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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汇金第一季度企业文化内刊

中科汇金投资控股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www.zkhjjt.com

We will

TOGETHER With you

Corporate Magazine

主编:蒋岩                 副主编:蔡文瑾
编辑:梁悦

第一期

contents

"与我们同行的人,比我们要到达的地点更加重要"

春风衔来小欢喜,一岁总有一岁期。在这个充满生机与希望的春天里,中科汇金集团企业内刊《我们》与大家见面啦。七年来,中科汇金集团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前行;成员间彼此贡献智慧与经验,相互启发,展现了无与伦比的坚韧与执着。这也正是《我们》创刊的初衷--记录每一份辛勤与付出、成长与进步,共同见证我们的努力和奋斗。
《我们》在创刊初期可能只是一份内部刊物:报道企业时事、挖掘文化人物;讨论经营发展、分享经验心得;内聚人心、外塑品牌。我们会通过每个季度的更新,传递团队的声音和情感,让每位成员在其中找到共鸣和启迪。希望在我们的勇敢探索、共同努力下,《我们》能不断充实积累,日渐丰富,早日成长为中科汇金强有力的文化符号,成长为冲锋在文化阵地的前沿力量。
我们将通过有奖征集等多种方式调动大家参与其中的积极性,打造一位位潜在的通讯员。欢迎大家以各类形式投稿(专题约稿、员工心得、才华展示、连载、散文、诗歌、摄影图片等均可),稿件可私信 @编辑-梁悦。
岁月镌刻光荣梦想,奋斗绘写壮美画卷 。愿我们在梦想的征途上遇见更加卓越的自己,在每一个脚印中留下勇敢、坚定和希望,愿中科汇金集团更加瑰丽,我们一起,走得更稳、更远!
2024年3月

创刊

寄语

目录

04

【中科头条】

集团2023年年度总结大会

【中科共此时】

08

2023年年度优秀团队采访
2023年年度勤学善思获得者采访

【汇友爱】

12

初心怀山海 且歌且行

【新视界】

14

新《公司法》解读

【不被定义的"她"】

29

各凭态度乘风破浪

【中科头条】

中科汇金集团2023年年度总结大会顺利召开

1月26日,中科汇金集团召开2023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回顾总结2023年年度工作,表彰奖励一年来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集团董事长马海岩、总裁崔恒强、副总裁蒋岩就2024年工作部署安排作出重要讲话。

01 踏实稳打谋开拓  集团发展进一步出圈

副总裁表示,一个人最好的底牌是“靠谱”,做靠谱人、靠谱事,成就靠谱的自己和靠谱的团队。没有人能真正将工作做到尽善尽美,但一定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
2023年客观环境不稳定,全国实体产业及互联网金融二级市场整体仍处于低迷状态,新年度应做好“越冬”准备。
“业精于勤,荒于嬉”。2024年是我们开拓转型重要之年,不拘于现有客户类型,扩大引进企业类型范围。在经济低迷环境下,我们应团结一致,抓住

每一个机会全力、全速出击,发现更多业务增长点。抓住每一个风口,相信我们一定能跑赢“冬天”,续创佳绩!

总裁表示,部门工作不要仅局限于日常,更应提高视野和格局,立足集团关注部门运转过程中所有业务服务流程是否合理、规范;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团队分工配合是否合理;工作执行以及监督检查是否到位;服务意识、服务时效性是否增强。不断发现问题、不断修正,规避可能发生的诸多问题。
2024年是龙年,相信我们公司在马总带领下一定会龙行龘龘,前程朤朤!

02 立足基础创价值  集团实力进一步塑强

03 以人为本共富裕  集团担当进一步彰显

董事长表示,2023年是较为动荡的一年。这一年各方战争、政治局势都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变化甚至会通过“蝴蝶效应”波及到我们个人,但我们不怕。集团公司这些年一路走来,行得正、走得端,只要我们继续保持初心、砥砺前行,一定能稳扎稳打,并由此开启集团发展的新篇章!

