“嗯,然后?”
他说:“我……我想告诉你,其实,我也觉得……你……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儿!” 
我笑着答道:“呵,就像,我觉得你是个很可爱的男孩儿一样吗?”
“嗯!”他很认真的回答。
我问道:“所以?”
他回答:“所以...所以我觉得在你喜欢我的这件事情上没能及时的给你回应我很抱歉!”
我似乎开始有些紧张,但又坚决不能被他听出来我特别期待他的答案。便故作淡定的问:
“那你的回复呢?”
而后,兴许是因为对方的一直沉默,搞得我心里有些许的不安,为了让他赶快给我个答复,不得不实行了一点小计策。
那就是,在电话那头静音超过一分钟的时候,假装挂电话。于是,我就突然对着电话说:“如果你除了沉默,依然没有别的什么想要对我说,那我就先挂了。”
而后,终于在我说出这句话不足五十秒的时间里,等来了这个家伙对我讲出那句用烂在全世界的爱情电影里最老掉牙的台词:
“我喜欢你。”

我永远也忘不掉刚满二十岁那一年的二月十四,我正一一个人在家里陪爸妈吃饭,突然间,接到了一个语气十分急促的电话,我很好奇,赶忙接起问电话那头发生什么事,电话中的声音却是让我赶紧跑到阳台去,还怪我为什么一直不接电话,我说:“我在陪爸妈吃饭啊!你有什么事赶紧说,耽搁久了他们又要催了。”
隔了良久,电话中突然传来:“我……我……我想好了!”
我疑惑道:“想好什么?”

遗憾的是,就算他最终说出了这句话,我们仍然没能在一起,因为后来他仿佛醒悟了般,一次次地对我感叹,说那时我们太年轻,说他只是想找慰藉,可他却不知,直至他把这些话亲口叙述于我的耳中,依然阻止不了,我对他的心动。
一直到他对我告白后的第三年,当初的这个画面才在我心里彻底的死去。就像事情过去很久以后他曾对我说的,希望我对他的记忆,终有一天就如同他的生命那样与世长辞。
当初的告白,也请当作是一场游戏。
可他能做到的,我始终不能,即便我知道自他走后,未来兴许都不会再有人对我说“我喜欢你”。
那之后,我们就都在没有什么密切的联系。

那之后,我们就都在没有什么密切的联系。
再然后,我便意识到,或许这个人,真的已经消失在了我们所能触及的世界里。
但我宁愿相信,他是骗我的。
或许他真的死了,可那些对我又有什么重要呢,反正我已经不爱他了。
八年了,我们相识于八年前的那个夏天,相识原因只是因为他跟我喜欢的歌手是同一天生日,于是我们每天在网络相见,与现实隔绝,却始终在电话里保持着欢呼雀跃。
而今我二十八岁,不再相信网络,也再没办法找到自己想要的爱情,却始终相信情人节是老天送给有情人最珍贵的礼物,愿这一天收到对方告白的你们,都能好好珍惜这份天赐予你们的祝福,情人节快乐,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未得山间  沉醉乡野

一个雨天的午后,我读完了《得未曾有》,这是安妮宝贝改名为庆山后的第一部作品。
合上书,不觉想起《山居秋暝》里的"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这是我所向往的生活,不知今夕何夕,直到尽兴而归。如果可以选择,我真想抛下一切,去山里看树。不怕新生,亦不怕凋落,将自我与人生的境况相互融合,向风找寻时间的线索,向大地倾诉死亡的沉默,向天空感怀生命的喜悦。仿佛信手拈来一朵云,恰好嵌入那一方蓝天里。
生活的经历不能复制也不会再返,即便再发生一次,我们经历的也会是另一种人生。
如何来理解现代?断弦离柱,流年电转,人如跳珠翻荷,一闪即逝在历史的滚滚洪流里。一切变化太快,措手不及。这个时代少有人停驻脚步。我向往"此身如传舍,何处是吾乡"的生活,这样的念头无端端涌上心头。

