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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专刊(第二期)

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

02

第02期

内部刊物 请勿外传

2021年 -月 刊

总队政治部队务处

主    编:黄怀
副主编:钟蔚彬
编    辑:邱为、林毅斌、罗超
美    工:张俊淼

C

目录

ontents

1

学习条令纲要教案

P01/03

消防救援人员之间的礼节

2

条令纲要大家讲

P04/05

早操篇
职务晋升篇

3

各地动态

P06/12

总队在陆搜基地组织开展2021年队列教员培训
中山支队“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纵深开展
江门支队“三举措”助力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持续升温
云浮支队条令纲要学习,我们这样做
湛江支队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动态
汕尾支队“四项举措”全面推进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
肇庆支队扎实推进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开展

4

条令原文

P13/14

5

学习题库

P15/16

6

安全排查常见问题

P17/18

7

随堂测验

P19

8

指战员诉求通道

P19

中国消防救援

CHINA FIRE AND RESCUE

学习条令纲要教案

消防救援人员之间的礼节

点击播放视频

各位战友:
        大家好,我是汕头支队特勤大队政治委员叶坤地,今天,由我带大家学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第五章的内容。《内务条令》的第五章共分9条,主要规范了消防救援人员之间的礼节。
        《内务条令》第五章第41条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必须有礼节,体现文明素养,促进队伍内部的团结友爱和互相尊重。那么,消防救援人员的礼节有哪些呢?我们继续往下看。
        《内务条令》第五章第42条规定,消防救援人员敬礼,分为举手礼和注目礼。请看视频。我们着制式服装时,通常行举手礼。而如果我们着便服、携带装备器材或者因伤病残不便行举手礼时,应行注目礼。
        说完敬礼,接下来我们说说指战员之间的称呼。《内务条令》第五章第43条规定,消防救援人员之间通常称职务,或者姓加职务,或者职务加同志。举个例子,大家对我的称呼,可以是“政委”“叶政委”,或者是“政委同志”。      

——汕头支队特勤大队政治委员  叶坤地

第一章

- 01 -

首长和上级,对部属和下级以及同级之间的称呼,可以称姓名,或者姓名加同志,比如称呼我“叶坤地”或“叶坤地同志”;下级对上级,可以称“首长”或者“首长同志”;不知道对方职务时,可以称“同志”,或者消防救援衔级加同志,例如“三级指挥长同志”。
同时我们要注意,在听到首长和上级呼唤自己时,应当立即答“到”。回答首长问话时,应当自行立正。领受首长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当回答“是”。
那么,我们在不同的时机和场合,应该注意哪些礼节呢?
《内务条令》第五章第44条明确了十个不同场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视频来学习。
第一,每日第一次遇到首长或者消防救援衔级比自己高的同志时,应当敬礼,对方应当还礼。
第二,进见首长时,在进入首长室内前,应当敲门并喊“报告”,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并向首长敬礼。进入同级或其他人员室内前,应当敲门,经允许后进入。
第三,同级之间因事接触时,通常互相敬礼。
第四,在室内,首长或者上级来到时,通常自行起立;
第五,参加集体活动被介绍时,应当敬礼;
第六,营门警卫人员对出入单位大门的队伍、首长和上级应当敬礼,带队指挥员、首长和上级应当还礼;
第七,营区警卫人员交接班时,应当互相敬礼;
第八,受上级首长接见时,应当向首长敬礼;
第九,上级首长到下级单位检查工作离开时,送行人员应当敬礼,上级首长应当还礼;
第十,消防救援人员因公与非消防救援人员接触时,应当主动致意;进见和遇见党和国家领导人时,应当敬礼;与党政机关领导同志接触时,对比自己职位高的应当敬礼;遇见来队外宾或者参加外事活动与外宾接触时,对比自己职位高的应当敬礼。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并敬礼。
同时,结合我们消防救援队伍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内务条令》第五章第45条中指出,以下7种场合消防救援人员无需敬礼:第一是在修理间、机房、厨房、病房、诊室等处工作时;第二是正在操作装备器材或驾驶车辆时;第三是进行文体活动和体力劳动时;第四是乘坐交通工具、电梯时;第五是在浴室、理发室、餐厅、商店、洗手间时;第六是着便服时;第七是其他不便于敬礼的时机和场合。