董事长马海岩作总结部署讲话

总裁崔恒强作总结部署讲话

副总裁蒋岩作总结部署讲话

优秀团队(行政部)

王锡强 邵鹏 刘少华 罗曦 
招欣 牟笑笑 盛子龙 曲学军

优秀员工

张亚鑫  张华 李鑫

管理先锋

蔡文瑾

徐鸿涛

业绩冠军

迈步新征程,砥砺再出发。新一年,集团公司全体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干在实处、提质增效,奋力开创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薛艳

最佳新锐

于海

勤学善思

梁悦

锐意创新

【中科头条】

中科汇金集团2023年年度总结大会年度表彰

我们是中科汇金集团行政部团队
团队成员包括:经理罗曦、助理招欣、接待专员牟笑笑、行政大厨刘少华、行政司机邵师傅、王师傅、盛师傅以及安保曲师傅。
行政部主要工作包括:各类档案证照的管理;车辆使用、保管及维护;各办公地点安全维护、物品采购以及公司各项接待支持。
我们的目标是确保领导和同事们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得到最大条件的满足,同时做好费用控制,为前方业务团队提供更好的后援支持,为公司创造更多的财富。

首先,要建立良好的计划,有效地保持工作秩序。在工作中区分重要紧急程度,做到科学的时间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其次,避免同时处理多个任务,采用逐一完成的方式,统筹安排时间;再者,工作中做到积极主动,把控细节,把工作做到极致;最后,要学会放松自己,保持心情愉悦,才能保证工作效率。

团队沟通最重要的是“精准”!沟通要有针对性,语意确切,通俗化、具体化、数量化。不要讲含糊的语言,更加不要讲空话。其次做到诚心诚意的倾听,这样对方才能把真实的想法表达出来。

设定切实可行的期限,在期限范围内完成目标,分解自己的计划,一步步稳步完成;最后,监督自己的进度,出现问题能够及早应对,以便按时完成并达到自己所设立的预期目标。

首先,给新成员提出工作标准,让新成员适应部门节奏,让新成员给自己制定目标,列出每天要做的事情,月底复盘,了解不足作出改进;其次,我们部门一直传承集团学习文化,定期培训。培训不是形式主义,通过培训将课程精华转化为自己的知识,进而落实到工作生活中去。另外,我认为管理者最重要的是以身作则,用正确的理念引导新员工,才会让其越来越优秀。

2023年年度优秀团队获得者采访

【中科共此时】

优秀团队负责人罗曦接受采访

2023年年度优秀团队获得者采访

【中科共此时】

优秀团队负责人罗曦接受采访

◀ 请简要介绍一下您的团队,包括团队成员、主要业务和目标。

◀ 您如何激励团队成员保持高效工作和积极态度?

◀ 您认为团队合作中最重要的沟通方式是什么?

◀ 您的团队如何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

◀ 您的团队在培养新成员方面有哪些经验和方法?

姓名:于海
部门:运营部IT
主要业务:负责姜山基金小镇线上平台管理、维护;负责新设立平度平台入驻企业风险信息搜集和投资信息收集;负责重点关注企业风险信息搜集;办公区域日常IT相关设备、业务维护工作。
兴趣爱好:智慧硬件、新兴IT方向、手工改造无线电设备、策略游戏

23年一季度的《第五项修炼》这本书是“控制论”的通俗讲解,虽然内容多了点,但很有趣。其中的“系统思考”是最有价值的,用一句古话可以总结:“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也可以总结为向前展望、超前思维、提前谋局。
而在我工作的主战场互联网上,智慧的花朵总会开放在竞争最激烈、风险最大的地方。提前预估、判断、并进行系统地思考大环境与个人小环境之间的交互,观察总结客观规律以应对正在发生、将要发生的问题。

“知识理应流通与分享,真理亦是如此!”
“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
上面两句东西方箴言,送给参加培训的朋友们,建议就算了,听不听由人。

信息密度与业务人员时间成反比,这是决定性矛盾。作为基层岗,这并非我所能考虑的问题,参与度不足,只为了完成任务,除非强制负反馈激励,否则没啥好办法,但一旦采用强制措施影响主营业务,就会产生本末倒置的问题。

知识分享者通常被视为知识的卖家,但定价权始终掌握在买家手中。当有人愿意聆听正在传播和流通的知识时,价格就被创造出来了。但这个价值不能覆盖买家的业务收益或者思维惰性时,除非让买家感到疼痛,否则很难走出舒适区参与进来。

2023年年度勤学善思获得者采访

【中科共此时】

勤学善思获得者于海接受采访

2023年年度勤学善思获得者采访

【中科共此时】

勤学善思获得者于海接受采访

◀ 请简单介绍一下自己(包括姓名部门、主要业务、兴趣爱好)等。

◀ 您在培训中学到了哪些知识和技能,对您的工作产生了哪些积极影响?

◀ 您觉得公司应该如何激励员工参加培训和提高自己的能力?

◀ 您认为公司培训中哪些方面做得比较好?哪些方面还有待改进?