庆山有这样的打算,而我自己呢?或许会有某个刹那,心中有一瞬间的暮色四合,茫然无措,然而只是闪念,因为无暇,也因无从。我们依然脚步匆匆,为一日三餐疲于奔命;或魂不附体,为永失吾爱痛不欲生;或殚精竭虑,为得失利害寸土必争;或更多的时候,只剩下麻木和疲惫了吧。
有时待在一个环境时间太久,太熟悉,便会不敏感。需要自律来唤醒一些东西,把敏感从麻木里拽一拽,看一看。接触和感知一些新的东西。人需要内心强大,如果心足够强大,便不需要远行。
我喜欢书中,身份不一,性格各异的四个人。喜醉庐山深处,偶作画,爱烹饪造得一手好纯酿的厨师,追求一种自然朴素的生活方式;自起开门望野田,瞑居深山,以毛笔和胶片留贮记忆的摄影师,生活简单而恬静,返璞归真;尘心消尽,十二岁起皈依佛法的年轻僧人,吟诗歌、听唐卡、打篮球、爱电影、背包客……
从未停止思考和修行,以此供奉信仰;竟日有余清,华发苍颜的老琴人,渡尽劫波光风霁月,如伯牙绝弦等子期,诸般往事多少,峥嵘与风烟全在简淡琴音上,调弄出的幽幽古意里飘杳于无形。
由于庆山的记录,原本不相识的他们,却又如此相似。不仅是生活状态上的素直与简净,更多地是一种牵系着内心的态度。

这世界千变万化,速度之快,改变之剧。往往令人始料未及,过快的节奏将我们周遭的一切割裂、碾碎,纷涌而来的凌乱信息尖锐而粗暴地强行灌入头脑,我们的心装了太多杂乱的东西,无法明辨,无力拣择,坠得滞重而疲惫。而这些人,心守一线清明,他们在自己的可选限度里拣择出值得付出与坚持的东西,也无需信仰那样庄严而重大,或许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一个爱好,一种传达出来的状态。
掩卷深思,想起古往今来的诗词、歌赋、写意、花鸟、书法、琴音、禅趣、云涛、襟怀、意境、名言、警句,还有高山流水、阳关三叠、松间明月、曲水流觞,林林总总,形形色色,挤入脑海,涌上心头。

在日益喧嚣、浮躁的当今,《得未曾有》以其平实、简约的语言,娓娓述说,似一杯清心剂、醒脑汤,可以让人冷静下来、放松下来,起码也可以放慢脚步,反躬自责、扪心自问:人生几十年,怎样才是自己最需要、最合适的生活状态?难道真的是像司马迁讥讽的那样"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吗?
我们以为变成了庆山的安妮宝贝变了,读过之后才发现,她未曾改变,不过是看的更高,走得更远了,以更广大的方式去书写人的内心。清明、简淡、坚守、持戒,以此明心辨性,她一直以来所坚持书写的正是这样一种存在方式。对如此境界的追寻,自古至今似乎从未停止,众人汲汲以求的不过是以何种方式方能达成精神的绝对自由,不受这紫陌红尘悠悠万事的牵绊与束缚,于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的尘世里栖得真正的内心平静。
很少有人能做到吧,任光阴荏苒万物改易,找到最想要坚持去做的那件事,从此穿云渡水,以心守一事,定求得清欢。
就像铃木俊隆说过的一句话:"我们研究自己,最终是为了忘记自己。"而我,终将遗忘梦境中的那些路径、山峦与田野,遗忘那些永远不能实现的梦。
至此,满眼尽是仓绿。
还是《心经》说得好":得未曾有,心境踊跃"!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十里春风

“春天是该镶嵌在窗子里看的,好比画配了框子。”