- 02 -

以上就是消防救援个人应该注意的礼节。那么,如果是建制单位,应该注意什么呢?《内务条令》第五章第46条作出了以下规定:
第一,建制单位在行进间相遇,由带队指挥员互相敬礼;遇见首长和上级,由带队指挥员敬礼;
第二,建制单位在停止间,当上级首长来到时,带队指挥员向队列发出“立正”口令,尔后向首长敬礼和报告,当上级首长两人以上到场时,应当向职务最高的首长敬礼和报告;当职务相当的首长先有一人在场,对后到的首长只由本单位在场职务最高者向其敬礼和报告;
第三,列队的建制单位,不论在室内室外,当上级首长来到时,由在场职务最高者或者先见者发出“立正”口令,并由在场职务最高者向首长敬礼和报告。
同样的,建制单位在一些时机和场合遇见首长时,也不便于敬礼,只由在场职务最高者向首长敬礼,《内务条令》第五章第47条明确了以下四种时机和场合:
第一是就餐、文体活动和体力劳动时;第二是演习、执行任务中和开进途中休息时;第三是在修理间、停机坪(机库)、码头、车场、机械场等处进行作业时;第四是其他不便于敬礼并报告的时机和场合。

《内务条令》第五章第48条升国旗时,在场的全体消防救援人员应当面向国旗立正,着制服的行举手礼,着便服的行注目礼。
奏唱国歌时,在场的消防救援人员应当自行立正,举止庄重,肃立致敬,自始至终跟唱;集会奏唱时,应当统一起立,设立分会场的,应当与主会场保持一致。
最后,《内务条令》第五章第49条还明确了,参加涉外活动,或者出国执行任务时,我们应当坚持礼仪对等原则,遵循相关国际惯例和有关外事礼节的规定。

- 03 -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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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令纲要大家讲——早操篇

条令纲要大家讲

大家好,下面我来介绍早操内容。
除休息日和节假日外,中队(站)通常每日出早操,通常为30分钟,主要进行体能训练或者队列训练。
除担任公差、勤务的人员和经医务人员建议并经中队(站)首长批准休息的伤病员外,所有人员都应当参加早操。出早操时,应当避免影响营区周围居民休息。
听到起床号后,人员起床,出操信号后,全体人员迅速集合出操。
听到出操信号后,全体人员迅速集合。值班员整理队伍,清查人数,向中队(站)首长报告,由首长或者值班员带队出操。
大家穿春秋常服检查仪容风纪。
结合早操,每半月至少进行1次着装、仪容和个人卫生的检查,每次不超过10分钟。大队级单位的早操安排应当与中队(站)一致。
——珠海支队投稿

- 04 -

点击播放视频

大家下午好!今天利用训练间隙,组织大家一起学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管理规定》第六章的内容,职务晋升
消防员的职务由高至低分别为:站长(中队长)助理、分队长、副分队长、班长、副班长、消防员。
消防员提任副班长以上职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要具备胜任职务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二是要业务技能突出;三是要群众基础良好。
同时,提任副班长应工作满2年;提任班长应工作满4年;提任副分队长应工作满6年;提任分队长应工作满8年;提任站长(中队长)应工作满10年。
消防员职务一般实行逐级晋升,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1、班长、副班长,由站(中队)正职领导审批;
2、分队长、副分队长,由支队政治机关审批;
3、站长(中队长)助理,由总队政治机关审批。
大家学会了吗?希望大家苦练本领,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努力成为一名消防骨干。
——广州支队投稿

- 05 -

条令纲要大家讲——职务晋升篇

第三章

各地动态

- 06-

总队在陆搜基地组织开展2021年队列教员培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不断提升依法从严治队水平,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队伍安全稳定,巩固和提高队伍战斗力,根据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要求,3月8日至3月27日总队在陆搜基地组织开展三期2021年队列教员培训。
一、政治引领,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培训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为统领,紧密结合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需要,围绕“三线”防控要求,着重加强各级法治观念和条令意识的培养,促进队伍条令意识、队列水平、纪律作风、工作秩序实现“四个提升”,确保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取得成效。

