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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银行天津分行《反洗钱 我回答!》电子期刊 2024年第2期总第6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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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 我回答!》

打击洗钱犯罪  维护金融秩序

第2期

2024年
第2期总第6期

天津分行内控合规部主办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目录

contents

2024年第2期总第6期

[监管动态】

01/反洗钱大事件 | 2024年第一季度
02 /2024年4月央行公布反洗钱处罚信息
03/ 2024年5月央行公布反洗钱处罚信息
04 /2024年6月央行公布反洗钱处罚信息
05 /反洗钱行政处罚分析 | 2024年第一季度
06 /《一文看懂受益所有人变迁》

[以案说险】

01/女毒贩用男友账户收款,因“贩毒+洗钱”获刑!
02/全球最大洗钱案曝光!幕后老板从中国卷款63亿美元潜逃英国,助理“逆袭”成富豪
03/央视《新闻直播间》| 延安宝塔警方成功侦破“购买黄金洗钱”案

[知识问答】

01/反洗钱措施是否会侵犯客户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02/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到底包括哪些内容?

[深入分析】

01/《中国金融》|完善新时代反洗钱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

反洗钱大事件 | 2024年第一季度

◀ 01—1月11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工作情况(2023年)》。数据显示,随着打击治理特别是境外抓捕力度加大,2023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4万余人,同比上升近52%。《工作情况》明确,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国(区)际执法司法合作,严厉打击跨境诈骗犯罪集团的组织者等,以及为其提供人员偷渡、跑分洗钱等帮助的黑产集团组织者、领导者,持续释放从严惩治强烈信号。
◀ 02—1月19日
中美金融工作组在北京举行第三次会议。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致辞。双方就两国货币和金融稳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议题以及其他双方重点关切的问题进行了专业、务实、坦诚和建设性的沟通。
◀ 03—1月22日
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举措。会议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 04—1月23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3日发布《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与实践》白皮书。其中,为落实联合国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增设资助恐怖活动犯罪。同时,为惩治涉及恐怖活动洗钱的犯罪活动,将恐怖活动犯罪纳入洗钱罪的上游犯罪。200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在相关条款中进一步完善了为恐怖活动犯罪洗钱的罪刑规定。
◀ 05—1月25日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米尔济约耶夫于2024年1月23日至25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就中乌关系、进一步深化两国全方位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双方强调,安全与发展是国际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双方将采取措施,推动在打击非法移民和贩卖人口、洗钱、经济犯罪和跨境腐败等领域合作。
◀ 06—3月1日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三十三届第五次全会在法国巴黎召开。全球200多个FATF及区域性反洗钱组织成员和观察员出席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外交部组成中国代表团现场参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建议25(法律安排的透明度和受益所有权)指引文件,讨论建议16(电汇)及释义的修订文本并公开征求意见,同意修订下一轮互评估关于建议8(非营利组织)的评估方法。会议讨论了2024至2026年FATF战略重点,决定提交2024年4月部长级会议通过并作为宣言发布。会议更新公开声明,决定将肯尼亚和纳米比亚列入“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名单(即FATF“灰名单”),同意巴巴多斯、直布罗陀、乌干达和阿联酋退出“灰名单”。会议任命墨西哥的马德拉索女士(Elisa de Anda Madrazo) 担任下任FATF主席,任期为2024年7月至2026年6月。

2024年第2期

2024年第2期

◎ 本文摘自:银丰新融 北京反洗钱研究

反洗钱大事件 | 2024年第一季度

◀ 07—3月6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经济主题记者会。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持续提升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能力,加强对跨境金融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预警。健全科学完备的金融法治体系,加快推进《金融稳定法》《反洗钱法》《外汇管理条例》等立法修法工作。

◀ 08—3月13日

有效惩治腐败,既需要严厉打击职务犯罪,也需要严厉打击下游的洗钱犯罪。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条款作出修改,将自洗钱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国家监察委员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下称《意见》),就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中切实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以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全面推进打击治理洗钱犯罪。

◀ 10—3月25日

中欧金融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中欧金融工作组是根据第十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双方领导人共识成立的合作机制,旨在深化中欧金融领域的交流,加强中欧金融合作。双方金融管理部门分别介绍了中欧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形势以及金融监管框架,讨论了金融机构展业和监管要求、银行、保险和融资租赁机构的市场准入、反洗钱合作以及其他金融监管合作议题。

◀ 09—3月20日

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重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反洗钱调查和协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力度,充分发挥反洗钱在维护金融安全、完善国家治理和促进双向开放方面的重要作用;会同公安部等11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进一步增强反洗钱工作合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在扫黑除恶、反恐、反腐败、禁毒、反逃税、打击地下钱庄等诸多领域取得显著成效。
2023年,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共接收重点可疑交易线索1.3万余份,筛选后对需要进一步查深查透的线索开展反洗钱调查6200余次,向侦查、监察机关移送线索6300余条;协助侦查、监察机关对2600余起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共2.5万余次,协助破获涉嫌洗钱等案件1600余起。

