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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落实省市深化开发区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20240930

其他分类其他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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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落实省市深化开发区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2024年9月30日)

     为加快落实省市推动开发区改革的相关部署安排,全面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搭建起统筹改革的组织架构、推动改革的工作机制和落实改革任务的责任分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架构
成立新区落实省市深化开发区改革任务的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双组长:长春市副市长朱光明;长春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徐勇。
常务副组长:长春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李广明。
副组长:长春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毕海滨;长春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丽光;长春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韩庆福;临空经济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庶;长春智慧法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海涛。
成员单位:党政办(督查室)、党群办、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文旅局、投促局、国资局、政数局、科创

中心、人才中心、发展研究中心(深改办),以及各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研究中心(深改办)。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的部署要求,强化对全区改革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从制约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障碍性因素入手,研究制定新区改革相关措施和方案,统筹协调和推动解决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积极向上汇报争取省级层面支持,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常态化统筹调度各领域改革任务推进情况,梳理汇总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待各领域改革办法和措施形成后,统

筹形成长春新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方案,提请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实施。
   (三)分工安排。
    成立优化指标考核、科技创新领域改革、招商体制机制改革、国资国企改革、新区与各分区职责权限优化调整、干部人事管理及绩效薪酬改革、新区总体改革共七个工作组,由相关委领导牵头,明确重点改革任务,落实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责任、完成时间(具体见分工安排和附表)。

二、工作机制
一是统筹协调机制。拟定于国庆节后,召开新区深改会专题部署各领域改革工作。之后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或问题。
二是座谈研讨机制。各工作组结合改革任务,分领域组织新区相关部门、各分区召开座谈会,研究梳理存在问题和改革建议,按时间要求,形成改革方案、意见、办法等工作成果。
三是联络报告机制。各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相互配合,按照本方案协调推进相关改革任务。同时选派一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副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随时将本组阶段性改革成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
四是跟踪问效制度。党政办(督查室)要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配合,加强对各成

员单位改革任务情况的跟踪、督导,确保改革任务按既定时限、要求推进,保证全区改革整体进度。

三、分工安排
(一)优化指标考核体系工作组
牵头领导:刘 庶
牵头单位:新区发改局
成员单位:新区党群办、人社局、工信局、商务局、投促局等相关部门,各分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重点研究改革事项:强化培训指导,加强组织调度,明确相关部门责任任务;统筹相关部门与省市部门沟通对接,明确“1×K+5”具体指标考核细则;对新区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调度、盘点,重点针对薄弱环节、落后指标,明确各分区、各相关部门下步重点任务。
工作成果:形成新区指标考核体系具体方案或办法。
完成时间:10月15日

(二)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
牵头领导:毕海滨
牵头单位:新区科技局
成员单位:新区科创中心、人才中心、发展研究中心(深改办),各分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主要职责:结合新区实际,聚焦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研究2-3项务实可行、急需管用的科技领域改革举措;立足新区科技人才占全区人员25%左右的实际情况,研究统筹科技方面资源的具体实现形式,如组建科协等;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如结合新区实际,搭建1-2个创新场景。
工作成果:形成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方案
完成时间:10月21日

(三)招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
牵头领导:王丽光 韩庆福 马海涛
牵头单位:新区投促局
成员单位:新区国资局、人社局、财政局,各分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主要职责:研究新区产业办优化、整合办法,探索激发各开发区招商活力的实现路径;研究“链长+产业办+公司+基金+链主企业”的招商模式,探索链长带动产业园区全流程管理的操作办法;结合产业办调整,研究招商指标任务分解、考核体系优化;探索“企业化招商”办法,赋予国企招商主体责任,与投促局一起算好各园区运营成本效益账,进一步明确入园标准、调整入园政策,促进资产盘活。促进项目落位;国资局明确平台公司招商指标、考核办法;探索“市场化招商”办法,推动平台公司引进专业化运营公司,提升专业化招商水平。
工作成果:形成招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国企招商工作任务推进方案。
完成时间:10月21日

(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组
牵头领导:王丽光
牵头单位:新区国资局
成员单位:新区财政局,各分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主要职责:结合新区职能调整、产业办优化,进一步优化国企设置,明确各国企发展的主攻方向;研究新区国企市场化运营、增强自身造血能力的办法;研究国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激励考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落实性举措。
工作成果:形成国企改革的建议方案。
完成时间:10月21日

(五)职责权限优化调整工作组
牵头领导:李广明 毕海滨
牵头单位:新区人社局
成员单位:新区政数局、党群办、发展研究中心(深改办),各分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主要职责:统筹“收”和“放”改革举措,划分综合经济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社会事业等领域,研究进一步理顺新区与各分区的权责边界,理顺条块内纵向权限划分,合理优化调整机构设置;聚焦“向基层赋能”,研究推动部分社会事务职能下放到分区(或乡街)。
工作成果:形成新区与各开发区理顺职责权限、优化运行机制的意见办法。
完成时间:10月21日