二、从严管理,形式丰富确保实效。培训由总队队务处统一领导,训保支队具体实施。训保支队成立由主官任组长,副职为副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严密组织,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检查指导。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并严格落实一日生活、量化考评、值班检查、跟队跟课、督察巡查和信息反馈等制度。学员日常表现纳入量化考评内容,并每天进行公示,考评结果不合格的通报至相应支队。培训采用集中授课及分组施训、个人体会等方法,通过讲授、演示、示教、示范等方式讲授教学内容,适时安排个人体会、会操评比及试讲等帮助参训人员加深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切实提高受训者“四会”教学的能力。

三、学考结合,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培训必考评,考评必认证。既注重日常表现,又要体现学员能力水平。培训表明了总队对正规化建设工作的重视,要求全体学员充分认识到队列重要性和意义。其次,在队列培训中科学安排训练内容和时间,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先理论后操作,先整体后分解的顺序,统一训练标准,确保培训教学工作规范统一。让学员在培训中切身体会队列教学培训的全过程全要素。培训中要求学员正视不足,补齐短板;以身作则,以点带面;勤于思考,积极作为,要认真总结此次队列教员培训,切实认识到自身肩上的责任,回到各支队后要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为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打下坚实基础。在此次培训中力求实现培训过程启发式教育,培训结业星火燎原。
     此次队列教员培训虽在客观上存在部分的问题和不足,总队和训保支队也必将克服困难,牢记使命,以百折不饶的精神,负责任的态度优化培训安排,不打折扣、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总队赋予的新使命新任务。

吹响“集结号”下好“先手棋”

——中山支队“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纵深开展

“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部署以来,中山支队根据上级安排,第一时间部署“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全面吹响条令宣贯“集结号”。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树牢条令意识。
3月5日晚组织大队、站全体指战员开展“条令夜校”线上授课,结合实际工作展开热烈讨论,全面宣贯条令纲要内容,充分听取基层指战员心声,进一步引导全体人员按照“两严两准”建队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忠诚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强化队列训练,提升队伍形象。
各级主官带头参训、带头指挥,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全员落实每周两次队列训练,通过“队列整齐,令行禁止”的反复训练,真正实现“振三声、练三相、纠三手、整三容”的目标要求,全面提升队伍精神风貌。

三是强化表率引领,增强活动实效。
支队班子成员带头、支队机关先严,严格落实每日“钉钉”考勤、每周点名、每月升旗要求,全面规范机关“四个秩序”、场库室物品摆放,带头“按照条令做、依照条令行、对照条令抓”,做到内务精细化、摆放标准化、运转正规化,全力推动“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走深走实、抓出成效,全面形成依令运转新常态。
下一步,支队将持续推进条令纲要学习宣贯,教育引导广大指战员注重良好姿态、严整队容队貌、培养过硬作风,为圆满完成防灭火和应急救援中心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 07-

江门支队“三举措”助力
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持续升温

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坚持“三举措”助力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持续升温,不断提高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为队伍提质强能、争当一流提供有力支撑。

一、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压实责任。
支队第一时间召开条令纲要学习月动员部署会,及时研究部署学习贯彻活动,制定明确活动方案目标,学习内容、开展方式,细化配套动作,丰富学习贯彻活动方式方法,广泛动员部署,切实将学习贯彻标准“立起来”,责任体系“建起来”,重点活动“盯起来”,工作成效“实起来”。
二、党委带头、率先垂范、秩序规范。
支队坚持把《队列条令》学习摆到训练场上,拉标线、竖标尺,严扣细训。每周二、四,机关全体人员开展队列训练,为基层消防救援站做出表率。各大队、消防站通过开展内务卫生检查、队容风纪检查、叠被子比赛等活动,规范一日生活制度、队容风纪、内务设置、言行举止、礼节礼貌等,对指战员日常生活中存在陋习,善于发现,敢于较真,坚决予以纠治。
三、加强学习、树牢法治、落实见效。
支队深入开展队伍形势分析研判和条令纲要专题学习活动,督促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从严控制人员外出,突出抓好“人车酒、网电密、黄赌毒、婚恋贷”等重点环节,消除队伍管理死角,切实把人管好、把车管严、把酒管住,不断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同时加强指战员心理疏导工作,全面研判指战员思想脉络,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好思想引导,确保队伍内部风清气正,安全稳定。

- 08 -

条令纲要学习,我们这样做

为强化纪律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云浮支队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条令纲要活动的热潮。