2024年第2期

2024年第2期

◀ 处罚摘要

涉及区域:全国11个省级区域
罚单数量:2024年4月共有56张罚单,其中23张单位罚单,33张个人罚单(按照处罚决定文书的数量统计)
处罚金额:单位罚款总金额约1166.5万元,个人罚款总金额约61.14万元,合计约1227.64万元。
被罚机构类型:银行机构、支付机构
涉及部门:财务会计部、运营管理部、个人金融部、结算管理部、内控合规部等

关于处罚金额的汇总统计,因为央行及各分行公示的信息中经常出现多个原因合并处罚,且无法精确统计出仅为反洗钱的处罚金额,故本文的处罚金额汇总统计中包含除反洗钱之外其他违法事项处罚。

◎ 本文摘自::金融数透社 合规与尽调

2024年4月央行公布反洗钱处罚信息

说明:本文中的数据来源于央行官网各分支机构公布的信息,金融数透社进行整理汇总,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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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央行公布反洗钱处罚信息

涉及区域:全国8个省级区域
罚单数量:2024年5月共有33张罚单,其中13张单位罚单,20张个人罚单(罚单数量按照处罚决定文书的数量统计)
处罚金额:单位罚款总金额约4237.27万元,个人罚款总金额85.75万元,合计约4323.02万元。
被罚机构类型:银行、农信社、支付公司
涉及部门:运营管理部、电子银行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三农金融服务部等
央行总行:本月发布2张反洗钱相关罚单

◀ 2024年6月央行公布反洗钱处罚信息

涉及区域:全国8个省级区域
罚单数量:2024年6月共有22张罚单,其中10张单位罚单,12张个人罚单(罚单数量按照处罚决定文书的数量统计)
处罚金额:单位罚款总金额约502.57万元,个人罚款总金额约22.53万元,合计约525.10万元。
被罚机构类型:银行机构、支付公司
涉及部门:运营管理部、风险管理部、零售金融部、营业部等

2024年5月、6月央行公布反洗钱处罚信息

2024年第2期

2024年第2期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各分行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一季度处罚反洗钱违规机构66家,处罚违规个人115人,处罚金额共计约8884.71万元,其中机构处罚金额约8543.93万元,个人处罚金额340.78万元,双罚率为98.48%.

◎ 本文摘自:银丰新融 

反洗钱行政处罚分析 | 2024年第一季度

◀ 处罚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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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分析

2024年一季度反洗钱行政处罚涉及银行、支付、保险、证券四类金融机构。其中:
银行业被处罚机构数量为58家,处罚金额约为6584.17万元;
支付业被处罚机构数量为5家,处罚金额为1209.89万元;
保险业被处罚机构数量为2家,处罚金额为928.15万元;
证券业被处罚机构数量为1家,处罚金额为162.50万元。
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农信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被处罚的机构数量和金额均为最高,分别为39家和3295.32万元,分别占比67.24%和50.05%.

2024年第一季度反洗钱行政处罚概览图

2024年第一季度反洗钱行政处罚整体情况图

2024年第2期

2024年第2期

2024年一季度,全国内地共有25个省级行政区的金融机构受到了监管反洗钱行政处罚,其中罚款金额前五的地区为吉林、广东、内蒙古、北京、福建,处罚金额分别为1227.647万元、1170.75万元、1152.03万元、1013.59万元、733.90万元。监管处罚金额最高的机构来自内蒙古,2024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对某银行开出大额罚单,机构罚款893.40万元,10位责任人员共计罚款36.60万元,总处罚金额为930万元。

2024年一季度共计115名人员受到反洗钱行政处罚,处罚金额总计340.78万元,包含银行业、支付业、证券业、保险业从业人员。被处罚的部门涉及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零售金融部、公司业务部、运营渠道部、财务会计部门、信用卡部、信息科技部、分行/营业部/支行等,职位包括董事长、行长、副行长、反洗钱管理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支行行长、支行会计主管等。个人罚单金额最高额为2024年3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公布的某民营银行财富创新部专家被处罚25.53万元。

2024年一季度涉及反洗钱行政处罚的66家机构中,“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为首要处罚原因,共涉及47家机构,合计处罚金额约为7766.58万元,具体处罚原因包括:
1.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
2.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
3.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尽职调查等。
排在第二位的处罚原因为“未按规定报送大额或可疑交易报告”,共涉及22家机构,合计处罚金额为4507.88万元,具体处罚原因包括:
1.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2.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3.未按规定对可疑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
4.对可疑交易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未按规定全面、完整、准确地采集各业务系统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保障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的数据需求等。
排在第三位的处罚原因为“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共涉及10家机构,合计处罚金额约为1856.40万元,具体处罚原因包括:
1.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
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

