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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贸易仲         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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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nomic and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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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荣誉出品

中国仲裁的国际品牌
       国际仲裁的中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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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把仲裁工作在新时期的重要性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如何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仲裁强国,便成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仲委)的全部工作重心和出发点。
    在新形式和新背景下,作为我国仲裁事业的践行者和引领者, 中国贸仲委多措并举、激流勇进、厚积薄发,凭借傲人成绩在激烈的仲裁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在2018年交出了一份出色的、高水平的答卷。法制日报、法制网作为中国民商事仲裁事业的观察记录者,通过权威化、精准化、多样化的宣传报道,对中国贸仲委今年所采取的重要布局和举措进行了全方位系统化的报道,对推动中国贸仲委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本刊涵盖了2018年发表于法制日报、法制网有关于中国贸仲委相关的所有报道内容,通过三个栏目,即“贸仲资讯”、“贸仲人物风采”、“多媒体展示”等内容予以展示。

法制日报、法制网携手中国贸仲走过2018

一带一路争议解决与自贸区建设讲座举办         02  
贸促会筹建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                03
贸仲委2017涉外案件标的额翻番——案件当事人涉及60个国家和地区 创历史新高                             05
2018上海国际仲裁周圆满落幕                          13
2018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大会举行——中国法官作主旨发言贸仲委等内地仲裁机构与会                    21
首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要召开了                 31
中企申请执行贸仲裁决获英国法院支持            39
首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将举办                       47
贸仲委成立调解中心与新三板合作                  49
贸仲委在阿举办中资企业座谈会                      51

破除藩篱根植全球”研讨会召开 ——聚焦国际仲裁热点问题                                                       53
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呼吁——国际仲裁机构应建立联合机制                          55
中国仲裁机构海外布局开启——贸仲委北美仲裁中心成立仲裁国际化迈出实质一步               59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7)》发布 ——贸仲委总受案量在国际仲裁机构中位居前列 67
贸仲委等举办“仲裁员职责”研讨会                79
贸仲委搭建仲裁人才培养平台 ——连续举办六届征文大赛八十余人获奖                                 81
仲裁为经贸纠纷解决发挥重要作用               87
2018中国仲裁高峰论坛召开联合国贸法会首次做主办方——《纽约公约》推动中国仲裁法治建设进程                                                             89                                                           

贸仲资讯

目  录

贸仲委搭建仲裁人才培养平台 ——连续举办六届征文大赛八十余人获奖                                               102
二十六年后贸仲委与新仲更新合作协议
新加坡元素在中国仲裁中逐渐增多                      108
修订仲裁法列入立法规划引热议
专家建议增加国际仲裁的“中国特色”                    114
贸仲与新仲签署更新合作协议                              116
澳大利亚石油天然气法律及中资企业投资澳大利亚应注意的问题和采取的策略”专题研讨会在贸仲委成功举办                                                                         118
今年是《纽约公约》实施60周年 《和解协议公约》将开放供各国签署 ——双公约共绘国际仲裁宏图  120
贸仲委欧洲仲裁中心在维也纳揭牌                       132
                                                                  

新时代为中国仲裁公信力建设注入新内涵       134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山东分会揭牌   138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签订合作备忘录 140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山东分会揭牌
贸仲委湖北分会宜昌庭审中心揭牌 ——国内仲裁机构间实现首度合作                                        142
激情澎湃贸仲杯16载芳华永续
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辩论赛结果揭晓
对外经贸大学夺冠北京大学位列第二              158

贸仲资讯

目录

中国仲裁机构要走上国际舞台参与竞争
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党委书记兼副秘书长李虎                                                                      166
中国仲裁周唱响国际仲裁交流发展新乐章
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承杰     176    
商事仲裁助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
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承杰      186

贸仲人物风采

目录

多媒体展示

如何提高仲裁公信力                                           194
上海国际仲裁周                                                  196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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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资讯

一带一路争议解决与自    贸区建设讲座举办

    本报讯 记者张维 实习生元昱文近日,由中国贸促会湖北自贸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贸仲委湖北分会、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办的“一带一路争议解决与自贸区建设”讲座在武汉市举办。企业法务高管、法学教授、律师和外国留学生等近100人参加了讲座。
  贸仲委湖北分会秘书长姚俊逸强调,风险防范先行、法律服务相伴和争议解决保障对于“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先进的国际商事仲裁服务能够提升我国自贸区的营商软环境,增强对外商外资的吸引力。
  英国皇家大律师、英中法律理事会主席艾德里安·休斯(Adrian Hughes QC)应邀作了主题演讲。他介绍了英国国际仲裁程序的特点,建议中国律师可从与客户的沟通、与仲裁庭互动、听证等6方面重点把握代理案件的办理,同时建议自贸区企业在应对涉“一带一路”区域的国际仲裁案件时,应委托适格的代理团队,尽早获得关于仲裁程序的建议,理解和控制仲裁的成本。

(本文刊于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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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张维 实习生元昱文 中国贸促会正在筹建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这是记者从近日在京召开的筹建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系列课题集体开题报告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为中国贸促会根据有关部署,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联手国外的工商组织共同探讨,择机发起成立新的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该组织未来将开展“事前预防、事中磋商、事后解决”全链条商事法律服务:一方面是争端预防,即通过宣传、培训、预警、斡旋、制定推广标准合同等各种方式帮助商事主体预防纠纷产生。另

一方面,一旦纠纷产生,该组织将会根据当事人选择,提供更加符合“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特点和需求的调解或仲裁服务。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指出,筹建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是一项系统工程,相关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规则的研究是筹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对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产生重要影响。
 
  会议集中讨论了该中心建设涉及的7个重要课题,分别为“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国际调解规则设计和研究”“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及主要国际争端解决组织规则及治理结构比较研究”“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规则范本研究”“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商事仲裁规则范本研究”“筹建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和“首席仲裁员指定”等。
                   (本文刊发于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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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magazine

贸促会筹建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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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年案件受案量

 本报记者
 万学忠

贸仲委2017涉外案件标的额翻番

案件当事人涉及60个国家和地区创历史新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委)2017年成绩单近日亮相:涉外案件标的额逾人民币350亿元,同比增长127%;476件涉外案件的当事人涉及60个国家和地区,外国当事人分布国籍创历史新高。这些数字表明,贸仲委的国际化步伐在加快。
  对于2018年的发展目标,贸仲委秘书长王承杰对《法制日报》记者介绍,推进国际化发展仍是主要着力点。
       涉外国内案件平分秋色
  2017年,贸仲委仲裁案件数量、标的额再创新高。受理仲裁案件总计2298件,同比增长5.36%。涉案标的额达人民币718.88亿元,同比增长22.55%。
  其中,国内案件1822件,标的额达人民币368.64亿元,同比减少14.75%。
    涉外案件476件,标的额达人民币350.24亿元,同比增长127.11%。涉外案件平均标的额达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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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0万元。主要当事人来自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荷兰、南非、俄罗斯、澳大利亚、印度、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适用英文、中英文作为仲裁语言的案件57件。外籍仲裁员47人共128人次参与审理案件71件。
  总体而言,仲裁案件数量稳步上升,优质案源不断增多。标的额上亿元案件首次突破百件,达117件,同比增加42件。
       程序改革提高国际竞争力
  2017年,贸仲委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重中之重,不断推进程序改革,完善程序管理,切实提高了机构竞争力和当事人满意度。
  这些改革包括:推进庭审方式改革,颁布实施《贸仲委案件审理方式指引》,引导仲裁员采取多种方式审理案件,提高国际化审理案件的水平;加快程序运转,制定《关于使用电子方式加强案件经办人与仲裁庭联络的安排》和《关于在仲裁程序中推广使用电子送达的安排》,推进电子信息化管理,节省了成本,

提高了效率;规范办案流程,修改完善《秘书人员办案指南》,进一步加强秘书人员主体责任,力争形成可操作、可督促、可检查、有追踪、有效率的办案管理模式。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2017年5月,贸仲委正式启动仲裁员微信服务平台,为仲裁员办案提供便捷的移动服务;借鉴域名网上管理经验,完成原有网上仲裁办案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提高了案件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贸仲委制定或修订《贸仲委仲裁员指定程序指引》《办案监督工作细则》《贸仲委会内仲裁员管理办法(试行)》《贸仲委离职人员管理办法》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障办案独立公正。
      倾力培养国际化仲裁人才
  2017年,贸仲委承担了英国大律师公会“中国律师培训计划”项目,举办了仲裁高级研修班、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模拟仲裁庭等活动。参加培训上千人,为我国仲裁的国际化发展储备人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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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委还利用丰富的专家资源,围绕仲裁法律热点、焦点问题,开展内容丰富的仲裁员讲坛以及各类研讨会、培训活动等近60次,参与人员上万人次,进一步提升了我国仲裁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
  
      贸仲委举办的第十五届“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吸引了国内47所著名高校的50支代表队400余名学生参赛,邀请100名中外仲裁专业人士担任评委,安排107场比赛,参赛队伍人才。
     全方位拓展“一带一路”业务
  为适应形势需要,独立公正地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间国际投资争端,贸仲委组织专家牵头成立课题组,经征求多方意见,参考国际仲裁惯例和实践,于2017年9月颁布出台了《贸仲委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该规则是继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中心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颁布投资仲裁规则之后又一部投资仲裁规则,填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的空白,为我国企业解决与东道国投资争端提供了重要平台和途径,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举措。
  

2017年9月,在西安成立贸仲委丝绸之路仲裁中心,着力推动“一带一路”倡议落实,拓展“一带一路”仲裁业务,为依托丝绸之路开展对外经贸合作的各国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仲裁服务。
  通过仲裁员换届,贸仲委新聘仲裁员1438人,仲裁员队伍的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地域覆盖更加广泛、行业分布不断优化。其中,增聘外籍仲裁员408人,主要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知名人士以及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成员,外籍仲裁员由原来41个国家和地区增加至65个,仲裁员队伍的国际化明显提升。
  贸仲委深入开展仲裁实务研究,发布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6)》,组织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仲裁制度研究(三)》研究出版工作,开展了国际仲裁“第三方资助”课题研究并于2017年9月推出《第三方资助仲裁指引》。
      有效开展非机构仲裁服务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精神,根据国际仲裁实践,贸仲委于2017年7月颁布实施《贸仲委香港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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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规则是一部根据仲裁当事人或仲裁庭的请求为当事人和仲裁庭的非机构仲裁程序提供辅助服务的规则。
  目前,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已为近20件“临时仲裁”案件提供非机构仲裁服务,该实践有助于为我国自贸试验区“三特”仲裁案件有关指定仲裁员服务提供借鉴参考。
     深度参与国际仲裁治理
  贸仲委广泛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为增进与世界各国仲裁法律界的交流合作,贸仲委与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商会仲裁院等七家机构建立了联系,接待国际商会仲裁院等国际仲裁机构/仲裁组织、学生代表团、驻华使馆等来访近50次,应邀出席仲裁法律活动50余次,组织出国(境)团组近20次,拜访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与当地中资企业、商会代表等召开座谈,在当地举办国际仲裁研讨会,不断提升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贸仲委深度参与国际仲裁治理。作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法会)非政府组织观察员,出席联合国贸法会第二工作组(争议解决)第66、67次会议和联合国贸法会第50届会议专家圆桌会议,参加联合国贸法会-瑞士国际争议解决中心联合专家组会议,参与审议并讨论相关工作文件,代表中国业界发声,提出有价值的专家参考意见,为国际仲裁规则的制定贡献“中国智慧”。
  王承杰介绍,2018年,贸仲委将着力推进国际化发展迈出新步伐。包括积极构建我国投资仲裁争端解决新平台,认真做好《贸仲委投资仲裁规则》落实工作;发挥香港仲裁中心双向了解的窗口作用和对接国际先进做法的试验田作用,使之成为贸仲委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支点;举办“贸仲杯”辩论赛等活动,大力培养国际化仲裁人才等。(本文刊发于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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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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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国际仲裁周暨上海国际仲裁论坛是由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与中欧校友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协会、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

2018上海国际仲裁周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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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下午,上海国际仲裁周金融仲裁分论坛暨2018 保理纠纷案件的诉讼和仲裁解决实务论坛在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召开。本次论坛由上海市法学会银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办,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协办。论坛主要围绕着保理业务纠纷相关法律问题并结合实务探讨保理纠纷的经典案例。
      3月9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主办、安杰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保险仲裁案件热点问题研讨会在沪成功举办。共有来自法律界、保险界等各方面的仲裁员、律师、仲裁机构代表、公司法务、风险控制专员和专家学者等320余人出席会议。
      3月10日,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提出的“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任务,2018上海国际仲裁周高峰论坛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中欧会堂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中欧校友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协会、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并得到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018年3月14日,随着最后一场分论坛的圆满举办,2018上海国际仲裁周正式落下帷幕。上海国际仲裁周暨上海国际仲裁论坛是由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与中欧校友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协会、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于每年3月初在上海举办的,以仲裁为主题的高端论坛及系列研讨活动。仲裁周旨在推广仲裁制度、发展仲裁事业,搭建仲裁行业与社会各界的交流沟通平台暨国内外仲裁前沿问题的研究平台。本次上海国际仲裁周系列活动由一场主论坛及十二场分论坛组成。
    3月9日上午,2018上海国际仲裁周首场论坛“律师、法务和仲裁公信力”在上海成功举办,拉开了本届上海国际仲裁周的帷幕。本次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及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共同主办,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仲裁实务研究中心承办。本次论坛由大陆、香港和新加坡的仲裁管理机构、仲裁科研机构、仲裁员、仲裁律师和企业法务共同参与,围绕律师、法务和仲裁公信力的相关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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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在上海圆满举行。本次活动吸引了来自上海及全国各地的影视及法律领域的近百名专业人士参与。
    3月11日下午,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东北亚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上海哈尔滨商会、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联合举办的2018上海国际仲裁周 “‘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纠纷预防与解决”分论坛,在上海成功召开。来自企业、律所、高校、仲裁机构、媒体80余人参加本次论坛。
       3月11日上午,由鼎颂投资及鼎颂法律资本研究院承办的2018上海国际仲裁周之分论坛——“未来已来—TPF在仲裁中的运用与角色”主题论坛顺利举行。论坛结合实际案例,探讨了TPF(第三方资助)仲裁中的运用与角色、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
      3月12日上午,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跨境商事裁决和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境内和境外经验”分论坛在沪成功举办。本次论坛讨论了香港和内地法院对于仲裁裁决执行经验、调解协议的跨境执行、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在东南亚国家的执行情况等内容。来自于仲裁机构的代表、仲裁员、律师、企业法务等共8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西安仲裁委员会、青岛仲裁委员会、重庆仲裁委员会、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海南仲裁委员会、贵阳仲裁委员会、合肥仲裁委员会、法制日报社、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律商联讯、中国东盟(澳门)仲裁协会、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国际商会仲裁院(ICC)、美国仲裁协会(AAA)、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中欧仲裁中心(CEAC)、亚洲仲裁中心(AIAC)、美国施特劳斯(STRAUS)争议解决学院等国内外众多知名机构的大力支持。本次论坛邀请国内外仲裁专家,围绕“提高仲裁公信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这一主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四百多位国内外嘉宾参加了本次高峰论坛。
       3月11日上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主办、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联合主办,中国首席法务官研究院作为支持单位,北京律桥咨询有限公司承办的2018上海国际仲裁周——“中国影视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8)发布会暨影视产业热点法律问题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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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界、法律界等方面的约70名仲裁员、律师、仲裁机构代表和企业法务人员等出席了会议。
      3月14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在上海举办了“单证法律问题实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主要针对航运及法律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分析,为航运实务提供理论支持及操作规范。本次会议作为上海国际仲裁周系列活动之一,吸引了来自航运企业、律所、高校共100余人出席。
         今年是上海国际仲裁周走过的第三个年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稳步推进,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仲裁作为一种高效的商事纠纷解决手段,其作用也进一步凸显,因而迫切需要提升中国仲裁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近年来,国家对仲裁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如何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创造出属于中国的仲裁品牌,在全球竞争的大背景下占据自己的位置,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坚实的后盾成为每一个中国仲裁人所面临的严峻课题。2018上海国际仲裁周围绕“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这一主题举办了多种多样的活动,激发社会各界对仲裁公信力的探讨。降低仲裁成本,提高仲裁效率,力求为中国的仲裁事业添砖加瓦。(本文3月21日发于法制网仲裁频道)