春天,是一个鲜活的季节,万物生长,春光明媚,初阳灿烂灼灼。
春天应该是要出门的,尽览美景, 方不负大好春光。
闲暇时间可约上室友抑或三五好友,去高尔夫球场感受泥土与青春的气息;或在校园骑行,在别墅区看繁花怒放,春光烂漫;或在校道中漫步, 聆听群鸟的欢鸣; 在教学楼的高处, 看层层叠叠的山峦和萦绕撩人的雾气;在校道迎着徐徐微凉的春风,沉醉、徜徉, 和春天撞个满怀, 在新绿里领略春的风光,感受校园盎然的生机。
春夜听雨,听到的是春雨诉说的惆怅。
春雨如诗,飘飘然随风而入,轻柔温婉,如勾人惆怅的江南女子。雨的飘洒,是春的低语, 欲说还休,欲说还休。

已是夜深人静,静静听雨,水的淅沥声应是听雨者的万千思绪, 肆意飞舞,回顾踏进闯字门的日日夜夜,一次次凭栏远眺、掩卷沉思,在社团办公室的伏案夜读,在清晨感受凛冽的风,还有日日夜夜校道的拥挤或冷清,相思小镇的人头攒动及相思桥头寂静的路灯……

春天,应把日子过成一首诗,小径探幽,看桃花灼灼,在新芽中捕抓生活的欣喜和希望,感受春风拂面的柔和,把春天别在衣襟上,心有凝香。
在这春日里,与诗书为伴,把岁月化成美妙的歌,感山河的深沉,叹黄昏的惆怅,把日子过成陈年老酒,在岁月的巷子里,留下深蕴的醇香。

今夜无眠,在雨声里细数一年半里的人情冷暖,大学生活即将过半,起起落落似乎全融入了这春雨里,倾洒在这校园的每一隅。
草长莺飞,书香正浓,春天应是读书的时节。
“窗临水曲琴书润,人读花间字句香”。
春天,应是充满书香气息的季节。或在阳光微煦的清晨,静静地坐在阳光书吧,感受阳光在书页上跳动,智慧在字符间泛光,细读字字句句,邂逅一个个温暖的故事,寻找一个个有趣的灵魂。
午后,可以在旅博楼后的草坪上席地而坐,或听一曲柔和的曲子,或随手翻翻喜爱的诗文杂志;在闲暇的傍晚,带一本书走出宿舍,走进满是书香气息的图书馆。
在这四季之首,在这学期之初,好好充实我们的学识,沉浸在浩瀚的书海中,高举青春的灯塔。
作家三毛曾说:“春天不是读书天。”可我却觉得,春日最适合读书。在这万物复苏的季节里读书,让心在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里沉浮,在精美绝伦的文字里涤荡灵魂。
春日的到来,让人愉悦,在春日读书,汲取智慧,感受精神的富足。春风十里,青草的生机,繁花的艳丽,在岁月的长河中留下醇香。
春水初生,春林初盛,又是一年春风柔。

白昼之月

—————

因为出生的那天外面下着瓢泼大雨,于是他便得了一个名字,雨生。
难产夺走了他的妈妈,从此命运的轮盘开始扭转。
雨生有一个大他四岁的姐姐,是一个长相清纯、笑容明媚的女孩子。童年的时光,是他们一生中最快乐的回忆。
薇拉着雨生的手抓蝴蝶、放风筝,带着他去吃冰棍、羊肉串,雨生总是跟在薇的身后,更多的时候,薇扮演着男孩子的角色,而雨生则显得乖巧听话。
他们住在舅舅家,寄人篱下的日子迫使他们早早学会了察言观色。
更多的时候,他们宁愿出去,到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寻找快乐。
没有人给他们零花钱,他们就捡瓶子,搜集别人吃完冰棍后扔掉的小木棍儿,拿到废品收购站卖,换来了钱当零花钱用。