◀ 地域分析

◀ 个人处罚分析

◀ 处罚原因分析

2024年第一季度地域反洗钱行政处罚分布图

2024年第2期

◀ 大额罚单情况

2024年一季度反洗钱行政处罚中,共有3家金融机构处罚金额达500万元及以上,总计2393.87万元,占总处罚金额的26.94%,覆盖内蒙古、吉林、广东,涉及行业为银行业、支付业。2024年一季度反洗钱行政处罚金额最大的机构为某银行,机构罚款金额为893.40万元,个人罚款金额共计为36.60万元。

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于1月4日召开,会议强调“加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强化制度和机制建设”,加强反洗钱措施,对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金融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在向“风险为本”的监管转型,FATF第五轮互评估即将到来,在新时代背景下,义务机构需要不断提高反洗钱工作意识,梳理自身洗钱风险管理薄弱环节,践行“风险为本”原则,充分运用风险自评估结果,确保反洗钱资源配置、洗钱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与评估所识别的风险相适应,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反洗钱工作道路。

2024年第2期

2024年第2期

一文看懂受益所有人变迁

◎ 本文摘自:有界反洗钱 ,作者王静

内容:规定义务机构原则上应当在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业务之前、针对寿险和具有投资功能的财产险业务的保单受益人为非自然人且具有较高风险时,应通过合理手段识别和核实其受益所有人。针对洗钱或恐怖融资高风险领域的,义务机构应进一步获取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适度提高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信息的收集或更新频率。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7日
内容: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3月1日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布
内容: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须依法备案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标题: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内容:切实履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职责方面。待人民银行牵头制定并正式出台联合规章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后,指导登记机关开展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工作。 
◀2022年3月4日
标题:FATF修订《40项建议》
内容:本次修订重点针对建议24<透明度和法人的受益所有权>、以及建议24的释义展开。此外在《术语表》中增加了“提名人nominator”和“被提名股东和董事nominee shareholder or director”的概念解释。《建议》同时指出各国应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以确保主管机关(部门)能够及时确定公司的受益所有权。各国应根据风险程度、各自背景和重要性(不同),决定采用何种形式的登记或替代机制,使主管机关(部门)能够有效获取信息,并应将其决定记录在案。

◀2017年10月20日
标题:银发〔2017〕235 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
内容:反洗钱义务机构应有效开展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识别,提高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度。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
◀2018年6月27日
标题:银发〔2018〕164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容:明确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应当遵循的主要原则,规范反洗钱义务机构开展非自然入客户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的措施。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文件
◀2018年7月27日
标题:银办发〔2018〕130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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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期

◀2023年3月10日
标题:FATF更新《法人受益所有权指引》
内容:《指引》将帮助各国根据修订后的建议24确定、设计和实施适当的措施,以确保作为受益所有权登记处的公共部门或组织持有受益所有权信息,或由能够有效获取信息的替代机制所持有。《指引》解释了相关信息的类型和来源,以及获取此类信息的机制和来源,包括采取多管齐下的方式,结合来自公司自身(持有)、公共部门登记时持有或通过其他措施(所获得)的信息,前提是能够确保快速有效地获取受益所有权信息。
来源:FATF法人受益所有权指引
◀2024年4月26日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内容:明确受益所有人定义;法人、非法人组织应向登记机关提交并定时更新受益所有人信息;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在履行反 洗钱义务时依法查询核对受益所有人信息。
来源:中国人大网

◀2024年4月29日
标题: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发布
内容: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主体应当根据办法规定通过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2024年11月1日
内容:《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正式施行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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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毒贩用男友账户收款,因“贩毒+洗钱”获刑!

◎ 本文摘自: 福建禁毒 北京反洗钱研究

在3颗麻果的贩毒“小案”中层层深入,紧盯毒品来源和资金去向,通过立案监督和引导侦查,锁定贩毒上线人员,并成功追诉“自洗钱”犯罪。近日,经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某因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2万元。
2023年7月25日下午,吸毒人员阿海(化名)从毒贩李某处购买3颗麻果及冰毒,但当阿海到达指定交易地点时,李某恰巧不在,其男友吴某与阿海完成交易。
交易完成后,两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办案人员又从李某家中搜出少量麻果及冰毒。经称量与鉴定,阿海购买毒品共计0.32克,李某家中毒品共计2.01克。当晚10时许,警方将李某抓获。经讯问,李某、吴某对贩卖毒品给阿海的事实供认不讳。

◀ 查毒品来源立案监督追捕贩毒上线

2023年8月21日,该案被移送江汉区检察院审查批捕。承办检察官发现,虽然李某此次仅贩卖少量毒品,但聊天记录显示,她曾和多人表示自己囤货较多。“既然有进货渠道,肯定还有上线。”
江汉区检察院发出补充侦查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调取道路监控、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从中迅速锁定了目标人物时某。随后,该院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将其抓获。
面对聊天记录、转账凭据等证据,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向时某购买350颗麻果和4大袋冰毒,再分4次转账付款2.5万元的犯罪事实。