      3月13日上午,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主办的“仲裁公信力建设与仲裁员”分论坛,在上海成功举行。来自全国各地仲裁界、法律界等方面的约60名仲裁员、律师、仲裁机构代表和企业法务人员等出席了会议。
      3月13日上午,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房地产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举行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房地产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赵平律师主持,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陈建副秘书长、杭州仲裁委员会陈桓副秘书长、南京仲裁委员会姜建成副秘书长、青岛仲裁委员会邵磊部长、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慕钦部长、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游奕清部长,另有百联集团法务部主管冯德奎先生、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炜律师、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志成律师作为特邀研究员代表出席本次会议。
     3月14日上午,由廊坊仲裁委员会携手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金杜律师事务所主办,法制日报作为媒体支持的“新环境新视角 新举措——中国跨境投资现状与争端解决论坛”,在上海成功举行。来自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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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记者 张维)4月15日至18日,享誉业界的2018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大会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来自65个国家的850名代表会聚一堂,共享国际仲裁界文明交流互鉴的法律盛宴。
  此次大会的主题为“演进与适应:国际仲裁的未来”。该主题说明国际仲裁面临的挑战,以及需要审时度势作出积极回应,以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中国面孔越来越多
  ICCA是一个全球性非政府组织,致力于促进国际仲裁、调解和其他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方式的普及、应用与改进。每两年举办一次的ICCA商事仲裁大会被广泛视为国际仲裁领域最高级别的定期研讨活动。ICCA2018大会将同时涵盖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投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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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大会举行

       中国法官作主旨发言贸仲委等内地仲裁机构与会

      据了解,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有:国际仲裁中的立法:当前的合法性挑战是什么;首席仲裁员对发展和适应的个人反思;仲裁的挑战;公共实体在国际仲裁中的参与度不断提高;保密,透明度以及公共参与:过分还是不够;重新审视仲裁程序组织中的传统智慧;可能涉及新类型仲裁请求的仲裁;可能涉及新利益相关者的仲裁;等等。
  会议就快速发展的科技对仲裁的影响、业界对增加仲裁透明度的诉求、替代性争议解决领域的公众参与以及仲裁实务中关于气候变化、人权保护和公司社会责任等新领域开展了广泛的研讨。
  越来越多的中国面孔出现在这样的国际盛会上,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北京仲

西安仲裁委员会等机构的代表及律师、仲裁员等来自内地的四十余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中国声音在此次会议上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沈红雨应ICCA邀请参加了本次大会,并作了主旨演讲。她的发言主题为“Chinese Smart Court Scheme and Recent Development in the Judicial Approach to ADR”,主要介绍了我国智能法院系统以及中国法院对于仲裁的支持举措。沈红雨的发言引起了与会代表的极大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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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贸仲委仲裁员、西安交通大学校长助理单文华作为贸仲委推荐嘉宾在0大会上就投资仲裁进行了发言。
  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福勇就仲裁程序主题发言,详细介绍了北京仲裁委在程序管理、仲裁与调节相结合以及仲裁秘书的职能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说明。
   中国声音得到认可
  大会进行期间,以贸仲委为代表的中国仲裁机构积极开展多项活动,为扩大中国仲裁机构的影响力作出了贡献。
   据贸仲委介绍,贸仲委秘书长王承杰一行与国际知名仲裁专家在会议期间进行了广泛接触,宣传贸仲委和仲裁的最新发展,听取各界对于国际仲裁发展的意见观点,沟通国际仲裁专家对于中国仲裁尤其是贸仲委国际化发展的建议。
      这些专家包括ICCA前任主席Donald Donovan、现任主席Gabrielle Kaufmann-Kohler、ICSID秘书长Meg Kinnear以及多位ICCA理事和其他知名仲裁员。
  

会议现场

   4月16日下午,赵健一行走访了澳大利亚Minter Ellison律师事务所,与该所合伙人Mike Hales律师、Benjamin Smith律师、Beverley Newbold律师座谈。
  4月17日上午,贸仲委代表团在澳大利亚悉尼举办了中资企业座谈会,就“仲裁在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以及争议解决中的作用”与在澳中资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王承杰和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馆经商室王洪波参赞出席座谈会并致辞。30余位中资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总法律顾问参加座谈会,并就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争议解决条款、商事争议解决等问题与嘉宾进行了深入互动。
       4月17日下午,王承杰率团与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ACICA)进行座谈。ACICA作为本次ICCA大会的主要主办方,是澳洲影响力最大的仲裁机构。双方互相介绍了各自机构近年来的发展变化,并围绕机制化合作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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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下午,王承杰率团与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ACICA)进行座谈。ACICA作为本次ICCA大会的主要主办方,是澳洲影响力最大的仲裁机构。香港中心秘书长王文英、总法律顾问王皓成参加。
       来自贝克·麦坚时俄罗斯、瑞士、西班牙、日本、澳大利亚、香港办公室的多位争议解决方向全球合伙人Vladimir Khvalei、Urs Zenhausern、Alfonso Gomez-Acebo、Joel E. Greer、Jo Delaney、Paul J. P. Teo参与座谈。双方就互相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就如何推进双方合作、共同促进贸仲委国际化发展进行了深入讨论,达成了共识。
      4月18日上午,王承杰率团走访了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悉尼办公室,与该所全球争议解决主管Justin D‘agostino、合伙人Brenda Horrigan、费佳进行座谈。双方就加强交流合作、推动投资争端解决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基本共识。
 

在与国际知名仲裁专家的沟通中,参会专家普遍对于贸仲委在过去的六十年,尤其是近年来的迅速发展表示赞赏。
  
      很多专家特别提到了,中国仲裁尤其是贸仲委的国际化,对于提升中国涉外法律人士的专业素养以及树立国际仲裁对于中方当事人的正确认识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国际仲裁行业的中国声音也越来越被国际同仁熟悉和认可。
  王承杰说,贸仲委愿以开放和共赢的姿态,与国际仲裁专业机构以及专家广泛合作,汲取优秀做法和国际经验,共同推进国际仲裁的发展。他还对与会代表发出广泛邀请,希望大家能够关注并参加中国仲裁高峰论坛等中国仲裁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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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机构积极交流
  一系列活动在此期间举行。
  据了解,贸仲委代表团在悉尼举办了多场交流活动,显著增进了与当地中资企业、律所、仲裁机构的沟通了解,提升了贸仲委在国际仲裁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月15日,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在悉尼成功举办了主题为“A Tale of Three Seats(三地叙事)”的国际仲裁专题研讨会。来自不同法域政府部门、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仲裁和争议解决专家,就亚太地区国际商事仲裁和投资仲裁的关注热点和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并对引起广泛热议的案件进行了分析。
  4月16日上午,贸仲委副秘书长赵健率团走访了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UNSW LAW),与该院中国法研究中心(CIBEL)王衡教授等进行工作交流。双方就建立机制化合作关系、国际投资仲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达成共识。

 贸仲委说,贸仲委代表团此次悉尼之行不仅收获了国际仲裁界最新发展动态,更通过多场主办活动,加强了与国际仲裁界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了来自仲裁界、实务界、企业界的反馈和建议,有效促进了贸仲委国际化进程的持续推动。(本文刊发于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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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大会举行

       中国法官作主旨发言贸仲委等内地仲裁机构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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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重要通知!首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将于2018年9月18日在京举行

首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要召开了

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首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将于2018年9月18日在京举行 
 Important Notice: The First CIETAC Global Arbitrators Forum will be hosted on 18 September 2018 in Beijing
    如何将遍布全球六十五个国家的仲裁员汇聚一堂,共商国际仲裁发展大计?
     How to attract arbitrators from 65 countries to discuss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如何为不同法域却有着同样的头衔(贸仲仲裁员)的仲裁法律专家提供一个增进交流的平台,共议全球化时代的新的发展机遇?
     How to provide a platform for communications between arbitration law experts from different jurisdictions but with the same title, i.e. CIETAC Arbitrator, to explore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in the global 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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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贸仲现共有来自全球六十多个国家的仲裁员。2017年仲裁员换届后,外籍仲裁员所属国籍较上届增加24个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从15个增至28个。通过加强仲裁员构成的国际化,贸仲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姿态走进国际仲裁,从而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一流和国际化的仲裁服务来化解纠纷,促进对外开放和经贸全球化。
       CIETAC’s arbitrators come from over 60 countries. After the renewal of CIETAC’s Panel of Arbitrators in 2017, the nationalities of arbitrators increased by 24 countries, with the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increasing from 15 to 28. By enhancing the globalization of the arbitrator’s team, CIETAC takes part i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with an open and inclusive mind, providing domestic and foreign parties with first class and internationalized arbitration service to resolve disputes, contributing to the opening up and economic and trade globalization.

      为促进国际仲裁界的融合与发展,进一步加强贸仲各国仲裁员之间的联通和交流,贸仲将于2018年9月18日在北京举行首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届时,来自各行业、专业领域的国内外贸仲仲裁员代表将围绕中国仲裁与国际仲裁热点问题与发展的趋势共商对策,共期前景。
      CIETAC aims at promoting the cohesion and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and enhancing the communication among CIETAC’s international arbitrators by hosting the first CIETAC Global Arbitrators Forum on 18 September 2018 in Beijing.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CIETAC arbitrators from a variety of industries and with different expertise will share views on the topical issues and development trends in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with a view to the 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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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2018年中国仲裁周期间最为重要的活动之一,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将邀请来自全球各地的贸仲仲裁员,共商贸仲及国际仲裁发展大计,并对于近年来国际仲裁争议解决领域焦点、热点问题在不同法域之间的实践进行交流,对国际争议解决方式的发展趋势予以探讨,对新一轮技术革命为争议解决带来的变化进行展望。同期,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举办的第四届“中国仲裁高峰论坛”(9月17日举行)仲裁周活动将于2018年9月15日至21日在中国十余个城市次第举行。
      Being one of the central events in the 2018 China Arbitration Week, CIETAC Global Arbitrators Forum will invite CIETAC arbitrators from all over the world, and hopes that, by means of this event, we will be able to address important matters relating to the development of CIETAC and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The event will provide a forum in which current concerns and focuses in the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among different jurisdictions can be discussed. There will be a chance to consider 

      贸仲现共有来自全球六十多个国家的仲裁员。2017年仲裁员换届后,外籍仲裁员所属国籍较上届增加24个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从15个增至28个。通过加强仲裁员构成的国际化,贸仲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姿态走进国际仲裁,从而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一流和国际化的仲裁服务来化解纠纷,促进对外开放和经贸全球化。 
      CIETAC’s arbitrators come from over 60 countries. After the renewal of CIETAC’s Panel of Arbitrators in 2017, the nationalities of arbitrators increased by 24 countries, with the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increasing from 15 to 28. By enhancing the globalization of the arbitrator’s team, CIETAC takes part i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with an open and inclusive mind, providing domestic and foreign parties with first class and internationalized arbitration service to resolve disputes, contributing to the opening up and economic and trade glob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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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cordially welcome CIETAC arbitrators to join us in this forum and relevant events to discuss commercial dispute resolution and explor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arbitration. Please save the date and find out recent updates of CIETAC on the official website of China Arbitration Week: http://www.arbitrationweek.org.(本文4月19日发于法制网仲裁频道)

      There will be a chance to consider changes brought by the recent technological revolution in the field of arbitra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 Fourth China Arbitration Summit (September 17th 2018)–co-hosted by CIETAC, 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 (UNCITRAL),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SPC) and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the CCPIT) - and other events in China Arbitration Week will be launched in over 10 cities across China from 15-21 September, 2018.
        我们诚邀贸仲仲裁员参加此次会议及相关论坛,共同探讨商事争议纠纷解决及仲裁的发展。请预留期限并通过中国仲裁周网站
(http://www.arbitrationweek.org)关注贸仲发布的最新消息。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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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潘辉文)2018年4月23日,中国企业在英国法院诉讼再传胜诉消息。英国上诉法院以一致意见驳回了上诉人英国公司RBRG Trading(UK)Ltd(以下简称RBRG公司)的上诉申请,认定RBRG公司以公共政策申请拒绝执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作出的仲裁裁决理由并不成立,中国企业笙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笙华国际)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中国公司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2010年笙华国际与RBRG公司订立钢卷买卖合同,由笙华国际向RBRG出售钢卷。合同中订立有仲裁条款,约定应将争议提交贸仲在北京仲裁,适用中国法。合同同时还约定有一条RBRG公司可以在装运前检查货物数量和质量的检验条款。按照合同约定,RBRG公司指示Rabobank(荷兰合作银行)开立了信用证,允许笙华国际在2010年7月31日之前装载货物。但是随后又指示该银行将装运日期修改为7月20日到30日。开证行将这一修改通知了笙华国际公司,但是笙华国际并不同意这一修改,按照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简称,是国际银行界、律师界、学术界自觉

遵守的“法律”,是全世界公认的、到目前为止最为成功的一套非官方规定)第10条的规定,这一修改属于无效。
     钢卷于2010年7月5日到6日被装载上船。2010年7月22日,笙华国际公司的代收行(交行北京分行)向信用证的开证行提交了日期为7月20日到21日的提单。RBRG公司向荷兰法院申请禁令,法院颁布临时禁令禁止荷兰合作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笙华国际公司随后向RBRG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认为RBRG毁约,并将货物以亏本的价格转售。
  2010年8月,笙华国际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荷兰合作银行赔偿因未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而导致笙华国际公司的损失。北京一中院以交行北京分行向荷兰合作银行提交的材料存在欺诈为由判决驳回了笙华国际公司的诉讼请求,笙华国际公司不服,向北京高院上诉,本案目前仍在审理之中。
  2012年4月,RBRG在北京提起仲裁,要求笙华国际公司赔偿因违反装运前检验条款而造成的损失。RBRG认为,笙华国际公司提前装运货物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检验,因此以伪造的提单来掩盖这一行为。笙华国际公司提出反请求,要求RBRG公司赔偿因毁约而导致的货物
  

     中企申请执行贸仲裁决获英国               法院支持

价差损失。贸仲仲裁庭认定:RBRG公司在货物装运前或装运过程中并未提出检验请求,因此笙华国际并未违反买卖合同的约定。RBRG公司指示荷兰合作银行修改装运日期的行为违反了买卖合同的约定,导致了笙华国际公司无法收到货款。信用证项下的提单是伪造的,是对荷兰合作银行的欺诈,而非是对RBRG公司的欺诈。因为RBRG公司知道实际的装运日期。据此,仲裁庭作出裁决,要求RBRG公司向笙华国际支付4,857,500美元及相关费用。RBRG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被法院驳回。
  随后,笙华国际向英国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法院依法作出了执行令。RBRG公司反对执行该仲裁裁决,要求撤销执行令,理由是:笙华国际可以通过提交真实提单获得银行付款;信用证的修改在法律上并没有效力;笙华国际的损失是源于其提交了伪造的提单;执行该份仲裁裁决将违反公共政策,法院不应予以执行。
      英国公司一审抗辩未获支持
  对于RBRG的第一个抗辩理由,即笙华国际的损失是源于其提交了伪造的提单。

      英国法院认为,对于贸仲仲裁庭依据中国法所作出的结论——笙华国际的损失源于RBRG非法指示荷兰合作银行修改信用证上的装运日期,法院对此结论进行审查分析是不合适的,也是不允许的。 即便法院可以这么做,对于仲裁庭依照中国法全面、合理审视相关事项作出的决定,显然更为合适的做法是支持和执行仲裁庭的决定。支持仲裁裁决的终局性这一公共利益显然必须放在优先地位。
  对于RBRG的第二个抗辩理由,即无论仲裁庭的相关认定是否正确,由于笙华国际提交伪造的提单以期从RBRG获得付款,法院应当拒绝执行该份仲裁裁决。英国法院认为:RBRG所提出的“欺诈超越一切”仅仅适用于开证行在信用证下、在请求付款人提交表面相符的文件时的严格付款义务;英国法并没有规定向银行提交伪造文件的一方不得就相关交易获得其他救济。
 