可能是从小就被妈妈教育长大以后要好好念书,薇小小年纪就立志要考上大学,过上好日子,要带给雨生幸福,然而到了上学的年纪却知道舅舅不肯供她念书。
薇便决定离开。
雨生还太小,她思前想后,最终还是决定自己一个人先走。
那是一个飘着雨的冬日的夜晚,三岁的雨生在姐姐哼唱的摇篮曲中甜蜜地进入梦乡,薇俯下身子轻轻地吻了雨生。
她找到妈妈留给他们的一对玉佛,在雨生的脖子上挂上了其中的一个,另一个留给了自己。
薇流着泪逃离了那个让她和雨生饱尝了种种冷遇的“家”,她希望自己的命运改变,她发誓她要很快回来,带雨生离开那里。
雨生在那个雷电交加的夜晚醒来后,发现身边姐姐的被子里空空的,他害怕得蜷在墙角不停地喊着姐姐、妈妈,然而却没有人回应。
舅舅舅妈到亲戚家串门,第二天才会回家。
雨生在眼泪中沉沉地睡去。
姐姐不见了,舅舅舅妈并不急着去找她,而是更加冰冷地对待雨生。他们恨不得雨生也一起走掉。
薇走后,雨生一下子就孤单了。再也没有人带着他去抓蝴蝶,放风筝,也没有人在他摔倒了以后帮他擦干眼泪。
三岁的雨生似乎是在一夜之间失去了一切。
舅舅舅妈的小孩儿出生以后,雨生常常要做很多家务。不过幸运的是,在雨生七岁的时候,他能够入学念书。

雨生的表弟自懂事起,便对雨生百般刁难。他常常使一些歪点子,害得雨生在家里和学校吃尽苦头。
而雨生却不知道反击,无依无靠的他只能忍气吞声。值得欣慰的事情是,他的学习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即使,他在家里几乎没有温习功课的时间。
这之后的日子便像是驾了车轮一样飞速向前了。
唯一的插曲是,有一年夏天,雨生的表弟溺死在离家不远的水库里。这本是一个悲剧,却使雨生在家里的地位发生了改变。
舅舅舅妈渐渐改变了对他的态度,然而雨生却无法轻易接受他们。
雨生十八岁的时候考上了一所北方的大学。他感激地拿着舅舅舅妈给他的学费坐上了去往北方的火车。
站台上,看着两鬓已经斑白的舅舅舅妈,他忽然就流下了眼泪。
他想妈妈,想姐姐,然而到那时他连妈妈和姐姐的样子都忘记了。唯一可以触发他回忆的是他脖子上的那块玉佛。
在无数个夜晚,他一遍遍地抚摸那上面的凹痕,在心中默念着那个名字:薇。
雨生在大学很辛苦地念书,为了争取全额奖学金整日泡在自习室里。周末休息的时候,他就跑出去做家教,打钟点工来挣生活费。
雨生有一个毛病就是害怕下雨天。常常一到下雨的时候,他就藏到宿舍或者自习室不肯出去。
有一天,外面下着瓢泼大雨,雨生在阶梯教室的角落里算一道数学题,一个长头发的女生在他旁边坐下。
你就是周雨生?女孩子的头发像瀑布一样泻下。

他点点头。
听说你学习成绩很好,可以把你的笔记借我吗?
他于是借给她笔记。
那个女孩子叫月。
那以后的时光里,月总是陪伴在雨生的周围。
天冷了她会提醒雨生加衣服,雨生生病了,她会到医院陪雨生渡过最无聊的时间,雨生害怕雨天,她总是随身带一把足够大的折叠伞。
她一直没有把喜欢两个字说出口,而雨生也一直沉默地面对月。
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无法轻易接受她的感情。
月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父母都是工人。她得知雨生是个孤儿以后更加珍惜两人之间的感情。
在大三的一个夜晚,天空又下起了瓢泼大雨,月回家后想起雨生还在教室学习就跑去给他送伞,中途却被一群流氓劫住。