◀ 追资金去向成功追诉“自洗钱”犯罪

2023年10月,时某、李某、吴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按照反洗钱专项“一案双查”工作要求,细致审查时某的资金流水,发现其微信账户每月流水高达20万元至30万元,且资金转账进出频繁。更值得注意的是,李某和时某供述时,都提到了2.5万元毒资分4次支付,其中7月11日、16日、20日分别转账7000元,7月23日转账4000元。
“特别是7月20日这一次转账。”检察官指出,根据李某供述,其他3次转账均是直接向时某微信转账,但7月20日则是转给时某的男友朱某(另案处理)。

2024年第2期

2024年第2期

◀ 充分释法说理毒贩认罪认罚

“‘自洗钱’是一种洗钱犯罪类型,是通过对其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进行‘漂白’,以掩饰钱财的非法来源而实现自由处置的行为。”检察官解释道,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毒品等7类上游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后,后续的“自洗钱”行为不再被上游犯罪吸收,而是构成洗钱罪。
听到自己还涉嫌洗钱罪,时某情绪激动。对此,检察官反复释法说理,向其解释“自洗钱”行为的定义以及洗钱罪的法律规定,帮助其厘清错误认识,并详细说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最终,时某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2023年12月23日,时某、李某、吴某贩卖毒品、洗钱案开庭,时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最终,被告人时某因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退赔违法所得2.5万元,并处罚金5.2万元;李某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吴某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检察官意识到,其中可能涉嫌洗钱犯罪。经审讯,时某承认,朱某的微信账户是自己控制使用,因担心钱转多了不安全,7月20日转账时,才让李某先转到朱某账户,再转回到自己的账户。
根据李某、朱某的供词,检察官认定时某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资金来源及性质,使用朱某账户收取李某转入的毒资后转入自己名下账户,涉嫌“自洗钱”,遂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追诉。

2024年第2期

2024年第2期

当简雯(Jian Wen,音译)在信纸上挥毫写下那句“那个说‘你很穷’的人:看看我是如何成长为百万富翁的!!!”时,她或许未曾预料到,自己的故事会掀起轩然大波。
3月18日,英国法院判42岁的华裔英国女子简雯参与洗黑钱罪名成立,将于5月10日判刑。警方称,在调查期间查获逾6.1万枚比特币,价值约34亿英镑,为历来查获的最大额加密货币。这些款项被指是来自诈骗集团2014至2017年间欺骗近13万名中国投资者所得。
对于查获的6.1万个比特币,金融时报透露,英国皇家检察处已在高等法院启动民事追偿程序,如果没有其他人有权获得这些资产的话,被没收的资金一半归英国警方,另一半归英国内政部。

◎ 本文摘自:凤凰网《风暴眼》 北京反洗钱研究

全球最大洗钱案曝光!幕后老板从中国卷款63亿美元潜逃英国,助理“逆袭”成富豪

华裔外卖员一夜“暴富”?

“这是一桩蓄谋已久的欺诈案,欺诈手段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法分子还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前后道首尾呼应,环环相扣。”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院教授、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严立新向凤凰网《风暴眼》评价,“该案实际的执行难点尤其是比特币的归属与处置就在于反洗钱国际协调与合作”。
据悉,简雯曾是一名在英国餐馆工作的普通员工,生活简朴。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她竟能突然拥有数亿比特币的巨额财富。人们不禁好奇,简雯究竟是通过什么方式实现这一惊人的转变的?
据报道,简雯坦言,她在中国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长大,并在那里遇见了她的前夫马库斯·巴拉克拉夫(Marcus Barraclough)。2007年,怀着身孕的她和丈夫来到了英国。

2024年第2期

2024年第2期

华裔外卖员一夜“暴富”?

不幸的是,他们的婚姻在儿子出生后走到了尽头。离婚后,简雯在利兹过着节俭的生活,期间她攻读并获得了法律文凭和经济学学士学位。2017年夏天,她迁往伦敦。
为了谋生和抚养儿子,简雯在伦敦东南部阿比伍德的一家中餐馆外卖店辛勤工作,甚至住在餐厅楼下的一间狭小房间里。为了增加收入,她还身兼数职,其中包括处理加密货币。
简雯回忆道,某天她在微信上看到了一则招聘“管家”的广告,出于好奇和需要,她决定联系雇主试试。后来,在肯辛顿的五星级皇家花园酒店,她首次与未来的雇主钱志敏(当时使用化名zhangyadi)见面。这次会面,成为了简雯命运的重大转折点。

