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刊名称:最高法新规: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背靠背”条款无效
发布作者:工程技术事业部、法律合规部
发布时间: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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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刊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上述批复文件是对“背靠背”条款进行明确认定,适用于的合同主体是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主要合同类型为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合同。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四条第(三)款:“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由于青石公司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均超过80000万元,故青石公司属于大型企业。首创爱华公司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在6000万元至80000万元之间,资产总额超过5000万元,故首创爱华公司属于中型企业。
其他信息:《最高法新规: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背靠背”条款无效》电子宣传画册作品由工程技术事业部、法律合规部于2024-09-06制作并发布于FLBOOK电子杂志制作平台。FLBOOK是一款HTML5电子杂志、电子书刊、电子画册制作平台,使用FLBOOK可以快速制作和发布电子书刊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