雨生在医院看到了月苍白的脸,他决定照顾月,在以后的人生中。
月慢慢从伤痛中恢复过来,重新开始生活,但是她无法改变那事实。
就像书上写的:心中的伤痕就像白天的月亮,虽然很浅,却一直存在着。月的眼神变得黯淡无光,脸色总是苍白的。
每一次面对月,雨生的心都会暗自抽搐。
他多么盼望月能够走出往事的阴影。可是,月始终沉默着。 
雨生毕业以后留在了月出生的城市,他找到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为了买房子,过上了节衣缩食的生活。
就在一切都按着雨生的计划进行的时候,薇却出现了,她显得异常憔悴。二十多年过去了,雨生无法相信眼前的这个形容枯槁的人就是他的姐姐。
直到薇掏出了挂在脖子上的玉佛。薇抱住他,久久的,泣不成声,她不停地对雨生说对不起。
雨生早就原谅了她,他对她的思念超过了一切。
薇走进了他们的生活。还不到三十岁的薇却没有工作,她只是零零散散地做一些钟点工,薪水微薄。
她基本没有什么开销,所有的钱都用在了补贴家用上面。她一件衣服要穿很久。雨生心疼她,就买衣服给她,但是她从来没有穿过。
她对自己的过往只字未提。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以后,雨生和月才发现,薇时常在半夜起来洗澡,每次都能听见她在卫生间里断断续续地哭泣。但是,白天的时候,他却对雨生笑脸相迎。
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她洗碗总是会洗很久。

闲下来的时候,她就一遍一遍地刷地板。
雨生有一次半夜被她的尖叫声惊醒。打开灯,他发现正在做噩梦的薇满头大汗。她的身上满是伤痕,有一些像是用鞋刷刷出来的血印。
雨生把薇的事情告诉了月。
月尝试着去关心薇。可是薇似乎一直对月反感。时间一长,她就把这种反感表现出来。
她从不洗月的衣服,做饭也只做两个人的。雨生左右为难,却想不出办法,他想和月重新找地方住。
一方面经济不允许,另一方面又放心不下薇。
月默默忍受着。她从未抱怨什么,只是比以往更加安静。 
终于有一次,雨生出门以后,薇拉着月的头往墙上撞,月险些丧命。
雨生回到家看见倒在血泊里的月和正在刷地板的薇,一下子就瘫坐在地上。
薇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治疗,月被医生从死神手里抢了回来。
只是她再也没有对雨生说过任何一句话。
月悄悄离开了。
没有了月,雨生又一次显得很落寞。他日以继夜地思念月。他想念有月陪伴在身边的日子,想念月总是在下雨天撑起的那把大伞。
雨生后来想起曾经给月讲起过自己的童年,讲起过他最向往的地方是一个没有雨水的城市。
他背起行囊,开始了寻找月的旅途。
中间又辗转了很多年,雨生几乎踏遍了所有的省份。

他的积蓄花光以后,干过很多工作,大部分都是体力活,为了钱,甚至卖过血。
终于,在西北一座小城的长途车站门口,雨生看见了坐在一家报刊店门口,正在看一本书的月。
他微笑地走上前去,轻轻问了句:
这座城市是不是很少下雨?
良久,月抬起头,泪水盈眶。
雨生抬起头看见了蓝蓝的天,大朵大朵白色的云彩慢慢飘过,他知道,这座城市是最适合他和月居住的地方。

影响力战役

——迪伦与他的时代

我们每个人都是多重的,都是复杂的,都是许多自我的混合。——费尔南多·佩索阿
一年前,鲍勃·迪伦得了诺奖,对于这个文学界的最高荣誉,迪伦得到它伴随了太多的质疑。
这个有点嬉皮,穿衣随意,叼着烟,声音沙哑,一头卷发,透着一股不妥协和颓废的男人再一次回到大众视线。只是这一次,他老了,代名词变成了“老而弥坚”抑或“精神一代”。
现在的你会以什么想到鲍勃·迪伦?是《Blowing in the wind》还是《Like a rolling stone》?不过关于迪伦,我们想到的,还应有更多。
真正的鲍勃·迪伦不仅仅是一个诗人,一个歌手。
他支持民权运动,掺和政治可以形成“人道主义文学”,成名于五六十年代的美国,时代赋予这个时代的青年一个称谓——垮掉的一代。

