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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联金融服务商会 金融月刊8月

上海市工商联金融服务商会

金融月刊

集合金融机构活力·应对企业融资难题

2022年8月 总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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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期内,风险舆情总体表现活跃。国际方面,拉美主要经济体通胀率不断攀升、本币大幅贬值,经济面临严峻挑战;从当地时间 11 日开始,欧盟对俄罗斯煤炭禁运正式生效,这是欧盟首次针对俄罗斯能源实施制裁;8 月 9 日,美国 2-10 年期国债收益率曲线倒挂达到负 49 个基点,为 2000 年以来之最。将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测和应对,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央行 8月12日公布数据显示,7月信贷、社融规模大幅回落,需求仍乏力; 李克强主持召开经济大省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形势座谈会强调,要在经济稳定恢复中承担经济大省应有责任,保市场主体, 稳就业稳物价,保障基本民生。8 月 22 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一度跌破 6.83关口,创近 23个月新低; 8月 24 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 19项稳经济接续政策,涉及住房信贷、平台经济等。

风险预警

目录

CONTENTS

一.风险舆情汇总

一、风险预警
(一)风险舆情汇总                                                           
       1.风险舆情行业分析                                                     
       2.风险舆情区域分析
       3.风险舆情热度指数
(二)热点解读
二、金融事件解读
(一)央行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
(二)2022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摘要
三、政策分享
(一)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全国工商联
 关于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
(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
《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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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方面,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因贷款、理财、代销等 10 项违规被罚千万; 交行调整“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惹争议;建设银行、天津银行等因信贷资金流向违规被监管点名;本月 8 日起,河南对村镇银行单人合并金额 15 万元至 25 万元 (含)的开始垫付;农行等上海多家银行 ATM 存取款受限惹争议。
     证券方面,中信证券“拆解特斯拉”研报被指抄袭;长江证券两名主办人被警示,券商财务顾问执业质量屡遭 “敲打”;年内江海证券、中德证券、平安证券被罚波及多个 IPO 项目;大通证券股权二度流拍;大公国际企业债券信评机构信用评价连续三年垫底;中金、海通因承销 业务尽调不充分收罚单;IPO 终止潮再现,涉及招商证券、华泰联合等投行。
        保险方面,保险中介机构被要求自查整改,行业加速洗牌;卖保险异化为卖药,监管通报短期健康险问题;中国人寿大连分公司因违规跨区域经营被罚;富德财险人事动荡,今年保费负增长;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平安产险 7 月被罚数额排财险业前三。
    基金方面,货币基金七日年化收益 持续走低;中信保诚基金伪造产品净值、披露虚假信息连吃两张罚单;希瓦资产旗下产品巨亏 60%,风控问题备受质疑;国金基金旗下债基遭巨额赎回;映雪投资频繁踩雷。
       信托方面,中国华融出售华融信托股权,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将接盘。泛海控股旗下民生信托被广州农商行起诉,涉案金额 15 亿;中建投信托产品到期未兑付,涉阳光城地产项目。
    金融科技方面,广东信汇“跑分”洗钱,涉案超 95 亿元;付临门被“涨价”, 外包商无序竞争引争议;京东数科、网金保险、华康保险违规跨区经营收罚单;水滴筹卷入“中介抽成 70%”争议;网信办出手整治虚拟货币炒作乱象。
    监管方面,消费者投诉不断,监管新规整治网贷乱象;公募行业供给侧改革, 高质量处置迷你基金;保险资管行业迎新规,严禁开展通道业务。

上市公司方面,捷佳伟创遭股东清仓式套现,二季度业绩首次下滑;雷神科 技招股书引监管问询,“包装”招股书乱象不断;海康威视上市来中报净利首次 下滑;梦网科技广告违法,毛利率连年跳水,5G 新业务尚未起色;海联金汇大股东减持不停,曾引爆超 20 亿商誉减值。