闻令即动,部署落实
支队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议部署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各单位也不同形式开展部署学习活动。建立常态化、经常性的条令学习制度,坚持“党委班子带头学”“领导干部表率学”“党员先锋帮带学”的原则,党委将学习条令纳入中心组开展学习,为基层指战员做表率,以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掀起全体指战员共同学习条令纲要的热潮。

——云浮支队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动态

丰富载体,浓厚氛围
支队印发“条令纲要学习月”教育资料。紧密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指战员思想特点,综合运用指战员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形式载体,开展条令夜校学习,并把集中学和自学有机结合,把“学”和“用”融为一体,掀起“一边学、一边用”的浓厚氛围。

领导带头,规范举止
支队党委率先垂范,全体指战员迅速掀起练兵热潮。积极开展队列训练,支队机关每周队列操课时间不少于2课时,大队、站每周列操课时间不少于4课时,确保全员参训,效果明显。努力使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实现一日生活条令化、各项工作制度化、行为举止规范化的模范队伍。同时,按总队方案要求,大力整治机关“灯下黑”,对机关勤务班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察。

以考促学,检验成果
支队政治部下发条令纲要知识题库,各单位利用每天点名、开餐等时间开展队前抽查,政治部定期开展视频抽考。以“考”促“学”,查缺补漏,进一步检验全体指战员的学习成果、巩固学习成效。

狠抓养成,令行禁止
自觉对标学习月活动要求,狠抓纪律意识和作风养成,严格按照“条令就是法”理念,开展队容风纪检查,真正做到举止端正、队容严整。通过指挥中心远程视频重点督导规范指战员一日生活制度,及时纠正执行条令不坚决、不彻底等问题,切实保证队伍内部安全稳定。

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同条令”和“纲要”,进一步加强了队伍管理,推动了正规化建设内涵式发展,确保了队伍在疫情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作风不减。

- 09 -

湛江支队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动态

一、学实、学深、学透,形式多样确保学习实效。湛江支队开展条令纲要学习夜校,每周一、周三对全市消防指战员开展授课,要求全体指战员严格对照条令原文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逐条逐句地理解消化掌握,达到“学好共同、精通本职、熟记重点、了解相关”的目标。

二、到点、到心、到位,严抓细管确保学习效果。结合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实际,督察队对机关和基层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以队容风纪检查和秩序运行等为重点的督察,点对点纠治队容风纪不佳,战备、训练、工作、生活“四个秩序”不规范等问题,形成督察通报及时曝光机关和基层单位存在的问题,让条令法规意识入脑入心,努力实现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队伍依法行动、指战员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三、从严、从实、从硬,突出重点确保作风建设。为强化支队机关指战员法治观念和条令意识,深入推动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湛江支队主官带头参训、以身作则、一丝不苟,参训人员精神饱满、作风严谨,展现了闻令而动、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和正规有序、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

- 10 -

汕尾支队“四项举措”全面推进
“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持续升温

汕尾支队牢牢把握队伍新形势、新任务、新规律,以“正规化建设”为统揽,四项举措深入推进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

一是党委统筹领学,吹响活动主题集结号。支队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议部署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各单位也不同形式开展部署学习活动。建立常态化、经常性的条令学习制度,坚持“党委班子带头学”“领导干部表率学”“党员先锋帮带学”的原则,党委将学习条令纳入中心组开展学习,为基层指战员做表率,以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掀起全体指战员共同学习条令纲要的热潮。

二是丰富拓展形式,齐奏纲要学习交响乐。支队各级主官带头学习,坚持抓干部带消防员,通过采取开展专题讨论、视频授课、座谈交流、以考促学等多种学习形式全面系统地学习条令纲要,教育指战员掌握相关内容,努力达到学好共同的、精通本职的、了解相关的、熟记重点的目的,同时支队充分利用新媒体特性,开展每日线上打卡及每日答题,确保学习教育入脑入心,推动学习贯彻活动深入开展,全面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三是狠抓队列规范,找准作风养成突破口。第一时间下发部局规范示教视频,推荐选送“标兵”参选总队队列教员培训班,全面规范全体指战员队列动作及流程。着力队容风纪检查,促成队伍“声、像、手、容”日常养成,使指战员队列素质水平和整体精神风貌得到了明显提高,强化队伍的组织性、纪律性。