     二审法院驳回公共政策抗辩
  RBRG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主要的上诉理由有:(1)法官在评判笙华国际不法行为的影响时适用了错误的标准。法院适用的标准过于狭窄,应当适用最高法院在Patel v Miza一案中确定的更为灵活的方法。(2)如果法官适用准确的不法行为标准,将Patel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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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za一案中确定的因素加以考虑,其在一审判决中的权衡将完全不同。(3)无论如何,法官认定笙华国际的请求不是基于其自身的不法行为是错误的。(4)鉴于法官已经认定笙华国际在中国进行“明显欺诈”的平行诉讼,主张与本案相同的损失,仍然执行该仲裁裁决是错误的。法官至少应要求笙华国际以终止在中国的诉讼作为在英国执行该仲裁裁决的代价。
      英国上诉法院在分析总结了判例和权威著作关于公共政策的意见后,认为以下几点与本案密切相关:(1)公共政策这一理由应当限制解释;(2)在仲裁庭就不法行为等相关问题拥有管辖权并认定不存在不法行为的情况下,除非在极为例外的情况下,英国法院不应当重新审查案件事实;(3)在依据适用法认定不存在不法行为但是在英国法下属于不法行为时,只有在不法行为体现国际公共政策的考量时,公共政策才会介入;(4)在考虑公共政策是否介入以及介入程度为何时,主张执行的请求与相关不法行为之间的关联度相当重要。法官认为,在依照英国仲裁法第103条考虑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Patel v Mirza一案对于所适用的原则并没有影响。Patel v Mirza是在依据案件事实认定是否存在英国法下的不法行为时才具有相关性。
  
  

       法官还认为,笙华国际欺诈提交伪造提单与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间的关联度并不足以导致公共政策的介入,即便介入,也不足以以公共政策理由拒绝执行该仲裁裁决。 
     
       3名法官一致同意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     
  
       英国法院对仲裁持友好态度
  两个世纪前,英国法官就表达过一个著名观点:公共政策就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你永远不知道它将会带你走向何处。尽管如此,本案中,英国上诉法院明确了在以公共政策为由拒绝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应当限制解释公共政策这一理由;法院只有在极为例外的情况下才能重新审查案件事实;只有相关行为违反国际公共政策时才能适用这一理由;相关行为即便令人难以接受,如果与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间的关联度不够,也不得以公共政策拒绝执行该仲裁裁决。
  上诉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的结论,再次表明了英国法院对仲裁友好的立场。正如英国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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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了英国法院对仲裁友好的立场。正如英国仲裁法学者所言,对外国仲裁员的信任对于国际商务至关重要。本案中英国法院的判决正好体现了这一做法。法院支持和执行贸仲仲裁庭依照中国法全面、合理审视相关事项后作出的仲裁裁决,体现了将支持仲裁裁决的终局性这一公共利益放在优先地位的立场。(本文刊发于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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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将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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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张维 为促进国际仲裁界的融合与发展,进一步加强贸仲各国仲裁员之间的联通和交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决定于2018年9月18日在北京举行首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届时,来自各行业、专业领域的国内外贸仲仲裁员代表将围绕中国仲裁与国际仲裁热点问题与发展的趋势共商对策,共期前景。
    据了解,贸仲委现共有来自全球60多个国家的仲裁员。2017年仲裁员换届后,外籍仲裁员所属国籍较上届增加24个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从15个增至28个。
  
  

贸仲委负责人说,通过加强仲裁员构成的国际化,贸仲委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姿态走进国际仲裁,从而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一流和国际化的仲裁服务来化解纠纷,促进对外开放和经贸全球化。
  此外,由贸仲委与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举办的第四届“中国仲裁高峰论坛”(9月17日举行)仲裁周活动将于2018年9月15日至21日在中国十余个城市次第举行。(本文刊发于2018年5月7日)

贸仲委成立调解中心与新三板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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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张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委”)调解中心揭牌仪式于5月18日在京举行。揭牌仪式前,贸仲委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共同发挥有效预防、和谐化解新三板市场主体所涉股权、债权等经济纠纷的积极作用,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指出,贸仲委成立调解中心,可以借助其丰富的争议解决经验和资源,以自身的仲裁主业为依托,同时与法院方面积极配合,大力推进调仲对接、调诉对接机制的建立,实现各类商事争议解决的“一站式”服务,在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构建现代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成立调解中心,是贸仲委完善多元争议解决服务的战略举措,是贸仲委全力打造国际一流争议解决机构的重要步骤。
    
      贸仲委将与负责新三板市场运营和监管的全国股转公司精诚合作,共同致力于鼓励资本市场参与主体利用调解、仲裁、调仲结合的多元争议解决机制,有效防范、和谐化解资本市场纠纷,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李明说,全国股转公司与贸仲委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不仅可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更为高效、专业和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也通过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和市场风险防控机制,为新三板深化改革,实现从“量的发展”到“质的提升”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本文刊发于2018年5月27日)

贸仲委在阿举办中资企业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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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张维 5月23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委)代表团在阿联酋迪拜举办了中资企业座谈会,会议主题为“国际仲裁与风险防范”。中国驻迪拜总领事馆经商室参赞金磊出席会议并致辞。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以“贸仲委国际仲裁新发展”为题发表演讲。
  

      金磊在致辞中说,中国企业在境外面临着复杂的经贸投资环境,发生争议不可避免。如何化解法律风险妥善解决争议是走出去的中国企业面临的严峻问题,亟待专家提出对策方案。王承杰指出,贸仲委始终坚持为企业提供国际化、专业化、便利化的一流仲裁服务,不断满足各法域当事人的需要,争议解决方式逐步完善,影响力和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王承杰希望在阿中资企业要不断提高境外风险防范能力,做好预防并善于利用仲裁方式解决跨境纠纷,更好地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刊发于2018年5月28日)

图为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演讲。

“破除藩篱根植全球”研讨会召开
聚焦国际仲裁热点问题

      本报讯 记者张维 近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委)与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联合举办的第四届“破除藩篱,根植全球”国际仲裁研讨会在京召开。研讨会主要围绕“司法对仲裁的支持与审查”“国际仲裁中的机构元素”“国际仲裁中的建筑工程及基础设施争议”“第三方资助”等多个议题展开。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主席亚力克西斯·莫尔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美国、法国、印度、新加坡等国家的近200余位业内专家、律师和实务工作者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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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承杰表达了在贸仲委紧跟中国与世界不断破除藩篱、开放共赢的大趋势下,不断加强为全球贸易保驾护航能力的坚定决心。在提及现今世界发展对仲裁国际化的要求时,王承杰阐述了国际公约条约理解的差异以及文化背景的差异对仲裁国际化的影响,仲裁规则制度创新以及仲裁法律更新对仲裁系统化的作用,以及不同法律背景下思维及意识形态的壁垒对仲裁交流的桎梏。
  亚历克西斯·莫尔介绍了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在中国及全亚洲的发展现状,以及其在构建“一带一路”倡议下所做的一系列工作。莫尔说,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在所有大洲都已经有了自己的仲裁范围,各界都认为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是被广泛认可的官方仲裁机构。因此,其也希望能够为法院提供更加高质量的仲裁裁决,并提高进一步的创新政策和各种各样的辅助措施,以期不断提高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仲裁效率及程序透明度。(本文刊发于200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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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会研讨呼吁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伟在研讨会上介绍说,2017年中国与南亚和东南亚地区贸易总额为5148亿元,同比增长13.8%,首次突破5千亿美元,双向总额累计近2千亿美元。中国与南亚地区贸易总额1271.81美元,同比增长14.1%,为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进出总额的8.8%。这表明,在全球经济增长不稳定,出现贸易干扰的情况下,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地区仍然是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是区域和国际自由贸易的推动者。
    
    南亚联盟工商会前主席苏拉吉·维德亚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自由贸易与保护主义并行的复杂年代,随着贸易合作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暴露在了国际商事法律争端的风险中,急需在中国贸促会和南亚工商联盟的共同领导下,尝试建立尊重各国习惯的法治框架。
 
  

    本报讯 记者张维 近日,由中国贸促会主办的第三届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昆明召开。来自印度、缅甸、斯里兰卡、老挝、柬埔寨和南盟工商会,以及国内地方贸促会、企业及法律界、学术界代表300余人与会。中国贸促会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柬埔寨工作站授牌仪式同时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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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仲裁机构应建立联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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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发布了由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和中国经济信息社共同编著的“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成果,其中克罗地亚、新加坡、蒙古、缅甸、东帝汶五国的国别研究报告为首次发布。(本文刊发于2018年6约5日)

   南亚联盟工商会前主席苏拉吉·维德亚、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缅甸工商会副主席貌貌雷、缅甸法律专家钦钦吴、云南大学法学院书记陈云东、印度律师协会主席普拉桑特·库马尔、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党委书记兼副秘书长李虎等专家分别就“一带一路”国际事务争端的预防和解决作了主题发言。
    李虎以“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为题发表了演讲。李虎指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客观上要求与之相适应的争议解决机制,客观上要求中国仲裁国际化、区域乃至国际仲裁机构要加强合作,也会催生新的争议解决平台。李虎呼吁国际仲裁机构加强合作,良性竞争,建立联合机制,致力于为当事人快捷高效地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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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记者 张维) 7月2日,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日子。
  这一天,中国仲裁机构迈出了“走出国门,服务海外”最坚实的一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北美仲裁中心在加拿大温哥华揭牌。
  这是中国仲裁机构在海外设立的第一家分支机构,在中国仲裁国际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天时地利人和
    “在对的时间,对的地方,做了一件对的大事。”这是揭牌仪式当天加拿大业内人士对于贸仲委此举的评价。 
  7月1日,在中国,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的日子;在大洋彼岸的加拿大,则是其建国151周年纪念日。紧随其后,温哥华迎来了中国最知名的国际仲裁机构——贸仲委北美仲裁中心成立仪式。
  

自此,贸仲委与温哥华乃至北美地区的联系将更加紧密。北美地区的联系将更加紧密。
  中国与加拿大的经贸往来日益频繁。中国驻温哥华总领馆副总领事孔玮玮在出席上述揭牌仪式时介绍说,自1970年加中建交以来,两国的贸易量增长500倍,目前达188亿加元,到2025年,还要在2015年的基础上翻番。
  如此大的贸易量,自然少不了经贸投资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仲裁这一商事纠纷解决方式的需求也大大增加。
  “仲裁恰恰提供了适宜的解决途径,避免了漫长的法庭等待。”孔玮玮说。
  如果把这一事件放在更大的时间格局上来看,贸仲委北美仲裁中心的设立背后,更是契合着中国“一带一路”建设步伐的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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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仲裁机构海外布局开启

贸仲委北美仲裁中心成立仲裁国际化迈出实质一步

2017年,贸仲委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案件总计2298件,同比增长5.36%。涉案标的额达人民币718.88亿元,同比增长22.55%。其中,国内案件1822件,标的额达人民币368.64亿元,同比减少14.75%。涉外案件476件,标的额达人民币350.24亿元,同比增长127.11%。
     涉外案件平均标的额达人民币7350万元。主要当事人来自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荷兰、南非、俄罗斯、澳大利亚、印度、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适用英文、中英文作为仲裁语言的案件57件。外籍仲裁员47人共128人次参与审理案件71件。
  这是中外当事人对贸仲委的信心和认可度进一步增强的显著例证。王承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60多年来,贸仲委始终坚持专业化、国际化、信息化的发展方向,立足国际,放眼全球,致力创建中国仲裁的国际品牌,努力打造国际一流争端解决机构,着力提升我国争端解决法律服务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为助力我国仲裁事业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

    提升服务便利
     贸仲委北美仲裁中心的设立,对于促进中国仲裁与国际仲裁融合发展,提升全球商事主体享受贸仲委仲裁服务的便利,具有重大意义。
 
  用王承杰的话来讲,贸仲委设立北美仲裁中心,“有利于推动中国及北美地区乃至全球国际仲裁的融合发展,更广泛地服务于‘一带一路’经贸投资商事主体。”
  这是贸仲委在海外设立的第一家分支机构。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老牌”仲裁机构,成立已有60余年的贸仲委,从来都站在中国仲裁事业发展的最前沿。
  例如,贸仲委于去年9月颁布出台了《贸仲委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这是我国首部国际投资仲裁规则,也是继ICSID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颁布投资仲裁规则之后又一部投资仲裁规则,兼具中国元素和国际化特征,填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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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和10月由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而投资贸易合作正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中国际经贸投资快速增长,企业跨境经营活动日益频繁,各种法律风险也迎面而来,经贸投资争议也不可避免地出现。
  

    由此,如何通过有效的国际社会公认的法律手段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受到各方关注,而这也正是“一带一路”建设能否更快更好推进落实的一个重要条件。在揭牌仪式上,贸仲委秘书长王承杰谈及贸仲委北美仲裁中心的设立动因,首当其冲的即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而所谓“对的地方”,从温哥华市长罗品信(Gregor Robertson)的贺词中即可见一斑。他说,作为国际贸易港口的温哥华具有巨大的发展前景,在此基础上,贸仲委北美仲裁中心的建立对温哥华的贸易发展而言“如虎添翼”。 
      
    卑诗省就业、贸易和科技厅厅长赖锡淳(Bruce Ralston)也强调了温哥华作为亚太门户的地理优势,为双向经贸发展带来稳定性,成为北美仲裁中心架构的根本保证。
  对于即将在温哥华开启的工作,王承杰表示,贸仲委有足够的意愿、信心与能力,与本地区仲裁界一道,共同促进国际仲裁的广泛运用,为全球经济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贸仲委的仲裁服务具有大陆法审理特色。但同时,贸仲委注重吸收普通法审理优势。贸仲委的仲裁程序规则兼收并蓄,立足服务于不同法域的当事人,始终保持与国际仲裁同步发展,是一部国际化、专业化、先进的仲裁规则。”王承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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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如,贸仲委一直积极倡导并实践“仲裁与调解相结合”,被誉为国际仲裁的“东方经验”,开启了多元纠纷解决的实践先河,并促进了国际仲裁事业的发展,至今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运用。今年5月,贸仲委成立调解中心。
     举办“贸仲杯”国际仲裁辩论赛,选送优胜队参加在维也纳和中国香港举办的Willem C. Vis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促进国际仲裁融合发展,培养国际化后备仲裁人才。
  
     加强仲裁理论实践研究,推出《第三方资助仲裁指引》。
  
     参与立法修法研究工作,为我国仲裁法律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作为联合国贸法会非政府组织观察员,每年派员参加相关会议,积极参与国际仲裁事务治理,努力改变中国作为国际规则“旁观者”的角色,为国际仲裁规则的制定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崛起以及中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的提升,贸仲委以其所拥有的国际仲裁经验和独立公正的对外形象,成就了其当今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地位,扮演着促进亚太地区乃至全球国际仲裁发展的重要角色,在国际仲裁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可以预期,贸仲委在未来竞争和挑战中将会迎来更大的发展,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使命。”王承杰说。
   
 王承杰表示,面向未来,贸仲委将努力打造国际一流争端解决机构,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以国际商事仲裁为主,国际投资仲裁、商事调解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不断提升贸仲委国际化服务水平,助力我国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为国际仲裁事业发展和国际法治治理作出不懈的努力。(本文刊发于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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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7)

     62年出台9部仲裁规则
     2015年9月22日,贸仲委在北京首次发布《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4)》,这是国内第一次针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即通常意义上的中国涉外仲裁)的发展所作的年度总结。
  此后,年度报告持续发布。与往年相比,今年报告的发布尤具特别意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介绍说,今年恰逢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提出“一带一路”倡议、稳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第五年。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动我国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
  “在此背景下,继续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发布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反映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现状和仲裁法治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对于推动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为国家立法司法部门提供参考,为国内外仲裁界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提升我国在国际仲裁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完善和仲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都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王承杰说。
 
 

       与各国际主要仲裁机构相比,2017年贸仲委(CIETAC)总受案量位居前列。
     本报记者 张维 9月14日,第六届中国仲裁周在全国范围内拉开帷幕。作为发起者与主办方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合作,将在全国近20座城市举办近40场“2018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
  如往年一样,一年一度的贸仲委《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率先亮相。《法制日报》记者从这份报告中获悉,2017年贸仲委总受案量在国际仲裁机构中位居前列。