1.风险舆情行业 
       根据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开发的舆情风险评估系统,在 2022 年 8 月 19 日-8 月 25 日内共检测到金融风险舆情信息 39 条,其中银行、证券和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各有 6 条,占比较高,各占比为 15%。
2.风险舆情区域 
        在监测期内全球、全国性的舆情各占 5%和 10%,大部分为地方性舆情。其中上海地区的舆情有 3 条,主要集中在基金、金融科技和监管等方面, 其中上海银保监局原局长韩沂被提起公诉;付临门被“涨价”,外包商无序竞争引争议;广东地区的舆情有 7 条,集中于银行、证券、基金和上市公司等方面, 其中捷佳伟创遭股东清仓式套现,二季度业绩首次下滑事件值得关注。另外北京有 5 条,辽宁和山东各有 3 条,浙江有 2 条金融风险舆情,其余地区各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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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险舆情热度指数 
        本期重点风险预警事件聚焦小额贷款市场。近年来,小贷市场分化局面愈演愈烈。一方面,出于监管合规要求与经营需要,互联网巨头旗下的小贷公司纷纷增资扩融。另一方面,巨头谋合规扩融的同时,不少地方小贷公司却在大批量出清。不难预见,在监管趋严、竞争加剧、获客趋难的行业现状下,后续小贷仍将进一步分化。未来,小贷公司如何守住初心,更好肩负起服务小微、服务“三农”、 补充传统金融供给的重任值得我们关注。

“信托行业格局重塑”事件关键词云图(来源: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整理)

银行方面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被罚千万,银行“三查”不到位频现
证券方面
 中原证券、国海证券定增问询引关注
是否涉房地产业务、监管处罚均成反馈重点

本期关注的热点风险舆情

保险方面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电销欺骗投保人
电销合规需审慎
基金方面
中欧基金葛兰被冒充喊话
中信建投电新首席分析师朱玥疑遭“连环碰瓷”
骗子为何这样多?
金融科技方面
水滴筹上热搜,恶意推广人“费率”高达70%
监管方面
广发期货一营业部连踩两道红线被罚
期货公司须守住合规底线

本期主要风险事件热度排行(来源: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整理)

风险舆情热度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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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热点风险解读 

中原证券、国海证券定增问询引关注
是否涉房地产业务、监管处罚均
8 月 19 日,证监会官网公布了国海证券与中原证券的再融资进度,同时出具反馈意见。其中,券商及控股参股公司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成为反馈意见中重点关注的共性问题。此外,认购资金来源、诉讼仲裁、监管处罚等也成为监管问询重点。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被罚千万
银行“三查”不到位频现
       8 月 5 日,据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因存在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融信达业务、投行理财业务、 贸易融资业务、投行理财业务“三查”不尽职等十四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罚款 1130 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已有多家银行收大额罚单。

广发期货一营业部连踩两道红线被罚
期货公司须守住合规底线
    8 月 4 日,广发期货一家营业部因涉及录音及账户管理上两项违 规,被北京证监局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一是对录音系统管理不到位,且未向北京证监局提供完整的录音资料;二是未充分告知客户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 户管理的规定,未对客户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申报和变更进行有效管理。 根据公开信息统计,2022 年上半年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期货从业人员共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及自律性监管措施达 25 件。未来,监管趋严也是期货行业的大的趋势。8 月 1 日,作为我国期货市场第一部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施行,这对于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具有里程碑性质的意义。 

中原证券、国海证券定增涉及问题(来源: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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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葛兰被冒充喊话
中信建投电新首席分析师朱玥疑遭“连环碰瓷”
骗子为何这样多?       
    8 月 20 日晚间,名为“中欧葛兰”的用户在社交平台发布观点,直指医药行业“暴利”、“集采”等问题,此言论的截图在互联网社交平台上被 广泛传播,且引发多人讨论。据中欧基金回应,此“葛兰”实为“李鬼”冒充。
   此外,8 月 23 日,一则疑似朱玥辟谣的朋友圈在社交平台被传开,内容为 “(朱玥)团队昨日并未发布关于任何个股信息,目前市场流传信息摘抄于五月 份的报告,有些人炒股票请有点底线,自重!”。这则昨日被各社交平台反复发 酵的“朱玥朋友圈”,被中信建投研究所方面予以否认,称朱玥并未发过相关言 论。如其确未发过辟谣朋友圈,那这一堪称“连环套式”碰瓷,堪称经典。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电销欺骗投保人
电销合规需审慎
       8 月 19 日,据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发布罚单显示,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因电销业务欺骗投保人、电销业务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阻碍投保人如实告知以及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处罚,金 额达 82 万元。