四是坚持正规有序,打造持续发展新局面。支队坚持“按党纪严、按纲要建、按大纲训、按条令管、按制度办”,开展专项督察,突出抓好一日生活制度的落实,严格请销假、晚点名、查铺查哨和营门出入登记等制度;突出抓好人车酒、网电密、黄赌毒、婚恋贷等重点环节,消除管理死角。示范点创建单位借势全力推进软件建设,针对总队下发的28项制度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运作,成立督察小分队力促全面落实。

- 11 -

知行合一 精准发力

为强化全体指战员条令意识,进一步抓好队伍正规化建设等工作,“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开展以来,支队以“学条令、用纲要、纠陋习、比作风”为主线,强化各级法治观念和条令意识,推进“三全”管理“九无”创建,深化“八防八治”,促进队伍条令意识、队列水平、纪律作风、工作秩序实现“四个提升”。

强部署 促落实
支队党委高度重视活动开展,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印发方案,成立以支队双主官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各基层单位第一时间制定活动方案和推进表,组织全体指战员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树立导向。
摸学情 定方向
支队组织各大队干部、中队干部、消防员代表开展条令纲要摸底测试,准确摸清当前指战员对条令纲要学习掌握情况,确保条令纲要学习月学习开展更加精准、有效。
学条令 强意识
支队党委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条令纲要、党纪党规、纪律禁令,为基层队站统一配发《条令》印刷本,下发宣讲提纲,组织观看《消防救援队伍队列示范片》。基层队站充分利用集合站队、课间休息等时开展碎片化学习,教育引导指战员全面强化条令意识,做到内化于心、化外于行。
练队列 先严官
条令纲要活动月开展以来,全体指战员迅速掀起练兵热潮,积极开展队列训练。支队党委成员以身示范,带头参与机关队列训练,大队、站利用早操开展队列训练,规范一日生活正规化,促纪律作风养成。

——肇庆支队扎实推进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开展

纠不足 抓规范
支队督察队围绕纪律作风、队容风纪、办公秩序、营区安全管理等方面对机关和勤务站开展工作秩序检查,严防“灯下黑”现象。运用视频督察、电话访查、实地督察等方式对基层队站开展督察,进一步强化队站管理。

