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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市场监管局工作动态(第31期)

第  31  期

市 场 监 管

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 作 动 态

2023年8月21日 - 8月27日

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

目   录

市 场 监 管

乡 村 振 兴

市 场 监 管

      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山西戎子酒庄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吉县盛平煤业有限公司、枣岭德通煤业、毛则渠煤矿内部餐厅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督查,对企业任命文件、法人总监、食品安全员,是否具备并按时填写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度自查计划,食品原料及有关产品索证、索票台账,消毒、留样记录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督导

市 场 监 管

      秋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排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护航新学期,保障“开学季”,我局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对食品经营单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资质是否合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存在销售“三无”、过期、腐败变质食品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同时,执法人员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索证索票等制度,保持经营环境卫生整洁,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等食品。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

市 场 监 管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开办药店的监管,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对竹林大药房有限公司三分公司进行合规性检查。对新开办药店的设施设备及运行情况、岗位人员培训情况、供货方资质审核、药品购进验收存储分类管理情况、执业药师履职情况、处方药销售、一退两抗药品销售记录及计算管理系统的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现场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同时对GSP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指导培训。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药品未按规定存放,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登记不全等问题,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纠正,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通过这次合规性检查,有效提高了药品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和质量意识,从根本上规范了药品销售和安全用药行为。

对新开办药店进行合规性检查

市 场 监 管

      执法人员对义齿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义齿使用行为,保障公众用齿安全有效。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围绕购进渠道、产品合法性、产品储存和使用等方面开展,一是检查使用单位采购义齿及耗材的购进渠道,严查从无资质企业购入使用义齿的违法行为;二是检查产品的合法性,检查是否存在购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义齿;三是检查义齿是否按照医疗器械标签、说明书中规定的要求储存;四是检查产品使用台帐及患者档案,确保有效追踪产品去向等。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详细查看了定制式义齿及其他医疗器械的相关档案,核查供货单位及产品的合法资质证明材料、购进票据等,未发现有从无资质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产品等违法行为。

      总结报送为期3个月的“夏季清风”打击无照经营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各类成品油经营主体40户次、加油机146台次,查处证照类成品油领域违法案件1件,罚没款0.3780万元,处理投诉举报1件,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大米经营者的监督管理,保证大米质量安全,我局执法人员结合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工作,对辖区大米经营单位进行摸排,重点检查大米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产品标签标注是否真实、准确。督促大米经营者严格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严格按照自查计划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排查,辖区内无大米生产企业,检查经营单位76家,均未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为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工作,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围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药品展示、线上处方管理、药学服务等与药品零售企业相关条款,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详细地讲解,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顺利施行营造良法善治、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市 场 监 管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对大米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市 场 监 管

      省12315中心张国胜主任,市局消费者协会秘书长,12315中心主任检查组一行对我县云丘山景区,戎子酒庄,ODR企业、消费者维权站等进行工作督导,通过实地查看、现场问询等方式,详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指出, 要坚持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引导和帮助广大消费者知法、懂法,自觉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建立消费维权长效机制,让消费维权服务真正放到明处、落到实处,为消费者营造良好放心的消费环境。

省、市检查组一行对我县消费维权工作进行督导

乡 村 振 兴

      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永芳到我局包联的枣岭乡师家滩村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导检查。

       我局驻村工作队和枣岭乡政府、师家滩村两委人员对家户厕改造问题进行回头看。

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57-55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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