基金公司遭遇的四类主要诈骗方式(来源: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整理)

2014—2021 年寿险电销保费情况表(来源: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整理)

水滴筹上热搜
恶意推广人“费率”高达70%
     8 月 21 日,“水滴筹筹款中介抽成最高达 70%”登上热搜。对此, 水滴筹曾举行媒体沟通会,并首次披露了打击恶意推广的相关数据:目前已累计管控恶意推广案例 800 余起,管控恶意推广的用户账号 600 多个。更有筹款中介从中抽成比例高达 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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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事件解读

    9月5日,为提升金融机构外汇资金运用能力,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9月1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即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8%下调至6%。
    消息发出后,在岸人民币兑美元一度拉升100点报6.9306。离岸人民币兑美元一度短线拉升逾200点。
    截至9月5日18时,在岸人民币兑美元报6.9318,当天一度跌破6.94关口。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报6.9413。
    中国银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有鑫表示,外汇存款准备金率是重要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当前在美联储继续大幅加息预期和美元指数快速上行压力下,人民币汇率和市场情绪出现明显变化,此时对外汇存款准备金率进行调整,可以很好地发挥逆周期作用,改善外汇供求形势,释放政策信号,起到稳定汇率和市场情绪的作用。
释放约190亿美元外汇流动性
    外汇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将其吸收外汇存款的一定比例交存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外汇存款准

备金率则是金融机构交存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与其吸收外汇存款的比率。
    一直以来,调整外汇存款准备金率被看作是央行稳定市场汇率预期的政策工具箱中的一项储备政策。根据央行的过往操作,一般在汇率快速大幅升值之际,可以通过上调外汇存款准备金率减轻升值压力。
    此前,4月25日,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盘中跌破6.6关口,为2020年11月以来首次。当天央行即发文决定,自2022年5月1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即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9%下调至8%。
    实际上,央行在2021年曾两次上调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不过当时主要是为应对人民币过快升值。而今年4月份以来,人民币更多面临贬值压力。
    近期,在岸人民币兑美元在8月29日跌破6.90关口,创自2020年8月以来新低,离岸人民币兑美元跌破6.93关口。截至9月5日18时,在岸人民币兑美元报6.9318,当天一度跌破6.94关口。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报6.9413。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表示,下调外汇存款准备金,意味着境内金融机构为外汇存款缴存的准备金减少,有助于增加市场上美元流动性,并提升金融机构外汇资金运用能力,有利于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当前受美联储加速收紧货币政策影响,美元指数一度突破110关口,引发人民币对美元被动性贬值。央行此举向市场释放积极信号,有利于稳定人民币汇率预期,避免出现非理性的超调。
    王有鑫表示,当前我国市场主体外汇存款在9500亿美元左右,下调2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大约可释放190亿美元外汇流动性。
释放央行稳外汇市场预期决心
    受7月主要经济指标偏弱、国内降息以及美联储加息预期强化等因素影响,近期人民币持续贬值。实际上,由于普遍认为人民币汇率短期存在贬值压力,本次央行下调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也在许多机构的预期之中。
    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钟正生就在