(六)干部人事管理、绩效薪酬改革工作组
牵头领导:李广明 毕海滨
牵头单位:新区党群办
成员单位:新区人社局、财政局、发展研究中心(深改办),各分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主要职责:跟进省市关于开发区改革相关文件的细化进度,梳理全区各类人员身份、编制情况,明确新区落实“员额制”的员额数量,最大限度争取工作主动;研究新区档案封存、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包括管委会副职市场化选聘、机构设置、职务职级管理、柔性引进人才、封存后干部档案管理等办法,尽早形成工作措施,全力向省市争取;纵向加强对上沟通,横向比较其他开发区,确定新区人员薪酬标准、薪酬结构,研究如何向经济一线、服务部门倾斜,如何体现多劳多得,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
工作成果:形成干部人事管理的意见办法、薪酬绩效管理改革办法。
完成时间:10月21日

(七)总体改革推进工作组
牵头领导:李广明 马海涛
牵头单位:发展研究中心(深改办)
成员单位:新区党政办、党群办、人社局,各分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主要职责:跟踪、调度推进各项改革研究谋划的阶段性进展,推动各项改革谋实谋细;根据各项改革方案成果,编制新区改革总体方案,适时提报新区党工委会(或深改会)审议通过。
工作成果:形成长春新区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方案。
完成时间:10月31日

附表

长春新区落实省市《深化开发区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序号
改革事项
具体任务(参考)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成果形式
时间节点

优化指标考核体系
1.强化培训指导,加强组织调度,明确相关部门责任任务
2.统筹相关部门与省市部门沟通对接,明确“1×K+5”具体指标考核细则。
3.对新区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调度、盘点,重点针对薄弱环节、落后指标,明确各分区、各相关部门下步重点任务。
刘庶 发改局(牵头部门)党群办人社局工信局商务局投促局
形成新区指标考核体系具体方案或办法
2024年10月15日
推进科技创新领域改革
1. 坚持“小切口、大纵深”,结合新区实际,聚焦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研究2-3项务实可行、急需管用的科技领域改革举措。
2. 立足新区科技人才占全区人员25%左右的实际情况,研究统筹科技方面资源的具体实现形式,如组建科协等。
3. 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如结合新区实际,搭建1-2个创新场景。
毕海滨 科技局(牵头部门) 科创中心
人才中心
     发展研究中心
       (深改办)
形成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方案
2024年10月21日
深化招商体制机制改革 1. 研究新区产业办优化、整合办法,探索激发各开发区招商活力的实现路径。2. 研究“链长+产业办+公司+基金+链主企业”的招商模式,探索链长带动产业园区全流程管理的操作办法。3. 结合产业办调整,研究招商指标任务分解、考核体系优化。4. 探索“企业化招商”办法,赋予国企招商主体责任,与投促局一起算好各园区运营成本效益账,进一步明确入园标准、调整入园政策,促进资产盘活。促进项目落位;国资局明确平台公司招商指标、考核办法。5. 探索“市场化招商”办法,推动平台公司引进专业化运营公司,提升专业化招商水平。 王丽光韩庆福马海涛 投促局(牵头部门)国资局人社局财政局 形成新区与各开发区理顺职责权限、优化运行机制的意见办法 2024年10月21日

长春新区落实省市《深化开发区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表

序号
改革事项
具体任务(参考)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成果形式
时间节点

推动国资国企改革 1. 结合新区职能调整、产业办优化,进一步优化国企设置,明确各国企发展的主攻方向。2. 研究新区国企市场化运营、增强自身造血能力的办法。3. 研究国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激励考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落实性举措。 王丽光 国资局(牵头部门)财政局
形成国企改革的建议方案
2024年10月21日
推动新区与各分区职责权限优化调整
1. 统筹“收”和“放”改革举措,划分综合经济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社会事业等领域,研究进一步理顺新区与各分区的权责边界,理顺条块内纵向权限划分,合理优化调整机构设置。
2. 聚焦“向基层赋能”,研究推动部分社会事务职能下放到分区(或乡街)。
李广明 毕海滨 人社局(牵头部门)政数局党群办发展研究中心(深改办)
形成新区与各开发区理顺职责权限、优化运行机制的意见办法
2024年10月21日
推动干部人事管理、绩效薪酬改革 1. 跟进省市关于开发区改革相关文件的细化进度,梳理全区各类人员身份、编制情况,明确新区落实“员额制”的员额数量,最大限度争取工作主动。2. 研究新区档案封存、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包括管委会副职市场化选聘、机构设置、职务职级管理、柔性引才、封存后干部档案管理等办法,尽早形成工作措施,全力向省市争取。3. 纵向加强对上沟通,横向比较其他开发区,确定新区人员薪酬标准、薪酬结构,研究如何向经济一线、服务部门倾斜,如何体现多劳多得,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 李广明 毕海滨 党群办(牵头部门)人社局财政局发展研究中心(深改办) 形成干部人事管理的意见办法(党群办) 形成薪酬绩效管理改革的办法(人社局) 2024年10月21日

推动新区总体改革
1. 跟踪、调度推进各项改革研究谋划的阶段性进展,推动各项改革谋实谋细。
2. 根据各项改革方案成果,编制新区改革总体方案,适时提报新区党工委会(或深改会)审议通过。
李广明 马海涛 发展研究中心(牵头部门)党政办党群办人社局 形成长春新区改革总体方案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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