贸仲委总受案量在国际仲裁机构中位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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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承杰指出,62年间,特别是改革开放的40年,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工作获得了长足发展。以贸仲委为例,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贸仲委受理案件总量和受理案件标的金额都已位居国际仲裁机构前列。
  
     62年中,贸仲委先后制定了9部仲裁规则,努力与国际通行的商事仲裁规则保持同步,2017年还出台了投资仲裁规则;努力培养造就了一支能够胜任中英双语案件管理工作的优秀经办秘书队伍,聘任了65个国家和地区的仲裁员作为贸仲委的国际化仲裁员队伍。
  “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尽管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速度很快,但总体上距离国际一流商事仲裁机构还有一定差距,还不能很好适应我国企业‘走出去’和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需要。”王承杰说。
       特别观察PPP项目裁决
  据介绍,《报告》主要有以下五个亮点:一是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概况部分,与2016年度报告相比,除全国数据分析、司法审查概况和国内外理论研究的内容外,还专门介绍了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及仲裁的司法解释和意见。
 
 

     二是以特别观察的形式对PPP项目的仲裁实践进行了专章研究,以贸仲委审结的涉及PPP项目的仲裁裁决为研究素材,在分析PPP项目的发展轨迹、适用范围、法律框架和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专门观察PPP项目的争议类型及其可仲裁性问题,尤其是贸仲委以仲裁方式解决PPP项目争议的优势和特色服务。
 
       三是首次梳理国际投资争议解决的法律框架,积极探索国际投资争议解决实践,以贸仲委投资仲裁规则为例介绍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实践的新发展。
  四是由主管全国涉外仲裁司法审查与监督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指导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完成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情况的研究,相关数据具有权威性,所选取的案例具有典型意义,评论视角亦可反映我国司法的主流意见,使年度报告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参考意义。
  五是今年发布的报告,首次实现了中文版和英文版同步发布,可以把中国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最新进展和信息及时提供给国内外关心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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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案量保持高速增长
  根据《报告》,2017年,全国仲裁机构受案量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涉外仲裁案件的数量稳步上升。立法机关对199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员资格作了针对性修订。最高人民法院一如既往地支持仲裁,发布了多项重要的司法解释。国际商事仲裁研究方面则愈发多样化,投资仲裁、第三方融资仲裁、“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等问题是研究者关注的热点。
       司法部有关2017年中国仲裁的统计数据在《报告》中对外公开。该统计显示,2017年,全国253家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239360件,比2016年增加30815件,增长率为15%;案件标的总额5338亿元,比2016年增加643亿元,增长率为14%。有6家仲裁委员会运用网上仲裁方式,共处理案件85399件,占全国案件总数的36%。
  2017年,全国仲裁机构中,中国国际商会设立的仲裁委员会(共3家),受理案件2370 件,占全国案件总数的1%;标的额729亿元,占全国案件标的总额的14%。
  
 
 

     2017年,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的案件数为69450件,占受案总数的29%,较2016年的121527件58%的调解率,案件数减少了52077件,调解下降了29个百分点。
 
      2017年,全国仲裁委员会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共计186件,占案件总数的0.07%,与2016年232件0.11%的撤销率相比下降0.04个百分点;被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0件,占案件总数的0.04%,与2016年的63件0.03%的不予执行率相比下降0.01个百分点。
  2017年,共有60家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188件,占案件总数的1.3%,与2016年基本持平。其中,涉港案件1405件,涉澳案件307件,涉台案件308件,其他涉外案件1168件。
 
      贸仲委也在《报告》中晒出了自己的成绩:2017年,贸仲委受理仲裁案件总计2298件,同比增长5.36%;其中,涉外、涉港澳台案件476件,占贸仲委全部受理案件的20.7%。一方为境外当事人的288件;双方均为境外当事人的42件;双方虽然均为中国内地当事人,但因合同履行地、签订地或者合同标的物在中国境外等原因而统计在涉外案件中的有14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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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贸仲委的案件当事人来自60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当事人来自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荷兰、南非、俄罗斯、澳大利亚、印度、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等。
    
      不断加大国际化步伐
  通过对贸仲委与国际商会仲裁院(ICC仲裁院)、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等主要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年度报告和案件数据的统计分析对比,《报告》得出以下基本结论:
  第一,各主要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数量的变化有所不同,出现了新趋势。ICC仲裁院、LCIA等仲裁机构受案量略有下降。贸仲委、HKIAC、SIAC等亚太地区仲裁机构蓬勃发展,受案量大幅增加,后起之势不容小觑。其中,贸仲委总受案量在国际仲裁机构中位居前。
  
      第二,就当事人国别和仲裁地分布而言,ICC仲裁院所处理案件中当事人国别的多样性(142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地分布的广泛性(63个国家的104座城市),明显高于其他依托某国家或地区设立的国际仲裁机构。其他仲裁机构通常本国当事人的比例较高,对于外国当事人所辐射的国家和地区数量均保持在50个左右。同时,仲裁地也多

为所在国或邻国。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推进,并且随着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建立,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与各国仲裁界的进一步交流合作,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化程度将获得进一步提升。
      第三,就仲裁庭组成的多样性,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由于受到仲裁员名册制度和语言等方面的限制,相比其他国际仲裁机构略显不足。但同时,随着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外籍仲裁员数量的增加和仲裁员名册制度限制的逐渐开放,贸仲委在国际仲裁员办案方面将给当事人提供更多的选择。
 
  第四,从争议金额看,各个国际仲裁机构均在2017年实现了受案总标的额的明显增长。其中,贸仲委的案件标的额达人民币718.88亿元,同比增长22.55%,不仅再创历史新高,在国际仲裁机构中也位居前列。
  《报告》指出,以贸仲委为代表的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在2017年中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大。随着国家对仲裁事业的大力支持与加速开放,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也会陆续“走出去”,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也会被逐步“请进来”,更大程度地丰富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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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任投资仲裁员79人
  一同发布的还有贸仲委《国际投资争端仲裁员名册》。
  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完善我国对外投资法治环境,提升我国仲裁话语权,去年9月,贸仲委发布了《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填补了我国国际投资仲裁领域的空白,引起了国内外法律界和投资界的广泛关注。
  王承杰透露,自2017年10月1日《投资仲裁规则》施行以来,贸仲委已经收到来自国内外政界、商界、法律界等各领域专业人士的咨询,并表示出约定贸仲委投资仲裁条款的兴趣。
  为加快《投资仲裁规则》实施,发挥贸仲委在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的作用,贸仲委在今年开展了国际投资仲裁员的选聘工作,力争组建一支有精深造诣和国际影响、公道正派的国际投资仲裁员队伍。
  

      “由于投资仲裁一方当事人为投资者、一方当事人为东道国,且争议标的较高,因此案件常常具有高度的国际性和复杂性,对仲裁员的道德水平、专业水准、国际声誉要求较高。”王承杰说。
  据介绍,为充分满足当事人的需求,确保仲裁员的高水准,从而保证仲裁裁决的质量,保护中外投资者及东道国的合法权益,贸仲委确立了严格的选聘标准,要求选聘道德高尚、经验丰富、在投资仲裁领域具有国际声望的仲裁员,同时注重外籍仲裁员的国籍分布,侧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中国投资者投资较为集中的国家和地区。
  为广泛吸收投资仲裁专业人士,贸仲委还邀请联合国贸法会、商务部、外交部等国际组织和相关部委推荐中外知名国际投资仲裁员。上述单位和组织均对贸仲委《投资仲裁规则》表示支持,积极配合提供了推荐人员名单,极大地丰富了贸仲委选聘仲裁员的国籍、领域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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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本次贸仲委聘任了投资仲裁员共计79人,其中18人为各方推荐的投资仲裁领域知名专家。具体包括大陆籍21人;外籍及中国香港仲裁员58人,分别来自35个国家和地区,外籍仲裁员占比达到三分之二,国籍分布广泛,保证了投资仲裁员队伍的国际化。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需求,吸引沿线国家的当事人选择贸仲委仲裁、便于其当事人选择仲裁员,贸仲委聘任了来自12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仲裁员15人。
  “综合来看,本次聘任的投资仲裁员在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实务经验、国际化程度方面均体现出了高门槛和高水平,能够满足中外当事人对投资仲裁员的需求,能够保证裁决的质量,同时能够为贸仲委推广《投资仲裁规则》发挥作用。”王承杰说。
  王承杰表示,今后贸仲委还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提高,把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研究越做越好;要继续加强《投资仲裁规则》推广力度,以优秀的仲裁员队伍为基础,引导企业熟悉了解贸仲委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提升中外投资者对贸仲委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信心,提高国际社会对贸仲委投资仲裁的关注度,不断提升贸仲委的国际影响力。(本文刊发于2018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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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张维 近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和亚太法协会(LAWASIA)共同举办了“仲裁员职责”主题联合研讨会。
     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主旨发言中指出,仲裁员决定了仲裁裁决的质量,决定了仲裁的好坏,仲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决定了仲裁机构的生命力和竞争力,甚至决定了仲裁制度的长远发展。LAWASIA卸任主席Prashant Kumar、亚太法协会的“一带一路”联合主席尹宝虎分别就亚洲仲裁员如何面临新挑战、仲裁员的道德义务两个主题进行
  

了发言。
     类主题的国际商事仲裁员研讨和培训起到了切实有效的参考作用。
   
     与会人员还围绕亚洲和太平洋国家市场中的仲裁员的披露义务,避免利益冲突的回避义务,仲裁员的“正派”义务、独立性和公正性义务,投资争议解决程序中仲裁员的以“德”为基础的仲裁新模型等议题进行了研讨。
  据介绍,本次专题研讨会着重对亚太地区仲裁员的共通性职业操守相关问题进行了探索,对今后本地区同
                  (本文刊发于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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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委等举办“仲裁员职责”研讨会

图为“仲裁员职责”主题联合研讨会现场。

    本报记者 张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搭建的平台,正在为中国仲裁事业培养出更多的优秀后备力量。
     这一点,为近日举办的中国青年仲裁论坛再次证明。当32名个人和单位代表,分别以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特别奖获奖者及优秀组织奖获奖者的身份,站在第六届“中伦杯”全国商事仲裁征文大赛颁奖仪式的领奖台时,意味着一批青年仲裁人才再次由贸仲委等单位联合举办的该赛事托举而出。
  
 
 
  

 “我们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青年人投身中国仲裁,承担社会责任。”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致辞中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强调:“什么样的人参与仲裁,决定了仲裁所处的地位与取得的成就,面对国际战略格局的重要转型时期,凤凰涅槃不易,中国仲裁想要登顶世界最高峰,离不开优秀仲裁员的参与和支持。”
  王承杰介绍说,贸仲委不仅要研究如何办案,更为重要的是研究中国仲裁未来发展问题,贸仲委将继续积极搭建平台、为培养人才不遗余力,为中国仲裁走向世界作出自己的贡献。
  “好律师选择仲裁,仲裁成就好律师,律师可以通过仲裁平台很好的实践其自身价值。”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铮以自己近十年来通过500多个案件实践仲裁、传播仲裁的经验,得出上述结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学兵认为,仲裁让人感受到亲切平等、互动尊重,随着1995年以后国内仲裁业务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律师愿意选择仲裁。“青年学者更要学会思考:仲裁如何在当前改革开放与‘一带一路’建设格局下,为促进经济建设又快又好地发展发挥自身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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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委搭建仲裁人才培养平台

图为“仲裁员职责”主题联合研讨会现场。

连续举办六届征文大赛八十余人获奖

      北京卓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宁提出,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对具体案件的细节投入尤为重要,作为律师仲裁员来讲,专业性是基础,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感。
    福田汽车集团总法律顾问钱海峰认为,仲裁员应具有企业家的精神,把仲裁事业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做。
  国联安基金督察长刘轶说,当仲裁细分领域的专业性对仲裁员业务能力、服务能力提出新要求时,仲裁员需要事先做足功课,并且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及时反思与总结而尽量形成类型化裁判规则。
  论坛还举办了青年人喜欢的交锋辩论,共分为三场主题讨论,分别为“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哪个更有前景”“仲裁中临时措施的决定主体,应为法院还是仲裁庭”“仲裁与调解,是分离好,还是合并好”。
  “今年的中国青年仲裁论坛,无论是参与度还是内容与学术水平与往年相比均有质的提升,中国仲裁的发展未来可期。”王承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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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学兵强调,随着“一带一路”的实施,中国仲裁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着挑战与机遇,我们要善于在跨国商事争议中维护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的利益,取得国际话语权。“迄今为止,鲜有中国律师真正在国际商事争议舞台上作为代理人、专家见证人或者作为仲裁员居中裁判。”
  他鼓励青年律师多投身于涉外仲裁事务中,提升处理国际高端仲裁事务的能力,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和鞭策自己。“在未来的岁月,中国仲裁事业的影响力将会不断提升,中国仲裁将会在国际仲裁舞台上发挥更好的影响,真诚欢迎更多优秀青年人关注、喜欢、投入到中国仲裁。”张学兵说。
  在当天的论坛上,很多关于仲裁员成长的话题受到青年仲裁人的关注与讨论。比如,在贸仲委监督协调处处长兼湖北分会秘书长姚俊逸的主持下进行的圆桌交流中,贸仲委仲裁员、中国五矿集团前法律部部长尤勇认为,仲裁的高度专业性不仅需要良好的法律能力,更加需要重视自己的业务能力,仲裁员要不断学习与壮大自己以应对新经济新变化形势下出现的机遇与挑战。
  

      据介绍,中国青年仲裁论坛及其全国商事仲裁征文大赛由贸仲委、中国人民大学、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律师协会发起,是中国仲裁周的主要活动之一。自2013年起已连续举办六届。秉持“与中国仲裁一起成长”的理念,论坛旨在团结有志于从事仲裁业的仲裁员、律师、机构人员等青年仲裁人开展交流、交友、交锋等学术活动。连续举办六届的
       秉持“与中国仲裁一起成长”的理念,论坛旨在团结有志于从事仲裁业的仲裁员、律师、机构人员等青年仲裁人开展交流、交友、交锋等学术活动。连续举办六届的全国商事仲裁征文大赛吸引近600名法学院学生及律师、法官等实务工作者踊跃参加,累计评选出80余名(仅指一、二、三等奖)获奖者。(本文刊发于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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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资讯

仲裁为经贸纠纷解决发      挥重要作用

    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记者郁琼源)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贸仲委副主任卢鹏起17日在2018中国仲裁高峰论坛表示,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解决经贸投资争议的重要法律途径,在处理国际经贸纠纷、消除投资和贸易障碍、推进国际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经济全球化和“一带一路”大背景下纠纷解决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8中国仲裁高峰论坛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共同主办,中国人民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北京市律师协会协办。
  卢鹏起介绍,近年来,中国仲裁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贸仲委2017年涉外案件受案数占全国涉外仲裁受案总数的近六分之一,涉外案件争议标的额占全国涉外标的额总量的七分之一,案件当事人涉及60个国家和地区。

(本文于9月17日发于法制网仲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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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中国仲裁发展也面临着重大机遇和挑战。卢鹏起强调,面向未来,中国仲裁要紧跟经济全球化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时代步伐,谋求创新发展、多元化发展、融合发展,在探索互联网+仲裁、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推动国际仲裁融合发展等方面不断努力,并与国际仲裁界一道推动国际仲裁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应用。
 
    联合国贸法会秘书长安娜·乔宾·布莱特回顾了《纽约公约》和国际商事仲裁在过去60年的发展,以及联合国贸法会对推动相关进程的不懈努力。她表示,联合国贸法会一直是《纽约公约》的守护者,致力于不断扩大成员国数量和促进各国对公约解读和执行的一致性。
据了解,《纽约公约》是关于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最为重要的公约,在推广国际商事仲裁中发挥着关键作用。1986年中国加入《纽约公约》后,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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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委致力于推动公约在国内的落实与执行。2009年贸仲委受邀成为国内首个联合国贸法会观察员的仲裁机构。此后,贸仲委每年都派员参加联合国贸法会会议,积极参与相关重要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为国际商事仲裁规则的制定贡献中国经验。(本文9月17日发于法制网仲裁频道)