央行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

日前表示,后续有较大可能推出抑制人民币贬值的政策工具,包括上调外汇风险准备金率、大幅下调外汇存款准备金率,调节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节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等,重启人民币逆周期因子的可能性也在加大。
    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主管庞溟表示,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可以提升金融机构外汇资金运用能力、加强金融机构外汇流动性管理,可以部分释放外汇流动性,调节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平滑外汇市场波动。
    “更重要的是,这明确释放出稳定外汇市场预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的政策信号。”庞溟表示,央行本次操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抑制人民币汇率单边贬值预期以及可能出现的“羊群效应”的目的。
    王有鑫同样表示,目前市场预期和情绪变化是影响金融市场的重要变量。从过去政策调整节奏和效果看,政策的出台对稳定市场预期将起到重要作用。预计人民币汇率急贬势头将得到控制,人民币汇率将逐渐回归有序、平稳波动。
应适应人民币汇率短期双向波动常态
    值得注意的是,当天,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也就人民币汇率有所回应。刘国强在会上指出,近期,人民币汇率受到美国加码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在美元升值背景下,SDR篮子里其他储备货币对美元都大幅度贬值。但人民币贬值相对较小,而且在SDR篮子里,人民币除了对美元贬值以外,对非美元货币都是升值的。
    “人民币并没有出现全面的贬值。”刘国强表示,目前来看,中国外汇市场运行正常,跨境资金流动有序,受美国货币政策的溢出效应虽然有影响,但是影响可控。这既得益于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韧性比较强。另外也得益于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汇率的弹性也明显增强。

    他表示,人民币长期的趋势应该是明确的,未来世界对人民币的认可度会不断增强,这是长期趋势。在短期内,双向波动应该是一种常态,不会出现“单边市”。
    “但是汇率的点位是测不准的,大家不要去赌某个点。合理均衡、基本稳定是我们喜闻乐见的,我们也有实力支撑,我觉得不会出事,也不允许出事。”刘国强说道。
    庞溟认为,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弹性和幅度加大的新常态下,建议市场主体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避免偏离风险中性的“炒汇”行为,坚持稳健经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做好风险评估,合理审慎交易,适度套保汇率敞口和控制货币错配,合理安排资产负债币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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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2022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部分摘要

 二是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其他减税降费政策延续实施。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将“六税两费”减免适用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至5%。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完善设备器具加速折旧等政策。上半年“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分别为纳税人减负830亿元、793亿元、477亿元。 
  三是特殊困难行业得到精准帮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公交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暂停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延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为稳定汽车消费,对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阶段性减半征收车购税,大约将惠及870多万辆乘用车。鼓励各地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等。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扩围延期
  一是行业扩围。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缓缴政策扩大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是缓缴延期。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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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退税政策加快落实
  一是增值税留抵税额提前大规模退还。聚焦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加大留抵退税力度。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6个行业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并进一步扩大到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全年新增退税总额约1.64万亿元。加快留抵退税进度。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大幅提前中型和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时间。其中,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提前至5月1日实施、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提前至6月1日实施、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确保政策红利加快释放。加强库款资金保障。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1.2万亿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已全部下达;建立留抵退税资金单独调拨预拨机制,逐月预拨、滚动清算,保障地方退税所需资金,并将资金纳入直达监控系统,确保资金及时退付。4月1日至6月30日,全国共为186.5万户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17222亿元,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此前出台的留抵退税老政策1233亿元,上半年共有18455亿元退税款退付到纳税人账户,已达去年半年办理退税规模的2.9倍,顺利实现留抵退税政策“大头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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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的,可自愿暂缓至2023年底前补缴。 
  三是研究推出增量政策。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明确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并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稳岗就业政策提效加力
       一是就业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强化就业优先导向,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617.58亿元,增加51.68亿元,目前已下达597.58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二是援企稳岗政策发力显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2021年的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2022年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县,可对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按每名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政策执行至2022年年底。 
  三是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扎实开展。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两项政策实施至2022年底。新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并安排资金1亿元,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出台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免除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免息资金由财政承担;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不计罚息,预计可惠及400多万高校毕业生。 
 

      随着经济逐步恢复,各项稳就业政策逐步落实,城镇调查失业率升高的趋势得到扭转。上半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654万人,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7%,就业形势总体改善。 
政府采购精准发力
  一是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二是调整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将小微企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价格扣除优惠,由原来的6%—10%提高至10%—20%,即在采购活动中对小微企业的报价先给予10%—20%的扣除,中标后按小微企业实际报价签订合同。将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由原来的2%—3%提高至4%—6%,为中小企业添订单、增动力、稳预期。 
  三是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

