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力助推服务型政府建设,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共主动采集、发布、修订信息76条,通过“互动交流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解答咨询38次,重大项目公开公示3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计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按照《条例》要求,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信息提供及获取方式,告知申请人,做到了程序到位、公开和回复合法。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组织落实日常工作,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及时准确在政府网站“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等专栏发布最新企业业务培训、项目申报、人才服务等相关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