《纽约公约》推动中国仲裁法治建设进程

2018中国仲裁高峰论坛召开联合国贸法会首次做主办方

联合国秘书长安娜致辞。

最高法副院长罗东川致辞

国贸促会副会长、贸仲委副主任卢鹏起致辞

      法制日报记者 张维 9月17日至18日,2018中国仲裁高峰论坛在京召开。
  今年的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有着特别的意义。“今年以纪念《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六十周年为契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应邀首次作为主办方,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共同主办本届仲裁高峰论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贸仲委副主任卢鹏起在致辞中道明了这一特别之处。
  这是一场注定要成为国际仲裁界聚焦点的论坛。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名仲裁法律专家和工商届代表,聚集北京共同回顾《纽约公约》为保障缔约国之间仲裁裁决执行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共同分析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仲裁事业的发展大事,探讨仲裁领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展望国际仲裁和中国仲裁的发展前景。

       58件裁决在美执行
  《纽约公约》是关于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最为重要的公约,在推广和运用国际商事仲裁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截至目前缔约国已达159个国家和地区。
  “在中国古代的传统当中,六十周年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它是一甲子,同时也是一次新生。”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贸法会)秘书长Anna JOUBIN-BRET说。
  在过去这些年中,贸法会一直是《纽约公约》的守护者。Anna JOUBIN-BRET透露,联合国贸法会希望继续扩大《纽约公约》成员国的数量,“我个人设定的目标,是今年年底达到160个缔约国,伊拉克将是加入这个公约的最新成员国。”
  值得关注的是,贸法会研究发现,对于《纽约公约》的解读,在全球已经实现了一致性,“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庆祝《纽约公约》六十周年时,觉得这个公约是史无前例地保持在时代最前沿。”Anna JOUBIN-BRET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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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纽约公约》的第72个缔约国,于1986年I2月加入。
  卢鹏起认为,中国加入《纽约公约》,促进了中国仲裁不断融入国际仲裁,推动了中国仲裁法治建设的进程,为进一步完善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贸仲委作为中国涉外仲裁的现行者、实践者和引领者,多年来积极推动中国加入公约、促进公约在中国的顺利执行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和显著的贡献。”卢鹏起说。
  据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介绍,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家涉外仲裁机构,贸仲委已经审理并裁决了3万余件仲裁案件,仲裁裁决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良好执行。
  在今年贸仲委代表团访美期间,有美国律师介绍中国仲裁裁决在美国的执行情况,“我们从中了解到,美国法院依据《纽约公约》已强制执行了58件由贸仲委作出的仲裁裁决,贸仲委作出的裁决在美均得到了法院的承认和执行。这

也充分体现了贸仲委仲裁的公信力,以及《纽约公约》在世界范围内保证缔约国仲裁裁决得到承认和执行的重要作用。”王承杰说。 58件裁决在美执行
  站在新的历史高点
  在中国仲裁积极融入世界的同时,其发展自身的努力也获得丰硕的回报。据司法部统计,2017年全国253家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23.9万件,同比增长15%。涉案标的额人民币5338亿元,同比增长14%。有6家仲裁委运用网上仲裁方式共处理案件8.5万件,占全国案件总数的36%。
  其中,贸仲委2017年涉案标的额719亿元,其中涉外案件标的额占标的额总量一半以上。贸仲涉外受案件数占全国涉外总数近六分之一,案件当事人涉及60个国家和地区,国际化程度继续提升。
  在数据之外,中国仲裁发展创新不断,亮点纷呈,如“互联网+仲裁”发展迅猛,不少仲裁机构探索网上争议解决机制,更好满足新业态发展需求。仲裁机构体制改革有所创新,部分机构进行了新的尝试,贸仲委还出台了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仲裁服务领域不断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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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天,中国的国际仲裁“又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高点”,卢鹏起说,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解决经贸投资争议的重要法律途径,在处理国际经贸纠纷、消除投资和贸易障碍、推进国际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经济全球化和“一带一路”大背景下纠纷解决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最高法院密集发文
  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看来,中国仲裁的春天要来了。
  事实上,在中国仲裁的发展中,来自于司法方面的支持功不可没。仅仅自去年9月的中国仲裁高峰论坛至今的一年时间里,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仲裁的声音几乎未断过。
  制定一系列司法解释,规范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办理。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改革完善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探索建立国际国内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统一归口审查制度,制定发布了多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一是确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统一归口办理制度。2017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归口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解决了长期以来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由不同审判庭多头负责、裁判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同时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建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数据信息集中管理平台,加强对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信息化管理和数据分析,借助信息化、大数据的应用,有效保证法律适用的正确和裁判尺度的统一。
  二是确立仲裁司法审查报核的制度。2017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制度,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予以确立,明确了操作程序和各级法院的职责。并且将报核制度从涉外案件扩大适用于国内仲裁案件,对否定仲裁裁决实行比较严格的制度。
  三是明确了司法实践中一些认识和做法不一致的问题。2017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进行了规范。其中体现了人民法院尽可能对仲裁效力作有效解释,尽可能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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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国内仲裁裁决在执行中不予执行的理由如何理解作了具体的规定,也体现了对仲裁的支持。
  五是针对近年来反映突出的仲裁虚假问题,主要是针对某些地方出现网络借贷先予仲裁裁决申请法院执行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6月5日发布了《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明确了相关争议问题。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于近期设立了国际商事法庭和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和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的目的,就是支持‘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共同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形成公正、高效、便利、快捷、低成本等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罗东川说。
  “最高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坚定支持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并愿意与各纠纷解决机构一道携手努力应对挑战,共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罗东川表示。

       又一公约已在路上
      对于中国仲裁的未来发展,卢鹏起提出三个发展路径建议:一是“互联网+仲裁”。近年来,已有不少中国仲裁机构积极探索开展网上仲裁服务,在新时代共同构建仲裁智能平台是大势所趋,我们要善于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提升仲裁科技现代化水平,创新“互联网+”模式,探索网上争议解决机制,破除制约商事仲裁发展的技术藩篱,为当事人解决争议提供更便捷、灵活、高效的服务平台。
  二是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积极回应商事主体的多元化争议解决需求,促进诉讼、仲裁、调解相互协调有机衔接,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正在筹划联合“一带一路”参与国的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共同发起建立一个中立的独立的具有非政府国际组织性质的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为中外当事人防范法律风险、解决跨国纠纷提供新选择。
      三是推动国际仲裁融合发展。中国仲裁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走入世界、融入世界的过程,多年来中外仲裁交流合作已取得了很多成果,今后我们还要继续促进中国仲裁与国际仲裁融合发展,推动共建中国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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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际仲裁发展平台,加强国际仲裁交流合作,缩小不同法律、思维意识差异,加快东西方仲裁法律文明交融互鉴。
       此外,有望于明年7月在新加坡通过的《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又称新加坡公约》),也为中国仲裁提供新的参考。
  Anna JOUBIN-BRET介绍说,“这一公约禀承了《纽约公约》的精神。缔约国可以在各方之间第三方调解之下达成协议的认可,同时希望这一协议在缔约国的法庭上得到认可,用它来终止现有的审判程序。同时,它和《纽约公约》的性质非常相似,即灵活性。它几乎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协议。”
  “我们希望它能够成为国际调解领域当中的一个奠基石,达到和《纽约公约》一样的高度。”Anna JOUBIN-BRET说。 (本文刊发于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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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搭建的平台,正在为中国仲裁事业培养出更多的优秀后备力量。
  这一点,为近日举办的中国青年仲裁论坛再次证明。当32名个人和单位代表,分别以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特别奖获奖者及优秀组织奖获奖者的身份,站在第六届“中伦杯”全国商事仲裁征文大赛颁奖仪式的领奖台时,意味着一批青年仲裁人才再次由贸仲委等单位联合举办的该赛事托举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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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委搭建仲裁人才培养平台

连续举办六届征文大赛八十余人获奖

      “我们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青年人投身中国仲裁,承担社会责任。”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致辞中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强调:“什么样的人参与仲裁,决定了仲裁所处的地位与取得的成就,面对国际战略格局的重要转型时期,凤凰涅槃不易,中国仲裁想要登顶世界最高峰,离不开优秀仲裁员的参 与和支持。”
      王承杰介绍说,贸仲委不仅要研究如何办案,更为重要的是研究中国仲裁未来发展问题,贸仲委将继续积极搭建平台、为培养人才不遗余力,为中国仲裁走向世界作出自己的贡献。
  “好律师选择仲裁,仲裁成就好律师,律师可以通过仲裁平台很好的实践其自身价值。”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铮以自己近十年来通过500多个案件实践仲裁、传播仲裁的经验,得出上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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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学兵认为,仲裁让人感受到亲切平等、互动尊重,随着1995年以后国内仲裁业务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律师愿意选择仲裁。“青年学者更要学会思考:仲裁如何在当前改革开放与‘一带一路’建设格局下,为促进经济建设又快又好地发展发挥自身积极作用。”
 
    张学兵强调,随着“一带一路”的实施,中国仲裁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着挑战与机遇,我们要善于在跨国商事争议中维护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的利益,取得国际话语权。“迄今为止,鲜有中国律师真正在国际商事争议舞台上作为代理人、专家见证人或者作为仲裁员居中裁判。”
  他鼓励青年律师多投身于涉外仲裁事务中,提升处理国际高端仲裁事务的能力,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和鞭策自己。“在未来的岁月,中国仲裁事业的影响力将会不断提升,中国仲裁将会在国际仲裁舞台上发挥更好的影响,真诚欢迎更多优秀青年人关注、喜欢、投入到中国仲裁。”张学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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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天的论坛上,很多关于仲裁员成长的话题受到青年仲裁人的关注与讨论。比如,在贸仲委监督协调处处长兼湖北分会秘书长姚俊逸的主持下进行的圆桌交流中,贸仲委仲裁员、中国五矿集团前法律部部长尤勇认为,仲裁的高度专业性不仅需要良好的法律能力,更加需要重视自己的业务能力,仲裁员要不断学习与壮大自己以应对新经济新变化形势下出现的机遇与挑战。
     北京卓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宁提出,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对具体案件的细节投入尤为重要,作为律师仲裁员来讲,专业性是基础,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感。
 
  福田汽车集团总法律顾问钱海峰认为,仲裁员应具有企业家的精神,把仲裁事业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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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联安基金督察长刘轶说,当仲裁细分领域的专业性对仲裁员业务能力、服务能力提出新要求时,仲裁员需要事先做足功课,并且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及时反思与总结而尽量形成类型化裁判规则。 
 
  论坛还举办了青年人喜欢的交锋辩论,共分为三场主题讨论,分别为“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哪个更有前景”“仲裁中临时措施的决定主体,应为法院还是仲裁庭”“仲裁与调解,是分离好,还是合并好”。
 
    论坛还举办了青年人喜欢的交锋辩论,共分为三场主题讨论,分别为“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哪个更有前景”“仲裁中临时措施的决定主体,应为法院还是仲裁庭”“仲裁与调解,是分离好,还是合并好”。
  “今年的中国青年仲裁论坛,无论是参与度还是内容与学术水平与往年相比均有质的提升,中国仲裁的发展未来可期。”王承杰说。
  

     据介绍,中国青年仲裁论坛及其全国商事仲裁征文大赛由贸仲委、中国人民大学、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律师协会发起,是中国仲裁周的主要活动之一。自2013年起已连续举办六届。秉持“与中国仲裁一起成长”的理念,论坛旨在团结有志于从事仲裁业的仲裁员、律师、机构人员等青年仲裁人开展交流、交友、交锋等学术活动。连续举办六届的全国商事仲裁征文大赛吸引近600名法学院学生及律师、法官等实务工作者踊跃参加,累计评选出80余名(仅指一、二、三等奖)获奖者。(本文刊发于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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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维 10月12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新仲)联合举办的首届“高效争议解决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商事仲裁研讨会举办。同时,双方更新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是继1992年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后面临国际新形势以及“一带一路”倡议而开展全方位合作的标志。
  “贸仲委与新仲的合作在26年后迈入新的篇章。”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说。
  
 

      此次更新签署,与“一带一路”倡议的进一步深入,以及中国对外贸易投资于世界的进一步影响等大环境密切相关。过去5年来,中国先后与80多个国家和组织签署了合作文件,在2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建境外经贸合作区82家,通过加强产能合作、共建合作园区,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合作方式,积累了一系列成功的案例。
    
       “在此大背景下,在争议解决领域和国际仲裁领域,贸仲委也不断扩大朋友圈,结识新朋友,增进和老朋友的合作。”王承杰说。
    据介绍,贸仲委与新仲自1992年签署合作协议以来,不断致力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平台建设。王承杰指出,作为世界上最主要的商事仲裁机构,贸仲委与新仲在过往合作的二三十年间,在提升各自专业实力与探索仲裁市场的同时,也共同面对着日新月异的商业实践给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所带来的新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作为国际经贸往来的重要枢纽之一,以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及政治历史背景,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第三地。随着中国在世界经贸舞台上地位的提升,加之“一带一路”倡议在全球范围内的连带效应,中国与新加坡之间的密切联系既是必然,也是必要。

二十六年后贸仲委与新仲更新合作协议

新加坡元素在中国仲裁中逐渐增多

图为贸仲委与新仲签署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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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作为国际经贸往来的重要枢纽之一,以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及政治历史背景,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第三地。随着中国在世界经贸舞台上地位的提升,加之“一带一路”倡议在全球范围内的连带效应,中国与新加坡之间的密切联系既是必然,也是必要。
     今年1月至7月,中国与新加坡双边货物进出口额为482.1亿美元,增长12%。其中,新加坡自中国进口280.7亿美元,增长14.2%;新加坡对中国出口201.4亿美元,增长9%。中国继续为新加坡第一大贸易伙伴。
  王承杰指出,作为商事活动的重要保障与后盾,争议解决为中新之间商事主体的合作打造了不可或缺的平台,也是亚太法律服务共同体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贸仲委与新仲,分别作为位于中国与新加坡的重要国际仲裁机构,不仅肩负着推动中新之间争议解决服务发展的重要使命,双方的合作也必将对两国间的经贸往来,甚至“一带一路”沿线的商事活动产生重要影响。
  

 作为中国最早成立的涉外仲裁机构,贸仲委在2017年受理的来自60个国家和地区的共2298件案件中,涉及新加坡当事人的案件总数在各国中排名前五,是贸仲主要服务的境外对象之一。与之对应的新加坡籍仲裁员人数也有所提升,2017年仲裁员换届后,在来自65个国家和地区的405名外籍仲裁员中,包含了15名新加坡籍仲裁员。
  “随着新加坡元素在中国仲裁中的逐渐增多,两国仲裁使用者的客观需求也呼吁着贸仲委与新仲更加紧密的合作,以更好服务于两国之间的当事人与商事主体。”王承杰说。
  “我们相信,随着贸仲委与新仲之间的深入合作,机构间体制化的合作机制将不仅仅促进双方自身的建设与发展,更将为两国间的经贸活动与商业往来保驾护航,同时,通过双方共同成立工作组研究和推动国际商事仲裁热点问题,为国际商事主体提供全方位的争议预防、争议管理与争议解决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从而促进中新贸易的蓬勃发展,为两国企业交流提供信心,为国际商事法律合作作出示范。”王承杰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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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仲仲裁院院长Gary Born在致辞中称,仲裁作为国际商事争议的有效解决形式,其认可度和使用度在亚太以及世界范围内明显提升。通过数次修改新仲规则,新仲致力于向当事人提供更加满足商业需求并高效的仲裁服务。新加坡与中国互利互惠,今天的签约仪式将为双方带来更好的合作。
  
     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新加坡律政部副常任秘书韩国元、新仲首席执行官林淑慧等出席会议。(本文刊发于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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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仲裁贸易委员会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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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与新仲签署更新合作协议

     本报讯 日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联合举办的首届“高效争议解决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商事仲裁研讨会暨更新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京召开。
       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致辞中指出,新的全球化经贸形势为世界争议解决和国际仲裁带果。来新的挑战,为了和

国际伙伴建立新型的共商共建共享关系,中国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并在过去5年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贸仲和国际仲裁机构一起,携手推进国际仲裁发展,促进国际经贸合作。贸仲与新仲自1992年签署合作协议以来,从亚太地区出发,努力为世界各地的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高效、便利的争议解决服务。作为世界上最主要的商事仲裁机构之一,贸仲与新仲在提升各自专业实力、探索拓展仲裁市场的同时,

