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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青分《消保在行动》78特刊

期刊/内刊企业期刊2023-06-19
15044

简单   团结   活力   高效

2023年06月第04期总第4期

消保在行动

电话:0532-66023130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4号1号楼9层整层21层第03-08单元

天安人寿青岛分公司消保办主办

卷首语

78保险公众宣传日

2013年,为进一步加强保险公众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保险意识,中国保监会决定,将每年7月8日确定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该宣传日的主题是“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2013年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年度主题是“倾听由心,互动你我”
2014年的年度活动主题是“爱无疆 责任在行”
2015年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年度主题是“一键保险,呵护无限”
2016年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年度主题是“@保险,一切更简单”
2017年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年度主题是:远离贫困·从一份保障开始
2018年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年度主题是:“守护美好,从一份保障开始”
2019年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年度主题是:“爱国爱家,从一份保障开始” 
2020年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年度主题是:“同心同行,我们在一起”
2021年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年度主题是:“不忘初心,守护美好”
2022年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年度主题是:“奋进新征程 保险守护稳稳的幸福”
2023年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年度主题是:“保险力量,为奋斗的你加把劲”

目录

contents

【宣传视频】

【海报赏析】

【以案说险】

【公司介绍】

发展历程
战略文化
经营实力
产品及服务
机构布局
合作伙伴
责任天安
品牌天安
荣耀天安

海报主题:7.8保险
海报主题:守护美好
海报主题:乡村振兴
海报主题:智慧城市
海报主题:开放发展
海报主题:保障之盾

投保不盲目,退保需谨慎!
“带病”能否投保?如实告知很重要!

《因责任而生》
《我始终在您身边》

发展历程
战略文化
经营实力
产品及服务
机构布局
合作伙伴
责任天安
品牌天安
荣耀天安

01

【公司介绍】

【公司介绍】

【公司介绍】

【公司介绍】

【公司介绍】

《因责任而生》
《我始终在您身边》

02

【宣传视频】

【宣传视频】

【宣传视频】

78保险公众宣传日行业宣传片|《因责任而生》

78保险公众宣传日行业宣传片|《我始终在您身边》

海报主题:7.8保险
海报主题:守护美好
海报主题:乡村振兴
海报主题:智慧城市
海报主题:开放发展
海报主题:保障之盾

03

【海报赏析】

【海报赏析】

来源:个人图书馆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以梦为马,诗酒趁年华;韶华易逝,追梦不负初心。七堇年曾说:我们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遥马亡。梦想是一个人对自己的承诺 ,是一辈子的坚持。而青春是实现梦想最好的时机。如果把青春比作一场绚丽的烟花,那么梦想便是绽放时那字耀眼的光芒。烟花易冷,可那照亮了夜空的五彩之光却永远留在了人们的心中,化作永恒。所以把握青春年华,我们才能活的潇潇洒洒;以梦为马,人生才能处处开满鲜花。

【海报赏析】

海报主题:7.8保险
海报以7.8标识、火箭、高铁、飞机等为主元素,展现出国家蓬勃发展和民族振兴,远处的光芒、跑道和盾牌代表保险业主动作为、胸怀大局、勇担责任,彰显保险力量,给人带来信任和信心。

海报主题:守护美好
海报以各行各业新市民形象为主元素,以手绘形式,展现新市民在保险有力保障的基础上努力奋斗、拼搏向上的精神风貌,凸显中国保险业以高质量服务守护新市民美好生活。

【海报赏析】

来源:个人图书馆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以梦为马,诗酒趁年华;韶华易逝,追梦不负初心。七堇年曾说:我们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遥马亡。梦想是一个人对自己的承诺 ,是一辈子的坚持。而青春是实现梦想最好的时机。如果把青春比作一场绚丽的烟花,那么梦想便是绽放时那字耀眼的光芒。烟花易冷,可那照亮了夜空的五彩之光却永远留在了人们的心中,化作永恒。所以把握青春年华,我们才能活的潇潇洒洒;以梦为马,人生才能处处开满鲜花。

【海报赏析】

海报主题:乡村振兴
海报以丰收的田野为背景,画面温暖祥和,画中的农民笑逐颜开,带着满满的收获的喜悦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点赞加油。在风吹麦浪间,在农民的笑容里,都有保险助推乡村振兴、保障粮食安全的一份重要力量。

海报主题:智慧城市
海报以城市地标性建筑和都市人群为主元素,展示现代智慧城市的繁荣发展,体现保险业在现代化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中发挥防灾减灾、风险减量的重要作用。

【海报赏析】

来源:个人图书馆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以梦为马,诗酒趁年华;韶华易逝,追梦不负初心。七堇年曾说:我们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遥马亡。梦想是一个人对自己的承诺 ,是一辈子的坚持。而青春是实现梦想最好的时机。如果把青春比作一场绚丽的烟花,那么梦想便是绽放时那字耀眼的光芒。烟花易冷,可那照亮了夜空的五彩之光却永远留在了人们的心中,化作永恒。所以把握青春年华,我们才能活的潇潇洒洒;以梦为马,人生才能处处开满鲜花。