◀ 您有什么建议可以给其他参加公司培训的员工?

2017、2018...2022、2023、2024...
从新员工到7年老员工,
从怀揣着憧憬与梦想到专业冷静游刃有余。
我们在中科汇金集团这个大家庭,逐梦新程,奋斗正当时。
相信中科汇金的明天会因我们而更加美好。

鲜衣怒马少年时,不负韶华行且知。

2024年第一季度入职纪念

【汇友爱】

2024 中科汇金期待与你有更多的故事...

愿你的生日快乐无限!

一个人的生日是自得其乐,
两个人的生日是温馨快乐,
一群人的生日, 
那一定是仪式感满满,
意义非凡!

【新视界】

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新《公司法》。本次修订,是1993年《公司法》以来的第六次修改,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将对我国4300多万家公司产生系统影响。
为此,法务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部分内容整理修订对照表及修改要点,以供大家参考。

法务部 高小惠

本次公司法修改
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内容

 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引入授权资本制;规定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和劣后股、特殊表决权股、转让受限股等类别股;允许公司择一采用面额股或者无面额股;取消无记名股;增加简易减资制度;增加股东欠缴出资的失权制度、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制度;明确股权转让时转让方、受让方的出资责任。

二 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新设公司登记一章;增加股权、债权可作为出资方式;明确清算义务人及其责任;增加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制度。

优化公司治理。简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更好保障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

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完善忠实和勤勉义务的具体内容;增加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责任;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连带责任。

六 加强对股东的权利保护。强化股东查阅、复制权;完善股东临时提案权的规定;新增其他股东股权回购救济的规定;新增同比例减资的原则性规定及例外规则。

七 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相关规定。增设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专章;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规定国家出资公司中党的领导作用;允许国有独资公司可采用单层治理架构;增加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的规定。

完善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扩大发行可转债的主体;确立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规则。

01 完善资本制度

2、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类别股

新增法条:
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下列与普通股权利不同的类别股:
(一)优先或者劣后分配利润或者剩余财产的股份;
(二)每一股的表决权数多于或者少于普通股的股份;
(三)转让须经公司同意等转让受限的股份;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类别股。
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不得发行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类别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除外。
公司发行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类别股的,对于监事或者审计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更换,类别股与普通股每一股的表决权数相同。
条文解读:
规定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和劣后股、特殊表决权股、转让受限股等类别股,适应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可以同股不同权。

新增法条:
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但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依照前款规定决定发行股份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已发行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对公司章程该项记载事项的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条文解读:
引入授权资本制,将股权发行权授予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进行融资,降低了股份公司的设立门槛,提高股份公司筹资的灵活性,减少注册资本虚化。

1、股份有限公司中引入授权资本制

6、完善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制度

新增法条:
第五十四条: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条文解读:
规定未缴清出资股东的提前缴纳出资义务,强化了股东出资义务,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利益。

7、规定股权转让后转让人、受让人的责任

新增法条:
第八十八条: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存在上述情形的,由转让人承担责任。
条文解读:
新增未届期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规定,明确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规则,即股东瑕疵出资且受让人知情时,规定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与出让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4、规定简易减资制度

新增法条:
第二百二十五条:公司依照本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条第二款的规定,但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公司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前,不得分配利润。
条文解读:
规定公司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减轻了公司的经济负担。同时明确简易减资的限制性规定。

3、允许公司可以根据章程择一采用面额股或者无面额股

新增法条: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公司的全部股份,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择一采用面额股或者无面额股。采用面额股的,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已发行的面额股全部转换为无面额股或者将无面额股全部转换为面额股。
采用无面额股的,应当将发行股份所得股款的二分之一以上计入注册资本。
条文解读:
规定公司可通过章程规定自行选择采用面额股或无面额股。

5、新增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失权制度

新增法条:
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的,应当由公司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
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条文解读:
明确了核查股东出资情况的责任主体是董事会。规定了经催缴后仍未及时出资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董事的赔偿责任。

02 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

1、新设公司登记制度

新增法条:
第二十九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第三十条:申请设立公司,应当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

新增法条:
第四十八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条文解读:
明确了股权、债权可以作为出资方式,丰富了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利于股东投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对加强市场活力有重要意义。

2、增加“股权、债权”的出资方式

新增法条:
第二百四十条:公司在存续期间未产生债务,或者已清偿全部债务的,经全体股东承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
条文解读:
新增简易注销制度,方便公司退出。