也共同面对着日新月异的商业实践给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所带来的新挑战。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进一步深入,贸仲与新仲的合作也将迈入新的篇章。
       新仲仲裁院院长Gary Born在致辞中表示,仲裁作为国际商事争议的有效解决形式,其认可度和使用度在亚太以及世界范围内明显提升。通过数次修改新仲规则,新仲致力于向当事人提供更加满足商业需求并高效的仲裁服务。新仲与贸仲签署更新合作协议,标志着两机构的合作进入新阶段,将为新中两国经贸交流与法律事务合作提供新的助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部主任刘敬东在致辞中指出,中国法院坚持支持仲裁发展的司法政策,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等司法解释,为仲裁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本文2018年10月19日发于法制网仲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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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17日,“澳大利亚石油天然气法律及中资企业投资澳大利亚应注意的问题和采取的策略”专题研讨会在贸仲委成功举办。

澳洲石油投资法律问题研讨会在贸仲召开

本次研讨会邀请了澳大利亚油气法律专家、澳大利亚Mills Oakley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Stephanie Rowland女士担任主讲嘉宾。贸仲委仲裁院副院长赵健出席研讨会并致辞。贸仲委仲裁员、贸仲委仲裁员能源行业专业小组召集人、北京市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利宾主持会议。中国能源行业的公司法务、律师、学者等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赵健指出,近年来,贸仲委受理的能源争议案件快速增长,能源争议主体多元、履行期限长、争议金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处理难度较大,对仲裁员和相关从业人员提出了挑战。为提高仲裁员审理能源争议案件的能力,更好地服务能源行业中外当事人,贸仲委专门成立了仲裁员能源行业专业小组,通过举办研讨会、案例分析、课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研究能源争议难点热点问题,不断提高处理复杂能源争议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他表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希望通过Stephanie Rowland女士对澳大利亚油气勘探、投资等法律和实践的介绍,与会仲裁员和相关能源行业从业人员增长知识、开拓视野、提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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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击Stephanie Rowland女士以“澳大利亚石油天然气投资与开发合作的法律法规”为题作了专题讲座。她从联邦与各州法律体系、在澳洲获得油气控制权的方式、政府的权益/税费、获得澳洲油气权益的方式、外国投资者的考量、出口限制等方面为与会人员全面介绍了澳大利亚的油气勘探和投资法律法规,分析了相关典型案例,并就中国企业更好地开展对澳大利亚油气领域投资提出了建议。
      德勤中国税务及商务咨询合伙人周颖女士从税务管控的角度对中国企业到澳大利亚投资事宜进行了分享和提示。

      与会人员围绕在澳大利亚进行投资的风险和应采取的策略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最后,张利宾仲裁员作总结发言,感谢嘉宾的精彩分享、与会者的积极参与。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本文2018年10月19日发于法制网仲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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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致辞

Anna Joubin_Bret发言

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前大法官张                      月姣

双公约共绘国际仲裁宏图

今年是《纽约公约》实施60周年《和解协议公约》将开放供各国签署

       法制网见习记者 买园园    近日,“联合国《纽约公约》六十年和《和解协议公约》”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研讨会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贸法会)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和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承办。国内外法学院校教师、海内外律师代表、仲裁机构工作人员,以及企业内部法务等200余人出席了此次研讨会。 
  据悉,此次研讨会的主旨在于庆祝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60周年和即将开放供各国签署的《和解协议公约》,并围绕双公约共同探讨前沿理论学术和实践问题,以助推仲裁和调解事业的发展。
      最成功的国际公约之一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自由贸易和商事交易全球化成为主流趋势。与此同时,由于国家间的贸易理念偏差、信息不对称、传统文化差异以及市场风险等方面原因,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
  

贸易争端和障碍,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解决经贸投资争议的重要法律途径,在处理国际经贸纠纷、消除投资和贸易障碍、推进国际法建设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截至目前,《纽约公约》的缔约国已经达到159个。Anna Joubin-Bret认为,该公约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傲人的成绩,与联合国贸法会始终坚持推动其发展进程息息相关。联合国贸法会一直是《纽约公约》的守护者,始终致力于不断扩大成员国数量和促进各国对公约解读和执行的一致性。
  《纽约公约》在体系内容上并不像有的国际法规那样内容杂乱、体系庞杂,只有16条法规。Anna Joubin-Bret认为,正是由于该公约在内容体系上如此简洁清爽,才使它在整个国际商界起到促进世界贸易和国际投资的重要作用。
     赋予和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在此次研讨会上,Anna Joubin-Bret重点推荐了联合国贸法会在调解领域的最新成果——《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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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公约》的出台基于如下背景:随着跨国交易日益频繁,各国经济联系、合作越来越紧密,各类商事纠纷、争端都呈现增长趋势,体现东方智慧无讼思想的调解作为更加柔性的纠纷解决方式,以高效率、低成本的优势在国际上逐渐受到各国商事主体的重视。调解所具有的灵活便捷的特性,使得它在解决国情、法治、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差异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纠纷上,存在着广阔的适用空间。
  据介绍,该公约禀承了《纽约公约》的精神,旨在赋予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商事和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促进国际商事和解协议的跨境效力。由于它和《纽约公约》的性质非常相似,即富于灵活性,使其可以适用于几乎所有类型的和解协议,所以,该公约被视为《纽约公约》的“姐妹公约”。
  “我们希望它能够成为国际调解领域当中的又一奠基石,并希望它能达到和《纽约公约》一样的高度。”Anna Joubin-Bret说。
 

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书记李健宁认为,《新加坡公约》的产生是响应多个国家需求、顺应时代潮流的结果,也是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共识。
  
      卢鹏起对《新加坡公约》也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该公约赋予了国际商事和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一改以往和解协议签署后由于当事人反悔而不具备执行力的尴尬局面。因此,该公约将带动调解在全世界及整个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发展,并产生深远的影响。
      中国法院对公约态度积极
  中国于1986年12月加入《纽约公约》。该公约对我国进一步完善法治化、国际化的经商环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高晓力感受深刻:“多年来中国法院不仅依据《纽约公约》承认和执行外国的仲裁裁决,同时,《纽约公约》也支持了很多的中国裁决在其他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高晓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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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为了更好地助推该公约在我国落地执行,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积极不懈地进行着多种探索和努力。
  高晓力指出,由于《纽约公约》对推动中国国际仲裁事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法院对该公约始终持非常积极的态度。30多年来,最高法院积极推动《纽约公约》在全国法院系统的统一解释,善意解释《纽约公约》、积极履行《纽约公约》义务、对国际仲裁协议尽可能做有效的解释,并且对国际仲裁裁决尽可能承认和执行。
  为了在我国所有法院系统作到统一解释和适用《纽约公约》,最高法院对此采取了一系列推进措施:一是通过制定司法文件的方式以统一认识;二是在1995年专门发布通知,设立了报告制度。该通知要求,地方法院必须在报告并得到最高法院的同意后,才可以作出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这样的最终裁定;三是每年出版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丛书,以供地方法院研究有关最高法院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的案件中的司法态度;四是积极打造统一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管理的信息平台,以信息化建设来推动《纽约公约》统一解释和适用;五是在全国法院系统建设一支专门审判国际商事纠纷

的法官队伍,并且每年还要专门对这些法官进行业务培训。
  
      对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我国其他领域也进行着积极的推进。
  李健宁指出,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促进争议解决机制的融合和发展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也对商事仲裁调解进行了相关指导。
  “在我国有力的法律、政策保障下,《新加坡公约》一定能得到很好的发展。”李健宁满怀期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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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中国涉外仲裁发展的践行者和引领者,中国贸仲委一直以来积极宣传扩大《纽约公约》影响、推动该公约在中国的有效执行。卢鹏起说,希望此次研讨会可以成为国内外仲裁界人士的交流沟通平台,中国贸促会将通过多种措施,以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国贸法会的多领域合作,通过汇集智慧,凝聚共识,进而推动国际仲裁事业进一步发展:首先,深度解读推广《纽约公约》和《新加坡公约》,共建长效法律交流平台。其次,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目前,中国贸促会正在推动建立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该组织将与国内外著名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构一起协同创新,通过建立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从而形成服务国际商界的公共法律平台。最后,为国际公约的制定与推广献策出力。通过借助国内外专家学者、工商界、实务界等各方面的力量,中国贸促会将积极参与贸法会重要法律文件的起草修订等工作,为相关国际法律规则制定贡献中国智慧。(本文刊发于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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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委欧洲仲裁中心在维也纳揭牌

       新华社维也纳9月28日电(记者刘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欧洲仲裁中心28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揭牌仪式。来自中奥和欧洲其他国家的仲裁界、工商界和学界代表等约100人与会。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贸仲委副主任卢鹏起在致辞时说,中奥两国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经贸合作关系,奥地利在中欧经贸合作中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贸促会是中国最大的贸易投资促进机构,贸仲委是中国颇具影响力的商事仲裁机构。贸仲委欧洲仲裁中心的设立,旨在为欧洲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就近提供优质便利的仲裁法律服务,进一步深化中欧经贸合作,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当天,中国驻奥地利大使李晓驷和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主席霍尔瓦特也出席了揭牌仪式并致辞。
 
      贸仲委自1956年成立以来,裁决了数万件国际国内仲裁案件,当事人遍布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本文11月9日发于法制网仲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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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公信力建设日益成为仲裁界关注的热点话题,近日在重庆举办的西南政法大学首届中国仲裁论坛也将此作为首要议题讨论。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这是一个需要多方发力的系统工程,先进的仲裁规则、科学合理的内部治理、德才兼备的仲裁员队伍等要素,缺一不可。
     紧跟市场行业实际
      仲裁在当今社会所扮演的角色可谓日益加重。
       西南政法大学成立专门研究仲裁的学院,便是看到了仲裁的这一重要地位。“作为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力量,在当今化解中国社会矛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仲裁机构正在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说。
      

       官方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持续高歌猛进,受案量及标的额几乎年年都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这成为我们仲裁体系。
      仲裁与公信力的联系与生俱来。“公信力是仲裁本质的特征和要求,是仲裁赖以生存的基础。仲裁为公信而立,依公信而存,依公信而兴。”西安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潘俊星说。
      不过,仅仅就仲裁本身来谈仲裁公信力的提升是不够的,必须要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对于公信力的现实需求。潘俊星提出:“我们已进入新时代了,要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深化经济改革,发挥市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作用、基础作用,还要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实现‘一带一路’的经济发展战略,参与全球治理,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这成为我们仲裁公信力建设的外部因素。”
     那么,在新时代应当如何提升仲裁公信力?
    

仲裁公信力建设是系统工程

            先进的仲裁规则 科学合理的内部治理 
德才兼备的仲裁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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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俊星提出,建立一种以稳定合同关系,促进合同交往为目的的无对抗、高效率、低成本的绿色仲裁,即要依托仲裁建立合同全方位、全流程的体系。
      未来仲裁功能特性的调试目标以及仲裁公信力提升的路径,应该与行业、产业、市场主体有效对接,紧跟市场行业、产业的实际,定制出更多合适的仲裁服务产品。“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树立仲裁上的共依、共信、共享的仲裁公信力目标。”潘俊星说。
     治理结构科学合理
     仲裁机构自身的内部治理结构,也被认为在仲裁公信力建设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党委书记、副秘书长李虎说,从仲裁机构本身来讲,治理结构一定要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因为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治理结构,本身就是机构健康发展的一种宣誓,本身就是机构运行理念是否正确的一种诠释,能够增加机构的公信力、稳定力。”

     吉林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廉荣利认为,仲裁机构的内部管控管理非常重要。应建立和完善规范的立案程序,从源头上保证仲裁裁决的公正,程序的规范和严谨。加强内部的程序管控,严格控制仲裁不同时间段的时限,特别是法定审理时限,使仲裁裁决体现出简便快捷的优势。严格规范仲裁过程中鉴定评估等相关基础性的程序。此外,要加强仲裁机构和仲裁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李虎强调,仲裁机构一定要有先进的仲裁规则,借鉴国内外优秀的仲裁实践经验。“大家每过一段时间修改规则,无非是想更好地提供仲裁服务,但是仲裁规则规定,你不能损害当事人意思自治,不能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做出不科学、不合理的限制,否则就损害了仲裁公信力,有可能会影响仲裁机构对结构治理的选择。”
     李虎还提出,仲裁机构一定要拥有一支国际国内视野的专业团队,确保机构稳健运行,创新发展。
廉荣利建议,提高仲裁公信力,可以建立区域性的仲裁联盟,集中区域内仲裁机构,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这里也包括规则的统一使用、文书统一使用等,“这可以在同一区域内,也可以在省内。”(本文11月9日发于法制网仲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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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山东分会揭牌仪式在济南举行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山东分会揭牌

      11月13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山东分会揭牌仪式在济南举行,副省长任爱荣出席并致辞。
       任爱荣代表省政府对山东分会设立表示祝贺。她指出,中国贸仲委在山东设立分会,是中国贸促会、贸仲委支持山东健全完善商事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山东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对山东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她希望山东分会与山东省地方仲裁机构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为广大企业开展对外合作提供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仲裁服务。(本文2018年11月14日发于法制网仲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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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新仲”)在此欣然宣布,新仲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签署了旨在推广国际仲裁作为解决跨境争议优选方式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
     2018年10月12日,在首届新仲–贸仲北京联合大会“高效争议解决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召开之际,新仲首席执行官林淑慧女士与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签署了备忘录。新加坡律政部副常任秘书韩国元先生、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先生、新仲仲裁院院长Gary Born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部主任刘敬东先生、新仲董事会副主席陈凌新先生和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赵建先生共同见证了签署仪式。
     根据《备忘录》,新仲和贸仲将设立联合工作小组讨论新仲提议的《跨机构合并仲裁议定书》。双方将共同推广国际仲裁,为商界提供更好的服务。新仲和贸仲将在中国或者新加坡联合举办一年一度的国际仲裁大会,并且在中国及新加坡联合组织其他国际仲裁会议、研讨会、研习班等。

    双方亦同意,可应一方请求且在适当的情况下,互相推荐仲裁员;以及应一方请求,为对方人员提供培训。根据《备忘录》,贸仲将以优惠价格向在中国开庭的新仲案件提供庭审设施。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说,“我们期待和新仲紧密合作,向来自中国及其他一带一路经济体的现有及潜在国际仲裁用户积极推广服务。”
    
    新仲首席执行官林淑慧女士说,“我们十分高兴与贸仲建立合作关系,并且在北京举办首届联合仲裁大会以纪念这一特别里程碑。”
    在备忘录签署仪式后,双方共同联合举办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研讨会,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的有效争议解决为主题,对“一带一路”标志性项目进行分析,包括其可能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此外,本次研讨会还就“一带一路”投资争议以及中国仲裁和新加坡仲裁的最新发展趋势等进行了专题讨论。来自国内外的重量级嘉宾就最前沿的相关实践,与在场超过190位来宾进行了分享。(本文2018年11月14日发于法制网仲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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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贸仲与中国贸仲签订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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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湖北分会(以下简称贸仲委湖北分会)宜昌庭审中心在宜昌揭牌。这是贸仲委与国内仲裁机构合作的新创举。 
  根据当日由贸仲委湖北分会与宜昌仲裁委员会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将汇聚资源优势,秉持独立、公正、高效、专业的原则,致力于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国际化水准的仲裁服务,共同推进宜昌市及宜昌自贸片区商事仲裁事业的发展,促进地区开放型经济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
       庭审中心服务自贸区
  “宜昌庭审中心的成立,是服务宜昌自贸片区企业的一项创新,对自贸片区内经济合作的顺利进行意义深远。”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揭牌仪式上说。
 
  
 
 
 

   2017年4月,党中央、国力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解决商事纠纷、助推经济发展为己任的仲裁,也由此成为自贸区的“标配”,以因应新的需求。
      