- 12 -

第四章

条令原文学习

第一节 基本职责
第十七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的基本职责: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法规制度;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坚决完成任务;
(三)刻苦训练,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努力练就过硬本领;
(四)熟练操作使用和认真维护装备器材,使其经常保持良 好状态;
(五)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民助民,爱护集体荣誉,维护良好形象;
(六)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公物;
(七)积极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养;
(八)落实安全要求,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第十八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的基本职责:
(一)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法规制度;
(二)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身先士卒,冲锋在前;
(三) 精通本职业务,坚决完成各项任务;
(四) 熟练掌握和认真管理所配备的装备器材,使其保持良 好状态;
(五)忠诚勇敢,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六) 关心爱护消防员,尊重下级,团结同志,自觉接受教 育、管理和监督,处处做好表率;
(七) 竭诚为民,维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
(八) 带头落实安全要求,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防范 事故、案件。
第十九条 干部和消防员的专业职责,由有关法规规定。消防救援院校在校学员,按照本条令第十七条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节 主管人员职责
第二十条 总队(支队)长职责
总队(支队)长和总队(支队)政治委员同为全总队(支队) 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总队(支队)的工作。总队(支队)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全总队(支队)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和意图,适时提出总队(支队)建设的具体任务和要求,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 领导全总队(支队)的战备工作,指挥全总队(支队) 完成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主的各 项任务;
(三) 领导全总队(支队)的防火监督工作,组织依法履行 火灾预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等职责;
(四) 领导全总队(支队)的训练工作,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保证训练任务的完成;
(五) 教育和带领全总队(支队)贯彻执行法规制度;
(六) 掌握全总队(支队)的作战实力情况;
(七) 掌握所属主战装备器材的技术性能,组织开展技成术 研究,提髙实战运用能力;
(八) 教育培养所属人员,不断提高其政治素养、专业技能 和业务能力;
(九) 领导保障工作,关心部属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十)领导机关建设,发挥机关的职能作用;
(十一)领导全总队(支队)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第二十一条总队(支队)政治委员职责
总队(支队)政治委员和总队(支队)长同为全总队(支队) 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总队(支队)的工作。总队(支队)政治委员职责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治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大队长职责
大队长和政治教导员同为全大队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大 队的工作。大队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 了解和掌握全大队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计划和要 求,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 领导全大队的战备工作,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大队 完成各项任务;
(三) 领导全大队的防火工作,组织依法履行火灾预防、监 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等职责;
(四) 领导全大队的训练工作,组织落实训练计划,保证训 练任务的完成;
(五) 教育和带领全大队贯彻执行法规制度;
(六) 掌握全大队作战实力情况,做好装备器材管理工作;
(七) 掌握所属主战装备器材的技术性能,组织开展技战术 研究,提高实战运用能力;
(八) 教育培养所属人员,不断提高其政治素养、专业技能 和业务能力;
(九) 管理好伙食,关心部属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十)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三条 政治教导员职责
政治教导员和大队长同为全大队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大 队的工作。政治教导员职责按照《国家综合性涓防救援队伍政治 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中队(站)长职责
中队(站)长和政治指导员同为全中队(站)人员的首长, 共同负责全中队(站)的工作。中队(站)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 熟悉全中队(站)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计划安排工作,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 领导全中队(站)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中队(站)完成各项任务;
(三) 组织领导全中队(站)的训练工作,按照计划完成训 练任务,提高全中队(站)人员的技战术水平;
(四) 教育和带领全中队(站)人员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制度;
(五) 掌握全中队(站)的作战实力,做好装备器材的管理;
(六) 教育和培养所属人员,提高干部骨干组织指挥能力;
(七) 组织全中队(站)的保障工作;
(八) 关心爱护部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九) 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五条 政治指导员职责
政治指导员和中队(站)长同为全中队(站)人员的首长, 共同负责全中队(站)的工作。政治指导员职责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治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中队(站)长助理受中队(站)长、政治指导员的领导,履行以下职责:
(一) 准确掌握消防员队伍建设有关情况,及时向本级首长 提出意见建议;
(二) 协助中队(站)首长拟制全中队(站)消防员训练计 划,负责训练以及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 协助中队(站)首长检查督促全中队(站)人员保持 战备状态,指挥完成各项任务;
(四) 协助中队(站)首长具体组织消防员的日常教育和管 理工作,抓好各项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
(五) 了解掌握消防员思想动态,协调解决消防员的实际困 难;
(六) 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节选)

第三章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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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领导全总队(支队)的防火监督工作,组织依法履行 火灾预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等职责;
(四) 领导全总队(支队)的训练工作,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保证训练任务的完成;
(五) 教育和带领全总队(支队)贯彻执行法规制度;
(六) 掌握全总队(支队)的作战实力情况;
(七) 掌握所属主战装备器材的技术性能,组织开展技成术 研究,提髙实战运用能力;
(八) 教育培养所属人员,不断提高其政治素养、专业技能 和业务能力;
(九) 领导保障工作,关心部属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十)领导机关建设,发挥机关的职能作用;
(十一)领导全总队(支队)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第二十一条总队(支队)政治委员职责
总队(支队)政治委员和总队(支队)长同为全总队(支队) 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总队(支队)的工作。总队(支队)政治委员职责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治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大队长职责
大队长和政治教导员同为全大队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大 队的工作。大队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 了解和掌握全大队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计划和要 求,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 领导全大队的战备工作,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大队 完成各项任务;
(三) 领导全大队的防火工作,组织依法履行火灾预防、监 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等职责;
(四) 领导全大队的训练工作,组织落实训练计划,保证训 练任务的完成;
(五) 教育和带领全大队贯彻执行法规制度;
(六) 掌握全大队作战实力情况,做好装备器材管理工作;
(七) 掌握所属主战装备器材的技术性能,组织开展技战术 研究,提高实战运用能力;
(八) 教育培养所属人员,不断提高其政治素养、专业技能 和业务能力;
(九) 管理好伙食,关心部属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十)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三条 政治教导员职责
政治教导员和大队长同为全大队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大 队的工作。政治教导员职责按照《国家综合性涓防救援队伍政治 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中队(站)长职责
中队(站)长和政治指导员同为全中队(站)人员的首长, 共同负责全中队(站)的工作。中队(站)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 熟悉全中队(站)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计划安排工作,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 领导全中队(站)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中队(站)完成各项任务;
(三) 组织领导全中队(站)的训练工作,按照计划完成训 练任务,提高全中队(站)人员的技战术水平;
(四) 教育和带领全中队(站)人员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制度;
(五) 掌握全中队(站)的作战实力,做好装备器材的管理;
(六) 教育和培养所属人员,提高干部骨干组织指挥能力;
(七) 组织全中队(站)的保障工作;
(八) 关心爱护部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九) 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五条 政治指导员职责
政治指导员和中队(站)长同为全中队(站)人员的首长, 共同负责全中队(站)的工作。政治指导员职责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治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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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学习题库