因这个特殊的时代,可以肯定,没有经历那个时代,金斯伯格的“嚎叫”就是一场歇斯底里的表演;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就会成为一次闲的令人蛋生疼感所采取缓解的必要行动;至于列侬和大野洋子的行为艺术就会归类到“淫秽档案”里;而自编自唱、完全没有受到过正统音乐学院调教的鲍勃·迪伦,仅仅单凭少时的天赋自学,可能就不会创作出《随风而逝》、《敲开天堂的门》、《暴雨将至》、《像一块滚石》、《提尔之死》等诸多在当时脍炙人口的歌曲。他们渴望在灵魂的对撞中激发新的生命灵感,在这样的情况下,格林尼治村因聚集了大批的先锋艺术家成为嬉皮士、激进者的大本营。
60年代初,鲍勃·迪伦从老家明尼苏达独自前往格林尼治,时年19岁。
在那里,他接触到大量当时盛行与美国的波普艺术,并结识了很多波普艺术创作人、同领域的歌手、诗人、作家。
在五花八门的聚集者身上,鲍勃·迪伦受到不同形式、不同风格的影响,
为他日后音乐创作奠定了坚实的艺术基础,更重要的是,那里有他自幼喜爱的伍迪.格里斯。
1965年,鲍勃·迪伦受到披头士的影响,开始背上电吉他,人们说他是民谣界的“叛徒”。在当时的听众看来,摇滚乐是商业化的代表,是轻浮和低俗的。他们认为,《Like A Rolling Stone》这样的歌只是抒发了一种私人情感,背弃了传统民谣中深切的人文关怀。

“你是个骗子,我不相信你。”(You are a liar,I don’t believe you.)
鲍勃·迪伦回应背后的意思耐人寻味:“你并不像你所表现出来的那样讨厌我正在表演的歌曲,你只是离开了心理的舒适区,感到有点不适而已。”
当人们渐渐接受了这样的迪伦,时代的动荡随之而来,鲍勃·迪伦开始在混乱的政治动荡中产生了厌倦感。与音乐人、歌手相比,他更像一个革命的工具,大概这种政治化的符号与他内心对音乐最初的向往出现了分歧,开始从从一线民权运动中回归到纯粹音乐的创作上。

也或许这是他艺术道路上一次登高的起点,1975年的“奔雷秀”(Rolling Thunder Revue)巡演,有一夜迪伦戴了张“鲍勃·迪伦”面具上台——他在纽约四十二街看到一间卖各式名人面具的小铺子,
其中竟有一张橡皮面具是他自己的脸,迪伦当场买下了。
当戴着鲍勃·迪伦面具的迪伦上台,观众都傻了,一片肃静,
没人敢鼓掌:这是真的迪伦吗?
还是一场玩笑?
虽然这人唱歌的声音听上去挺像的……

众人狐疑地盯着台上那人唱了三四首歌,直到口琴间奏的段子,鲍勃·迪伦隔着面具没法吹,才把它一把扯下,露出本来面目。
这就是真实的鲍勃·迪伦,我喜欢看鲍勃·迪伦的访谈,他真实,不做作,有一说一。
问:你喜欢任何一位模仿你的抗议歌手吗?
答:不,你听过我唱吗?
问:还没。
答:你坐在那边问一些你自己都不懂的问题,不会很奇怪吗?