       贸仲委在国际仲裁界极具竞争力,在国内其强大实力更是不容置疑。据司法部统计,2017年全国253家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23.9万件,涉案标的额人民币5338亿元。而其中,贸仲委2017年受理仲裁案件总计2298件,涉案标的额719亿元,其中涉外案件标的额占标的额总量一半以上。尤其是贸仲涉外受案件数占全国涉外总数近六分之一,案件当事人涉及60个国家和地区。
  这一次,作为主角的是贸仲委湖北分会。贸仲委于2015年12月22日在湖北设立贸仲委湖北分会。而其在设立之初,就被当地政府与企业寄予厚望,认为它的成立是个“好的契机”“好的平台”,期待其为华中地区的企业提供便利、高效的经贸仲裁服务。
  

贸仲委湖北分会宜昌庭审中心揭牌

国内仲裁机构间实现首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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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讨会现场。
  
     本报讯 记者张维 近日,第六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周仲裁专题研讨会在香港举办。本次研讨会的主题为“相约‘东方经验’——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实践与方法”,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实践首次以模拟庭审的方式在研讨会上展示。研讨会共有120名资深仲裁员、知名律师、专家学者、公司法务等参加。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对仲调结合在解决争议时的有效性表示肯定。她指出,要想理解仲调结合这一实践,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有三个关键词非常重要:信心、信任与适度(confidence,trust and moderation)。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张勇健在演讲中介绍了最高院近年来规范仲裁司法审查的新举措,比如制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归口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他表示,最高法院将不断加强和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机制,扩大推广经验,建立更加规范、统一的审查工作机制,切实支持仲裁发展。
    研讨会设计了模拟庭审、专家辩论以及提问互动等环节,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仲裁专业人士参与。(本文刊发于2018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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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香港仲裁周专题研讨会举行

聚焦仲调结合的实践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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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委湖北分会秘书长姚俊逸说,宜昌庭审中心的成立,标志着贸仲委湖北分会和宜昌仲裁委在贯彻国家自贸试验区战略,为宜昌自贸片区企业提供国际化水准的争议解决服务方面,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宜昌庭审中心可充分发挥贸仲委在商事仲裁、调解等领域拥有的丰富经验和国际化专家资源等优势,促进宜昌本地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与商事仲裁事业的发展。”姚俊逸说。
      期待助力企业化解风险
      宜昌庭审中心的成立,受到了业内人士的关注。
出席揭牌仪式的宜昌企业代表、宜昌市法院代表、仲裁员代表及保税物流中心代表均在发言时提出,期待该中心能够帮助在化解企业涉外经贸往来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法律风险。
       宜昌庭审中心的成立,受到了业内人士的关注。
       出席揭牌仪式的宜昌企业代表、宜昌市法院代表、仲裁员代表及保税物流中心代表均在发言时提出,期待该中心能够帮助在化解企业涉外经贸往来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法律风险。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公司代表袁瑛建议,希望贸仲委湖北分会利用宜昌庭审中心多举办防范国际法律风险相关的培训讲座,并针对电子商务物流仓储等新型商业模式给予法律指引。
     宜昌黑旋风锯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李春林提出,企业目前面临着应收账款持续积压难以收回,仲裁案件胜诉后执行难等问题,希望借助庭审中心加强法律界人士与公司法务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来自宜昌市法院的代表在会议上明确表态:支持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约定仲裁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同时充分尊重仲裁裁决的独立性,将全力支持贸仲委湖北分会在宜昌市开展工作。
      本报宜昌(湖北)11月18日电 (本文刊发于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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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记者 张维 贸仲委湖北分会秘书长姚俊逸说,宜昌庭审中心的成立,标志着贸仲委湖北分会和宜昌仲裁委在贯彻国家自贸试验区战略,为宜昌自贸片区企业提供国际化水准的争议解决服务方面,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宜昌庭审中心可充分发挥贸仲委在商事仲裁、调解等领域拥有的丰富经验和国际化专家资源等优势,促进宜昌本地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与商事仲裁事业的发展。”姚俊逸说。
   庭审中心服务自贸区
     “宜昌庭审中心的成立,是服务宜昌自贸片区企业的一项创新,对自贸片区内经济合作的顺利进行意义深远。”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揭牌仪式上说。
  
  
  
 
 
 
  
 
 
 

     “宜昌庭审中心的成立,是服务宜昌自贸片区企业的一项创新,对自贸片区内经济合作的顺利进行意义深远。”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揭牌仪式上说。
  2017年4月,党中央、国力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解决商事纠纷、助推经济发展为己任的仲裁,也由此成为自贸区的“标配”,以因应新的需求。
  贸仲委在国际仲裁界极具竞争力,在国内其强大实力更是不容置疑。据司法部统计,2017年全国253家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23.9万件,涉案标的额人民币5338亿元。而其中,贸仲委2017年受理仲裁案件总计2298件,涉案标的额719亿元,其中涉外案件标的额占标的额总量一半以上。尤其是贸仲涉外受案件数。
 
     这一次,作为主角的是贸仲委湖北分会。贸仲委于2015年12月22日在湖北设立贸仲委湖北分会。而其在设立之初,就被当地政府与企业寄予厚望,认为它的成立是个“好的契机”“好的平台”,期待其为华中地区的企业提供便利、高效的经贸仲裁服务。
  

国内仲裁机构间实现首度合作

贸仲委湖北分会宜昌庭审中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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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贸仲委湖北分会将贸仲委几十年积累的成功办案经验带到湖北,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就近为湖北地区企业提供了国际一流的仲裁服务,运用仲裁的方式解决湖北经济融入全球化战略进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为助力湖北开放型经济的发展贡献出一份力量。
     提升宜昌国际仲裁水平
  根据《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6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武汉片区70平方公里(含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5.41平方公里),襄阳片区21.99平方公里(含襄阳保税物流中心〔B型〕0.281平方公里),宜昌片区27.97平方公里。
  宜昌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伟玲在发言中介绍说,宜昌市是湖北省省域副中心城市,是世界水电名城。宜昌市是一个开放包容的城市,与100多个国家建立了经贸往来,目前有外资企业50余家,从事外贸的企业有100余家。
 
 
 
  
 
 
 

     “宜昌庭审中心的设立,对宜昌市探索多元化商事争议解决具有重要意义。宜昌市政府也将积极履行职责,支持宜昌庭审中心的工作,鼓励外贸外资企业积极运用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不断扩大宜昌庭审中心对外影响力。”刘伟玲说。
  刘伟玲同时提出,希望贸仲委能多给予宜昌庭审中心业务指导,提升整体法律服务水平。
  “宜昌庭审中心作为贸仲委湖北分会服务宜昌企业的载体,通过签订合作备忘录固化合作成果,为宜昌市提供具有国际化标准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相信贸仲委有能力对今后的合作及机制的构建扮演重要角色。”王承杰说。
  王承杰介绍说,贸仲委正积极促进中国由对接国际规则的旁观者,逐步变为制定国际规则的参与者。“通过宜昌庭审中心,贸仲委也将帮助宜昌培养国际法律后备人才,提高宜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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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贸仲委湖北分会秘书长姚俊逸说,宜昌庭审中心的成立,标志着贸仲委湖北分会和宜昌仲裁委在贯彻国家自贸试验区战略,为宜昌自贸片区企业提供国际化水准的争议解决服务方面,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宜昌庭审中心可充分发挥贸仲委在商事仲裁、调解等领域拥有的丰富经验和国际化专家资源等优势,促进宜昌本地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与商事仲裁事业的发展。”姚俊逸说。
     期待助力企业化解风险
  宜昌庭审中心的成立,受到了业内人士的关注。
  出席揭牌仪式的宜昌企业代表、宜昌市法院代表、仲裁员代表及保税物流中心代表均在发言时提出,期待该中心能够帮助在化解企业涉外经贸往来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法律风险。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公司代表袁瑛建议,希望贸仲委湖北分会利用宜昌庭审中心多举办防范国际法律风险相关的培训讲座,并针对电子商务物流仓储等新型商业模式给予法律指引。
    
   
 

     宜昌黑旋风锯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李春林提出,企业目前面临着应收账款持续积压难以收回,仲裁案件胜诉后执行难等问题,希望借助庭审中心加强法律界人士与公司法务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来自宜昌市法院的代表在会议上明确表态:支持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约定仲裁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同时充分尊重仲裁裁决的独立性,将全力支持贸仲委湖北分会在宜昌市开展工作。
本报宜昌(湖北)11月18日电 (文本刊发于2018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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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维  11月18日至23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主办的第十六届“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以下简称“贸仲杯”)在北京举办。经过循环赛、淘汰赛、半决赛和决赛的激烈角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代表队摘得桂冠,北京大学代表队获得亚军。贸仲委将赞助冠亚军队于2019年分别参加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和中国香港举办的Willem C. Vis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以下简称“Vis国际模拟仲裁辩论赛”)。 
  本届“贸仲杯”吸引了来自全国著名高等院校的56支代表队500余名选手参加比赛,邀请了来自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名仲裁员、律师和专家担任评委,共安排比赛119场,参赛队数、队员人数和比赛场次数均再创历史新高。同时,本届“贸仲杯”还得到了多家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相关组织和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整体国际化水平以及评委国际化程度均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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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  风采

辩论会现场图片

  激情澎湃贸仲杯16载芳华永续

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辩论赛

对外经贸大学夺冠北京大学位列第二

 仲裁员评委则普遍认为,“贸仲杯”经过多年发展,在参赛队伍规模、参赛学生水平、赛事组织筹办方面都越来越好,通过比赛,学生们加深了对国际仲
 裁制度的理解,也锻炼了法律实务能力,为其未来职业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学生时代曾参加过“贸仲杯”比赛的仲裁员说,参与“贸仲杯”已经成为一种情结,也正是“贸仲杯”,奠定了其如今的职业选择和事业发展。
  在这个代表着中国仲裁事业未来希望的贸仲杯赛事上,从来都不缺乏激情。更有贸仲委仲裁员即兴赋词为赛事寄语,如仲裁员崔军寄语说:五百学子说法,百八评委当断,唇枪舌剑述己见,塞外翻声霹雳惊,论道贸仲杯。弓弦紧蓄势发,百般盘问奈何,妙语连珠真知现,金戈铁马抢争先,新人出吾辈。
  贸仲委副主任、秘书长王承杰在23日晚的颁奖仪式上指出,贸仲委始终致力于扩大仲裁制度的影响,助推国际仲裁法律人才的培养。“贸仲杯”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提高学生法律素养、推广仲裁法律制度、促进国内外仲裁界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贸仲委愿为中国法学生提供更多、更深入接触
    
   
 

国际仲裁实务的机会,营造国际化、多元化、专业化的“贸仲杯”朋友圈。
      
       据了解,贸仲委自2000年创办“贸仲杯”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五届比赛,累计来自全国两百余所著名高等院校的三千五百余名学生参加了比赛。“贸仲杯”以促进中国国际化仲裁法律人才培养为宗旨,通过同步引入国际赛题、模拟实战等方式,扩大仲裁法律制度的影响,提升我国青年学子的国际法律素养和仲裁实战能力。“贸仲杯”既是Vis国际模拟仲裁辩论赛的国内选拔赛,也是其认可的全球首场赛前赛。“贸仲杯”使用Vis国际模拟仲裁辩论赛相同的问题与仲裁规则,比赛语言为英文。目前,“贸仲杯”已经成为我国仲裁赛事的第一品牌,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也不断扩大。
  贸仲委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其成立60多年来,审结各类国际、国内商事仲裁案件3万余件,当事人来自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案标的额屡创新高。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贸仲委正站在一个新的起点,并将以更加主动的姿态参与全球仲裁事务,积极推动我国仲裁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提升。(本文刊发于201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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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虎

贸仲人物风采

李虎出席2017年人物高峰论坛

中国仲裁机构要走上国际舞台
参与竞争

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党委书记兼副秘书长李虎

  李虎,法学博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党委书记、副秘书长,兼任国际商会(ICC)中国国家委员会仲裁专业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理事会理事,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等外国及国际仲裁机构仲裁员。

     根据“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简称ICSID)官方网站2017年9月消息,我国有9位法律专家获任该中心仲裁员和调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党委书记兼副秘书长李虎是其中一位。李虎被ICSID聘为仲裁员,缘于他20余年仲裁职业生涯展现的专业素养和良好品德。
  ICSID要求仲裁员“应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并且在法律、商务、工业和金融方面有公认的能力,可以被信赖作出独立的判断。
  ICSID是一个依据《华盛顿公约》成立的国际常设仲裁机构,位于华盛顿。该中心解决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中国是其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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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评“最受欢迎法治人物”
  记者:在2004年中国仲裁法颁布10周年时,您被载入《中国仲裁创业印谱》。你与仲裁是如何结缘的?
  李虎:中国仲裁始于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的中国贸促会的涉外仲裁。根据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决定,1956年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后更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委)在贸促会内设立,中国涉外仲裁由此肇始。贸仲委仲裁一开始便实行“协议管辖、一裁终局”的与国际接轨的仲裁制度,为仲裁法的制定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我1994年入职贸促会。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次年实施。仲裁法对我国涉外仲裁和国内仲裁进行统一规范,地方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法的规定重新组建。到2004年仲裁法颁布10周年,我国仲裁整体上已具备相当的规模,以贸仲委为代表的中国仲裁机构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加。此时我有幸被载入仲裁法颁布10周年纪念活动组委会监制的《中国仲裁创业印谱》,无疑对我是一种巨
  

大的鼓励和鞭策,更加坚定了我立志仲裁、献身贸促的信心和决心。
  记者:2015年,您再次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全国普法办、中国法学会和人民网评定为“中央国家机关最受欢迎的法治人物”。您当时知道后,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良好职业操守最重要
  记者:在中国贸促会工作以来,您经办了600余件仲裁案件和200余件域名争议案件。你认为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有何差异?一名仲裁员应当具备的最重要的素质是什么?
  李虎:由于法律文化传统差异等原因,和国际相比,我国仲裁机构参与仲裁案件管理的程度要深一些。国内机构一般会指定一名案件经办秘书,协助仲裁庭处理程序事宜。其好处在于,可有效地促进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
  仲裁是居中裁判,就纠纷进行裁决。法律功底、专业知识、裁判能力和职业操守是仲裁员必备的条件。其中,良好的职业操守是最重要的,仲裁员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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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驰骋国际仲裁舞台
  记者:您不仅具备多国仲裁员资格,还作为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理事会理事,参与该机构包括投资者和东道国投资条约仲裁案件的管理工作。能否谈谈这段经历?
  李虎:我2014年起担任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理事会理事。该机构成立于1917年,是一个具有百年历史的知名仲裁机构,经过一个世纪的国际化发展,铸就了很高的国际公信力,具备了很强的国际竞争力,由此吸引了投资者和东道国的青睐,从而在国际投资仲裁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截至2017年9月8日,其累计受理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件已达95件,仅次于ICSID。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理事会在机构管理尤其是仲裁案件管理中发挥重要决策作用,凡涉及案件管辖权、仲裁员指定、仲裁员回避以及费用收取等重要事项,均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我在参与该机构仲裁管理尤其是国际投资仲裁案件的管理中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同时也使我对如何推动贸仲委仲裁国际化以提高国际竞争力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
  

        记者:中国仲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做哪些努力和工作?
  李虎:就我国仲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而言,我觉得,我们面临的挑战主要在国际层面。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企业“走出去”进行境外贸易投资,基于境外达成的合同而产生的争议解决也不可避免地主要由国内转移至国际。为此类争议解决提供仲裁服务,意味着我国仲裁机构要参与国际竞争。这就要求我国仲裁机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国际化程度,提升国际公信力,增强国际竞争力,真正提高为“一带一路”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把中国建成国际仲裁中心
  记者:我国仲裁事业要想走向世界,关键是什么?
 