金主卷款63亿美元潜逃英国

与简雯会面的金主钱志敏背景复杂。
2014年,钱志敏在中国精心策划了一个“财富管理计划”,成功地从13万名毫无防备的投资者手中骗取了巨额资金。在短短三年的时间里,她吸纳了近63亿美元的资金,之后便迅速卷款潜逃。
警方资料显示,钱志敏出生于1978年,曾经营一家名为天津蓝天格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该企业于2014年3月成立)。在此之前,她的生活经历鲜为人知。
据英国法庭文件披露,蓝天格瑞曾销售投资产品,并承诺投资者可获得高达300%的回报率。该公司还声称拥有比特币挖矿的副业。
然而,英国法庭文件揭露,该公司“使用几乎报废的(挖矿)设备作为幌子,以欺骗潜在投资者”。
最终,钱志敏涉嫌将投资者的资金转入加密货币交易所的一个账户,并在兑换成比特币后携款潜逃。
这场潜逃并非毫无预兆。就在蓝天格瑞成立后不久,钱志敏以高薪和丰厚的奖金为诱饵,成功说服了员工任江涛,使其成为公司的唯一股东和法定代表人。
据悉,钱志敏除了每月给予任江涛高达26948元人民币的薪水外,她还额外支付了他99.7万人民币的一次性奖金。同时,她还以任江涛的名义开设了一个比特币账户,但据任江涛称,该账户的所有资金均由钱志敏掌控。

任江涛表示,钱志敏曾向他保证,如果公司遇到麻烦,她会出面帮他摆脱任何法律困境。
然而,在2017年7月中国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后,钱志敏却迅速逃离出境。
彼时,钱志敏携带了一台装有加密钱包的黑色联想笔记本电脑,该钱包内存有价值数十亿英镑的比特币,装有从任江涛的账户转出的价值几十亿英镑的比特币。
之后,她持着假护照,化名Zhang Yadi潜入英国。

据检察官Gillian Jones KC透露,钱志敏抵达伦敦后,需要将手中的比特币兑换成现金或珠宝等其他贵重物品。
此外,她曾遭遇车祸,因此呼吸沉重、行走不便。更糟糕的是,她几乎不懂英语。因此,她迫切需要一个能够照顾和协助她的人,最好是华人。
正是出于这样的需求,她开始寻找一个可靠的中间人。就这样,她和简雯的命运发生了交集。
疯狂消费引发调查成为钱志敏的助理后,简雯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从阴暗的地下室搬进了一幢位于北伦敦、价值高达500万英镑的大豪宅。
英国皇家检察署详细披露了简雯的奢侈消费清单。2017年,简雯租下了伦敦一处宽敞的六居室房产,每月租金高达17000英镑,且一次性支付了六个月的租金。此外,她还为孩子安排了豪宅附近的贵族学校教育,每学期的学费就达6000英镑。
不仅如此,简雯还为自己购置了一辆奔驰E级轿车,并成为顶级奢侈品百货Harrods的尊贵顾客。法庭文件显示,她平均每月在Harrods的消费额高达3万英镑。

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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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最大洗钱案曝光!幕后老板从中国卷款63亿美元潜逃英国,助理“逆袭”成富豪

随着在英国社会地位的提升,简雯从餐厅员工摇身一变成为珠宝交易商,开始了她的全球奢华之旅。在迪拜,她斥资50万英镑购买了一套公寓;在意大利,她竞拍下一栋价值1千万英镑的威尼斯海景古董洋房;在瑞士,她在梵克雅宝挥霍了7万英镑,又在一家私人珠宝商处花费7.5万英镑购买钻石。
从2017年秋季至2018年末,简雯在伦敦又接连购买了三套房产,分别价值450万英镑、2350万英镑、1250万英镑。然而,由于英国严格的反洗钱法规,她必须提供资金合法来源的证明。
而正是因为简雯未能将足够的比特币及时兑换成英镑,从而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至此,警方将简雯锁定为目标,正式对她展开调查。

突遭逮捕

2018年10月31日凌晨,警方突袭了位于伦敦北部汉普斯特德的一座红砖庄园,对简雯的住所进行了彻底搜查。
在随后的几个小时中,警方缴获了存放在金属罐中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一个粉红色U盘。另外,在简雯的卧室里,警方发现了高达6.9万英镑现金。
当警方察觉简雯试图删除她iPhone上的应用程序时,他们要求她立即交出手机。在另一部iPhone的手机壳内,警方还发现了两张500欧元的纸币以及一张写有密码列表的手写纸条。
次日,警方再次对住所进行搜查,这次他们发现了一个保险箱。箱内藏匿着超过6.1万枚比特币——这一数量堪称英国执法部门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比特币缴获之一。
截至2021年保险箱完全解锁时,这些缴获的虚拟货币价值已达14亿英镑。而按照当前每枚7.1万美元的价格计算,这些比特币的总价值已飙升至43.31亿美元。
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和追踪,简雯于2021年5月终于被捕归案,而审判过程则持续了一年多时间。
2023年,简雯首次接受审判,面对12项指控。最终,2项指控无法判定,10项指控被判无罪。
上周,简雯再次站上法庭接受第二次审判。除了之前尚未判定的2项罪名外,因新发现的钱包证据又增加了一项指控。在这次审判中,陪审团以多数票裁定她犯有三项洗钱指控中的一项(涉案)。对于另外两个问题,陪审团无法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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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简雯的犯罪行为终于落下帷幕:由于涉案规模巨大,简雯被列为A类罪犯,也就是最具危险性、一旦逃脱将对社会、警察或国家安全构成最严重威胁的罪犯。等待她的,将是漫长的铁窗生涯。

背后主谋藏身何处?