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获得工程合同份额。 
  在上述政策措施积极支持下,目前全国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75%左右。 
融资支持持续增强
  一是普惠金融发展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07.07亿元,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会同有关方面推出首批83个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拨付奖补资金22.8亿元,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示范区,促进普惠金融服务扩面、增量、降本、增效。 
  二是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继续实施。下达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30亿元,重点引导扩大首贷、单户1000万元以下贷款、中长期贷款担保以及创新型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加大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特殊困难行业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推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扩面增效。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覆盖面,明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年内新增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1万亿元以上目标任务,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逆周期调节作用。上半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已完成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5962亿元,同比增长85%;服务各类市场主体78万户,同比增长214%;支小支农业务规模5889亿元,同比增长86%,支小支农业务规模占比98.78%,同比增长0.0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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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助力经济循环畅通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强化科技投入,创新完善政策机制,着力打通产业链的“断点”和供应链的“堵点”,协同推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循环畅通。 
财税政策靠前发力
协同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
        一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条,围绕堵点、断点问题,支持短板弱项攻关突破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持续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政策,采取市场化的方式,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发挥好制造业领域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集成电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投入,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二是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6月初中央财政向有关省份下达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19.21亿元,其中10.86亿元用于支持新增543家重点“小巨人”企业,新增企业中超9成参与细分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补短板,培育重点进一步突出。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奖补资金46.8亿元支持1922家重点“小巨人”企业,为产业链补链强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纾困力度。暂停航空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退还航空运输业企业留抵税额。自5月21日至7月20日,以保最低运行航班量和保安全飞行为目标,对国内客运航班实施阶段性财政补贴。据统计,政策实施最后一周(7月16日至7月20日),国内航班日均执行航班量达9867班次,比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财政补贴第一周增长119.3%。 

政策分享

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全国工商联
关于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

证监发〔2022〕54号
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商联,各副省级城市发展改革委、工商联,全国工商联各直属商会: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当前经济社会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服务引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加大债券融资服务力度。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纳入知名成熟发行人名单,提高融资效率;适当放宽受信用保护的民营企业债券回购质押库准入门槛;指导有关金融基础设施减免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做到“应免尽免”;优化监管考核机制,鼓励证券公司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承销业务投入。
(二)积极推动债券产品创新,引导资金流向优质民营企业。大力推广科技创新债券,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先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推动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转型

  四是促进物流保通保畅。从今年5月至年底,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自2022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支持30个左右城市,实施基础设施及装备互联互通、完善多式联运标准和服务、构建多方参与的市场化长效机制,在提高循环效能、增强循环动能、降低循环成本中发挥积极作用,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服务产业链供应链延伸。其中,2022年安排50亿元补助资金,择优支持10个左右城市启动相关工作。下达23.6亿元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明确由地方统筹支持承担相关流通保供任务并受到疫情影响的冷链物流企业。安排50亿元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夯实物流畅通的基础。 
支持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
助推内需潜力释放
  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提振汽车消费。这一政策共减税600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序发展,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综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以及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平缓补贴退坡力度,明确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上半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1000万辆,同比增加27.8%;产销量突破260万辆,同比增长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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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大力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鼓励市场机构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加强业务培训,引导民营企业主动运用相关融资工具。
(三)培育多元化投资者结构。完善有利于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各项制度,优化专项排名机制,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公司、银行理财、证券基金机构等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
(四)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重大政策、规则和产品出台前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出台后加强政策解读,留足合理缓冲期限,跟踪市场反馈并及时调整优化;加快建立线上信息交流平台,推出“网上路演”、“债市互动”等功能,加强宣传推介力度,畅通信息交流;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债券投融资见面会,增进共识信任。
二、加强监管规范,维护有序市场生态
(五)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强化信用意识,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信用信息采集、记录、共享机制。引导信用评级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动态风险监测,切实提高评级质量。行业协会和商会对民营企业在债券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预警提示,引导民营企业加强风险管理,诚信守法经营。
(六)开展联合奖惩工作。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蓄意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发行人,依法依规限制其债券融资;支持奖励守信企业,各级工商联加强对守信典型的宣传引导,在相关推荐工作中优先重点推介。
(七)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民营企业债券发行端及存续期全流程信息披露,引导发行人高质量披露财务经营状况,突出投资者保护条款。
(八)全方位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强化机构内控、压实高管责任,促进中介机构提升债券业务风控合规有效性,全面加强立体式追责,落实穿透式