【海报赏析】

海报主题:开放发展
建设美好地球家园是全人类的共同梦想,绕行地球的胶片中,一帧帧图片展现出中国保险业敞开胸怀,拥抱世界,尤其在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打造出维度丰富的保险产品,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保险力量。

海报主题:保障之盾
海报以盾牌为主元素,背景为广袤光明的沙画质感的天空、高楼林立的城市、现代化的航空事业、人与自然共生的绿色环境等,盾牌中的心电图波纹代表一颗颗活跃的与世界同步的心跳与愿望,整幅画面寓意保险之盾守护与时代同频共振的初心和使命。

投保不盲目,退保需谨慎!
“带病”能否投保?如实告知很重要!

04

【以案说险】

【以案说险】

投保不盲目,退保需谨慎!

案例介绍
客户C女士于2018年6月购买一份重疾险和医疗险,重疾保额30万,缴费20年。2022年4月,C女士因资金周转不灵,前往柜面咨询退保事宜,柜面工作人员及业务经理从保险保障的角度为客户进行讲解,客户犹豫再三,未直接办理退保。
3个月后因身边有其他朋友得了重病,C女士便也到医院进行体检,发现肺部影像异常,随即安排住院进一步检查。
住院当天,在保险公司业务经理的指导下完成短险重新投保的操作。
经医院进一步检查,C女士确诊为肺癌,经公司审核,C女士的疾病符合条款约定的重疾保险责任,赔付客户30万重疾保障。收到理赔款后,C女士激动万分,真是又感动又后怕。

【以案说险】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在长期险合同中,保险公司都会附上合同现金价值表供客户参考,一定期限内现金价值一般低于所交保费,在未到期前提前申请解除合同不仅很可能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还要面临丧失保障的风险。

案例启示
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许多长期险都有保单贷款功能,投保人如有资金周转需求可以通过保单贷款将部分现金价值贷出使用,并及时偿还,这样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资金周转的需求,还不至于影响保险保障。
建议广大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合理配置保险,避免为了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轻易退保的行为,这样不仅会蒙受看得见的经济损失,更会失去看不见的保险保障!

【以案说险】

案例介绍
2021年2月,张先生考虑为妻子王女士投保某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为20万元。投保时,张先生告知其保险营销员,王女士有“高脂血症病史”,并提供了体检报告。

“带病”能否投保?如实告知很重要!

该保险公司审核了王女士的身体健康情况,最终同意承保,但需要进行额外加费。张先生也同意加费,保单顺利承保。
2021年12月,王女士因患“急性心肌梗死”,申请重大疾病理赔。
保险公司收到客户的理赔申请后,第一时间审核理赔资料、进行理赔调查。
经调查未发现投保前其他就诊病史,该次事故符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赔付标准,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给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元。
案例分析
部分消费者因身体健康情况有异常或有疾病史,担心投保会被保险公司拒保。那么,“带病”是否就不能投保呢?
对于“带病投保”,根据投保的险种不同,保险责任不同,保险公司会对“病”的风险进行评估,作出不同的核保结论。核保结论一般分为:标准体承保、加费承保、除外承保、延期、拒保。
保险公司审核被保险人疾病情况后,作出该疾病不影响对该保单的承保,即为标准体承保。

【以案说险】

保险公司审核被保险人疾病情况后,认为该疾病对本份保单的承保有一定的影响,需要按照一定比例额外收取一定的保费,即为加费承保。
保险公司审核被保险人疾病情况后,作出对于某些特定疾病不予承担保险责任、但不影响其他保险责任,即为除外承保。
保险公司审核被保险人现在的疾病情况后,因风险不确定,无法给予准确、合理的风险评估,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观察,待身体健康情况明确后才能决定是否承保、如何承保,即为延期。
保险公司审核被保险人疾病情况后,综合评估后认为风险超过可控范围,决定不予承保,即为拒保。
此案例中,由于投保人张先生在投保时秉承诚信原则,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被保险人王女士的身体健康情况,虽然导致保费有所增加,但成功避免了后续可能出现的理赔纠纷,当发生保险事故时,顺利获得了保险理赔,更好享受到保险保障。
案例启示
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保险活动是民事活动的一种,除应遵守《保险法》的特别规定外,还应遵守《民法典》的一般规定。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规定”明确规定了民事活动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中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如实告知”基于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有效基础。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须根据保险人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购买保险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消费者在投保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既遵循了相关法律规定,也能够避免因未如实告知导致日后出现的理赔纠纷和潜在经济损失,如实告知才能更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保在行动

电话:0532-66023130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4号1号楼9层整层21层第03-08单元

天安人寿青岛分公司消保办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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