案件背后的主使人钱志敏在得知住宅被搜查后,已经第一时间消失潜逃,至今仍不知踪迹。
在英国检方审判过程中,简雯坦承自己确实参与了加密货币的处理工作,但她坚决否认自己知晓这些资金是犯罪所得,并坚称自己是被“那个女人”所蒙骗。
在简雯的描述中,钱志敏的生活显得异常凄凉。由于曾经遭遇车祸,钱志敏的行动变得极为不便,她大部分时间都只能卧床休息,依赖笔记本电脑进行游戏、购物以及比特币交易来打发时间。
“她常常做噩梦,在夜晚尖叫着惊醒,整日只能卧床。谁又能想到,她竟然一直都在使用假身份呢?”简雯感慨道。
回想起这段经历,简雯深感自己被严重利用,“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钱志敏到底身在何处。”她无奈地说。

警方表示,他们仍在全力追踪钱志敏的下落。而简雯则将在5月份迎来法院的最终判决。
据《金融时报》披露,关于那6.1万枚比特币的处理,英国皇家检察署已经向高等法院提起了民事追偿程序,以确定是否有其他合法权利人存在。一旦这些资产被正式没收,将按照规定,一半归英国警方所有,另一半则划归英国内政部。
“假如,是的,假如没有人或其他有权主体去主张和追讨这一块权利,英国内政部和警方自然会在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进行‘分赃’,我想,他们有足够强大的动力去这样做。”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严立新说。
那么13万中国受害者能否获得赔付?严立新向凤凰网《风暴眼》表示,中国政府、司法机关和警方不会坐视不管,有权利就此案进行追逃追赃,英方理应配合和支持,因为双方都是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成员,必须遵守共同的规则。
严立新指出,赃款分割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此案中,英方为破获此案投入了相应的司法执法资源,获得必要的补偿也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但也需要控制在合理的范畴,因此,这一案子,需要通过中英双方的外交协调,司法和警务合作来实现国际法框架下的双赢,方能使得中国境内的13万受害者最大限度的降损成为可能。
谈到案件的难点,严立新表示,涉及虚拟货币的查封、冻结、扣押和处置面临诸多“难以下手甚至无从下手”之难,这也是一个全球难题。为什么会这样难呢?其一,权属认定困难。虚拟资产的账户并非实名制,具有匿名性、分散性和无形性,权属难以清晰,这给查封、冻结等执法行为带来障碍;其次,价值评估标准缺失。虚拟资产没有统一的定价机制,价格波动大,评估和处置难度高;其三,技术手段滞后。执法部门对虚拟资产的运行机制了解不足,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进行取证、追踪和控制;其四,国际协调困难。虚拟货币的跨境流动需要各国监管部门的密切合作,但由于利益诉求和监管标准甚至相关法律法规都不一致,国际协调难度极大。“案件所涉受害者众多,危害极大,影响恶劣,所以,尽快完善涉及虚拟货币‘查冻扣处’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监管和执法共识,加强国际合作,采取趋同一致的措施以打击利用虚拟资产进行洗钱等犯罪,便成为当下各方的必须和急需。”严立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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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直播间》| 延安宝塔警方成功侦破“购买黄金洗钱”案

2024年4月27日10时47分
中央电视台CCTV13
《新闻直播间》栏目报道
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
成功侦破一起“购买黄金洗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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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摘自:圣地警苑 北京反洗钱研究