  李虎:商事仲裁是一种国际通行的争议解决方式。一般而言,从事贸易投资的当事人可以在国际范围内通过协商自由地选择仲裁地、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仲裁员以及适用的法律。这是商事仲裁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集中体现,也是商事仲裁相较于法院诉讼的最大的优势之一。我国的仲裁事业要想走向世界,首先就要国际化,实行与国际接轨的仲裁制度。通过国际化将我国仲裁纳入国际仲裁的大舞台,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同。其次,要弘扬“和为贵”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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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公正。文化理念,发挥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优势,努力增加中国元素,积极参与全球仲裁治理,不断提高话语权,引领国际仲裁发展。
  记者:如何将我国建设成为国际仲裁中心?
 李虎: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会长、贸仲委主任姜增伟同志非常关心中国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曾专门撰文就国际仲裁中心建设阐述主张。国际仲裁中心一般指仲裁法律制度先进,司法机构支持仲裁发展,仲裁业较为发达,受理仲裁案件数量占全球较大比重,对境外当事人具有较强吸引力的国家或地区。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落实,我国仲裁法律制度正在日益完善,司法机构大力支持仲裁发展,政府部门可从政策层面引导仲裁机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有利于参与国际仲裁市场竞争的制度安排,我国仲裁界应坚持专业化、市场化的发展方向,推动仲裁机构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培育中国仲裁文化,提高中国仲裁的公信力,吸引更多境外当事人选择将我国作为仲裁地,稳步推进国际仲裁中心建设。
  
   
  

        国际仲裁中心在很大程度上以具备国际公信力的仲裁机构为标杆。以贸仲委为代表的我国主要涉外仲裁机构可在国际仲裁中心建设过程中发挥引领作用。 (本文刊发于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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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人物风采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席

中国仲裁周唱响国际仲裁交流发展新乐章

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承杰

    秋天的脚步渐渐临近,一年一度的中国仲裁周蓄势待发。9月14日至21日,第六届中国仲裁周将在全国范围内拉开帷幕。作为发起者与主办方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合作,将在全国近20座城市举办近40场“2018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
  中国仲裁周作为全国性的中国仲裁界年度盛会,逐渐形成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仲裁宣传品牌。为了全面了解这一盛会情况,《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对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进行了专访。

      最具影响力的活动
  记者:中国仲裁周作为我国仲裁界内的品牌活动,对于促进我国仲裁的发展如何发挥作用?
  王承杰:中国仲裁周是国际仲裁领域的一项重要交流活动,创办于2013年,现已成功举办五届。
 

王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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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驰骋国际仲裁舞台
  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旨在宣传仲裁制度,推进国际仲裁在各经济领域的广泛应用,提高对仲裁的使用技巧,提升仲裁国际化与现代化,促进中外仲裁领域交流合作,推动我国仲裁事业发展。可以说,中国仲裁周对于提升我国仲裁服务能力、培养我国仲裁国际化人才、扩大我国仲裁的影响力、促进我国仲裁法治建设等发挥着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五年来,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贸促会、各地方贸促会、各国内仲裁机构、各省市律师协会、国内知名院校、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及商会、学会等全国百余家机构在中国仲裁周期间作为活动主办方、协办方及以其他各形式共建、共享中国仲裁周活动平台;国际商会仲裁院(ICC)、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韩国商事仲裁院、西班牙仲裁组织、葡萄牙仲裁组织等众多境外机构深度参与;来自英国、美国、法国、加拿大、瑞典、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巴西、智利、肯尼亚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仲裁机构代表和有关国家法官、专家、仲裁员、律师和工商界人士于活动期间赶赴中国参加此年度仲裁周盛会。
 
  

     中国仲裁周历年活动范围涉及全国近20座城市,总参与人次达5万余人,渐已成为国内乃至国际最具影响力的仲裁法律界活动之一,成为了中外仲裁人士交流成长平台,律师及专业人士交流发展平台,企业与仲裁业内人士合作对话平台。
  记者:我们也看到,中国仲裁周活动展示了国际仲裁发展的新趋势与新动向,堪称我国仲裁界人士了解国际仲裁的“最好平台”,也是外国仲裁界认识中国仲裁的“最佳渠道”。在已有的基础之上,2018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有哪些亮点?
  王承杰:本届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在历年经典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活动范围,提高影响力。
  截至目前,已确认活动包括中国仲裁高峰论坛、贸仲委全球仲裁员大会、中国青年仲裁论坛、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华中会场)、唐厚志大讲堂、国际仲裁中两大法系审理模式差异与融合暨交叉盘问庭审路演、《贸仲委国际投资仲裁员名册》新闻发布会、《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7)》新闻发布会以及有奖征文、仲裁专家讲座、沙龙等极具亮点并丰富多彩的活动,预计参与人次达2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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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中国仲裁周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香港仲裁界提出于中国仲裁周期间在香港举办《纽约公约》六十周年纪念活动,共襄盛举。这也是中国仲裁周在内地以外首次举办系列活动。
58件裁决在美执行
  记者:作为中国仲裁周的“重头戏”,今年的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有哪些特点?对于我国仲裁发展能否带来新的启发和思考?
  王承杰:中国仲裁高峰论坛作为中国仲裁周期间最为重要的活动,是中国仲裁界乃至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具有影响力的活动之一。本届高峰论坛紧扣国际仲裁热点问题,探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共同应对融合创新及科技发展新时代下仲裁的机遇与挑战。
  今年恰逢《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实施60周年。基于贸仲委在促进中国仲裁走向国际作出的贡献,作为《纽约公约》的协调者和推行者,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合国贸法会)将作为高峰论坛的主办方之一,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贸促会、贸仲委将于9月17日在北京共同举办本次论坛。
  

     《纽约公约》是目前国际上关于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最重要的公约,截至目前缔约国已达159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具有积极重要的地位。在“一带一路”背景下,《纽约公约》的特殊作用更加凸显,对于促进缔约国之间仲裁裁决的执行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利于推动国际法治建设。
     本届论坛议题将首先通过“回顾与展望:纽约公约六十周年”的议题回顾《纽约公约》实施60年以来的历史成就,展望国际仲裁未来的发展趋势。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家涉外仲裁机构,贸仲委已经审理并裁决了3万余件仲裁案件,仲裁裁决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良好执行。
  在今年贸仲委代表团访美期间,有美国律师介绍中国仲裁裁决在美国的执行情况,我们从中了解到,美国法院依据《纽约公约》已强制执行了58件由贸仲委作出的仲裁裁决,贸仲委作出的裁决在美均得到了法院的承认和执行。这也充分体现了贸仲委仲裁的公信力,以及《纽约公约》在世界范围内保证缔约国仲裁裁决得到承认和执行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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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本届论坛增设了“机遇与挑战:争议解决的多元化和国际化”议题,探讨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此外,本届高峰论坛还设立了“文化和创新:不同法律文化的融合以及新技术对仲裁的影响”议题,彰显全球经济文化交流融合以及新技术发展的时代潮流,展现我国司法支持仲裁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国际仲裁的作用,加快我国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高峰论坛期间,联合国贸法会秘书长、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副主席、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副主席、俄罗斯仲裁协会秘书长、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端解决中心副主席、巴西圣保罗工业联合会仲裁和调解中心秘书长、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副主席,英国前首席大法官等约15位中外仲裁专家将出席会议并发言,有关世界主要仲裁机构代表、国内外法律专家、仲裁员、律师以及商界人士也将应邀参会,将为与会者带来国际仲裁最近发展的资讯。我相信,这些国际仲裁大咖的演讲对于我国仲裁国际化发展将带来有益的思考和帮助。

     首办全球仲裁员大会
  记者:2018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首次出现在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中,这体现了贸仲委怎样的发展理念?
  王承杰:为促进国际仲裁界的融合与发展,进一步加强贸仲委各国仲裁员之间的联通和交流,贸仲委将于2018年9月18日在北京举行首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届时,来自各行业、专业领域的国内外贸仲仲裁员代表将围绕中国仲裁与国际仲裁热点问题与发展趋势共商对策,共期前景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国际仲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争端解决方面将发挥积极重要作用。本次大会将从全球仲裁员视角,围绕“国际仲裁与‘一带一路’”展开一场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对话和交流。
  贸仲委案件的当事人来自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着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等不同法域背景。为满足不同背景当事人的实际需求,贸仲委以服务当事人为导向,积极倡导仲裁庭以纠问式的大陆法系审理方式、对抗式的英美法系审理方式以及不同法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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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借鉴融合审理的方式审理案件,为当事人参与仲裁案件提供特定化的仲裁服务。
  此次大会特别设置了三个分论坛,分别为“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高效灵活的仲裁程序”“利益冲突与仲裁员职业操守”“国际仲裁中两大法系的审理模式:相同、差异及融合”,以期共同探讨国际仲裁争议解决领域焦点、热点问题,在不同法域之间的实践进行交流,对国际争议解决方式的发展趋势予以探讨,对新一轮技术革命为争议解决带来的变化进行展望。
  

     仲裁裁决的好坏在于仲裁员水平的高低。贸仲委严把仲裁员入门关,不断加强仲裁员培训。今年7月9日,贸仲委成功举办“国际仲裁中的证人交叉盘问:普通法项下仲裁庭审策略、技巧和建议”专题讲座,众多资深仲裁员、律师以模拟庭审的新颖形式为听众提供了一场仲裁盛宴,这也是贸仲委推动仲裁国际化融合发展的积极举措。本届全球仲裁员大会将借鉴此次讲座的成功经验,在“国际仲裁中两大法系的审理模式:相同、差异及融合”议题环节,进一步探讨不同法系中的仲裁审理模式异同,满足各法域当事人的不同审理需求,为大陆法系仲裁审理方式提供新的启发。
     
     贸仲委仲裁员来自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7年仲裁员换届后,外籍仲裁员所属国籍较上届增加24个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从15个增至28个,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贸仲委仲裁员来自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7年仲裁员换届后,外籍仲裁员所属国籍较上届增加24个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从15个增至28个,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席 王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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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大会将邀请来自全球各地的贸仲委仲裁员,包括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副主席、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主席、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主席,以及前WTO上诉机构大法官、世界银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仲裁员张月娇女士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知名仲裁法律专家作为贸仲委仲裁员出席会议并就贸仲委的发展建言献策。
  我认为,贸仲委全球仲裁员大会是一场国际仲裁的视听盛会,必将进一步提升贸仲委和中国仲裁的影响力,为各国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本文刊发于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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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人物风采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席

商事仲裁助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

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承杰

    近年来,两岸关系遇冷,但两岸贸易仍呈增长势头。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两岸贸易额已达1993.9亿美元。但是,自2016年蔡英文上台以来,两岸关系发展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两岸经贸摩擦和纠纷也不断增长。在这种背景下,两岸法律学者有必要共同研究如何更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经贸纠纷,为两岸经贸关系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仲裁作为多元化经贸争议解决中极为有效的法律手段,具有当事人意思自治、民间裁判、专家断案、高效灵活、一裁终局等特点,是与诉讼并行不悖的争议解决方式,在全球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解决两岸当事人商事经贸争议中,仲裁得到了两岸经贸界的广泛认可,是两岸当事人经贸纠纷解决的重要选择。
  近日在福州举行的“2018海峡法学论坛”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专访,就海峡两岸仲裁交流情况谈了自己的看法,并介绍了两岸仲裁中心的建设情况。

王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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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起,贸仲委与台湾中华仲裁协会建立起机制化合作,每年轮流在大陆或台湾举办海峡两岸经贸仲裁研讨会等交流活动。该活动迄今已连续举办17届,架起了两岸仲裁法律交流合作的桥梁,促进了两岸各界多层次、宽领域的交往,为两岸相互介绍仲裁法律制度、促进两岸仲裁融合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上世纪90年代开始,贸仲委不断吸纳台湾地区相关领域专家加入仲裁员队伍,并已有台湾仲裁员在贸仲委办案的大量实践。目前,贸仲委共有24名在册台湾地区仲裁员。同时,台湾中华仲裁协会也通过贸仲委的推荐吸纳了17位大陆籍仲裁法律专家作为协会在册仲裁员。这些安排与举措为两岸企业当事人解决商事争议提供了便利和保障,使两岸企业可以放心地指定自己信得过的仲裁员审理案件。
  2012年,《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签署,贸仲委被推选为投保协议投资争端解决机构。为妥善解决两岸私人投资者与投资所在地一方的争端,贸仲委建立了适应两岸投资保护的调解制度,为未来可能产生的两岸投资争端提供调解等配套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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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贸仲委有24名在册台湾仲裁员
  贸仲委是大陆第一家设立的涉外仲裁机构。王承杰说,60年来,贸仲委充分发挥仲裁定分止争的功能作用,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独立公正地作出裁决,案件当事人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仲裁裁决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执行,仲裁服务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得到了国内外当事人的信赖和肯定。
  据王承杰介绍,近10年来,贸仲委受理涉台案件近300件,争议标的额达人民币14.7亿元,台湾地区仲裁员参与办理案件48件。以2017年为例,贸仲委受理涉台案件17件,标的额达人民币3.28亿元,案件类型包括一般货物买卖、股权转让等7类。上述案件中,有不少选定台湾地区仲裁员、适用台湾地区法律的案件,充分体现了仲裁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更加符合两岸当事人的争议解决需求,有利于妥善处理两岸经贸纠纷,促进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
  在两岸仲裁交流方面,贸仲委也走在了前面。王承杰说,贸仲委与台湾中华仲裁协会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率先开启了两岸仲裁交流的先河。
  

 为加强海峡两岸司法界合作,满足司法审判和社会需求,2017年6月,仲裁中心与平潭法院共同制定了《涉台、涉自贸区纠纷法律查明实施规则》。王承杰说,2017年9月,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首次委托仲裁中心查明具体案件适用的台湾法律,仲裁中心推荐台湾专家提供了专家报告,平潭法院亦于庭审中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听取了台湾专家的报告,保障了涉台纠纷解决的司法公正。
    此外,仲裁中心还积极探索涉台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于2017年3月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福建省企业法律工作者协会涉台法律调解中心签订了《涉台、涉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实施意见》,聘请19位两岸资深法律专家担任顾问,聘请30位两岸资深法律专家担任调解员,并拟设立调解中心。仲裁中心还积极举办首届海峡仲裁论坛等活动,配合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做好两岸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试点工作,配合福建省台商投诉协调中心做好涉台案件调解仲裁对接工作,搭建两岸诉讼仲裁信息化平台,不断深化两岸仲裁界的交流合作,为两岸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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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峡两岸仲裁中心获两岸认可
  为促进两岸经贸争议解决,进一步发挥仲裁在两岸争议解决中的作用,2015年12月,由中国贸促会组织设立、由贸仲委组建的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在福建平潭成立。王承杰强调,该中心是大陆地区唯一一家主要处理两岸经贸争议的仲裁机构。目前仲裁中心已在福州、莆田和厦门设立办事处。
  王承杰说,仲裁中心实施的《仲裁规则》参考了两岸仲裁相关规定及实践做法,容易被两岸当事人采纳和接受。中心适用的《仲裁员名册》吸纳了近200位海峡两岸暨港澳知名法律人士和其他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其中包括25名台湾地区仲裁员,台湾地区仲裁员数量和质量在大陆仲裁机构中名列第一。仲裁案件可由两岸专家组成的仲裁庭进行审理和裁判,其裁决结果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和执行。
  据了解,目前仲裁中心正在处理一宗约定适用台湾地区法律、指定台湾地区仲裁员审理的涉台案件。
 

     大陆仲裁裁决在台湾地区认可与执行的依据主要是《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实务中也已有大陆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在台湾地区法院得到认可和执行的案例。
  但是,王承杰指出,现阶段台商在面对纠纷时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的较少,而是更倾向于通过行政调处、协调等方式处理纠纷,在效率和制度保障方面有所欠缺。另一方面,由于两岸关系现状,两岸投保协议在保护两岸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因此,他呼吁两岸仲裁法律界同仁,共同宣传推广调解与仲裁机制,加强引导,扩大两岸企业对于仲裁调解的认识和了解,使仲裁调解在有效化解两岸争议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本文刊发于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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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岸仲裁裁决相互认可执行
  在海峡两岸民商事争端解决实践中,大陆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对保障两岸民众权益、推动两岸经贸往来具有重要意义。
  王承杰说,大陆已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两岸争议解决机制,特别是通过仲裁方式化解纠纷已成为两岸经贸争议解决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而两岸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也通过两岸相关法律制度得到了有效保障。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通过了《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了仲裁裁决的范围,规定了审查期限及内部报审程序,指明了不予认可仲裁裁决的理由,并增加了不予认可后的救济途径等。王承杰说,这是大陆第一部明确规范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法律文件,具有里程碑式的地位。目前已有多起台湾地区仲裁裁决在大陆得到了认可和执行。
  

2018上海国际仲裁周高峰论坛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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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提高仲裁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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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8年3月17日发于《仲裁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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