一、单选题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 ),必须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
A、内务建设
B、纪律建设
C、队列建设
D、作风建设
2、着制式服装在营区外应当戴制式帽;戴冬帽时,护脑下缘距眉约( )厘米。
A、1.5
B、2
C、2.5
D、3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必须坚持“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 )"的建设方针。
A、忠诚于党
B、作风优良
C、服务人民
D、竭诚为民
4、消防救援人员,是指由应急管理部统一领导管理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
A、在职人员
B、学员
C、在职人员及学员
5、( )以上单位组织宣誓时,通常举行迎队旗和送队旗仪式。
A、中队级
B、大队级
C、支队级
D、总队级
6、消防救援人员,是指由( )统一领导管理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及学员。
A、公安部
B、应急管理部
C、司法部
D、民政部
7、( )以上单位组织宣誓时,通常举行迎队旗和送队旗仪。
A、中队
B、大队
C、支队
D、总队
8、工作日通常保持8小时工作(操课)和( )小时睡眠。
A、6
B、8
C、10
D、12

D、总队级
6、消防救援人员,是指由( )统一领导管理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及学员。
A、公安部
B、应急管理部
C、司法部
D、民政部
7、( )以上单位组织宣誓时,通常举行迎队旗和送队旗仪。
A、中队
B、大队
C、支队
D、总队
8、工作日通常保持8小时工作(操课)和( )小时睡眠。
A、6
B、8
C、10
D、12
9、在行政职务上构成隶属关系时,行政职务高的是首长又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部属又是下级,部属的上一级首长是( )
A、上级
B、单位首长
C、间接首长
D、直接首长
10、首长有权对部属下达命令,命令通常( )下达。
A、越级
B、按级
C、直接
D、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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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按级
C、直接
D、间接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任人员证件应当妥善保管,严禁( ),防止遗失和损坏。
A、转借
B、复制
C、伪造
D、涂改
2、干部对消防员应当做到( )等。    
A、以身作则,依法管理,耐心说服教育,关心消防员的成长进步
B、公道正派,对待消防员一视同仁
C、关心消防员生活、安全和健康,照顾伤病员,热情接待来队的消防员亲属
D、不不打骂体罚和侮辱消防员,不收受消防员的钱物,不侵占消防员利益
3、疗养机构应当加强组织实施疗养人员的( ),以及健康鉴定、生理和心理及体育锻炼等疗养保障工作。
A、预防教育
B、预防保健
C、伤病治疗
D、功能康复
4、各级应当重视心理卫生服务工作,做好( )和心理疏导等,确保人员心理健康。
A、心理教育
B、心理测评
C、心理咨询
D、心理安慰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职责使命是,( )。
A、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B、应对处置各类灾
C、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D、维护社会稳定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职责使命是,( )。
A、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B、应对处置各类灾
C、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D、维护社会稳定

1、听到午睡信号后,除执勤和经批准执行其他任务的人员外均应当卧床休息,保持肃静,可以进行其他活动,值班员无需检查人员午睡情况。( )
2、中队(站)首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登记统计填写情况,对《中队(站)要事日记》填写情况应当每周检查并签字。( )
3、中队(站)干部和消防员在配偶来队探亲规定的留住期间,可以回家住宿。( )
4、 消防救援人员外出,必须按级请假,履行审批手续,按时归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在执勤、执行任务和操课(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
5、中队(站)通常每日点名,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点名。点名由1名单位首长实施。每次点名不得超过15分钟。( )

一、单选题:AADCC BCBDB
二、多选题:
1、ABCD;2、ABCD;3、BCD;4、ABC;5、ABCD
三、判断题:
××√√√

三、判断题

二、多选题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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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安全排查常见问题