3、增设简易注销制度

新增法条:
第十七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解散、申请破产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条文解读:
明确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新增解散、申请破产为公司应当听取公司工会、职工意见和建议的法定事项。

2、保障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

03 优化公司治理

文件,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和有效。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条文解读:
明确公司设立登记的事项和程序,同时要求公司登记机关优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和便利化水平。

1、简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新增法条:
第一百二十八条: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行使本法规定的董事会的职权。该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条文解读:
新增对于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而设一

04 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1、完善忠实和勤勉义务的具体内容

2、增加关联交易的报告义务

新增法条:
第一百八十二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与本

新增法条:
第一百八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适用前两款规定。
条文解读:
明确界定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内涵,新增事实董事的认定规则。

名董事的规定,明确该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4、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事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责任

新增法条:
第一百九十二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条文解读:
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应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3、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侵权责任

新增法条:
第一百九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条文解读:
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强化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应当就与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有关的事项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前款规定。
条文解读:
将关联交易对象扩大到了监事,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和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强化了对关联交易的规定和界定。

05 加强对股东权利的保护

新增法条:
第五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

1、强化股东查阅、复制权

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查阅前款规定的材料,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
股东及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查阅、复制有关材料,应当遵守有关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的,适用前四款的规定。
条文解读:
扩大股东查阅材料的范围,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允许股东查阅、复制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

2、完善股东临时提案权规定

新增法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临时提案应当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公司不得提高提出临时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
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应当以公告方式作出前两款规定的通知。
股东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条文解读:
降低提出临时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要求。新增临时提案的内容限制,且公司不得提高提出临时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新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公告通知的要求。

3、新增其他股东股权回购救济的规定

新增法条:
第八十九条: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条文解读:
新增控股股东压迫情形下中小股东股权回购救济的一般规定。

4、新增同比例减资的原则性规定及例外规则

新增法条:
第二百二十四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条文解读:
新增同比例减资的原则性规定及其例外规则。

06 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相关规定

2、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新增法条:
第一百七十条:国家出资公司中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发挥领导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公司的组织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条文解读:
明确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强调党组织在国家出资公司治理中的领导作用。

3、国有独资公司可采用单层治理架构

新增法条:
第一百七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条文解读:
明确国有独资公司可以采用单层制的公司治理架构,优化公司治理框架。

4、增加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的规定

新增法条:
第一百七十七条:国家出资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
条文解读:
新增国家出资公司内部合规治理机制。

07 完善公司债券相关规定

1、扩大发行可转债的主体

新增法条:
第二百零二条: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者经公司章程、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注册。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1、增设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专章

新增法条:
第一百六十八条:国家出资公司的组织机构,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规定。
本法所称国家出资公司,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国家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条文解读:
增加国家出资公司的概念,将适用范围由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扩大到国有独资、国有资本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法大修,是在现行公司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的基础上作出系统修改。就修改的重要内容,我们拟后续发布系列解读视频,欢迎感兴趣的同事关注我们的小镇视频号。

条文解读:
将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由上市公司扩大到所有股份有限公司。

2、确立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规则

新增法条:
第二百零四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为同期债券持有人设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在债券募集办法中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会议规则和其他重要事项作出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对与债券持有人有利害关系的事项作出决议。
除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另有约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同期全体债券持有人发生效力。
条文解读:
增加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定,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效力的规定。

《金融“繁花”·巾帼共建》

国际劳动妇女节
WOMEN'S DAY 
冰心曾说: 
“世界上若没有女人,
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
十分之六的善,
十分之七的美。”
中科汇金集团在此愿各位,
似骄阳,似繁花。
Women's Day

【不被定义的"她"】

真正的自由
是不再受困于安全感的自信与自勇
去哪里 去明天
驶出了海港的千帆
正在乘风破浪中
听见自己的回响

女人从母亲开始
就是我们一生中
最早记得和最后忘却的名字
而每个女人
砺砺一生都在面对
性别与年龄
生活与自己的锤问

“温顺、柔弱、斯文……不是女性的专属形容词;航天员、足球运动员、科学家,不是男性的专属职业。打破偏见,不被定义,女性可以成为任何她想成为的样子。”
——摘自《人民日报》

【各凭态度乘风浪】

追梦何顾路漫长 乘风破浪再前行

Dream what Gu Road is long, riding the wind and waves again forward

山东·青岛 中科汇金投资控股集团
联系电话:15165252850 18863908838 
地址:青岛崂山区青大三路8号 保利中心11F
网址:WWW.ZKHJJ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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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何顾路漫长 乘风破浪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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