监管和全链条问责,净化市场生态。
(九)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坚持底线思维,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受托管理人及债券持有人在债券违约处置中的核心作用,强化发行人契约精神,严格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纠纷化解过程中行业协会和商会的调解作用,推动各方综合利用多种市场化工具依法有序开展处置工作,提高处置效率。
三、加强部门合作,共同促进市场稳定
(十)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发展改革部门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密切跟踪民营企业情况,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在依法合规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提高对民营企业的服务供给质量。证券交易所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营企业服务机制,持续提升监管服务效能。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履行自律规范职责,积极引导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加大对优质民营企业的业务投入。
(十一)各级工商联充分发挥联系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的政策引导、市场组织、项目推介、服务支持。通过调查研究、政企面对面、社情民意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强化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优化政策环境,引导民营企业自觉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十二)建立三部门联络协调机制。加强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发展改革部门与各级工商联在民营企业需求调研、业务培训、项目推荐与筛选、风险预警与化解、联合激励与惩戒等方面的合作,建立民营企业沟通座谈工作机制,及时分析新情况,商议解决重大问题,确实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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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统一,增强理财公司法治观念和合规意识,促进构建与自身业务规模、特点和风险状况相适应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推动理财行业形成良好发展生态。银保监会将做好《办法》实施工作,持续督促理财公司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建设,提高经营管理质效,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2022年8月22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理财公司,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理财公司为防范化解风险,保证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而建立的组织机制、制度流程和管控措施等。
第四条 理财公司内部控制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一)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全过程,覆盖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覆盖所有部门、岗位和人员;
(二)形成合理制约、相互监督、切实有效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三)根据本机构发展战略、管理模式、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风险管理水平等及时动态优化调整;
(四)坚持审慎经营、防范风险和投资者利益优先理念,诚实守信、勤勉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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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发布
《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推动理财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则切实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银保监会制定《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29日,银保监会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科学合理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办法》。
    《办法》对《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原则性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与上述制度共同构成理财公司内控管理的根本遵循。《办法》共六章46条,分别为总则、内部控制职责、内部控制活动、内部控制保障、内部控制监督及附则。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行业对标、风险底线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要求理财公司建立全面、制衡、匹配和审慎的内控管理机制和组织架构,强化理财业务账户管理,完善投资决策分级授权机制,健全交易全流程管理制度,实行重要岗位关键人员全方位管理,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与风险隔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内控职能部门和内审部门的内部监督作用。
    《办法》体现了为民监管理念,是理财公司更好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和信义义务的重要制度保障,是理财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有效监管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抓手。发布实施《办法》有利于促进同类资管业务监管标

尽职地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职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理财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内部控制职责
第六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理财公司应当针对内部控制风险较高的部门和业务环节,制定专门的内部控制要点和管理流程。
第七条 理财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理财公司监事,下同)履行监督职责,高级管理层负责具体执行。理财公司董事长、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由理财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人员兼任。
第八条 理财公司应当在高级管理层设立首席合规官。首席合规官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对本机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并可以直接向董事会和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首席合规官应当对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重大决策、产品、业务等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首席合规官不得兼任和从事直接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和活动。首席合规官应当由理财公司董事会聘任、考核和解聘。首席合规官应当参照银保监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规定获得任职资格。理财公司应当保障首席合规官开展工作所需的知情权和调查权等,确保首席合规官能够充分履职。
第九条 理财公司董事会应当指定专门部门作为内部控制职能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组织落实、检查评估和督促整改。内部控制职能部门原则上由首席合规官分管。分管内部控制职能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分管与内部控制存在利益冲突的部门。理财公司应当在人员数量和资质、薪酬和其他激励政策、信息系统访问权限、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内部信息渠道等方面,给予内部控制职能部门足够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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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理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发现问题并监督整改。内部审计工作应当独立于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
第十一条 理财公司各部门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等开展自查自评,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或相关部门报告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
附:《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全文
详情请点击
《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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