今年以来
宝塔警方成功打掉两起
以“购买黄金、运输黄金、承兑”为上游
洗钱的电诈犯罪团伙

电信诈骗案牵出黄金洗钱团伙

1月4日,宝塔警方接到赵女士报警称,被他人冒充熟人诈骗3万余元。在侦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被诈骗的资金在短短五分钟内被用于在山东省临沂市的一家金店购买黄金。
据此线索宝塔警方组织警力立即赶赴山东临沂开展工作。经过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和深入研判分析,警方很快找到案件突破口。一头戴鸭舌帽、面部戴口罩的男子,在赵女士被骗当天多次购买黄金,其使用银行卡便是赵女士被骗资金流入的银行卡。围绕这一关键线索,民警们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苏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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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打尽 斩断电诈“洗钱”链条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这是一个与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勾连的专业黄金洗钱团伙。团伙分工明确,人员构成复杂,涉及多个省市。
经过连续多日的奋战,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组织架构和犯罪脉络,一举将以薛某为主犯的犯罪团伙份子全部抓获。随着对薛某的深入讯问,警方研判,该团伙还可能在山西太原、河北唐山等多个省市进行黄金交易。
民警立即兵分多路,先后赴海南、天津、广东等九省、二十多个城市,成功斩断一条以“买、运、销、兑”为完整链条的“洗钱”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查扣黄金11.47公斤。
4月11日,宝塔警方接到群众许某某报警称,其被他人以冒充民航客服的方式诈骗90余万元。在侦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被诈骗的资金在武汉某黄金店购买黄金,这又是一起典型的“购买黄金、运输黄金、承兑”团伙犯罪案件。
民警立即奔赴武汉开展工作,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在购买黄金时戴着棒球帽、口罩遮挡面部,交接黄金时再进行换装,行为轨迹刻意避开监控,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整整一周时间,民警从一条条琐碎的信息中抽丝剥茧,从一帧帧监控视频中寻找踪迹,成功锁定以黑龙江齐齐哈尔籍曹某、湖北鄂州籍张某为首的洗钱团伙。
4月19日,宝塔警方组织警力分别赶赴北京、武汉、杭州、泉州、鄂州、安康等地实施统一抓捕,随成功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
广大金店经营者要在金店安装视频监控,对可疑交易要保留监控影像。遇到顾客购买大金额黄金首饰,要留意交易过程中的细节,一旦遇到可疑情况,应当立即终止交易并及时报警。
利用买卖黄金方式为诈骗等违法犯罪团伙洗钱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切莫被所谓“高额利润”诱惑,充当“跑分客”。
遇到有人销售黄金首饰等物品时,不要贪图便宜而购买,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从事收购行业的人员,在收购物品(如黄金首饰、手机、烟酒、茶叶、电缆等)时,一定要问清物品的来源、查明物品的凭证,千万不要因为贪图利益,予以收购或代为销售。

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

犯罪嫌疑人为快速洗白赃款
利用多人次 多频次
使用多张银行卡
在不同的金店购买大量黄金制品
得手后由专人将黄金制品
送至黑市交易变现
目前此类案件在全国多发
以下防骗宝典一定要看
别当洗钱团伙“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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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措施是否会侵犯客户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答:不会。我国《反洗钱法》规定,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予以保密,非依法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司法机关依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01

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到底包括哪些内容?

02

答:我国《反洗钱法》规定,自然人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客户依法设立或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知识问答

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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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金融杂志 ,作者包明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就反洗钱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完善新时代反洗钱制度体系、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反洗钱之路指明了方向。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作出决策部署。反洗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反洗钱法律制度是金融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加快修订《反洗钱法》,不断完善新时代反洗钱制度体系。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人民银行统筹推进反洗钱法律制度、工作机制、预防体系、打击犯罪、国际合作等各项工作,我国的反洗钱事业实现了从跟随国际标准到部分领域领先的历史性转变,反洗钱工作实现了从“规则为本”向“风险为本”的根本性转变,反洗钱制度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中央对反洗钱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反洗钱工作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反洗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做好修订反洗钱法律制度、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及应对反洗钱国际评估等重要工作。

《中国金融》|完善新时代反洗钱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

不断健全反洗钱法律体系。2007年现行《反洗钱法》开始实施,我国反洗钱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2015年颁布《反恐怖主义法》,对反恐怖主义融资监管职责等进行规定。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增加了洗钱罪,此后根据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需要,先后6次修订洗钱和资助恐怖活动犯罪有关条款,解决了洗钱上游犯罪范围较窄、自洗钱入罪等问题,履行了我国加入一系列国际公约的义务。人民银行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并发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体系。

不断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反洗钱工作涉及立法、司法、执法、监管、外交等多个方面,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和大局意识,不断加强工作统筹协调。2003年,人民银行开始承担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职责,牵头负责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在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逐渐形成了“人民银行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反洗钱工作机制。联席会议设立以来,对监管、执法、国际合作等一系列反洗钱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协调和部署。同时,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牵头,在地方层面普遍成立了反洗钱联席会议,协调推进各地反洗钱监管和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
不断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坚持“强监管”“严监管”主基调,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对反洗钱义务机构开展针对性督促指导,强化对高风险机构和高风险业务的反洗钱监管,不断提升义务机构反洗钱工作水平。2020年至2022年“反洗钱执法检查三年规划”期间,人民银行共对1783家义务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实现了对75家银行、证券、保险和支付行业头部机构的检查全覆盖;完成反洗钱处罚1356项,罚款总额13.7亿元。“严监管”的威慑和警示作用不断加强,义务机构反洗钱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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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加大洗钱活动打击力度。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反洗钱工作价值取向,积极履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调查职责,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各类洗钱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2007年以来,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累计向有关机关移送线索4.57万份,提供金融情报5.85万批次,协助有关机关开展反洗钱调查涉及案件约3万起。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反恐怖融资、反腐败、禁毒、反逃税、打击地下钱庄、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跨境赌博等执法行动,取得积极进展。2022年,人民银行、公安部牵头多部门联合印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进一步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

不断深化反洗钱国际合作。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积极参与反洗钱国际治理,不断深化反洗钱国际合作,讲好“中国故事”,分享“中国智慧”。人民银行代表我国政府先后担任亚太反洗钱组织(APG)联合主席、欧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EAG)主席、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主席,长期担任FATF指导委员会成员,深度参与反洗钱国际规则制定。派员参与对韩国、丹麦、越南等十多个国家的反洗钱国际评估和国际合作审查。持续深化反洗钱双边合作,与阿根廷、澳大利亚等国家签署监管谅解备忘录,与61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情报机构签署谅解备忘录。