问:你为什么不再写抗议歌曲了?
答:我所有的歌都是抗议歌曲,你随便讲个东西,我都可以拿来抗议。
问:你最大的野心是什么?
答:当个切肉的。
问:范围可否再扩大一些?
答:切很大一块肉。
问:你快乐吗?
答:是的,差不多跟一只烟灰缸一样快乐。
这其中无一不透露出鲍勃·迪伦的纯真和可爱,这只是一种关于音乐的平衡,并不意味着妥协。

只有抛弃重物,才能重新找到支点。鲍勃·迪伦常常有意贬低自己的成就,以免别人对自己抱有太高的期望。
因为观众的期望并不基于艺术本身的逻辑,而常常混杂了太多的外部因素。这个过程是痛苦而艰难的,以致于正面的解释变得不可能。
我不是鲍勃·迪伦的忠实追求者,因为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迷恋,如果,每个时代都有因理想的跌落造成的疼感,那么鲍勃·迪伦的音乐就是抚慰疼痛、激发人性美好良药。
在过去有效、现在有效、未来有效。
还记得鲍勃·迪伦唱着的民谣:
白日的时光寂静缓慢,
我们注视前方,
努力使不之偏向,
就像夏日的红玫瑰逐日盛开,
时光寂静流逝,永不复返
是的,对于活在当下的我们,这段时光值得珍藏,是鲍勃·迪伦送给21世纪最好的礼物。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最美的风景

你是此生最美的风景。——苏打绿

(一)

小景是一名高三生。她是铃兰中学唯一个办了走读的高三生。老师和父母都找她谈过话,她倔强的不肯妥协,谁也没有办法,只得让她天天下晚自习后一个人回家。
从铃兰中学到阳光小区的这段路,小景走了两年,最后的一年她不想放弃。尤其是这段路上会有他。小景知道他的名字,很好听的阿风,小景甚至幻想过如果他们之间有了孩子可以叫小枫。她听同学八卦过,阿风是一个很酷的自由音乐者,他走南闯北,在这个孤独的世界流浪。
小景日复一日地走过阿风的门前,阿风每日里排练到深夜的音乐声是小景的燃料。小景觉得她像一颗被埋在土层里的地雷,而阿风则是那个误触的人。
总有一天我会爆炸的。小景每次经过他的门前都会这样想。

(二)

阿风拿着酒瓶站在阳台上,大风穿透他的身体,他的耳边仿佛还回响那个讽刺的女声:“先生,我们公司也不是垃圾回收站,您这样子的,我建议您可以去洗把脸,照照镜子……”
阿风任由酒精麻痹他的神经。如果他今晚死在这里,明天会不会有条新闻是:XX男子因不堪受XX音乐公司侮辱而自杀。或许这样,他的音乐就会得到重视呢? 阿风讽刺的想。
一个穿着校服的高中少女进入了阿风的视线,阿风记得这个女孩,每天晚上都会从这里经过。她一个人居然也不害怕! 阿风心想,高中真美好啊!
阿风看着活泼的少女疲倦的心宽慰了不少。他想,也只有她会夜夜陪着自己,也只有她会夜夜听得到这自己排练的首乐曲了,或许这个高中女孩才是他唯一的忠实的听众。不过,只希望她不要觉得是噪音才好。
好像又有灵感了呢! 阿风转身回了屋子,只留下呼啸的风。

(三)

今天举行了百日誓师大会,小景一个人胡思乱想着走到了阿风的门前。她有一种冲动,她想敲开阿风的大门,冲进去,向他说声谢谢,如果能抱一下他最好了。
阿风看着少女站在他家的门前,或许有些疑惑今晚怎么没歌声吧!明天他就要启程去上海了,朋友把他介绍到一家酒吧里当驻唱。今晚的这首歌送给我这个可爱的小听众吧: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
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
我要忘了你的眼睛
穷极一生寻不完一场梦
……
小景听着从房子里传来的歌声。她想,最美好的东西留最后吧。等我高考完,我一定要认识阿风。
阿风轻轻地唱着,不知为何觉得有些难受。触景生情吧,他想。
马路上只剩下路灯发出微弱的光,大风呼啸而过,呜呜的声音传了很远、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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