本期将重点围绕涉酒问题和黄赌毒问题常见风险隐患,以供读者参考进行排查和整改预警。
一、突出涉酒问题治理,防范酒驾醉驾案件。
从严执行管酒治酒“九条铁规”,强化涉酒问题警示教育,总队拍摄警示教育片,各支队要结合实际开展以案说法,以案示警活动,切实打牢指战员思想根基。强化分区分级饮酒管控,抓好涉酒问题“常态化提醒、敏感节点警示和重点人员抽查”,落实“两告知一报告”制度,切实确保形成“酒前、酒中、酒后”闭环跟踪管控模式,保持管酒治酒高压态势。进一步优化完善饮酒管控系统分级报备、概率计算和检测程序,从制度、机制和技术上全面堵塞饮酒抽查漏洞,做到管酒治酒全时段无死角。综合利用手机定位、视频检查、“飞行检查”等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营区内部和营区周边的宵夜摊、大排档等场所,强化对营区内违规公款吃宵夜、营区外违规饮酒等问题的查处,坚决杜绝违反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事件和涉酒案件发生。强化刚性执纪问责,对涉酒问题坚持“零容忍”,坚决立起涉酒问题的红线、底线。
各单位具体操作做法可参考如下:
(一)定期开展队伍形势分析。可提请党委要召开专题党委会,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本单位涉酒、酒驾风险形式进行一次深入全面剖析,着重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整治,全面评估潜在风险隐患,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整改预防,坚决消除队伍风险隐患,遏制涉酒事故案件发生。
(二)深入开展重点人员排查。可通过谈心谈话、问卷调查、督导检查、调阅饮酒报备系统等方式,对“六大员”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梳理出本单位“不放心人”特别是有饮酒甚至酗酒嗜好的重点对象,逐一建档、一人一策,加强教育引导和日常监管。
(三)广泛开展专题学习讨论。重点对上级领导关于管酒治酒的批示指示精神和上级机关规定要求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开展一次专题讨论,进一步认识酒驾的危害性、自律的重要性、守法的必要性,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和遵章守纪意识,坚决做到“守住安全底线、不踩纪律红线、不碰法律高压线”。
(四)整治机关、大队部“灯下黑”问题。要坚持机关基层“两手抓两手硬”,紧盯各级勤务站特别是各级领导身边工作人员,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落实正规化管理要求,坚决防止“身边人”失控漏管引发事故案件。对存在苗头隐患的,一律进行提醒谈话,有违纪事实的坚决予以纪律处分并调整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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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扎实落实饮酒管控制度。灵活运用视频督察、明察暗访、系统抽查、飞行督察等做法,压实工作责任,提高抽查频次,进一步强化管控力度,坚决维护队伍的安全稳定。
(六)适时开展专项督察整治。支队党委成员要带队到挂点单位开展一次管酒治酒的专项督导,可参照总队做法,提高饮酒抽查检查频次,对所属大队和勤务站实现督察全覆盖。重点检查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对策;是否定期或随机组织对本单位指战员进行酒精测试,是否严格落实饮酒报备制度;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酒精测试仪弄虚作假、欺瞒组织等行为;广大指战员是否对部局和总队管酒治酒规定熟练掌握,进出营门酒精测试是否常态化开展,营区内是否存有酒瓶酒杯酒具,公务车是否张贴有禁止酒驾的提示;落实总队管酒治酒“九条铁规”是否从严从实,是否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发现违规情况是否严肃处理,是否存在隐瞒不报、大事化小等问题。
二、突出黄赌毒问题治理,防范涉黄赌毒案(事)件。
各单位应常态化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广泛开展指战员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三观”教育,引导广大指导员认清黄赌毒危害,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导向,培养指战员高尚的生活情操;丰富基层队站文化教育活动,注重教育引导指战员培育优良品德和健康的生活态度,以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涵养育人;探索建立同辖区公安机关刑侦、治安、经侦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案件抄报机制,每半年向辖区公安机关了解掌握“六大员”涉黄赌毒案(事)件情况,对顶风违纪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建立手机管控智能系统,对涉黄直播、涉赌软件等非法软件和链接实行屏蔽,对人员手机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管控,严防不良信息侵入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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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堂测验

指战员诉求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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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黄怀
副主编:钟蔚彬
编    辑:邱为、林毅斌、罗超
美    工:张俊淼

总队政治部队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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