新时代对反洗钱制度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健全反洗钱制度体系是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新时代推动反洗钱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尽快完成修订《反洗钱法》,夯实完善反洗钱制度体系的基础。
一是建设金融强国对反洗钱制度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金融强国必须具备包括“强大的金融监管”在内的一系列关键核心要素。当前,反洗钱工作范围已经扩展到反恐怖融资、防扩散融资、法人透明度和受益所有人等广泛领域,主要国家将反洗钱工作提高到国家战略高度加以谋划,以完善的反洗钱监管服务于建设强大的金融体系。无论是传统犯罪还是新兴网络犯罪,大多都与资金密切相关,需要利用金融体系转移资金和清洗犯罪所得。反洗钱资金监测和调查是预警、追踪、切断违法犯罪活动资金流动的重要手段,有利于追缴犯罪所得,维护金融安全。反洗钱尽职调查、受益所有人等要求提高了交易主体进入金融体系的透明度,维护交易主体及其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促进交易主体之间的信息对称和互信,有利于提高金融体系效率。通过修订《反洗钱法》,进一步完善反洗钱概念、健全客户尽职调查要求、增加受益所有人等规定,将更好地发挥反洗钱在建设金融强国中的作用。
二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要更好发挥反洗钱制度体系作用。反洗钱工作要求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做好对洗钱风险的监测、识别、评估、判断,并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为金融体系编织一张“反洗钱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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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新时代反洗钱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

修订《反洗钱法》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论述的必然要求,是完善新时代反洗钱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2024年4月2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反洗钱法》修订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规定反洗钱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体现反洗钱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风险为本”原则强化反洗钱监管,合理确定相关各方义务,避免增加不必要的社会成本;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反洗钱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保障国家利益以及我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统筹金融开放与安全需要尽快完善反洗钱制度体系。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需要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水平开放。一方面,反洗钱是国际金融市场的通行要求,我国金融业要想更好地“走出去”“引进来”,建立完备的反洗钱制度体系是重要前提,反洗钱工作水平将直接影响我国金融机构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反洗钱国际组织将在2025年对我国启动新一轮评估。从目前情况看,新一轮评估标准更高、难度更大。面对日益复杂的反洗钱工作形势和不断升级的国际标准,世界主要国家或经济体纷纷通过修订法律以加强反洗钱工作,例如,美国和欧盟分别通过《2020年反洗钱法案》和《欧盟反洗钱第六号指令》;印度、日本、南非等60多个国家也正在修订反洗钱法律。为做好应对新一轮反洗钱国际评估准备工作,我国需要尽快修订《反洗钱法》,在以我为主的基础上对标国际标准,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牢牢守好金融开放的安全底线,做到既能“放得开”,又能“管得住”。

二是确立风险为本工作方法,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风险为本的工作方法是根据洗钱风险的大小和分布决定反洗钱资源的投入和分配,确保有限的反洗钱资源优先投入高风险领域、机构、业务和产品,以有效应对真正的风险。修订草案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家、行业洗钱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状况合理配置监管资源,采取适当的风险防控措施;要求金融机构评估洗钱风险状况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配备相应的人力、技术等资源。确立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方法,既是促进我国与反洗钱国际标准接轨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的实际需要。
三是明确反洗钱监管分工,提高监管效率。修订草案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承担金融业反洗钱监管主要职责,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在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时做好反洗钱审查,内容包括金融机构股东背景、高管是否适任等。在特定非金融机构监管方面,修订草案规定有关特定非金融机构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根据需要提请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对监管分工的明确规定,有利于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责、协同配合,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
四是建立受益所有人信息报送制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受益所有人透明度成为联合国、二十国集团(G20)等国际组织关注的重要议题,成为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以及反洗钱国际评估的重要内容。修订草案明确受益所有人概念,规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保存并向登记机关如实提交、更新受益所有人信息,并对受益所有人信息的查询、使用作出规定。这是我国市场透明度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标志,是落实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要求的重要举措,将对优化我国营商环境,实现穿透式监管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完善反洗钱概念,准确把握反洗钱工作范围。现行《反洗钱法》中的反洗钱概念仅针对预防《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列举的七类上游犯罪带来的洗钱活动,但2006年以来,《刑法》经过多次修订,特别是将第三百一十二条“窝赃罪”修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后,我国洗钱上游犯罪包含所有能够产生犯罪所得的犯罪。因此,修订草案不再具体列举上游犯罪类型,明确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和遏制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以及相关犯罪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完善反洗钱内涵和外延,既符合国际条约和反洗钱国际标准中有关洗钱上游犯罪的要求,也为更好地发挥反洗钱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消除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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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部门:   内控合规部
本期主编:   王相懿
本期编辑:   王相懿
本期审核:    石磊   刘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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